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市户型面积计算规则统计表20140718含新版本

合集下载

户型 面积明细表

户型 面积明细表
104.78
公摊系数 (%)
19.70%
公摊率 (%)
16.46%
8.48%
阳台百分比
本层套内面 本层建筑面 积(㎡) 积(㎡)
484.14 584.84
公摊面积 (㎡)
100.70
公摊系数 (%)
20.80%
公摊率 (%)
17.22%
13.06%
4 1 1
阳台投影面 积(㎡)
8.85 9.30 9.30
户型编号
A-1 A-2 A-3
套型
二室二厅二卫(可变三室) 一室二厅一卫(可变二室) 三室二厅二卫(可变四室)
套内面积 (㎡)
87.27 56.07 98.73
建筑面积 (㎡)
105.42 67.73 119.27
套数(套)
2 2 2
阳台投影面 积(㎡)

套数(套)
1 1 1 1 2 1
阳台投影面 积(㎡)
8.40 7.35 8.40 8.25 4.65 8.25
户型编号
A-1 A-2 A-3
套型
三室二厅二卫 三室二厅二卫 三室二厅二卫
套内面积 (㎡)
87.30 91.50 91.20
建筑面积 (㎡)
104.50 109.52 109.17
套数(套)
户型编号
A-1 A-2 A-3 A-4 A-5 A-6
套型
二室二厅二卫(可变三室) 二室二厅二卫(可变三室) 二室二厅二卫(可变三室) 三室二厅二卫(可变四室) 三室二厅二卫(可变四室)
套内面积 (㎡)
88.41 101.02 91.83 93.67 64.09 94.58
建筑面积 (㎡)
104.54 119.45 108.58 110.76 75.78 111.83

最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14年.

最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14年.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二)解读新出台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简介:为帮助大家学习和使用规范,我在这里以自己的理解来解读一下规范的内容,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规范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三个部分以及规范条文说明。

现综合起来讲解。

•关键字: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建筑面积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反映房屋建筑规模的实物量指标,它广泛应用于基本建设计划、统计、设计、施工和工程概预算等各个方面,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房屋建筑计价的主要指标之一。

根据浙江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的通知”(建建发[2005]206号),新出台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自2005年10月1日起在本省贯彻施行,而去年10月颁布的《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中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含本省和本市的补充规定)”就应同时停止使用。

为帮助大家学习和使用规范,我在这里以自己的理解来解读一下规范的内容,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规范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三个部分以及规范条文说明。

现综合起来讲解。

第一部分总则阐述了规范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的原则等。

第二部分例举了25条术语,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涉及的建筑物有关部位的名词作了解释或定义。

第三部分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共有25条,包括建筑面积计算范围、计算方法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规范条文说明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的具体内容、方法做了细部界定和说明,以便能准确地使用规定和方法。

下面着重讲一下规范中的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1、单层建筑物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勒脚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图1);高度是指室内地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住宅面积计算表格

住宅面积计算表格

136.94 105.75 105.48 128.67
95+65+65 +95
层数 18
户型编号
E C F
户型 2+1室两厅一卫 1+1室两厅一卫 2+1室两厅一卫
户数
18 36 18
95+65+65+95 套内面积(含阳台) 75.24 53.65 78.21
公摊面积
建筑面积
19.73 12.74 18.57
单元总建筑面积
81.86%
0.00
600.49
7373.10
9007.35
得房率
大堂面积 机房层面积
标准层建筑面积
单元总套内面积
单元总建筑面积
81.57%
0.00
601机房层面积
标准层建筑面积
单元总套内面积
单元总建筑面积
得房率
大堂面积 机房层面积 0.00
94.97 66.39 96.78
95+80+80 +95
层数 18
户型编号
E H F
户型 2+1室两厅一卫 两室两厅一卫 2+1室两厅一卫
户数
18 36 18
95+80+80+95 套内面积(含阳台) 77.05 66.64 79.32
公摊面积
建筑面积
20.79 17.98 19.42
97.84 84.62 98.74
层数 28
户型编号
A1 A2
户型 四室两厅两卫 三室两厅两卫
户数
28 28
套内面积(含阳台) 117.15 107.04
公摊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测算规则一览表

