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船员值班交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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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值班交接班制度
1目的
2适用范围
3总则
4驾驶员航行值班职责
5水手航行值班职责
6驾驶员停泊值班职责
7水手停泊值班职责
8轮机员航行值班职责
9机工航行值班职责
10轮机员停泊值班职责
11机工停泊值班职责
12安全管理记录
编写:海务/机务经理
审核:指定人员
批准:总经理
1 目的
旨在规范船舶航行、停泊等时,各船员的值班和交接班工作,确保船舶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船员的值班交接班工作。
3 总则
3.1 每个船员必须以公司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为指导,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以高度责任感谨慎操作,避免差错,确保安全。
3.2 不论航行或停泊,船舶实行昼夜不间断轮值制度。
3.3 航行中,驾驶台、机舱每班均为四小时,具体是:
大副、大管轮值0400-0800,1600-2000班;
二副、二管轮值0000-0400,1200-1600 班;
三副、三管轮值0800-1200,2000-2400班。
3.4 驾驶员值班时,每班至少有一名水手值班。
在海区宽阔、天气良好、不影响
安全的原则下,经船长同意,可以使用自动舵。
雾航、狭水道、进出港或船
长认为有必要时,可增派一名水手操舵。
轮机员值班时,根据船舶设备情况
每班可派一名机工同值。
3.5 靠泊时,甲板部由二副、三副轮值,水手每班一名水手值班。
每班不超过六
小时。
轮机部由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轮值;机工轮值辅机班,每班不超
过六小时,停泊中水手与机工的值班时间,原则上规定每班值六小时,但也
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调整。
3.6 港内停泊时,护船人员不得少于全体船员的三分之一,以适应日常生产管
理、安全、防火等紧急应变的需要。
3.7 任何时间,船长和大副不能同时离船;轮机长和大管轮不能同时离船。
3.8 值班人员在当值期间应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不得擅自离开工
作岗位;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除船长和轮机长外,不得在驾驶台和机舱
坐着值班。
若因故不能值班时,支持级船员必须得到部门负责人同意,三
副、三管轮以上船员必须得到船长或轮机长同意,并指定相应人员代替。
3.9 必须在工作岗位上交接班并按规定交接清楚。
任何情况下,交接班不得在接
班人员未到达岗位或未曾确认接班之前离开岗位,也不得通过第三者代为交
班。
3.10 全体船员均严禁酗酒,当值船员和接班的船员均不准饮酒。
3.11 全体船员必须在开航前2小时前到船。
4 驾驶员航行值班职责
4.1 保持正规的了望,不做与值班驾驶无关的工作。
任何情况下,驾驶台应保持
有人了望。
4.2 充分利用各种航海仪器、天体、陆标等正确测定船位。
4.3 按规定测定或核对电、磁罗经的误差。
4.4 切实执行船长布置的航路指示。
4.5 经常检查水手操舵的准确性。
4.6 夜间或在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航行时,应督促值班水手及时开启航行灯并经
常检查其是否正常。
一切有碍航行的灯光应予以遮蔽。
4.7 严格遵守分道通航制的有关规定。
尤其应注意地区性规则及其特定的驾驶和
航行要求。
4.8 当发生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立即发出警报、迅速报
告船长。
4.9 在大风浪中转向,应按船长指示事先通知各部门做好预防工作。
4.10 交班前驾驶员应安排水手巡回检查全船,特别要注意防火及货物装载情况,
并将检查情况记入《航海日志》。
4.11 在船长(引航员)操纵的情况下,值班驾驶员仍应认真了望,测定船位, 执
行船长布置的工作。
4.12 进出港时,布置值班水手备妥有关旗号、灯号及调头信号等以便随时可用。
4.13 督促值班水手做好引航员上下船的准备工作并亲自接送引航员。
