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非煤矿山应急预案
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非煤矿山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包括露天矿山、地下矿山、尾矿库等。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领导小组成立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事故应急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以下机构:(1)应急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指挥、协调和决策。
(2)现场救援组:负责事故现场救援工作。
(3)医疗救护组: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救治。
(4)物资保障组:负责事故现场救援物资的调配和供应。
(5)信息报送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
2. 企业其他部门职责(1)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生产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生产恢复和安全生产管理。
(3)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事故现场人员调配和伤亡人员善后处理。
(4)财务部门:负责事故赔偿资金的管理。
三、事故预防与预警1. 事故预防(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2)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完善安全设施,确保安全设施有效运行。
2. 预警(1)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对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进行预警。
(2)加强监测预警设备建设,提高预警能力。
(3)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相关人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四、事故应急响应1. 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企业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上级单位报告。
2. 事故响应(1)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
(2)组织现场救援,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3)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024年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篇)
2024年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____年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管理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发生了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1. 领导机构: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指挥部下设总指挥、副总指挥、救援指挥组、信息通讯组、物资保障组、医疗救护组等。
2. 协助单位:公安、消防、医疗、通信、抢险救援等相关部门。
三、应急准备1. 建立应急救援预案编写和更新制度,每年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2. 相关单位和人员要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确保各项应急措施的有效性。
3. 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和器材,保证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制定应急资源储备计划,保障救援工作的物资和人员需求。
四、应急预警1. 监测预警:通过安全监测系统对矿山安全状态进行实时监测,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发出警报。
2. 矿山内部预警:设立应急广播系统,对矿工进行预警,要求他们立即撤离危险区域。
3. 外部预警: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发布相关预警信息,引导周边居民和单位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五、应急处置1. 接警与调度:接到事故报警后,救援指挥组立即调度相关救援力量前往事故现场。
2. 救援组织:救援力量根据事故情况,优先进行人员搜救和伤员救护。
同时组织专业救援人员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和处理。
3. 治安维护:公安部门加强现场秩序维护,保障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医疗救护:医疗救援组迅速赶到现场,为伤员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治。
5. 事故调查:组织专家对事故原因进行详细调查和分析,并及时报送有关部门。
六、应急后勤保障1. 物资保障:及时调集救援所需的物资和装备,并对救援现场进行物资储备、供应和管理。
2. 通信保障:保障通信设备的正常运行,保持与现场的及时联系。
非煤应急预案救援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非煤矿山企业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的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员工和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中毒、窒息、坍塌、滑坡、机械伤害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非煤矿山企业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指挥,下设以下小组:(1)应急救援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行动。
(2)现场指挥小组:负责现场救援行动的协调、指挥和调度。
(3)医疗救护小组: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治和转运。
(4)物资保障小组:负责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装备、车辆等保障。
(5)信息宣传小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上报和宣传。
2. 应急救援小组职责(1)根据事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方案。
(2)组织救援队伍,协调各方力量,开展救援行动。
(3)确保救援行动安全、有序、高效。
3. 现场指挥小组职责(1)负责现场救援行动的协调、指挥和调度。
(2)制定现场救援行动方案,确保救援行动有序进行。
(3)及时向上级指挥部报告救援行动进展情况。
4. 医疗救护小组职责(1)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治。
(2)对伤员进行初步分类,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3)组织伤员的转运工作。
5. 物资保障小组职责(1)负责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装备、车辆等保障。
(2)确保物资、装备、车辆等及时到位。
(3)对物资、装备、车辆进行维护和保养。
6. 信息宣传小组职责(1)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上报和宣传。
(2)及时向外界发布事故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四、应急响应程序1. 事故发生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本预案,并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 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应急救援小组、现场指挥小组、医疗救护小组、物资保障小组和信息宣传小组开展救援行动。
