塑胶来料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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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附着力测试(百格划格子):用600#子3M胶粘贴在塑料件表面,用橡皮擦压实(去除里面的空气),然后沿450方向快速拉起,共撕5次,喷油/丝印未脱落为合格。
7. 注意事项:
1.检验物料时必须与请购单无误时方可验收,特别注意相关环保要求。
2.检验好的物料必须贴上检验合格标签.
3.如果在检验的过程中发现明显的数量与实物不符,应及时通知PMC及上级领导.
A
包装
标识
目测
标识须清晰,标识须与实物一致,标识卡上应注明产品名称、型号、数量、生产日期、OQC检验PASS章。
无标识、标识与实物不一致、标识内容不完全
A
装箱
目测
检查是否混有其他规格或杂物,摆放是否整齐。
混料、混有杂物;摆放散乱。
A
内部包装
目测每Βιβλιοθήκη 产品是否有按规格要求包装。无任何保护措施。
A
数量
目测
4.无论深划痕还是浅划痕不允许正对商标,不可使字迹划断。
5.缩水部位不可影响丝印/移印。 深度单位:mm;面积单位:mm2
6.商标处不允许有丝印/移印不良存在。(除色差可在限度样偏差范围外)
7.不接受边缘缺损或加工成锯齿状的塑料件。
8.部件在组装后不可见的内部区域亏料,在不影响装配、功能、强度时可接受
②正面有覆盖物(如:背贴)的口水高度≤0.1 mm或以贴贴纸后目视无明显凸凹为合格;其它位置以不影响装配为合格。
水口位超出标准或影响产品的装配及其他功能性。
A
外观
水口高度
目测
3影响外观、功能、装配的水口。
A
边缘损坏
目测
不允许构件的所有可见结构的边沿/棱角被损坏
构件的所有可见结构边沿/棱角被损坏
A
透光
目测
使用专用冶具对需要检测透光产品进行透光检查,无透光较暗,无透光颜色不一致,无漏光方可接收。具体参照透光标准样板。
(适用所有导光柱,镜片)
透光较暗,整套透光颜色不一致
B
结构
尺寸
手动
按照相应图纸的标注尺寸量取(注意公差范围)
尺寸不符
B
整体
目测
检查其整体结构,是否与图纸、样品一致
整体结构错误
B
试装
目测
每箱(包)数量须与外标识一致,总数须与来料单一致。
数量不够。
B
外观
脏污
目测
检查其装配可见表面和孔位是否有油污、混色、异物等. 接受5秒钟内可用压缩空气吹掉或用布(可浸水或酒精)擦掉的脏污。
易擦除的脏污,但影响生产效率
C
不可擦拭或去掉的脏污、油污、异物等
B
变形
目测
检查整体是否有变形、间隙,段差;正面、侧面间隙比理想情形增大0.3mm以内可接受,底部间隙≤0.5mm;错位≤0.3mm以内;变形(装配后无间隙)≤2mm;变形,(装配后有间隙)≤1mm;组装段差(正面不刮手)≤0.15mm,(正面刮手)≤0.10mm;其它不触摩面组装段差(不刮手)≤0.50mm,(刮手)段差≤0.30mm可接受。
2水平方向平移应≤0.2mm,上下方平移应≤0.2mm且不可到边缘。
与检验内容不符合。
B
喷油
目测
检查其喷油效果、喷油不良、喷油错误。
喷油不良、喷油错误
A
颜色
目测
颜色应符合色板。
颜色与色板不符
A
亏料
目测
外表不允许有30±5CM视距可见的亏料现象。
外表可见亏料。
A
水口高度
目测
1成品可见的水口:正面不可高出平面,不可低于平面0.1 mm,且不锋利刮手
4.3缩水:塑料冷却时变形在表面形成的凹陷。
4.4披锋:指在分型、滑块、镶件缝、顶针孔等处溢出的多余胶料。
4.5水口高度:胶件外表面的水口,残余相对于其周边的凸出高度。
4.6亏料:走料不足,使制件形状不完整。
4.7边缘缺损:指构件的所有可见结构的边沿/棱角被损坏。(含加工损伤)
4.8变形:指由于模具设计不合理、塑料类型不适当、注塑条件设定不适当、包装方式不当等造成制品与所需结构的偏差。
轻微变形但影响装配效率
C
材质
目测
检查其材质是否与我司图纸要求一致
用错原材料、原材料外观可视不达标。
A
浅划痕
目测
不划伤材质,宽度在0.015mm以内表面可收不同色、反光划伤≤0.02*1mm,同色≤0.02*2mm,装配后不外露侧面,底部划伤≤0.05*5mm,均不可刮到素材表面。
划伤材质,宽度在0.015mm以外
将其实际装配,检查是否能够正常装配变形,要求, 各部份尺寸应符合样板及工程图纸要求,且与相应部件配合良好
开孔错误、变形、导致无法装配
B
轻微变形,孔位偏移少许,且不影响装配
C
6附着力及抗酒精强度
a.抗酒精强度试验:选择每个批次2-3个完全干透的产品(自然干24小时,60℃烘两小时),固定在水平且与测试棒平行的平面上,用≥95%工业酒精将包裹在测试棒上的3层纯棉布完全湿透,调试测试仪到适当水平的位置(测试棒与机器的测试行程成90°角),在50mm/s行速的条件下对丝印表面擦试120次之后,丝印油不变色/无露底且无明显脱落为合格,反之为不合格。
A,喷油,注塑,镭雕、丝印表面同色尘点、杂点≤0.2mm,不同色≤0.15mm可收;
B,镜片类的黑白点、杂点同色≤0.2mm,不同色≤0.15mm可收;
黑点/不全黑点大于0.2mm
B
丝印
目测
模糊不清、飞油; 笔划残缺; 重影/套印不良:
1由重影、套影引起的色差在视距30±5CM看不明显为可接收,
2所有图案、字迹色差应在限度板范围内,
3正常视距(25cm)30±5CM不允许有飞油等引起的笔划模糊不清
4大字体及图案不允许可见的笔划中断、粗细不匀(设计要求的例外)
5小字体(5mm以下)不能见到明显笔划中断.
