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4年度120城市污染源信息公开指数(PITI)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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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各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各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各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
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5.04.07
•【字号】武政〔2015〕19号
•【施行日期】2015.04.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正文
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各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完成
情况的通报
武政〔2015〕1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4年,全市各区(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工区,下同)、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生态保护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出发点、控制污染物排放为落脚点,进一步完善减排工作机制,强化减排措施,严格减排考核,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减排目标任务,其中江岸区、蔡甸区和黄陂区减排工作力度大,年度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好,为全市减排工作作出了较大贡献。

经研究,现对2014年度各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完成情况(详见附表)予以通报。

希望各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部署,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确保圆满完成2015年和“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7日。

环境信息公开:进退之间——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暨2009—2010年度113个城市评价结果

环境信息公开:进退之间——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暨2009—2010年度113个城市评价结果
监 管 信息 公 开指数 ”报 告 。评 价结 果显 示 ,2 0 - 2 1 年 度 , 中 国污 染源 监 管信 息 公开 总体 上继 续扩 大 ,部分 09 00
城 市有 明显 提升 ,但环 境信 息公 开 的进展还 不 均衡 ,部 分城 市低位 徘徊 ,少 数城 市不进 反退 。
两家 机构 的研 究表 明: 多数城 市 在污 染源 日常监 管信 息 公布 方面 依然 虚 弱 ;企业 级排 放 数据 的公 开依 然 明
生 态 侵 权 责 任 ,其 归 责 原 则 为 无 过 错 责 任 原 则 , 即一 切 损 害 流 域 生 态 为给 他人 造成 财产 或 人身损 害,无 论 其 主 观 上有无 故意 或 过 失,都 要对 其
任 如果 是单 位犯 罪 ,实行 “ 罚 ”制 双 度 ,既 追究 单位 的责 任 ,也追 究具 体
律 明文 规定和 实 质违 反法律 的基 本 原
则 和 立 法 精 神 。 流 域 生 态 补 偿 刑 事
责任 应 确 立 过 错 责 任 为 主 ,无 过 错 责 任 为 辅 的 归责 原 则 以及 适 用 因 果
关 系推 定原 则 ,流域 生态 补偿 刑事 责
组 织 的私 人交 易 、水 权 交 易或排 污权
益为标 准来 确定 。 协 商 的办法 主要 是适 用 于市场 补 偿 方 式 ,这种 方式 也可 以在 流域 生态 补 偿 立法 中将 其规 定下 来 。通过 自发
流 域 生 态 补 偿 法 律 责 任 是 综 合 性法 律责 任 ,多种 责任 形 式 的存在 决 定 了追 究流域 生 态补 偿法 律 责任 不能 适用 统 一 的归责 原则 ,而 只 能分 别按
责 任 人 的 刑 事 责 任 , 同 时 流 域 生 态 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上半年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考核工作的通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上半年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考核工作的通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上半年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考核工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8.04•【文号】环办函[2014]978号•【施行日期】2014.08.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上半年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考核工作的通报(环办函[2014]97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根据《关于加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运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环办〔2014〕98号),现将2014年上半年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考核情况通报给你们(见附件1)并向社会公开。

请对照本地考核情况,做好以下工作。

一、充分认识考核工作的严肃性。

地方环保部门主要领导要认真组织分析本地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存在的问题,按要求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明确行政区内上下级环保部门对不同类型排污单位的管理权限,确定工作内部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细化分工及工作衔接协调机制和工作程序,将职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具体岗位,做到责任可溯。

省级环保厅(局)要重点指导下级环保部门做好考核的各项具体工作,但不应代替下级环保部门承担考核任务,不得采取敷衍、变通手段对付考核。

二、确定考核基数。

根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我部组织对各地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考核基数进行了审核确定,现分别反馈给你们(见附件2),我部据此计算数据传输有效率并直接在我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对于生产工艺庞杂、排污环节多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应按其实际生产设施的主要产排污节点数安装相应数量的自动监控设施,(其中,钢铁行业应实施自动监控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产排污节点见附件3)。