非煤矿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非煤矿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预防和处置突发性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办法》(国家应急总局17号令)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行政区域内所有非煤矿山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故:(1)重大、较大、一般非煤矿山事故;(2)非煤矿山火灾、爆炸、冒顶、坍塌等突发事件;(3)非煤矿山环境污染事故;(4)其他可能对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非煤矿山突发事件。
二、组织指挥体系2.1 成立非煤矿山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统筹协调非煤矿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2.2 分级响应机制根据事故等级,实行分级响应机制。
具体如下:(1)特别重大事故(I级):国家层面成立应急指挥部,实行一级响应;(2)重大事故(II级):省级层面成立应急指挥部,实行二级响应;(3)较大事故(III级):市级层面成立应急指挥部,实行三级响应;(4)一般事故(IV级):县级层面成立应急指挥部,实行四级响应。
三、应急响应程序3.1 信息报告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所在地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按规定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
3.2 事故调查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责任及损失情况。
3.3 应急处置根据事故情况,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1)救援力量调度:紧急调动救援队伍、物资和设备,开展救援工作;(2)人员疏散:组织受威胁人员有序疏散,确保生命安全;(3)现场封锁: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锁,防止事故扩大;(4)环境保护: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3.4 应急救援(1)医疗救护: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对伤员进行救治;(2)物资供应:确保救援所需物资供应充足;(3)心理援助:对受影响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和援助。
非煤矿山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非煤矿山专项应急救援预案一、编制目的为确保非煤矿山生产过程中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实施);2.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3年5月1日实施);3.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实施);4.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意见》(安监总应急〔2010〕103号);5.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 9002-2006)。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非煤矿山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突发事件,如坍塌、滑坡、爆炸、中毒、火灾等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四、应急救援组织体系1.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2. 应急救援指挥部:由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担任指挥,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具体实施。
3. 应急救援队伍:由企业员工和专职救援队伍组成,负责现场救援和事故处理。
五、应急救援处置程序1. 事故报告:发生事故时,事故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同时报告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
2. 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进行救援。
3. 救援实施:应急救援队伍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事故情况制定救援方案,开展救援工作。
4. 事故调查与处理: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进行处理。
六、应急救援资源配置1. 人员: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2. 设备: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如挖掘机、装载机、救援器材等。
非煤矿山应急预案百度文库
一、前言非煤矿山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为了提高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非煤矿山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行政区域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包括露天矿山、地下矿山、选矿厂等。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一)组织体系1.成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1)现场救援组:负责事故现场救援工作。
(2)医疗救护组:负责事故伤员的救治工作。
(3)交通保障组: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的交通保障工作。
(4)通讯保障组:负责事故现场及救援现场的通讯保障工作。
(5)后勤保障组:负责事故现场及救援现场的后勤保障工作。
(6)信息宣传组:负责事故现场及救援现场的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
(二)职责1.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现场救援组负责事故现场救援工作,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3.医疗救护组负责事故伤员的救治工作,降低伤员死亡率。
4.交通保障组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的交通保障工作,确保救援车辆畅通无阻。
5.通讯保障组负责事故现场及救援现场的通讯保障工作,确保救援信息及时传递。
6.后勤保障组负责事故现场及救援现场的后勤保障工作,确保救援物资充足。
7.信息宣传组负责事故现场及救援现场的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及时向社会发布事故救援进展情况。
四、应急响应(一)事故报告1.发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后,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当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2.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伤亡情况、救援进展情况等。
(二)应急响应分级1.一级响应:事故发生后,可能导致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疏散转移10万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企业非煤矿山安全应急预案
一、预案编制目的为加强企业非煤矿山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企业所有非煤矿山生产、施工、运输等环节的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企业非煤矿山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全面领导和指挥非煤矿山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实施。
3. 各部门、各岗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预案有效实施。