6异色重影:不允许离30±5CM可见的重影.
7同色重影区宽≤0.15 mm以内.且不超字体总宽度的三分一
丝印位置:
1借助参照线黑白菲林,正面与样板对比倾斜度≤∠5度可收,其它面倾斜度≤∠8度可收,且不到边缘。
B
深划痕
目测
不允许有划伤及材质的划伤
有划伤及材质的划伤
B
外观
缩水
目测
不允许塑料在冷却时在表面形成有凹陷, 不允许有缩水面积大于2mm2的缩水、视距35cm可见的缩水
塑料冷却时在表面形成凹陷, 缩水面积大于2mm2的缩水、视距35cm可见的缩水
B
杂色黑点
目测
允许的杂色点限于:
杂色点远离商标20mm以上,远离同色字体10 mm以上,若是多个点则彼此间距40mm以上。
5.2目视距离:30-40CM
5.3目视角度:45度
5.4目视时间:5秒内
6缺点判定
6.1严重缺失: 对产品的使用者会会造成人身安全的缺点;(不允许有)
对本公司来料检查中规格不符合要求。
6.2主要缺失: 产品对机能动作组装有影响,影响生产工艺或严重影响外观装饰的缺点.
6.3次要缺失: 产品为缩水、银纹、料痕、色差等轻微影响外观装饰的缺点.
7检验内容:
按照MIL-STD-105E Ⅱ抽样标准:
AQL
A: 严重缺陷(CR = 0)、
B: 重要缺陷(MAJ = 0.65)、
C: 轻微缺陷(MIN = 1.0)
检验项目
检验方式
检验内容
不良内容
缺陷等级
对送货单 /报 检单
目测
检查来料单上的规格型号与实物是否相符。
实物与送货单不一致。/送错、送多。
4.9 银纹:指胶件表面因受气体溢出干扰而形成的在光照下呈银色的泡点痕迹。
4.10脱皮:指胶料表面起皮或分层。
4.11烧焦:指局部温度过高而燃烧,在表面留下的发黄或碳化痕迹。
4.12气纹:因气体干扰而使胶件表面形成的一种雾状发暗痕迹。
4.13流纹:因冷料被挤入,在胶件表面形成的雾色或亮色的波纹。
4.14杂色点:指不可擦除的明显不同于要求色的点状混色、污点等;分黑点与不全黑点两类。
9.每个易刮伤物料都必须用气泡袋隔开包装。
10.新物料或物料有任何更改,都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确认及封样。
不开口,没有人知道你想要什么;不去做,任何想法都只在脑海里游泳;不迈出脚步,永远找不到你前进的方向。其实你很强,只是懒惰帮了你倒忙。
a.黑点:指黑色的杂色点。
b.不全黑点:非黑色的及不完全是黑色的杂色点的总称。
4.15脏污:指灰尘、油迹、污水等35cm可见的外来污染物。
4.15装配缝隙;除了设计时规定的缝隙外,由两部组件装配所造成的缝隙。
4.16色差:来料与所签色板样品偏差超出允许值
5检验条件:
5.1光照强度:860-1300LUX。
1目的:
能够更好的管控塑胶件来料的品质,使来料检验有章可循,确认来料品质满足生产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塑胶产品的来料检验。
3职责:
IQC检验员按作业指导对塑胶件进行检验,并保证其准确性。
4定义:
4.1 浅划痕:指没有明显刮手感觉,但35cm视距可见的线状凹痕。
4.2深划痕:指有明显刮手感觉的线状凹痕。
7. 注意事项:
1.检验物料时必须与请购单无误时方可验收,特别注意相关环保要求。
2.检验好的物料必须贴上检验合格标签.
