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顿工作督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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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顿工作督查方案
××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
顿工作督查方案
根据××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总体部署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目的
督促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和各部门制定的系统内部整顿工作具体方案精神,扎实开展专项整顿工作,进一步加大专项整顿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二、督查组织
本次督查的督查组组成、督查分工等仍以全市食品安全工作7个驻地督查组为基础,按照本次督查要求,对所驻县(市、区)开展督查工作(督查组分组及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三、督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专项整顿文件精神情况,专项整顿公告、宣传动员等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工作部署。

(二)综合协调机制的运行及各部门的相互配合、履责情况。

(三)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销售单位以及餐饮服务单位自查、自纠及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四)各监管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食品的调研情况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案件查处情况。

四、督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

听取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工作汇报,了解专项整顿工作落实情况及实际效果。

(二)召开座谈会。

听取各县(市、区)、乡(镇)政府及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类食品企业(单位)代表对整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实地查看。

实地随机抽查奶站(如无奶站则检查饲料生产经营单位)、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食品销售单位、食品添加剂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等各××家,重点检查企业自查自纠措施落实到位情况。

(四)查阅有关资料。

查阅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整顿工作的文件资料,以及个有关食品企业(单位)有关食品安全管理材料。

(五)情况反馈。

向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反馈在督查中发现的好的做法、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以及改进意见。

五、督查时间
2010年12月1日至12月6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
次督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检查与指导结合,解决基层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避免流于形式。

(二)深入细致,务求实效。

各督查组要依据《××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顿工作督查细则》(见附件2),按照“严、细、深、实”的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开展督查,要明确督查组成员的分工,细化督查内容,强化对存在问题的整改,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督查任务。

(三)加强联系,反馈信息。

督查过程中督查组要加强与各县(市、区)、各部门的沟通和交流,注意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及时发现带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将工作动态和有关信息报告市政府,推动督查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四)严肃纪律,强化责任。

各督查组要严肃工作纪律,廉洁自律,杜绝违反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现象的发生。

本次督查工作实行任务包干责任制,督查责任区一旦出现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将追究督查组的连带责任。

(五)及时总结,巩固成果。

各督查组要系统梳理当地整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提出科学对策,注意发现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巩固整顿成果。

各督查组务必于2010年12月8日前将督查报告(内容包括: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工作开展概况;取得的主要成
绩、经验和特点;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对策;对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及传真:
电子邮箱:
附件:1.督查组分组及人员名单
2.××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顿工作督查细则
附件1:
督查组分组及人员名单
组别姓



单位及职务联系方式




联络人
第一组组长
成员
第二组组长
成员
第三组长
成员
第四组组长
成员
第五组组长
成员
第六组组长
成员
第七组长
成员
- 9 -
附件2:
××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顿工作督查细则
项目内容评分标准分值检查情况检查得分
一、政府组织落实工作情况(40分)工



(一)组织领导
机构建立情况
1、成立专项整顿工作领导机构2分,未成立扣2分;政府主管领导担任
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2分,其他领导担任扣1分。

4 (二)方案制定
情况
2、县级结合实际印发整顿工作方案2分,未下发扣2分;4个主要环
节监管部门制定下发整顿方案4分,少1个部门扣1分。

6
(三)整治工作
部署保障情况
3、召开4次以上部署会议(包括政府专题会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议,
有会议纪要或记录)4分,少1次扣1分,无会议纪要或实质性研究讨论
内容视作未召开会议;有专门经费3分,无专门经费扣3分。

7




(四)检查督查
情况
4、开展督查工作2分,未开展扣2 分;督查记录或总结2分,无督查记
录或总结扣2分。

4
(五)案件查处
情况
5、案件查处资料齐全3分;投诉举报100%办理2分,应查处而未查处
的案件每1起扣1分;自查发现(重大)案件并组织查处3分;查处的案
件进行溯源3分,未查清源头一件扣1分。

扣完为止。

11
- 10 -
(六)信息报送、宣传、培训情况7、开展宣传教育工作4分(包括专项整顿工作的宣传、动员及对企业和
消费者的宣传),少一项扣0.5分;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上公布专项
整顿信息5条及以下0.5分,6-10条1分,11-15条1.5分,16条以上
2分;组织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培训2分,未开展不得分;定期
按时上报阶段性工作总结、工作动态和报表2分,少报一次扣0.5分。

8
二、部门整治实施工作情况(40分)
卫生
部门
(七)部署
工作、督查
指导、专项
检查情况
8、摸清餐饮企业底数3 分;督促餐饮企业开展自查自纠2分(大中型餐
饮业和学校食堂有管理相对人签字盖章的自查自纠表或承诺书);开展重
点品种、重点区域整治3 分(有方案、有措施、有总结);公布举报电话
及对投诉举报进行调查处理2 分。

上述工作未开展按相应分值扣分,工作
不够规范每项扣0.5分。

10
农、畜
部门
(八)部署
工作、督查
指导、专项
检查情况
9、摸清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底数3分;摸清养殖企业、奶站、农
民专业合作组织底数2分;所有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养殖企业、
奶站、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自查自纠2分;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整
治2分(有方案、有措施、有总结);公布举报电话及对举报投诉进行查
处1分。

上述工作未开展按相应分值扣分,工作不够规范每项扣0.5分。

10
- 11 -
工商部门(九)部署
工作、督查
指导、专项
检查情况
10、摸清食品添加剂销售者底数3分;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
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执法检查1分;监督食品添加剂销售者建立索
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制度1分;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
加剂开展食品质量监测或快速检测1分;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整
治3分(有方案、有措施、有总结);公布举报电话及对违法销售行为
进行查处1分。

上述工作未开展按相应分值扣分,工作不够规范每项
扣0.5分。

10
质监部门(十)部署
工作、督查
指导、专项
检查情况
11、摸清辖区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总数3分(有数字、有档
案);所有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2分(有企
业盖章的自查自纠表或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表);开展重点品种、重点
区域整治3分;公布举报电话及对举报投诉进行查处1分;清理了未
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仍在使用的添加物品种1分。

上述工作
未开展按相应分值扣分,工作不够规范每项扣0.5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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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自查自
纠开展情况(10分)(十一)企业自查自
纠落实到位情况
14、检查奶站(如无奶站则检查饲料生产经营单位)、餐饮、食品生产、
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添加剂或食品原料经营单位各2家。

每家单位分值

1分。

检查中若发现1家单位有违法违规情况扣1分。

10
四、其它(10分)(十二)产品抽检评
估情况
15、市评估抽检水平状况5分,按抽检合格率高低评定。

抽检未发现非法
添加物5分,发现1起扣0.5分,扣完为止。

10
带队领导签名:督查人员(签名): 督查时间:年月日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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