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长沙贺龙体育中心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6年度长沙贺龙体育中心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长沙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长财绩〔2015〕2号)和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长财绩〔2017〕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17年5月至7月对长沙贺龙体育中心实施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评价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预算决策与执行、预算监督、项目决策、项目资金分配与使用、财务及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完成等方面对项目进行了综合评价。
现将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价情况
本次评价采取查阅资料和实地勘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评价组在被评价单位提供资料的基础上,根据有关规定,按照重要性原则,检查了长沙贺龙体育中心的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并对长沙贺龙体育中心提供的资金使用明细表进行了分析复核,抽样审核了资金支付凭证。
评价人员根据专项资金涉及的项目类别、金额大小等因素选取了11个项目进行了现场查看。
现场查看的项目单位个数占项目评价单位总数(29
个)的37.93%。
现场查项目的市级资金总额2148.48万元,占专项资金总额的61.36%。
二、项目基本情况
纳入本次长沙贺龙体育中心2016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资金项目包括:12强赛场馆维修整改专项(含维修整改专项和体育场维修改造专项)、维修工程专项、安监系统升级改造专项和代收水电费,上述项目均由长沙贺龙体育中心主管并负责组织实施。
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12强赛场馆维修整改专项:含维修整改专项和体育场维修改造专项两个专项,系依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处理单《关于我市申办2018年世界杯亚洲区预选赛12强赛中国队主场赛事场馆维修整改相关问题的请示》而设立的专项,该专项涉及18个采购和施工项目、3个设计项目、3个监理项目、1个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和2个检测项目,主要内容为:按照国际足协的要求对场馆照明、草坪、配电系统、网络系统等进行维修整改。
2、维修工程专项:系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处理单《关于长沙贺龙体育中心维修更新改造项目立项的请示》而设立的专项,该专项涉及4个项目,主要内容为:对体育场的照明、电气系统、屋面钢结构和室内外生活给排水系统进行更新改造。
3、安监系统升级改造专项:系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处理单和长沙市财政局教科文处2015年149号呈批件《关于长沙贺龙体育中心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的请示》而设立的专项,主要内容为;对原有安监系统进行升级改造。
4、代收水电费:由于历史原因,贺龙体育场馆周边有部分房产共用贺龙
体育中心用水用电系统,未单独开列水电计量表,只能由贺龙体育中心代收代付。
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执收单位所收款项均需存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账户,再由财政直接支付给相关单位。
长沙贺龙体育中心在自来水公司水价和电业局电价的基础上加8%损耗计算水电价格(电价:办公1.12元/度、营业1.17元/度;水价:5.18元/度;未装水表用户实行水电合价:行政1.57元/度,营业1.62元/度),并基本按此价格向各用户收取水电费。
三、项目资金情况
纳入本次长沙贺龙体育中心2016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资金预算安排3170.07万元(其中:年初预算1153.62万元,追加指标2016.45万元),另维修工程项目系2015年开始,其2015年预算331.2万元纳入本年度一起评价,合计3501.27万元,实际支出3541.25万元,超支39.95万元,系在”2016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中列支,资金使用率100.00%。
