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清单
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清单
16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可能导致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的隐患
17 风险管控缺失、失效,可能导致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的隐患
《特种设备事故隐患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19 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使用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20
33 其他建筑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的门的损坏率大于其设置总数的50%
34 人员密集场所内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前室的室内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不符合GB50222的规定
35 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走道、楼梯间、疏散门或安全出口设置栅栏、卷帘门
36 人员密集场所的外窗被封堵或被广告牌等遮挡
37 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消防水源、储存泡沫液等灭火剂
42 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负荷级别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43 消防用电设备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
44
除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其他地下人员密集场所以外的其他场所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的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46 防烟排烟系统、消防水泵以及其他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控制
23 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或城市消防规划的要求设置消防车道或消防车道被堵塞、占用。
24
建筑之间的既有防火间距被占用或小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值的80%,明火和散发火花地点 与易燃易爆生产厂房、装置设备之间的防火间距小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值。
25
在厂房、库房、商场中设置员工宿舍,或是在居住等民用建筑中从事生产、储存、经营等活动,且不符 合GA703的规定
47 社会单位未按消防法律法规要求设置专职消防队
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
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范文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制定规范的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为强化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推动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工作,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列入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基础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项目相关单位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等工作,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路工程建设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在建设过程中,可能导致发生重大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的环境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存在的缺陷。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指导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工作。
根据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以及公路工程建设领域施工安全管理实际,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及重大事故隐患行业基础清单。
柘荣县交通运输局结合本地区公路工程建设实际,参考行业基础清单,制定本地区重大事故隐患地方基础清单(见附件2)。
监督指导全县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五条公路工程施工企业是工程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
应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明确管理程序、管理内容及相关职责,督促所承建公路工程项目的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施工单位)做好工程项目的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六条施工单位在承建的公路工程项目开工前,依据工程实际,参照有关清单,制定工程项目的重大事故隐患清单(以下简称“工程项目清单”),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发布,并向施工企业法人单位备案。
要将工程项目清单纳入岗前教育培训,并在相应作业区域公示。
当工程建设条件、施工环境、施工作业内容等发生变化,施工单位应对工程项目清单及时调整,并经审核重新备案。
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清单
文章标题:深度剖析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清单在进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清单的深度剖析之前,我们首先需要明确什么是重大事故隐患和其判定标准。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潜在危险或存在的安全隐患。
其判定标准通常包括对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事故应急预案。
而重点检查事项清单则是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的工具,能够帮助我们及时发现潜在危险,从而防患于未然。
接下来,我将按照从简到繁的方式,深入探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清单的相关内容,并对其进行全面评估。
1. 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1.1 危险源辨识:危险源辨识是对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潜在危险进行识别和分析,主要包括工艺、设备、环境、管理等方面的危险源。
- 在工艺方面,应重点检查可能存在的化学反应、高温高压等危险因素;- 在设备方面,应重点检查设备的老化、磨损、损坏等情况;- 在环境方面,应重点检查可能的气体、液体泄漏,粉尘爆炸等危险情况;- 在管理方面,应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制度、人员素质等情况。
1.2 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对危险源的潜在危险性和可能造成的后果进行评估,一般可以采用风险矩阵、风险图等方法进行定量或定性评估。
