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汇总
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汇总
知识产权法是保护创新与知识的法律体系。在知识产权法中,有许多专业术语和名词需要被解释和理解。本文将对一些常见的知识产权法名词进行解释和汇总。
1.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智力创造的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
2. 版权
版权是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独占权利,即作者或创作者保护其作品不被他人使用的权利。版权保护的作品类型包括文学作品、音乐作品、戏剧表演、艺术作品、摄影作品、电影等。
3. 商标权
商标是指以文字、图形、颜色、标识等方式表现的,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商标权保护的是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的独占使用权。
4. 专利权
专利是指为保护发明创造而颁发的一种独占权利。专利权保护的是对发明创造的独占使用权,使得发明者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其发明进行控制和经济利用。
5. 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企业为保护其商业信息和技术而采取的保密措施。商业秘密可以包括技术、流程、经营信息、客户数据等,并通过保密协议等方式进行保护。
6.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是指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独占使用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是电子芯片制作过程中的一个关键环节,保护其布图设计的独占权利对于促进科技创新和确保竞争力至关重要。
7. 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是指未经知识产权权利人许可擅自使用、复制或散布他人享有知识产权的作品或发明创造的行为。侵权行为侵犯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权益,可能会导致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8. 反不正当竞争
反不正当竞争主要是指一些不正当手段或不正当行为影响正常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如虚假宣传、商业诋毁、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可能导致公平竞争环境的破坏和企业利益的损害。
知识产权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根据法律规定对自己创造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权利。它是现代社会保护知识创造与发明创造力的一种重要制度,旨在鼓励创新和促进经济发展。在知识经济发展的背景下,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知识产权包括四类: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下面将对这四个名词进行解释。
首先是专利权。专利权是一种国家授予发明家或新技术的创造者的一种独占权。通过申请专利,发明家可以在一定时间内独占其发明,以保护其创新成果,并在合理条件下公开发明技术,以促进技术的交流和进步。
其次是商标权。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使用的独占权。商标是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如商标、标识、商号等。商标的保护能够促进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以及维护市场秩序。
再次是著作权。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作品包括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等。著作权的保护能够给予作者合理的经济回报,鼓励他们进行更多的创作和研究,同时也保护了社会对优秀作品的利益。
最后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商业活动中的一些非公开的商业信息,如技术和商业信息。商业秘密的保护使企业能够保持竞争优势,确保其核心技术和商业机密不被竞争对手所知晓或
使用。
以上所述的四类知识产权都是通过国家制度予以保护的。国家法律和国际公约规定了知识产权的申请、获得和保护的原则和程序。申请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如创新、新颖性、适用性等,才能获得知识产权的保护。
知识产权的保护不仅有利于知识创造者获得合理的回报,还可以促进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它可以鼓励人们进行创新和研发,提高科技水平和产品品质。它还有助于促进技术转移和合作,推动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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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名词解释⼤全
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全
⼀、名词解释:
1、⼯业产权:是指⼯业、商业、农业、和其它产业中具有实⽤经济意义的⼀种⽆形财产权,确切的说,⼯业产权应称为“产业产权”。⼯业产权可分为创造性成果权和识别性标记权。
2、知识产权:是⼈们基于⾃⼰的智⼒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依法享有的权利。
3、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创造、使⽤智⼒成果⽽产⽣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国际上通⾏的确认、保护和利⽤着作权、⼯业产权以及其他智⼒成果专有权利的⼀种法律制度。
4、⽂学产权:是关于⽂学、艺术、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和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它将具有原创性的作品及传播这种作品的媒介纳⼊其保护范围,从⽽在创造者“思想表达形式”的领域内构造了知识产权保护的独特领域。
5、着作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或者说,是作者及其他着作权⼈对⽂学、艺术、科学作品所享有的⼈⾝权和财产权利的总称。
6、影视作品:是指摄制在⼀定物体上,由⼀系列伴⾳或⽆伴⾳的画⾯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包括电影、电视和录像作品等,亦称视听作品。
7、着作权主体:或称着作权⼈,是指依法对⽂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着作权的⼈。根据我国着作权法的规定,着作权主体包括⾃然⼈、法⼈和⾮法⼈单位,在⼀定条件下,国家也可能成为着作权主体。
8、其他着作权⼈:是指除作者之外,其他依法享有着作权的公民、法⼈、⾮法⼈单位或国家。
9、职务作品:指公民为完成法⼈或⾮法⼈单位⼯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职务作品与公民所担任的职务紧紧的连在⼀起,它是法⼈或⾮法⼈单位安排其雇员或⼯作⼈员履⾏职责和任
知识产权名词解释
1.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其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信誉及其他无体财产而依法享有的支配性无体财产权。
2.知识产权法: 指调整因知识产品的创造、使用、保护和管理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知识产权法律关系:指有知识产权法律规范调整的,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发生的,以一定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4.专有性:专有性又称排他性,是指非经知识产权人许可或者法律特别规定,他人不得实施知识产权专有权利控制的行为。对同一项无体财产,不允许有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
5.知识产权的特征:1无体性2专有性3时间性4 地域性
6.知识产权的性质:1)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一种私权;2)是一种无体财产权;3)知识产权具有某些人权的属性
7.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1鼓励和保护以智力创造为主的知识产品创新活动的原则,2知识产权法定原则,3 知识产权公开原则4.知识产权权利限制原则。
