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工程施工模式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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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工程施工模式介绍

一、传统施工模式(Traditional construction mode)

也称平行发包(DBB)模式,即设计-招标-建造模式(Design-Bid-Build),是最传统、应用最早、最常见的项目交付模式。该管理模式在国际上最为通用,以世行、亚行贷款项目和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的合同条件为依据的项目均采用这种模式。中国目前普遍采用的“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基本上参照世行、亚行和FIDIC的这种传统模式。

指由业主委托建筑师或咨询工程师进行前期的各项工作(如进行机会研究、可行性研究等),待项目评估立项后再进行设计;在设计阶段编制施工招标文件,随后通过招标选择承包商;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工程师则为业主提供施工管理服务。在该模式中,业主与设计方及总包单位分别签署合同,而有关单项工程的分包和设备、材料的采购一般都由承包商与分包商和供应商单独订立合同并组织实施。这种模式最突出的特点是强调工程项目的实施必须按照D-B-B的顺序进行,只有一个阶段全部结束另一个阶段才能开始。

优点:

管理方法较成熟,各方对有关程序都很熟悉,业主可自由选择咨询设计人员,对设计要求可控制,可自由选择工程师,可采用各方均熟悉的标准合同文本,有利于合同管理、风险管理和减少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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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点:

(1)项目周期较长,业主与设计、施工方分别签约,自行管理项目,管理费较高;

(2)设计的可施工性差,工程师控制项目目标能力不强;

(3)不利于工程事故的责任划分,由于图纸问题产生争端多索赔多等。

二、工程总承包模式(Project general contracting mode)

指业主方把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任务和施工任务进行综合委托的模式,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Feasibility study、勘察Survey、设计Engineering、采购Procurement、施工Construction、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它包含多种模式,如:设计---施工总承包(简称DB)、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简称EPC)、设计采购与施工管理总承包(EPCM)等等。

(一)工程总承包模式的分类

1、设计+施工总承包(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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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设计-建造模式(Design And Build),为了设计方和施工方更好的工作协调,二者合并为设计-施工总承包商(即工程总承包商),与业主签署合同,工程总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在项目原则确定之后,业主选定一家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这种方式在投标和订立合同时是以总价合同为基础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商对整个项目的成本负责,他首先选择一家咨询设计公司进行设计,然后采用竞争性招标方式选择分包商,当然也可以利用本公司的设计和施工力量完成一部分工程。

避免了设计和施工的矛盾,可显著降低项目的成本和缩短工期。然而,业主关心的重点是工程按合同竣工交付使用,而不在乎工程总承包商如何去实施。同时,在选定工程总承包商时,把设计方案的优劣作为主要的评标因素,可保证业主得到高质量的工程项目。优点:

(1)和工程总承包商密切合作,完成项目规划直至验收,减少了协调的时间和费用;

(2)工程总承包商可在参与初期将其材料、施工方法、结构、价格和市场等知识和经验融入设计中;

(3)有利于控制成本,降低造价。国外经验证明:实行DB模式,平均可降低造价10%左右;

(4)有利于进度控制,缩短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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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责任单一。从总体来说,建设项目的合同关系是业主和工程承包商之间的关系,业主的责任是按合同规定的方式付款,工程总承包商的责任是按时提供业主所需的产品,工程总承包商对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负有全部的责任。

缺点:

(1)对最终设计和细节控制能力较低;

(2)工程总承包商的设计对工程经济性有很大影响,在DB模式下工程总承包商承担了更大的风险;

(3)质量控制主要取决于业主招标时功能描述书的质量,而且工程总承包商的水平对设计质量有较大影响;

(4)时间较短,缺乏特定的法律、法规约束,没有专门的险种;

(5)方式操作复杂,竞争性较小。

2、E+P+C模式(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总承包

EPC工程: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的简称(EPC:即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采购)、Construction(施工)的组合),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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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负责;对于一些大中型、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如电力、水利,可以充分发挥设计优势,设计与施工无缝衔接,是我国目前推行总承包模式最主要的一种。

交钥匙工程(turnkey project):是指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即EPC总承包)向两头扩展延伸而形成的业务和责任范围更广的总承包模式,交钥匙工程不仅承包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任务,而且提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和运营准备工作的综合服务,最终是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其范围包括:

(1)项目前期的投资机会研究、项目发展策划、建设方案及可行性研究和经济评价;

(2)工程勘察、总体规划方案和工程设计;

(3)工程采购和施工;

(4)项目动用准备和生产运营组织;

(5)项目维护及运营管理的策划与实施等。

3、E+P+CM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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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采购与施工管理总承包(EPCM:即Engineering(设计) 、procurement (采购)、Construcion management(施工管理)的组合)是国际建筑市场较为通行的项目支付与管理模式之一,也是我国目前推行总承包模式的一种。EPCM 承包商是通过业主委托或招标而确定的,承包商与业主直接签订合同,对工程的设计、材料设备供应、施工管理进行全面的负责。根据业主提出的投资意图和要求,通过招标为业主选择、推荐最合适的分包商来完成设计、采购、施工任务。设计、采购分包商对EPCM承包商负责,而施工分包商则不与EPCM承包商签订合同,但其接受EPCM承包商的管理,施工分包商直接与业主具有合同关系。因此,EPCM承包商无需承担施工合同风险和经济风险。当EPCM总承包模式实施一次性总报价方式支付时,EPCM承包商的经济风险被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承包商承担的经济风险相对较小,获利较为稳定。

(二)EPC工程与交钥匙工程的区别与联系(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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