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防噪声扰民、扬尘管理细则(共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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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防噪声扰民、扬尘管理细则(共5篇)
第一篇:33防噪声扰民、扬尘管理细则
天津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防噪声扰民、扬尘管理细则(试行)
(DTJS/ZY-AZ-33)总则
1.1 为加强天津地铁建设工程施工噪声及扬尘管理,维护城市环境整洁,使文明施工做到规范化、标准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地铁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1.2 编制依据
a)《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b)《天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c)《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d)《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e)《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夜间施工管理的紧急通知》
1.3 本细则适用于天津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所建设管理的地铁工程和枢纽工程。
防噪声扰民要求
2.1 现场噪音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的规定。
超出规定要求的必须采取降噪、隔音措施。
2.2 在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2.3 外环线以内区域和外环线以外城市建成区,禁止夜间(晚21时至次日晨7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施工作业。
2.4 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外环线以内区域向市建设交通委,外环线以外城市建成区向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准予夜间施工的批准文件。
严禁未经审批擅自进行夜间施工。
2.5 批准实施夜间施工作业的建设工程,应提前公告工程项目周边居民,做好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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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解释工作,取得周边居民的理解和配合。
公告中应公布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夜间施工时限、扰民受理投诉电话,便于社会监督。
2.6 中、高考期间考点附近距考场场界200米范围内的施工工地必须全天停止易产生噪声污染的各类施工。
2.7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现场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公告,把产生噪声的设备、设施布置在远离居住区的一侧。
2.8 施工作业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的,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排放的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2.9 严禁夜间施工使用电锯、风镐等强噪声、强震动的机械设备,杜绝环境噪声污染扰民现象发生
2.10 对于易产生强噪音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作,应尽可能放在工厂、车间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音。
2.11 施工现场尽可能选用低噪音或备有消音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音机械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噪音的扩散。
2.12 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该做到轻拿轻放。
2.13 建筑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文明施工教育,禁止夜晚在施工现场发生大声喧哗、野蛮作业等人为的噪声干扰。
3 防扬尘标准要求
3.1 施工场区应进行硬化、植草绿化,办公区和生活区的裸露场地应进行绿化、美化,道路应打扫、洒水。
3.2 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3.3 施工现场堆放砂、石、渣土等散体物料的,应当对其进行全面苫盖,并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
3.4 水泥等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安排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应严密遮盖,运输、搬运时防止遗洒扬尘。
3.5 在易产生扬尘的季节,施工现场采取洒水降尘。
3.6 施工现场应建立封闭式垃圾站,及时清运。
高层或多层建筑清理垃圾,使用封闭的专用垃圾通道或采取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造成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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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渣土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尽量减少装卸产生的扬尘污染,运输工程渣土必须采用密闭车辆,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和排水沟,派专人负责冲洗清扫车轮、车帮,严禁车辆带泥上路,运输撒漏污染路面。
