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今冬明春国土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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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今冬明春国土
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3.10.25
•【字号】鹤政办〔2023〕25号
•【施行日期】2023.10.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
正文
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今冬明春国土绿化实
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鹤壁市今冬明春国土绿化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10月25日
鹤壁市今冬明春国土绿化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全域国土绿化工作部署,扎实做好今冬明春国土绿化工作,全面完成我市承担的森林河南建设任务,打造绿化精品、创建品牌特色,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市完成营造林50980亩。
其中,人工造林15480亩,飞播造林15000亩,森林抚育20500亩。
(一)山区生态防护林。
以西部山区和浚县矿山废弃地生态修复为重点,实施山区困难地造林25000亩。
其中,人工造林10000亩,飞播造林15000亩。
(二)乡村绿化美化。
以西部山区、东部平原及淇河、卫河、大海线等重要廊道两侧村庄为重点,新建及提升绿化美化村庄200个,新增乡村绿化面积2510亩。
(三)廊道提质增绿。
以淇河、共渠、汤河、泗河和交通干线、乡村旅游线路为重点,实施河渠和道路生态廊道建设,完成绿化2270亩。
(四)产业园区绿化。
以浚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开发区城北工业园区、宝山经开区化工园区等产业园区绿化提升为重点,实施园区道路和厂区绿化建设,完成绿化200亩。
(五)农田防护林。
以东部高标准农田防护林网和沙区防风固沙林建设为重点,完善农田防风固沙林(网)200亩。
(六)绿色富民产业。
以国家储备林建设为依托,发展特色经济林、森林康养等产业,建设国家储备林8000亩、特色经济林300亩。
(七)森林质量提升。
以西部生态屏障区、东部平原片林和自然保护地林木管护为重点,科学实施森林抚育经营,优化林分结构,实施森林抚育20500亩。
(八)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建立义务植树基地20个,参加义务植树活动100万人次,义务植树400万余株,适龄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
二、重点项目
(一)山区生态防护林建设工程。
坚持适地适树、规模治理,营造水土保持林、风景林和生态修复林,持续打造山区生态屏障。
完成造林绿化25000亩。
其中,人工造林10000亩,飞播造林15000亩。
1.浚县矿山废弃地修复项目。
在屯子镇善化山、小河镇同山等处,对石料矿山废弃地进行生态修复,实施人工造林800亩。
2.淇县山区困难地造林项目。
在庙口镇老虎寨实施人工造林5000亩,在北阳镇、灵山街道、黄洞乡实施飞播造林15000亩。
3.淇滨区山区困难地造林项目。
在大河涧乡谭峪、马横岭,上峪乡南山、老望岩等村荒山实施人工造林1000亩。
4.山城区山区困难地造林项目。
在大胡办和石林镇等辖区困难地实施人工造林100亩。
5.鹤山区山区困难地造林项目。
在姬家山乡狐尾沟村、张家沟村一带实施人工造林3100亩。
建设标准:按照《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23)要求,采用机械和人工相结合的作业模式,进行整地、挖坑、筑堰、填土,提高整地质量。
立地条件较差的荒山荒地采用鱼鳞坑整地模式,鱼鳞坑规格不小于1.2米×0.8米×0.5米;立地条件较好的荒坡采用条形沟整地模式,条形沟规格不小于0.8米×0.6米。
绿化、彩化、财化“三化”统筹,营造混交林。
乡土树种和混交林占比均不低于70%。
常绿树种选择白皮松、油松、侧柏等,兼顾生物防火林带建设需要搭配五角枫、黄连木、黄栌、山桃、山杏、连翘等彩叶树、观花树,立地条件较好的荒坡栽植核桃、花椒等经济林。
飞播造林选用苦楝、黄连木、臭椿、油松、元宝枫等发芽快、易成活、抗逆性强的乡土树种。
责任单位:浚县、淇县、淇滨区、山城区、鹤山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完成绿化任务的80%以上,2024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