四、事故预防1.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2. 定期对非煤矿山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 加强对关键设备、设施、工艺的监控和维护,确保其安全运行。
4. 制定和落实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事故应急处置1. 事故发生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队伍进行救援。
2. 事故现场警戒,确保救援人员安全。
3. 确定事故原因,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4. 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5.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6.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提出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应急保障1.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2. 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协作,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七、附则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预案由企业非煤矿山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3. 本预案如有变更,由企业非煤矿山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修订。
4. 各部门、各岗位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本预案的有效实施。
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非煤矿山企业(除煤矿外)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1)指挥长: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
(2)副指挥长:由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生产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担任。
(3)成员:由企业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 指挥部职责(1)组织、协调、指挥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制定、修订和发布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组织开展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4)负责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和管理。
(5)对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应急响应1. 事故报告(1)发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后,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当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
2. 应急响应等级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分为四个等级:(1)一级响应:重大以上事故。
(2)二级响应:较大事故。
(3)三级响应:一般事故。
(4)四级响应:轻微事故。
3. 应急响应措施(1)现场救援1)迅速组织救援队伍,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锁,确保救援安全。
2)对伤员进行现场救治,及时转移伤员至医院救治。
3)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查明事故原因。
(2)善后处理1)做好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工作。
2)做好事故现场清理、环境恢复工作。
3)配合政府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应急保障1. 物资保障(1)配备应急救援车辆、通讯设备、防护用品等。
(2)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
2. 人员保障(1)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进行专业培训。
(2)建立应急志愿者队伍,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非煤矿山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预防和处置突发性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办法》(国家应急总局17号令)和《XX县突出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和本局实际编制。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县行政区域内所有非煤矿山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二、救援基本原则和要求2.1 救援基本原则(1)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将伤亡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实行政府首长负责制;以防为主、防救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全力调动全社会积极因素。
2.2 救援要求(1)县分管领导对全县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实施负总责,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
(2)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三、应急救援范围和事故类别3.1 应急救援范围本预案应急救援范围为:发生在本县境内,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虽无人员伤亡但其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及以上;其他性质严重、危险及影响重大的各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3.2 事故类别非煤矿山事故类别包括:(1)露天违规掏采事故;(2)山体滑坡、坍塌事故;(3)运矿车辆违章载人、严重超载事故;(4)水灾事故;(5)火灾事故;(6)井下冒顶片帮事故;(7)井下窒息、中毒事故;(8)井下透水事故;(9)其他事故。
四、应急处理程序4.1 报告程序事故单位在发生事故的第一时间,向就近医院、120急救中心、县应急指挥中心和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报告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事故类别、伤亡情况及原因初步判断等。
非煤矿山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提高非煤矿山企业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规范应急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3.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4.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5. 《非煤矿山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矿企业内发生的各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1. 透水、冒顶、片帮等事故;2. 爆炸、坍塌、山体滑坡等事故;3. 中毒窒息、火灾、火灾爆炸等事故;4. 其他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由矿长担任总指挥,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担任副总指挥,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2. 应急救援小组(1)现场救援组:负责现场救援行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2)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的救治和转运;(3)后勤保障组:负责救援物资的供应、运输和保障;(4)信息联络组:负责应急救援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5)安全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现场的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
