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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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

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

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我国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发票的形式:增值税发票可以以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的形式存在。

纸质发票是指由发票专用纸打印的发票,具有一定的防伪功能。

电子发票是指以电子数据形式产生的发票,采用数字签名和加密技术来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发票的种类:增值税发票分为普通发票、专用发票和电子发票三种。

普通发票用于一般销售和服务交易,专用发票用于特定行业或特定交易的开具,如铁路运输、航空运输等。

电子发票是指以电子形式开具并传递的发票。

3.发票的开具和领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按月开具增值税发票,并在开具后15日内交给购买方。

发票的领用应由销售方和购买方共同确认,并填写《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领票登记表》。

4.发票的填制和登记:增值税发票应按照特定的格式进行填制,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购方名称、购方纳税人识别号、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信息。

销售方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将发票信息填录到国家税务局指定的电子发票系统中。

5.发票的使用和保存:购买方在收到增值税发票后,应即时核对发票信息的准确性,并在开票日起30日内将发票信息录入购方的销售台账并保存。

销售方也应将发票信息保存2年以上。

6.发票的作废和红冲:增值税发票如遇到错误或误开,应及时作废并办理红字发票。

作废的发票应进行登记,并将销售方和购买方相应记录进行调整。

7.发票的申请和开具时间限制:增值税发票应在交易完成后30日内开具,并在开具后15日内交给购买方。

以上是我国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

这些规定旨在加强对发票的管理,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维护税收秩序和国家财政稳定。

增值税发票开具管理规定办法

增值税发票开具管理规定办法

增值税发票开具管理规定办法规定背景我国自1994年开始实行增值税制度,相应的发票管理制度也得到了不断完善。

为了规范增值税发票的开具管理,进一步规范其使用及验收,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增值税发票开具管理办法(试行)》。

该办法规定了发票开具的流程与规范,强调了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保障了国家税收的合法性。

办法内容一、发票开具的范围根据《增值税发票开具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增值税发票开具的范围主要包括: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3.提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信息。

二、发票开具的条件《增值税发票开具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发票开具的条件,主要包括:1.发票的字样要准确无误,包括开票日期、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销售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票人、收款人、编码、金额等内容。

2.发票纸张要统一使用税务部门认证的正规印刷厂印制的发票专用票据。

根据不同类型的发票,可以按照规定的形式和颜色使用发票纸张。

3.发票开具须由具备资质的纳税人经办人员进行。

经办人员应当具备较好的财务会计专业知识,严格遵守国家税政法规,确保发票开具真实合法。

三、发票开具的技巧1.增值税发票开具流程包括填写、登记、审核、开具、签名、验签、交付等多个环节,必须严格按照顺序进行,确保每个环节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纳税人应当在经办人员现场的前提下,按照规定的形式和内容填写发票的各项内容,并且将相关的票据、发票资料等全部提交给发票经办人员进行审核、开具、签名等程序。

四、发票开具的验收《增值税发票开具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发票验收的流程:1.验收人员应当按照发票领用单的规定验收发票,包括发票签章、发票号码是否连续、发票填写内容是否准确等方面。

2.审验合格的发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记,并进行账务记载。

五、发票开具的记录1.发票开具记录应当纪录到账簿中,内容包括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码、购买方地址、购买方电话等信息,方便日后的查证和保管。

关于普通发票、增值税发票的使用管理制度

关于普通发票、增值税发票的使用管理制度

关于普通发票、增值税发票的使用管理制度
普通发票和增值税发票是企业开具给客户的一种财务凭证,用于确认交易的发生和金额。

下面是普通发票和增值税发票的使用管理制度:
1. 发票申请和领用:企业应根据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普通发票和增值税发票的额度,申请后可以领取相应数量的票据。

2. 发票盖章和签字:企业发票一般需要加盖公章,并由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以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 发票登记和记录: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发票登记和记录制度,及时记录开具的发票信息,包括发票号码、金额、开票日期等,以备查验和管理。

4. 发票使用和归档:开具的发票应按照发票编号的顺序使用,每张发票都应在销售或
购买发生后及时开具,发票要保留原件并进行归档,以备将来税务核查和审计。

5. 发票报备和汇总:企业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对开具的发票进行报备和汇总,包
括纳税申报和相关财务报表的编制。

6. 发票的作废和冲红:如发票出现错误或需作废,企业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进行冲
红和重新开票,确保发票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7. 发票的保密和安全:企业应加强发票的保密和安全管理,防止发票的盗用和伪造,
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8. 发票的留存和归还:企业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留存一定期限的发票原件,同时
及时归还未使用和过期的发票。

以上是普通发票和增值税发票的使用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要点,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并遵守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此外,还应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培训,加强对发票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确保财务凭证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增值税发票管理条例

