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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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名词解释⼤全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全⼀、名词解释:1、⼯业产权:是指⼯业、商业、农业、和其它产业中具有实⽤经济意义的⼀种⽆形财产权,确切的说,⼯业产权应称为“产业产权”。

⼯业产权可分为创造性成果权和识别性标记权。

2、知识产权:是⼈们基于⾃⼰的智⼒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依法享有的权利。

3、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创造、使⽤智⼒成果⽽产⽣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国际上通⾏的确认、保护和利⽤着作权、⼯业产权以及其他智⼒成果专有权利的⼀种法律制度。

4、⽂学产权:是关于⽂学、艺术、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和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它将具有原创性的作品及传播这种作品的媒介纳⼊其保护范围,从⽽在创造者“思想表达形式”的领域内构造了知识产权保护的独特领域。

5、着作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或者说,是作者及其他着作权⼈对⽂学、艺术、科学作品所享有的⼈⾝权和财产权利的总称。

6、影视作品:是指摄制在⼀定物体上,由⼀系列伴⾳或⽆伴⾳的画⾯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包括电影、电视和录像作品等,亦称视听作品。

7、着作权主体:或称着作权⼈,是指依法对⽂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着作权的⼈。

根据我国着作权法的规定,着作权主体包括⾃然⼈、法⼈和⾮法⼈单位,在⼀定条件下,国家也可能成为着作权主体。

8、其他着作权⼈:是指除作者之外,其他依法享有着作权的公民、法⼈、⾮法⼈单位或国家。

9、职务作品:指公民为完成法⼈或⾮法⼈单位⼯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

职务作品与公民所担任的职务紧紧的连在⼀起,它是法⼈或⾮法⼈单位安排其雇员或⼯作⼈员履⾏职责和任务⽽创造的成果。

职务作品即⾮公民个⼈的作品,也⾮法⼈或者⾮法⼈单位委托的作品。

10、原始主体:是指在作品创作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在不存在其他基础性权利的前提下对作品享有着作权的⼈。

⼀般情况下,着作权的原始主体为作者。

但在特殊情况下,作者以外的⾃然⼈或组织也可能成为着作权的原始主体,如职务作品、委托作品中的雇主、出资⼈等。

知识产权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名词解释

1.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其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信誉及其他无体财产而依法享有的支配性无体财产权。

2.知识产权法: 指调整因知识产品的创造、使用、保护和管理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知识产权法律关系:指有知识产权法律规范调整的,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而发生的,以一定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4.专有性:专有性又称排他性,是指非经知识产权人许可或者法律特别规定,他人不得实施知识产权专有权利控制的行为。

对同一项无体财产,不允许有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

5.知识产权的特征:1无体性2专有性3时间性4 地域性6.知识产权的性质:1)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一种私权;2)是一种无体财产权;3)知识产权具有某些人权的属性7.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1鼓励和保护以智力创造为主的知识产品创新活动的原则,2知识产权法定原则,3 知识产权公开原则4.知识产权权利限制原则。

8.知识产权法的功能:1)保护智力成果完成人的合法权益; 2)调动人们从事科研与文学创作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3)为智力成果的推广应用与传播提供法律保障机制;4)为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和文化艺术交流提供法律机制,促进人类文明进步与经济发展。

9.知识产权的作用:1)开发和利用知识资源的基本制度;2)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国家竞争力的标志10.版权与作者权的比较:是不同国家对著作权的不同称谓………11.知识产权与物权的比较:。

12.著作权: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他著作人所享有的权利,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13.著作权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调整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4.邻接权:作品传播者在其传播作品的过程中所享有的权利。

(包括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录像制作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者权。

)15.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16.职务作品: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

知识产权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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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以及在确认、保护和行使智力成果所有人的知识2、商标专用权:也可称为商标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权利。

3、产品发明:4、发表权:是5、反不正当竞争:6、表演者权:是指演员和演出单位对其表演活动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法的渊源是指知识产权法律规范的各种表现形式。

驰名商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的区域内都具有较高的影响;③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优异并且有稳定性;④该商标所使用的商品的销售量大。

9商标:是生产经营者在其商品或服务上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商品或服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构成,具有显著特征的人为标记。