五、应急响应程序1. 紧急情况发生时,现场救援组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启动应急预案;2. 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开展救援工作;3. 医疗救护组应迅速开展伤员救治,确保伤员生命安全;4. 后勤保障组应确保救援物资供应充足,保障救援工作顺利进行;5. 信息联络组应及时收集、整理和发布应急救援信息,确保救援行动的透明度;6. 安全保障组应维护现场秩序,确保救援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六、保障措施1. 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确保救援物资充足;2.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救援人员的业务素质;3. 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4. 加强应急救援信息沟通,确保应急救援行动的顺利进行。
非煤矿山安全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了有效预防和应对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山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矿山所有非煤矿山生产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露天开采、地下开采、选矿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本预案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2.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的协调和监督。
3. 各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参与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
四、应急响应程序1. 预警(1)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对可能引发事故的危险源进行监测、预报。
(2)对预警信息进行及时分析、评估,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2. 应急响应(1)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救援工作。
(2)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3)根据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3. 应急救援(1)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2)对受伤人员实施紧急救治,确保其生命安全。
(3)对受影响的周边区域进行警戒,防止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4. 应急恢复(1)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后,开展现场清理和恢复工作。
(2)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应急保障措施1. 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
2.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加强与周边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4. 对事故责任人依法进行追责,确保事故得到妥善处理。
六、附则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2. 本预案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标准不一致时,以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标准为准。
3. 本预案如有未尽事宜,由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国家非煤矿山应急预案
一、总则为有效预防和应对非煤矿山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非煤矿山(包括金属非金属矿山、化工矿山、煤矿等)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组织体系1.国家非煤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全国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2.地方非煤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和指挥。
3.企业非煤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企业内部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和指挥。
四、应急响应1.事故报告(1)发生非煤矿山事故后,企业应立即向所在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
(2)所在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上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2.应急响应等级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1)一级响应:事故涉及人员死亡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2)二级响应:事故涉及人员死亡1-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1000万元的。
(3)三级响应:事故涉及人员受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100万元的。
(4)四级响应:事故涉及人员轻微受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10万元的。
3.应急响应措施(1)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2)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调配救援物资。
(3)开展现场救援,确保被困人员生命安全。
(4)对事故现场进行安全评估,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5)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保障措施1.经费保障:各级政府应将非煤矿山应急救援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2.物资保障:各级政府和企业应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3.人员保障:各级政府和企业应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4.培训保障:各级政府和企业应定期开展应急救援培训,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业务素质。
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预案
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预案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规范非煤矿山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确保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低事故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非煤矿山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包括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选矿厂等。