4 责任界定
4.1 施工总包单位是防施工噪音扰民及扬尘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承担主责。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包单位的管理,并对分包范围内的渣土运输及堆放管理工作负责。
4.2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防施工噪音扰民及扬尘管理工作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发现施工单位在防施工噪音扰民及扬尘管理工作中违反本细则的,应立即责令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责令施工单位暂时停工整改,并报建设单位。
如监理单位未能发现或制止的负监管失察责任。
4.3 建设公司对地铁工程环境噪声污染和扬尘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防噪音扰民和扬尘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 检查与奖惩
5.1 地铁建设公司通过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对噪声扰民及扬尘管理检查。
5.2 地铁建设公司,根据检查结果,每季度进行总结,对表现较好的单位予以书面通报表扬;对表现较差的单位进行书面通报批评,并将通报发至其公司总部。
5.3 地铁建设公司坚持严管重罚的原则,加强集中整治和日常巡检。
对违反上述规定、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的建设工地,一律停工整改,整改不合格的要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对同一工地夜间施工扰民被居民举报超过三次的,查实后将取消其文明工地申报资格。
5.4 施工单位未制定施工现场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将责令改正,并可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5.5 未采取有效措施,生产活动产生噪声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施工单位,建设公司将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5.6 未取得夜间施工批准文件进行夜间施工的,将责令停止违法行
为,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5.7 进行夜间施工作业未向周围居民公告相关内容的,将责令改正,并处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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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5.8 被检查单位未停止或者未按照规定时间使用产生严重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6 附则
6.1 本细则由天津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质量安全部负责解释。
6.2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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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防尘、防毒、防噪声不扰民措施
防尘、防毒、防噪声不扰民措施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做到防尘、防毒、防噪声不扰民,特制定本措施。
1、加强防尘管治、严禁从楼层向地面抛掷建筑垃圾,引起尘土飞扬,应装入袋中,用斗车运下,回填到低凹地方。
2、禁止在居民区内熬沥青,焚烧有毒物资,避免污染空气,保护环境,冬季施工要通风,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3、现场要加强对化学物品的管理,防止误食中毒。
4、噪声危及居民区的正常生活秩序,为此,施工现场浇捣混凝土的时间为7:00---20:00。
5、因工程需要连续浇捣混凝土时,应申报当地环保部门,并粘贴安民告示。
6、施工现场不得任意排放施工用水,现场应有明沟、沉淀池,再进入排污管道。
7、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抛弃,以免影响周边环境。
第三篇:城管局整治扰民噪声
区城管执法局
整治扰民噪声为万千考生保驾护航
东胜讯通讯员(祁玉荣)一年一度的中、高考临近,为了给广大中、高考考生创造良好的备考环境,区城管执法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辖区生活噪音的管理力度。
为落实此项工作,区城管执法一大队进行统一部署,从即日起至6月27日强化噪声监管,科学调配,错时执法:一是坚持每晚安排18名执法人员、3台执法车辆在美食一条街、伊金霍洛街、达拉特路开展噪音污染巡查控制和市容整治工作,一旦发现及时制止,要求商户关闭音响设备。
二是重点对学校周边进行巡查和布控。
安排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各校园周边的商户进行逐一走访,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是加强对大兴商业广场、欢乐谷广场、白天鹅广场等地广场舞噪音的宣传劝导,坚持每天耐心劝导与他们进行沟通,希望他们换位思考,在跳广场舞的同时,以不扰民为前提,严格控制好时间和音量,共同维护好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
在整治过程中坚决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投诉一处处罚一处。
从而最大程度降低住宅区、学校周边场所的噪音污染,为考生送去一片安静,保障好莘莘学子得到充足休息,顺利应考。
第四篇:环境扬尘噪声监测(范文模版)
环境扬尘噪声监测
随着大气环境质量的关注度越来越高,“环境扬尘噪声监测”也愈加频繁地出现在公众视线中,但你知道扬尘噪声都有哪些术语吗?环境质量:
一个具体的环境中,环境总体或某些要素对人群健康、生存和繁衍以及社会经济发展适宜程度的量化表述。
环境质量通常要通过选择一定指标(环境指标)并对其量化来表达。
自然灾害、资源利用、废物排放以及人群的规模和文化状态都会改变或影响一个区域的环境质量。
污染源:是指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发生源,通常指向环境排放有害物质或对环境产生有害影响的场所、设备、装置或人体。
