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纪委监察局-以规范制约权力为核心 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预防腐败的好“抓手”——北京市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纪实
行 专项 检 查 。
与此 同时 , 单 位把 这项 工 作 一 并 列 入 党政 领 导班 子 各 重要 议 事 日程 , 实 加 强 组 织领 导 , 密部 署 安 排 , 真 贯 切 周 认
研 究 、 结 经 验 、 印信 息 、 作 光 盘 和 五 本 专 辑 、 施 五 总 编 制 实
大项 目化 管 理 等 工作 , 大 推 进 指 导 力 度 。各 单 位 党 政 主 加 要 领 导 也 非 常 重视 和支 持 这 项 工 作 。 比如 , 义 区级 班 子 顺 立 足 岗位 实 际 , 绕 如 何 加 强对 “ 把 手 ” 围 一 的监 督 , 连续 制 定 下 发 了 七 个 配 套 文 件 ; 委教 育 工 委 、 教 委 按 照两 委 市 市
市 委 、 政 府 于 20 市 0 8年 1 2月 1 1日组 织 召 开 了全 市 大 会 .
刘 淇 书 记进 行 动 员 部署 , 金 龙 市长 主持 会议 。2 0 郭 0 9年 l 0 月 1 日, 委 、 政 府 召 开 全 市 经 验 交 流 会 。 淇 书 记 就 9 市 市 刘 进 一 步 深 入 推进 廉 政 风 险 防范 管 理 工 作进 行 再 动 员 、 部 再 署 。2 0 0 9年 年 底 由市领 导 带 队 , 中对 部 分单 位 贯 彻 执行 集 党 风 廉 政建 设 责 任 制 、 进 廉 政 风 险 防 范管 理 工 作 情 况进 推
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
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法规类别】廉政11805【发布部门】中共北京市委员会【发布日期】2014.11.05【实施日期】2014.11.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五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扎实推进首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总体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
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重大决策部署,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是党章赋予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重大政治责任,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全局性、根本性和战略性意义。
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落实好从严治党责任,树立正确政绩观,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重要方面,增强执政意识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各个方面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决策和执行的全过程,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
各级各部门纪委(纪检组)要履行好党章赋予的监督职责,突出主业主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任务,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坚守责任担当,监督执纪问责,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更好地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
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坚持从严要求自己、从严管理干部,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方案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排查实施方案-----森工产品经销公司根据局党委,纪委关于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和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以岗位权力风险防控为核心,以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为重点,以规范各种权力为突破口,全面构建惩防体系建设,推动科学发展,为森工系统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四八四三”发展战略和海林局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制度保证。
二、主要任务1、突出反腐倡廉教育。
加强对场内班子成员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强对不同层面、不同岗位党员干部及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进行纪律法规教育和岗位风险教育。
开展廉政谈心、廉政答题活动。
运用多种形式促进廉政教育的全面发展。
2、加强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建设。
围绕“三重一大”决策重点,针对腐败易发、多发、廉政风险等级高的部位和环节,坚持一项权力建立一项制度的原则,做到权力实行到哪里,制度管到哪里,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设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一要规范行政审批权。
对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单位和部门,要进行权力梳理,找出风险点,优化工作流程,做到审批程序严密,审批环节减少,审批透明度提高,审批责任追究制得到严格执行。
二要规范各个工作环节。
对“三重一大”决策,特别是对木材经销规范各环节的操作流程,避免权力寻租现象的发生。
3、推进管理和监督权力运行体制机制的改革和创新。
一是建立廉政教育长效机制。
把廉政教育作为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是建立廉政风险排查长效机制。
要以界定工作职责为基础,从梳理工作流程入手,按照全员参与的要求,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系统梳理部门、岗位、人员的职责、法定权限和工作流程,全面深入查找可能存在廉政风险发生的部位和环节,做到职权项目清楚、责权流程清晰、权力运行清透。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将预防腐败工作进一步深化、延伸和具体化,是人民法院反腐倡廉新形势的客观要求,是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规划及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举措,也是从根本上爱护和保护法官干警的具体体现。
黄陵法院从____年开始,按照上级法院和纪委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了有益的尝试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受到了上级法院和纪委的肯定。
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有必要作进一步的思考。
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主观方面:1、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法院审理案件的标的额越来越高,涉及案件当事人的权益越来越大。
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获得非法利益,千方百计的拉拢腐蚀办案人员。
法官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往往是案件一进门,双方都托人,公正司法要顶着人情关系网的巨大压力。
2、一些法官自律意识不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较低,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经不起考验,容易出现利用手中权利吃、拿、卡、要等不廉行为。
3、从法官自身素质来看,由于个人政治、业务素质的差异,在具体办理案件过程中,也会出现执法偏差,或出现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4、廉政风险意识不强。