其作用有:①商品来源的标示作用;②商品质量的监督作用;③商品选购的指导作用;④商品销售的广告作用。

10商标权:是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的专有使用权。

**给他人或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

禁止权是商标所有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擅自使用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商标注册:是指商标使用人为了取得商标的专用权,将其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定的程序向国家商标主管机关申请,经主机关加强对注册商标的管理;③有利于敦促商品生产者保证商品质量,保障消费者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注册商标争议的条件:①申请争议的人必须是注册商标所有人;②申请人的注册商标的核准注册日必须先于1年内;④被争议商标的构成要素必须与争议商标的构成要素相同或相近似,而且两者被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务)为同一种类或类似;⑤争议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不属于商标注册不当的补正事由,也不得与核准注册前已经提出异议并经裁定的事实和理由相同商标管理:是指国家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对商标注册、使用、印制和**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标使用人的法制观念,维护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和减少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案件;③有利于加强商标立法,完善商标法律制度14专利:是指经专利主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审查批准的符合专利条件的发明创造。

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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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1.知识产权:人们对其智力成果(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所享有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利之统称.2.知识产权法:调整因知识产权确权、运用、保护和管理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3.著作权: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

著作权是著作权人基于特定作品的人身权和全面支配该作品并享有其利益的财产权的结合体,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亦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4.作品: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5.文字作品:小说,诗歌,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6.口述作品: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形式表现的作品7.美术作品:具有审美意义的造型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雕塑、建筑等以线条,色彩或其他方式构成的平面或者立体作品8.电影作品和以类似设置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9.摄影作品: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等介质上记录客观事物形象的艺术作品10.图形作品:为施工,生产而绘制的工程设计图和产品设计图以及为反映地形地貌,说明事物原理结构而绘制的地图和示意图.11.模型作品:为展示实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绘制的立体作品,如建筑模型,产品模型.12.职务作品: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13.委托作品: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委托创作的作品14.合作作品:两人以上共同创作的作品15.演绎作品(派生作品):在保持原有作品基本表达基础上,增加符合独创性要求的新的表达而形成的作品16.著作人身权: 又称精神权利,是指作者基于作品的创作享有的,与人身相连,无直接财产利益的权利17.发表权:权利人有权决定是否将作品公之于众,以及于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公18.署名权:作品上署名,向世人宣告自己与作品之间特定关系的权利19.修改权: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20.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21.著作财产权: 又称经济权利,是指作者为了经济利益使用,处分其作品的权利(著作权人自己使用或者授权他人以一定方式使用作品而获得物质利益的权利。

知识产权的知识点总结

知识产权的知识点总结

知识产权的知识点总结一、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是指以智力劳动或者资本技术开发、实施等为基础所创造的,具有独创性并可以用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值的成果。

知识产权包括四种基本类型: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

1. 专利权:指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等创造的独占性使用权。

2. 著作权:指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等创造的独占性使用权。

3. 商标权:指对标志、商号等作为商品的标识使用权。

4. 商业秘密:指在一定条件下,利用技术、工艺和经营方法等的保密措施,获取了商业价值的信息。

总体来说,知识产权是促进创新和发展的核心力量,它具有激励创新、激发创造活力、保护创新权益和推动经济发展的作用。

二、知识产权的种类1. 专利专利是指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技术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等创造的专属性权利。

根据专业性质的不同,专利可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 发明专利:是对新的技术解决方案、制品或者工艺的专利保护。

- 实用新型专利:是对新型技术解决方案的特定实用性状的专利保护。

-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以外观的形状、图案对实物的美术和美学层次进行保护。

2. 商标商标是指在产品或者服务上,用以区分其来源并有代表性的图形、文字、字母或数字的标记。

商标可以分为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

- 集体商标:是由一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其成员的产品或者服务所使用的商标。

- 证明商标:是经过认定符合特定标准的图形、文字、字母和数字的商标。

3. 著作权著作权是指对作品的著作者(包括个人和法人)因作品的创作而享有的权利。

著作权包括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选择权等。

4. 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由持有者所具有的经济价值的技术信息、商业信息和技术情报等。

商业秘密的保护方式包括保密协议、技术措施和法律保护等。

三、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知识产权的保护方式主要包括法律保护、技术保护和市场保护等。