4.14 在遇到下列情况时,值班驾驶员应立即通知船长:
•遇到或预料到能见度不良时;
•对通航环境或他船动态发生疑虑时;
•对保持航向感到困难时;
•到预定时间未能看到陆地、航标或测不到水深时;
•意外地看到陆地、航标或水深突然发生变化时;
•主机、推进器、舵机或者任何重要的航行设备报警或故障时;
•无线电设备发生故障时;
•在恶劣天气中,怀疑可能有天气危害时;
•发现海上遇难及各种可疑信号或可疑物时。
4.15 每天大副晚餐时,由三副接替值班,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4.16 接班驾驶员至少提前五分钟到达驾驶台,阅签《航海日志》、航行警告和船
长夜航命令簿,并按下列内容认真交接。
如船舶正在转向或避让,应待确认
无碍后方可交接。
•电、磁罗经航向及其误差和风流压差;
•海图上的船位及其求得方法;
•主机转速;
•已在望的或即将在望岸形、物标等海面情况;
•周围船舶动态及其变化情况,本船已经采取或准备采取的避让措施;
•周围(尤其是即将航经的)礁、滩、沉船等水下障碍物;
•天气变化及风、流等情况。
遇恶劣天气时,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航行灯、操舵仪及各种航海仪器的工作情况;
•防火等的安全检查情况,当值的水手姓名;
•进出港各项准备工作情况(如引航员梯、旗号、灯号等);
•船长的指示以及应提醒下一班注意的有关事项。
5 水手航行值班职责
5.1 开航前一小时,一名值班水手应到驾驶台作准备工作。
•清洁驾驶台;
•解除罗经罩等;
•准备信号旗;
•随同值班驾驶员试舵;
•驾驶员交待的其它工作。
5.2 离泊前应做好下列工作:
•收进舷外挡水板、安全网、绳梯并绞起舷梯;
•准备好引水梯、安全绳、救生圈及照明灯。
5.3 集中思想操舵或认真监视自动舵的运转情况;经常注意电、磁罗经的航
向,如有异常立即报告值班驾驶员。
认真协助了望,经常检查航行灯是否
正常,完成值班驾驶员指派的工作。
如需暂离驾驶台,应征得值班驾驶员同
意。
5.4 接班水手至少应提前五分钟到达驾驶台进行交接。
交舵水手应在舵把定时
交接,如正在避让或转向必须等避让清楚或转向完毕后,方可接舵。
交接
完后,交舵水手应向船长、驾驶员或引航员报告操舵航向,交接事项:
•电、磁罗经航向;
•操舵仪的工作情况;
•海面情况;
•防火等的安全检查情况;
•航行灯及悬挂的旗号、号型和显示的号灯;
•进出港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情况,如引航员梯、旗号、号灯、号型、照明
等;
•值班驾驶员交待的工作。
6 驾驶员停泊值班职责
系泊
6.1.1 认真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船长或大副的指示,检查督促全
体值勤人员工作情况,搞好安全生产。
6.1.2 按照大副的积载计划和要求,经常巡视并督促检查装卸情况,随时掌握装卸
进度,认真记录作业时间及舱口和工班数,发现有未按计划及要求进行作业
时,应向装卸负责人提出并立即汇报大副处理。
6.1.3 密切与港方联系,加强协作配合,解决装卸中出现的问题。
6.1.4 严禁工人在作业现场吸烟和违章作业。
如果发生由于违章操作以致损坏设
备、属具,应及时要求港方签认,以便索赔。
6.1.5 装卸期间应注意吃水差;每天早晨工人换班,以及装卸完毕、加完油水、
抵离港前均应看水尺并记入《航海日志》。
6.1.6 通知加注、排出或移注压舱水;移注燃油、淡水。
调整压舱水时应注意保
持船体平衡。
6.1.7 督促值班水手检查防鼠档;按时升降国旗和开关灯;悬挂有关信号。
根据
泊位水深、本船吃水变化及潮汐等情况,督促值班水手按需调整舷梯、安
全网及系缆,使之松紧适度,受力均衡。
6.1.8 遵守防污有关规定,禁止将垃圾、杂物、污油及带油污水排入港池。
6.1.9 主机转车、冲车、试车前,应检查并确认推进器附近无障碍物,舷梯和系
缆均无影响。
过程中还应注意查看。
6.1.10 发生紧急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通知船长或大副。
6.1.11 如气象良好且又不进行装卸作业时,在布置好值班水手有关工作并确保安
全的基础上,可以做本职所管的工作(如修改海图、检查消防器材等
等),但还应巡视检查全船和周围情况。
6.1.12 注意过往船舶,尤其在本船艏艉有船靠离时,应在艏艉守望,采取各种防
止碰撞、减少损失的有效措施。
一旦发生事故,应迅速报告船长或大
畐并应记下对方的船名、国籍和船籍港,做好海事记录,认真填写《航海
日志》,以备交涉。
6.1.13 系泊中值班驾驶员交接事项
•装卸进度和存在问题;大副布置的有关装卸货的指示;货物质量情况;港