法院干警在履行法定职权的同时承担着各种责任追究的潜在可能性,由于廉政风险的潜在而非实实在在的发生,部分干警认为只要管好自己,履行好职责,廉政风险就与自己不相干。
没有能够准确的认识权利与责任的辨证关系,不能树立正确的廉政风险观念。
(二)工作方面:1、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
部分领导和干警对廉政风险点的认识上存在一些误区,担心查找和公开廉政风险点就是公开工作中的腐败环节,会给本部门的社会形象带来负面影响,对廉政风险点防范工作的效果心存疑虑,存在敷衍应付态度。
客观上影响了推动廉政风险点防范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2、查找不够全面深入。
查找共性、原则性、普遍性的廉政风险点较多,查找个性、针对性、特殊性的风险点较少。
纪检监察在廉政风险防控中的关键措施
纪检监察在廉政风险防控中的关键措施引言纪检监察机关在廉政风险防控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确保廉政风险的最大程度降低,纪检监察机关需要采取一系列关键措施。
本文将探讨这些措施,以帮助机关更好地履行职责。
1. 建立健全的制度框架- 制定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确保其与国家法律法规相一致。
- 设立风险防控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和权限,确保风险防控工作的顺利进行。
- 建立风险防控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共享,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2. 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加强对公职人员的廉政教育和培训,提高廉政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 建立健全举报投诉制度,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公众参与廉政监督。
- 加大对廉政风险的监测和排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线索,迅速采取纠正措施。
- 依法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 提升廉政风险防控能力- 加强对廉政风险的研究和分析,深入了解存在的问题和潜在风险,制定相应的防控策略。
- 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加大巡视力度,发现和纠正问题。
- 强化内部管理,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防止廉政风险的产生和扩大。
- 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共同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形成合力。
4. 加强宣传教育- 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廉政风险防控的重要性,提高公众对廉政风险的认识和预防意识。
- 组织廉政宣讲活动,向公职人员普及廉政知识,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 通过案例分析和警示教育,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教育效果,提醒公职人员警惕风险。
结论纪检监察机关在廉政风险防控中的关键措施包括建立健全的制度框架、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提升廉政风险防控能力和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有效实施这些措施,纪检监察机关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确保廉政风险的最大程度降低,促进廉洁政府建设。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12.11.20•【文号】高检发纪字[2012]9号•【施行日期】2012.11.20•【效力等级】司法政务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检察机关正文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2012年11月20日高检发纪字[2012]9号)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完善具有检察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切实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力度,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中纪发[2011]42号),结合检察机关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推进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1.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的重要措施。
党的十八大强调,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
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就是坚持预防为主、防范在先,分析、研判权力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腐败风险,化解和消除容易诱发腐败的隐患,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发生,实现预防腐败的目标;就是把更多的精力用在预防腐败的环节上,健全防范腐败的制度和措施,有效延伸拓展预防腐败的触角和领域。
2.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加强检察机关党员、干部纯洁性建设的迫切需要。
保持检察机关党员、干部的纯洁性,对于建设一支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有利于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增强检察人员拒腐防变意识和抵御风险能力,有利于促进检察机关党员、干部保持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
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北京市监察局关于实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的暂行办法
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北京市监察局关于实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的暂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北京市监察局•【公布日期】2003.07.23•【字号】•【施行日期】2003.07.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北京市监察局关于实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的暂行办法(2003年7月23日)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市纪委三次全会的精神,规范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谈话制度,是纪律检查机关按照党章要求,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实施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措施。
通过谈话,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第三条谈话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待的原则,采取同志式、平等式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领导干部包括:本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担任局、处级领导职务的党政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局、处级的党政领导干部;国有大型、特大型企业中层以上党政领导人员,国有中型企业党政领导人员,实行公司制的大中型企业中由国有股权代表出任或国有投资主体委派(包括招聘)的党政领导人员、选举产生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党政领导人员。