房屋建筑面积测算规则一览表
s)与房屋相连地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地走廊,均按其柱地外围水平投影计算面积.
h)房屋间永久性地封闭地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计算面积.
i)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层高2.20m以上地,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计算面积.
j)有柱或围护结构地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地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不计算建筑面积地范围
a)层高小于2.20m地夹层.插层.技术层.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b)突出房屋墙面地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地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等.
c)房屋之间无上盖地架空通廊.
d)房屋地天面.挑台和天面上地花园.泳池.
e)建筑物内地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空间安置箱.罐地平台.
s)上有阳台.具有围护结构地底层平台,视作阳台.
h)阳台围护结构内地空调机位计入阳台建筑面积.
楼梯
a)门厅内旋转式固定楼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旋转梯所形成地中空部分,属门厅地一部分,计入门厅地建筑面积.
b)位于跃层.夹层等层高大于2.20m部分地楼梯孔,按其相应梯位(或设计梯位)地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计入套内建筑面积.
d)阳台地上口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小于底板水平投影面积时,按上口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e)一幢房屋中个别楼层不设阳台或隔层设置阳台,形成敞开式阳台地上盖距离该阳台内底面高度大于或等于两个楼层地,不计算建筑面积.
(该条款适用于廊.平台等房屋附属设施)
f)阳台顶盖水平投影面积与阳台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不一致,且顶盖投影面积大于或等于阳台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1/2时,按少地投影面积1/2计算建筑面积.
d)内墙面装饰厚度计入使用面积.

2014新版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解读+详细版

2014新版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解读+详细版

2.主体结构 major structure
接受、承担和传递建设工程所有上部荷载,维持上部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有机联 系的构造; 解读:其定义影响阳台面积计算。
2014 THE NEW CONSTRUCTION AREA OF CALCULATION RYLES OF INTERPRETATION
2014 THE NEW CONSTRUCTION AREA OF CALCULATION RYLES OF INTERPRETATION
2014新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解读
术语篇——新增术语
10.露台 terrace
设置在屋面、首层地面或雨篷上的供人室外活动的有围护设施的平台; 条文说明:露台应满足四个条件:一是位置,设置在屋面、地面或雨篷顶,二是可出入,三 是有围护设施,四是无盖,这四个条件须同时满足。如果设置在首层并有围护设施的平台,且其 上层为同体量阳台,则该平台应视为阳台,按阳台的规则计算建筑面积。
2014新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解读
术语篇——无变化术语
1. 自然层 floor
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 围合建筑空间的墙体、门、窗;
2. 围护结构 building enclosure 3.地下室 basement
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室内净高的1/2的房间;
4.半地下室 semi-basement
为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空间;
1——过街楼;2——建筑物通道
2014 THE NEW CONSTRUCTION AREA OF CALCULATION RYLES OF INTERPRETATION
2014新版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解读
术语篇——无变化术语
10.雨篷 canopy

深圳2014面积计算规定汇报

深圳2014面积计算规定汇报

≥6m ≥3m
不得超过所在栋(座)总规定建筑面积的5%。
五、层高
住宅和公寓的层高。
首层作为公共大堂层高超过 6m ,或户内层高超过 3.6m按下公式计算地上核减建筑面积。
计算公式:
核减建筑面积=[(超高空间层高-层高限值)/2.2]×超 高空间投影面积
一、住宅户型 二、公寓户型
02
案例分析
一、住宅户型
一、阳台
2.针对公寓式办公的阳台规范
a)主要立面应具备公共建筑的外立面形式和建筑特点,不得设 置不计面积的凸窗,临城市主、次干道或重要景观一侧外立面
不得设置任何形式的凸阳台。
a)计一半面积且无必要交通功能的公共阳台,还需按其规定建 筑面积的1倍另行计算地上核减建筑面积。 b)户内计一半面积的阳台总投影面积之和(含与其相连的花池、
新规范下的面积赠送分析
2014.11.17
规范解读
案例分析
规划概念 方案设计
01
02
03
一期办公、商业定位
一、阳台 二、凸窗 三、凹槽,内天井 四、透空空间,架空绿化 五、层高
01
规范解读
一、阳台
1.阳台设置要求
a) 阳台面宽不大于 1.5m 时,其对外连续开敞面 的边长不小于阳台计建筑面积线周长的1/6;
(2)局部架空作为公共绿化,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每层每个交通单元内的户数不小于6户。 ②架空空间在楼层内集中设置,每个交通单元不 超过一处,且与公共交通空间直接毗邻。 ③架空高度不小于3个标准层,且架空范围内无水 平方向的结构连板或连梁。 ④架空空间进深不小于 3m 、面宽不小于 6m ,且 对外开敞面的边长不小于架空空间水平周长的1/3。 (3)除底层架空以外的其他楼层架空,总建筑面积