(二)乡村绿化美化工程。
结合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全域旅游发展需要,根据村庄的自然条件和产业特色,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示范先行,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和传统风俗基础上,在房前屋后、空闲宅基地、村内沟坡、废弃
地、边角地等见缝插绿,开展乡村绿化美化,保护好古树名木,培育乡土珍贵树种,新建及提升200个森林乡村,新增绿化面积2510亩。
6.浚县森林乡村建设项目。
以街道绿化、庭院绿化、进村路绿化、小游园建设等为重点,新建森林乡村57个,提升森林乡村32个,完成乡村绿化1100亩。
7.淇县森林乡村建设项目。
以打造“桥盟村、黑龙庄、小滹沱、赵庄、大石岩”省级和美乡村示范带和太行山区及思德河沿线村庄为重点,新建森林乡村28个,提升森林乡村52个,完成乡村绿化1000亩。
8.淇滨区森林乡村建设项目。
新建钜桥镇李常村等森林乡村5个,提升大河涧乡马横岭村等森林乡村7个,完成乡村绿化120亩。
9.山城区森林乡村建设项目。
新建石林镇黑塔村森林乡村,提升中石林村等森林乡村4个,完成乡村绿化100亩。
10.鹤山区森林乡村建设项目。
新建及提升鹤壁集镇教场村、姬家山乡蒋家顶村等森林乡村5个,完成乡村绿化50亩。
11.开发区森林乡村建设项目。
新建海河路街道曹庄村、渤海街道后小屯村等森林乡村5个,提升龙岗街道高庙村等森林乡村2个,完成乡村绿化100亩。
12.示范区森林乡村建设项目。
提升淇水湾街道王寨村、古城街道冯庄村等森林乡村2个,完成乡村绿化40亩。
建设标准:突出“乡村林果化,一村一景、一村一韵”,乔灌花藤合理搭配。
乔木选择榆树、椿树、楝树、杨树、柳树、国槐、楸树、白蜡等乡土树种,果树选择柿树、核桃、石榴、苹果、桃、梨等,灌木选择海棠、紫薇、紫荆、黄杨球、红叶石楠球、月季、碧桃等,爬藤类以葡萄、紫藤、凌霄、爬墙虎等为主。
打造森林围村、林荫连村、花果满村的乡村绿化景观,实现绿化、美化、花化、彩化、果化“五化”协调统一,建成一批生态宜居和美乡村。
具体参照《乡村绿化技术规程(试行)》和《鹤壁市乡村绿化美化导则(试行)》。
责任单位:浚县、淇县、淇滨区、山城区、鹤山区政府,开发区、示范区管委。
配合单位: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完成绿化任务的80%以上,2024年3月底前完成绿化建设。
(三)廊道绿化提升工程。
以骨干通道、乡村道路和重要河流为重点,科学搭配栽植树种,凸显绿化、彩化、花化效果,全域提升路网、水网绿化水平,打造“高低错落有致、布局疏密有度、花期叶色交相辉映”的生态廊道景观。
完成廊道绿化建设和提升193公里,绿化面积2270亩。
13.道路廊道绿化提升项目。
以内罗线、107国道、鹤林线等国道、省道和县乡村道为重点,对现有缺株断档、绿化水平不高的进行补植完善,进一步提升绿化效果,打造多树种混交的绿色道路长廊。
改造提升道路绿化景观163公里,绿化面积1508亩。
建设标准:道路绿化建设要符合公路行业规范及标准。
两侧边沟外防护林带宽度为国道、省道不超5米,县乡道路不超3米,不得违规占用耕地。
行道树选择生长快、干形好、防护能力强、滞尘能力强、抗逆性强的树种,使用全冠苗,胸径不低于6厘米,以白蜡、无絮杨、楝树、国槐、法桐、金叶榆、栾树、雪松、中山杉、白皮松、大叶女贞等为主。
行道树下搭配紫荆、碧桃、木槿、紫薇等花灌木,丰富绿化层次。
路肩要整齐,路肩和边沟播种波斯菊、金光菊、二月兰等草本花卉,消除黄土裸露,打造绿色生态长廊。
乡土树种比例不低于70%,常绿树种比例不低于30%。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
配合单位:市林业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完成绿化任务的80%以上,2024年3月底前完成
绿化建设。
14.河渠廊道绿化提升项目。
以淇河风貌带示范区段、共渠、思德河、汤河、泗河等为重点,统筹实施植树造林与护堤林建设,兼顾“景观、休闲、文化”等功能,建设水源涵养林、景观林,打造绿树夹岸、林水相依的绿化景观。
改造河渠绿化景观30公里,绿化面积762亩。
建设标准:坚持适地适树、合理搭配,乔灌花草立体配置,形成集水土涵养、堤岸防护与休闲观光为一体的河渠廊道绿化景观。
乔木树种要达到80%以上,常绿树种比例不低于30%。
乔木胸径不低于6厘米,使用全冠苗。
花灌木选择连翘、迎春、海棠、棣棠、美人梅等,适量搭配波斯菊、鸢尾、玉簪等地被草花。
绿化宽度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得影响行洪。
责任单位:浚县、淇县、淇滨区、山城区、鹤山区政府,开发区、示范区管委。
配合单位:市林业局、市水利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完成绿化任务的80%以上,2024年3月底前完成绿化建设。
(四)产业园区绿化工程。
坚持乔灌花草藤立体配置,全面提升产业园区绿化水平,实现森林围厂、厂在林中、林在厂中,完成绿化200亩。
