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财案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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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以案说险案例

中国人寿以案说险案例

中国人寿以案说险案例1. 保费退还案例:小明购买了中国人寿的一款意外险,意外发生后,小明成功获得了保险金,并且根据保险合同条款,他还获得了一定比例的保费退还,这让小明感到十分满意。

2. 投保人意外身故案例:小红是中国人寿的一名客户,她购买了一份寿险,意外发生后,小红不幸身故,根据保险合同,小红的家属获得了一笔可观的保险金,这帮助他们渡过了难关。

3. 重疾保险理赔案例:小李购买了中国人寿的一款重疾险,不幸被诊断出患有严重疾病,根据保险合同,小李成功获得了一笔巨额保险金,帮助他支付了高昂的医疗费用,减轻了他的负担。

4. 意外伤残保险案例:小张在工作中发生了意外,导致严重伤残,他购买了中国人寿的一份伤残险,成功获得了保险公司支付的伤残保险金,这帮助他维持了生活的基本支出。

5. 健康保险报销案例:小王购买了中国人寿的一款健康保险,患上了一种需要长期治疗的疾病,根据保险合同,他获得了保险公司支付的医疗费用报销,大大减轻了他的经济负担。

6. 退休金领取案例:老杨是中国人寿的一名长期投保人,他购买了一份养老保险,如今退休了,每月可以获得中国人寿支付的养老金,这帮助他过上了幸福的退休生活。

7. 教育金保险案例:小刘为了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购买了中国人寿的一份教育金保险,保险合同规定,在孩子成年之前,如果父母意外身故,孩子可以获得保险公司支付的教育金,这让小刘安心。

8. 养老年金保险案例:老张购买了中国人寿的一份养老年金保险,按照保险合同,他可以每月领取保险公司支付的养老金,这帮助他在退休后维持了生活的稳定。

9. 重疾保险理赔案例:小刚购买了中国人寿的一款重疾险,不幸被诊断出患有严重疾病,根据保险合同,小刚成功获得了保险公司支付的重疾保险金,这帮助他进行了进一步的治疗。

10. 意外医疗保险案例:小芳购买了中国人寿的一款意外医疗险,意外发生后,小芳不仅获得了保险公司支付的医疗费用报销,还得到了专业的医疗服务,这让她感到非常安心。

华夏福临门理财保险计划案例

华夏福临门理财保险计划案例

华夏福临门理财保险计划案例下面就给你整一个华夏福临门理财保险计划的案例。

就说老张吧,老张这人啊,一直都有点小理财的心思,但是又怕股票那些风险太大,银行利息又低得可怜。

有一天,他听朋友介绍了华夏福临门理财保险计划。

老张琢磨着,自己现在40岁了,手头有点闲钱,也想给未来的自己和家人多一份保障和财富规划。

于是就买了这个华夏福临门理财保险计划。

他每年交保费3万块钱,打算交10年。

这就像是他在为自己的未来十年做一个特别的储蓄计划。

那这个保险计划怎么个好法呢?首先啊,从交钱的那一刻起,这个保险就开始有一些小惊喜了。

它会有一个身故保障,虽然老张肯定不想这事儿发生,但是万一呢,也能给家人留下一笔钱,就像给家人在风雨里撑了一把伞。

再说说收益这一块。

这个福临门啊,它会有一个保底利率,就像给老张吃了一颗定心丸。

不管市场怎么风云变幻,这保底的收益就稳稳地在那儿。

而且啊,随着时间推移,这个钱就像一个小种子,慢慢长大。

比如说,在老张交了几年保费之后,到他50岁的时候,他账户里的钱已经比他交进去的本金多了不少。

这时候,要是老张突然遇到个急事儿,需要用钱,这个保险也很人性化,可以部分领取账户里的钱出来应急,剩下的钱还在账户里继续增值,就像树砍了个小树枝,但是树干还在茁壮成长。

等老张60岁退休了,这个时候他的账户价值已经相当可观了。

他就可以把这笔钱拿出来,用来补充自己的养老生活。

他可以拿着这钱每年出去旅旅游,或者给孙子孙女包个大红包啥的,小日子过得那叫一个滋润。

而且啊,这个福临门理财保险计划还有个好处,就是如果老张一直健健康康的,活到80、90岁,这个账户里的钱就一直在增值,越到后面就越多。

就像是他养了一只金鹅,这只金鹅不停地给他下金蛋。

老张觉得,买了这个华夏福临门理财保险计划,就像是给自己的财富上了一道双保险,既有保障功能,又能理财增值,可比自己之前瞎琢磨那些投资靠谱多了。

财产保险案例及分析

财产保险案例及分析

财产保险案例及分析财产保险案例及分析在现代社会,人们购买保险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生活方式。

而财产保险作为保险中的一种,它主要涵盖了个人或企业所有的财产,例如房屋、机器设备、仓库、商品等等。

在此类财产出现损失时,保险公司可作出一定的赔偿,使企业或个人能够避免因此而带来的经济损失。

下面,我们就来投资一些财产保险的案例和分析一下。

案例1:企业仓库保险某公司是一家大型的工业用品生产厂商,由于其产品质量优异,在市场上拥有很高的市场占有率。

但是由于其生产的产品可以长期存放,因此在其工厂附近租下了一个大型仓库进行存储。

为了对这些存储的货物进行有效的保护,该公司决定购买财产保险。

在2018年初,由于地震和其他不可抗因素的原因,该公司所在的仓库发生了火灾,造成其存储在仓库中的商品财产损失惨重。

但是幸运的是,该公司购买了财产保险,能够得到部分赔偿。

分析:仓库负责存储企业主要的货物和产品,对于企业来说,除了保持仓库的安全外,也要加强仓库的保险意识,随时进行保险订购。

这可以提高企业的安全性,避免因没有保险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案例2:房屋保险某市民购买了位于城市中心区的公寓住宅,并为其购买财产保险。

不久后,该市发生了一次大火,许多住宅都被烧毁。

但是,由于该市民购买了财产保险,他的住宅房屋获得了保险公司的赔付。

分析:对于房屋来说,火灾是一种难以避免的自然灾害,而家庭财产保险是从灾害中保护家庭财产的必要措施。

如果家庭没有购买任何保险,那么一旦发生类似火灾的灾害,将会直接导致家庭的经济财产损失。

案例3:店铺或商业场所保险某个城市的商家,因为店铺和物品的损失而连续下跌。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大多数商家已经购买了财产保险。

在一次闪电风暴中,这个城市的许多商铺损失惨重,但是这些商家不用太过担心损失,因为都有安心的商业财产保险。

分析:商业场所是商家的基地,这些地方充满了机器和其他贵重物品,商家必须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适当的财产保险,并随时进行保险订购。

理财保险案例

理财保险案例

理财保险案例在当今社会,理财和保险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理财保险不仅可以帮助人们规避风险,还可以为未来的生活提供保障。

下面,我们将通过几个案例来看看理财保险是如何帮助人们实现财务目标和保障家庭安全的。

案例一,小明的理财规划。

小明是一名年轻的白领,他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收入不错。

在理财方面,小明首先选择了购买保险产品作为自己的风险规避工具。

他购买了意外险、重大疾病险和寿险,以确保自己在意外、疾病或意外身故时能够得到相应的赔付。

此外,小明还选择了投资理财产品,比如股票、基金和定期存款等,以实现财务增值。

通过合理的理财规划,小明不仅在生活中有了一定的积蓄,还为自己的未来生活和家庭安全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一旦遇到意外或疾病,他可以及时得到赔付,避免了因为意外而导致生活质量的下降。