1. 法律保护法律保护是指依法设立、运行和调整知识产权制度,通过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

什么是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的概念

什么是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的概念

什么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是指个人或组织在创造或发明新的想法、创作或发明以及技术上的成果时所拥有的权利。

它包括了一系列法律措施,用于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创新成果,确保他们能够享受到这些成果所带来的经济和声誉上的利益。

知识产权的概念是广义的,涵盖了多个领域。

1.版权版权是一种知识产权,用于保护表达形式的作品,比如文学、音乐、艺术和软件等。

版权法规定了作品的权利归属、使用和保护的范围。

2.商标商标是用于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识,如商标、标志、名称、图形等。

商标法授予商标持有人对其商标的专有使用权,以防止其他人在相同或类似的产品或服务上使用相似的标志。

3.专利专利是一种对发明保护的独家权利。

它授予发明者在一定期限内对其发明进行独家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许可的权利。

专利可以是实用新型、发明或外观设计。

4.工业设计工业设计是指对商品外观形态的保护。

它涵盖了产品的形状、纹理、颜色、材料等外观特征。

工业设计的注册权使持有人能够防止其他人在同类商品上使用相似的外观设计。

5.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由企业开发或获得的不为公众所知的经济信息。

商业秘密可以是制造工艺、销售策略、客户列表或其他业务机密。

保护商业秘密通常需要通过合同、保密协议或其他内部控制措施。

以上是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和分类,在实际应用中,还有其他一些相关的法律名词和注释。

附件:1.版权登记申请表格。

2.商标注册申请表格。

3.专利申请表格。

4.工业设计注册申请表格。

法律名词及注释:1.版权法:一种法律体系,用于保护作品的权益。

主要包括著作权法、表演权法等。

2.商标法:一种法律体系,用于保护商标的独家使用权。

3.专利法:一种法律体系,用于保护发明者对其发明的独占权。

4.工业设计法:一种法律体系,用于保护产品外观设计的独占权。

5.商业秘密保护法:一种法律体系,用于保护商业秘密的机密性和不正当竞争。

知识产权考试名词解释重点

知识产权考试名词解释重点

1、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2、知识产权的客体,即知识产权制度保护的对象,是指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化等知识形态领域中所创造的精神产品,即知识产品。

3、知识产权法是指调整因确认、保护和行使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的总称。

5、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指在一国国土上,由该国的民族或种族集体创作,经世代相传、不断发展而构成的作品。

如民间剪纸、民间皮影、民歌等。

6、著作权主体,也称著作权人,是指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主体可以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我国著作权的取得方式为自动取得,即当作品创作完成时,作者因进行了创作而自动取得作品的著作权,不再需要履行其他任何手续。

7、原始主体,是指在作品创作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

8、继受主体,也称其他著作权人,是指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国家。

9、著作人身权指作者基于作品创作所享有的与人身相联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

10、著作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自己使用或者授权他人以一定方式使用作品而获取物质利益的权利。

11、著作财产权的性质明显不同于著作人身权,它可以转让、继承或放弃。

12、邻接权,是指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即作品传播者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13、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邻接权包括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广播组织者权、出版者权。

14、所谓表演者是指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演员、演出单位或者其他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人。

如演员、歌唱家、演奏者、舞蹈家、演出公司等。

15、音像制作者,是指将声音、形象或两者的结合首次固定于物质载体上的人。

知识产权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名词解释知识产权名词解释1.知识产权:人们对于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领悟的智力创造成果,经营管理活动中工商业标记和工商业成果享有的法定权利。

2.知识产权法:对人类智力投入成果以及工商业投资成果的确认,利用,保护进行规范的法的总称。

3.知识产权性质:私权无形财产权本质特征:客体的非物质性4.知识产品: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化等精神领悟所创造的产品,具有发明创造,文学艺术创作等各种表现形式。

5.著作权: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的总称。

老师定义: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对作品及相关客体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6.作品: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

7.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在一国国土上,由该国的民族或种族集体创作,经世代相传,不断发展而构成的作品。

8.著作权主体: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9.原始主体:作品创作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

10.继受主体: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著作权的人。

11.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

创作不论是否发表,作者均享有著作权。

12.在实际生活中,报刊上社论,秘书代表单位领导意见所做的发言稿,一般都是算作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