1.4 应急预案体系本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1)综合应急预案:规定企业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应急响应原则、应急管理程序等内容。
(2)专项应急预案:针对某一类型或几种类型事故,制定具体的应急响应措施和处置程序。
(3)现场处置方案:针对具体事故现场,明确事故应急处理流程、责任人、应急资源配置等。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职责2.1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非煤矿山企业应成立应急救援组织,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急救援办公室、专业救援队伍、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等。
2.2 应急救援职责(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制定和修订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审批应急救援资源配置计划。
(2)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组织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组织应急演练,协调应急救援资源,收集和报告事故信息。
(3)专业救援队伍:负责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操作,实施救援行动,确保人员安全。
(4)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协助专业救援队伍开展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资和人力支持。
三、应急响应程序3.1 事故报警和信息报告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当地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报告事故信息。
非煤矿山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降低事故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所有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包括露天采矿、地下采矿、选矿、尾矿库等。
三、组织指挥体系1.成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小组:(1)现场救援组:负责现场救援工作,包括人员搜救、伤员救治、事故现场处置等。
(2)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救治、医疗救护等工作。
(3)通讯保障组:负责应急通讯保障、信息报送等工作。
(4)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调配、保障等工作。
(5)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现场的物资供应、生活保障等工作。
四、事故报告与预警1.事故报告:发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按规定逐级上报。
2.预警:根据事故情况,应急指挥部可发布预警信息,提醒相关单位采取防范措施。
五、应急救援措施1.人员搜救:根据事故情况,组织救援队伍进行人员搜救,确保被困人员生命安全。
2.伤员救治:及时组织医疗救护组对伤员进行救治,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3.事故现场处置:对事故现场进行妥善处置,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事故损失。
4.环境监测:对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监测,确保事故不造成环境污染。
六、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1.信息发布:应急指挥部负责事故信息的发布,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及时。
2.舆论引导:加强对事故的舆论引导,维护社会稳定。
七、应急演练1.定期组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2.演练内容包括:事故报告、救援队伍集结、现场救援、伤员救治、事故现场处置等。
八、附则1.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预案由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3.本预案如有修改,由应急指挥部修订并发布。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范文(三篇)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范文一、背景介绍煤矿是我国的重要能源产业,但由于其特殊的工作环境和高风险性质,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给员工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因此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基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特点,以确保矿山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提出了一套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
二、应急救援预案目标1.确保矿山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2.提高矿山事故救援的应急处置能力。
3.减少矿山事故发生后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应急救援组织机构1.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矿山事故的救援工作。
2.矿山应急救援队伍:由专业救援人员组成,负责现场救援工作。
3.矿山应急救援专家组:由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组成,负责参与事故调查和技术支持。
四、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步骤1.矿山应急救援预案的宣传和培训:a.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b.开展安全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
2.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救援组织和指挥:a.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应急救援队伍。
b.掌握现场情况,及时通报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协调救援资源。
3.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救援措施:a.救援队伍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迅速到达现场,进行现场救援。
b.建立现场指挥中心,负责指挥救援人员的行动,协调救援工作。
c.保护被困人员的生命安全,尽快实施救援。
4.事故发生后的事故调查和总结:a.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责任。
b.总结事故救援经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五、应急救援预案的完善1.定期组织演练,检验应急救援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2.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
3.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和装备,提高应急救援的效率。
六、应急救援预案的落实和监督1.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明确各项工作任务的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2.建立监督机制,对应急救援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某某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范本(三篇)
