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11—201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武汉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11—201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
业和重点项目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武汉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2012.04.12
【实施日期】2012.04.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武汉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11-201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中宣部办公厅文化部办公厅广电总局办公厅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2011-201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12】228号)(见附件1)的要求,现将申报2011-2012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符合《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3号)(见附件2)的企业和项目均可参加申报。

重点企业的审核标准参照《指导目录》中的重点企业标准执行。

重点项目的范围包括:文化出口公共服务平台;文化产业境外投资和合作项目;入选国家、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名录并实现出口的文化项目;其他具有代表性的项目。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