第五条谈话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分别组织实施,下管一级,逐级负责。
第六条谈话主要分为任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三种类型。
(一)任职廉政谈话。
指纪律检查机关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围绕廉洁从政的基本要求,与新任职的下一级党政领导干部的谈话。
谈话方式可以采取集体谈话,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
与单位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谈话,由上级纪委书记或委托纪委副书记进行,也可由其上级党委、政府、组织部门负责人进行;与单位党政副职领导干部的谈话,可由上级纪委进行,也可以委托其所在单位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进行。
北京市实施《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办法
北京市实施《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全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保证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决策和部署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通知》(中发[2010]19号)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
人民团体、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参照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具有首都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证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第四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五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第六条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为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
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领导班子中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七条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当承担以下领导责任:(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党组)、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常委会议(党组会议)和政府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实际推进制度创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严格执行决策程序,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推进权力运行程序规范化和公开透明;(五)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和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和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案头,一杯清茶,一本笔记,廉政风险的防范管理与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构建,这两个关键词在我脑海中跳跃,交织出一系列想法。
就让我们一起探讨这个实施方案。
一、目标定位我们的首要任务是明确目标。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旨在打造一个廉洁高效的政府形象,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这个目标就像一座灯塔,指引我们前行。
二、现状分析现状是我们出发的起点。
当前,我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比如,部分官员权力过于集中,缺乏有效监督;一些地方腐败现象仍然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这些问题就像一个个警示灯,提醒我们必须加快改革步伐。
三、具体措施1.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制度我们要从源头抓起,制定一套完善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制度。
这包括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
同时,还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
2.加强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是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保障。
我们要构建一套完善的监控体系,包括对权力的分配、行使、监督等环节进行全程监控。
还要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3.提高官员廉洁素质官员的廉洁素质是廉政风险防范的关键。
我们要加强对官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廉洁意识和法治观念。
同时,还要完善官员选拔任用制度,严把选拔关,防止“带病提拔”。
4.强化问责机制问责是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手段。
我们要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廉政风险防范和权力运行监控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
同时,还要加大对腐败行为的惩处力度,形成强烈的震慑作用。
四、实施步骤1.调查研究我们要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进行深入调查研究,了解现状,找出问题,为改革提供依据。
2.制定方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们要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积极探索预防腐败的有效途径,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云南实际,现就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我省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水平,推动加快建设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促进云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目标顺利实现。
2.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全局之中,贯穿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过程;坚持因地制宜,从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出发,区别不同岗位特点,合理确定工作目标、任务要求、方法步骤;坚持改革创新,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勇于实践,积极探索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新思路、新方法。
3.目标任务。
2013年力争在全省党政机关全面推行;2013年至2014年扩大到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2014年底前,初步形成对部门、权力岗位、权力运行环节全面覆盖的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建设工作网络;2015年至2016年,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基本建立,制度配套完善、执行有力,预防腐败成效明显提高。
二、重点加强桥头堡建设廉政风险防控4.紧贴桥头堡建设加强防控。
