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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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钢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实施细则和业务申办流程
根据《本钢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特制订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和业务申办流程。
一、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
1、本钢在职职工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每户职工只能贷款一次,贷款采取“先存后贷,整借零还,存贷结合,抵押担保”的原则。
2、本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款的70%(30%为个人首付款),最高额度15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不超过本人有效法定工作年限,最长期限15年。
住房公积金贷款暂限于购买本市(含郊区)的经济适用房、商品房(一手房)。
3、对本钢职工购买本钢经济适用住房时,住房公积金
贷款给予优先考虑,并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即:贷款额度可以按最高15万元,最长期限15年执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提前支取使用。
同时还可以享受本钢货币化补贴政策。
4、职工购买本钢经济适用住房时,首先由本人提出申请,报请单位领导批准,单位房管员负责给职工填报《本钢职工住房补贴申报表》(以下简称补贴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手人章,单位房管员将《补贴申报表》送到本钢房地产开发公司房产部,房产部负责对职工《补贴申报表》各项内容进行审核,审核没有问题后要加盖本钢货币化领导小组审核章和经手人章,然后再将职工《补贴申报表》报到本钢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住房中心)。
住房中心对职工《补贴申报表》进行受理,并对《补贴申报表》中的各项内容要进行严格审查(包括职工的工龄、住房面积、补贴金额、房屋座落地点等),经审查合格后给职工发放《本钢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书》。
5、对在生产关键岗位的职工和业务骨干在购买住房时,
由职工本人提出申请,单位领导审批(含资格确认),可以享受贷款额度最高15万元,最长期限15年的优惠政策。
6、职工购买本钢商品房时,由职工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同意,可以享受贷款最高额度12
万元,最长期限12年。
7、职工购买本钢房地产开发房屋以外的住宅商品房时,由职工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同意,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10万元,最长期限10年。
8、凡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都必须提供住房中心要求的一系列材料(包括购房合同和购房首付款30%发票等),住房中心审查合格后,再给职工发放《本钢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书》。
9、凡是累计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单位,本单位职工个人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单位补缴全部欠交住房公积金后方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二、公积金贷款业务申办流程
1、借款人持本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购房合同及个人首期预付款发票(30%),到住房中心申请贷款。
2、根据借款人提供上报的材料,住房中心进行受理。
经初审合格后,指导借款人填写《本钢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书》一式三份,并在附页上夹贴相关贷款要件复印件,分别到借款人和配偶所在单位盖章和认定工资收入,然后再将贷款申请审批书返回住房中心。
3、住房中心对借款人送来的贷款申请审批书进行审查和审批。
然后再与借款人签订《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抵押借款合同书》一式六份。
4、借款人将住房中心审批的材料送到建行本钢支行进行审批盖章。
5、建行本钢支行审批盖章后,借款人再将审批材料送到市中恒信担保公司和山城公证处办理抵押担保及公证手续(市产权处三楼),同时交纳相关费用。
6、住房中心根据借款人办理完以上全部相关手续后,对借款人申请贷款的额度,向委托银行开具《职工个人住房政策性抵押贷款划拨资金通知单》。
7、借款人到指定的委托银行填写借据并按要求办理还贷储蓄卡(或存折)。
委托银行根据开发商获得售楼许可证后,再将住房公积金贷款划入到售房开发商帐户,借款人开始以等额本息方式开始按月还款。
8、如果借款人偿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可以根据委托银行和住房中心出具的相关手续,到市中恒信担保公司和房产产权管理处办理撤销担保和抵押手续,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9、如果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未能偿还贷款,担保公司将代替借款人向住房中心偿还所欠的贷款本金和利息余额后,对借款人抵押的房屋依法进行处理。
本钢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0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