各地要在2014年11月30日前完成钢铁行业少装、漏装点位自动监控设施的建设、联网、验收等工作,并录入国发软件。

新增的监控点从2014年12月1日开始考核。

中国十大环境事件

中国十大环境事件

一个环境问题产生,对普通公众或许无足轻重,而对受害者则可能是致命打击。

因此,我们的评选谈不上有多科学,只是关注环境问题的一种表达而已。

1.《循环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 事件:1月1日,《循环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

这部法律的实施意义在于,促进了开源、节流和环境保护三者的结合。

污染减排是《循环经济促进法》的明确要求,通过总量控制制度推动各地和企业按照国家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的总体要求,减少污染物排放,这也是实施循环经济的必要前提和基础性保障。

这部法律明确了国务院和各省、区、市政府要设立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循环经济的科技研究开发、循环经济技术和产品的示范与推广、重大循环经济项目的实施、发展循环经济的信息服务等;规定国家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产业活动给予税收优惠,并运用税收等措施鼓励进口先进的节能、节水、节材等技术和设备,限制耗能高、污染重产品出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投资计划时,应当将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列为重点投资领域;政府采购应优先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及再生产品。

这部法律施行后,环保部相关官员也曾在媒体发表观点称,《循环经济促进法》需要尽快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如一些重点污染的指标、强度回收名录、禁用物质的名录等。

12月份,国务院正式批准《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这是中国批准实施的第一个地区性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点评:这部法律对希望可持续发展的中国意义非同小可,也给中国的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了制度保障。

需要防止的是“挂羊头,卖狗肉”的跟风行为,“促进”意味着利益的调整和重新分配,其复杂性和诱惑力不言而喻。

现实中,以建设“两型社会”为名大范围上马“两高”产业的例子并不少见,而本该充满朝气的新能源产业在某些区也出现过热苗头,这都是教训。

2.113个城市污染源 信息公开状况首次披露 事件: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环境信息公开办法》施行一周年之际,6月3日,国内环境NGO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 与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NRDC 在京联合发布了中国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对国内113个城市2008年度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状况进行初步评价。

2014年环境状况公报

2014年环境状况公报

2014年环境状况公报综述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级各部门的不懈努力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下,我市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加快实施城市、农村、园区环境综合整治,以新《环保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全市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水环境(一)水环境质量1、饮用水源2014年,市区及东海县饮用水源沭新渠、赣榆区塔山水库、灌云县叮当河、灌南县北六塘河各项水质指标均满足地表水III类标准要求,水质达标率为100%。

2、河流全市地表水达到III类以上水质类别的断面占56.8%、IV类水质断面占23.9%、V类水质断面占6.8%、劣V类水质断面占12.5%。

超标断面主要为市区景观河流以及跨界河流。

市区主要景观河流未能达到相应功能类别标准,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石油类。

与2013年相比,西盐河、大浦河水质有所下降,烧香河、龙尾河、排淡河、玉带河水质无明显变化。

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区地表水总体呈轻度污染,其中III类水质断面占50.0%,IV类占37.5%,V类占12.5%,主要污染物为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

与2013年相比,盐河灌南段水质有所改善,其余各河流断面水质无明显变化。

全市乡村河流水质处于轻度污染状态,综合达标率为43.8%,主要污染物为总磷、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

3、水库及地下水东海县西双湖水库、安峰水库、石梁河水库各项水质指标年均值均满足III类水质功能类别要求。

赣榆区塔山水库各项水质指标年均值均满足II类功能类别要求。

四座水库均处于轻度富营养化状态。

全市地下水各项水质指标均满足相应功能要求。

2013-2014年环保行业分析报告

2013-2014年环保行业分析报告

2013-2014年环保行业
分析报告
2013年12月
目录
一、2013年总结 (3)
1、回顾行情 (3)
2、环保板块上涨驱动力=事件+政策预期 (3)
二、国内外环保投资情况 (5)
1、我国环保投资 (5)
(1)20年环保投资规模增长情况 (5)
(2)近三十年环保事业发展历程 (6)
2、美国环保投资 (7)
3、欧洲环保投资 (10)
三、子行业分析 (14)
1、水处理:期待政策落地,标准提升行业空间 (14)
2、大气治理:逐步落实投资 (15)
3、固废处理:行业保持高增速 (16)
四、重点公司简况 (17)
1、碧水源 (17)
2、津膜科技 (18)
3、万邦达 (18)
4、城投控股 (19)
5、瀚蓝环境 (20)
6、先河环保 (21)
一、2013年总结
1、回顾行情
从年初至截止到12月10日,环保板块区间涨跌幅(总市值加权平均)居前,涨幅为54.11%,在申万一级行业分类中位列第三,涨幅表现远超上证综指及大部分板块。