增值税发票管理条例

发票是记录经济活动内容的载体,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工具;怎样写现行发票管理法规条例?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现行发票管理法规条例5篇,仅供参考,希望大家喜欢!现行发票管理法规条例篇1一、各部门对发票实行专人管理,领取发票由专人负责,责任到人,财务部设发票管理台帐,由领用人签字。

二、不准转借、转让发票:发票只准本单位的开票人按规定用途使用。

三、发票启用前,应先清点,如有缺联、少份、缺号、错号等问题,应整本退回。

四、填开发票时,应按顺序号,全份复写,并盖单位发票印章。

各栏目内容应填写真实、完整,包括客户名称、项目、数量、单位、金额。

未填写的大写金额单位应划上“○”符号封项;作废的发票应整份保存,并注明“作废”字样。

五、严禁超范围或携往外市使用发票;严禁伪造、涂改、撕毁、挖补、转借、代开、买卖、拆本和单联填写。

六、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情况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七、使用发票的部门和个人应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如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用书面报告财务部,再由财务部上报处理。

八、增值税发票的有关特殊规定,按有关相应的规定执行。

九、如因发票管理不善而发生税务部门罚款,公司将直接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经济责任。

现行发票管理法规条例篇2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控制企业的发票管理工作,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发票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发票购买、发放、使用、缴回的专用登记簿。

购买发票及时在登记簿上登记,已备查录。

第三条对于已购入的各类发票,应该加强管理、健全制度、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第四条禁止转借发票、禁止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禁止擅自拆本使用发票。

丢失发票的,必须及时向企业领导报告情况,并由企业出面向税务机关登记备案。

第五条开具发票时要按国家规定实事求是填开,发票各联以复写纸套写,内容摘要真实,数量相符,大小写金额相符,注明日期,必须加盖公章及填开人印章。

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

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

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1. 引言增值税发票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依法开具的重要凭证,对于促进税收征管、规范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工作,提高发票管理水平,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发票种类和用途2.1 发票种类根据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增值税发票分为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两种。

2.1.1 普通发票普通发票是指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中开具的标准发票,适用于一般销售和服务行业。

普通发票由税务部门统一印制,发票的编号和代码由税务部门分配。

2.1.2 专用发票专用发票是指特定行业的企业在销售货物、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中开具的发票,适用于需要特殊标识和信息的行业,如石油、石化、交通运输等。

专用发票的印制、使用等事项由税务部门严格控制和管理。

2.2 发票用途增值税发票的主要用途包括: - 纳税人用于抵扣进项税额; - 纳税人用于核算销售额及销项税额; - 纳税人提供给客户作为购买货物、接受服务的凭证; - 纳税人作为账务凭证和报税依据。

3. 发票管理程序为了确保增值税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对发票的管理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

3.1 发票的开具 3.1.1 发票的基本要素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增值税发票必须包含以下基本要素: - 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 - 开票日期; - 购买方和销售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基本信息; - 商品或服务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以及税额、金额等详细信息。

3.1.2 发票开具流程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流程如下: - 纳税人收到购方提供的购销合同等相关凭证后,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填写发票的开票内容; - 在税务部门指定的发票开票系统中,输入发票的相关信息,包括纳税人信息、购销双方信息、商品或服务信息等; - 确认信息无误后,系统自动生成增值税发票,打印并加盖税务机关的印章; - 将开具的发票交付给购方,并将发票信息报送给税务部门进行备案。

3.2 发票的储存和归档为了保证发票的安全和完整性,发票的储存和归档工作十分重要。

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

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

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
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
一、总则
本文档旨在规范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办法,保障增值税的征收和管理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和打击偷漏税行为,维护税收安全。

二、发票种类
1. 普通发票:用于纳税人向购买者开具,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2. 电子发票:电子数据形式的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机关统一颁发。

三、发票开具
1. 发票开具须严格按照税法和税务机关规定的内容进行,包括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方式等。

2. 应当准确填写发票金额、税率、税额等信息,不得虚报或漏报。

四、发票认证
1. 纳税人开具的发票需经过税务机关认证后方可生效。

2. 购买方在接收发票后,应当认真核对发票内容与实际交易情况是否相符,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

五、发票保管
1. 纳税人应妥善保管好开具的发票及相关备案材料,按时进行归档。

2. 发票保管期限根据税法规定执行,逾期需及时销毁或提交给税务机关。

六、违规处理
1. 凡有偷漏税、伪造发票等违规行为的纳税人,将按照税法规定受到处罚,最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2. 税务机关将定期开展发票管理检查,对违规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1. 纳税人应加强对发票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全体员工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2. 税务机关将积极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鼓励纳税人主动遵纪守法,共同维护税收秩序。

以上即为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希望所有纳税人和税务机关能够共同遵守,保障税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新版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企业开具使用增值税发票的规定