同时,通过投资理财产品,小明也为自己的未来生活奠定了坚实的财务基础。

案例二,张老太太的保险故事。

张老太太是一个退休的老人,她的收入主要来自养老金和子女的赡养。

在年轻时,张老太太购买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以确保自己在退休后能够得到相应的保障。

在生活中,张老太太因为患病多次需要进行医疗治疗,而这些费用大部分都是由医疗保险来承担的。

同时,通过养老保险,张老太太每个月都能够得到一定的养老金,保障了自己的生活质量。

通过保险的保障,张老太太在退休后的生活质量得到了有效的提升,不需要过多地依赖子女的赡养。

同时,保险也为她的医疗费用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减轻了家庭的经济负担。

案例三,李先生的投资理财。

李先生是一名企业家,他有一定的财富积累,希望通过投资理财来实现财务增值。

在理财方面,李先生选择了多元化的投资组合,包括股票、债券、房地产等。

同时,他也购买了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以保障自己的财产安全和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通过投资理财,李先生成功地实现了财务增值,为自己的财富积累了更多的资产。

同时,通过购买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他也为自己的企业和个人财产提供了有效的保障,避免了因为意外而导致的财务损失。

10个经典的理财案例

10个经典的理财案例

10个经典的理财案例案例一:定投基金的阿强。

阿强是个普通上班族,工资不高但很稳定。

他听朋友说基金定投不错,就每个月拿出500元开始定投一只沪深300指数基金。

刚开始的时候,他也不太懂,就当是强制储蓄了。

有时候看着基金跌了,心里有点小难受,但他想着反正就这么点钱,长期投着呗。

没想到几年下来,平均成本被拉得很低,而且市场总体是向上的,他的基金账户里已经有好几万了。

这就像种树,每个月种一棵小树苗(500元投资),时间久了就成了一片小树林(可观的收益)。

案例二:买房出租的老王。

老王早些年手里有点闲钱,看着房价还算稳定且有上涨趋势。

他就在一个二线城市的繁华地段买了一套小户型房子,总价80万。

他付了30万首付,贷款50万。

然后简单装修了一下就把房子租出去了。

每个月租金能有2500元,除去还房贷2000元左右,还能剩几百块。

过了几年,房价涨到了150万。

老王不仅享受了租金收益,还在房产增值上赚了一大笔。

这就好比养了一只会下金蛋(租金)还会长大(房价增值)的金鸡。

案例三:股票投资的小李。

小李对股票特别感兴趣,他研究了很久后,发现一家新兴的科技公司很有潜力。

这家公司虽然当时规模不大,但产品很有创新性。

小李咬咬牙把自己的5万块积蓄都买了这家公司的股票。

刚开始的时候,股票波动很大,有时候一天能涨10%,有时候又跌8%。

他心里七上八下的,但就是看好公司的未来。

过了三年,这家公司发展越来越好,被一家大公司收购了,小李的股票价值一下子涨到了30万。

这就像是押宝,押对了就赚得盆满钵满。

案例四:储蓄达人张姐。

张姐是个非常保守的理财者。

她每个月工资一发下来,就先把30%存到一个定期账户里。

不管家里有什么突发情况,她都坚决不动这笔钱。

而且她特别会过日子,能省则省。

日积月累,她存下了一笔可观的财富。

有一次家里人生病需要一大笔钱,她就轻松地拿出来了。

她的理财观念就像小松鼠囤坚果,一点一点存,关键时候就派上用场了。

案例五:国债爱好者赵大爷。

银行个人理财保险营销案例

银行个人理财保险营销案例

银行个人理财保险营销案例我有个朋友叫老张,他呀,就是个普普通通的上班族,手里有点小积蓄,但一直不知道该怎么打理。

有一天,老张走进了我们银行的大门。

那天我在理财专柜值班,一眼就看到老张那满脸疑惑又有点期待的表情。

我上去就热情地打招呼:“老张啊,今天怎么有空来银行啦?是不是想让钱生钱呀?”老张嘿嘿一笑说:“是啊,我那点钱放着也是放着,就想找个靠谱的办法让它增值。

”我就开始跟老张介绍各种理财方式,从定期存款说到基金。

老张听着听着,眼睛就有点发花了,感觉每个都有点复杂,又有点风险。

这时候,我觉得是时候把我们银行代销的个人理财保险拿出来说说了。

我就跟老张说:“老张啊,我给你讲个特别适合你的好东西,就像给你的钱请了个保镖还能赚钱的那种。

”老张一下子来了兴趣,眼睛都瞪大了。

我接着说:“这个个人理财保险啊,首先它特别稳。

你想啊,保险公司都是有严格监管的,这就像给你的钱上了一道保险锁。

你把钱放进去,不用担心像股票那样大起大落,心里踏实。

”老张点了点头,我又说:“还有啊,老张。

这个理财保险它是有收益的。

就好比你种了一棵摇钱树,虽然不会一下子给你结出大金元宝,但是随着时间慢慢积累,这收益也是相当可观的。

比如说,你现在投入一笔钱,过个几年,除了本金能稳稳拿回来,还能拿到不少的利息呢。

这利息啊,可能比你单纯存定期还要高一些。

”老张有点犹豫地问:“那我要是突然急需用钱怎么办呢?”我笑着说:“老张啊,你这个问题问得好。

这个理财保险啊,也很灵活的。

它不像有些理财方式,一旦投进去就卡死了。

如果在紧急情况下,你可以通过保单贷款的方式先拿出一部分钱来应急,而且利息还不高,等你手头宽裕了再还回去就行,完全不影响你的收益。

”我看老张已经有点心动了,就趁热打铁:“老张啊,你就当是给自己的未来做个规划。

你看啊,以后孩子上学、自己养老,都需要钱。

这理财保险就像是你提前为这些事情准备的小金库。

而且啊,你还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缴费的年限,压力不大,轻轻松松就把理财这件事给办了。

养老年金险案例

养老年金险案例

养老年金险案例养老年金险是指一种保险形式,旨在为退休后的工作人员提供稳定的养老金收入。

下面将列举10个养老年金险案例,以便更好地理解和了解这一保险形式。

1. 张先生是一名企业职员,他购买了一份养老年金险。

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他每月缴纳一定的保费,保障期限为30年。

到达退休年龄后,他将获得一笔固定金额的养老金作为养老生活的补充。

2. 李女士是一名自由职业者,她没有单位为她缴纳养老金,因此她选择了购买养老年金险来保障退休后的生活。

她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和需求选择不同的保额和保险期限。

3. 王先生是一名退休军人,他购买了一份特殊的养老年金险。

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他每年缴纳一定的保费,保障期限为10年。

在保险期满后,他将获得一笔较大的养老金作为养老生活的保障。

4. 小明是一名年轻人,他刚刚开始工作。

尽管他还没有到达退休年龄,但他意识到养老问题的重要性,因此他选择购买了一份早期养老年金险。

通过早期投保,他可以享受到较低的保费,并在退休后获得更多的养老金。

5. 张女士是一名企业高管,她购买了一份高端的养老年金险。

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她每月缴纳较高的保费,保障期限为20年。

到达退休年龄后,她将获得一笔丰厚的养老金,以维持高水平的生活品质。

6. 赵先生是一名农民工,他购买了一份适合自己的养老年金险。

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他每月缴纳较低的保费,保障期限为15年。

到达退休年龄后,他将获得一笔适量的养老金,以应对生活开销。

7. 小红是一名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她选择购买了一份养老年金险。

尽管她的收入有限,但她意识到通过早期投保可以为退休后的生活储备一笔资金,因此她每月缴纳一定的保费,保障期限为40年。

8. 李先生是一名自雇人士,他没有单位为他缴纳养老金。

为了保障退休后的生活,他购买了一份自助型养老年金险。

他可以根据自己的收入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不同的保额和保险期限。

9. 张女士是一名退休教师,她购买了一份养老年金险作为退休后的经济支持。

四个理财比赛案例(共五则范文)