2、环保板块上涨驱动力=事件+政策预期
回顾环保板块2013年走势,我们会发现1-2月份受全国严重雾霾及水污染事件影响,板块从年初开始启动,市场情绪在政策预期推动下,整个板块表现活跃。

进入8月之后,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随后国家及各部委相继出台了相关的治理措施和资金激励政策。

整体而言,大气治理规划方案自上而下,各部委落实具体
细则,各地方提出明确措施及目标,专项资金以奖代补,政策与投资双双落地。

2013年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指数排名

2013年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指数排名

17
东 莞
3.50
7.00
2.67 3.99 3.33 2.49 2.43 2.56 2.97 3.10
18
宁 波
3.55
7.80
2.77 3.28 3.49 2.93 2.62 2.46 2.44 2.43
19
南 宁
3.58
7.50
2.33 3.33 2.83 2.97 2.51 1.86 2.39 3.34

54
南 京
4.69
11.00
3.96
4.29
4.20
4.15
3.76
2.67
3.03
3.51
55
徐 州
4.69
10.70
4.86
4.13
3.97
3.95
4.68
2.46
2.88
3.49
秦 56 皇 4.76 11.20 4.87 4.92 3.30 3.85 3.61 3.54 3.81 3.94
26 盐 3.88 10.00 3.45 3.60 3.47 3.13 2.72 2.80 3.03 2.23

27
重 庆
3.91
7.10
3.75 4.08 3.04 3.17 3.49 3.51 3.81 3.70
28
佛 山
3.91
7.80
2.86 3.94 3.43 2.98 2.38 2.73 3.27 3.58
74
邢 台
8.74
27.70
8.90
6.70
5.36
5.96
6.29
4.92
5.61
6.72
说明: 自2013年1月1日起,全国共74个城市,开始执行新的《环境 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并按《环境空气质量指 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 633-2012)发布环境空 气质量指数(AQI)。 本表排名的数据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是描述城市空气 质量综合状况的无量纲指数,它综合考虑了细颗粒物 (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 二氧化氮(NO2)、臭氧(O3)、一氧化碳(CO)等六项 污染物的污染程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越大表明综合污 染程度越高,计算时首先计算每项污染物的单项指数,然后 将六项污染物的单项指数相加,即得到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 数。 年平均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应取全年日平均指数,为简化计 算,使用了月平均数据,结果应很接近。

2013-2014年度湖南省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评价报告发布

2013-2014年度湖南省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评价报告发布

潇 湘 结 成 战 略 合 作 关 系 , 并 将 本 年 度 的
P I TI 报 告 作 为 第 一 项 合 作 项 目 。 对 于 这 桩
“ 联 姻 ” ,周 先雁 认 为 , “ 正 是 对 于 环 境 保 护 共 同 的 价 值 追 求 和 使 命 , 让 两 家 机 构 走 到
组 织 之 间 的 合 作 在 国 际
上 早 已 是 一 种 主 流 , 我
们 也 希 望 通 过 这 种 跨 界
合 作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尝 试 , 让 我 们 的
科 研 项 目 更 接 地 气 , 同
时 探 索 出 科 研 平 台 服 务
地 方 发展 的新 思 路 。 ”
告 》 。 本 次 发 布 会 由 副 校 长 廖 小 平 主 持 , 校
领 导 周 先 雁 、 谭 益 民 与 专 家 代 表 、 企 业 代 表 、 媒 体 代 表 、 市 民 代 表 、 环 保 志 愿 者 代 表
等 共 同 见 证 了报 告 的 发 布 。 报 告 显 示 , 湖 南 省 各 市 州 环 保 部 门 在 企 业 环 境 行 为 评 价 以 及 污 染 源 数 据 实 时 公 开 方 面 取 得 了 一 定 的 突 破 , 但 在 其 他 评 价 项 目 上
周先雁校长接受媒体采访
仍 有 很 大 的 上 升 空 间 。2 0 1 3—2 0 1 4 年 度 湖 南 省1 4 市 州P I TI 总 分 平 均 得 分 仅 为2 0. 3 4 分 , 低 于 全 国1 2 0 个 城 市2 8. 5 9 的 平 均 得 分 。 省 内 排 名 第 一 的 湘 潭 ,在 全 国1 2 0 个 城 市 的 PI TI 评 价 结 果 中 也 仅 名 列 第5 1 位 。 总 体 来 看 , 面 对 环 境 信 息 公 开 的 新 要 求 与 新 挑 战 , 湖 南 省1 4 个 市 州 的准 备 不 足 ,仍 处于 起 步 阶 段 。 2 0 1 4 年 , 湖 南 绿 色 发 展 研 究 院 与 绿 色