按属性可分为天然污染源和人为污染源。
天然污染源指自然界自行向环境排放有害物质或造成有害影响的场所,如正在活动的火山。
人为污染源
指人类社会活动所形成的污染源。
后者是环境保护研究和控制的主要对象。
按排放污染的种类,可分为有机污染源、无机污染源、热污染源、噪声污染源、放射性污染源和同时排放多种污染物的混合污染源等。
按污染的主要对象,可分为大气污染源、水体污染源、土壤污染源。
按人类社会功能,可分为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交通运输污染源和生活污染源。
控制污染源是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的根本
污染物:进入环境后使环境的正常组成和性质发生直接或间接有害于人类的变化的物质。
分为自然形成和人类活动产生的两种。
环境科学研究的主要是人类生产和生活排放的污染物。
按受污染物影响的环境要素,可分大气污染物,水体污染物和土壤污染物等。
按污染物形态,可分为气体污染物、液体污染物和固体污染物,按污染的性质,可分为化学污染物,物理污染物和生物污染物。
按污染物在环境中物理、化学性状变化,可分一次污染物和二次污染物(一次污染物也称为原生污染物,二次污染物又称为次生污染物)。
此外,为了强调污染对人体的某些有害作用,还可分出致畸物、致突变物和致癌物、可吸入颗粒物以及恶臭物质等。
扬尘:大气尘里的颗粒物
飘尘:粒径小于10微米的颗粒,可以长期漂浮在空中云尘:粒径在10-0.25微米之间的颗粒浮尘:粒径小于0.1微米
降尘:粒径大于10微米的颗粒,且能较快地沉降
PM2.5:细颗粒物又称细粒、细颗粒。
细颗粒物指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2.5 微米的颗粒物。
它能较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其在空气中含量浓度越高,就代表空气污染越严重。
PM10:可吸入颗粒物指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微米的颗粒物。
TSP:粒径小于100μm的称为TSP,即总悬浮物颗粒。
噪声:凡是妨碍到人们正常休息、学习和工作的声音,以及对人们要听的声音产生干扰的声音,都属于噪声。
噪声是一类引起人烦躁、或音量过强而危害人体健康的声音。
:1:为了保护人们的听力和身体健康,噪音的允许值在75~90 分
贝。
:2:保障交谈和通讯联络,环境噪音的允许值在 25~50 分贝 :3:对于睡眠时间建议在 35~50 分贝。
环境监测:
环境监测是指运用物理、化学、生物等现代科学技术方法,间断地或连续地对环境化学污染物及物理和生物污染等因素进行现场的监测和测定,作出正确的环境质量评价。
随着工业和科学的发展,环境监测的内容也由工业污染源监测,逐步发展到对大环境的监测,即监测对象不仅是影响环境质量污染因子,还包括对生物、生态变化的监测。
对环境污染物的监测往往不只是测定其成分和含量,而且需要进行形态、结构和分布规律的监测。
对物理污染因素(如噪声、振动、热、光、电磁辐射和放射性等)和生物污染因素,也应进行监测。
只有这样,才能全面地,确切地说明环境污染对人群、生物的生存和生态平衡的影响程度,从而作出正确的环境质量评价。
环境监测的目的是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环境质量现状及发展趋势,为环境管理、污染源控制、环境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
第五篇:噪声扬尘处理方案
施工期间噪声及扬尘控制方案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的防治城市噪音、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身体健康,预防本工程施工中对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认真贯彻《施工安全与卫生公约》的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合肥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手册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噪音、扬尘治理的管理工作,减少施工期间的噪声和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特编制本专项方案。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
境》6.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指南》7.合肥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手册。
三、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黄山路东延工程,全长571.208米,为城市主干道,规划红线宽度55 米,沿线穿越安徽省军区和合肥市工业大学生活区。
此工程的建设对黄山路东延(徽州大~宁国路)工程施工期间噪声及扬尘控制方案缓解一环路的交通压力,提升黄山路服务功能及周边总体形象效果具有重大的作用。
四、施工噪音、扬尘污染防治保证体系
1、治理领导小组人员和机构图
项目部成立噪音、扬尘污染控制领导小组。
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执行经理、责任工长为
副组长,专项工长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材料员、水电安装工长等为组员实施扬尘治理工作组织机构图
组长:张杰(***)
副组长:周小二(***);马飞强(***)组员:张亮(***)组员:包训阳(***)组员:李浩(***)组员:夏本好(***)
2、治理工作职责分工、任务黄山路东延(徽州大道~宁国路)工程(1)由组长负责全面指挥、统一组织、协调;副组长具体负责实施施工现场噪音、扬尘治理;各组员密切配合,帮助支持,全面铺开、严格规范,监管到位,彻底清除扬尘、噪音污染。
(2)划分为具体责任区,实行各组员责任制,要求亲自带队,深入一线,全程指挥,督促整治,高效率地处置各种问题。
(3)由专职安全员负责每天检查扬尘、噪音治理落实及实施情况。
五、扬尘、噪声污染控制管理岗位职责
(一)项目负责人
1.履行承揽合同要求,制定噪声管理目标,健全管理组织,配备必要资源,对工程噪声环境管理全面负责。
2.贯彻执行各项有关环境管理的法令、法规、标准和制度,落实噪声管理措施和资源的配置。
3.负责噪声管理工作的领导,全面管理项目的噪声预防。
(二)项目技术负责人 1.全面执行环境噪声控制措施。
2.组织对职工的噪声管理教育培训工作。
3.定期检查各项噪声管理记录。
4.直接负责项目噪声管理工作,协助项目经理项目的噪声预防。
(三)项目工长
1.预防噪声污染,保证噪声达标排放。
2.负责施工现场内的临时降低噪声和改造。
3.噪声的治理和监控工作
(3)木工机械的噪声控制工作由木工班组长在工作安排中进行要求,由木工负责人监督施工班组完成。