3.如果在检验的过程中发现明显的数量与实物不符,应及时通知PMC及上级领导.
A
包装
标识
目测
标识须清晰,标识须与实物一致,标识卡上应注明产品名称、型号、数量、生产日期、OQC检验PASS章。
无标识、标识与实物不一致、标识内容不完全
A
装箱
目测
检查是否混有其他规格或杂物,摆放是否整齐。
混料、混有杂物;摆放散乱。
A
内部包装
目测每Βιβλιοθήκη 产品是否有按规格要求包装。无任何保护措施。
A
数量
目测
4.无论深划痕还是浅划痕不允许正对商标,不可使字迹划断。
5.缩水部位不可影响丝印/移印。 深度单位:mm;面积单位:mm2
6.商标处不允许有丝印/移印不良存在。(除色差可在限度样偏差范围外)
7.不接受边缘缺损或加工成锯齿状的塑料件。
8.部件在组装后不可见的内部区域亏料,在不影响装配、功能、强度时可接受
②正面有覆盖物(如:背贴)的口水高度≤0.1 mm或以贴贴纸后目视无明显凸凹为合格;其它位置以不影响装配为合格。
水口位超出标准或影响产品的装配及其他功能性。
A
外观
水口高度
目测
3影响外观、功能、装配的水口。
A
边缘损坏
目测
不允许构件的所有可见结构的边沿/棱角被损坏
构件的所有可见结构边沿/棱角被损坏
A
透光
目测
使用专用冶具对需要检测透光产品进行透光检查,无透光较暗,无透光颜色不一致,无漏光方可接收。具体参照透光标准样板。
(适用所有导光柱,镜片)
透光较暗,整套透光颜色不一致
B
结构
尺寸
手动
按照相应图纸的标注尺寸量取(注意公差范围)
尺寸不符
B
整体
目测
检查其整体结构,是否与图纸、样品一致
整体结构错误
B
试装
目测
每箱(包)数量须与外标识一致,总数须与来料单一致。
数量不够。
B
外观
脏污
目测
检查其装配可见表面和孔位是否有油污、混色、异物等. 接受5秒钟内可用压缩空气吹掉或用布(可浸水或酒精)擦掉的脏污。
易擦除的脏污,但影响生产效率
C
不可擦拭或去掉的脏污、油污、异物等
B
变形
目测
检查整体是否有变形、间隙,段差;正面、侧面间隙比理想情形增大0.3mm以内可接受,底部间隙≤0.5mm;错位≤0.3mm以内;变形(装配后无间隙)≤2mm;变形,(装配后有间隙)≤1mm;组装段差(正面不刮手)≤0.15mm,(正面刮手)≤0.10mm;其它不触摩面组装段差(不刮手)≤0.50mm,(刮手)段差≤0.30mm可接受。
2水平方向平移应≤0.2mm,上下方平移应≤0.2mm且不可到边缘。
与检验内容不符合。
B
喷油
目测
检查其喷油效果、喷油不良、喷油错误。
喷油不良、喷油错误
A
颜色
目测
颜色应符合色板。
颜色与色板不符
A
亏料
目测
外表不允许有30±5CM视距可见的亏料现象。
外表可见亏料。
A
水口高度
目测
1成品可见的水口:正面不可高出平面,不可低于平面0.1 mm,且不锋利刮手
4.3缩水:塑料冷却时变形在表面形成的凹陷。
4.4披锋:指在分型、滑块、镶件缝、顶针孔等处溢出的多余胶料。
4.5水口高度:胶件外表面的水口,残余相对于其周边的凸出高度。
4.6亏料:走料不足,使制件形状不完整。
4.7边缘缺损:指构件的所有可见结构的边沿/棱角被损坏。(含加工损伤)
4.8变形:指由于模具设计不合理、塑料类型不适当、注塑条件设定不适当、包装方式不当等造成制品与所需结构的偏差。
轻微变形但影响装配效率
C
材质
目测
检查其材质是否与我司图纸要求一致
用错原材料、原材料外观可视不达标。
A
浅划痕
目测
不划伤材质,宽度在0.015mm以内表面可收不同色、反光划伤≤0.02*1mm,同色≤0.02*2mm,装配后不外露侧面,底部划伤≤0.05*5mm,均不可刮到素材表面。
划伤材质,宽度在0.015mm以外
将其实际装配,检查是否能够正常装配变形,要求, 各部份尺寸应符合样板及工程图纸要求,且与相应部件配合良好
开孔错误、变形、导致无法装配
B
轻微变形,孔位偏移少许,且不影响装配
C
6附着力及抗酒精强度
a.抗酒精强度试验:选择每个批次2-3个完全干透的产品(自然干24小时,60℃烘两小时),固定在水平且与测试棒平行的平面上,用≥95%工业酒精将包裹在测试棒上的3层纯棉布完全湿透,调试测试仪到适当水平的位置(测试棒与机器的测试行程成90°角),在50mm/s行速的条件下对丝印表面擦试120次之后,丝印油不变色/无露底且无明显脱落为合格,反之为不合格。
A,喷油,注塑,镭雕、丝印表面同色尘点、杂点≤0.2mm,不同色≤0.15mm可收;
B,镜片类的黑白点、杂点同色≤0.2mm,不同色≤0.15mm可收;
黑点/不全黑点大于0.2mm
B
丝印
目测
模糊不清、飞油; 笔划残缺; 重影/套印不良:
1由重影、套影引起的色差在视距30±5CM看不明显为可接收,
2所有图案、字迹色差应在限度板范围内,
3正常视距(25cm)30±5CM不允许有飞油等引起的笔划模糊不清
4大字体及图案不允许可见的笔划中断、粗细不匀(设计要求的例外)
5小字体(5mm以下)不能见到明显笔划中断.