新版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企业开具使用增值税发票的规定

新版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企业开具使用增值税发票的规定为了规范企业开具和使用增值税发票的行为,保证税收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新版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

本文将对企业开具和使用增值税发票的规定进行详细解读。

一、增值税发票的种类和用途根据新版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增值税发票分为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两种类型。

普通发票主要适用于一般纳税人,用于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转让不动产的情况。

而专用发票适用于特定行业,如通信、交通运输等,用于开具相应的服务发票。

企业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发票种类。

二、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条件根据新版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应满足以下条件:1. 企业需具备法律规定的纳税人资格,取得税务登记证书;2. 企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不动产的,应当在交付货物、完成劳务或者发生不动产转让的当月内开具增值税发票;3. 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填写增值税发票,确保发票信息的真实准确;4. 企业应当在增值税发票上加盖合法有效的发票专用章。

三、增值税发票的使用要求企业在使用增值税发票时,需遵守以下要求:1. 增值税发票一律采用数字形式,纸质增值税发票和电子增值税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发票的使用及管理均应符合国家相关税法法规的规定,防止伪造、变造发票等违法行为的发生;3. 发票的存储和保管要做到安全可靠,以备税务机关的查验;4. 企业在开展购销活动时,应当向购方提供真实、准确的增值税发票。

四、增值税发票的申领和作废企业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税务机关申领增值税发票。

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错误或者发票遭到损毁,企业应当及时申请作废,并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申领发票。

为了避免增值税发票被滥用或冒领,企业在申领和使用过程中要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和规定。

五、增值税发票的审核和核销税务机关有权对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进行审核和核销,以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企业应当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并配合税务机关的检查和核实工作。

关于普通发票增值税发票的使用管理规定

关于普通发票增值税发票的使用管理规定

关于普通发票增值税发票的使用管理规定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关于普通发票、增值税发票的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发票统一管理的规定,为加强本单位的发票管理,结合单位实际,特订如下管理制度: 1.发票(普通发票、增值税发票)以及单位在经济业务活动中发生的重要凭证和其它有关票据,一律由计财科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各使用销售发票的部门也要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和领换。

2.计财科应根据销售部门的业务量,采取用定量控制领换普通发票的办法,其它部门需开具发票一律由计财科掌握开具,不得领取。

3.领换时必将已开具的发票留底联逐笔打出总金额定时交计财科。

经办人对有关部门领换发票必须严格登记,并实行签名。

4.计财科若发现存根撕毁一份或若干份,甚至将整本留底发票联遗失所造成的后果,按发票管理所的规定进行处罚。

5.定于每月25—29日各使用发票的部门必将开完的发票留底联或此本正在用,而未使用完的空白发票全部一并交计财科,不得拖延。

6.销售部门填制一式几联的发票时,必须填写清楚齐全购货单位、年、月、日、数量、金额、开票人、收款人,如有销售折扣与折让,需在同一张发票反映,且将记帐联附在销售汇总单后。

7.单位或团体购书严禁乱吊部门帐,必须当时用现金或转帐的形式结清。

确因特殊情况需凭单位介绍信或单位协议、合同等,同时购书单位经办人在发票签上姓名,限一定时间结清或交计财科划帐、托收等结清,手续不全计财科有权、有责任拒绝受理。

8.开具的发票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作废的发票应该是一式三联(不得少张)并加盖“作废”字样交计财科,发票的使用按顺序号开具,不得涂改、撕毁、缺号、跳号、倒写使用。

9.发票不得转让(转让性代开)、严禁开具假发票和将空白发票撕给他人或其他单位使用。

10.增值税发票统一由计财科指定专人负责填制和管理,发票的开具严格按税务部门有关规定。

11.违反以上1—10条款者,视情节轻重对有关科、室、门市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于罚款、行政处分等,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增值税发票日常管理制度

增值税发票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维护税收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增值税发票的领购、开具、保管、使用、核销等各个环节。

第二章发票领购第三条我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机关的规定,办理增值税发票领购手续。

第四条领购发票时,经办人须持有效证件,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五条领购发票后,经办人应及时将发票领购簿、发票专用章等资料归档保存。

第三章发票开具第六条发票开具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增值税发票开具流程和相关规定;(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三)经单位财务部门培训合格。

第七条开具发票时,应确保以下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一)发票代码和号码;(二)开票日期;(三)购买方名称、地址、电话、纳税人识别号;(四)销售方名称、地址、电话、纳税人识别号;(五)商品或服务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六)税率、税额;(七)开票人姓名、签字。

第八条发票开具后,应及时将发票联和记账联分别交给购买方和本单位财务部门。

第四章发票保管第九条发票保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三)经单位财务部门培训合格。

第十条发票保管人员应确保以下事项:(一)按照规定设置发票保管柜(箱),并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二)对未开具的发票进行分类、分号、分批保管,确保发票安全;(三)定期检查发票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四)发票保管期限为五年,到期后按规定销毁。