2008年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评价(PITI)结果发布——得分总表

2008年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评价(PITI)结果发布——得分总表

PITI 指数 总分
企业日常超 标、违规记
录公示
污染企业 集中整治
49.1
5.6
6.4
25.2
5.6
4.6
29.5
10.1
5.8
26.6
8.2
6.4
21.2
7.2
5.2
29.5
15.7
6.6
39.7
12.7
6.6
55.4
22.4
5.4
12.6
5.6
3.8
19
5.6
4.6
42.9
14.9
6.4
14
5.6
5.6 5.6 11.2 5.6 19.9 5.6 13.4 13.4 5.6 5.6 8.2 5.6 5.6 5.6 5.6 5.6 5.6 5.6 5.6 5.6
污染企业 集中整治
4 4 6.4 1.6 1.6 4.2 5.8 5.8 0 4.8 0 4.6 1.6 4 1.6 5.8 7.4 1.6 6.2 0
经调查核实的公众对 环境问题或者对企业 污染环境的信访、投 诉案件及其处理结果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文件受理情况和建 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结果
16.9
6.4
0
4
7.2
3.2
16.2
7.2
11.4
2.8
1
2.8
0
5.6
16.2
7.6
3.6
1.6
14
2.8
3.6
4
16.9
0
16.9
0
3.6
0
15.4
3.2
验收结果
排污收费 公示

中国环境统计年报(2013年度)

中国环境统计年报(2013年度)

中国环境统计年报(2013年度)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综述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围绕大气、水体和土壤污染治理三项重点工作,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取得新进展,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深化。

与2012年相比,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2.93%、氨氮排放量下降3.12%、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3.48%、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4.72%。

但是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环境风险不断凸显,污染治理任务仍然艰巨。

全国废水排放总量695.4亿吨。

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09.8亿吨、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485.1亿吨。

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352.7万吨,其中,工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319.5万吨、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125.8万吨、城镇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889.8万吨。

废水中氨氮排放量245.7万吨。

其中,工业源氨氮排放量为24.6万吨、农业源氨氮排放量为77.9万吨、城镇生活氨氮排放量为141.4万吨。

全国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2043.9万吨。

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835.2万吨、城镇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08.5万吨。

全国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量2227.4万吨。

其中,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545.6万吨、城镇生活氮氧化物排放量为40.7万吨、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为640.6万吨。

全国废气中烟(粉)尘排放量1278.1万吨。

其中,工业烟(粉)尘排放量为1094.6万吨、城镇生活烟尘排放量为123.9万吨、机动车烟(粉)尘排放量为59.4万吨。

全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2.8亿吨,综合利用量20.6亿吨,贮存量4.3亿吨,处置量8.3亿吨,倾倒丢弃量129.3万吨,全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62.2%。

全国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3156.9万吨,综合利用量1700.1万吨,贮存量810.8万吨,处置量701.2万吨,全国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率为74.8%。

2013年环境污染物排放量统计年报--摘自环保部官网

2013年环境污染物排放量统计年报--摘自环保部官网

2013年环境污染物排放量统计年报--摘⾃环保部官⽹废⽓3.1 废⽓及废⽓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3.1.1 ⼆氧化硫排放情况2013年,全国⼯业废⽓排放量669361亿⽴⽅⽶(标态),⽐上年增加5.3%。