围绕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推进“两强一堡”建设、实施新一轮“兴边富民”工程、顺利实现“十二五”各项目标任务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以加快桥头堡建设为目标,针对影响改革发展的重点问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热点问题、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廉政风险的防控。
中共北京市纪委、北京市监察局关于严明纪律确保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顺利进行的紧急通知
中共北京市纪委、北京市监察局关于严明纪律确保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顺利进行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监察局•【公布日期】2003.04.23•【字号】京纪发[2003]5号•【施行日期】2003.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北京市纪委、北京市监察局关于严明纪律确保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顺利进行的紧急通知(2003年4月23日京纪发[2003]5号)各区县委、政府、纪委、监察局,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党组(党委)、纪工委(纪检组)、监察处,市纪委、监察局各派驻纪检组、监察处,各人民团体,各局,总公司党委、纪委(纪检组)、监察处,各高等院校党委、纪委、监察处:当前,全市上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决贯彻执行中央采取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措施,正在同非典型肺炎这场疫病灾害作坚决斗争。
为把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严明纪律,加强监督。
切实保证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提出以下纪律要求:一、严格政治纪律,在思想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在这场防治“非典”工作的严峻考验面前;全市广大共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站在斗争前列,把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尽心尽责,恪尽职守;全力以赴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
凡在这场特殊斗争中擅离职守、临危退缩的共产党员,一律开除党籍;国家公务人员的,一律开除公职。
二、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坚决服从统一指挥。
在防治“非典”工作中;必须严格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的工作纪律,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服从统一安排和调度,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对推诿扯皮、不服从指挥而贻误工作的,要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三、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各级领导要按照沉着应对、措施果断,依靠科学、有效防治,加强合作、完善机制的总体要求,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分兵把口,各负其责,加强非典型肺炎的预防、治疗和控制工作。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部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部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12.21•【文号】中纪发[2011]42号•【施行日期】2011.12.21•【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部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中纪发〔2011〕42号)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方面大胆探索,取得了积极进展,积累了有益经验。
实践表明,将风险管理理论和现代质量管理方法引入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规范权力运行、建设法治政府的客观要求,是促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现实需要,是推进预防腐败工作的有力抓手。
为进一步规范和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要求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2.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结合起来,融入业务工作和管理流程之中,实现廉政风险防控与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坚持系统治理,用系统的思维、统筹的观念、科学的方法推进工作,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坚持改革新,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勇于实践,探索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新思路、新办法、新途径;坚持因地制宜,针对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特点,合理确定工作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加强分类指导,实行分类管理,循序渐进,积极稳妥。
关于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意见
关于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xx省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扎实推进以完善惩防体系建设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积极探索预防腐败有效途径,提高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廉政风险防控能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根据《xx省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要求(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以“防范在前、预警在先”为出发点,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原则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贯穿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体现在党的建设各个方面,融入各项业务工作和管理流程之中,规范权力运行,提高行政效能,实现廉政风险防控与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2.以人为本、教育为先。
把以人为本贯穿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全过程,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强化廉洁从政、勤政为民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3.突出重点、强化措施。
围绕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采取规范程序、制约权力等有效措施,把防范措施落实到权力运行之中,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延伸到每个部门、单位和岗位。
4.科学推进、系统防控。
用系统的思维、统筹的观念、科学的方法谋划、部署和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积极学习借鉴省内外有益经验,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大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廉政风险防控的科学化水平。