某某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提高非煤矿山应急救援工作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某某市辖区内的非煤矿山开采和生产事故,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指导性文件。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负有责任,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健全制度,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第二章预案的编制与修改第四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由某某市地方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审批后执行,并定期进行演练和修改。
第五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应当与地方政府的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相互配合,形成完整的应急体系。
第六条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修改应当由编制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后需重新报经地方政府批准。
第三章预警与预防第七条非煤矿山应建立有效的预警与预防机制,确保事故的及时预警和预防措施的落实。
第八条非煤矿山应当及时安装、维护和使用各类事故预警装置,并进行常态化的监测和防患意识教育。
第九条非煤矿山应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和应急技能的掌握。
第四章事故应急组织第十条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应组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抽调各相关部门及时应对事故并组织救援。
第十一条非煤矿山应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专家咨询组,协助指挥部决策并提供技术支持。
第十二条非煤矿山应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包括专业救援队、医疗救护队、消防救援队等,确保救援装备和人员的及时调配和投入。
第五章事故应急处置第十三条非煤矿山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按照预案要求进行处置。
第十四条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灵活调度各救援队伍和资源,及时开展救援行动。
第十五条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应全力救援被困人员,确保救援工作的快速、安全、有序进行。
非煤矿山行业应急救援预案
非煤矿山行业应急救援预案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加强非煤矿山行业的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编制。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非煤矿山行业的应急救援工作。
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科学施救。
(2)预防为主,防救结合。
(3)快速响应,果断处置。
(4)统一领导,协调联动。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2.1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建立非煤矿山行业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政府相关部门、矿山企业、救援队伍、医疗救护单位等组成。
2.2 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1)组织制定和修订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预案,协调各方力量开展救援工作。
(3)指导、协调和监督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4)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2.3 应急救援队伍职责(1)负责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2)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3)协助政府部门进行事故防范和宣传教育工作。
三、事故灾难辨识和预警3.1 事故灾难辨识非煤矿山行业可能发生的事故灾难包括:坍塌、滑坡、泥石流、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
3.2 预警信号根据事故灾难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发布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分别代表预警、较重和特别严重。
四、应急救援程序和措施4.1 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型、伤亡情况等。
4.2 应急救援启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协调各方力量开展救援工作。
4.3 救援措施(1)立即组织救援队伍赶到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救援。
(2)根据事故类型,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如疏导、灭火、通风、解毒等。
2024年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____年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前言非煤矿山是指不开采煤矿的矿山,如金属矿石、化工矿石、建筑材料、矿石砂石等。
由于非煤矿山生产过程中存在潜在的安全风险,为了应对突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必须建立健全的应急救援预案。
本文就____年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详细的阐述,以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二、预案目标本预案的目标是确保非煤矿山生产遇到突发安全事故时,能够快速、有效地组织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所有非煤矿山的生产单位及相关人员。
四、应急组织体系4.1 预案制定主体本预案由非煤矿山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报批。
4.2 应急指挥组织机构4.2.1 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设在非煤矿山生产单位的办公楼内,由指挥中心负责人主持,由救援组、联络组、保障组、通信组等组成,各组成员职责如下:(1)指挥中心负责人:负责指挥、协调救援工作,决策重大问题。
(2)救援组:负责具体救援行动的组织和协调,包括人员搜救、伤员救治等。
(3)联络组:负责与外界的联系沟通,接收和处理各方面的信息和要求。
(4)保障组:负责提供救援所需的物资和设备,保障救援行动的顺利进行。
(5)通信组:负责建立和维护通信设施,保障指挥中心与救援现场的畅通沟通。
4.2.2 应急指挥小组应急指挥小组由非煤矿山生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应急指挥工作的决策和组织协调,及时调动和调配救援力量。
5、应急救援流程5.1 预警与启动非煤矿山生产单位应建立完善的预警系统,及时监测、预警生产安全状况,并与指挥中心建立紧密联系。
一旦发现安全事故迹象或发生事故,应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5.2 初步评估与信息收集一旦启动预案,现场人员应立即进行初步评估,确认事故性质、规模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及时向指挥中心汇报。
同时,指挥中心应充分获取各方面的信息,以便制定适当的救援方案。
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预案