第五章发票使用第十一条发票使用人员应按照以下规定使用发票:(一)不得转借、转让、代开、涂改、伪造发票;(二)不得使用过期、作废、空白发票;(三)不得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四)不得擅自更改发票内容。

第十二条发票使用人员在使用发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单位财务部门。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经典版)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经典版)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1.引言1.1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公司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和使用规范、透明、合法,以满足国家税务法规要求,减少税务风险,保障公司的税务合规性。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增值税发票的申领、使用、管理、存档等环节。

2.增值税发票种类2.1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的销售、服务等交易,可作为税收抵扣凭证。

2.2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服务等交易,一般不作为税收抵扣凭证。

3.发票的申领3.1增值税专用发票3.1.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申领由财务部门负责。

3.1.2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申领需提供相关交易和纳税凭证,如销售合同、收款凭证等。

3.2增值税普通发票3.2.1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申领由财务部门负责。

3.2.2申领增值税普通发票时,需提供合同、发票申请表等相关材料。

4.发票的使用4.1发票的填写4.1.1所有发票必须按照国家税务局的规定填写,包括开票日期、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销售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

4.1.2发票必须真实、准确地反映交易的内容和金额,不得虚假填写。

4.2发票的签章4.2.1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单位应在发票上加盖公章,并由开票人签字。

4.2.2发票收款人应在发票上签字确认,以确认收到货物或服务。

5.发票的管理5.1发票存储5.1.1已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必须妥善存放,以备税务审计和查询。

5.1.2存储的发票应按照发票代码和号码的顺序归档,并标明开具日期。

5.2发票的保密性5.2.1发票信息应当保密,不得随意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5.2.2发票的存放地点应安全,避免遗失和损坏。

6.发票的报备6.1发票报备6.1.1开具增值税发票后,必须按照国家税务局的规定报备。

6.1.2报备应及时,不得拖延。

6.2发票的抄报6.2.1如发票有错漏,必须及时进行抄报,并纠正错误。

6.2.2抄报发票应由财务部门负责,报备给国家税务局。

7.发票的销毁7.1发票的销毁7.1.1已报备的废旧增值税发票应当按照税务局的规定进行销毁。

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规定规定

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规定规定

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规定规定一、概述为加强企业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规范发票使用行为,防止发票泛滥、假冒、挪用等情况,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7月1日颁布了《企业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规定》(财税〔2017〕36号),并于同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本文将对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规定进行详细解析。

二、范围《企业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规定》适用于行政区域内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及其他应税人的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

其中,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是指依法登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纳营业税的纳税人的税款改征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三、发票管理1. 发票领用增值税发票应由注册税务师或者税务机关核定后,由企业在税务机关领取。

2. 发票使用(1)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税率适用的实收或实付货物或者服务之日起15日内(发票开具后1个月内),由销售方按照纳税人实际结算方式开票。

(2)纳税人向销售方购买货物或者接受服务的,应当按照商品销售或者服务项目开具货物或者服务发票或者其他增值税发票。

发票应当开具税率适用的税点、税率和税额。

3. 发票保管(1)纳税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要求设置增值税发票保管系统,并将增值税发票的领用、使用、注销、报废情况在该系统内予以记录。

(2)发票保管人员须严格按照保管规定管理税务机关领取的增值税发票,确保发票保管安全。

4. 发票核销应税人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当核对发票上的内容与实物相符。

经核实后确认发票内容无误,企业方能签章。

5. 发票作废发票作废是指发票在签章后出现错误、遗失、毁损等状况时,由企业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销毁。

6. 发票销毁销毁一般有焚毁、粉碎、号销、胶章、剪切、簸落或橡皮擦除等。

销毁的增值税发票应当与税务机关直接发生关系的复印件进行核对,确认后由企业方与税务机关签字,并由企业方负责销毁。

四、其他管理1. 发票备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税人应当按照要求留存各类发票。

发票留存期限为当年12月31日之后的3个税务年度。

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合规开具与使用技巧

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合规开具与使用技巧

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合规开具与使用技巧随着我国税务体制的不断完善,增值税发票作为一种重要的税务凭证,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合规开具和正确使用增值税发票不仅是纳税人的法定义务,还能帮助企业节约成本、提高效益。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为您介绍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并提供一些合规开具和使用的技巧。

一、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1. 发票开具要求:(1)合规内容填写:根据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发票上必须明确填写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购买方和销售方的纳税人识别号、名称、地址、电话,商品或者劳务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等关键信息。

