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分行经营单位经办岗位等级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星级柜员”管理
2、个人理财岗位等级管理
3、个人资产客户经理等级管理
4、专职大堂经理管理
5、对公客户经理等级管理
6、风险经理管理
XX分行“星级柜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打造优质柜面服务品牌,不断提高柜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认真践行“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提高风险控制能力,根据《中国XX山东省分行2010年度星级柜员考评办法》及相关政策,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实行的目的在于通过对柜员的星级考核评定及日常履岗情况考核,实现对星级柜员等级化管理和动态管理,充分发挥星级柜员的示范带头作用,切实调动柜员工作积极性,提高服务技能和服务水平,稳定柜员队伍,营造基层机构“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我行柜面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柜员,是指在营业机构从事各类柜面业务的前后台人员。

除专职大堂经理、零售网点二代转型中的个人客户经理外,原则上所有柜员均可参加星级评定。

第四条本办法遵循“统一标准、分级负责、比例控制、动态管理”的原则。

统一标准:市分行参照省行制定的标准,对星级柜员的准入条件、评定方法、激励措施等进行统一规范。

分级负责:在考评环节,对于不同级别的星级柜员的评定按照省行规定的权限由各相应级别行分级负责;在日常管理环节,初级星级柜员由柜员所在行管理,中级以上星级柜员由市分行和所在行共同管理。

比例控制:对全行星级柜员实行比例控制,确定全辖各级别星级柜员的总量。

动态管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五星级柜员的考评每两年组织一次,四星级及以下柜员的考评每年组织一次,考评时统一起步,柜员级别能升能降。

第五条星级柜员共设五个等级,一、二星级柜员为初级星级柜员,三、四星级柜员为中级星级柜员,五星级柜员为高级星级柜员。

第二章星级柜员考评标准和内容
第六条初星级、中星级星级柜员考评标准和内容原则上以《中国XX山东省分行2010年度星级柜员考评办法》为准,结合实际进行适当调整。

高星级柜员考核以省行为准。

第七条星级柜员考评的主要内容为:柜员的职业素养、工作业绩、业务技能、业务知识等。

第八条柜员的职业素养和工作业绩作为参加星级考评的准入条件,采取申报与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初级柜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形象;
2.遵纪守法,廉洁奉公,遵守工作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3.能熟练使用普通话;
4.持有《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
5.至少取得人力资源部门认可的一种上岗资格;
6.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

(二)中级柜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一定的柜面复杂业务处理能力。

2.考评期内,所发生差错有关注类稽核问题,问题数量合计不得超过二笔(含);发生规范类稽核问题不得超过三笔(含)。

3.考评当年的违规积分不超过8分。

4.具有一定的营销能力。

(三)高级柜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较强的柜面复杂业务处理能力。

2.具备一定的外币反假知识。

3.年度稽核问题率不高于所在二级分行柜员的平均稽核问题率。

4.前后两次考评年度之间每年的违规积分不超过5分。

5.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能及时有效地处理柜面客户投诉、纠纷等突发事件。

(四)在内、外部审计和检查中,被发现属于在重要风险点(建鲁发〔2009〕105号《中国XX山东省分行会计营运工作考核办法》规定)方面违规的,直接取消五星级考评资格。

(五)发生案件或重大责任事故、或有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星级考评资格。

(六)受到纪律处分或在处分期的,取消星级考评资格。

(七)因柜员自身原因引起有效客户投诉或造成媒体曝光,经核查属实,对我行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星级考评资格。

第三章星级柜员的考评管理
第九条星级柜员的考评采取分级考评、逐级推荐的方式。

各支行、直属经营单位负责辖内初级星级柜员的考核评定工作,评定结果上报市分行备案,并根据评定结果,向市分行推荐中级星级柜员。

市分行对各支行推荐的中级星级柜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组织集中考核,根据评定结果,确认市分行中级星级柜员,并上报省分行备案。

