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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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的通知
【法规类别】饮食
【发文字号】新政发[2011]47号
【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
【发布日期】2011.05.25
【实施日期】2011.05.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新政发〔2011〕47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切实加强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现将委员会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黄卫(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主任:钱智(自治区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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