代收水电费属预算外往来资金,无年初预算。
1、12强赛场馆维修整改专项:该专项共涉及27个项目,合同金额5760.13万元,2016年度共计支出2056.40万元,其中:维修整改专项支出1800万元,体育场维修改造专项支出216.45万元,2016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支出39.95万元。
资金支付进度符合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2、维修工程专项:该专项共涉及4个项目,合同金额1104.02万元,累计支出772.82万元,其中:2015年度支出331.2万元,2016年度支出441.62万元。
资金支付进度符合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3、安监系统升级改造专项:该专项仅涉及1个项目,合同金额749.5万元,累计支出712.03万元,其中:2015年度支出0万元,2016年度支出712.03万元。
资金支付进度符合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要求。
4、代收水电费:2016年度长沙贺龙体育中心共代收水电费600.07万元,其中:缴存非税账户-代收水电费项目474.01万元,缴存非税账户-国有资产出租收入项目126.06万元。
2016年度共支付水电费469.76万元,其中:电费433.71万元,水费36.08万元。
四、项目实施情况
12强赛场馆维修整改专项、维修工程专项、安监系统升级改造专项项目和代收水电费由长沙贺龙体育中心主管并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长沙贺龙体育中心提供的资料,12强赛场馆维修整改项目于2016年6月开始实施,2017年3月全部完工;维修工程项目于2015年10月开始实施,2016年1月全部完工;安监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于2015年11月开始实施,2016年2月完工。
根据现场查看情况,存在部分项目未及时进行验收和部分项目验收不严等情况。
五、制度建设和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
长沙贺龙体育中心制定了《长沙贺龙体育中心工程项目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长沙贺龙体育中心维修改造项目管理办法》、《长沙贺龙体育中心代收水电费管理办法》和代收水电价格说明,并针对维修工程制作了维修更新改造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流程图。
根据评价人员对资金支付凭证和维修项目的抽查情况,长沙贺龙体育中心基本按照《长沙贺龙体育中心工程项目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长沙贺龙体育中心维修改造项目管理办法》和《长沙贺龙体育中心代收水电费管理办法》执行,对专项资金进行了专户核算,对水电费采用开非税缴款书由用户直接缴存银行进行管理,会计核算、审批程序规范,支出用途清晰。
六、项目的产出成果及效益情况分析
(一)成功申办2018年世界杯亚洲区预选赛12强赛。
2016年长沙贺龙体育中心通过使用12强赛场馆维修整改专项、维修工程专项、安监系统升级改造专项等资金,对场馆的照明、足球场主、附场草坪、配电系统、网络系统、赛场LED屏、安监系统及给排水等配套设施进行了维修改造,使各项设施均达到了中国足协的要求,其中草坪被评为1级场地,符合国际A级赛事场地标准,被中国足协场地委员会认定为目前国内最好的三个场地之一。
良好的配套设施和比赛环境,为12强赛的成功举办提供的保障,推动了体育产业发展,再次印证了长沙”足球福地”的称号。
(二)提高了贺龙体育中心举办大型活动的能力,推动了我市文化体育事业的发展,大大提高了长沙市的城市形象和品位。
通过对贺龙体育场馆各项设施的改造升级,大大提高了贺龙体育中心举办大型活动的能力,2016年先后承办了一系列具有国际国内影响的如2016国际马拉松赛事、“贺龙杯”邀请赛等赛事和大型文艺演出活动,有力推动了我市文化体育事业的发展,大大提高了长沙市的城市形象和品位。
(三)通过代收代付能源费用,保证了贺龙体育场附近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通过代收代付能源费用,实现了中心及周边80余家企业能源的正常使用,保证了贺龙体育场附近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七、存在的问题
1、项目绩效目标不够细化、量化。
12强赛场馆维修整改专项、安监系统升级改造专项和维修整改专项等3大类项目,12强赛中国队主场赛事场馆维修整改项目和安监系统升级改造专项目标进行了细化和部分量化,维修整改专项未细化、量化,细化率为66.67%。
2、代收水电价格未严格按标准执行。
根据长沙贺龙体育中心提供的供水供电说明,电价为:办公1.12元/度、营业1.17元/度;水价:5.18元/度;未装水表用户实行水电合价:行政1.57元/度,营业1.62元/度。
经查水电费缴款书等,发现家乐福等13家单位的水电费单价与上述标准不符。
3、项目合同金额远超申报计划。
根据《关于我市申办2018年世界杯亚洲区预选赛12强赛中国队主场赛事场馆维修整改相关问题的请示》,12强赛场馆维修整改申报资金计划为4147万元。