四个理财比赛案例(共五则范文)

四个理财比赛案例(共五则范文)第一篇:四个理财比赛案例所有案例假设条件医疗保险金与失业保险金各提拨1%,住房公积金个人与单位各提拨6%。

养老金账户个人提拨8%,单位提拨20%,目前个人账户余额全家合计50000元。

薪资所得税免税额每月2000元。

房贷住房公积金利率为5%,一般贷款利率为6%。

案例一杨先生今年48岁,私营企业家。

杨先生的企业一般年纯利20万元。

杨太太今年45岁,一家中型国企会计,年收入5万元。

儿子15岁,初三学生。

杨先生家现有人民币存款150万元(定期存款90万,活期60万),美元存款5万,股票陆续投资20万元,现市值12万元,开放式基金10万元,国债10万,金银纪念币5万。

杨太太处理家庭的金融产品投资事宜。

杨先生则全心扑在自己的公司事务中。

杨先生家去年用于基本生活开销10万元,儿子在贵族学校的学费和生活费4万元,旅游等开支3万元,其它杂费12万元。

目前有私家车一辆,主要是杨先生用。

自住房一套三居室。

杨先生没有保险,杨太太单位给上了社会保险,同时也为儿子购买了学生险,年保费支出1000多元。

夫妻目前身体状况良好,基本没有什么病症.但为了公司发展,杨先生不得不经常加班,杨太太工作则比较轻松,生活规律基本正常。

现在,夫妻俩希望儿子高中毕业后去国外留学,希望退休后依然过着舒适的生活;杨太太今年想为自己购置一部轿车;由于现在的家庭收入较高,在不影响整体家庭长期生活目标的条件下,能够尽可能的享受高品位的时尚生活。

考虑到日渐增加的支出和目前经济环境带来的巨大竞争压力,杨先生一家决定寻求理财规划师的帮助,根据自己的家庭现状和未来的目标定制一份理财计划,以保障这些目标得以实现。

案例二李女士,今年30岁,某股份制私营企业中层干部,其夫大学教师,有一个2岁的女儿,家庭年收100200元(其中年终奖约30000元),居住在重庆。

目前有一套120平方米的按揭房贷款10.5万元(贷款年限10年),每月支付1130元,已付5年。

理财案例9篇

理财案例9篇

理财案例9篇解决方案:篇一根据张先生夫妇的理财需求,他们可将10万结余分出3万进行银行储蓄,作为应急支出的储备金,毕竟作为婚礼“份子钱”未来随时可能要“回礼”,同时家庭生活也面临着种种突发事件,留足备用金才能做到后顾无忧。

剩余7万元可选择信誉较好,收益稳健的优质基金或信托产品,作为未来孩子的教育储备或父母的医疗储备。

因刚结婚的小家庭,原始积累较少,未来支出势必会增加,所以不建议进行一些风险较高的投资,可选择稳健并可持续增长的理财产品,使原始积累更稳固。

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风险承受力来选择理财产品,并保证有持续稳定的现金流,才能使自己的财务目标得以实现。

除了这笔10万元的大笔资金外,张先生夫妻每月还有6000元的结余资金。

由于已留足了3万元的备用金,每月的结余可以用来逐步完善家庭理财规划,一方面做好孩子教育金储备,另一方面为家庭成员做足保险保障规划。

在孩子教育金储备上,建议张先生夫妻每人可选择每月1000元的基金定投,作为孩子教育储备或自己养老储备。

现今孩子长大成人需要多少钱?细算下来绝对吓你一跳。

一份社科院调研报告显示,从经济成本来看,0至16岁的孩子的抚养总成本将达到25万元左右;若子女就读高等院校,则抚养成本高达48万元;如果孩子出国留学,那花费更是惊人,百万元都难以达成目标。

在家庭成员的保险保障规划上,建议每月支出600元为张先生投保一份重疾、寿险及意外的综合保障计划,家庭的主要经济支柱得到有效保障后,有利于确保家庭经济稳定;每月支出400元为张太太投保一份重疾及意外的综合保障计划。

因为目前夫妻二人比较年轻,投保保障险种费用较低,又可作为社保的补充,使保障更全面;在孩子出生后,可为孩子适当添置意外险、住院医疗保险,在孩子易发突发疾病的年龄段,用保险来转嫁风险,更有利于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

在完善基本保障后,再选择一些有风险性的理财产品,才不会使自己一旦有风险发生的时候,出现风险准备金不足的状况,进而实现家庭财富的自由,保证相对较高的生活品质。

保险理财案案例范文

保险理财案案例范文

保险理财案案例范文请问您需要哪方面的保险理财案例呢?可以是有关个人理财的案例,也可以是关于企业理财或投资的案例。

案例一:车险理财策略小张是一位普通的上班族,他每月有一定的储蓄,但没有进行有效的理财。

有一天,他突然发现自己的汽车保险即将到期,想到了一个可以将保险和理财结合起来的策略。

首先,小张对比了不同保险公司的保费和赔付额度。

他发现A公司的保费较低,但赔付额度也较低;而B公司的保费较高,但赔付额度较高。

考虑到自己的经济状况,小张选择了A公司的车险。

接下来,小张把B公司较高的保费部分作为理财资金,选择了一款低风险、稳定收益的理财产品。

他将这部分资金定期存入该理财产品,以期获得较高的回报。

在理财的同时,小张还设置了一个紧急备用金账户。

他每月将一定金额的储蓄存入该账户,以备不时之需。

这样一来,不仅保证了自己车辆的保障,还为自己的未来增加了一份安全感。

经过一段时间的执行,小张发现这种车险理财策略确实有效。

他的车辆得到了保障,同时理财资金也有了较高的回报。

小张不仅实现了资金的多元化运作,还增加了他的财富积累。

案例二:人寿保险与子女教育金计划小李是一位年近三十的职场女性,在婚后生了一个聪明可爱的儿子。

过去几年里,小李一直积极工作,但由于忙于工作和家庭,没有进行有效的理财规划。

为了为儿子提供更好的教育,小李决定将人寿保险和子女教育金计划相结合。

她选择了一款人寿保险产品,该产品可以保障自己的生命风险,同时还能为儿子的教育提供资金。

小李为自己的人寿保险购买了较长的保险期限,以保证在自己生命遭遇风险时,儿子可以获得一笔较大的教育金。

此外,小李还购买了一份专门用于儿子教育的理财产品。

她每月将一定金额的资金投入该理财产品,以便为儿子的教育储备更多的资金。

通过这种人寿保险与子女教育金计划的结合,小李既保障了自己的人身风险,又为儿子的教育提供了良好的金融支持。

而且,在理财产品的收益下,小李还能为自己的养老储备一份经济保障。

保险理财案经典案例

保险理财案经典案例

保险理财案例案‎例一:风险与保险【‎案情介绍】一场工业‎意外事故造成死103‎人、伤数百人的惨剧。

‎其中两人生前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分期支付‎储蓄终身寿险”和“综‎合个人意外保险”,其‎家属分别得到了人民币‎24万元和13万元的‎保险赔偿和给付。