市分行择优推荐高级星级柜员候选人员参加省行组织的集中考核,省分行依照考核标准,根据考核结果评定五星级柜员。

第十条中、高星级柜员实行比例控制。

三星级柜员不超过柜员总数的22%,四星级柜员不超过柜员总数的16%,五星级柜员不超过柜员总数的3%。

第十一条市分行成立星级柜员考核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会计工作的副行长任组长,会计部、个人金融部、人力资源部、办公室、纪检监察部、工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统一组织协调星级柜员考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会计部下设星级柜员考核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星级柜员的日常考核和中级星级柜员的综合考核评定工作,并推荐符合条件的柜员参加省行组织的五星级柜员的考核。

第十二条各支行、城区直属经营单位应成立相应的星级柜员考评领导小组,指导、监督本单位的星级考评工作。

第四章考评结果的管理和运用
第十三条星级柜员的级别将作为柜员薪酬分配、星级网点建设、评先评优、转型网点柜员等级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对中级以上星级柜员的激励采用薪酬激励和福利培训相结合等方式。

(一)评出的星级柜员由考评行正式发文公布,在所在的网点“服务明星榜”上对外公布所得星级;评出的五星级柜员将在新闻媒体和省分行网站进行宣传报道。

(二)中、高星级柜员的星级技能工资作为柜员岗位工资的组成部分,工资标准由省分行人力资源部确定。

对连续四次以上被评为五星级的柜员,自第四次始,星级技能工资在原标准基础上逐次增加100元。

(三)获三、四、五星级的柜员,一年内享有不少于5天、7天、9天二级
分行(含)以上组织的脱产培训,享有优先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和技能培训的权利。

第十五条星级技能工资的发放从正式文件公布的次月起执行,对于调离柜员岗位的,从调离的次月起,在有效期内保留星级柜员资格,但不再执行因星级柜员而享受的工资标准。

五星级柜员调离柜员岗位的,于调离之日起十日内报省分行备案。

第十六条加强对星级柜员的日常考核,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在中星级柜员考评中予以加分:
(一)在市分行组织的业务培训考试中,个人成绩前三名者,每次分别加2、1、0.5分。

(二)在市分行组织的业务竞赛活动中,取得前六名的,每次分别加6、5、4、3、2、1分,代表市分行参加省行级(含)以上业务竞赛的,在考评时直接确认为三星级柜员,取得前六名的,直接确认为四星级柜员。

(三)考核期内无稽核差错,业务量在全市排名前20名的柜员,分别加5-0.5分,每个名次相差0.25分。

第十七条对星级柜员实行动态管理,实现中高级星级柜员能上能下的管理机制。

在柜员星级评定正式发文公布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实行负向激励,每发现一次,停发星级技能工资一个月,情节严重的,考核管理领导小组可取消其已公布的星级柜员资格及下一年度星级柜员考评资格:
(一)在办理柜面业务时,因态度不热情、工作不认真等,引起客户投诉或媒体曝光,经核查属实,对我行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在办理柜面业务时,发生一笔规范类稽核问题停发星级技能工资一个月,发生一笔关注类稽核问题停发星级技能工资两个月;
(三)进行星级评定后,三、四星级柜员年度内违规积分超过8分,五星级柜员违规积分超过5分的;
(四)在各种现场、非现场检查中,发生重大风险性违规操作,情况严重的;
(五)因违规违纪受到纪律处分的。

上述情况涉及五星级柜员的,由市行报经省分行批准实行负向激励。

省分行发现五星级柜员有(四)所列情况的,视情节直接予以相应的负向激励。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市分行星级柜员考核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10年12月1日起执行。

XX分行个人理财岗位等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合理评价个人理财岗位从业人员工作,充分调动广大个人理财岗位营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完善XX分行个人理财岗位制度建设,提升客户关系维护和服务水准,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个人理财营销队伍,增强XX分行理财业务的竞争力,根据中国XX人事激励约束机制、专业技术岗位职务管理、经营模式转型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理财岗位是指中国XX从事个人理财及财富管理业务工作的岗位。