- 风险矩阵中一般包括对可能性和后果的评估,从而确定风险等级; - 风险图一般用于定性评估,将危险源的可能性和后果进行描述和分析。
1.3 风险控制:风险控制是对已识别的危险源进行风险防控和管理,主要包括危险源的隔离、减轻、消除等措施。
- 对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危险源进行隔离和控制,包括封闭、隔离、防护等方式;- 减轻危险源带来的风险,包括采用技术装置、使用保护设备等措施;- 消除危险源,尽可能从源头上彻底消除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危险源。
2. 重点检查事项清单2.1 设备情况检查:对设备的完好性、运行状态、维护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包括设备外观、上下游管道、橡胶软接头、阀门等情况。
2.2 工艺检查:对工艺流程的完整性、稳定性、安全性等进行全面检查,包括生产工艺、工艺参数、操作规程等情况。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清单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时间:3月22日注:每月报送年度完整清单,既包括正在整改及年度内已完成的重大事故隐患清单。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清单
填报单位:(
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时间:4月23日注:每月报送年度完整清单,既包括正在整改及年度内已完成的重大事故隐患清单。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安
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时间:4月23日注:每月报送年度完整清单,既包括正在整改及年度内已完成的重大事故隐患清单。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表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 准》
6
有限空间作业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 后作业”要求
7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未设置监护人员的
8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等 设施、设备、装置失效或者无效
备注:检查结果填写符合或不符合,若不符合则需在问题描述项填写具体隐患内容。
检查人员: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表
序号
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清单
依据
检查结果
问题描述
备注
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1 统一协调、管理,或者未定期进行安全检
查的
2
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 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3
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安全管理台 账
4 未对有限空间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5 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
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范文(3篇)
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范围为了预防和控制重大事故的发生,建立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制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和岗位,包括生产车间、办公楼、仓库、实验室等所有场所。
二、管理要求1.每个部门和岗位应制定相应的隐患清单,并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2.隐患清单应包括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各类隐患,例如火灾隐患、电气隐患、机械设备隐患等。
3.隐患清单应包括隐患的具体描述、可能引发的后果、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等内容。
4.对于每个隐患,应设定整改的时间要求,并跟踪整改情况。
5.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应定期进行,通常为每季度一次,并记录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
6.对于无法立即整改的重大隐患,应采取临时措施进行控制,并尽快整改。
7.公司内部应建立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协调机制,各部门之间应密切合作,共同解决隐患问题。
8.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应建立相关的奖惩制度,督促各部门和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三、责任分工1.公司领导班子负责制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总体目标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各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的隐患清单,并组织实施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3.各岗位负责具体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并按时上报相关情况。
四、监督与检查1.公司内部设立监督检查岗位,负责监督各部门和岗位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2.监督检查岗位应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以确保各部门和岗位履行职责。
3.监督检查岗位应将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向公司领导班子进行报告。
五、资料保存1.各部门和岗位应将隐患清单、排查情况和整改情况等相关资料进行保存,并按要求备查。
2.公司内部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管理隐患排查和整改的相关档案。
六、附则1.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领导班子所有。
2.本管理制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需经公司领导班子批准。
公司领导班子签字确认: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检查发现的隐患清单
附件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检查发现的隐患清单一、浙江青山钢铁有限公司1.炼钢厂厂房未按规定设置安全通道;2.钢包吊运指吊工未按要求取证,行车吊运过程中未按规定鸣铃;3.VOD炉操作室正对出钢口的玻璃窗户未按规定设置防喷溅设施;4.厂房内的天然气、氧气规定式报警仪未见定期检定标签;5.连铸中间包事故槽不符合规范要求(未铺设耐火材料),槽内放置可燃物等工业垃圾;6.中间包烘烤装置现场未按规定设置低压报警及快速切断装置;7.厂房内五金仓库存放油漆等易燃危化品,仓库办公室设置在车间内;8.炼钢操作室岗位人员不会使用空气呼吸器,操作室无应急处置方案,配置的空气呼吸器未见定期检查记录;9.连铸平台设置氧气切割气阀门点与作业点(浇注)安全间距不足;10.现场氧气等能源介质管道色标补全,名称和流向标识不全;11.厂房外天然气阀站的放散管高度不够,过马路的天然气管道两侧防撞装置及限高标识、部分管段未做防腐处理;12.炼钢厂房内防高温、防喷溅等安全警示牌缺少,有限空间作业区域未设置警示标识;13.连铸生产异常抢修设备使用吊绳为编织带(易损坏)不符合要求,抢修处理的安全措施不到位;14.钢坯堆放场地堆放高度超高(规范要求不能大于2.5米);15.新职工入职前职业病体检记录缺失;16.整个生产厂区设计不规范,配电房设计不符合要求;17.重大安全风险辨识不清,应急预案针对性不强;18.安全意识薄弱,现场管理混乱。
