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拌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工艺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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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热拌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工艺标准
32.1 总则
32.1.1 适用范围
热拌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工艺标准,适用于各级新建、改建(扩建)公路、城市道路、机场跑道等的各结构类型的沥青混合料表面层、中、下面层施工。
32.1.2 使用的标准和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2005)。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J 052-2000)。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
32.2 术语
32.3基本规定
32.4 施工准备
32.4.1 技术准备
(1)复核水准点,必须全线联测。
施工放样,采用全站仪准确测出中桩位置,并依据中桩确定各结构层边线位置。
(2)熟悉图纸和相关规范、标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总工程师向班组长进行书面的一级技术和安全交底,施工前由班组长向操作工人进行二级技
术交底和安全交底。
32.4.2 机具准备
(1)拌合设备:间歇式沥青混凝土拌合站。
(2)运输设备:大吨位自卸汽车。
(3)摊铺设备:配备自动找平装置的摊铺机(有条件可配备沥青混合料运转车)。
(4)碾压设备:双钢轮振动压路机,轮胎压路机(吨位宜大)。
(5)其他设备:装载机、空压机、水车、加油车、发电机、切割机、平板载重车。
32.4.3 材料准备
原材料:沥青、粗集料、细集料、矿粉、抗剥落剂等由持证材料员和实验员按规定进行检验,确保其质量符合相应标准。
32.4.4 作业条件
32.5 施工工艺
32.5.1 工艺流程
下承层准备验收→测量放样→沥青混合料拌制→沥青混合料运输→沥青混合料摊铺→沥青混合料碾压→养护→成品检验、验收→开放交通。
32.5.2 操作工艺
(1)测量放样
依据设计资料,恢复中桩位置和结构层边线。
下面层施工应采用钢丝引导控制高程的方法,10m设置一个控制桩,施工前准确布设。
(2)沥青混合料拌制
1)严格按照目标配合比和生产配合比拌制沥青混合料,混合料级配和沥青用量、外掺材料剂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沥青混合料必须在沥青拌合厂采用拌和机械试拌,各种规格的集料应分隔堆放,不得混杂。
集料(尤其是细集料),需设置防雨顶棚储存,矿粉不得受
潮。
3)沥青混合料应采用间歇式拌和机拌合,拌和机应有良好的除尘设备,并有自动检测拌合温度的装置和自动打印装置。
4)沥青混合料拌合时间以混合料拌合均匀、所有矿料颗粒全部裹覆沥青胶结料为度,外观应均匀一致,无花白料、无结团或严重的粗细集料分离现象。
5)混合料拌合温度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中表5.2.2-2、表5.2.2-3的要求或者符合本标准的表4.2.4,混合料不得在储料仓内过夜、达不到要求的混合料作废弃处理。
(3)沥青混合料运输
1)热拌沥青混合料宜采用较大吨位的运料车运输,但不得超载运输,或紧急制动、急弯掉头使透层、封层损伤。
运料车的运力应稍有富余,施工过程中摊铺机前方应有运料车等候。
对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待等候的运料车多余5辆后开始摊铺。
2)运料车每次使用前后必须清扫干净,在车厢板上涂一薄层防止沥青黏结的隔离剂或防黏剂,但不得有余液积聚在车厢底部。
从拌和机向运料车上装料时,应前、后、中挪动汽车位置,平衡装料,以减少混合料离析。
运料车运输混合料宜用苫布覆盖保温、防雨、防污染。
3)运料车进入摊铺现场时,轮胎上不得沾有泥土等可能污染路面的泥土等物,否则宜设水池洗净轮胎后进入工程现场、沥青混合料在摊铺地点凭运料单接收,若混合料不符合施工温度要求,或已经结成团块,已遭雨淋的不得摊铺。
4)摊铺过程中运料车应在摊铺机前100~300mm处停住,空档等候,由摊铺机推动前进开始缓缓卸料,避免撞击摊铺机(在有条件时,运料车可将混合料卸入运转车经二次拌合后,再向摊铺机连续均匀的供料)。
运料车每次卸料必须倒净,尤其是对改性沥青或SMA混合料,如有剩余,应及时清除,防止硬结。
5)SMA及OGFC混合料在运输、等候过程中,如发现有沥青结合料沿车厢板滴漏时,应采取措施予以避免。
(4)沥青混合料摊铺
1)摊铺前必须将工作面清扫干净,且工作面必须保持干燥。
2)混合料必须采用配备有自动找平装置的摊铺机进行摊铺,同时必须具有
振动熨平板或振动夯锤等初步压实装置。
摊铺机提前0.5~1h预热熨平板不低于100℃,摊铺机必须调整到最佳状态,铺面要求均匀一致,严禁出现离析现象。
3)摊铺机的摊铺速度应调节至与供料、压实速度相平衡,保持连续不断的均匀摊铺,中间不得停顿。
4)热拌沥青混合料的施工温度必须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中表5.2.2-2、表5.2.2-3或本标准4.2.4的要求。
表32.5.2-1 沥青混合料的施工温度(℃)
5)松铺系数应根据试铺路段确定,摊铺过程中必须随时检查摊铺层厚度及路拱、横坡,达不到要求时,立刻进行调整。