第二章岗位设置及职责
第三条岗位设置
个人理财岗位设置个人客户经理、个人业务顾问两类岗位。

第四条主要职责
(一)个人客户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维护VIP客户关系,管理VIP客户信息;
2、负责发展新的VIP客户;
3、负责为VIP客户销售银行产品,提供理财咨询、理财规划服务和增值服务;
4、负责制定并实施VIP客户联系方案;
5、负责向财富中心推荐高端客户;
6、规范服务操作,展现网点精神;
7、遵循政策和程序,防范业务风险;
8、学习、掌握与本岗位相适应的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
9、负责辖内网点理财岗位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等工作。

(二)个人业务顾问主要职责
1、维护和发展网点普通和潜力客户,负责向个人客户经理推荐VIP客户;
2、销售各类金融产品,完成销售指标;
3、受理客户低柜业务需求,做好柜面营运服务;
4、担当大堂经理后备或者作为第二个大堂经理;
5、规范服务操作,展现网点精神;
6、学习掌握适应本岗位的业务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任职资格
第五条基本任职条件
(一)个人客户经理: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廉洁自律、恪守职业道德;
2、大专以上学历;
3、从事理财业务工作满两年;
4、具备中级及以上理财师资格;
5、具备相应的基金、保险、银行业从业资格;
(二)个人业务顾问: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廉洁自律、恪守职业道德;
2、大专以上学历;
3、从事前台工作满两年;
4、具备初级及以上理财师资格;
5、具备基金、保险、银行业从业资格。

第六条专业任职条件
1、具有一定的市场营销学、客户心理学、礼仪规范、财务分析、统计等方面的知识;
2、了解与个人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熟悉XX个人业务相关的规章制度;
3、熟悉多种个人客户常用银行产品的基本处理流程,了解XX主要个人产品的基本功能、特点、竞争优势等,能够根据不同个人客户的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营销服务;
4、精通个人业务,能够熟练办理低柜业务,客户满意度高,无重大业务差错记录;
5、具有一定的文字总结、调查统计分析能力,能够及时将客户服务中发现的市场需求、产品和渠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客户建议等形成分析报告;
6、具有较强的人际关系处理能力和语言沟通技巧;
7、具有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各种个人业务处理系统。

第七条个人理财岗位员工原则上通过竞聘上岗产生。

第四章星级管理
第八条星级设置
个人理财岗位从业人员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按照从低至高授予一至五星级,实施动态管理,每半年调整一次。

第九条星级管理
(一)根据星级管理要求,个人业务顾问星级最高不超过四星级;个人客户经理星级原则不低于四星级。

(二)岗位补贴:理财岗位星级评定结果是岗位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

(三)比例控制:理财岗位星级评定实施比例控制。

五星级至一星级评定比例不超过理财岗位人员总量的10%、16%、22%、42%、10%。

第十条星级考核
(一)建立个人理财岗位产品营销业绩、考试培训、服务评价等考核指标(详见附件)。

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全市个人理财岗位依据考核指标按季度考核,把考核结果引入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和星级管理。

(二)指标考核结果,作为个人理财岗位从业人员星级评定、年度考核及专业技术职务升降级的主要依据。

第五章等级管理
第十一条任职资格
个人理财岗位从业人员根据考核结果,可聘任八级至五级个人客户经理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除符合第三章任职资格要求外,还需具备下列资格:(一)七、八级个人客户经理,具备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五、六级个人客户经理,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第十二条升降级管理
(一)个人理财岗位从业人员每半年作为一个考核期,进行一次综合考评。

每年度根据考核结果确认个人客户经理等级,实行动态管理,一年一聘。

(二)晋级管理
人力资源部根据理财岗位人员考核结果,对符合职级任职资格条件的,履行相关程序后择优晋升。

1、连续两个考核期为四星级的个人理财岗位人员,择优聘任八级个人客户经理;
2、连续两个考核期为五星级的,或连续四个考核期为四星级的,择优聘任七级个人客户经理;
3、连续两年被聘任为七级个人客户经理的,择优聘任六级客户经理;
4、连续两年被聘任为六级个人客户经理的,择优聘任五级客户经理;
5、原则上不得越级晋升,遇突出贡献或特殊情况,经市分行党委讨论决定并报上级行批准的除外。