15.产业园区绿化项目。
对浚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浚县白寺物流产业园区,鹤山区现代物流开发区、姬家山园区,开发区城北工业园区、金山工业园区,示范区京东3C智能制造产业园等产业园区进行绿化提升,建设12个园林式企业。
建设标准:参照省级园林式单位评价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和提升,达到创建标准的予以命名。
责任单位:浚县、鹤山区政府,开发区、宝山经开区、示范区管委。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林业局。
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
(五)农田防护林建设工程。
在东部平原区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国土绿化、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统筹考虑村镇、道路、河流、沟渠、农田布局,充分利用沟河路渠等现有空间,稳妥开展农田防护林建设,完成绿化200亩。
16.浚县农田林网(防风固沙林)建设项目。
在浚县30万亩示范方以及新镇镇、王庄镇、善堂镇等高标准农田范围内,完成林网及防风固沙林建设200亩。
建设标准:以窄冠、深根高大乔木为主,对林网进行补植完善。
道路、沟渠两侧防护带以1—2行为主,宽度不超过3米。
兼顾美化需要,部分节点适量搭配花冠木和常绿树种,丰富绿化景观。
责任单位:浚县政府。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完成绿化任务的80%以上,2024年3月底前完成绿化建设。
(六)林业产业发展工程。
坚持绿化财化结合,持续推进国家储备林和特色经济林建设,开展省级森林城市、“园林式”单位等品牌创建,不断夯实林业产业发展基础,丰富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路径。
完成造林8300亩。
17.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
积极利用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贷款,以培育大径级用材林、珍贵树种为目标,通过集约人工林栽培、改培等措施,培育乡土珍贵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
完成国家储备林建设8000亩(浚县500亩、淇县4000亩、山城区500亩、鹤山区3000 亩,任务已分解至山区绿化、廊道增绿、森林乡村建设等项目)。
18.特色经济林建设项目。
依托科学绿化、林业技术推广等项目资金,在淇滨区西部大河涧乡杨寨沟周边荒山发展连翘、山桃、山杏等特色经济林,助力乡村振兴,发展乡村旅游。
建设经济林300亩。
建设标准:按照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技术要求,科学编制2024年度作业设计,按评审通过的作业设计进行施工。
在山地缓坡及土层较厚地块修建梯田,引导特色林果产业上山上坡。
责任单位:浚县、淇县、淇滨区、山城区、鹤山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林业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完成绿化任务的80%以上,2024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
19.品牌创建项目。
以省级园林式单位、省级绿化模范单位和省级森林城市评价标准为指导,聚焦品牌创建,不断深化全域植绿,改善城市环境,提升绿化水平。
浚县加快推进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淇县、淇滨区、山城区、鹤山区、示范区各建设2个市级以上园林式单位(校园、居住小区)。
建设标准:参照省级园林式单位、省级绿化模范单位和
省级森林城市评价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和提升,达到创建标准并被命名。
责任单位:浚县、淇县、淇滨区、山城区、鹤山区政府,示范区管委。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林业局、市教育体育局等。
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其中浚县完成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年度绿化及创建申报等任务。
(七)森林质量提升工程。
遵循近自然经营理念,以西部山区生态林、东部平原片林和自然保护地林木为重点,采取间伐、修枝、除草等措施,加强中幼林抚育,调整林分结构。
改造过密林、纯林,提高森林质量,增强固碳能力,构建健康稳定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