最新2014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新旧比较(附图)

最新2014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新旧比较(附图)

3.0.27 不计算建筑面积项目: 2 骑楼见图11,过街楼见图12;
利用室外楼梯下部的建筑空间不得重复计算建筑面积;利用地势砌筑的 为室外踏步,不计算建筑面积。
室外钢楼梯需要区分具体用途,如专用于消防楼梯,则不计算建筑面积, 如果是建筑物唯一通道,兼用于消防,则需要按本规范的第3.0.20条计算 建筑面积。
飘窗
Hale Waihona Puke 3.0.19 建筑物的楼梯间层数按建筑物的层数计算。有顶盖的采光井包 括建筑物中的采光井和地下室采光井。地下室采光井见图9。
3.0.24 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保温隔热层以保温材料的净厚度乘以 外墙结构外边线长度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其外墙外边线长度不扣除 门窗和建筑物外已计算建筑面积构件(如阳台、室外走廊、门斗、落地橱窗等部 件)所占长度。当建筑物外已计算建筑面积的构件(如阳台、室外走廊、门斗、 落地橱窗等部件)有保温隔热层时,其保温隔热层也不再计算建筑面积。
性的有机联系的构造。
3.0.18 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 3.0.21 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
面积的1/2计算。
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
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
计算1/2面积。
(将房间改为假阳台“偷面积”的办法行
不通了。)
3.0.23 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 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外墙是斜面者按楼面楼板处的外墙外边线长度乘以保温材料的净厚度计算。外墙 外保温以沿高度方向满铺为准,某层外墙外保温铺设高度未达到全部高度时(不 包括阳台、室外走廊、门斗、落地橱窗、雨篷、飘窗等),不计算建筑面积。
保温隔热层的建筑面积是以保温隔热材料的厚度来计算的,不包含抹灰层、防潮 层、保护层(墙)的厚度。建筑外墙外保温见图10。

户型面积计算标准表格

户型面积计算标准表格
户型编号 套数
户型一(轴线内面积,不框阳台) C1户型
南阳台 北阳台
92.70
三室两厅两卫 2.00 6.09 3.48
户型二(轴线内面积,不框阳台) A1户型
南阳台 北阳台
80.77
三室两厅一卫 4.00 5.91 1.56
户型三(轴线内面积,不框阳台)
南阳台 北阳台
户型四(轴线内面积,不框阳台)
南阳台 北阳台
户型五(轴线内面积,不框阳台)
南阳台 北阳台
户型一公摊 户型一总面积
27.47
129.74
户型二公摊 户型二总面积
23.70
111.94
户型三公摊 户型三总面积
0.00
0.00
户型四公摊 户型四总面积
0.00
0.00
户型五公摊 户型五总面积
0.00
0.00
标准层外包面积(齐外墙不带套上阳台)
654.16
门厅面积 15.00
机房面积 49.70
层数 16.00总公摊面积 239.58公摊系数 0.27
标准层面积 707.22
标准层公摊面积

户型面积计算表2.2版

户型面积计算表2.2版

13.24 15.95 10.46 4.93 17.42 13.19 75.19
一梯七户<初步方案>
户型编号 每户建筑面积 户内建筑面积 阳台面积(按一半计算) 公摊面积
A B B C D E F 合计
106.10 106.10 106.10 106.10 106.10 106.10 105.27 741.87
A A B B B B C C
53.42 212.84 106.84 315.30 53.42 104.08 106.42 54.00
17.21 68.58 34.42 101.69 17.21 33.59 34.29 17.81
70.63 281.42 141.26 416.99 70.63 137.67 140.71 71.81
A B C 合计
118.06 207.48 234.28 559.82
91.90 162.84 182.53 437.27
2.67 3.35 5.13 11.15
23.49 41.29 46.62 111.40
一梯四户<初步方案>
户型编号 每户建筑面积 户内建筑面积 阳台面积(按一半计算) 公摊面积
A B C D 合计
108.63 108.38 90.76 90.82 398.59
85.76 85.83 73.03 73.08 317.70
6.63 6.35 4.16 4.16 21.30
16.24 16.20 13.57 13.58 59.59
一梯五户<初步方案>
户型编号 每户建筑面积 户内建筑面积 阳台面积(按一半计算) 公摊面积
一梯二户<初步方案>
户型编号 每户建筑面积 户内建筑面积 阳台面积(按一半计算) 公摊面积