6)下面层摊铺必须采用钢丝引导的高程控制方式控制好路面高程,中、上面层摊铺宜采用移动式自动找平基准装置摊铺,以控制路面厚和平整度。
7)沥青面层的摊铺宜采用2台摊铺机梯队作业。
(5)沥青混合料碾压
1)沥青混合料的碾压必须在摊铺后立即进行,严禁等候,碾压过程中压路机严禁停机。
2)沥青混合料的碾压按初压、复压、终压3个阶段进行,压路机的碾压速度宜参照表4.2.5进行均匀的碾压。
初压用10t以上的钢轮压路机紧随摊铺机碾压,复压必须在初压完成后紧接着进行,用16~25t轮胎压路机碾压。
终压用较宽的钢轮压路机碾压。
压路机的碾压遍数及组合方式依据试铺段确定。
表32.5.2-2 压路机碾压速度(km/h)
3)碾压温度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中表5.2.2-2、表5.2.2-3或本标准表4.2.4的要求,并不得将集料颗粒压碎。
4)为了防止混合料黏轮,可在钢轮表面均匀洒水(最好是喷雾),水中可掺少量的清洗剂或其他隔离材料,严禁掺加柴油、机油等。
要防止过量喷水引起混合料温度骤降。
胶轮压路机轮胎表面不宜洒水(轮胎温度高时不黏轮),宜涂刷
植物油。
5)钢轮压路机静压时相邻碾压带应重叠15~20cm轮宽,振动时相邻碾压
带重叠宽度不得超过15~20cm。
轮胎压路机碾压时应重叠1/3~1/2碾压轮宽。
压路机的起动、停止必须减速缓慢进行。
(6)施工接缝的处理
1)纵向施工缝:对于采用2台摊铺机成梯队联合摊铺方式的纵向接缝,应在前部已摊铺混合料部分留下10~20cm宽暂不碾压作为后高程基准面,并有5~10cm的摊铺层重叠,以热接缝形式在最后作跨接缝碾压以消除缝迹。
上下层纵缝应错开15cm以上。
2)横向施工缝:全部采用平接缝。
用3m直尺沿纵向,在摊铺段端部呈悬
臂状,以摊铺层与直尺脱离接触处定出接缝位置,用锯缝机割齐后铲除;继续摊铺时,应将接缝锯切时留下的灰浆擦洗干净,涂上少量黏层沥青,摊铺机熨平板从接缝后起步摊铺;碾压时用钢桶式压路机进行横向压实,从先铺路面上跨缝逐渐移向新铺面层。
3)横向施工缝应远离桥梁毛勒缝20cm以外,不许设在毛勒缝处,以确保
毛勒缝两边路面表面的平顺。
(7)养护
沥青路面必须待摊铺层完全自然冷却到周围地面温度时(最好隔夜),方可
开放交通,同时做好沥青路面的保洁工作。
(8)成品检验、验收
沥青路面自然冷却后,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对路面几何尺寸、体积性质等进行检测,并按照报验程序申请验收。
32.6 质量标准
32.6.1 主控项目
32.6.2 一般项目
(1)施工前应对原材料的质量进行检查,其各项检测指标必须符合《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或相关标准要求。
原材料主要包括粗集料、细集料、填料、沥青、外掺材料等。
(2)混合料施工温度宜略高于《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中表5.2.2-2、表5.2.2-3或本标准表32.5.2中第(4)条沥青混合料摊铺的要求。
(3)混合料外观要求均匀一致,无花白料。
摊铺后表面要求没有明显的离析现象。
(4)检测混合料品质宜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 F80/1-2004)的相关规定或达到表5.0.4的要求。
表32.6.2-1 沥青混凝土面层施工阶段的质量标准
注:试铺段的质量检查频率应增加一倍。
(5)成品检测
压实度要求:≥98%(马氏密度);≥93%、<97%(最大理论密度)。
其他检测指标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
F80/1-2004)相关规定的要求。
32.7 成品保护
(1)施工过程中必须对成型路面进行防污染保护,包括油污染、砂浆污染、泥土污染等。
(2)沥青路面终压完成自然冷却后,表面温度低于50℃时方可开放交通。
(3)路面取芯后,孔眼应及时填补。
32.8 安全环保措施
32.8.1 安全措施
(1)项目部应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并设专职安全员。
(2)拌合场内沥青罐、油罐等处应设设置“小心烫伤”、“禁止烟火”的明显标志,同时配备齐全的灭火设施,出料口应设置“小心坠落”的明显标志。
拌合场内机械、车辆的运行应由专人指挥。
(3)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警示牌,路口处、车辆转弯处标牌正确、醒目。
(4)现场施工人员应穿戴防治烫伤的皮鞋、手套等。
(5)施工便道确保平整、畅通。
32.8.2 环保措施
(1)公路施工堆料场、拌合站设在空旷地区,相距200m范围内,不应有集中的居民区、学校等。
(2)沥青路面施工,沥青混凝土拌合厂设在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点以外的下风向处,既方便生产,又须符合卫生要求(卫生防护距离分级中,规定的防护距离为300m),不采用开敞式、半封闭式沥青加热工艺。
(3)施工便道定时洒水降尘,运输粉状材料要加以遮盖。
(4)当施工路段距住宅区距离小于150m时,为保证居民夜间休息,在规定时间内禁止施工。
(5)主动与施工路段附近的学校和单位协商,对施工时间进行调整或采取其他措施,尽量减小施工噪声对教学和工作的干扰。
(6)注意机械保养,使机械保持最低声级水平;安排工人轮流进行机械操作,减少接触高噪声时间;对在声源附近工作时间较长的工人,发放防声耳塞、头盔等,对工人进行自身保护。
32.9 质量记录
(1)测量放样报验单。
(2)原材料(粗、细集料、沥青、外掺材料等)进厂检验报告。
(3)分项工程中间交工证书及附件(附件包括混合料质量检验记录表、现场检验记录表等)。
(4)沥青混合料的各个工序的温度记录(拌合、运输、摊铺、碾压等)。
执笔:张海宝
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