(2)发票形式规定:发票可以是纸质发票或电子发票。

纳税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发票形式,并按照要求进行开具。

(3)开票时限要求:发票开具要在销售货物、提供劳务完成后及时进行,一般不得晚于销售货物、提供劳务后的15日内开具。

2. 发票领用和存储:(1)发票领用登记:纳税人在领用发票时需要填写发票领用登记簿,并确保该簿子与所领用的发票号码一一对应。

(2)发票存储要求:纳税人需要妥善保存开具的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

纸质发票需按年度封存,并可根据需要进行备份存储。

电子发票则需保存在符合税务部门规定的电子存储系统中。

(3)发票注销和废票管理:纳税人对于已经错开或者未开销售出的发票,需要按照规定进行注销或者废票处理。

二、合规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技巧1. 了解税务政策:及时了解国家有关税收政策和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保持对增值税发票管理政策法规的敏感性,以便在开具发票时能够遵守合规要求。

2. 规范填写发票信息:确保发票的开具和填写过程中各项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规范填写发票内容,如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纳税人识别号、商品劳务详细信息等。

3. 妥善存储纸质发票:将开具的纸质发票按规定分类、封装和存放,确保其完整性和可检索性。

尽量避免发票的损毁、遗失或磁化等问题。

4. 合理运用电子发票:适当使用电子发票,提高开票效率和准确性。

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管理制度

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管理制度

郑州润通典当有限公司发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使用管理,确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使用管理的合法性、真实性、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发票领购、保管1、领购发票时,必须由发票专管员向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

2、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必须按规定存放到财务部保险柜。

3、需开具时必须将已开具好的发票妥善保管,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及时放到保险柜。

4、对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根及作废的,月末必须按规定装订成册,并按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放时限存放,确保完整无损。

5、严禁将公司领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向他人提供使用。

6、严禁给未发生实际购销和劳务业务的他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7、严禁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买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8、发票管理员必须按规定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发票核销手续。

9、发票专管员因工作变动或调离必须按税法和企业管理制度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条:按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开具范围,开具发票。

公司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应税劳务,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应开具普通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开具专用发票。

第三条:专用发票按以下要求开具第三条:专用发票按以下要求开具1、字迹清楚。

2、项目填写齐全。

3、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4、各项目内容准确无误。

5、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6、按照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

7、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专用发票。

第四条: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开具专用发票,不提前或滞后。

专用发票开具的时限规定如下: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普通发票的管理规定规定

普通发票的管理规定规定

普通发票的管理规定规定一、概述普通发票是指表示增值税纳税人依法缴纳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普通发票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纳税人的发票使用行为和增强税收管理能力而制定的规定。

在普通发票管理规定的范围内,纳税人需要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自身纳税合规经营。

二、发票申领和使用1.发票申领纳税人可以在税务机关设置的申领窗口线下领取普通发票,也可以在税务机关网上进行网上领取,但是需经过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才能领取。

领取普通发票有数量限制,一般情况下每人每月不超过规定数量,违反规定的将会被纳入不良纳税记录。

2.发票使用纳税人在发票使用使用中也有一些规定。

•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候,必须保证所填数额真实、准确且合法,不得虚开、冒领、重复开票;•普通发票的使用范围主要是涉及销售货物和提供一般纳税人的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服务;•在开具普通发票之前,纳税人必须在发票上填写自己公司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码、地址、电话等信息,并且需要将开具发票和收到的相应货物或者服务清单进行核对,确保无误后再开具发票;•对于需要代开普通发票的情况,代开人必须进行真实的代开,不得虚开、超额代开或进行其他违规行为;•对于普通发票的存储和保管,需要进行合规存储和管理,以保证发票的真实性。

需要整理好发票并妥善保存,确保在税务机关的纳税申报时能够顺利进行税务核算。

三、普通发票作废和销售统计1.普通发票作废在普通发票申领和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发票作废的情况。

普通发票作废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发票在开具后,在收到货物或者服务之前,发票内容发生错误或者纳税人不需要该商品或服务,此时需要将发票作废;•发票在开票后,但是被购方公司或者税务机关退回或者认为存在问题需要作废的情况。

普通发票作废需要进行申请,由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进行相关操作。

未经审核批准擅自作废发票的行为将被严格查处。

2.普通发票销售统计普通发票销售统计主要用于管理各类纳税人的发票开票数量和税负水平。

《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

《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

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增值税发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法规,特此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增值税销项发票的管理(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常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三联,记账联、抵扣联和发票联。

记账联,作为公司开具专用发票的原始凭证留存,而抵扣联与发票联则应交付对方单位。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要求对方单位提供完整的开票信息,即:公司名称、税号、地址与电话、开户银行与账号。

发票管理员应根据对应合同上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将抵扣联和发票联都加盖发票专用章后,通知相关业务员领取抵扣联与发票联并签字确认,记账联则应装订成册。

此外发票管理员还应将开具的每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录入《发票备查簿》的EXCEL表中以备查。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管理根据税局要求,目前我司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均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必须要求对方单位提供公司名称与税号。

发票管理员应根据对应合同上的金额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通知业务员运用开票软件自行推送电子发票给对方单位。