(三)解聘或降级管理
个人理财岗位员工出现以下情况时,应按干部管理权限解聘或降级:
1、年度考核结果基本称职以下;
2、连续两个考核期达不到对应星级考核结果的;
3、泄露商业秘密并给XX的商誉和经济利益造成损害的;
4、重大客户投诉;
5、严重违反XX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
6、其他应当提前解聘或降级的情况。

(四)理财岗位员工调离岗位时,应由所在单位按照员工跨序列调整审批制度的要求,填写《员工序列调整审批表》,报条线主管部门及分行人力资源部审批。

第六章考试培训
第十三条考试培训
(一)培训方式:采取市分行集中培训、省分行、总行视频培训和外出培训等多种方式。

(二)培训考核采取积分制:五、六级个人客户经理, 年度内培训积分累计不得少于15分;七、八级个人客户经理, 年度内培训积分累计不得少于10分;个人业务顾问,年度内培训积分累计不得少于10分。

培训积分情况作为员工考核、聘任、使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理财岗位从业人员的培训涉及知识和技能等方面,培训结束后,要组织考试,对于不及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

对无故缺考人员实行负积分管理,由其所在单位扣减本年度培训积分10分。

第七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实施细则根据上级行有关要求、理财岗位管理实际情况,将适时调整。

第十五条本实施细则自2011年1月1日起试行,由中国XX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负责解释。

XX分行个人资产客户经理等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合理评价个人资产客户经理岗位从业人员工作,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完善XX分行个人贷款业务机制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个人资产客户经理队伍,迅速实现业务快速发展、风险有效控制的目标,根据中国XX人事激励约束机制、财务管理体制及专业技术岗位职务管理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资产客户经理是指从事个人贷款营销受理、贷款调查岗位的人员。

第二章岗位职责及任职资格
第三条个人资产客户经理职责
1、负责受理核查借款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2、负责与借款申请人、保证人面谈(二手房贷款要分别与买卖双方面谈),调查借款申请人的贷款行为是否真实;
3、负责调查确定借款申请人的还款能力;
4、负责调查贷款担保情况;
5、需要评定客户信用等级的,负责提出客户信用等级初评意见;
6、负责主动向客户解释合同相关条款,提示有关注意事项,并当面见证借款人等预签有关合同文本和贷款支付凭证;
7、出具贷前调查意见,填写调查申报意见等。

第四条任职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廉洁自律、恪守职业道德;
2、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业务工作满一年;(2)具有大学本科(非全日制)学历,从事相关业务工作满两年;(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工作满三年;(5)具有中专学历,从事相关业务工作满五年。

从事个人资产业务工作满三年,从事银行工作满五年;
3、具备具有总行或省行个人客户经理资格证书;
4、熟悉个人资产业务相关政策法规,熟悉XX个人资产业务相关的规章制度及处理流程;
5、具有较强的人际关系处理能力和语言沟通技巧。

第三章等级管理
第五条等级设置
个人资产客户经理按照从低至高设置五个级别,即:一级个人资产客户经理、二级个人资产客户经理、三级个人资产客户经理、四级个人资产客户经理、五级个人资产客户经理。

(三)比例控制:理财岗位星级评定实施比例控制。

五星级至一星级评定比例不超过理财岗位人员总量的10%、16%、22%、42%、10%。

第六条等级考评
(一)个人资产客户经理实施动态管理,每半年度作为一个考评期,进行综合考评。

根据连续两次考评结果确认个人资产客户经理的聘任等级,一年一聘。

(二)根据连续两个考核期考核结果,确认相应等级。

(三)对个人资产客户经理所经办的贷款出现不良的,最高评定为三级个人资产客户经理;已评定相应等级个人资产客户经理的,如所经办的贷款出现不良时,即时下调一个等级直到不良贷款消除后恢复原等级。

(四)根据个人资产客户经理的等级评定结果,通过相关程序择优聘任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第四章考核内容及评定标准
第八条考核指标
(一)建立个人资产客户经理工作业绩、考试培训、服务评价等考核指标(详见附件)。