6.砂浆机的噪声控制
(1)砂浆机棚四周用木工板进行封闭,并且封闭严密,以便减少扬尘和噪声。
(2)砂浆机在搅拌沙浆时,配备相应人员控制电源线及电源开头,防止砂浆机空转。
砂浆机使用完后,应时清理干净并进行保养。
(3)砂浆机施工机械的噪声控制工作由瓦工班组长在工作安排中进行要求,由瓦工负责人监督施工班组完成。
7.弃土运出堆于市城管、规划部门所确定的堆场,运土汽车随时清洗。
8.建筑施工现场按公司要求采用围墙围护,做到整洁、美观,外立面有企业标识及口号,以及不少于30%的“讲文明树新风”的公益广告。
9.施工现场的出入口按规范要求美化布置,设置施工牌图,以及安全宣传标语和警告牌。
生活区进行绿化,美化现场及降低环境污染。
10.工地出入口设有冲洗槽,保证车辆车轮不带泥砂出场。
对运土车辆加盖帆布,确保不污染道路。
11.现场的主要施工便道采用150mm厚C20进行硬化处理,料具场地平整夯实并浇筑100mm 厚C15砼。
其余地面用石屑覆盖,防止大风扬尘。
12.为防止大风扬尘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停止土方作业。
13.施工现场要设立垃圾站,对施工垃圾要及时打包,集中堆码并及时清运出场;生活垃圾要集中放入垃圾桶内,统一管理,及时清运,在清运过程中不得遗撒。
14.设专人对施工现场24小时进行清理,对
生产用水泥等易飞扬的材料黄山路东延(徽州大道~宁国路)工程施工期间噪声及扬尘控制方案安徽省兴利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9 等封闭管理,防止空气污染。
15.在施工现场采取遮盖、撒水、绿化等措施,减少扬尘。
16.现场禁止燃煤及木柴或其它材料,作好消防管理,控制烟尘在规定的指标内。
17.建立防噪、防尘治理领导小组,责任到人,并配备洒水降尘设备,保证每天不少于三次洒水降尘;派专人清理门前50m 内道路,搞好门前三包。
八、施工期间扬尘、噪音治理实体管理制度及办法
1、在制定和实施施工组织设计时,把噪音、扬尘污染控制放在突出的位置,对噪音、扬尘污染控制工作进一步深化,加大环保投入,巩固扬尘治理成果。
2、落实好“三个一”制度。
有一个专门的噪音、扬尘治理领导组织机构;有一支专门的联合执法检查机构;有一本专门环境管理目标责任书。
3、深入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制作宣传版面、黑板报、座谈会、培训等形式,宣传噪音、扬尘污染控制的重要性,使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知晓噪音、扬尘污染控制的法律责任,使其利用环保法律、法规环保知识保障自身权益,调动其自觉参加噪音、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的积极性,形成良好治理气氛。
4、噪音、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纳入日常化管理,公司成立噪音、扬尘整治工作小组,由总工程师为组长,工程部、技术部、政工部全体人员为组员,施工现场常设工作班子,由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安全工程师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定期召开噪音、扬尘污染控制工作例会,交流做法,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保证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常抓不懈。
5、发挥安全员、协管员优势,在加强公司和项目部管理的同时,将噪音、扬尘治理工作作为安全员、协管员工作内容之一,对土、绿化、道路保洁以及工地噪音、扬尘等发挥监督作用,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反映,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6、突出重点,对新开工的工地做到早介入;对建设中的工地按扬尘控制规定,在硬件设施管理方面,措施到位,在软件管理方面,规范有序;对收尾工地,继续不懈怠的加强监管,使扬尘污染控制贯穿于整个工程之中。
同时对产生扬尘污染的点位加强监管,落实好“裸土覆盖、道路硬化、冲洗车辆、洒水降尘、4个100%必须达标的要求”;做好“六不准、六必须”及(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泥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冲洗设施、必须湿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
7、加强执法力度、奖惩办法。
把扬尘控制工作纳入公司日常行政管理序列,相关职能部门每月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并组织巡查,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发现问题,要坚持三定一限进行整改,(定人、定时、定措施、限期限),对整个不及时、整改不到位相关单位、班组及个人进行处罚,保持常良好的环境状态。
8、落实检查考核制度。
项严格按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相关事项执行、及时制止违章违纪现象。
项目部噪音、扬尘领导小组专项工长、安全员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评分并保存记录,项目安全工程师牵头每周对工地进行重点排查检查,并对排查检查情况记录档案并进行综合评分。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安排整改,需要相关单位协同解决的,在会议上或书面发函提出,以便及时解决处理。
同时,每月月底将考核综合评分情况、扬尘治理工作执行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9、做好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及环境
意识、职业健康意识。
10、及时更换、维修不能符合使用要求的防尘降尘设施设备,保障防尘降尘设施设备完好可靠。
九、工作实施要求
(一)各成员对此项工作应高度重视,负责人牵头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贯彻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管理,严格执法。
(二)要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相互支持,严防死守,齐心协力打好
歼灭战。
(三)要很抓落实、贯彻、检查、督促工作,防止出现反复。
高标准,严要求,见成效。
(四)各成员应制定紧急应对措施,防止重、特大意外污染事件发生,防微堵漏,力争工作主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