6异色重影:不允许离30±5CM可见的重影.
7同色重影区宽≤0.15 mm以内.且不超字体总宽度的三分一
丝印位置:
1借助参照线黑白菲林,正面与样板对比倾斜度≤∠5度可收,其它面倾斜度≤∠8度可收,且不到边缘。
B
深划痕
目测
不允许有划伤及材质的划伤
有划伤及材质的划伤
B
外观
缩水
目测
不允许塑料在冷却时在表面形成有凹陷, 不允许有缩水面积大于2mm2的缩水、视距35cm可见的缩水
塑料冷却时在表面形成凹陷, 缩水面积大于2mm2的缩水、视距35cm可见的缩水
B
杂色黑点
目测
允许的杂色点限于:
杂色点远离商标20mm以上,远离同色字体10 mm以上,若是多个点则彼此间距40mm以上。
5.2目视距离:30-40CM
5.3目视角度:45度
5.4目视时间:5秒内
6缺点判定
6.1严重缺失: 对产品的使用者会会造成人身安全的缺点;(不允许有)
对本公司来料检查中规格不符合要求。
6.2主要缺失: 产品对机能动作组装有影响,影响生产工艺或严重影响外观装饰的缺点.
6.3次要缺失: 产品为缩水、银纹、料痕、色差等轻微影响外观装饰的缺点.
7检验内容:
按照MIL-STD-105E Ⅱ抽样标准:
AQL
A: 严重缺陷(CR = 0)、
B: 重要缺陷(MAJ = 0.65)、
C: 轻微缺陷(MIN = 1.0)
检验项目
检验方式
检验内容
不良内容
缺陷等级
对送货单 /报 检单
目测
检查来料单上的规格型号与实物是否相符。
实物与送货单不一致。/送错、送多。
4.9 银纹:指胶件表面因受气体溢出干扰而形成的在光照下呈银色的泡点痕迹。
4.10脱皮:指胶料表面起皮或分层。
4.11烧焦:指局部温度过高而燃烧,在表面留下的发黄或碳化痕迹。
4.12气纹:因气体干扰而使胶件表面形成的一种雾状发暗痕迹。
4.13流纹:因冷料被挤入,在胶件表面形成的雾色或亮色的波纹。
4.14杂色点:指不可擦除的明显不同于要求色的点状混色、污点等;分黑点与不全黑点两类。
9.每个易刮伤物料都必须用气泡袋隔开包装。
10.新物料或物料有任何更改,都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确认及封样。
不开口,没有人知道你想要什么;不去做,任何想法都只在脑海里游泳;不迈出脚步,永远找不到你前进的方向。其实你很强,只是懒惰帮了你倒忙。
a.黑点:指黑色的杂色点。
b.不全黑点:非黑色的及不完全是黑色的杂色点的总称。
4.15脏污:指灰尘、油迹、污水等35cm可见的外来污染物。
4.15装配缝隙;除了设计时规定的缝隙外,由两部组件装配所造成的缝隙。
4.16色差:来料与所签色板样品偏差超出允许值
5检验条件:
5.1光照强度:860-1300LUX。
1目的:
能够更好的管控塑胶件来料的品质,使来料检验有章可循,确认来料品质满足生产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塑胶产品的来料检验。
3职责:
IQC检验员按作业指导对塑胶件进行检验,并保证其准确性。
4定义:
4.1 浅划痕:指没有明显刮手感觉,但35cm视距可见的线状凹痕。
4.2深划痕:指有明显刮手感觉的线状凹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