8.知识产权法的功能:1)保护智力成果完成人的合法权益; 2)调动人们从事科研与文学创作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3)为智力成果的推广应用与传播提供法律保障机制;4)为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和文化艺术交流提供法律机制,促进人类文明进步与经济发展。9.知识产权的作用:1)开发和利用知识资源的基本制度;2)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国家竞争力的标志
10.版权与作者权的比较:是不同国家对著作权的不同称谓………
11.知识产权与物权的比较:。。。
12.著作权: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他著作人所享有的权利,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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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
1、工业产权:是指工业、商业、农业、和其它产业中具有实用经济意义的一种无形财产权;确切的说;工业产权应称为“产业产权”..工业产权
可分为创造性成果权和识别性标记权..
2、知识产权: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3、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国际上通行的确认、保护和利用着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一种法律制度..
4、文学产权:是关于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和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它将具有原创性的作品及传播这种作品的媒介纳入其保护范围;从
而在创造者“思想表达形式”的领域内构造了知识产权保护的独特领域..
5、着作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或者说;是作者及其他着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利的总称..
6、影视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物体上;由一系列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包括电影、电视和录像作品等;亦称视听作品..
7、着作权主体:或称着作权人;是指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着作权的人..根据我国着作权法的规定;着作权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
法人单位;在一定条件下;国家也可能成为着作权主体..
8、其他着作权人:是指除作者之外;其他依法享有着作权的公民、法人、非法人单位或国家..
9、职务作品: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职务作品与公民所担任的职务紧紧的连在一起;它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安排其雇员或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任务而创造的成果..职务作品即非公民
知识产权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缩写为IPR)是指对于人们创造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独特权利。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以下是对这些知识产权名词的详细解释:
一、专利权(Patent)
专利权是指为了鼓励发明创造,保护发明者对其发明所享有的独占权。专利权通常针对科技领域中的发明,如新的发明创造、产品制造方法和技术等。获得专利权后,发明者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对其发明进行独占,以保护其利益和促进创新进步。
二、商标权(Trademark)
商标权是指企业拥有并保护其商标的独立权利。商标是用于区别企业或其产品和服务的标识,如商标名称、商标图案、商标标识等。商标权保护的是商标的独特性和品牌形象,防止他人在同一类别下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以维护企业的商誉和市场竞争优势。
三、著作权(Copyright)
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作品所享有的权利。著作权覆盖的创作作品包括文学、艺术、音乐、电影、软件等各个领域。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包括对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展览权和改编权等。著作权的存在鼓励了文化创作和知识传播,保护了作者的创作权益。
四、商业秘密(Trade Secret)
商业秘密是指企业掌握的非公开、有商业价值的信息,如技术知识、商业计划、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的保护在于保持其秘密性,限制其
被不相关的人员获取和泄露。商业秘密对企业来说具有重要的竞争优势,因为只有拥有这些秘密信息的企业才能在市场上保持一定的独特
性和竞争力。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是对智力成果的法律保护,其中包括专利权、
知识产权的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的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是指个人或组织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权利。它包含了各种形式的知识和创造,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商业标识、机密信息等。知识产权的核心观念是保护创造者对其作品的独立性和利益,鼓励创新和创造力,并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知识产权通常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 版权:版权是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独占权,包括文字、音乐、电影、艺术品、软件等。版权保护的是具体的作品表达形式,而不是创意或思想本身。
2. 专利权:专利是指对新的发明、创造性的技术或产品的独占权。专利保护的是技术创新,确保发明者能够在一定时期内独占利益,以鼓励创新和投资风险。
3. 商标权:商标是一个标识,用于区别商家的产品和服务。商标权保护商标的独占使用权,并防止他人误导消费者或抄袭商标。商标可以是文字、图像、图案或声音等。
4. 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指企业拥有的机密信息,如客户名单、营销计划、技术数据等。商业秘密权保护企业的机密信息,确保其保持竞争优势。
知识产权的作用很多。首先,知识产权鼓励发明创新。通过保护创造者的利益,他们可以获得回报,激励他们继续创新和探
索。其次,知识产权促进经济发展。通过保护创新和创造力,知识产权可以鼓励企业投资和创业,并带动经济增长。另外,知识产权也有益于社会福利。知识产权可以促进技术交流和转让,使得新的技术和知识能够广泛传播,造福更多人。
然而,知识产权也面临一些挑战和争议。一方面,一些人认为知识产权限制了知识和文化的共享,阻碍了创新和进步。另一方面,一些发展中国家认为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过于倾向于发达国家,使他们难以获取和使用必要的技术和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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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
1、工业产权:是指工业、商业、农业、和其它产业中具有实用经济意义的一种无形财产权,确切的说,工业产权应称为“产业产权”。工业产权可分为创造性成果权和识别性标记权。
2、知识产权: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3、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国际上通行的确认、保护和利用着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一种法律制度。
4、文学产权:是关于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和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它将具有原创性的作品及传播这种作品的媒介纳入其保护范围,从而在创造者“思想表达形式”的领域内构造了知识产权保护的独特领域。
5、着作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或者说,是作者及其他着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利的总称。
6、影视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物体上,由一系列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包括电影、电视和录像作品等,亦称视听作品。