5.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关于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通知(送审稿)
关于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党委、政府、纪委,地委各部委、地区各委办局、人民团体党组(党委):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中纪发…2011‟42号)文件精神,根据自治区要求,结合2011年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工作实践,现就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是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有效载体。
通过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采取有效防控,建立预防腐败工作的长效机制,丰富了预防腐败工作的措施和方法,拓展了从源头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优化了反腐倡廉工作格局。
廉政风险点排查本身,即是对党员干部的一种很好的提醒和教育,使其认识到自身岗位廉政风险的存在,增强了岗位廉政风险意识,使党员干部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
一年多来的实践证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有利于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深化源头防治腐败工作;有利于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政风险意识,提高识别、防范岗位廉政风险能力;有利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行政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解决了抓行政业务与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两张皮”的问题;有利于强化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促进投资发展环境优化。
各县(市)各单位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地委和地区纪委去年以来印发的相关文件和资料,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断夯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思想基础,掌握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方式方法,坚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作风,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二、进一步梳理业务流程,深入排查廉政风险查准找全廉政风险点是有效防范廉政风险的首要前提,也是实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关键。
各县(市)各单位要在2011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按照“梳理履职用权业务流程——明确岗位职责——找准廉政风险点(重点环节和岗位)和风险表现形式——组织审定、公示风险点排查结果”的程序,采取上下结合、内外结合,自己找、同事帮、领导点、管理服务对象提、集体研究定等形式,紧密结合单位和岗位工作特点,再进行一次认真细致的排查廉政风险点,使其做到准确到位。
系统化推进国企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75作者简介:杨从善(1972— ),男,汉族,河南商丘人。
主要研究方向:纪检监察。
一、企业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要防止“三不”问题开展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其核心内容是对企业经营决策权力的监督管理。
把预防腐败的关口前移,把对权力的监督由陈述性规定向程序性制约拓展,使党员领导干部由被动接受监督向主动要求监督、自觉参与监督转变,有利于规范权力资源、优化权力结构、严格行权流程,最大限度地预防腐败行为,有效遏制不正之风的滋生。
但从基层的情况看,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开展仍然还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和困难。
(1)对廉洁风险“防不住”。
一是与防控点位结合不紧。
部分单位或部门对廉洁风险点没有找准、找实、找细,一般是直接套用集团下发的模板,没有认真分析风险点与部门职能职权的特点,对当前查找到的廉洁风险点没有科学全面的评估。
二是与防控对象结合不紧。
查找个性、针对性、特殊性的风险点较少;结合岗位、职责、职权查找的风险点多,联系个人品行、修养、道德查找的风险点少;查找八小时内履职环节风险点较多,查找八小时外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等方面潜在风险点少;对眼前的廉政和监管风险点分析查找较多,对未来或已经过去但仍然没有消除的风险点查找少。
(2)对廉洁风险“控不严”。
系统思维不够。
在实践中,廉洁风险防控排查是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完成,并提供相关清单模板,这就导致各业务部门直接照抄照搬,没有仔细思考排查部门存在的实际风险问题,使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立起来后难以发挥作用。
缺乏顶层设计。
首先,初步建立的防控体系还停留在部门层面,风险点、风险等级、防控措施等的确定均由部门提出,缺乏公司层面科学系统的评估指导。
其次,与之配套的制度建设还不完善,如信息反馈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考核评估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惩戒制度等等,导致防控体系的执行落实情况无从反馈,也很难起到防范的作用。
第三,重实体性制度建设、轻程序性制度建设。
(3)对廉洁风险“管不久”。
一是不接“地气”。
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中纪发[2011] 42 号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方面大胆探索,取得了积极进展,积累了有益经验。
实践表明,将风险管理理论和现代质量管理方法引入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规范权力运行、建设法治政府的客观要求,是促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现实需要,是推进预防腐败工作的有力抓手。
为进一步规范和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要求1.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构建权贵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2. 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把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结合起来,融入业务工作和管理流程之中,实现廉政风险防控与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坚持系统治理,用系统的思维、统筹的观念、科学的方法推进工作,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坚持改革创新,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勇于实践,探索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新思路、新办法、新途径;坚持因地制宜,针对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特点,合理确定工作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加强分类指导,实行分类管理,循序渐进,积极稳妥。
3. 目标要求。
以腐败易发多发的领域和部位为重点,逐步建立覆盖党的机关、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在充分实践的基础上,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运行顺畅,制度配套完善、执行有力,预防腐败成效明显提高,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方法步骤和主要内容4. 依法规范职权。