二、丽水华宏钢铁制品有限公司1.现场使用点氧气瓶、乙炔瓶混放在一起,气瓶及点阀箱与轧线、连铸线等热源过近,安全距离不足,气瓶无防震圈和瓶帽;2. 2.轧线现场使用的链条吊具连接用焊接方式;3. 3.炼钢主控室出入只有一个门,正对出钢口的玻璃窗无防喷溅设施;4. 4.厂房内液压油等油品随意存放且没有相应的防火措施;5. 5.天然气调压站设置与生产厂房贴邻无防火措施(建议设防火墙),站内的放散口过低,值班室配置的空气呼吸器等应急物资锁在仓库内;6. 6.电炉炉下区域潮湿和积水现象;7. 7.厂房内能介管道的色标不规范,介质名称及流向标识缺少;8. 8.钢包吊运等指吊工未见取证资料;9. 9.炼钢跨厂房内无安全通道;10. 10.钢包、中间包烘烤区域未设置固定式CO报警仪;11. 11.炼钢主控室内操作系统水冷元件控制异常,水温控制显示为负;12.安全标准化二级复评未开展;13.新职工入职前职业病体检记录缺失;14.未辨识厂区内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并设置警示标志牌;15.对公司相关检维修工程外包单位管理缺失;16.调压站安全间距不足;17.公司注册安全工程师挂靠不符合要求。
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
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一、水利工程结构隐患1. 水利工程结构老化、疲劳、损伤等问题可能导致工程的稳定性下降,进而引发重大事故。
解决方案:定期进行工程结构的检测和维修,加强结构监测,确保工程的稳定性。
2. 水利工程中可能存在的设计缺陷和施工质量问题,如不合理的布局、材料选择不当、施工工艺不规范等,都可能增加事故发生的概率。
解决方案:加强设计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确保水利工程的设计和施工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二、水利工程设备隐患1. 水利工程设备的老化、磨损、故障等问题可能导致设备的性能下降,增加事故的风险。
解决方案:建立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定期检修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水利工程设备的操作和维修人员素质不高,操作不规范、缺乏安全意识,可能引发事故。
解决方案:加强操作和维修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三、水利工程管理隐患1. 水利工程管理中可能存在的安全管理不到位、责任不明确、监督不力等问题,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和扩大。
解决方案:建立健全水利工程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对工程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安全管理的到位。
2. 水利工程的应急预案和演练不完善,无法及时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可能加重事故的后果。
解决方案: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和模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做出应对。
四、自然灾害隐患水利工程常常面临自然灾害的威胁,如洪水、地震、滑坡等。
这些自然灾害可能导致水利工程结构破坏、设备损坏,进而引发重大事故。
解决方案:充分考虑自然灾害风险,加强防灾减灾工作,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
水利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应包含水利工程结构、设备、管理和自然灾害等方面的隐患。
只有通过对这些潜在隐患的认识和解决,才能够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水利工程的监管和检查,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性,为社会的发展提供可靠的水资源保障。
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范本(3篇)
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范本为强化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强重大事故隐患管理,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等,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可能导致重大心上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第二条凡列入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加固等施工中重大事故隐患理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督办工作,适合本制度。
第三条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是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部门开展公路水运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督办工作。
施工企业是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
负责制订本企业生产安全重大工,编制本企业承担工程建设项目重特大事故隐患清单,开展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范本(2)一、目的与依据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隐患,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安全,保护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生产经营活动。
三、内容与要求1. 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明确列出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隐患点,并对各个隐患点进行分类和评级。
2. 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个隐患点进行检查与评估,并及时记录和更新隐患清单。
3. 对已发现的隐患点,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并责成相关部门或人员负责具体整改工作。
4. 对整改完成的隐患点进行验收,并在隐患清单中进行标注。
5. 对于整改未完成的隐患点,建立相应的追踪机制,并督促相关部门或人员尽快完成整改。
6. 定期组织隐患清单的查阅与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新的隐患。
7. 对于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相关上级部门和主管部门。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表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表
(2)水监督(2018)323号:《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指导意见》
(3)GB50194-201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4)GB50720-20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设施技术规范》
(5)SL17-2014:《疏浚与吹填工程技术规范》
(6)SL303-201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7)SL313-200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地质规程》
(8)SL378-2007:《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规范》
(9)SL398-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通用规范》
(10)SL399-2007:《水利水电工程土建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11)SL400-2016:《水利水电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安全技术规程》
