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使用必须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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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宪法权利
在宪法的层面上,表达自由的价值即使不说是高于著作权和财产利益,也是特别受到关注和偏爱的,因为具有普遍价值的表达权,往往比个人的经济利益有更重要的社会意义,因而更受保护。
5.原则和规制
当然,并不是说表达权在宪法上具有绝对高于名誉权或著作权的价值,宪法分析一定要融入社会情理,这是宪法价值判断十分重要的方面,也是与一般法律判断很不同的地方。
就是说,法律适用往往是死板而不容情,而宪法的规范和价值是非常原则的,因而适用也是比较灵活的。
换言之,在界定当事人行为之法律属性时$论证负担由否认者一方承担$而不是由主张者一方承担#基于上述考虑,可以认为本案当事人的行为是一种艺术行为$能纳入艺术自由的规范领域之内#
但是对立法目的"制宪目的#的探讨应当依然是法律解释"宪法解释#的重要方法$因为%遵循立法者的规范目的!忠实于方法!这是对法律适用者的首要要求。
1982年宪法(修改过程中!宪法修改委员会基本没有对艺术自由条款进行深入的讨论,但是这并不意味着,1982年《宪法》艺术自由条款的确立不是修宪者深思熟虑的结果,每一部法律都有自己的时代背景。
这一背景对于法律含义的确定至关重要。
因此,只有把艺术自由条款放在1982年《宪法》产生的历史背景之下才能使之得到适当的理解。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1982年宪法(是对%文化大革命&之历史错误的拨乱反正。
1954年’宪法第95条本来规定公民有艺术创作的自由,1975年《宪》(却将这个条款删除,这也契合“文化大革命”期间艺术自由遭到严重践踏的事实。
邓小平同志在1979年深刻地指出)%文艺这种复杂的精神劳动!非常需要文艺家发挥个人的创作精神$写什么和怎样写!只能由文艺家在艺术实践中去探索和逐步求得解决$在这方面!不要横加干涉&$6+4因此!艺术自由必须得到更多的保障!艺术家的自主决定必须得到尊重!这或许成为#)’!年’宪法(的修宪者再明确不过的目的。
邓小平同志在1979年深刻地指出:“文艺这种复杂的精神劳动。
非常需要文艺家发挥个人的创作精神,写什么和怎样写,只能由文艺家在艺术实践中去探索和逐步求得解决!在这方面,不要横加干涉”
►在1982年《宪法》中,第51条的位置十分特殊,即它位于所有基本权利条款之后而又位于义务条款之前。
该体系安排使它成为一个概括限制条款,适用于所有没有明文限制的其他基本权利条款
►也就是说:1982年《宪法》第47条”有益于人民“的表述。
虽然限定了艺术创作者获得国家鼓励和帮助的条件,但是扩大了艺术自由的范围,即宪法上的艺术也包括那些,并非“有益于人民”的艺术,这也体现了1982年《宪法》的修宪者是扩大而不是缩小艺术自由规范领域的目的
►不能适用于中国,中国宪法并未像德国那样确认人格尊严是宪法最核心的价值,它们彼此处于同一位阶,无高下之分
1.魔菲斯特案与《馒头案》最大的区别是,后者戏仿的目的是原作《无极》,而不是导演
或演员个人生平,“馒头血案”嘲弄《无极》所描绘的情仇切换以及表达技巧上的瑕疵。
2.在这种情形下, 《馒头案》应作为文艺批评的一种方式而被允许。
何况在《无极》已
经众所周知的时候,引用有关镜头来传达讽刺意味,是以观众已经确立一定印象为前提的,否则也无法产生戏仿者所追求的那种在对照中显出滑稽的嘲弄效果,因此也不能达到毁
谤的效果
艺术自由在1982年《宪法》基本权利体系中的位置也隐含了修宪者尽可能加强对艺术自由保护的意图$从比较宪法的角度看!艺术自由在近现代各国宪法上都是一种自由权!都属于精神活动的自由$例如!《德国基本法》就将艺术自由和意见自由在同条中作规定,《美国宪法》虽然没有规定艺术自由,但是将艺术作品作为言论纳入其第一修正案中言论自由的规范领域!’《日本宪法》(也是将其作为表达自由予以保护的$我国宪法也不例外!将艺术自由首先界定为一种自由!即从事艺术创造的自由$从宪法学理论上讲!自由权主要是一种防御权!即排除国家干预的自由!它要求国家承担消极不作为的义务$8.+将艺术自由界定为一种自由权!主要在于排除国家公权力对艺术活动的不当干预$综观历史事实!自由权的保障的确带来了文学艺术的繁荣$近现代西方文学和艺术的发展建立在人的解放之上!%精神活动的自由有了保障!文学*艺术*科学等都得到了飞跃性乃至爆发性的发展&
1982年’宪法(第51条之中的&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在#)’!年’宪法(中&其第&#条的位置十分特殊&即它位于所有基本权利条款之后而又位于义务条款之前)该体系安排使它成为一个概括限制条款&适用于所有没有明文限制的其他基本权利条款)
6.艺术自由人格尊严著作权
法律优位原则
第一,序言第9 自然段中的文化事业的指导思想,即&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第二,序言第7 自然段中的文化发展目标:&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第三,第22 条所确认的文化事业的前提:&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文学艺术事业!新闻广播电视事业!出版发行事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其他文化事业,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等;第四,第24 条第1款所涉及的精神文明建设:&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第五,第24 条第2 款中的思想道德建设:&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在“梅菲斯托案"中即认定$艺术活动的根本特质在于艺术家将其感觉&经验和经历借助特定的语言形式直观地表现出来#艺术活动并非理性的表达$所有的艺术过程乃是艺术家之直觉&想象和知识的结合体#
宪法层面,主张表达的自由应该具有价值排序上的优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