而‎其他不幸者因为没买过‎任何保险,只能得到有‎关部门有限的抚恤金。

‎【案例分析】当风‎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的赔偿虽然不能给死‎者家属多少精神上的安‎慰,但在经济上却是一‎种恰逢其时的帮助。

相‎比之下,没有购买保险‎的死难者家属不得不承‎受精神与经济上的双重‎打击。

【启示】任‎何人在其一生中都有可‎能遇到意外事故甚至灾‎难,其后果可能是轻微‎的,也可能是严重的,‎严重时,不但引起伤害‎,也可能丧失生命,并‎使依靠其生活的家人失‎去生活来源。

这种经济‎上的不稳定性需要得到‎保障。

保险就是一种有‎效的保障方式。

保险虽‎然不能事先化解风险,‎但是却能在较大程度上‎减轻或消除风险事故的‎损害。

案例‎二:保险与储蓄【案‎情介绍】在中国,保‎险与银行储蓄对客户的‎吸引程度存在差别。

一‎个调查表明,被调查者‎的家庭收入中,有30‎%用于购买金融产品,‎而在这些金融产品中,‎银行储蓄占50%,保‎险占18%,股票也占‎18%。

这说明,银行‎储蓄在我国国民心目当‎中还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保险等金融产品的重‎要性还没有被国民所完‎全认识。

【案例分析‎】“把钱存银行好,‎要用时随时可以领取,‎而若购买保险,则没有‎这么方便。

”这是很‎多中国人对保险的看法‎。

事实上,这种看法是‎不全面的。

从预防‎风险上看,保险和银行‎储蓄都可以为将来的风‎险做准备,但它们之间‎有很大的区别:用银行‎储蓄来应付未来的风险‎,是一种自助的行为,‎并没有把风险转移出去‎;而保险则能把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实际上‎是一种互助合作行为。

‎从预期收益上看,银行‎储蓄的收益包括本金和‎利息,它是确定的;购‎买保险后得到的“收益‎”表面上看是不确定的‎(它取决于保险事故是‎否发生),但实际上是‎确定的:购买保险即意‎味着得到了风险的保障‎,而且这种保障的保障‎程度非银行储蓄所能相‎比:只要缴纳了足额的‎保险费,就能得到完全‎的、充分的保障。

法律规定理财案例(3篇)

法律规定理财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张某某,男,45岁,某市居民。

2019年,张某某因手头紧,希望通过理财获得一定的收益。

经过朋友的推荐,张某某了解到某银行推出的一款理财产品,声称该产品风险低、收益稳定,并且有银行信誉保证。

在经过一番了解后,张某某决定购买该理财产品。

2019年5月,张某某与某银行签订了《理财产品购买协议》,约定张某某购买该银行推出的某款理财产品,购买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

协议中明确约定了产品的预期收益、风险等级、赎回条件等条款。

在签订协议后,张某某按照约定将100万元资金转入银行指定的账户。

然而,在理财产品到期后,张某某发现实际收益远低于预期。

经过与银行协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张某某遂将某银行诉至法院,要求银行按照协议约定支付预期收益,并赔偿其损失。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理财产品合同的有效性;2. 银行是否履行了适当性义务;3. 银行是否违反了信息披露义务;4. 银行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法院判决1. 关于理财产品合同的有效性:法院认为,张某某与某银行签订的《理财产品购买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双方均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因此该协议合法有效。

2. 关于银行是否履行了适当性义务:法院认为,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有义务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等,并据此推荐适合的产品。

本案中,银行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已尽到适当性义务,因此法院认定银行未能履行适当性义务。

3. 关于银行是否违反了信息披露义务:法院认为,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有义务向客户充分披露产品的风险、收益、期限、费用等信息。

本案中,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未能向张某某充分披露产品风险,因此法院认定银行违反了信息披露义务。

4. 关于银行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院认为,由于银行未能履行适当性义务和信息披露义务,导致张某某未能获得预期收益,因此银行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0个经典的理财案例

10个经典的理财案例

10个经典的理财案例D急资金,其余可考虑银行的长期理财产品或货币市场基金,一般收益较高于定期存款,但风险较低。

由于王女士每个月的结余资金较多,约有6000元,理财师还建议,王女士可将月结余资金的一部分如2000元用来基金定投,既可作为自己的养老储备金,也可当做未来孩子的教育基金。

另外,王女士作为单身“三高女”,长期在外奔波工作,也是个人收入的主要来源。

为避免将来意外发生时,影响个人以及父母家庭收入及生活,王女士还可提前购置一些个人商业保险。

险种选择上,保险规划师建议,意外伤害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可为王女士在发生意外时提供保障,是“三高女”的基本选择,而一些带有收益的分红险种也可适当选择。

2.备孕家庭存好备用金案例罗女士,27岁,在沈阳市某事业单位工作;爱人张先生,27岁,在沈阳市某外资企业工作。

家庭税后月收入11000元左右。

家庭开支方面,月生活开销4000元左右,每月还要还3600元住房按揭贷款。

资产方面,夫妻二人3年前购买的住房已经升值到85万元,其中贷款余额45万元;家庭还有活期存款2万元。

双方父母身体都很好,退休后也有养老保障,没有太多负担。

家庭财务分析从罗女士的家庭资产负债表来看,贷款在家庭总资产中的比例为48%,低于50%,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从现金流量表来看,家庭每月支出相比收入来说,占比达到了69%,超出了40%-60%的标准值,家庭的储蓄率较低,说明家庭支出相对收入来说,非常不合理。

这一方面是因为家庭支出偏高,另一方面是因为罗女士家庭贷款时,并没有考虑家庭的承担能力,客观造成了家庭储蓄率较低,未来理财目标的达成还有很大的压力。

为了应对这种情况,需要从减少支出和增加理财收入两个方面着手,同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为未来几年内较大的开支做准备。

理财目标:1、需要为2年后孩子的出生做准备。

2、想知道按现有的通胀水平,将来退休后,能否保证现有的生活水平。

理财分析:1.投资规划与建立紧急预备金家庭紧急预备金主要用来应对家庭生活中遇到的意外状况及突发事件。

保险理财案经典案例

保险理财案经典案例

保险理财案经典案例保险理财案例案例一:风险与保险【案情介绍】一场工业意外事故造成死103人、伤数百人的惨剧。

其中两人生前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分期支付储蓄终身寿险”和“综合个人意外保险”,其家属分别得到了人民币24万元和13万元的保险赔偿和给付。

而其他不幸者因为没买过任何保险,只能得到有关部门有限的抚恤金。

【案例分析】当风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的赔偿虽然不能给死者家属多少精神上的安慰,但在经济上却是一种恰逢其时的帮助。

相比之下,没有购买保险的死难者家属不得不承受精神与经济上的双重打击。

【启示】任何人在其一生中都有可能遇到意外事故甚至灾难,其后果可能是轻微的,也可能是严重的,严重时,不但引起伤害,也可能丧失生命,并使依靠其生活的家人失去生活来源。

