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长沙市“国培计划”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长沙市“国培计划”项目实施
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业计划教育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长沙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3.06.12
【实施日期】2013.06.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长沙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长沙市“国培计划”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湘教国培办〔2013〕7号《关于做好2013年“国培计划”学员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为做好2013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中西部项目和幼师国培项目实施工作,现将各项目学员遴选条件和培训计划分配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学员选派工作。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和我局下达的送培任务。
要对本区域“十二五”以来教师参加“国培计划”情况进行一次摸底,根据各级各类教师的不同需求,做到有计划地送培,力争“十二五”时期所有教师都能参加一次“国培计划”学习。
2.突出重点,确保质量。
“国培计划”要向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的教师倾斜,要积极创造条件,努力为边远贫困地区学校培训一批“种子教师”、“种子校长(园长)”,
全面推进五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
3.建立送培通报制度。
省国培办每半个月将在湖南国培网上对各市州送培排名情况和未参训学员名单进行通报。
并将市州送培完成情况作为全省教师工作年度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
我局将对长沙各区县(市)教育局和直属学校送培情况及时进行通报、督查,县市区教育局要将送培完成情况纳入学校考评和校长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各学校要将教师参培表现情况作为教师年度考核、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和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
4.对学员报名和选派进行信息化管理。
省国培办已在湖南国培网开发“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培(省培)报名管理系统”,学员报名和选派管理均通过该系统完成(系统使用手册和各地管理账号、密码另行发放)。
教师报名均可通过登陆“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培报名系统”填报有关信息,了解培训有关情况。
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学校均可通过“湖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培管理系统”,进行培训计划分配、学员资质审核、学员更换等工作。
5.各区县(市)教育局、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各项目遴选范围和条件审核学员资质,确保送培学员符合参训条件。
我局和省国培办将进行资质复审,对不符合参培条件的学员,将予以通报和劝退。
6.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有关单位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2013年学员报名和资质审核工作。
教育部示范性项目的所有项目,中西部项目的短期集中培训,幼师国培的短期集中培训和转岗教师培训,于6月22日前完成。
中西部项目的置换脱产研修和远程培训,幼师国培项目的置换脱产研修以及送培项目,于7月5日前完成。
省国培办联系人:肖波;电话:84391695;地址:长沙市开福区华夏路82号;邮编:410008;电子邮箱:hngpjh@。
湖南国培网网址: http://:8082/index.aspx。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联系人:陈勇;电话:84714916。
长沙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联系人:王庭宇;电话:84899722
附件:
1、2013年“国培计划”--教育部示范性项目各项目介绍和名额分配;
2、2013年湖南省“国培计划”--中西部项目各项目介绍和名额分配;
3、2013年湖南省“国培计划”--幼师国培项目各项目介绍和名额分配。
长沙市教育局
2013年6月12日
附件1
2013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各项目介绍和名额分配
“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是指由教育部直接招投标确定培训机构而实施的项目,包括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和示范性远程培训项目。
各省将参训学员上报后,教育部直接将学员分配到相关培训机构。
目前,教育部还未公布各项目承担机构、培训课程和开班通知。
一、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
1.一线优秀教师培训技能提升研修项目
(1)培训对象
已入选或拟入选省级及以上教师培训专家库的小学、初中和高中一线优秀骨干教师、优秀教研员,承担过地市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具备高级职务(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
(2)名额分配
表一:小学优秀教师、教研员研修项目培训计划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