全国⼆氧化硫排放量2043.9万吨,⽐上年减少3.5%。

⼯业⼆氧化硫排放量1835.2万吨,⽐上年减少4.0%,占全国⼆氧化硫排放总量的89.8%。

城镇⽣活⼆氧化硫排放量208.5万吨,⽐上年增加1.4%,占全国⼆氧化硫排放总量的10.2%。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氧化硫排放量0.2万吨。

表3-1 全国⼆氧化硫排放量单位:万吨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包括⽣活垃圾处理⼚(场)和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置)⼚焚烧废⽓中排放的污染物。

(下同)3.1.2 氮氧化物排放情况2013年,全国氮氧化物排放量2227.4万吨,⽐上年减少4.7%。

⼯业氮氧化物排放量1545.6万吨,⽐上年减少6.8%,占全国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69.4%。

城镇⽣活氮氧化物排放量40.7万吨,⽐上年增加 3.6%,占全国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1.8%。

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640.6万吨,⽐上年增加0.1%,占全国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28.8%。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氮氧化物排放量0.4万吨。

表3-2 全国氮氧化物排放量单位:万吨注:⾃2011年起机动车排⽓污染物排放情况与⽣活源分开单独统计。

3.1.3 烟(粉)尘排放情况2013年,全国烟(粉)尘排放量1278.1万吨,⽐上年增加3.5%。

⼯业烟(粉)尘排放量1094.6万吨,⽐上年增加6.3%,占全国烟(粉)尘排放总量的85.6%。

城镇⽣活烟尘排放量123.9万吨,⽐上年减少13.2%,占全国烟(粉)尘排放总量的9.7%。

机动车颗粒物排放量59.4万吨,⽐上年减少4.3%,占全国烟(粉)尘排放总量的4.6%。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烟(粉)尘排放量0.2万吨。

表3-3 全国烟(粉)尘排放量单位:万吨注:1. ⾃2011年起不再单独统计烟尘和粉尘,统⼀以烟(粉)尘进⾏统计;2. 机动车的烟(粉)尘排放量指机动车的颗粒物排放量。

113个城市污染源信息公开初评

113个城市污染源信息公开初评

113个城市污染源信息公开初评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经济报告》
【年(卷),期】2010()1
【摘要】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对完善中国环境治理机制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国际经验表明,扩大环境信息的公开有助于减少污染物排放。

为了更为系统地评估各地政府部门对相关法规的执行情况,同时也为了明确信息公开元年的基准线,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与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NRDC)共同开发了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指数),并据此对113个城市2008年度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状况进行了初步评价。

在识别差距的同时,此次评价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要发现各地在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方面的良好案例,进而把这些好方法在城市间分享。

【总页数】8页(P16-23)
【关键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污染源;城市;自然资源保护;监管信息;环境治理;污染物排放;国际经验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93.2;D63
【相关文献】
1.PITI指数暨2008年度113个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评价结果发布--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四城市及格 [J],
2.2013—2014年度120城市污染源信息公开指数(PITI)报告 [J],
3.120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发布 [J], ;
4.环境信息公开艰难破冰——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暨2008年度113个城市评价结果发布 [J],
5.环境信息公开:进退之间——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暨2009—2010年度113个城市评价结果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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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13年1月与2014年1月大气污染对比分析