这种经济上的不稳定性需要得到保障。

保险就是一种有效的保障方式。

保险虽然不能事先化解风险,但是却能在较大程度上减轻或消除风险事故的损害。

案例二:保险与储蓄【案情介绍】在中国,保险与银行储蓄对客户的吸引程度存在差别。

一个调查表明,被调查者的家庭收入中,有30%用于购买金融产品,而在这些金融产品中,银行储蓄占50%,保险占18%,股票也占18%。

这说明,银行储蓄在我国国民心目当中还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保险等金融产品的重要性还没有被国民所完全认识。

【案例分析】“把钱存银行好,要用时随时可以领取,而若购买保险,则没有这么方便。

”这是很多中国人对保险的看法。

事实上,这种看法是不全面的。

从预防风险上看,保险和银行储蓄都可以为将来的风险做准备,但它们之间有很大的区别:用银行储蓄来应付未来的风险,是一种自助的行为,并没有把风险转移出去;而保险则能把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实际上是一种互助合作行为。

从预期收益上看,银行储蓄的收益包括本金和利息,它是确定的;购买保险后得到的“收益”表面上看是不确定的(它取决于保险事故是否发生),但实际上是确定的:购买保险即意味着得到了风险的保障,而且这种保障的保障程度非银行储蓄所能相比:只要缴纳了足额的保险费,就能得到完全的、充分的保障。

保险产品的案例

保险产品的案例

保险产品的案例一、重疾险案例。

1. 小李的“健康保镖”小李啊,是个普通的上班族,平时就喜欢吃个炸鸡喝个可乐,生活过得那叫一个滋润。

但是他心里也有点小担忧,因为他看到身边有同事得了重病,家里一下子就陷入了困境。

于是,他就买了一份重疾险。

就像给自己请了个健康保镖一样。

你猜怎么着?没过多久,他感觉身体老是不舒服,去医院一查,得了一种挺严重的病。

这时候他可慌了,不过突然想起自己买的重疾险。

他就赶紧联系保险公司,按照流程提交了各种材料。

保险公司那也是相当靠谱,审核通过后,一下子就给他赔付了一大笔钱。

这钱可不得了,足够他支付昂贵的治疗费用,还能让他在养病期间不用担心生活开销。

小李就感慨啊:“这重疾险就像黑暗中的一盏明灯,关键时候真救急啊。

要是没有它,我估计得愁死了,现在我就安心养病就行啦。

”2. 健身达人小张与重疾险的意外之喜。

小张是个健身达人,肌肉那叫一个发达,他总觉得自己身体倍儿棒,生病这种事离自己很远。

但是他妈妈总是唠叨,说什么人有旦夕祸福,让他买个保险。

小张呢,一开始还很不屑,觉得这是老妈瞎操心。

后来拗不过老妈,就随便买了一份重疾险。

结果啊,有一次他在健身的时候不小心伤到了脊椎。

这一伤可不得了,虽然他身体好恢复得快,但是治疗费用也不低啊。

而且因为伤了脊椎,有一段时间不能去工作,收入也断了。

这时候,他想起了那份重疾险。

他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去申请理赔。

没想到,保险公司很快就赔付了。

小张拿着钱,心里那叫一个美啊。

他逢人就说:“我本来以为这保险白买了,没想到啊,就像天上掉馅饼一样,在我最需要的时候帮了我大忙。

这重疾险啊,不管你身体多好,备着总没错。

”二、意外险案例。

1. 倒霉蛋小王的意外收获。

小王啊,那就是个倒霉蛋。

走路能被鸟屎砸到,出门坐公交老是坐错车。

有一天,他下楼的时候,脚一滑,直接从楼梯上滚了下去。

这可把他摔得够呛,胳膊骨折了,腿也擦破了皮。

好在他之前买了一份意外险。

他被送到医院后,就给保险公司打了电话。

华夏福临门理财保险计划案例

华夏福临门理财保险计划案例

华夏福临门理财保险计划案例咱来唠唠华夏福临门理财保险计划的案例哈。

就说老张吧,他是个挺有理财意识的人,但又不想把钱都放在那种风险特别高的投资里。

老张呢,手头有一笔闲钱,大概30万。

他就了解到了华夏福临门理财保险计划。

这个计划呢,就像是给他的钱找了个多功能的管家。

它有个保底利率,这就好比是给老张的钱在地上画了个安全圈。

不管外面的经济环境怎么变,这个圈里的收益是稳稳当当的。

比如说,保底利率是3%,那这30万一年保底就有9000块的收益,这就跟每个月多领了一笔小工资似的。

然后呢,它还有分红。

这分红就有点像开盲盒,但不是那种完全没谱的盲盒。

这个是根据华夏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来的。

要是公司这一年经营得好,那老张就能分到不少红利。

就好比老张和华夏保险一起做了个小生意,公司赚得多,老张也跟着沾光。

再说说这个保险计划的灵活性。

老张要是突然有个急事,需要用钱。

这个福临门也不是把钱就死死地扣在里面。

他可以通过部分领取或者保单贷款的方式拿到钱。

比如说,老张的儿子要结婚了,急需10万块钱来装修房子。

老张就可以从这个理财保险计划里部分领取10万出来,也不会影响整个计划的继续增值。

而且啊,这个保险还有身故保障。

这就像是给老张的家人又上了一道安心锁。

要是老张不幸发生意外去世了,他的家人就能得到一笔身故保险金。

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对家人来说,在悲痛的时候也有了一份经济上的保障。

还有小李,刚参加工作没几年,手头钱不多,就每年拿出2万来投入这个华夏福临门理财保险计划。

虽然每年投入的钱不多,但是积少成多嘛。

而且因为他年轻,投入的时间长,等他以后到了中年或者老年的时候,这个账户里的钱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到时候,小李可以用这笔钱来补充自己的养老生活,出去旅旅游啊,享受享受生活,也不用担心钱不够花啦。

所以啊,华夏福临门理财保险计划呢,不管是像老张这种有点积蓄的中年人,还是像小李这样刚开始理财的年轻人,都能从中找到适合自己的理财和保障的点。

保险商品组合案例

保险商品组合案例

保险商品组合案例一、案例主角:老王一家。

老王是个普通的上班族,家里有贤惠的妻子,还有一个调皮可爱的上小学的儿子。

老王深知自己是家里的顶梁柱,一旦出了什么事,整个家庭的经济就会陷入困境,所以他决定好好规划一下保险。

二、保险商品组合。

1. 老王的重疾险 + 定期寿险。

重疾险:老王选了一款保额为50万的重疾险。

你想啊,现在生个大病那花费可不得了。

就像老王的同事老张,得了一场重病,光治疗就花了好几十万。

如果老王不幸得了重疾,这50万就能用来支付高昂的医疗费用,还能弥补他生病期间不能工作的收入损失呢。

这重疾险就像一个坚强的后盾,在老王身体遭遇重大危机的时候,挺身而出。

定期寿险:老王又给自己买了一份保额为100万、保障期限到60岁的定期寿险。

为啥到60岁呢?因为到那个时候,儿子也长大了,家庭的主要经济责任老王也承担得差不多了。

要是老王在60岁之前突然去世,这100万就会给到他的家人。

比如说,他的妻子可以用这笔钱继续供儿子读书,还能维持家庭的日常开销,不至于让家庭一下子陷入绝境。

这定期寿险就像是老王对家人的一份承诺,即使自己不在了,也能保证家人在经济上过得下去。

2. 老王妻子的医疗险 + 意外险。

医疗险:老王的妻子主要在家照顾家庭,但也难免会有个头疼脑热或者生个小病啥的。

所以给她买了一份医疗险,保额虽然没有老王的重疾险那么高,但是每年报销额度也有个几十万呢。

平时看个病,去医院做个检查啥的,只要是符合规定的费用,大部分都能报销。

这就好比是给家庭的健康账户又加了一道防护网,一些小的医疗支出就不用担心了。

意外险:妻子平时在家做家务,偶尔也会出去逛街啥的。

在外面走路不小心摔倒,或者在家里被厨房的器具伤到也是有可能的。

这份意外险呢,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导致受伤,不管是去医院的治疗费用,还是因为意外导致的伤残赔付,都能得到保障。