发票管理员应将每张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信息录入《发票备查簿》的EXCEL表中以备查。

(三)增值税发票的领购增值税发票的领购由公司指定的发票管理员负责,其他人员无权购买。

发票管理员应当根据业务用量申请发票购买的种类和数量。

发票管理员凭《发票领购簿》、金税盘和其个人身份证前往主管税务机关领购纸票发票。

电子发票由发票管理员在金税盘中操作申购认领程序。

(四)增值税发票的保管发票管理员加强增值税发票的安全保管,对领购的尚未开具的增值税空白发票,应及时存放于保险柜中;已装订成册的增值税发票记账联应存放于档案柜中。

(五)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根据公司目前的业务模式,开具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依以下情形而定:1.保理融资费不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一、引言增值税发票作为一种重要的税务凭证,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税务合规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为了规范增值税发票的管理,确保其合法、准确、安全地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增值税发票的种类及适用范围(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之间的货物销售、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等交易活动。

具有抵扣税款的功能,是企业进行增值税申报和抵扣的重要依据。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使用。

普通发票不能用于抵扣税款,但仍需按照规定进行申报和纳税。

三、增值税发票的领用(一)资格申请企业需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申请增值税发票领用资格。

(二)核定数量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经营规模、纳税情况等因素,核定企业每次可领用的发票数量。

(三)领用手续企业办税人员凭税务登记证副本、发票领购簿、经办人身份证明等资料,到税务机关发票发售窗口办理发票领用手续。

四、增值税发票的开具(一)真实合法原则开具发票必须基于真实的交易活动,不得虚开、代开。

(二)信息完整准确发票上的购货方、销货方信息、商品或服务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税率、税额等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准确无误。

(三)加盖发票专用章发票开具后,必须加盖企业的发票专用章,印章清晰、完整。

(四)开具时限按照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时开具发票,不得提前或滞后。

五、增值税发票的保管(一)专人保管设立专门的发票保管人员,负责发票的存放、保管工作。

(二)保管场所设置安全的发票保管场所,具备防火、防盗、防潮等设施。

(三)分类存放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分类存放,便于管理和查找。

(四)定期盘点定期对库存发票进行盘点,确保发票数量与账册记录一致。

六、增值税发票的传递(一)内部传递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涉及发票传递的,应办理交接手续,明确责任。

(二)外部传递向客户邮寄发票时,应选择可靠的邮寄方式,并留存邮寄凭证。

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

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

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一、总则增值税发票是一种重要的税务凭证,用于记录和确认企业的销售、进货和消费等经济活动。

为加强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的规范,促进税收征管工作的高效运行,制定本规定。

二、增值税发票的种类根据不同的用途和功能需求,增值税发票分为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

普通发票是指纳税人在销售商品、提供应税服务或者购买不动产时开具的发票。

普通发票上需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购买方和销售方的基本信息、货物或者劳务的名称、数量、金额等相关内容。

专用发票是指特定行业或企业需要开具的发票,例如运输业、房地产业等。

专用发票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和实际需求进行设计和调整。

三、增值税发票的开具1. 发票开具责任纳税人应按照国家税务局的规定和要求,按照实际交易情况开具增值税发票。

开票人员需具备相应的税务知识和技能,保证发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2. 开票信息录入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录入正确的相关信息,包括购买方和销售方的基本信息、货物或劳务的名称、数量、金额等。

同时,税务局要求纳税人在开票系统中实时上传发票信息,确保数据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3. 发票开具流程发票开具流程应包括开票申请、发票审核、发票打印和发票验收等环节。

开票申请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交易数据,审核人员需仔细核对发票信息并进行审查,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四、增值税发票的报备和存档纳税人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进行增值税发票的报备和存档工作。

报备工作包括发票报备和发票验签,存档工作包括发票归档和发票保存。

税务部门有权随时对纳税人的发票进行核查,纳税人应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的发票信息和材料。

发票报备是指将发票信息上报给税务部门,供其进行核对和统计分析。

发票验签是指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的发票进行审核和验收,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发票归档是指将发票按照一定的时间顺序归档存储,确保发票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发票保存是指纳税人应按照相关规定保存发票的原始数据和电子档案等。

五、增值税发票的注销和作废增值税发票的注销和作废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规定。

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3篇)

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规范发票开具和使用,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发票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品销售、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增值税发票是纳税人依法开具和使用的,证明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的凭证,是税务机关征收增值税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纳税人应当依照本规定开具、使用和管理增值税发票。

第二章发票种类第五条增值税发票分为以下几种:(一)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于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时,向购买方开具的发票。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适用于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时,向购买方开具的发票。

(三)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适用于纳税人通过电子方式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第三章发票开具第六条纳税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开具增值税发票:(一)按照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并在发票上注明。