13.雇佣作品:员工在受雇期间和受雇范围内所创作的作品。

14.委托作品:委托人向作者支付约定的创作报酬,由作者按照他人的意志和具体要求而创作的特定作品。

根据委托合同而履行其义务。

履行法律或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15.合作作品:两个人以上共同创作的作品。

必须有共同创作意愿,两人都参加了共同创作劳动。

16.取得方式两种:注册取得和自动取得。

注册取得:以登记注册作为取得住云盘的条件,只有登记注册后方能产生著作权。

自动取得:当作品创作完成后,作者因进行创作自动取得作品著作权,不再需任何手续。

知识产权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法期末名词解释重点知识产权: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创造成果和经营标记、信誉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着作权:是指作者或其他着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的总称。

作品:是指文学、文艺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指在一国国土上,由该国的民族或者种族集体创作,经世代相传、不断发展而构成的作品。

着作权主体:也称着作权人,是指依法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享有着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职务作品:是指员工在受雇期间和受雇范围内所创作的作品。

委托作品:是指委托人向作者支付约定的创作报酬,由作者按照他人的意志和具体要求而创作的特定作品。

合作作品:是指两个人以上共同创作的作品。

演绎作品:是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

汇编作品:是指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

匿名作品:是指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

着作人身权:指的是作者基于作品创作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

发表权:指作者决定是否公之于众,何时、何地以及以何种方式公之于众的权利。

署名权: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修改权:修改或者授权他们修改作品的权利。

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内容完整,使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着作财产权:是指着作权人自己使用或者授权他人以一定方式使用作品而获取物质利益的权利。

复制权:指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译等方式将作品制成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它是着作财产权中最基本的权能。

表演权:是指着作权人公开表演自己创作的作品或者许可他人表演其创作的作品的权利。

广播权:是指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

展览权:是指公开陈列展出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

发行权:以出售或者赠与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知识产权考试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考试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考试名词解释知识产权:是指自然人或法人对自然人通过智力劳动所创造的智力成果,依法确认并享有的权利。

知识产权的基本性质: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可复制性。

知识产权法:是调整人类在智力创造活动中因智力成果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通俗地说,知识产权法是规范知识产权产生、获得、使用和维护的法律。

知识产权法主要包括专利法、商标法、版权(著作权)法等及相关的法规。

专利权(专利):国家依法在一定时期内授予发明创造者或者其权利继受者独占使用其发明创造的权利。

专利权是一种知识产权。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发明专利分为两大类,即产品发明专利和方法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抵触申请:是指在一项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以前由任何单位或个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公告的专利文件中的专利申请,既不是现有技术也没有抵触申请。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商标:是指法律实体或自然人将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法律实体或自然人的商品或服务加以区别的可识别的标记。

集体商标:由不同的企业依共同利益自愿组成的、具有法律实体资格的工商业或行业性组织共同申请注册、各自使用的商标。

商标构成分类:文字商标、图形商标、记号商标、组合商标、立体商标、全息商标、音响商标、气味商标。

立体商标:以占据一定的空间的立体实物,如产品的造型、产品的实体包装物等组成的商标。

商标法:是指调整因商标注册、使用、管理和保护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

1、知识产权:基于智力创造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产生的权利的统称2、作品: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3、发表权:将作品公之于众的权利4、署名权:决定是否署名及如何署名,禁止他人署名5、修改权: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6、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内容的完整,使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7、复制权: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成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8、发行权:以出售或者赠与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以及复制件的权利9、出租权: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10、展览权: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11、表演权: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12、机械表演:将录制下来的现场表演再通过录音机等技术设备向公众播送13、放映权:通过放映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影视作品等的权利14、广播权: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15、信息网络传播权: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16、改编权: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17、翻译权: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18、汇编权:将作品或作品的片断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19、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