2014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014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基本概念(一)新增术语1.建筑面积: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

2.结构层高: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3.建筑空间: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

4.结构净高: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5.围护设施: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

6.结构层: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板层。

7.门廊:建筑物入口前有顶棚的半围合空间。

8.楼梯:由连续行走的楼级、休息平台和维护安全的栏杆(或栏板)、扶手以及相应的支托结构组成的作为楼层之间垂直交通使用的建筑部件。

9.主体结构:承受、承担和传递建设工程所有上部荷载,维持上部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有机联系构造。

10.露台:设置在屋面、首层地面或雨篷上的供人室外活动的有围护设施的平台。

11.台阶:联系室内外地坪或同楼层不同标高而设置的阶梯型踏步。

(二)调整变化术语1.架空层: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

2.凸窗(飘窗):突出建筑物外墙面的窗户。

3.檐廊:建筑物挑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4.门斗:建筑物入口处两道门之间的空间。

5.阳台:附设于建筑物外墙,设有栏杆或栏板,可供人活动的室外空间。

6.骑楼:建筑底层沿街面后退且留出公共人行空间的建筑物。

7.过街楼:跨越道路上空并与两边建筑相连接的建筑物。

8.勒脚:在房屋外墙接近地面部位设置的饰面保护构造。

(三)无变化术语1.自然层: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围护结构: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3.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

4.半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

5.走廊: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6.架空走廊:专门设置在建筑物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作为不用建筑物之间水平交通的空间。

7.落地橱窗: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2014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014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基本概念(一)新增术语1.建筑面积: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2.结构层高: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上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3。

建筑空间:以建筑界面限定的,供人们生活和活动的场所。

4。

结构净高:楼面或地面结构层上表面至上部结构层下表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5.围护设施:为保障安全而设置的栏杆、栏板等围挡。

6.结构层: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板层.7.门廊:建筑物入口前有顶棚的半围合空间。

8.楼梯:由连续行走的楼级、休息平台和维护安全的栏杆(或栏板)、扶手以及相应的支托结构组成的作为楼层之间垂直交通使用的建筑部件。

9。

主体结构:承受、承担和传递建设工程所有上部荷载,维持上部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有机联系构造。

10.露台:设置在屋面、首层地面或雨篷上的供人室外活动的有围护设施的平台。

11。

台阶:联系室内外地坪或同楼层不同标高而设置的阶梯型踏步。

(二)调整变化术语1。

架空层: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

2。

凸窗(飘窗):突出建筑物外墙面的窗户。

3.檐廊:建筑物挑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4.门斗:建筑物入口处两道门之间的空间。

5.阳台:附设于建筑物外墙,设有栏杆或栏板,可供人活动的室外空间。

6.骑楼:建筑底层沿街面后退且留出公共人行空间的建筑物。

7.过街楼:跨越道路上空并与两边建筑相连接的建筑物.8.勒脚:在房屋外墙接近地面部位设置的饰面保护构造。

(三)无变化术语1。

自然层: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围护结构: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3。

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

4.半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

5.走廊: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6。

架空走廊:专门设置在建筑物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作为不用建筑物之间水平交通的空间.7。

落地橱窗: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2014最新全国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014最新全国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建筑面积是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反映房屋建筑规模的实物量指标,它广泛应用于基本建设计划、统计、设计、施工和工程概预算等各个方面,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房屋建筑计价的主要指标之一。

根据浙江省建设厅“关于贯彻《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的通知”(建建发[2005]206号),新出台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自2005年10月1日起在本省贯彻施行,而去年10月颁布的《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中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含本省和本市的补充规定)”就应同时停止使用。

为帮助大家学习和使用规范,我在这里以自己的理解来解读一下规范的内容,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规范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三个部分以及规范条文说明。

