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控制流行病工作制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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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流行病防控工作,保障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外来人员以及校内各类活动。
第三条学校流行病防控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成立流行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流行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流行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1. 组成: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职责:制定学校流行病防控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防控工作,及时掌握疫情动态,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第六条校卫生室
1. 职责: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对师生进行健康教育,指导师生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学校开展流行病防控工作。
2. 工作内容:每日进行晨检、午检,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对因病缺课、缺勤师生进行追踪调查;发现疑似病例及时上报;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
第七条教务处
1. 职责:负责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确保正常教学秩序;协调各年级、班级开展流行病防控宣传教育;对因病缺课、缺勤师生进行追踪调查。
2. 工作内容:制定教育教学活动计划,合理安排课程;加强师生健康教育,提高防控意识;做好因病缺课、缺勤师生追踪调查记录。
第八条学生处
1. 职责:负责学生宿舍、食堂等生活区域的卫生管理,确保环境卫生;组织开展
学生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做好因病缺课、缺勤学生追踪调查。
2. 工作内容:加强学生宿舍、食堂等生活区域卫生管理,定期消毒;开展学生健
康教育活动,提高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做好因病缺课、缺勤学生追踪调查记录。
第九条总务处
1. 职责:负责学校卫生设施建设,确保卫生设施正常运行;保障防疫物资供应,
确保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2. 工作内容:加强卫生设施建设,定期检查、维护;保障防疫物资供应,确保防
控工作顺利开展。
第三章防控措施
第十条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
1. 学校卫生室每日进行晨检、午检,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发现疑似病例及时上报。
2. 各部门发现传染病疫情,应立即向学校流行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
采取隔离、消毒等措施。
3. 学校流行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接到疫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
展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一条健康教育与宣传
1. 学校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流行病防控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控意识。
2. 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等部门应将流行病防控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第十二条个人防护
1. 师生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戴口罩、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
2. 师生应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提高免疫力。
3. 师生应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到人群密集场所。
第十三条环境卫生与消毒
1. 学校应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定期进行消毒,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
2. 学生宿舍、食堂等生活区域应定期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
3. 发现传染病疫情,应立即对相关区域进行消毒。
第十四条隔离与治疗
1. 确诊病例应立即隔离治疗,防止疫情扩散。
2. 学校应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确诊病例的隔离治疗工作。
第四章应急处置
第十五条学校流行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
第十六条疫情发生后,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以下措施:
1. 组织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控制疫情蔓延。
2. 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 加强与卫生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 及时向师生通报疫情信息,稳定师生情绪。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学校流行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下为制度详细内容,由于字数限制,此处省略)
一、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
1. 晨检、午检制度:学校卫生室每日进行晨检、午检,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对因病缺课、缺勤师生进行追踪调查。
发现疑似病例,应立即上报学校流行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 疫情报告制度:各部门发现传染病疫情,应立即向学校流行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采取隔离、消毒等措施。
二、健康教育与宣传
1. 课堂教学:将流行病防控知识纳入各学科教学,提高师生防控意识。
2. 主题班会:定期开展流行病防控主题班会,加强学生健康教育。
3. 宣传栏:在学校宣传栏张贴流行病防控知识海报,提高师生知晓率。
4. 网络宣传:利用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流行病防控信息。
三、个人防护
1. 师生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戴口罩、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
2. 师生应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提高免疫力。
3. 师生应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到人群密集场所。
四、环境卫生与消毒
1. 学校应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定期进行消毒,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
2. 学生宿舍、食堂等生活区域应定期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
3. 发现传染病疫情,应立即对相关区域进行消毒。
五、隔离与治疗
1. 确诊病例应立即隔离治疗,防止疫情扩散。
2. 学校应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确诊病例的隔离治疗工作。
(以上为制度详细内容,由于字数限制,此处省略)
(注:以上内容仅为制度框架,具体内容需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
第2篇
一、总则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学校内流行病的传播,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以及与学校有业务往来的校外人员。
三、组织机构
1. 成立学校流行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流行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