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预案编号:FGCH—2016-6编制:审批:批准:XXX2016年6月6日发布2016年6月6日实施第一章总则一、编制目的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矿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快速、有序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主席令第65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2006年7月19日贵州省第十届XXX 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9号)以及《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l6423-2006)等相关要求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坍塌、机械伤害、滑坡、放炮、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爆炸等变乱的应急处理。
四、工作原则1、以人文本,快速反应,按照预案实施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根据矿山事故的严重程度、人员伤亡数量和直接经济损失,按相应事故等级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3、分工负责,共同应对。
根据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各尽其职,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共同做好事故应急救援抢险工作。
4、科学决策,专业救济。
加强应急救济科技应用和专业抢险救济队伍建设、培训,在抢险救济中,依据科学决策和专业救济队伍,应用先进的技术准备,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做好变乱应急救济工作。
第二章主要危险源辨识及分析一、露天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常见事故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露天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开采常见的事故有:滑坡、坍塌、放炮、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车辆伤害、爆炸等。
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预防和应对非煤矿山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所有非煤矿山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应急指挥部成立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2 指挥部组成(1)指挥长: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
(2)副指挥长: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3)成员:由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及专家组成。
2.3 职责(1)指挥长: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全面领导,决策应急救援工作的重大问题。
(2)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工作,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具体实施。
(3)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各项工作。
三、应急救援程序3.1 事故报告(1)事故单位发现事故后,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事故类型、伤亡情况、经济损失等。
3.2 应急响应(1)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决定启动应急响应级别。
3.3 应急处置(1)现场救援: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进行现场救援,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2)医疗救护: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进行伤员救治,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3)环境监测:对事故现场进行环境监测,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4)物资保障:确保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
3.4 事故调查与善后处理(1)事故调查: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2)善后处理: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对伤亡人员家属进行慰问和赔偿。
四、应急保障措施4.1 人员保障(1)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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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应急预案体系**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预案2017 — **— **发布2017 — ** — ** 实施 ** 非煤矿山发布**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预案批准(签字):复审(签字):初审(签字):目录1 总则 (6)1.1编制目的 (6)1.2编制依据 (6)1.3适用范围 (9)1.4应急预案体系 (9)1.5应急工作原则 (9)2 生产经营单位概况 (10)2.1矿山概况 (10)2.1.1矿山地理位置、交通及周边情况 (10)2.1.2矿山基本情况 (11)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13)2.2.1危险源辨识 (13)2.2.2自然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4)2.2.3生产过程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5)2.2.4安全事故分级 (16)2.25矿山机械伤害 (16)2.26爆破危害 (17)2.27高处坠落 (18)2.28物体打击 (19)2.29炮烟中毒窒息 (19)2.2.10电气设备 (20)2.2.11压力容器危害 (21)2.2.12职业卫生 (21)3 应急救援组织工作与职责 (23)3.1应急组织体系 (23)3.2指挥机构及职责 (23)3.2.1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23)3.2.2应急救援办公室及职责 (24)3.2.3现场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25)3.2.4安全警戒组 (26)3.2.5医疗救护组 (26)3.2.6后勤保障组 (27)3.2.7事故调查组 (27)3.2.8善后处理组 (28)4 预防与预警 (29)4.1危险源监控 (29)4.1.1地压灾害主要监控方式、方法和预防措施 (29)4.1.2水灾主要监控方式、方法和预防措 (30)4.1.3提升运输事故主要监控方式方法和预防措 (31)4.1.4火灾主要监控方式、方法和预防措施 (33)4.1.5矿山和机械伤害主要监控方式、方法和预防措施 (34)4.1.6爆破危害主要监控方式、方法和预防措施 (34)4.1.7高处坠落事故主要监控方式、方法和预防措施 (35)4.1.8触电事故主要监控方式、方法和预防措施 (35)4.1.9炮烟中毒窒息事故主要监控方式、方法和预防措施.36 4.1.10加强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36)4.2预警行动 (37)4.2.1预警条件方式、方法 (37)4.2.2预警 (37)4.3信息报告与处置 (37)4.3.1信息报告与通知 (37)4.3.2信息上报 (38)4.3.3信息传递 (38)5 应急响应 (39)5.1响应分级 (39)5.2响应程序 (39)5.2.1应急报告 (39)5.2.2报告内容 (41)5.3应急结束 (41)6 信息发布 (42)7 后期处置 (43)7.1善后处置 (43)7.2应急事件调查 (43)7.3生产恢复 (43)7.4应急评审 (44)8 保障措施 (44)8.1通信与信息保障 (44)8.2应急队伍保障 (44)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44)8.4经费保障 (45)8.5其他保障 (45)9 培训与演练 (45)9.1培训 (45)9.2演练 (46)9.2.1演练频次 (46)9.2.2演练内容要求 (46)9.2.3演练总结 (46)10 奖惩 (47)10.1奖励 (47)10.2处罚 (47)11附则 (48)11.1术语与定义 (48)11.2应急预案备案 (49)11.3维护和更新 (49)11.4制定与解释 (49)11.5应急预案实施 (50)11.6应急救援通信联络一览表 (50)1总则1.1编制目的矿山生产活动中随时都有可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如果无应急准备和救援,会造成惨重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我矿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增强高效、有序处置各类事故的能力,预防和控制次生灾害的发生,最大限度保障我矿员工和周边群众的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结合我矿具体情况,特制定《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1.2.1 主要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11.1;(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3.5.1;(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1996.10.30;(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主席令22号);(5)《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年主席令74号);(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5.1;(7)《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9.1;(8)《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01.04.21;(9)《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1.2.2 主要技术标准(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3)《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4)《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5)《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地下矿山实施指南》(AQ2007.5-2006)。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矿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1.4应急预案体系1.4.1.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
1.5应急工作原则1.5.1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为指导,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中,要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把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害,切实加强员工以及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员工的基础作用。
1.5.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矿长负责制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制,指挥部办公室和各小组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5.3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工作。
1.5.4 自身为主,支援为辅。
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为主,必要时请求地方安监部门指导和社会力量支援。
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各有关部门配合、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发生事故的采面是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
1.5.5 依靠科学,提高素质。
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救援装备,充分发挥各类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科技含量和指挥能力。
开展培训教育,定期进行演练,并做好对职工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职工自救、互救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综合能力。
2危险性分析2.1矿山概况及周边环境2.2危险源分析通过对矿山现有的开拓、通风、供排水、提升、运输、压气、供配电、充填等工艺系统的场所、设备设施的全面调查与分析,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和《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1992的规定,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及《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2004〕56号)的规定,矿山基建及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包括:地压灾害、水害、爆破(炸)伤害、炮烟中毒与窒息、提升运输伤害、机械伤害、电器设备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火灾、压力容器伤害、粉尘危害、噪声、振动等。
2.2.1地压灾害我矿采用地下开采,由于地压作用,可能会引起岩石移动、采空区坍塌,从而造成地表陷落、巷道冒顶片帮、支架变形等地压灾害。
地压灾害是造成矿山重大伤亡事故的主要因素之一。
引起地压灾害的具体原因包括:(1)局部节理裂隙发育,地压较大,地下形成采空区后,容易坍塌;(2)开拓系统或采矿方法选择不合理,致使在采矿作业过程中,不能很好地控制地压,造成采场或采空区塌陷;(3)矿床开采顺序不合理,已形成的采空区的破坏和岩石移动波及正在开采的采场和正在使用的巷道;(4)当井下爆破装药量过大时,爆破震动对采场稳定性有一定的影响;(5)采空区监测、管理措施不到位,没有及时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和处理;(6)采用的支护类型不合理,所用支架不能有效地支撑巷道;(7)采空区未及时处理,非常容易造成大面积冒落,对相邻巷道、采场和设施造成严重的破坏;(8)施工及生产组织不合理。
2.2.2矿山水灾在矿山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地下水进入采掘工作面形成地下涌水。
当地下涌水量超过矿山排水能力时,就会导致水灾事故,淹没工作面、巷道甚至整个矿井,使矿山生产中断,设备被淹,人员伤亡。
导致矿井水灾的主要因素:(1)由于水文地质情况不清,盲目施工;(2)由于排水设备不足,水仓容量不够等造成井巷局部被淹没或全部被淹没;(3)井位布置不合理,井口标高低于当地洪水水位标高时,地表水有通过井口灌入井下的可能。
2.2.3提升运输提升运输是矿山生产过程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矿山主要有竖井提升和人推车运输。
提升运输事故主要表现为:(1)竖井提升:断绳、过卷、蹲罐;突然卡罐或急剧停机,挤罐或信号工、绞车司机操作失误造成人员坠落;(2)人推车运输:本矿山井下运输巷道均采用人推矿车运输。
常见事故有撞车、撞人、掉道,其中矿车撞、压、挤行人是最大的危害。
产生矿车撞、压、挤伤行人的主要原因有:①行人:行人行走地点不当,如行人在轨道中间、轨道上、巷道窄侧(非行人侧)行走,就可能被矿车撞伤;行人安全意识差或精神不集中,行人不及时躲避、与矿车抢道都可能造成伤亡事故;周围环境影响,如无人行道、设备材料堆积,巷道受压变形,照明亮度不够、噪声太大等原因。
②推车工:操作原因,如超速行驶、违章操作、判断失误、操作失控、溜车等。
③其它因素:如无信号或信号不起作用、精神不集中、行车视线不良等。
2.2.4矿山火灾矿山火灾按发生地点分地面火灾及井下火灾两种。
地面建筑物防火,主要检查地面工业场地各种建筑物或构筑物是否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消防条例。
各种建筑物之间的通道宽度是否能保证消防车通行。
一些重要场所是否配备了消防器材。
我矿不存在自然发火的可能性,但因使用明火(吸烟、电气焊)、电气设备和机械设备安装运转不良、机械冲击与磨擦、电源短路等使用管理不当,也容易发生火灾。
矿山地面有库房、提升机房、空压机站、井口变电所、办公室、宿舍等建筑物,若防火间距不够,火源管理不当,也容易发生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