完成森林抚育20500亩。
20.现有林地林木抚育项目。
对中幼林、过密林及纯林等进行抚育经营管理,加强对云梦山国家森林公园、淇河国家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林木管护,通过抚育、补植、改造,逐步营造多树种、多层次、多季相,防护功能强、生态效益高的
常绿落叶、针叶阔叶混交林,实现林木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双增,持续提升碳汇能力,完成抚育20500亩。
其中,浚县3000亩、淇县10000亩、淇滨区3000亩、山城区1500亩、鹤山区3000亩。
建设标准:对郁闭度过大的中幼林,采取透光伐、疏伐、生长伐等方式进行抚育,调整林分结构;对遭受火灾、水灾、林业有害生物危害的林分及枯死木,采用卫生伐方式进行抚育;对近年来新成林的林分,采用修枝、除草、施肥、定株等措施进行抚育;对林苗一体林和纯林,采取适当移植、间伐、补植其他树种苗木等方式进行抚育改造。
具体参照《河南省森林抚育实施细则》。
责任单位:浚县、淇县、淇滨区、山城区、鹤山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林业局。
完成时限:2024年10月底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政府、管委要承担起造林绿化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逐级压实责任,层层分解任务,把造林任务落实到具体山头、地块、路段,倒排工期,狠抓质量和进度,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市绿化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部门绿化分工负责制,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快推进国土绿化。
市财政部门负责做好市级补助资金落实;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负责指导矿山生态修复;市林业部门负责做好造林绿化工作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做好园林式单位创建;市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市、县两级公路部门负责做好国省道路、县乡村道等路肩内的绿化和树木管护;市、县两级水利部门负责做好河道沿线管理范围内的绿化和树木管护。
(二)加强统筹协调。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林业、自然资源规划部门造林绿化用地落地上图会商机制,妥善处理好生态保护修复和严格保护耕地的关系。
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开展造林绿化,对违规占用耕地造林的,发现一起、查处
一起。
结合美丽乡村、乡村振兴、城市创建、河长制、林长制等工作,统筹谋划国土绿化重点工程,科学编制绿化方案,精准安排绿化任务,把山区困难地、农村四旁隙地、废弃矿山等作为国土绿化的主战场。
统筹生态廊道违规占用耕地整改工作,科学选择绿化树种,加大传统乡土树种、珍贵树种使用力度,优先选用本地苗木,营造混交林,推动国土绿化工作提质量上水平。
(三)加强政策支持。
将国土绿化作为落实林长制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改善当地生态环境、提升森林碳汇能力、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完善财政支持造林绿化相关政策。
建立健全多元化、多渠道国土绿化投入机制,积极争取科学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国家储备林、林业草原专项等资金,吸引民营企业、社会组织、能人乡贤等社会力量参与国土绿化,吸引更多资本投入国土绿化。
坚持造管并重,依托推深做实林长制,制定本辖区务实有效的林木管护制度,建立管护长效机制和管护队伍,切实巩固林业生态建设成果。
(四)加强督导检查。
各县区要成立督导指导组,加强对今冬明春国土绿化工作的督促检查、技术指导,实行重点工程、重要节点定期督查通报,确保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的80%以上,打造一批绿化精品工程。
将国土绿化纳入各级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强化督导考核,严格奖惩,对绿化成效显著的县区给予通报表扬,市级“以奖代补”资金予以重点奖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县区进行通报批评,必要时将按有关规定批评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