(12)SL401-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3)SL642-2013:《水利水电地下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14)SL645-2013:《水利水电工程围堰设计规范》
(15)SL677-2014:《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
(16)SL714-201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
(17)SL721-201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
(18)SL/T780-2020:《水利水电工程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安全技术规程》
(19)JGJ130-20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2.判定依据中加粗的条款为强制性条文。
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模板(10篇)
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模板为强化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强重大事故隐患管理,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等,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可能导致重大心上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第二条凡列入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加固等施工中重大事故隐患理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督办工作,适合本制度。
第三条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是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部门开展公路水运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督办工作。
施工企业是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
负责制订本企业生产安全重大工,编制本企业承担工程建设项目重特大事故隐患清单,开展重特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模板(二)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项目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____严格执行____》(云交建专【____】____号)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工区、班组、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均应认真执行本制度。
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标准范文(六篇)
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标准范文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____安全生产法》、《新煤矿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工区、班组、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均应认真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任何单位个人发现采区、班组、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科报告。
第五条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一)井下工作面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施工生产活动全过程,明确排查地点、目标、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安全科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台账、结合不定期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由安全负责人、队长、技术员、专职安全员和其他施工单位负责人____进行现场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各项施工工艺不安全、安全防护不到位、临时设施不规范、有带病运行的机械设备、设施,施工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违纪行为、管理人员存在有违章指挥或监督不到位、及生产场所存在的其他各类事故隐患。
负责人对井下工作面地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安全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安全科定期____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排查施工现场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施工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保证不留空挡,不留死角。
(三)安全科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制定具体方案,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安全管理____体系、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劳动纪律、现场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处以及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____自查。
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培训学习记录
楚姚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A10-1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
注:附安全教育培训影像资料。
A33 安全影像资料记录表
内容《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培训学习记录人
日期地点
备注
内容《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培训学习记录人
日期地点
备注
注:本图表用于A6-1《安全会议记录表》、A10-1《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A16-1《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A16-2《安全隐患整改回复单》等表格填写影像资料所用
A33 安全影像资料记录表
内容《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培训学习记录人
日期地点
备注
内容《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培训学习记录人
日期地点
备注
注:本图表用于A6-1《安全会议记录表》、A10-1《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A16-1《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A16-2《安全隐患整改回复单》等表格填写影像资料所用。
7大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方法及标准清单
7大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方法及标准(一)冶金行业(共16条)1.会议室、操作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交接班室和钢(铁)水罐冷热修工位等场所设置在铁水、钢水和液渣吊运影响范围内。
