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筑发展公司科技推广示范工程工作手册(DOC 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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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建筑发展公司科技推广示范工程工作手册(DOC 63页)

中国建筑发展公司

科技推广示范工程工作手册

(试行)

1 管理体系

中建总公司科技示范工程工作由下至上分为4个层次:公司(子公司和直营公司)级、局级、总公司(或省)级和国家级,由总公司科技与设计管理部归口管理并对上对接国家建设部。在总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分层次开展示范工程的立项审批、实施与监督、验收评审,以及上级科技示范工程的推荐等工作。

中国建筑发展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发展公司)对应进行局级单位科技示范工程的评审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中建发展公司项目管理部归口管理,并对上对接总公司科技与设计管理部。

2 申报

2.1申报条件

2.1.1示范工程的基本申报条件

1、新开工程、建设规模大、技术复杂、质量标准要求高的国内外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土木工

程和工业建设项目,且申报书中计划推广的全部新技术内容可在三年内完成的项目,可申报中建发展公司综合技术示范工程或单项技术示范工程。

2、项目预期科技进步效益率能够达到1.8%以上,具有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3、推荐中建发展公司科技推广示范工程的项目应从三级单位已立项示范工程项目中择优产生,不得跨级申报。

2.1.2综合技术示范工程

申报中建发展公司综合技术示范工程的项目应积极推广应用中建发展建筑类、装饰类、园林类新技术。此外还应根据工程特点,组织技术攻关和创新,积极开发新技术;运用、探索先进的管理技术、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技术,并对企业发展和项目实施有较大推动作用。

2.1.3单项技术示范工程

根据工程规模和特点,没有条件大量推广上述三类新技术标准的项目,如果某一项(子项)新技术应用水平突出,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特别显著,具有广泛的推广价值,可申报中建发展公司单项技术示范工程。

2.2申报材料

1、科技推广示范工程申报项目清单(附件4):按三级单位推荐顺序列出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并注明申报示范工程类别;

2、填写中建发展公司《科技推广示范工程申报书》(附件2),申报书1式5份(中建发展公司留2份);

3、推广工作计划1式2份。其主要内容包括:①推广工作领导机构、成员;②推广措施;③各推广项目的内容;④计划推广量;⑤效益分析;⑥推广项目负责人等;

4、上述资料要求统一使用A4纸打印,同时将有关电子文档通过光盘或电子邮箱报中建发展公司项目管理部备案。

2.3申报流程

3 审批立项

为使示范工程工作能够贯穿工程的始终,保证做到前期有策划、中间有检查、完成有验收,中建发展公司将根据各单位工程承接的时间和特点采用“随时申报、动态审批、集中公布”的滚动申报制度,不采用每年定期下达申报通知统一申报的形式。每年5月30日前送达申报资料的,经中建发展公司项目管理部组织专家审查,符合条件三级单位择优确三级单位组织申中建发展公司形中建发展公司组中建发展公司下中建发展公司批

的项目,可列入当年中建发展公司科技推广示范工程计划;5月30日后送达且符合条件的项目,可列入下一年中建发展公司科技推广示范工程计划。为保证示范工程的实施过程有序、受控,示范工程的数量应严格控制。

对于在科技、信息化、贯标、总承包管理等方面具有良好示范作用,积极应用中建发展公司和本企业技术成果、工法,符合国家投资导向及总公司、中建发展公司经营方向的项目,将予以优先考虑。

4 实施

4.1组织机构

示范工程计划下达后,各单位要加强领导与协调,严格管理,按照推广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项目应成立科技推广示范工程领导小组,项目经理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新技术推广工作,建立相应管理制度,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责、权、利对等,保证推广计划的各项目标落到实处。

4.2开发与创新

在实施过程中,除切实执行新技术推广工作计划外,还应根据工程实际积极开展科技开发与创新活动(可以是

结合推广项目的二次开发),以及施工组织设计优化等活动,通过新技术的应用,努力降低工程成本,提高质量。

4.3检查与总结

建立定期检查制度,至少每半年总结检查一次,检查新技术推广工作计划的实施进度与完成质量。对已经完成的推广项目要及时进行分析、书面总结,避免工程后期因为人员变动等各种不利因素影响示范工程总结的完整与质量。

中建发展公司将视工程进展与新技术推广工作计划完成情况,选择部分重点项目及新技术推广工作有特色的示范工程项目进行中间检查。

4.4变动与报告

已经被批准列为示范工程的项目,如果立项条件发生变化,工程因故停、缓建,三级单位技术主管部门要及时向中建发展公司书面汇报,说明停、缓建原因及可能复工时间。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后,中建发展公司可以对该示范工程立项做出取消或更改的决定。

4.5验收

4.6验收组织

中建发展公司科技推广示范工程验收工作应在中建发展公司项目管理部指导下进行,由三级单位技术主管部门牵头组织,以示范工程执行单位技术部门和项目部为主,做好总结与验收资料编辑、审查及其它相关准备工作。各三级单位技术主管部门应于每年年初(1月底前),向中建发展公司提出本年度示范工程验收计划(附件10),未列入中建发展公司验收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予验收。

4.7验收条件

示范工程执行单位在全面完成工程承包合同和完成示范工程申报书的内容,至少工程的结构经过验收,且满足以下要求的前提下,应准备好验收评审资料,及时向三级单位技术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经其初审符合验收条件的,可向中建发展公司项目管理部提出验收申请:

1、已通过三级单位示范工程验收;

2、采用的新技术项数满足管理办法规定要求;

3、工程质量满足合同要求;

4、工期合理,满足业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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