监督。
2. 设立流行病防控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流行病防控工作。
3. 各部门、各班级设立流行病防控小组,负责本部门、本班级的流行病防控工作。
四、防控措施
1. 预防措施
(1)宣传教育:通过校园广播、海报、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流行病的危害、预防知识和防控措施,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健康监测:建立健全师生员工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异常
情况。
(3)环境卫生: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定期消毒,保持教室、宿舍、食堂等公
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4)疫苗接种: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组织师生员工进行流感、水痘、手足口病等
常见传染病的疫苗接种。
2. 应急措施
(1)疫情报告:发现疑似病例时,应及时向学校流行病防控办公室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2)隔离治疗:对疑似病例进行隔离治疗,防止疫情扩散。
(3)密切接触者管理: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4)消毒处理:对疫情发生区域进行彻底消毒,切断传播途径。
(5)停课措施:根据疫情严重程度,经学校流行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可采取停课、错峰上课等措施。
3. 恢复措施
(1)复课评估: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学校流行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
家对学校进行全面评估,符合复课条件后方可复课。
(2)健康教育:对师生员工进行流行病防控知识培训,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3)环境整治:对校园环境进行全面整治,消除疫情隐患。
五、责任追究
1. 对违反本制度,未履行防控职责,导致疫情扩散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 对隐瞒疫情、谎报疫情、缓报疫情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 对因防控不力,导致师生员工健康受到严重损害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
1. 本制度由学校流行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七、具体实施细则
1. 流行病防控办公室负责以下工作:
(1)制定流行病防控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流行病防控宣传教育活动。
(3)建立健全师生员工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4)协调各部门、各班级开展流行病防控工作。
(5)组织开展疫情报告、隔离治疗、消毒处理等工作。
2. 各部门、各班级负责以下工作:
(1)落实流行病防控措施,确保校园环境卫生。
(2)组织开展流行病防控宣传教育活动。
(3)配合流行病防控办公室开展健康监测、疫苗接种等工作。
(4)发现疑似病例,及时向学校流行病防控办公室报告。
(5)做好密切接触者的隔离观察工作。
3. 师生员工负责以下工作:
(1)认真学习流行病防控知识,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2)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健康检查、疫苗接种等工作。
(3)发现疑似病例,及时向学校报告。
(4)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八、总结
本制度旨在建立健全学校流行病防控工作体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能力,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各部门、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本制度,共同维护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流行病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员工及学校各类教育活动。
第三条学校流行病防控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管理、科学防治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成立流行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流行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流行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1. 组成: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各处室负责人、校医等组成。
2. 职责:制定流行病防控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防控工作;监督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及时上报疫情信息;开展流行病防控宣传教育等。
第六条教务处
1. 负责组织各班级开展流行病防控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控意识。
2. 负责组织教学活动中的防控措施落实,确保教学环境安全。
3. 负责与卫生防疫部门沟通,及时了解疫情动态,上报疫情信息。
第七条学生工作处
1. 负责组织开展学生宿舍、食堂等生活区域的流行病防控工作。
2. 负责组织学生开展健康教育和自我管理,提高学生防控意识。
3. 负责组织学生参加疫苗接种,确保学生健康。
第八条总务处
1. 负责学校环境卫生管理,保持校园清洁卫生。
2. 负责采购、发放防疫物资,确保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3. 负责学校设施设备的维护,确保设施设备符合防控要求。
第九条校医室
1. 负责全校师生员工的健康监测,发现疑似病例及时上报。
2. 负责组织师生员工参加疫苗接种,提供健康咨询服务。
3. 负责学校防疫物资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章预防措施
第十条流行病防控宣传教育
1. 定期开展流行病防控知识讲座,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控意识。
2. 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普及流行病防控知识。
3. 鼓励师生员工关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官方渠道,了解疫情动态。
第十一条传染病监测
1. 定期开展师生员工健康监测,发现疑似病例及时上报。
2. 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监测,及时发现和消除传染病传播隐患。
第十二条通风换气
1. 课室、宿舍、食堂等场所保持通风换气,每日至少开窗通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2. 确保空调系统正常运行,定期清洗空调滤网。
第十三条防疫物资管理
1. 学校采购、储备足够的防疫物资,如口罩、消毒液、体温计等。
2. 防疫物资按照使用规定进行分配,确保防疫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四条食品安全
1. 严格食品采购、加工、储存、供应等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2. 加强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第十五条住宿管理
1. 严格执行宿舍管理制度,确保宿舍卫生整洁。
2. 加强宿舍人员流动管理,减少人员聚集。
第四章应急处置
第十六条疫情报告
1. 发现疑似病例,立即向学校流行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2. 学校及时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配合开展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疫情处置
1. 采取隔离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2. 对患者进行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3. 加强疫情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
第十八条信息发布
1. 学校及时向师生员工发布疫情信息,确保信息透明。
2. 遵循上级部门要求,做好疫情信息报送工作。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学校流行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本制度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