7、着作权主体:或称着作权人,是指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着作权的人。根据我国着作权法的规定,着作权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单位,在一定条件下,国家也可能成为着作权主体。
8、其他着作权人:是指除作者之外,其他依法享有着作权的公民、法人、非法人单位或国家。
9、职务作品: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职务作品与公民所担任的职务紧紧的连在一起,它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安排其雇员或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任
知识产权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名词解释
1.知识产权:人们对于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领悟的智力创造成果,经营管理活动中工商业标记和工商业成果享有的法定权利。
2.知识产权法:对人类智力投入成果以及工商业投资成果的确认,利用,保护进行规范的法的总称。
3.知识产权性质:私权无形财产权
本质特征:客体的非物质性
4.知识产品: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化等精神领悟所创造的产品,具有发明创造,文学艺术创作等各种表现形式。
5.著作权: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的总称。老师定义: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对作品及相关客体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6.作品: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
7.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在一国国土上,由该国的民族或种族集体创作,经世代相传,不断发展而构成的作品。
8.著作权主体: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
9.原始主体:作品创作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
10.继受主体: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著作权的人
。
11.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创作不论是否发表,作者均享有著作权。
12.在实际生活中,报刊上社论,秘书代表单位领导意见所做的发言稿,一般都是算作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
13.雇佣作品:员工在受雇期间和受雇范围内所创作的作品。
14.委托作品:委托人向作者支付约定的创作报酬,由作者按照他人的意志和具体要求而创作的特定作品。根据委托合同而履行其义务。履行法律或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知识产权名词解释
39、组合商标,是指由文字、图形、颜色等要素相结合构成的商标。
40、假冒注册商标行为,是指在同一种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
41、商标法中的合理使用,也称正当使用,是指他人依照法律规定,不经商标权人许可而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标志的行为。
42、商标法中的权利用尽,是指商标权人或经其同意的人将带有其注册商标的商品投人市场后,商标权人的权利就用尽了,其他人在这些商品上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行为不视为侵权。
43、商标法中的先用权,是指在商标权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前,他人已善意使用与其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且该使用已使该标志获得了一定声誉;在申请人获得商标权后,先用人有继续在其商品上使用该标志的权利。
44,商标法中的在先权利,泛指在特定商标上可能先于商标权产生的民事权利。
45、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46、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显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数额较大的行为。
47、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是指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行为。
48、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是指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行为。
49、未注册商标,是指那些未经商标局核准注册而在市场上使用的商标。
50、冒充注册商标,是指将未经注册的商标当作注册商标使用的欺骗性行为。
51、专利权,是基于发明创造,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专利局依法审查核准后,向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独占权。
知识产权名词解释
1.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2.等同侵权: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中的一个或者几个技术要素与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要素不一样,但二者只有非实质性的区别;
3.著作人身权:是作者或者著作权原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的非财产性权利。
4.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制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
5.著作权的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通过许可使用合同授权他人在某个地域范围内以某种方式利用其作品的制度。
6.合理使用: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而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制度。
7.法定许可使用:是指特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而使用其版权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的制度。
8..邻接权:指作品的传播者就其传播作品的过程中付出的创造性劳动和投资所形成的作品传播形式,而享有的专门权利。
9..著作权集体管理:是指代表著作权人和邻接权人利益的集体管理组织,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利授权作品使用人使用该组织成员的作品,将使用作品的费用在收取后分配给权利人。10..出版者权:是图书出版者或者报刊出版者对其编辑出版的图书或者报刊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11..著作权侵权行为:是指未经著作权人或者相关权利人许可擅自实施其受著作权保护的客体。
12..直接侵害:是指行为人针对版权作品所实施的行为直接侵犯了被实施对象的著作权。
13..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人通过转让合同将其著作财产权的一部分或全部让渡给对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
知识产权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名词解释
关于知识产权的一些专业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原始取得:是指产权的第一次产生或者不依靠所有人的权利而取得财产权。
作品:是指文学、文艺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电影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计算机软件:是指为电子计算机发挥功能并可运算出结果而由指令构成的集合体,即计算机程序及有关文档。
雇佣作品(职务作品):是指员工在受雇佣期间和受雇范围内所创作的作品。
合作作品:是指两个人以上共同创作的作品。
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内容完整,使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复制权:是指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版等方式将作品制作成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展览权:指公开陈列展出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品。
