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新增省道304濮鹤线内浚界至杨小屯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新增省道304濮鹤线内浚界至杨小屯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公布日期】2017.11.16
•【字号】豫环审[2017]220号
•【施行日期】2017.11.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
正文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新增省道304濮鹤线内浚界至杨小屯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豫环审[2017]220号
鹤壁市公路管理局:
你公司上报的由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新增省道304濮鹤线内浚界至杨小屯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

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

我厅批准该《报告书》,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
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业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废气。

施工期,应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物料拌合站位置、粉状建筑材料堆放地点应远离环境敏感点,落实施工工地六个100%等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扬尘。

2. 噪声。

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并加强维护保养、设置施工围挡和临时移动声屏障等措施,以减轻施工期噪声影响。

运营期对噪声敏感目标采取设置减速提示牌和减速带进行降噪,装通风隔声窗等措施的基础上,评价预测,运行中期两侧敏感点昼夜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和4a类标准。

3. 废水。

运营期2处道班房各设置1座10立方米的化粪池,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

项目13座桥梁各设置1套桥梁径流收集系统,桥梁两端各设置1座雨水池,上跨京广铁路立交在干渠东侧二级保护区外设置2座700 立方米事故收集池。

现有南水北调渤海公路大桥及大桥东西两侧一级保护区内路段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为做好与现有南水北调渤海公路大桥及大桥东西两侧一级保护区内路
段衔接,在东侧二级保护区外设置2座50立方米的事故收集池。

4. 固废。

施工期建筑垃圾经分拣后回用或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时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及时收集清运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应认真落实生态保护和生态恢复措施,防治水土流失。

施工过程中,应设置表土临时堆场,采取覆盖、拦挡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施工结束后用于相应区域绿化或复耕,减轻施工期的生态影响。

(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六)现有南水北调渤海公路大桥及大桥东西两侧一级保护区内路段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与一级保护区内路段衔接工作,禁止在一、二级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施工场地、堆料场,禁止保护区内现场搅拌混凝土和配置砂浆。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厅重新审核。

2017年11月16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