2.炼钢厂在吊运铁水、钢水或液渣时,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炼铁厂铸铁车间吊运铁水、液渣起重机不符合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的相关要求。
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龙门钩横梁焊缝和销轴未按要求定期进行探伤检测;吊钩、板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未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
3.盛装铁水、钢水和液渣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轴未按要求定期进行探伤检测,耳轴磨损严重仍在使用。
4.冶炼、熔炼、精炼生产区域的安全坑内及熔融金属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存在积水,或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连铸、模铸流程未设置事故钢水罐、溢流槽、漏钢回转溜槽、中间罐漏钢坑等熔融金属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或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未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5.炉、窑、槽、罐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未定期检查,出现严重焊缝开裂、腐蚀、破损、衬砖损坏、壳体发红、煤气泄漏及明显弯曲变形等未报修或报废,仍继续使用或采用外部喷淋冷却方式维持使用。
6.高炉炉顶工作压力超设计最大值,正常生产期间炉顶放散阀未处于自动联锁状态;未设置炉缸水系统热负荷检测系统和炉缸侵蚀模型,炉底炉缸连续测温点的有效性无法确保侵蚀模型准确、正常运行。
7.炼钢炉氧枪等设备的水冷元件未规范设置出水温度、进出水流量差监测报警装置,未与炉体倾动、氧气开闭等联锁。
8.煤气柜建设在居民稠密区,未远离大型建筑、仓库、通信和交通枢纽等重要设施;煤气爆炸危险环境1区未采用符合要求的防爆型电气设备。
9.煤气区域有人值守的控制室、操作室和休息室等人员较集中的场所,以及可能发生煤气泄漏、聚集的场所,未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浓度监测报警装置。
10.高炉、转炉、加热炉、煤气柜、除尘器等设施的煤气管道未设置吹扫、放散和可靠隔断装置;煤气设施的吹扫介质管道,在使用后未断开或未堵盲板。
可能发生重大安全风险清单
1、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或者执行不到位的。
2、未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或者未按计划使用安全费用的。
3、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4、各类规程、技术措施的编制及审批违背《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煤矿技术规范,有重大失误;或者无规程、措施而组织生产的。
5、高瓦斯矿井、水害严重矿井隐蔽致灾因素未按规定普查,灾害管理未达标或者未进行灾害管理效果评价而组织生产的。
6、矿井总风量不足的或者超通风能力生产的。
7、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
8、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构筑质量不符合标准、设置不能满足通风安全需要的。
9、通风系统不可靠,无风、微风、循环风、串联风冒险作业的。
10、局部通风机未实现“三专两闭锁”,或者闭锁功能失效的。
11、局部通风机未实现双风机、双电源且不能自动切换的。
12、矿井主要通风机不能做到一台使用一台完好备用的。
13、高瓦斯矿井(或者油型气富集区)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测监控系统,或者抽放系统、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14、未按规定安设、标校甲烷传感器或者人为造成甲烷传感器失效的,瓦斯超限后不能断电或者断电范围不符合规定的。
15、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浮现故障没有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恢复的,或者对系统记录的瓦斯超限数据等进行修改、删除、屏蔽的。
16、通风系统调整、火区密闭和启封、瓦斯排放时,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或者矿领导未现场指挥的。
17、瓦斯超限组织生产的。
18、浮现瓦斯 (或者油型气) 超限未严格执行停电撤人、分析原因、停产整改、追究责任的。
19、虚报、谎报瓦斯(油型气)钻孔施工量和抽放量的。
20、瓦斯检查存在漏检、假检的。
21、未制定完善高瓦斯区域瓦斯、油型气隐患处理措施和预案的。
22、采煤工作面未编制防止自燃发火的设计或者未按设计组织生产的。
23、全矿井无计划停电、停风的。
24、未经允许或者无计划措施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的。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清单
47 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在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19
在厂房、库房、商场中设置员工宿舍,或是在居住等民用建筑中从事生产、储存、经营等活动,且不符 合GA703的规定
20 原有防火分区被改变并导致实际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值的50%
21 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数量大于该防火分区相应防火分隔设施总数的50%。
22 丙、丁、戊类厂房内有火灾或爆炸危险的部位未采取防火分隔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
27 其他建筑的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的门的损坏率大于其设置总数的50%
28 人员密集场所内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前室的室内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不符合GB50222的规定
29 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走道、楼梯间、疏散门或安全出口设置栅栏、卷帘门
30 人员密集场所的外窗被封堵或被广告牌等遮挡
《重大火灾隐患判别方法》
9 违反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应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的行为
10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可能导致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的隐患
11 风险管控缺失、失效,可能导致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的隐患
《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分类分级》
12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39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40 防烟排烟系统、消防水泵以及其他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未按GB25506的规定持证上岗
43
生产、储存场所的建筑耐火等级与其生产、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不相匹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 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44
生产、储存、装卸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或有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未按规定设置防爆电气设备和泄 压设施,或防爆电气设备和泄压设施失效