翻译权:是指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表演者的权利:是指表演者依法对其表演所拥有的权利。
表演者:是指演员、演出单位或者其他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人。
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权利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合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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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
1、工业产权:是指工业、商业、农业、和其它产业中具有实用经济意义的一种无形财产权,确切的说,工业产权应称为“产业产权”。工业产权可分为创造性成果权和识别性标记权。
2、知识产权: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3、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国际上通行的确认、保护和利用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一种法律制度。
4、文学产权:是关于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和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它将具有原创性的作品及传播这种作品的媒介纳入其保护范围,从而在创造者“思想表达形式”的领域内构造了知识产权保护的独特领域。
5、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或者说,是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利的总称。
6、影视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物体上,由一系列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包括电影、电视和录像作品等,亦称视听作品。
7、著作权主体:或称著作权人,是指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单位,在一定条件下,国家也可能成为著作权主体。
8、其他著作权人:是指除作者之外,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非法人单位或国家。
9、职务作品: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职务作品与公民所担任的职务紧紧的连在一起,它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安排其雇员或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任务而创造的成果。职务作品即非公民个人的作品,也非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委托的作品。
知识产权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
是指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知识产权法:
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国际上通行的确认、保护和利用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一种法律制度。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
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知识产权具有独占权。
著作权:
亦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作品
是指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
是指依著作权法的规定,使用者在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时,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应向其支付报酬,并尊重著作权人其他权利的制度。
连同转让原则
是指注册商标人在转让其注册商标时必须连同使用该商标的企业的信誉,或者连同使用该商标的企业一并转让,
商标
是指生产经营者在其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及其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商品和服务的来源的标志。
商标权:
也可称为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利
邻接权
又称作品传播者权,原意是指与著作权邻近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将邻接权称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即作品的传播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实用新型:
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服务商标:
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在其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用于区别于其他服务者所提供的服务项目的显著性标志。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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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
1、工业产权:是指工业、商业、农业、和其它产业中具有实用经济意义的一种无形财产权,确切的说,工业产权应称为“产业产权”。工业产权可分为创造性成果权和识别性标记权。
2、知识产权: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3、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国际上通行的确认、保护和利用着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一种法律制度。
4、文学产权:是关于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和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它将具有原创性的作品及传播这种作品的媒介纳入其保护范围,从而在创造者“思想表达形式”的领域内构造了知识产权保护的独特领域。
5、着作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或者说,是作者及其他着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利的总称。
6、影视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物体上,由一系列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包括电影、电视和录像作品等,亦称视听作品。
7、着作权主体:或称着作权人,是指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着作权的人。根据我国着作权法的规定,着作权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单位,在一定条件下,国家也可能成为着作权主体。
8、其他着作权人:是指除作者之外,其他依法享有着作权的公民、法人、非法人单位或国家。
9、职务作品: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职务作品与公民所担任的职务紧紧的连在一起,它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安排其雇员或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任务而创造的成果。职务作品即非公民个人的作品,也非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委托的作品。
知识产权名词解释
39、组合商标,是指由文字、图形、颜色等要素相结合构成的商标。
40、假冒注册商标行为,是指在同一种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
41、商标法中的合理使用,也称正当使用,是指他人依照法律规定,不经商标权人许可而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标志的行为。
42、商标法中的权利用尽,是指商标权人或经其同意的人将带有其注册商标的商品投人市场后,商标权人的权利就用尽了,其他人在这些商品上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行为不视为侵权。
43、商标法中的先用权,是指在商标权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前,他人已善意使用与其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且该使用已使该标志获得了一定声誉;在申请人获得商标权后,先用人有继续在其商品上使用该标志的权利。