方通知的有关事项。
•舟首艉吃水、潮汐、本船周围情况、泊位水深情况等。
•气象预报及系缆情况。
•加装油、水及调整压舱水等情况。
•有关防火、安全等注意事项及措施。
•临时修理工程和进度情况。
•港口及本船悬挂的号灯和号型。
•本班发生的重大问题及提醒下一班应注意的事项。
•要求在船的船员人数和其他人员的在船情况。
•船长、大副布置的工作。
6.2 锚泊
6.2.1 抛锚时,大副在船艏应及时主动报告船长有关锚链方向及受力情况,以便用
车舵配合;按船长指示松链;锚抛妥抓牢后即报告船长。
6.2.2 锚抛下时应立即测定锚位,并在海图上标出锚位和船舶回旋圈。
还应将锚位
和出链情况、水深和底质等记入《航海日志》。
6.2.3 利用各种物标经常核对船位是否正常。
6.2.4 注意周围锚泊船的情况,尤其是位于上风(或上流)方向锚泊船的动态,严
密注意并经常核对其距离和方位有无变化及其变化情况,以防他船走锚危及
本船安全。
6.2.5 注意来泊船的锚位及其回旋圈是否与本船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如若过近,
应呜笛通知对方或报告船长处理。
6.2.6 如过往船只或附近锚泊船起锚离泊距本船过近,应严密注视其动态。
若判断
对本船有威胁时,应以各种信号警告对方。
不论本船或他船走锚,或者过往
船舶距离过近而出现危险局面时,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各种本船所能采取的
措施以避免或减少损失。
这些措施包括立即报告船长,派值班水手去船艏松
链或加抛另一锚,使用碰垫,通知机舱紧急备车等。
6.2.7 在急流区锚泊或遇大风浪天气,应勤测锚位。
定时巡视甲板,检查锚链和制
链器是否正常。
6.2.8 遇能见度不良,必须认真执行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有关规定鸣笛“• •”
锚泊装卸作业除应执行系泊值班中有关装卸业务方面的职责外,尤应注意傍
靠船驳的系缆、碰垫和绳梯以及其他各种安全措施;根据船长指示
及时松放锚链。
6.2.9 督促水手按时升降旗帜、锚球,开关锚灯、甲板照明灯、各种信号灯。
6.2.10认真执行船长交待的各项工作。
6.2.11锚泊中值班驾驶员交接事项
•锚位及锚链情况;
•涨落潮和转头时间;
•周围锚泊船的距离、方位及其动态;
•信号、号灯的显示情况;
•天气情况及恶劣天气(如能见度不良、大风浪警告)应提醒注意的问题;
•对于傍靠船驳有关安全方面的注意事项;
•船长布置的有关工作。
7 水手停泊值班职责
7.1 系泊
7.1.1 及时调整舷梯及安全网,保持舷梯安全稳妥、整洁并有照明;注意上下船人
员安全。
7.1.2 根据潮汐和装卸情况,及时调整系缆、档水板、防鼠档及碰垫等。
7.1.3 经常注意本船四周情况,尤其是船艉推进器的安全。
7.1.4 凡有船驳靠(离)船旁时,负责缆、碰垫、绳梯、照明灯的相关工作。
7.1.5 注意过往船舶,尤其在本船艏(艉)有船靠离时,应在艏(艉)守望并采取
准备靠把等防范措施。
7.1.6 按时升降旗和开关灯;按值班驾驶员的指示及时悬挂各种旗号、号灯。
7.1.7 经常注意装卸是否正常;禁止违章操作。
若发现问题或当货物及船舶属具受
损时,应立即报告值班驾驶员。
7.1.8 认真进行防火等安全巡回检查。
7.1.9 认真执行大副和值班驾驶员布置的其它工作。
7.1.10系泊中值班水手交接事项
•涨落潮、舷梯、安全网、系缆、防鼠档及上下船人员等情况。
•装卸货及甲板照明灯。
•悬挂着的旗号、号灯,包括锚灯锚球等以及周围情况。
•安全防火及有关要求。
•专用设备及绑扎器材的使用情况。
•本班遇到的问题及应提醒注意的问题。
•值班驾驶员交待的工作。
7.2 锚泊
7.2.1 注意过往船只和周围锚泊船的信号和动态。
7.2.2 按照驾驶员指示悬挂或开关各种旗号、锚球、号灯和灯光并经常检查。
723 经常巡视甲板,查看锚链、锚机和锚装置等是否正常。
724 出现各种危险局面时,按值班驾驶员的指令,迅速、正确地采取各种防范措施。
7.2.5 装卸作业时,有关工作参照系泊值班职责并应注意本船舷梯的安全,与傍靠
船驳间的系泊、碰垫、绳梯以及其他各种安全设施是否牢固、良好。
警惕发
生各种意外事故。
7.2.6 执行值班驾驶员指派的有关工作。
7.2.7 锚泊中值班水手交接事项
•锚链及甲板情况;涨落潮和转头时间;
•周围船(包括傍靠船驳)的情况;
•锚球及各种旗号、号灯的显示情况;
•有关装卸方面的情况(参照系泊值班的相应交接内容);
•值班驾驶员交待的有关工作。
8 轮机员航行值班职责
8.1 值班轮机员负责领导并督促本班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机械
动力设备的正常运转,完成机舱内的各项工作。