现综合起来讲解。

第一部分总则阐述了规范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的原则等。

第二部分例举了25条术语,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涉及的建筑物有关部位的名词作了解释或定义。

第三部分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共有25条,包括建筑面积计算范围、计算方法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规范条文说明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中的具体内容、方法做了细部界定和说明,以便能准确地使用规定和方法。

下面着重讲一下规范中的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一、房屋建筑的主体部分1、单层建筑物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 2m者应计算1/2面积。

勒脚是指建筑物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图1);高度是指室内地面至屋面(最低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图1 勒脚单层建筑物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m者应计算1/2面积。

2014最新(建筑面积计算)

2014最新(建筑面积计算)

的,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一)有柱雨篷 S=B*L* 1/2
(二)无柱雨篷 (1)B<2.10m,不计算雨篷建筑面积; (2)B≥2.10m,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S=1/2×L×B;
2015-2-27
• 3.0.17 设在建筑物顶部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 电梯机房等,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 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2015-2-27
三、规则内相关名词解释
阳台: 附设于建筑物外墙,设有栏杆或栏板,可供人活动的室外空间。 主体结构: 接受、承担和传递建设工程所有上部荷载,维持上部结构整体性、 稳定性和安全性的有机联系的构造。 变形缝: 防止建筑物在某些因素作用下引起开裂甚至破坏而预留的构造缝。 骑楼: 建筑底层沿街面后退且留出公共人行空间的建筑物。 过街楼: 跨越道路上空并与两边建筑相连接的建筑物。
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 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2015-2-27