就像有一次,邻居家的阿姨不小心在楼梯上摔倒了,腿骨折了,幸好她有意外险,报销了不少费用呢。

这意外险就像是一个随时待命的小助手,在意外发生的时候帮上大忙。

30个财产保险的案例

30个财产保险的案例

30个财产保险案例例1:某外贸企业于1995年5月8日将一批出口货物向保险公司投保货物运输保险,起运港为某某,目的港为伦敦;保险金额为500万元.6月23日货轮在新加坡沉没,如果:1、货物全部损失,即损失程度=100%,且货物在出险时的当地市价为420万元,如此保险人应当赔偿的金额=保险金额×100%=500万元. 再如货物在出险时的当地市价为620万元,如此保险人应当赔偿的金额同样是500万元.2、货物局部损失,损失程度=80%,且货物在出险时的当地市价为450万元,如此保险人应当赔偿的金额=保险金额×80%=500万元×80%=400万元.又如货物在出险时市价为600万元,如此保险人应当赔偿的金额同样是400万元.例2:某企业于1997年12月1日向保险公司投保企业财产保险,保险期限自199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保险金额为100万元.1998年4月23日企业遭受水灾.经核查,该企业在出险时保险财产的保险价值为120万元,实际遭受损失30万元,问保险人应当如何赔偿?分析:因为被保险人〔企业〕投保的是企业财产保险,是不定值保险;而且保险金额为100万元,少于金额为120万元的保险价值,所以保险人应当采用不足额保险的比例赔偿方式,即:赔偿额=30×100/120=25万元在上例中,如果该企业投保的保险金额为120万元,在出险时保险财产的保险价值也为120万元,实际遭受损失30万元,如此保险人应当赔偿:赔偿额=保险财产实际损失额=30万元在例2中,如果该企业投保的保险金额为100万元,在出险时保险财产的保险价值也为80万元,如此:1、当实际遭受局部损失30万元时,保险人赔偿的金额=保险财产实际损失额=30万元;2、当实际遭受全部损失80万元时,保险人赔偿的金额=保险财产实际损失额=80万元;例3:一游客到旅游,在游览了故宫博物院后,出于爱护国家财产的动机,自愿交付保险费为故宫投保.问该游客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分析:游客对故宫博物院没有保险利益.因为保险利益是投保方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当保险标的安全存在时投保方可以由此而获得经济利益.假如保险标的受损,如此会蒙受经济损失.在本案例中,保险标的〔即故宫〕的存在不会为投保人〔即游客〕带来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保险标的发生事故也不会给投保人造成经济损失,所以该旅客对故宫博物院没有保险利益.例4:王某陪其姐到医院检查身体,得知其姐已怀孕.王某感到非常高兴,于是想自己花钱为其姐购置一份"母婴某某保险〞以示庆祝.问保险公司是否承保?为?分析:保险公司不能承保,因为王某与其姐没有法律承认的保险利益.例 7-1-3:A银行向B企业发放抵押贷款50万元,抵押品为价值100万元的机器设备.然后,银行以机器为保险标的投保火险一年,保单有效期为1998年1月1日至该年12月31日.银行于1998年3月1日收回抵押贷款20万元.后此机器于1998年10月1日全部毁于大火.问:〔1〕银行在投保时可向保险公司投保多少保险金额?为?〔2〕假如银行足额投保,如此发生保险事故时可向保险公司索赔多少保险赔款?为?分析:在投保时,虽然抵押品〔即机器设备〕价值100万元,但因银行发放抵押贷款50万元而只有50万元的抵押权,即其保险利益的额度就是50万元.根据保险利益原如此,银行在投保时向保险公司投保的保险金额可达50万元. 如果银行足额投保,即投保的保险金额为50万元,后又于1998年3月1日收回抵押贷款20万元,那么银行的保险利益从此时起减少为30万元.当机器于1998年10月1日全部毁于大火时,由于银行的保险利益额度只有30万元,所以只能获得30万元保险赔款.例5:王某向X某租借房屋,租期10个月.租房合同中写明,王某在租借期内应对房屋损坏负责,王某为此而以所租借房屋投保火险一年.租期满后,王某按时退房.如果王某在退房时,将保单私下转让给X某,退房后半个月,房屋毁于火灾.问X某是否能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为?分析:X某不能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因为对于一般财产保险而言,保单的转让一定要事先征得保险人同意并由其签字.否如此,转让无效.在本案例中,王某在退房时,将保单私下转让给X某,并没有征得保险人同意,故保单转让无效.因此,在发生保险事故时,X某虽然对房屋有经济利益,但没有有效的保险合同而无权索赔.例6:某外贸企业从国外进口一批货物,与卖方交易采取的是离岸价格.按该价格条件,应由买方投保.于是企业以这批尚未运抵取得的货物为保险标的投保海上货运险.问保险公司是否愿意承保?分析:保险公司会承保这批货物.企业因尚未取得的该批货物而没有保险利益,在一般财产保险中是不能投保的.但在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没有保险利益也可投保.例7:某茶叶加工厂要出口一批茶叶到美国,与买方交易采取的是到岸价格.按该价格条件,应由卖方投保.于是茶叶加工厂以这批茶叶为保险标的投保海上货运险.茶叶装船后,茶叶加工厂将茶叶的提单交给买方并随之转让保单.后在运输途中遇风浪,船舶沉没,茶叶灭失.问保险公司是否承当货损的赔偿?是赔给买方还是卖方?分析:保险公司应当承当货损的赔偿,赔给买方.因为根据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利益原如此:在投保时可不存在保险利益,但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利益一定要存在;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单可以自由地转让,无须征得保险人同意.在本案例中,被保险人〔买方〕虽然在投保时对茶叶没有保险利益,但在茶叶装船后获得了物权凭证——提单,表示对茶叶拥有了所有权,也就具有了保险利益.而且在转交提单的同时获得转让的保单.因此,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买方既有保险利益又有有效保单,应该获得保险赔偿.例8:李某于1988年以为被保险人投保人寿保险,每年按期交付保费.夫妻双方于1992年离婚.此后,李某继续交付保费.1995年,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死亡,问李某作为受益人能否向保险公司请求保险金给付?分析:李某能够向保险公司请求保险金给付.因为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只要求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存在,而不要求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存在.在本案例中,李某于1988年投保时,与被保险人〔其〕存在保险利益关系,虽然在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死亡时已不存在保险利益,但不影响其获得保险金给付.例9:1996年某某郊县有一农村妇女因患高血压休息在家,8月投保保险金额为20万元、期限20年的人寿保险,投保时隐晦了病情.97年2月该妇女病情发作,不幸去世.被保险人的丈夫作为家属请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问保险公司是否履行给付责任?分析:因为投保人在投保时隐晦了病情,违反了如实告知义务.因此,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当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且不退还保险费.例10:某银行向保险公司投保火险附加盗窃险,在投保单上写明24小时有警卫值班,保险公司予以承保并以此作为减费的条件.后银行被窃,经调查某日24小时内有半小时警卫不在岗.问保险公司是否承当赔偿责任?