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m p l e m e n t a t i o n [ R ] , U K ,2 0 1 3 ,3 4 — 4 9 场机制,需要将政府 与市场相结合,确保 电力长期供应安 I
主 义 民主 政治建设 必然要 求建立完 善、有效 的权 力制约 利 ,才 能 在 此 基 础 上 把 我 国 的政 治 文 明建 设 不 断推 向一
和 监督 机 制 。
个新 的水平 ,进 而确保 顺利实现 我 国全面 建设 小康 社会 近些年来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 ,党风廉
问题 。” “ 反腐 倡廉必 须常抓 不懈 ,拒 腐防变 必须警钟 决惩治党 内的腐败 ,而其 中最 根本和最 关键 的问题 是必 长鸣。 ” 这为新形势下加 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指 明了方向。 须 探索建立 起一种适 应新形 势新任务要 求的对 公共权力
依靠制度来保证对权力 的制约和监督 是反腐 倡廉 的关键 , 特 别是决策 领导权 力进行有 效监督 和制约 的结构合理 、 以制约和 监督权 力为核心 来加强 反腐倡廉 制度建 设,这 配 置科学 、程 序严密 的公共权 力监督体制 和权力制 约方 是党和 国家事业发展进程 中面临的重大历 史性课题 。 当代 中国推进社 会主义 民主政 治建设 的必 然趋势 。我 们
式。只有这 样,才 能切 实加 强对 公共权 力的有 效监督和
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加 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当 代 中 国推进 政治体 制改革和 政治文 明建设 的关键 问题。
以制约 和监 督权力 为核心 加强 反腐倡廉 制度 建设 是 制 约,确保从体制上有效防范和控制权力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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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规范制约权力为核心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北京市纪委监察局近年来,北京市委、市政府按照中央“三个更加注重”的要求,及时总结推广原崇文区的创新实践,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为实现廉洁奥运、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市委、市政府从首都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全局出发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强力推进、纪委组织督促、单位创新驱动、全员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加强领导,强力推进。
市委、市政府把廉政风险防控作为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效预防腐败的重要抓手,市委常委会每年进行专题研究,先后召开全市动员大会、经验交流会、工作情况汇报会等,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市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意见》。
市委书记刘淇多次调研、动员部署、指导督促工作。
市长郭金龙将廉政风险防控作为政府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防体系建设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三位一体的领导体制,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推动廉政风险防控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精心组织,全力督促。
市纪委认真落实市委的部署,运用系统思维,设计提出全市廉政风险防控的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和阶段性目标。
采取以重点带全面,以关键促整体的方法,选取不同行业和部门的重点联系单位进行试点,召开现场会、研讨会、培训会,分类加强指导,逐步推开。
同时加强监督检查,推动风险防控工作步步深入。
特别是把廉政风险防控向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向农村、国企、高校、社区等基层重要岗位延伸。
目前全市200余个局级单位、5000多个处级单位、近40000个基层单位开展了此项工作。
三是结合业务,创新工作。
各单位结合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的业务,针对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外部环境风险等,借鉴和运用现代管理学的基本理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构建了内容不同、方法多样的廉政风险动态防控机制。
四是全员参与,群防群控。
市委市政府领导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全市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着重防控决策风险的同时,切实抓好管辖范围内的风险防控。
通过人人查找风险,人人公开风险,人人制定防控措施,人人参与监督,形成了全体党员群众共同参与风险防控的良好局面。
二、坚持以规范制约权力为核心,不断提高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水平一是实行重点领域专项防控。
针对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密切相关、容易出现廉政风险的重点部门,拥有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以及人、财、物等业务处置权的关键岗位,查找权力运行的“关节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从梳理行政管理事项和业务工作流程等重点环节入手,堵塞行政管理和业务工作中的漏洞。
同时,运用项目化管理的新办法,针对不同权力运行的不同特点,把政府投资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监督管理、工程建设等作为不同类型的项目,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控风险的具体要求。
二是合理压缩自由裁量权。
细化自由裁量标准,对自由裁量幅度进行分档和设限,最大限度铲除滋生腐败和执法不公的土壤。
比如,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覆盖城管日常执法80%以上、举报量居高不下的23种违法处罚作出量化规定,确保执法标准统一。
三是严密规范权力运行流程。
明确了权力运行的依据、程序和监督办法等。
特别是在决策环节,下发了加强风险防控完善区县局级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界定和规范了“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内容和决策程序。
四是推进权力阳光透明运行。
凡是涉及权力运作的关键环节,都要求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示权、示风险。
比如,在全国率先公布“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在城市重大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在规划、用地、拆迁、招标、收费、验收等环节推行“阳光工程”。
此外,我们在西城区开展了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推进决策权运行的全程公开。
三、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着力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一是夯实基础,创新管理机制。
各单位紧扣岗位职责查找风险,注重强化管理,解决体制机制、管理模式、运行架构等方面的问题,实现了行政管理与廉政风险防控的全面融合。
比如,市工商局开展廉政与监管“两个风险”防范工作,探索出完善惩防体系、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整体水平的新途径;市人力社保局针对社保基金管理经办层次多、环节多的特点,将严格管理沿着风险点向社保所拓展,形成了上下衔接、环环相扣的无缝隙管理链条。
二是立足提醒,着力构建预警纠偏机制。
针对可能发生腐败的重要领域、重要岗位以及重要环节,采取及时发布预警警告的办法,引导党员干部防患于未然。
