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镇长与校长控辍保学责任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阳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目标责任书
镇(办)(盖章):镇长(主任)(签字):学校(盖章):校长(签字):
2019年3月
山阳县镇办政府与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
责任书
为落实教育精准扶贫,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巩固普及义务教育成果,加大控辍保学力度,进一步做好教育脱贫工作,保障适龄少年儿童普遍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确保除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贫困家庭义务教育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镇(办)政府与学校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学校定期组织教职工学习新颁布的义务教育法等法规,明确学校校长、班主任是控辍保学第一责任人,明确班主任、任课教师、及其学校所有人员控辍责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
二、依法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本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维护残疾人合法利益,保障有学习能力的各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最大程度的满足残疾学生接受教育的需求;严格学籍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严格履行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借读、毕业等手续。
三、严格执行辍学报告制度,建立汇报制度。
对学生无故不到校上课,班主任应及时进行家访,一周之内连续三次仍未到校应向校长汇报,由校长再次家访动员。
家访要填写《学生辍学家访记录单》。
校长动员无效时,要向镇政府递交书面报告,提请政府及行政村落实劝返措施。
四、切实解决“特困生”辍学问题。
学校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资助的重点;要积极主动向镇村反映特困生情况,调查了解特困生的学生、表现及家庭情况,帮助“特困生”完成学业。
同时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应积极接受,不得拒绝接受。
五、落实送教上门责任。
对辖区因重度残疾不能入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落实送教上门制度,由镇中心小学统一安排实施送教送关爱上门,提高残疾儿童少年生存质量。
六、确定每年三月、九月为义务教育宣传月,各学校要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活动要有明确目的,对活动内容、活动安排、活动要求要进行详细研究确定。
要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加大《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义务教育,共同营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失学辍学的良好舆论环境和执法环境。
七、对控辍目标不明确、措施不得力等行为造成适龄学生辍学或劝返不力的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校长及相关教师责任。
八、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责任书一式二份,镇政府、学校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