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工作,均不视为创作20、法人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21、职务作品:为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而创作的作品22、演绎作品:在原有作品上二次创作(包括改编、翻译、汇编、注释等)23、合作作品:两人以上合作共同创作的作品,必须要有共同创作行为24、汇编作品: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25、孤儿作品:尚在保护期内,作者身份不明,一时找不到作者26、剽窃:将他人的作品当做自己的作品发表、发行27、邻接权:对他人作品的传播而产生的成果的权利28、出版者权: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所享有的权利29、表演者权:表演者对其表演所享有的权利30、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所享有的权利31、录像制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以外的任何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连续相关形象、图像的录制品32、合理使用:无需著作权人(相关权人)许可并不支付报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作品33、法定许可:法定条件下,使用人在不侵害著作权人与相关权利人的前提下,只向作者或相关权利人支付报酬,指出作品的名称、出处、和作者的姓名,无需征得作者或相关权利人同意的一种制度34、强制许可:他人基于正当理由有必要使用作者已经发表的作品时,经申请主管机关批准获得对作品的使用权,但应向作者或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一种法律制度35、专利:国家依法定程序颁发专利证书、赋予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在一定的时期内享有独占实施的专有权利36、专利法:调整发明创造的专利归属、实施与保护所产生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37、发明: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38、实用新型: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提出的适用于的新的技术方案39、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40、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41、抵触申请:前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申请进入公开程序后,则被认为丧失新颖性。

【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

1.知识产权:基于创造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

2.著作权: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的作品所依法产生的权利。

3.作品: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4.出租权: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以及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但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5.展览权:许可或禁止他人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6.邻接权:与著作权邻近的权利,作品传播者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7.合理使用:著作权以外的人在法定情况下,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而无偿使用著作权人已发表的作品,但应当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的名称,并且不得侵害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

8.法定许可: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而使用著作权人已发表的作品,但应当向著作权人支付使用费。

9.专利权:禁止他人为营利目的事实特定技术的财产权利。

10.优先权原则:已经在某成员国正式提出专利或注册商标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又向其他成员国提交申请,则以第一次提出申请之日为申请日。

11.许诺销售:明确表示愿意销售专利产品的意思表示。

12.平行进口:在国内已经销售的专利产品或注册商标商品被转口到他国,他国的权利人将其相同的专利产品或注册商标商品,重新进口到国内的做法。

13.首次销售:当专利权人自己制造或许可他人制造的专利产品上市经过首次销售之后,专利权人对这些特定产品不再享有任何意义上的支配权。

14.先行实施: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开始制造与专利产品相同的产品或者使用与专利技术相通的技术,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准备的,依法可以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该项技术。

15.商标: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或服务的提供者,为标明自己、区别他人,在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标志。

16.商标权: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使用的商标所享有的权利。

17.显著性:标记的含义或所产生的观念,与特定的商品或者服务本身没有直接的相关,具备识别商品或服务的能力。

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

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

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通常包括版权、工业产权、保密与公开权利等。

一、版权版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其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它包括以下方面:1. 文学产权:指文学作品、小说、诗歌、戏剧等的版权。

2. 艺术产权:指艺术作品、绘画、雕塑、摄影等的版权。

3. 科技产权:指科技领域的成果,如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等。

二、工业产权工业产权是指工业、商业、农业等领域中的智力创造成果,主要包括专利权与非专利技术、商标权等。

1. 专利权与非专利技术:指受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等。

非专利技术则指不受专利法保护的技术秘密。

2. 商标权:指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3. 反不正当竞争:指知识产权法中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如假冒商标、虚假宣传等。

三、保密与公开权利1. 技术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技术方案。

技术秘密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可受法律保护。

2. 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信息。

商业秘密需采取保密措施,以确保其机密性。

3. 保密协议:指企业与员工或合作伙伴之间签订的保密协议,以确保商业秘密的安全。

四、知识产权许可与转让1. 知识产权许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通过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知识产权。

被许可人需支付使用费,并保证不侵犯许可人的知识产权。

2. 知识产权转让:指知识产权权利人通过合同将知识产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受让人。

受让人需支付转让费,并承担与该知识产权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五、知识产权管理1. 知识产权战略制定与实施:企业需制定符合自身发展的知识产权战略,包括专利布局、商标保护、技术许可与转让等,并确保其实施效果。

2. 知识产权风险防范与维权:企业需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的知识产权风险。

知识产权知识点总结大全

知识产权知识点总结大全

知识产权知识点总结大全一、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是指在法定期限内,对知识、技术、文化、商号、版权等各种专有权益的称谓。