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
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煤矿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第三条工区、班组、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均应认真执行本制度.第四条任何单位个人发现采区、班组、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科报告。
第五条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一)井下工作面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施工生产活动全过程,明确排查地点、目标、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安全科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台账、结合不定期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由安全负责人、队长、技术员、专职安全员和其他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进行现场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各项施工工艺不安全、安全防护不到位、临时设施不规范、有带病运行的机械设备、设施,施工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违纪行为、管理人员存在有违章指挥或监督不到位、及生产场所存在的其他各类事故隐患.负责人对井下工作面地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安全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安全科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排查施工现场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施工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保证不留空挡,不留死角.(三)安全科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制定具体方案,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劳动纪律、现场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处以及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组织自查.(四)安全科应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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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十四条
2019年3月25日
珠海中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危化品
是
2019年6月27日
1.高栏港区安监局于3月27日开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珠港应管责改[2019]144号),责令该企业6月27日前完成整改。
3.该企业特殊作业审批权限,作业票有效期已按GB30871-2014要求修订,高栏港区安监局于4月2日对该企业进行复查,该企业已完成整改(珠港应管复查〔2019〕162号)。
已完成整改
2019年3月25
珠海碧辟化工有限公司
危化品
是
2019年4月1日
1.高栏港区安监局于3月25日开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珠港应管责改[2019]134号),责令该企业4月1日前完成整改。
2.3月27日,市应急管理局向高栏港区安监局下发挂牌督办通知书,要求高栏港区安监局督促企业按照“五落实”和“五到位”等有关规定要求对存在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落实整改。
4
珠海碧辟化工有限公司存在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未有效执行问题。
珠海市临港工业区大平湾
珠海碧辟化工有限公司存在“特殊作业审批权限、作业票有效期限与《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规定不符,一级动火超过8小时,二级动火票有效期长达10天”问题。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十八条
2.3月26日,市应急管理局向高栏港区安监局下发挂牌督办通知书,要求高栏港区安监局督促企业按照“五落实”和“五到位”等有关规定要求对存在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落实整改。
3
珠海裕珑石化有限公司存在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以及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注水措施问题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清单
序号
隐患名称
所在地理位置
隐患简要描述
判定依据
隐患排查发现时间
整改责任单位
隐患类型
是否已挂牌督办
预计治理完成期限
已采取的监管措施
备注
1
珠海长炼石化设备有限公司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未有效执行问题。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石化专区高栏港大道1468号
珠海长炼石化设备有限公司存在压缩机房施工严重违反特殊作业规程,氧气瓶、乙炔瓶、电焊机等明火设备,作业结束后未清理。且作为临时设备加工车间,未围蔽,明火作业,与生产装置安全距离严重不符(重大隐患: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未有效执行)问题。2019年3来自24日珠海裕珑石化有限公司
危化品
是
2019年4月12日
1.高栏港区安监局于3月25日开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珠港应管责改[2019]136号),责令该企业4月12日前完成整改。
2.3月27日,市应急管理局向高栏港区安监局下发挂牌督办通知书,要求高栏港区安监局督促企业按照“五落实”和“五到位”等有关规定要求对存在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落实整改。
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石化九路2039号
珠海裕珑石化有限公司存在中控室二层面向爆炸性装置仍有窗户,中控室三面都是爆炸性装置,另一面也即将建设爆炸性装置;液化烃储罐注水管道缺少单向阀,且与进出物料管道同一管道,与前面紧急切断阀同一管道问题。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十三条、第六条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十八条
2019年3月24日
珠海长炼石化设备有限公司
危化品
是
2019年4月1日
1.高栏港区安监局于3月25日开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珠港应管责改[2019]133号),责令该企业4月1日前完成整改。
2.3月26日,市应急管理局向高栏港区安监局下发挂牌督办通知书,要求高栏港区安监局督促企业按照“五落实”和“五到位”等有关规定要求对存在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落实整改。
3. 4月1日,该企业已全面清理压缩机房施工现场,氧气瓶、乙炔瓶、电焊机等全部清理。高栏港区安监局于4月2日对该企业进行复查,该企业已完成整改(珠港应管复查〔2019〕161号)。
已完成整改
2
珠海中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存在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问题。
珠海市金湾区高栏港经济区石油化工区石化6路13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