分析:因为违反保证的后果是严格的,只要违反保证条款,不论这种违反行为是否给保险人造成损害,也不管是否与保险事故的发生有因果关系,保险人均可解除合同,并不承当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在本案例中,银行在投保时保证24小时都有警卫值班,但某日有半小时警卫不在岗.不论警卫不在岗与银行被窃是否有因果关系,保险公司都不承当赔偿责任.例11:某房主将其所有用于居住的房屋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保险,保险有效期为1998年10月2日零时至1999年10月1日二十四时.1999年1月1日投保人将其房屋用于制作加工烟花的小作坊,并没有通知保险公司.1月10日保险公司派员到被保险的房屋进展安全检查,得知房屋已作它用,但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未提出异议.房屋不幸于1月15日因发生火灾而全部烧毁.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有人认为被保险人将房屋由投保时的居住改为制作烟花,风险明显增加.而被保险人既未向保险公司申报又未增加保费,没有履行告知义务,保险公司不应负担赔偿责任.请问这种观点是否正确?分析:按照《保险法》和保险合同条款的规定,当保险标的的风险明显增加时,被保险人有义务将情况与时告知保险公司,必要时还要增加保费.否如此,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对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当赔偿责任.在本案例中,被保险人将居住的房屋改为制作烟花,风险明显增加.而被保险人并没有通知保险公司,违反了告知义务,照理保险公司不应负担赔偿责任.但值得注意的是,保险公司得知房屋已作它用后未提出异议,放弃了解除保险合同和增加保费的权利.所以,根据弃权与禁止反言的有关内容,既然保险公司已经弃权就不能再凭此而拒绝赔偿.因此,保险公司应承当赔偿责任.例12:某银行将借款单位抵押给它的一栋房屋投保,保单约定保险期限从1998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银行于同年11月底收回全部借款,不料房屋于12月30日为大火焚毁.问银行能否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分析:因为银行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对保险标的〔即房屋〕已经没有保险利益,所以它不能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例13:某家企业投保企业财产保险,在保险期内因发生地震而造成厂房设备等标的毁坏.问该企业作为被保险人能否获得保险赔偿?分析:因为地震是企业财产保险的除外责任,不属于保险责任X围,所以企业不能获得保险赔偿. 3、被保险人遭受的损失只有能用货币来衡量价值才能获得赔偿.例14:一居民投保家庭财产保险,在保险期内因发生洪水,财产受损严重,其中有他珍藏的反映他年轻时代生活的照片.他作为被保险人能否就照片获得保险赔偿?分析:被保险人的年轻时代生活的照片虽然对被保险人来说具有重要的价值,但由于不能用货币来衡量,所以不能获得保险赔偿.例 7-3-4:某企业将其所有的一台机器投保火险,保险金额为 100万元.在保险期限内,因发生保险事故致使其全部损毁,损失时机器的市价为 80万元,问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分析:虽然保险金额为100万元,但由于实际损失只有80万元.根据损失补偿原如此,保险公司应赔偿80万元.例15:某房主将其房屋投保火险,保险金额为 10 万元.不久因发生保险事故使房屋被全部焚毁,遭毁时的市价为 12 万元.问保险公司应当赔偿多少?分析:虽然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为 12 万元,但因保单上的保险金额为 10 万元,所以被保险人只能得到 10万元的赔偿.例16:某屋主将其所有的一栋房屋投保火险,投保时的市价为50万元,保险金额按50万元确定.该屋在保险期满前因发生火灾而被毁,假如:〔1〕当时市价跌至40万元,保险人应赔多少?〔2〕如果房屋被毁时,市价涨至60万元.保险人应赔多少?〔3〕如果在保险事故发生前,屋主已将此屋的一半出售给他人,不久房屋被毁,当时市价跌至40万元,保险人应赔多少?分析:当房屋市价跌至40万元时,被保险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就为40万元,虽然保险金额为50万元,保险人也只能按实际损失赔偿,即赔付40万元;而当房屋市价涨至60万元时,因为保险金额只有50万元,所以保险人只能偿付50万元.当房屋市价跌至40万元,且屋主已将一半产权出售给他人时,虽然保险金额为50万元,但由于被保险人只有20万元的保险利益,故保险公司只赔偿20万元.例17:某企业投保财产保险,采用重置价值保险方式,保险金额100万元.在保险期内发生保险事故造成全损,该企业财产的帐面原值为100万元,应提折旧40万元,问保险人应当赔偿多少?分析:由于企业投保的是重置价值保险,保险人赔偿应当按受损财产的重置价值赔偿.在本案例中,保险人应赔偿100万元,而不必扣除40万元折旧.例18:某人在行走时不幸被汽车撞死.生前他投保意外伤害险保额10万元.其受益人在获得10万元的保险金后,又以家属身份向肇事车主索赔30万元.问家属应否把10万元还给保险公司?分析:如果按照损失补偿原如此,被保险人不能同时从保险人和第三者责任方获得赔款.但由于本案例属于人寿保险,不适用损失补偿原如此,故被保险人可获得两笔赔款,在向肇事司机索赔30万元后,不要把10万元退还给保险公司.例19:国外某仓库投保财产保险.在保险期间因被敌机投弹击中燃烧起火,仓库受损.问保险人是否承当赔偿责任?分析:造成仓库受损的原因有敌机投弹击中和燃烧起火,前一个原因属于行为,是财产保险的除外责任;后一项为哪一项保险责任.在这两个原因中,敌机投弹击中是造成损失的近因,故保险人不承当赔偿责任.例20:一英国居民投保了意外伤害险.他在森林中打猎时从树上跌下受伤.他爬到公路边等待救助,夜间天冷,染上肺炎死亡.问保险人是否承当给付责任?分析:本案例中,导致被保险人的死亡有两个:一个是从树上跌下,另一个是染上肺炎.前者是意外伤害,属于保险责任;后者是疾病,属除外责任.从树上跌下引发肺炎疾病并最终导亡.所以,死亡的近因是意外伤害而非肺炎,保险人应负赔付责任.例21:某人在行走时因心脏病突然发作跌倒死亡,生前他投保了意外伤害险10000元,单位为他投保了团体人身险〔既保意外,也保疾病〕3000元.问其受益人可获得多少保险金?分析:被保险人死亡的近因是心脏病发作,即疾病.意外伤害保险只保意外伤害不保疾病,所以其受益人不能获得意外伤害保险的10000元保险金,而只能获得团体人身险的3000元.例22:一栋房屋价值60万元,屋主以此屋为保险标的投保火险,保险金额为50万元.后在保险期内因第三者的责任引发火灾并造成房屋全部毁坏.问被保险人是否可向保险公司索赔和责任方索赔?能否同时获得两笔赔款?分析:因为房屋因火灾而毁坏,属于保险责任X围,故被保险人可向保险人请求保险金赔偿.同时,因为房屋的毁坏优势由于第三者责任引起的,根据民法规定,被保险人也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但如果能同时获得两笔赔款,就会使被保险人最终获得的赔款超过其实际遭受的损失,这显然与保险的补偿原如此不一致,也违背了保险补偿损失的宗旨.代为原如此正是对这种情况进展规X的根本原如此.例23:某车主将其价值50万元的汽车向保险人投保,保险金额50万元.在保险期内由于第三者责任造成背包险车辆损坏,花去修理费10万元.如果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得赔款10万元,然后保险公司取得向第三者责任方的代位求偿权.如此;〔1〕如果保险公司向第三者追得8万元,应如何处理这笔赔款?〔2〕如果保险公司向第三者追得12万元,又应如何处理?分析:如果保险公司向第三者追得8万元,少于其支付给被保险人的赔款10万元,故追得的8万元全部归保险人所有;假如保险公司向第三者追得了12万元,如此保险公司可留下行使代位求偿权获得的10万元,因为超过其赔款金额的局部不能行使代位求偿权,所以,超过局部的2万元要退还给被保险人.