因此,知识产权即是知识与产权的合称,是以法律的形式对人们的智力成果和精神财富的一种法律权利。

1.1 知识产权的内涵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它们保护的是人们在科学、文化、技术和商业领域的创造,保障知识和信息的合法使用和创新。

1.2 知识产权的作用知识产权的存在,可以激励人们进行创造、创新,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繁荣,保护创意成果,鼓励投资和合作,促进国际贸易和文化交流。

1.3 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商业秘密法等,通过这些法律对创新成果和知识产权进行法律保护。

二、专利权知识点梳理专利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重要形式,是为了保护发明的技术成果而设立的一种独占权利。

专利是对发明者提供的一种临时的独占权,以鼓励和保护他们的创新。

2.1 专利的种类专利根据保护的创新内容可以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按照国际范围的划分可以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利等。

2.2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权主要是对发明内容的专有权利。

一旦获得专利,就可以在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内独占使用、转让或许可。

其他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

2.3 专利权的取得条件专利权取得需要的条件主要是:可保护的对象,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不违反法律法规,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

2.4 专利权的权利期限专利权的期限根据不同的专利种类和国家而有所不同。

通常是在20年左右。

专利侵权是指未取得专利权人的许可,擅自制造、使用、销售专利产品,或者进口、销售专利产品。

专利权可以通过起诉、协商等形式进行保护。

三、商标权知识点梳理商标是商品和服务的标志,用以在其他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上加以区别,并起到标识和宣传的作用。

商标是企业形象的代表,更是企业的无形资产。

知识产权名词解释大全

知识产权名词解释大全

知识产权名词解释大全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大全一、名词解释:1、工业产权:是指工业、商业、农业、和其它产业中具有实用经济意义的一种无形财产权,确切的说,工业产权应称为“产业产权”。

工业产权可分为创造性成果权和识别性标记权。

2、知识产权: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3、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国际上通行的确认、保护和利用着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一种法律制度。

4、文学产权:是关于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和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它将具有原创性的作品及传播这种作品的媒介纳入其保护范围,从而在创造者“思想表达形式”的领域内构造了知识产权保护的独特领域。

5、着作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或者说,是作者及其他着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利的总称。

6、影视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物体上,由一系列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包括电影、电视和录像作品等,亦称视听作品。

7、着作权主体:或称着作权人,是指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着作权的人。

根据我国着作权法的规定,着作权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单位,在一定条件下,国家也可能成为着作权主体。

8、其他着作权人:是指除作者之外,其他依法享有着作权的公民、法人、非法人单位或国家。

9、职务作品: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

职务作品与公民所担任的职务紧紧的连在一起,它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安排其雇员或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任务而创造的成果。

职务作品即非公民个人的作品,也非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委托的作品。

10、原始主体:是指在作品创作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在不存在其他基础性权利的前提下对作品享有着作权的人。

知识产权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名词解释

39、组合商标,是指由文字、图形、颜色等要素相结合构成的商标。

40、假冒注册商标行为,是指在同一种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

41、商标法中的合理使用,也称正当使用,是指他人依照法律规定,不经商标权人许可而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标志的行为。

42、商标法中的权利用尽,是指商标权人或经其同意的人将带有其注册商标的商品投人市场后,商标权人的权利就用尽了,其他人在这些商品上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行为不视为侵权。

43、商标法中的先用权,是指在商标权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前,他人已善意使用与其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且该使用已使该标志获得了一定声誉;在申请人获得商标权后,先用人有继续在其商品上使用该标志的权利。

44,商标法中的在先权利,泛指在特定商标上可能先于商标权产生的民事权利。

45、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46、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显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数额较大的行为。

47、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是指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行为。

48、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是指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行为。

49、未注册商标,是指那些未经商标局核准注册而在市场上使用的商标。

50、冒充注册商标,是指将未经注册的商标当作注册商标使用的欺骗性行为。

51、专利权,是基于发明创造,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专利局依法审查核准后,向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独占权。

52、专利权的客体,即专利保护的对象,是指专利法规定的可以获得专利权的科学技术成果。

53、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54、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55、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作出的富有美感的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独家整理】知识产权名词解释