(二)发票内容应当真实、完整,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货物或应税劳务、金额、税率、税额、价税合计等。

(三)发票应当由纳税人自行开具,不得由他人代开。

(四)发票开具时,应当使用规定的发票打印机或者电子发票开具系统。

第七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当按照以下要求:(一)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由税务机关统一分配。

(二)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应当与纳税人识别号对应。

(三)发票内容应当与实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相符。

(四)发票开具后,不得擅自更改发票内容。

第四章发票使用第八条纳税人应当妥善保管增值税发票,不得擅自销毁、涂改、伪造、变造发票。

第九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购买方交付。

关于普通发票增值税发票的使用管理规定

关于普通发票增值税发票的使用管理规定

关于普通发票增值税发票的使用管理规定普通发票是指由销售者开具,并用于交易结算的一种全国通用票据,用于纳税人之间或者个体工商户之间的货物销售、劳务和应税服务等一切涉及增值税的交易。

普通发票主要用于企业之间的交易结算和发票追溯,具有较高的便捷性和实用性。

普通发票与增值税发票是两种不同的票据,区别主要在于其用途和使用范围。

增值税发票是由货物和劳务提供者向购买者开具,用于纳税人之间或个体工商户之间的货物销售、劳务和应税服务等一切涉及增值税的交易,可以作为纳税人的进项税额抵扣依据。

而普通发票是购买者向销售者索取的用于交易结算的一种票据,不能作为纳税人的进项税额抵扣依据。

一、普通发票开具规则:1.由销售者按照交易金额向购买者开具;2.发票的字迹清晰、粘贴错位和反光现象不得发行;3.发票的抬头一般为购买者名称,不能随意更改;4.发票的票面上必须标明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购买者税号、开票日期、税率、金额等信息;5.销售者和购买者应当分别保留发票副本,用于交易结算和账务核对。

二、普通发票流转管理规范:1.发票不得买卖、转让、挂失或用于非交易目的;2.发票的丢失、灭失或损毁应及时向开票单位报备并申请补办;3.购买者收到发票后应当认真核对票面信息,并保存好发票副本,作为交易结算的凭证;4.销售者应当定期清点库存并进行盘查,避免内外勾结开具假发票;5.发票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内报备销售情况,不得拖延或隐瞒销售记录。

三、普通发票使用监督和检查:1.税务机关可以对销售者和购买者的发票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2.销售者和购买者应当配合税务机关的检查,提供相关的发票和交易记录;3.在发票涉及到违规、买卖双方企业被税务机关列为不良纳税人或涉及到税务违法案件时,税务机关有权暂停或注销发票领用资格。

总结起来,普通发票作为一种交易结算的工具,在使用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管理要求,以确保发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税务机关对发票的使用情况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于违规使用发票的行为将予以严厉的处罚。

发票管理规定项目齐全(3篇)

发票管理规定项目齐全(3篇)

第1篇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发票管理,保障发票的合法、合规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在经营活动中开具、取得、使用和管理发票的行为。

第三条发票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合规、便利、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纳税人应当依法开具、取得、使用和管理发票,不得有虚开发票、伪造发票、非法购买发票等违法行为。

第五条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全国发票管理工作,地方税务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

二、发票的种类第六条发票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其他发票。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二)普通发票普通发票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的凭证。

(三)其他发票其他发票是指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以外的发票,如:财政票据、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等。

三、发票的开具第七条纳税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发票。

第八条纳税人开具发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发票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二)发票的金额应当与实际交易金额相符;(三)发票的开具应当及时、准确;(四)发票的填开应当规范、整洁。

第九条纳税人开具发票应当使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发票监制章。

第十条纳税人开具发票时,应当如实填写发票内容,不得有虚开发票、伪造发票、非法购买发票等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纳税人开具发票,应当向购货方或者接受服务方提供发票。

四、发票的取得第十二条纳税人取得发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取得的发票应当真实、合法;(二)取得的发票应当符合发票管理规定;(三)取得的发票应当与实际交易相符。