44,商标法中的在先权利,泛指在特定商标上可能先于商标权产生的民事权利。
45、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46、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显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数额较大的行为。
47、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是指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行为。
48、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是指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行为。
49、未注册商标,是指那些未经商标局核准注册而在市场上使用的商标。
50、冒充注册商标,是指将未经注册的商标当作注册商标使用的欺骗性行为。
51、专利权,是基于发明创造,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专利局依法审查核准后,向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独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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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名词解释
1.知识产权:人们对于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领悟的智力创造成果,经营管理活动中工商业标记和工商业成果享有的法定权利。
2.知识产权法:对人类智力投入成果以及工商业投资成果的确认,利用,保护进行规范的法的总称。
3.知识产权性质:私权无形财产权
本质特征:客体的非物质性
4.知识产品: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化等精神领悟所创造的产品,具有发明创造,文学艺术创作等各种表现形式。
5.著作权: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的总称。老师定义: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对作品及相关客体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6.作品: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
7.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在一国国土上,由该国的民族或种族集体创作,经世代相传,不断发展而构成的作品。
8.著作权主体: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
9.原始主体:作品创作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
10.继受主体: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著作权的人。
11.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创作不论是否发表,作者均享有著作权。
12.在实际生活中,报刊上社论,秘书代表单位领导意见所做的发言稿,一般都是算作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
13.雇佣作品:员工在受雇期间和受雇范围内所创作的作品。
14.委托作品:委托人向作者支付约定的创作报酬,由作者按照他人的意志和具体要求而创作的特定作品。根据委托合同而履行其义务。履行法律或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15.合作作品:两个人以上共同创作的作品。必须有共同创作意愿,两人都参加了共同创作劳动。
16.取得方式两种:注册取得和自动取得。
注册取得:以登记注册作为取得住云盘的条件,只有登记注册后方能产生著作权。
自动取得:当作品创作完成后,作者因进行创作自动取得作品著作权,不再需任何手续。我国采取自动取得制度。
17.2到4是保护期不受限制。
公民作品,其发表权及著作财产权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第50年12月31号。
18.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及著作财产权保护期50年。
19.电影作品及以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及著作财产权为50年。
20.玲接权: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作品传播者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广播组织权。以他人创作为基础而产生。
21.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或者其他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人。
22.音像制作者:将声音,形象或两者的结合首次固定于物质载体上的人。
第二章专利法
1.专利:
2.权利要求书:(确定专利权范围的法定文件)
3.专利说明书(用于公开专利的技术内容)
4.发明人:是否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有创造性贡献是界定发明人的实质性标准。
条件(1)必须是直接参加发明创造活动的人(2)必须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有创造性贡献的人。只能是自然人
事实行为不需要行为能力
5.申请人:一项发明创造向国际专利行政主管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的人。专利申请是专利权产生的前提,专利申请一旦被批准,申请人即成为专利权人。
有可能不是发明人:(1)发明人以外的其他人通过合同从发明人那里取得了就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并就该发明创造提出了专利申请。(2)发明人的继承人通过继承取得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3)法律直接将专利申请权赋予发明人以外的其他人。
6.自由发明:发明人完全独立地依靠自己的智力劳动以及设备,资金等外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7.共同发明: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时。
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例外:没有约定权利的行使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用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8.职务发明:自然人为完成本职工作而完成的发明创造。两者之一:(1)执行本单位的任务(2)利用本单位的条件
退休或调离原单位后一年内完成的与原单位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有关的工作发明创造仍属于职务成果,归原单位。
9.委托发明:以合同的方式委托他人完成的发明创造。
10.发明:人类在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中所创造的具有积极性意义并表现为技术形式的新的智力成果。专利法概念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11.实用新型: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形状和构造的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12.外观设计:关于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13.现有技术:申请日之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14.新颖性: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15.创造性: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16.实用性: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创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17.禁止反悔原则:专利审批或无效程序中,专利权人为确定其专利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通过书面或者修改专利文件的方式,对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做了限制承诺或者部分放弃了保护,并因此获得了专利权,而在专辑侵权诉讼中,法院在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应将放弃的内容不纳入保护。
18.许诺销售:为销售目的而提供,或者为销售而发出要约
19.首次销售:权利用尽权利耗尽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