【独家整理】知识产权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名词解释1.知识产权:是指自然人或法人对自然人通过智力劳动所创造的智力成果,依法确认并享有的权利。

2.版权:又称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

3.版权的邻接权:又称与版权相关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称之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是指作品的传播者对其传播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

4.专利权:国际上所讲的专利,一般指的是发明专利,从广义上理解,也可以包括实用新型。

专利权是指国家依法在一定时期内授予发明者独占试用其发明创造的权利。

5.科学发现权:发现是指人们对自然界真实存在的自然现象、特征或规律等所作的前所未有的阐释。

6.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7.商业标记:是指用于商业活动的特殊符号、记号、文字、图案等,包括商标、商号、原产地名称、货源标记、地理标志等。

8.反不正当竞争:那种在工商事务中,违反诚实惯例、直接侵害竞争对手各种类型知识产权、特别是标识类标注权的竞争行为。

9.经济全球化:是指在世界经济大市场中通过国际分工,不断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使商品、服务、生产要素和信息在国际间流动的规模不断扩大,各国间的经济发展相互依赖、相互关联的程度呈现日益加深的趋势。

10.知识产权法:是调整人类在智力创造活动中因智力成果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1.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即国家依法在一定时期内授予发明创造者或者其权利继受者独占使用其发明创造的权利。

12.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13.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14.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15.新颖性:指发明创造既不是现有技术也没用。

16.现有技术:指申请日以前为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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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名词解释1.知识产权:人们对于科学技术和文学艺术领悟的智力创造成果,经营管理活动中工商业标记和工商业成果享有的法定权利。

2.知识产权法:对人类智力投入成果以及工商业投资成果的确认,利用,保护进行规范的法的总称。

3.知识产权性质:私权无形财产权本质特征:客体的非物质性4.知识产品:人们在科学,技术,文化等精神领悟所创造的产品,具有发明创造,文学艺术创作等各种表现形式。

5.著作权: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的总称。

老师定义: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对作品及相关客体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6.作品: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

7.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在一国国土上,由该国的民族或种族集体创作,经世代相传,不断发展而构成的作品。

8.著作权主体: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9.原始主体:作品创作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

10.继受主体: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著作权的人。

11.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

创作不论是否发表,作者均享有著作权。

12.在实际生活中,报刊上社论,秘书代表单位领导意见所做的发言稿,一般都是算作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

13.雇佣作品:员工在受雇期间和受雇范围内所创作的作品。

14.委托作品:委托人向作者支付约定的创作报酬,由作者按照他人的意志和具体要求而创作的特定作品。

根据委托合同而履行其义务。

履行法律或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15.合作作品:两个人以上共同创作的作品。

必须有共同创作意愿,两人都参加了共同创作劳动。

16.取得方式两种:注册取得和自动取得。

注册取得:以登记注册作为取得住云盘的条件,只有登记注册后方能产生著作权。

自动取得:当作品创作完成后,作者因进行创作自动取得作品著作权,不再需任何手续。

我国采取自动取得制度。

17.2到4是保护期不受限制。

公民作品,其发表权及著作财产权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第50年12月31号。

18.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及著作财产权保护期50年。

19.电影作品及以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及著作财产权为50年。

20.玲接权: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作品传播者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包括表演者权,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广播组织权。

以他人创作为基础而产生。

21.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或者其他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人。

22.音像制作者:将声音,形象或两者的结合首次固定于物质载体上的人。

第二章专利法1.专利:2.权利要求书:(确定专利权范围的法定文件)3.专利说明书(用于公开专利的技术内容)4.发明人:是否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有创造性贡献是界定发明人的实质性标准。

条件(1)必须是直接参加发明创造活动的人(2)必须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有创造性贡献的人。

只能是自然人事实行为不需要行为能力5.申请人:一项发明创造向国际专利行政主管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的人。

专利申请是专利权产生的前提,专利申请一旦被批准,申请人即成为专利权人。

有可能不是发明人:(1)发明人以外的其他人通过合同从发明人那里取得了就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并就该发明创造提出了专利申请。

(2)发明人的继承人通过继承取得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

(3)法律直接将专利申请权赋予发明人以外的其他人。

6.自由发明:发明人完全独立地依靠自己的智力劳动以及设备,资金等外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7.共同发明: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时。