解: 架空部分建筑面积 S=(6.00+0.40)×(5.50+0.40) =37.76(m2)
2015-2-27
• 3.0.8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
(6.90+0.24)(4.50+4.50) 64.26m2
2015-2-27
四层平面示意
(6.60+0.24)(8.00+0.24) 56.36m2
(6.90+0.24)×4.50 32.13m2
2015-2-27
• 解: S=底层建筑面积+以上各层建筑面积之和 底层建筑面积=64.26+80.30-6.75=137.81(m2) 二层建筑面积=64.26+80.30=144.56(m2) 三层建筑面积=64.26+80.30=144.56(m2) 四层建筑面积=32.13+56.36=88.49(m2) S=137.81+144.56×2+88.49=515.42 (m2)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进深不大于1、8米,超过1.8 米的,超过部分 按水平投影面积的全部计算建筑面积和容积率; 层高小于2.2米,进深不大于0.6米,且窗台底面距本 建筑中所有类型的阳台、廊道、入户花园投影面 层楼板的高度不得小于 0.45 米;凸窗挑出建筑外墙 客厅上空面积不能大于本层套内建筑 积总量不应大于套内建筑面积的15%,进深不超 面积30%;阳台除复式客厅上空外, 厦门 旧版本 部分的面宽长度不得大于设置凸窗的房间开间面宽的 过1.8 米的封闭式阳台,按水平投影面积的全部 一半(岛外项目适当放宽,但不能整个开间做满); 其余不可挑高。 计算建筑面积,但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容 不能做落地凸窗,凸窗外不能墙体封闭。 积率;层高按自然层计算(复式客厅上空外阳台 除外)。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 的部位应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面积;净 高在1.20m 至2.10m 的部位应按1/2 面积计入容积率面积;净高不足l.20m 的部位不计入容积率面积;没有设置窗 户且不能进入使用的闷顶层不计算容积 率面积。
住宅项目每处附属构筑物投影面积 不得大于 1.5 平方米,每套附属构 筑物投影面积不应超过套内面积的 5%,且总面积不得超过 5.0 平方 米。宽度在0.3 米以内的出挑装饰 性线条可不计为附属构筑物,且不 计入建筑面积。超规定设置的附属 构筑物按阳台计算方法计算容积率 面积。
坡屋顶层空间 净高1.2米—2.1米的以 1/2面积计入容积率,超过2.1米全部计 昆明住宅很少有装空调的,没有设 入容积率。 备平台的明确规定。 坡度没有明确规定
不足2.2不算面积,坡度无要求
无明确规定,但面积不能过大
大连 新版本 高度<2.2m,宽度<1m,不能落地、能砸板
不允许做阳台,阳台按全面积计算
各城市户型面积计算规则统计表 (20140718) 城市 版本 凸窗 高度要求、宽度要求、能否落地、能否砸板 阳台 进深要求、面积要求、层高要求
1.凸阳台和复合型阳台的围护结构外围至外墙 边缘的最大垂直距离不超过2.4米,凹阳台的围 护结构外围至内侧外墙边缘的最大垂直距离不超 过2.1米。不属于以上形式的,均视为非阳台建 筑空间,应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注:围护结 构外围是指装有围护栏杆的踢脚外边线) 2.与阳台、露台相接的附属构件(如花台、设 备平台、遮阳板等),上有顶盖且其底板与阳台 底板标高差小于0.30米的,无论是否与阳台隔 断,均视作阳台,按阳台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 3.装饰性阳台是指设置在建筑外墙外,与建筑 内部空间及阳台不相连通的,采用阳台形式的装 饰性构件。进深小于或者等于0.6米的装饰性阳 台,不计算建筑面积;否则,应按阳台的规定执 行。 4.房屋结构范围内如标注空中花园、入户花园 等建筑空间,无论其名称如何,除《浙江省房屋 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已明确外,未明确的均参 照阳台的规定执行。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 , 局部楼 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 , 有围护结构的应 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 无围 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 算。层高在 2.20m 及 以上者应计算全 面积 , 层高不足 2.20m 者应计算 1/2 面积。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顶板下表面至楼 面的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 建筑物外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 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 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 1/2 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 计算。 应计算面积。
(一)斜面结构屋(上人阁楼)是指设 计建造时房屋的顶层部分是坡形屋顶结 构,且与房屋整体结构是连为一体的。 有楼梯或楼梯预留孔与下层建筑相通。 1、高档住宅(排屋等)及跃层住宅的 斜面结构屋(上人阁楼)层高2.2 户内中庭(客厅)可按单层实际建筑 米(含2.2米)以上,需计算建筑面积 面积计入容积率,其中通高部分单层 并计入容积率。 建筑面积不应超过该套住宅总建筑面 (二)闷顶(暗楼、不上人阁楼) 积的25%,且最大不得超过30平方米 是指利用坡形屋顶(或人字梁顶)的上 。超出上述要求的,多余部分应按层 部空间(闷顶部分)作为使用空间,且 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 无楼梯或楼梯预留孔与下层建筑相通, 2、楼梯间内形成的楼梯中空,按层计 该空间称闷顶(暗楼、不上人阁楼)。 算建筑面积。对于非楼梯间内形成的 闷顶(暗楼、不上人阁楼)不计算 楼梯中空,只计算该中空部位的首层 建筑面积、容积率,只予备注说明。 面积,上部相应各层扣除该部分面 (三)屋面围合建筑是指屋面上至 积,不采用容积率折算条款。 少三面墙体围合,上有顶盖,层高2.2 米(含2.2米)以上,无明确使用功能 的建筑。 屋面围合建筑应按主体建筑使用性 质的规则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
一般规定: 进深不大于1.8米的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 1/2计算建筑面积;对于利用高层建筑采光槽作 阳台且面宽小于2米,进深不大于2.4米的,按其 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凸窗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 单套住宅的阳台建筑面积之和不得超过该套住宅 在2.1m及以上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建筑面积的10% 单套户型内室内中空面积不得超过30 1/2面积,窗台高度在0.45米及以上的凸窗不计算面 昆明 新版本 办公建筑原则上不得设置阳台,若设置,其标准 平方米,且不得超过单套面积的 积,净高在2.1米以下的不计算面积; 凸窗进深要求 层阳台建筑面积之和不得超过标准层建筑面积的 30%,可中空的功能没有明确要求。 不大于0.8m;凸窗落实时高度小于2.1m时不计面 3%。 积,大于及等于2.1m时计一半面积;可以砸板。 面积计算新规的新增要求: 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 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 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外挑阳台算半面积; 西安 旧版本 做在室内高度:2.2 宽度:40-60 可落地 不能砸 最大2.4米 全封闭做全面积 半封闭算半面积 板; 真凸窗 错层不计面积 (往外凸)无高度限制 只留洞就只算一层面积 楼梯位置预留 功能要求:

坡屋顶建筑、穹型顶建筑,按其室内净 高在2.10米以上部分的水平投影计算全 部建筑面积;类似“平改坡”屋面等为 无此规定 建筑造型而建造,无实用功能的装饰性 建筑部位不计算建筑面积,但坡屋顶角 度应小于45度。
装饰性幕墙不计算建筑面 积
住宅建筑当进深超过 1.8 米的各类阳台,整个阳 台全部均按全面积计算容积率面积;住宅建筑在 凸窗挑出建筑外墙部分的高度不得大于2.2 米,且窗 阳台、走廊、空中花园、入户花园、入户阳台边 台底面距本层楼板的高度不得小于0.45 米。飘窗净高 设置花池或附属构筑物的,无论有没有围护,均 超过2 米及以上的,应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计算面 整体按阳台计算建筑面积,阳台水平投影面积总 跃层式住宅客厅上空楼板开洞部分面 晋江 旧版本 积;凸窗挑出建筑外墙部分的窗台板总宽度不得大于 和不应大于套型建筑面积的 15%。阳台的柱空 积不应大于本楼层建筑面积的30%; 0.6 米;凸窗挑出建筑外墙部分的面宽长度不得大于 间无法利用,在计算阳台进深时量算至阳台栏杆 阳台可挑高,不限位置。 设置凸窗的房间开间面宽的2/3;不能做落地凸窗, 的最外围。建筑物的阳台(无论是否有柱、是否 凸窗外不能墙体封闭。 封闭)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 计算容积率 面积;阳台高度超过两层的,不计算容积率面积 。 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 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 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1、住宅每层阳台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不得超过该 层总建筑面积的15%。同一户内设置阳台的数量 不得超过居住空间个数之和。在建筑主体结构外 的阳台最大进深不得大于1.8米,水平投影面积 不得大于8平方米。在建筑主体结构内或在建筑 主体结构以外的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阳台按其结构 底板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全面积。 2、非住宅建筑设置的阳台,均按其结构底板外 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全面积。 3、同一户内永久性顶盖未全覆盖的露台、挑 台,按其覆盖部分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 积;未覆盖部分不计算面积,阳台顶盖距底板高 于两层层高的(不含两层)或高度大于8米的, 视为未覆盖,不计算面积。 4、与阳台相接的各类建筑外部构件,无论是否 与阳台隔断,均作为阳台控制,并计算面积。
点式住宅户型(每个单元3 户及以上)或大进深板式 住宅(进深达3个柱网跨度 以上),设计用于建筑通 风采光需要挑空(或凹 进)处理,每套住宅原则 上控制在1 处以内,超过 一处的挑空(或凹进)部 分按全面积计算容积率面 积。
不允许做中空
1.报建方面,原则上7月1 日后才批复详规的,如华 府按新规范;国际广场按 旧规范。2.房地产测绘 上,面积另有一套计算方 不许开窗、坡度<28°,验收后可自行 无明确规定,一般可参见空调机位 法,已知不同之处有设备 改建 夹层低于2.2的不计算面 积,局部上空不计算面积 。(大连的华府项目,项 发同事还在与规划局沟 通,争取按旧规范。)
中空 面积要求、可中空的功能要求
坡屋顶 高度要求、坡度要求
设备平台 面积要求、进深要求
其他
1、当飘窗窗台高度小于0.30m,且飘窗净高在2.20m 以上时, 按外围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2、飘窗外边 线至外墙墙体外边线的距离小于等于0.9米的,不计建 金华 旧版本 筑面积和容积率;飘窗外边线至外墙墙体外边线的距 离大于0.9米的,按其飘窗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 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
1.设备平台总水平投影面积不得 大于8.0平方米; 2.用于放置分体式空调外机的设 备平台,每只不得大于1.5平方 米,其数量不得超过居室个数(居 室指卧室、起居室、书房、餐厅等 独立的室内居住房间); 3.用于放置集中空调外机的设备 平台只限一个,且水平投影面积不 得大于4.0平方米。
其他区域内建筑高度: 1.平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 地面至其屋面面层或女儿 墙顶点的高度计算(二者 数值有大小的,取最大 值)。 2.坡屋顶建筑高度按室外 地面至檐口和屋脊的平均 值的高度计算。檐口是指 结构外墙体和屋面结构板 交界处的屋面结构板顶, 檐口高度就是檐口标高处 到室外设计地坪标高的距 离。 3.弧形屋面的建筑物高度 按室外地面至弧形波峰顶 的高度计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