比如,市纪委与市检察院联合建立了预警联防机制,针对典型职务犯罪案件,定期发布预警警报。
同时,我们注意从政风行风评议、廉洁自律工作、群众来信来访、执法监察、巡视检查、经济审计等方面收集风险信息,开展动态性预警,通过组织处理、党内监督、纪律处分等手段,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三是坚持“人防”和“技防”相结合,建立科技控权的机制。
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中,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和信息化技术,提升了风险防控的科技含量。
16区县和一些政府部门建立了行政服务大厅,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将审批事项的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等进行固化,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自动停办,对临近办理时限的及时督办,市地税局、工商局、环保局等单位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嵌入行政许可、行政执法、预算管理等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了廉政风险防控和监督管理平台,对行政权力的运行实时监控,如果发现异常数据,及时预警,实现了科技控权。
四、坚持“自防”和“他防”相结合,将教育、制度、监督融入廉政风险防控的全过程一是更加注重廉政风险教育的针对性。
运用周良洛、聂玉河、郭生贵、毕玉玺等典型案例,进行内部通报,同时制作警示教育片。
在《北京党建》数字电视频道“廉政北京”栏目,播出系列电视短剧《以案说纪》。
针对不同行业和岗位的廉政风险点,采取分层分类施教、因时因事施教等办法,进行精确化的定位教育,提高了教育的针对性。
比如,建立警示教育基地,在一些区县和部分国有企业举办工程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巡展。
针对农村基层干部、国有企业干部等,编辑出版了反腐倡廉系列知识读本,努力使教育入脑入心,转化为党员干部自觉的行动。
二是更加注重制度的科学性。
根据易于滋生腐败的风险点,在各单位“自防”的基础上,我们统一对基层建立防控制度提出硬性规定。
先后下发了高校、农村、国有企业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制度的意见,指导高校、国有企业、农村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机制。
同时,把改革作为推进防控机制建设的根本途径,继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提高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重要干部选拔全面推行票决制。
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问责制度,细化了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在全国率先下发《行政问责办法》,提高了制度的执行力。
三是更加注重监督的有效性。
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优势,在权力运行的各环节,实行有效监督。
比如,在市国土局、朝阳区等探索试点行政监察现代化工程,把廉政风险点设置为监察点,努力实现网上的全程控制和实时监督。
同时,注重总结和借鉴奥运监督经验,构建监督责任体系,与政府主管部门联检联查,派驻监督机构,引入了第三方监督机制,加强了对重大工程、重大事项和关键岗位风险的防控。
此外,建立了严格的考核评估机制。
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纳入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重要内容。
4年来,北京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历经调研发起、试点总结、普遍推开、全面覆盖、深入推进5个阶段,初步成效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有效预防的能力明显增强。
把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理念和做法引入到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和国庆60周年等一系列重大活动筹办和重大项目建设,保证了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宏观调控各项政策措施、重大项目建设的廉洁高效。
全市信访和案件数量呈现下降趋势;二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合力明显增强。
全市基本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廉政风险防控网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有效克服了各单位廉政建设与业务建设“两张皮”的现象,进一步促成了全党全社会共同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良好局面。
三是以廉促勤的效能明显增强。
将廉政风险防控融入到优化管理、整合资源、提升效能的各个环节,促进了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较好实现了廉政风险和业务风险的同步防范。
四是纪检监察的活力明显增强。
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不仅开阔了预防腐败的视野,丰富了工作手段,提供了有效平台,而且提高了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
回顾4年来的历程,我们有以下四点体会:一是领导重视是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前提。
中央纪委、监察部始终关注、关心我市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建设,贺国强、何勇、张惠新、马馼等领导多次调研指导,作出重要批示,使我们坚定了信心,明确了方向。
市委统一领导,保证了工作的力度。
二是规范和制约权力是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关键。
按照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要求,我们把廉政风险防控的要求落实到权力运行机制各个环节,为有效预防腐败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是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保证。
把监督检查贯穿于风险防控全过程,着力建立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三道防线”,完善考核评估机制,确保了工作的实效。
四是改革创新是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动力。
面对首都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形势、新情况,我们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不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创新。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成果仅是初步的,与中央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和不足,特别是个别单位仍然出现了违纪违法问题,暴露出这些单位廉政风险防控还存在薄弱环节。
我们将在巩固前期工作成果,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重点在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有效性上下功夫。
一是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延伸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各个环节。
通过科学分解权力、合理配置权力,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互相协调、又互相制约。
二是建立健全有效防控廉政风险的长效机制。
坚持“人防”+“技防”,探索建立健全内控机制、信息共享机制、风险预警机制、纠偏纠错机制,形成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有效防控机制。
三是坚持将教育、制度、监督贯穿于廉政风险防控全过程。
一方面通过加强教育实现“自防”,另一方面通过制度、监督实现“他防”,努力形成“不想、不能、不敢”腐败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