行使共有的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例外:没有约定权利的行使的,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或者以普通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

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的,收取的使用费用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

8.职务发明:自然人为完成本职工作而完成的发明创造。

两者之一:(1)执行本单位的任务(2)利用本单位的条件退休或调离原单位后一年内完成的与原单位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有关的工作发明创造仍属于职务成果,归原单位。

9.委托发明:以合同的方式委托他人完成的发明创造。

10.发明:人类在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中所创造的具有积极性意义并表现为技术形式的新的智力成果。

专利法概念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11.实用新型: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形状和构造的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12.外观设计:关于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13.现有技术:申请日之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14.新颖性: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15.创造性: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16.实用性: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创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17.禁止反悔原则:专利审批或无效程序中,专利权人为确定其专利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通过书面或者修改专利文件的方式,对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做了限制承诺或者部分放弃了保护,并因此获得了专利权,而在专辑侵权诉讼中,法院在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应将放弃的内容不纳入保护。

18.许诺销售:为销售目的而提供,或者为销售而发出要约19.首次销售:权利用尽权利耗尽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

20.先行实施权或者先用权: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已经开始制造与专利产品相同的产品或者使用与专利相同的技术,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准备那么依法可以在原有范围内制造使用该项权利。

21.强制许可:在法定特殊条件下,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他人可在履行完毕法定手续后取得实施专利的许可,但仍应向专利权人缴纳专利实施许可费。

22.政府征用许可权:政府根据国家需要,可以决定满足法定条件的专利技术在指定单位实施。

23.近似商标:两个商标相比,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成,或者文字与图形的整体结构混同近似,容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或者服务来源产生混淆。

24.类似商标:在功能用途原料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某一方面有相同之处或者存在特定联系的商品。

25.驰名商标:为相关公众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尚未注册,但基于其享有的知名度可以对抗他人的注册或使用保护制度。

26.反向假冒: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27.生产者侵权:28.帮助侵权29.相类似混淆.根据法律规定,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下列哪些行为可以申请采取该措施?(06年·卷三·82题·多选)A.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对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B.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于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C.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于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D.继承人对于侵犯其应继承财产的行为【逐项解析】本题是跨法律部门的考查,是司法考试综合化考查趋势的典型代表,要求考生善于总结归纳,将各个法律相关知识点串联起来。

根据《著作权法》第50条规定:“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人民法院处理前款申请,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至第九十六条和第九十九条的规定”,故A项正确。

根据《专利法》第66条第1款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

”故B项正确。

根据《商标法》第57条规定:“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人民法院处理前款申请,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至第九十六条和第九十九条的规定”,故C项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第1款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所以继承人对于侵犯其应继承财产的行为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故D项正确。

命题角度拓展(1)本题考查的是诉前财产保全提起的条件。

对于诉前财产保全还应掌握:①诉前财产保全须由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不能依职权作出。

②申请人需提供担保,否则驳回申请。

③注意法院接受申请后作出裁定和执行的时间。

作出裁定的时间没有“情况紧急”这一限制,必须都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④注意法院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后,申请人的起诉期限及申请人逾期申请的后果。

⑤诉前财产保全由财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⑥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权利人的优先受偿权。

(2)财产保全的比较诉前财产保全诉讼财产保全涉外仲裁提起的时间必须在诉讼开始之前在诉讼进行之中诉前、诉中都可以仲裁中管辖法院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法院上诉案件,二审法院接到报送案件前,由一审法院保全诉前: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中:受理案件的法院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主体只能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由当事人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照职权采取依申请依申请是否要提供担保应当提供担保可以提供担保[注意: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的规定,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对次债务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涉外仲裁必须提供担保法院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时限必须在48小时内做出裁定只有对情况紧急的,才必须在48小时内做出裁定,其他情况则可在48小时之外作出裁定解除①诉前财产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在15日内未起诉的;②被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被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30日内(无特殊延期规定)错误的赔偿申请人赔偿申请人赔偿或国家赔偿关于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外国人在我国进行民事诉讼时,与中国人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体现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B.法院未根据当事人的自认进行事实认定,违背了处分原则C.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与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时,根据处分原则,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D.环保组织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体现了支持起诉原则【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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