8.2 应急情况下根据驾驶台命令迅速准确地操纵主机。
8.3 按说明书的规定和要求,使机电设备保持在额定的工作参数范围内;保持油
水分离器和各种滤器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注意废汽锅炉或辅锅炉工作情况
是否正常。
8.4 维护机舱及各种设备的清洁;按时巡回检查,仔细观察,倾听机电设备、轴
系的运转情况,如发现不正常现象应即设法排除。
如不能解决,应即报告轮
机长。
8.5 如果主机故障必须立即停车进行检修,应先征得驾驶台同意并即速报告轮机
长。
如情况危急,将造成严重机损或人身事故时,可先停车,同时报告驾驶
台和轮机长。
8.6 在恶劣天气中航行时,为防止主机空车和超负荷而需要降低主机转速时,应
取得轮机长同意并通知驾驶台。
8.7 根据设备运转需要,随时进行驳油、净油、造水、充压缩空气等工作;保持日用油、水柜有足够数量的储备。
除日用油柜驳油外,移驳燃油应事先与大副联系。
8.8 根据大副或值班驾驶员的书面通知,领导值班人员按移注、排灌压舱水, 供
应或停供所需的水、电、气、汽。
认真遵守防污染的有关规定。
8.9 注意防火检查,随时清洁油污,正确处理油污破布、棉纱头等引火物。
8.10 三管轮值班时,轮机长应经常下机舱检查指导;大管轮班人员进晚餐时由三
管轮班人员下机舱接替,时间不超过半小时。
8.1.11认真执行船长、轮机长指派的其他工作。
8.1.12在下列情况时轮机长应到机舱指挥:
•进出港、移泊时;
•机电发生故障危及安全运转时;
•狭水道、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及船长命令时;
•值班轮机员工作有疑难,要求轮机长前往时。
9 机工航行值班职责
9.1 在值班轮机员的领导下,负责完成所属分工工作,严格遵守各项值班规定和
安全操作规程。
9.2 经常检查辅机的运转情况;按时检查并记录辅机滑油、燃油、冷却水、排气
压力和温度等工作参数。
发现机械故障或不正常现象,应即报告值班轮机员
并协助处理。
9.3 按时测量辅机机油,使之保持在正常的油位高度。
9.4 按时检查海、淡水泵及日用热水循环泵等运转是否正常;海淡水日用柜的压
力是否在正常范围内;及时调整日用热水温度和海淡水压力。
9.5 管理好柴油分油机,及时分油和补充轻油日用柜并保持正常油位。
9.6 及时补充压缩空气,保持空气瓶正常压力。
9.7 保持废汽锅炉(或辅锅炉)的正常水位和气压,调节排气门开度,注意检查燃
烧情况和给水泵的运转是否正常。
9.8 负责清洗辅机机油、柴油系统的滤器以及机舱地板和集控室的清洁工作
9.9 执行值班轮机员临时布置的工作。
10 轮机员停泊值班职责
10.1 督促检查轮机部值班人员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10.2 保证机电设备正常运转。
10.3 及时供应日常工作及生活所需要的水、电、气、汽。
10.4 严格遵守防污染规定。
防止污油污水排出舷外。
10.5 根据大副或值班驾驶员的书面通知,移注、排、灌压舱水。
10.6 装卸货期间如设备发生障碍,应组织力量抢修。
10.7 机电设备发生故障或值班机工有疑难时,应即到机舱处理。
10.8 若临时进厂修理,应认真检查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10.9 加强机舱和舵机房等部位的安全检查。
10.10 主机试车、冲车、转车前,应通知并征得值班驾驶员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10.11发生火警和意外危险时,立即报告轮机长或大管轮
10.12 根据船长或值班驾驶员的通知,按时做好移泊准备工作。
11 机工停泊值班职责
11.1 经常查看辅机膨胀水柜,保持正常的水位高度。
11.2 注意冷藏机和空调压缩机的运转情况及温度、压力、油位等是否正常。
11.3 接到大副或值班驾驶员的书面通知移注、排灌压舱水,由值班轮机员签字认
可。
注意防止含油污水排出舷外。
11.4 提前半小时做好交班准备工作和清洁工作。
11.5 机电设备出现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报告值班轮机员。
11.6 认真执行轮机长和值班轮机员临时布置的工作。
12 安全管理记录
12.1 值班驾驶员和值班轮机员应将以上规定情况分别在《船海日志》和《轮机日
志》上做好记录。
12.2 值班一水应根据以上规定将情况记录在《水手停泊值班记录簿》中。
12.3 〈〈水手停泊值班记录簿》由公司统一印刷、下发,由值班水手填写,记完
由大副保管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