例24:某居民投保家庭财产险,由于他的过失造成火灾而损坏了财产,保险公司是否赔偿?赔偿以后能否向其进展追偿?分析:火灾属于保险责任事故,保险公司应当赔偿损失.保险公司也不能对他行使代位求偿权.例25:王某投保意外伤害人身保险,保险金额20万元.保险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王某不慎被肇事司机X某撞死.问被保险人的受益人即其家属能否同时向保险公司和X某索赔?分析:因为人身保险不适用代位求偿原如此,所以被保险人的家属在向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同时也可以要求肇事司机X某赔偿.例26:二次大战期间,英国某保险人承保了一船黄金.船舶在航行中遇难,黄金沉没海底无法打捞,构成实际全损,保险人按全额赔偿.几十年后,保险人利用先进技术将沉船上的黄金打捞上来,其价值已是过去的几十倍.问保险人应如何处理?分析:因为物上代位的保险人取得了保险标的的所有权,所以本案例中打捞上来的黄金全部归保险人所有.例27:某投保人将价值50万元的财产向甲、乙、丙三家保险公司投保同一险种.其中,甲保险单的保险金额为40万元,乙保险单的保险金额为20万元,丙保险单的保险金额为20万元,损失额为30万元.问各保险公司应如何赔付?分析:在本案例中如果不使用分摊原如此,那甲、乙、丙三家保险公司各自按照不足额保险的比例赔偿方式:甲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40万元/50万元×30万元=24万元,乙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20万元/50万元×30万元=12万元,丙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20万元/50万元×30万元=12万元,被保险人共获得48万元的保险赔款,这显然不符合损失补偿原如此的宗旨.按照比例责任制的分摊方法,即各保险人按各自单独承保的保险金额占总保险金额的比例来分摊保险事故损失,所以甲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40万元/〔40万元+20万元+20万元〕×30万元=15万元,乙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20万元/〔40万元+20万元+20万元〕×30万元=7.5万元,丙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40万元/〔40万元+20万元+20万元〕×30万元=7.5万元,三家保险公司赔偿的总额正好是30万元.例28:王某因父母病故,与其相处不和,带着儿子另住别处.后王某投保管道煤气保险,并指定其为受益人.不久王某不幸煤气中毒死亡,王也在其中毒死亡前半月病故.现与王的儿子都向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问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分析:根据受益权的特点,如果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时,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领取保险金,并作为遗产处理.在本案例中,受益人王在被保险人王某中毒死亡前半月已经病故.因此,保险金只能由王某的法定继承人即其妻儿作为遗产领取.例29:一企业为职工投保团体人身保险,保险费由企业支付.职工老X指定为受益人,半年后老X与离婚,谁知离婚次日老X意外死亡.对保险公司给付的2万元保险金,企业老X以生前欠单位借款为由留下一半,另一半如此以X妻已与老X离婚为由交给老X父母.问企业如此处理是否正确?分析:根据受益权的特点,受益权只能由受益人独享,具有排他性,其他人都无权剥夺或分享受益人的受益权.同时,受益人领取的保险金不是遗产,不用抵偿被保险人生前债务.在本案例中,X妻是受益人,应该领取全额保险金,即不用偿还老X生前欠企业的借款,也不和老X父母分享保险金.所以企业的处理方式是错误的,应予以纠正.例30:王某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金额10万元.他在保险期内不幸遭受三次意外事故:第一次事故中,他一目失明,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5万元;第二次事故中,他折断一指,保险公司又按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1万元;第三次事故中,他丧失左腿.如此保险人应如何履行给付责任?分析:被保险人王某在第三次事故中丧失左腿.如无前面两次事故如此保险公司应支付保险金5万元.但在本案例中,保险人总共已支付保险金6万元,而保险金额为10万元.根据"无论一次还是屡次赔偿或给付保险金,只要保险人历次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总数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时,并且保险期限尚未届满,保险合同均终止.〞的原如此,保险人在第三次事故发生后只要支付保险金4万元保险合同就终止.因此,保险人只给付4万元保险金,而且保险合同终止. 第二种情况是在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赔付的保险金不进展累加,只有当某一次保险事故的赔偿金额达到保险金额是保险合同才终止.否如此,无论一次还是屡次赔偿保险金,只要保险人每次赔偿的保险金数目少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并且保险期限尚未届满,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且保险金额不变.例31:某车主投保机动车辆保险,保额为40万元.在保险期内先后发生数次保险事故,第一次车辆受损15万元,第二次受损20万元,第三次受损8万元,第四次受损45万元,第五次受损6万元.问保险人应如何赔偿?分析:因为机动车辆保险的历次赔偿金额不累加,只有当某一次保险事故的赔偿金额达到保险金额是保险合同才终止.在本案中,保险人在第一次事故后赔偿15万元,在第二次事故后赔偿20万元.这两次的赔偿金额均未达到保险金额不进展累加,所以在第三次事故后赔偿8万元.但第四次保险事故损失45万元,超出了保险金额,保险人赔偿40万元后保险合同终止.保险人对第五次事故损失不再承当赔偿责任.例32:甲车投保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乙车只保第三者责任险.两车发生碰撞事故:甲车车辆损失1万元,伤一人,人身伤亡补偿费合计8万元;乙车车辆损失2万元,伤一人,人身伤亡补偿费合计5万元,车上货物损失6万元.经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甲车负主要责任70%,乙车负次要责任30%.问甲车承保公司和乙车承保公司各承当责任?分析:〔1〕因为甲车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所以甲车承保公司承当甲车的车辆损失险和依法应承当的对第三者的责任〔包括乙车损失、人身伤亡补偿和乙车上的货物损失〕,而且还要考虑双方的责任比例:车辆损失险赔款=甲车车辆损失×甲车承当事故责任比例=1×70%=0.7万元第三者责任险赔款=乙车车辆损失、货物损失、人身伤亡补偿费总和×甲车承当事故责任比例=〔2万元+5万元+6万元〕×70%=9.1万元〔2〕因为乙车只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所以乙车承保公司只承当对甲车的的责任〔包括甲车损失和人身伤亡补偿〕,还要考虑双方的责任比例:第三者责任险赔款=甲车车辆损失和人身伤亡补偿费总和×乙车承当事故责任比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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