河北省2013年1月与2014年1月大气污染对比分析

摘 要 :应 用 河 北 省环 保 局 环境 监 测 站 提 供 的 2Ol4年 1月 和 2O13年 1月逐 小 时 及 逐 日平 均 AQI值 、首 要 污 染 物 、加 密 自动 站 及 常规 气 象 资 料 ,并 结合 NcEP/NcAR 再 分 析 资料 ,对 2o14年 1月 、2Ol3年 1月 的 大 气
2O16年 5月
绿 色甜 技
Journal of Gree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第 1O期
河北省 201 3年 1月与 2014年 1月大气 污染对 比分析
赵 娜 ,刘晓慧 ,郭 蕊 ,郭卫红 ,李二杰 ,李 洋
(1.河 北省环 境 气 象 中心 ,河北 石 家庄 050021;2.河北 省 气象服务 中心 ,河北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石 家庄 050021)
关 键 词 :大 气 污 染 ;AQI值 ;气 象 条件 ;逆 温 ;对 比 分 析
中 图分 类 号 :X5ll
文 献 标 识 码 :A
文 章 编 号 :1674—9944(2016)10-0001-07
1 引 言
2013年 1月 华 北 平 原 严 重 污 染 Et久 久 挥 之 不 去 , 长 达 29 d(2O13年 1月 4 日~ 2月 1 日)的 重 度 污 染 (AQI值 ≥ 200)天 气 使 得 PM 数 值 突 破 警 戒 线 ,受 影 响 最 严 重 的 京 津 冀 地 区 ,雾 霾 笼 罩 ,大 气 污 染 严 重 ]。 这 次 污 染 影 响范 围 之 广 、持 续 时 间 之 长 、浓 度 水 平 之 高 史 上 罕 见 。在 2013年 环 境 保 护 部 公 布 的多 份 “十 大 污 染 城 市 ”的月 度 榜 单 中 ,河 北 唐 山 、邯 郸 、石 家 庄 、邢 台 、 保 定 5个 城 市 始 终 榜 上 有 名 ,石 家 庄 因大 气 污 染 问题 几 度 “名 扬 全 国 ”。针 对 持 续 重 度 污 染 天 气 的 频 发 ,将 2014年 1月 和 2013年 1月 两 个 月 的 大 气 环 流 背 景 、 AQI值 、污 染 浓 度 、气 象 要 素 进 行 综 合 对 比 分 析 ,试 图 找 出 连 续 性 重 度 污 染 天 气 的原 因及 变 化 规 律 ,为 这 类 污 染 天 气 预 报 提 供 一 些 参 考 依 据 。

2013年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指数排名

2013年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指数排名

2013年度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排名
天津大学无障碍设计研究所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权威数据整理了全国首批监测pm2.5的74座城市2013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的排名,用于自身科研,也予以公布,供决策者、科研人员和群众参考。

说明:
自2013年1月1日起,全国共74个城市,开始执行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 ),并按《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 )技术规定(试行)》(HJ 633-2012 )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 )。

本表排名的数据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是描述城市空气质量综合状况的无量纲指数,它综合考虑了细颗粒物(pm2.5 )、可吸入颗粒物(pm10 )、二氧化硫(SO2 )、二氧化氮(NO2 )、臭氧(03 )、一氧化碳(CO )等六项污染物的污染程度。

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越大表明综合污染程度越高,计算时首先计算每项污染物的单项指数,
然后将六项污染物的单项指数相加,即得到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

年平均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应取全年日平均指数,为简化计算,使用了月平均数据,结果应很接近。

中国统计年鉴2014环保重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情况 (2013年)

中国统计年鉴2014环保重点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情况 (2013年)

齐齐哈尔 牡 丹 江 上 南 无 徐 常 苏 南 海 京 锡 州 州 州 通
51.8 55.0 55.5 54.0 56.7 53.5 53.9 54.3 57.8 53.7 54.5 55.9 56.3 58.7
安 焦
阳 作
54.8 54.2 54.6 55.1 55.6 54.3 54.8 53.6 53.8 51.2 53.7 52.4 54.9 55.5
圳 海 头 江 宁 州 林 海 口 庆 都 贡
石 家 庄 唐 山
秦 皇 岛 邯 保 太 大 阳 长 临 郸 定 原 同 泉 治 汾
马 鞍 山 福 厦 泉 南 九 济 青 淄 枣 烟 潍 济 泰 日 郑 开 洛 州 门 州 昌 江 南 岛 博 庄 台 坊 宁 安 照 州 封 阳
呼和浩特 包 赤 沈 大 鞍 抚 本 锦 长 吉 头 峰 阳 连 山 顺 溪 州 春 林
攀 枝 花 泸 德 绵 南 宜 贵 遵 昆 曲 玉 拉 州 阳 阳 充 宾 阳 义 明 靖 溪 萨
哈 尔 滨
平 顶 山
环境噪声监测情况 (2013年)
等效声级 dB(A)
56.6 53.7 55.5 54.2 53.4 55.1 53.6 56.0 54.7 53.4 54.4 53.2 51.6 54.1 49.7 54.3 55.4 54.7 55.4 55.4 53.7 50.8 55.0 47.7
西 铜 宝 咸 渭 延 兰 金 西 银
安 川 鸡 阳 南 安 州 昌 宁 川
三 门 峡 武 宜 荆 长 株 湘 岳 常 汉 昌 州 沙 洲 江 州 波
石 嘴 山 乌鲁木齐 克拉玛依
张 家 界 广 韶 州 关
55.3 55.4 53.7 56.6 53.7 56.2 54.6 53.5 54.3 53.1 51.0 54.8 51.7