根据长沙贺龙体育中心提供的12强赛场馆维修整改合同,合同总金额5760.13万元,超计划1613.13万元。
4、项目招投标不符合相关规定。
按照市政府相关批示,12强赛场馆维修整改项目列为应急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和单一性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经查看相关招投标资料发现,13个项目评审专家人数不符合《湖南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
5、项目验收不及时、不严格。
经查看验收资料和现场抽查部分设备核对发现:①12强赛场馆维修整改专项24个项目中5个按时完成验收,12个完成初步验收,7个项目至今未完成验收;维修整改专项4个项目中1个按时完成验收,3个项目未按时完成验收。
②部分设备验收型号或品牌与实物型号或品牌不符,如:长沙贺龙体育中心新闻发布厅会议室音响、视频录播回放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验收单列有高清视频终端1台,型号为MCV3000B(金额113334.00元),实物型号为MCV3000C;长沙贺龙体育中心内场电子屏和广播的疏散系统、公安天网对接软件等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验收单列有一体化平台级联系统1套,型号为IVMS-6200E-VS(金额128000.00元),实物型号为DS-VE2208B-BBB;智能分析预警系统2套,型号为IVMS-6200E-FA(金额276000.00元),实物型号为IE6200-E/FA;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验收单列有84寸显示单元价1台,品牌为荣臻(金额75000.00元),实物品牌为W0P2995;流媒体服务器2台,型号为DL388GEN8(金额270000.00元),实物型号为DL580-Gen9;负载均衡系统软件1套,型号IVMS-612509(金额90000.00元),实物型号为IVMS-H20-CVM。
6、设备管理有漏洞。
如:长沙贺龙体育中心1至7楼看台、内场卫生间改造项目,盘亏换气扇21个,盘亏卫生间LED灯138个,盘亏卫生间过道LED灯30个;长沙贺龙体育中心赛场南向区域、西北侧看台区域LED屏更新改造项目,盘亏足球换人牌2台,金额7200.00元;盘亏21.5寸液晶显示器1台,金额1600.00元;长沙贺龙体育中心网络系统及无线覆盖升级改造项目,盘亏14台光纤接收器,金额48160.00元,盘亏战术演练触摸屏一体机2台,金额103600.00元;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盘亏接入交
换机7台,金额47600.00元;盘亏天网对接设备1套,金额300000.00元。
7、存在过度采购的现象。
如:长沙贺龙体育中心新闻发布厅会议室音响、视频录播回放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60支智能会议话筒(金额66000.00元)未拆包装;长沙贺龙体育中心内场电子屏和广播的疏散系统、公安天网对接软件等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1台纯后级广播功放机(金额5368.00元)未拆包装,5只IP有源音箱(金额16000.00元)未拆包装。
八、相关建议
1、严格按标准收取水电价格。
建议长沙贺龙体育中心严格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水电价格标准,确保收取的水电费的公平性。
2、加强项目管理,及时严格办理项目验收。
建议长沙贺龙体育中心在申报项目时明确项目绩效目标,并进行细化和量化,严格按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对项目进行管理,及时办理正式验收,对所有设备重新进行清点,核对厂家型号和数量,对不符事项,属于完成初步验收项目的,及时调整验收单和结算金额,属于已结算项目的,从质保金中扣回差价,质保金不足的,要求该单位退回货款。
3、按需采购,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建议长沙贺龙体育中心在进行设备采购前,仔细考虑设备配置情况,按需采购,避免造成资产闲置,以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九、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16年长沙贺龙体育中心在运用12强赛场馆维修整改专项、维修工程专项、安监系统升级改造专项和代收水电费过程中,资金使用管理基本规
范、各项资料基本齐全,为成功举办2018年世界杯亚洲区预选赛12强赛,提高贺龙体育中心举办大型活动的能力,推动我市文化体育事业的发展,提高长沙市的城市形象和品位做出了积极贡献。
按照预算决策、预算执行、资金监管情况、项目决策、资金使用、财务会计管理、项目组织管理和项目绩效情况八方面进行评价,综合评分为80.8分,评价等级为良。
长沙市财政局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