(二)根据考核指标评分档次,划分相应等级:100分(含)以上评定为五级个人资产客户经理;90(含)分—100分评定为四级个人资产客户经理;70(含)分—90分评定为三级个人资产客户经理;60(含)分—70分评定为二级个人资产客户经理;60分以下评定为一级个人资产客户经理。

第五章附则
第九条本实施细则由中国XX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实施细则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XX分行专职大堂经理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巩固网点转型效果,构建专业、高效的专职大堂经理队伍,并实现队伍的科学评价与管理,确保营业网点服务水平和销售能力的有效提升,根据总行一、二代网点转型指引文件,结合我行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大堂经理是指各类营业网点配备的从事大堂管理服务工作的专职人员。

其定位是专职从事大堂服务工作,独立承担搜集客户基本需求、正确引导分流客户、受理客户意见和建议、向客户经理推荐优质客户等工作,并在网点负责人授权下,组织和管理营业大厅,降低客户等待时间,提高产品销售量和附行式自助设备使用率等。

第三条排队机各类业务日均叫号150位以上或日均柜面交易量达到200笔的营业网点可设置专职大堂经理。

第四条大堂经理工作主要由网点经理、专职大堂经理、个人业务顾问及高级柜员承担。

其中,网点经理担当大堂经理时间不得低于工作时间的50%;在工作需要时,个人业务顾问和高级柜员配合做好大堂服务工作,不得出现缺岗、离岗或漏岗情况。

第二章队伍建设管理
第五条准入标准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无严重的违规违纪从业记录;
2.从事个人银行业务工作两年以上;
3.连续两年考核为称职及以上档次;
4.取得人力资源部门认可的上岗资格。

(二)专业条件
1.熟悉客户常用的银行产品及相关制度流程;
2.时时表现出礼貌和尊重,能够成为展现网点精神的典范;
3.具有一定的市场营销学、客户心理学等方面知识;
4.具备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问题解决能力、客户关系处理能力,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团队精神;
5.善于捕捉客户需求信息,及时发现客户,并进行有针对性的服务营销,能应付一般的突发事件,善于处理纠纷。

第六条队伍建设
市分行对专职大堂经理实行名单制管理,营业网点专职大堂经理应保持相对稳定,聘用、调离均需在五个工作日内报市分行个人金融部备案。

第七条对专职大堂经理队伍建立退出机制,连续两年综合考评排名中处于后1%的实行末位淘汰。

同时,出现下述情况的取消专职大堂经理任职资格。

1.不服从岗位管理要求,拒绝与网点或相关业务机构进行有效协作的;
2.泄露商业秘密及客户需保密的信息,给XX的商誉和经济利益造成损失的;
3.业务能力差,不适合从事专职大堂经理岗位工作的;
4.年终综合考评为不称职的;
5.违反相关规章制度。

第二章考核评价
第八条专职大堂经理的考评实行星级管理。

星级是指用五角星的数量表示大堂经理的业务素质、工作业绩水平等,由高到低分为五星至一星共计五个等级。

第九条星级大堂经理的考评遵循“统一标准、分级负责、比例控制、动态管理”的原则。

1.统一标准:评定内容与标准、评定方法与程序、激励措施等由省行统一制定标准;
2.分级负责:市分行将根据评定结果确定市分行星级大堂经理,并择优向省行推荐省行级星级大堂经理;
3.比例控制:对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大堂经理实行比例控制,分别不超过全市专职大堂经理总数的6%、16%、22%;
4.动态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年评定一次,考评时统一起步,星级能升能降。

第十条星级大堂经理评定考核内容包括:业务知识、履岗能力、综合测评共三项内容。

参评三星级(含)以上大堂经理的,其所在网点自助设备账务性交易量比、电子银行账务性交易量比、客户平均等候时间三项指标至少要有一项优于全省平均水平。

1.业务知识(30分):重点考核专职大堂经理基本业务知识,每年统一进行笔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