第十三条纳税人取得发票,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擅自销毁。

第十四条纳税人取得的发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报送。

五、发票的使用第十五条纳税人使用发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发票的使用应当符合发票管理规定;(二)发票的使用应当与实际交易相符;(三)发票的使用应当真实、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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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2.如果销售方丢失已开具普通发票的留存联(含记帐联及3、4、5联),先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已抄报税证明单”,批准后连同采购方的发票联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记账凭证;
4.8.3.同时需及时查明原因,由当事人做出书面说明,交各所所长确认后财务中心备案;
4.8.4.财务中心依据税法的相关要求,提出事后处理意见;
《SWSAPSD-430内销独立开票业务流程Ver40》;
《SWSAPSD-440内销汇总开票业务流程Ver40》;
《SWSAPSD-450外销销售退货开票业务流程Ver40》;
《SWSAPSD-460内销销售退货开票业务流程Ver40》;
《SWSAPSD-470维修费开票业务流程Ver40》。
4.2.实施对象:
4.2.1.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以下简称防伪税控系统)使用普通发票;
4.2.2.“使用”,包括领购、开具、缴销、认证纸质专用发票及其相应的数据电文;
4.2.3.本规定所称“防伪税控系统”:是指经国务院同意推行的,使用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运用数字密码和电子存储技术管理专用发票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4.7.发票的交接:
4.7.1.采购担当及销售担当与相关责任人在办理发票交接时,应及时做好收发登记,明确责任及义务;
4.7.2.发票是公司收付款中最重要的凭据,并且受税务机关的重点监控,因此各责任人应妥善保管发票。
4.8.发票丢失的处理:
4.8.1.如果采购方丢失已开具普通发票的发票联,可将销方除记帐联外的其他联次作为记账凭证;
4.3.2.普通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是指不含税单份专用发票开具的销售额合计数不得达到的上限额度,本公司目前的最高开票现额为十万元人民币;
4.3.3.我公司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给小规模纳税人时,应向对方开具普通发票;
4.3.4.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普通发票的,不能通过防伪税控系统而只能手工开具;
4.3.5.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4.2.4.本规定所称“专用设备”:是指金税卡、IC卡、读卡器和其他设备;
4.2.5.本规定所称“通用设备”:是指计算机、打印机、.3.1.普通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二联:记账联、发票联(我公司目前使用的为五联)。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的记账凭证;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的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确定;
3.职责
3.1.财务中心负责本规定的制作、解释;
3.2.各所部负责按本规定实施;
3.3.财务中心、事业所财务、审计监查负责本规定实施过程中的监督。
4.流程
4.1.简述:
4.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粤国税发〔2006〕98号”、“国税函〔2005〕1102号”、“国税函〔2006〕210号”等文件的规定,对企业收、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做出了规定,相关所部需要根据相关条款,对本部门有关收、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做出相应调整。本文件执行的同时,原《有关收开增值税发票的规定》、《有关防伪税控系统开据增值税发票抵扣的规定》、《信华公司发票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4.8.5.各所主管针对财务中心处理意见,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将提交由总经理做出最终处罚。
4.9.相关文件:
《SWSAPSD-400借贷项开票业务流程Ver40》;
《SWSAPSD-410外销独立开票业务流程Ver40》;
《SWSAPSD-420外销汇总开票业务流程Ver40》;
4.5.7.“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栏内容不能省略。确实内容太多无法填开的,需后附“普通发票销货清单”,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并详细列明相关内容;
4.5.8.开具的所有发票,都应做到:字迹清楚、不得涂改、项目填写齐全、各项内容准确无误;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内容准确无误;票物相符,票面金额和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按规定时限开具发票,不得拆本使用发票;大小写金额相符,填写金额的最高位数不得超过发票的最高位数,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4.4.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区别:
4.4.1.除“销货单位名称”外、“纳税人识别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帐号”均可为空;
4.4.2.普票的左上角多出一行20位的校验码;
4.4.3.普票不得抵扣。
4.5.发票开具要求:
4.5.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4.5.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4.5.3.记帐联和发票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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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同意不得复印
1.目的
1.1.阐述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各项管理规定;
1.2.明确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重要性;
1.3.杜绝因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合规范而造成公司的经济损失。
2.范围
2.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厂部有关收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所有行为和活动。
4.6.红字发票的开具:
4.6.1.一般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以下简称普通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开票有误等情况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如果超过90天有效期限的则不能开具。
具体操作如下:
4.6.2.购货方和销货方均未作帐务处理的,销货方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与存根联及其他联次一起粘贴以备核查;
4.5.9.在发票的传递和保管过程当中,不得涂改、复写、褶皱。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有权拒收;
4.5.10.具体发票开具请参看SWSAPSD-400、SWSAPSD-410、SWSAPSD-420、SWSAPSD-430、SWSAPSD-440、SWSAPSD-450、SWSAPSD-460、SWSAPSD-470业务流程。
4.5.4.按照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4.5.5.开具普通发票,须在(小写)每个明细项,合计项“金额”、“税额”栏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符号封顶。
4.5.6.除“销货单位名称”外、“纳税人识别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帐号”尽可能填写清楚,如确实没有相关信息,也可为空;
4.6.3.购货方未作帐务处理,销货方已做帐务处理,销货方必须收回原发票后开具蓝字退货进仓单,方可开具等额的红字发票。同时,必须把红字发票记帐联撕下作为冲帐凭证,其余联次不得撕下,并把收回的原发票粘贴在红字发票存根联背面以备核查;
4.6.4.购货方已做帐务处理,不论销货方是否已做帐务处理,销货方须取得购货方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填制蓝字退货进仓单后,方可开具等额的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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