环境信息公布元年成效几何

环境信息公布元年成效几何

环境信息公布元年成效几何【各位读友,本文仅供参考,望各位读者知悉,如若喜欢或者需要本文,可点击下载下载本文,谢谢!】PITI 指数暨2008年度113个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评价结果发布■本报记者杜悦英再厚重的面纱,也有揭开的时日。

在2008年——中国环境信息公开元年,各地政府的环境信息公开成效几何?6月3日,国内环境NGO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与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NRDC在京联合发布了中国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指数),同时对国内113个城市2008年度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状况进行初步评价。

评价结果显示,宁波、合肥、福州、武汉、常州位列最佳五位。

成绩初露IPE主任马军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说,PITI项目的目的在于系统评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均为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一年来在各地的执行情况,并明确各地在信息公开元年的基准线,为今后环境治理的综合评价提供数据基础。

他介绍,PITI项目评估入选城市以《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确定的113个国家环保重点城市为主,并着重考量工业给环境带来的重大影响,因此去除上述规划包含的拉萨、海口和三亚,补充工业相对发达的东莞、盐城、鄂尔多斯三地。

PITI项目通过对当地政府所作的超标违规记录公示、信访投诉案件处理结果公示、依申请公开等8个指标的系统性、及时性、完整性和用户友好性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对每个被评估城市的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状况进行了评价,并给出了细项得分和排名。

初评结果认为,环境信息公开在中国已经起步。

统计数据显示,在污染源监管信息主动公开方面,上海、宁波、太原、武汉等城市较为系统地公布了当地企业日常超标违规的监管记录,北京、重庆、福州、焦作等城市则在信访投诉案件及其处理结果公示方面表现突出;而在执行依申请公开方面,合肥、青岛、昆明、郑州等对信息公开申请做出了积极回应。

问题待解有法不依,是环境信息公开的瓶颈问题之一。

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2013年度环境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2013年度环境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2013年度环境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2.08•【文号】环发[2014]21号•【施行日期】2014.02.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2013年度环境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根据环境统计工作需要,我部决定开展2013年度环境统计年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表内容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十二五”期间继续执行环境统计报表制度(国统制〔2014〕4号)。

2013年度环境统计年报工作按照《环境统计报表制度》、《关于“十二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的说明》、《“十二五”环境统计技术要求》和《“十二五”环境统计数据审核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

上述文件及环境统计软件更新包请登录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主页(http:///)“下载专区”栏中自行下载。

二、工作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2013年度环境统计年报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沟通协调,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数据审核,努力提高环境统计数据质量。

环境统计年报数据应与减排重点行业全口径核算数据、宏观经济指标数据及业务管理部门相关数据相衔接。

要着力提升数据汇总分析能力,为各级政府宏观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第一手的数据资料。

要加大环境统计信息公开力度,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时间安排2013年度环境统计年报数据应于2014年4月10日前通过环保专网上报,同时报送纸质版工作总结报告和技术分析报告。

请各省级环保部门抓紧布置开展相关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工作。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总量司张欣范志国联系电话:(010)66556871、66556870电子邮件:************.cn环境保护部2014年2月8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3年度各地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3年度各地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3年度各地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责任考核评估结果的通知
【法规类别】污染防治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2.09
【实施日期】2015.02.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3年度各地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责任考核
评估结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4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通知》(国办函〔2012〕68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责任考核评估办法》的通知(发改气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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