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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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说明书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说明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9/11/12层电话:************传真:************邮编:200120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案号:01F20225442 致: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的委托,作为其主承销的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项目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在对发行人及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充分核查验证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公正地出具本法律意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及本所律师特别声明如下:一、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06.04
•【文号】证监许可〔2020〕1075号
•【施行日期】2020.06.0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关于核准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1075号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报告》(甘李字〔2016〕1)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1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4,020万股新股。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国证监会
2020年6月4日。

梅安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

梅安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为保证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公司薪酬体系,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长期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考核办法。

第一条考核原则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对考核对象进行评价,使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和工作效率,实现公司价值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二条考核对象(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管理人员。

(二)预留激励对象,即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计划存续期间经董事会批准后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第三条考核程序(一)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负责激励对象考核分数的计算、考核结果的材料汇总,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将对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报告提交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由其做出决议。

第四条考核期间与次数(一)考核期间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解禁前一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在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按照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时间安排,每年度考核一次。

第五条解锁条件同时满足绩效考核要求以及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才能对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锁:(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3、中国证监会认定违法违规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形;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梅安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梅安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一三年六月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2、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管理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和直系近亲属。

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4、本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计5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16,427.60万股的3.04%。

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450万股,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74 %;预留50万股,占本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0%,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30%。

5、本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6.68元。

首次授予价格根据本计划草案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13.36元的50%确定。

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除上述情况外,因其他原因需要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价格或其他条款的,应经公司董事会做出决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黑名单公告(2020年第6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黑名单公告(2020年第6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黑名单公告(2020年第6
号)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业协会
•【公布日期】2020.12.22
•【文号】
•【施行日期】2020.12.22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黑名单公告(2020年第6号)为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及其配售对象的询价与申购行为,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的规定,我会决定对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非注册制)2020年7-8月38个IPO项目网下申购过程中,存在违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规定的126个股票配售对象列入黑名单(详见附件)。

列入黑名单时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次日(工作日)起计算。

因2020年1-6月发生违规情形已被列入黑名单,7-8月又发生违规情形应延长黑名单时长的配售对象,其时限自原公告公布的日期起计算。

附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黑名单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20年12月22日附件: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对象黑名单。

471-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制度

471-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制度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待和推广的行为和管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交流和沟通,改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述的接待和推广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投资者调研、邮寄资料、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电话咨询、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投资者恳谈会和路演、新闻采访等活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的工作。

第三条制定本制度的目的:规范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的行为,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及公平性,提高公司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外界对公司的了解和认知。

第四条接待和推广的基本原则:1、公平、公开、公正原则;2、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原则;3、保密原则;4、高效率、低成本的原则;5、国家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原则。

第五条除非得到明确书面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不得在接待和推广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接待和推广工作负责人第六条公司董事长为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组织开展接待和推广工作,公司证券事务部为负责公司接待和推广具体工作的职能部门。

第七条接待和推广工作负责人负责制订公司接待和推广的工作制度,并负责具体落实和实施。

第三章接待和推广工作的内容及行为规范第八条公司进行接待和推广工作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1、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2、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3、持有上市公司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4、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人员及其关联人;5、其他单位或个人。

公告书之上市公司公告解读25讲

公告书之上市公司公告解读25讲

上市公司公告解读25讲【篇一:我国上市公司公告解读和分析】目录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作用 (1)基本义务 (2)披露信息 (3)内容与格式 (4)披露媒体 (5)公告审查 (5)常见问题 (6)为何上市公司要进行详尽的信息披露? .......6 披露的信息可以在何处查找? ....................7提前公告的信息可靠吗? (7)市场上对上市公司新闻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的信息是否算公司的信息披露? ....................8 上市公司所有的重要动态信息都必须公告吗? ..............................................................9 上市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公司答记者问算不算信息披露? . (10)1我可以就公司公告咨询哪些公司负责人? .. 11 我可以随时查阅公司公告吗? (11)投资者通过哪些渠道可以获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 ............................................... 12 公司信息披露是否可以刊登在任何一家报刊或网站媒体? .. (12)信息披露出现错误怎么办? ..................... 13 哪些信息的披露需作“事前审查”? (13)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或网站主要有哪些? (14)暂停上市的公司也要公告吗? (15)定期报告年度报告 (16)中期报告 (17)季度报告 (17)临时报告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8)2关注要点 ............................................... 18 公告时间 ............................................... 20公告形式 (20)对外(含委托)投资公告 (21)关注要点 ............................................... 21 公告内容 ............................................... 22 注意事项 (22)收购、出售资产公告 (23)公告要求 ............................................... 24 公告内容 ............................................... 26关注要点 (28)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公告 (29)公告要求 ............................................... 29 公告时间 (30)关联交易公告 (30)公告要求 ............................................... 31 关注要点 ............................................... 32 注意事项 ............................................... 33 公告时间 (34)提示公告 (35)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告 (36)【篇二:第二讲上市公司公告阅读】第二讲阅读上市公司公告第一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3个方面): 1 .及时披露所有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2 .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而且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梅安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表第3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梅安森: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表第3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表第3 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上市公司名称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顾问名称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梅安森证券代码300275购买资产类型完整经营性资产√不构成完整经营性资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杨劲松、唐田、陈永、李萍、吕文洁、于同波、林永帅、夏军、母玉平、刘庆、彭登、汪松林、黄绍清、杜尚勇、张贵容、王洪波、王甫、重庆诚瑞通鑫物联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台州交易对方泓石汇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广垦太证现代农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融鼎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国祥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配套融资发行对象:向不超过5 名特定投资者。

交易对方是否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是□否√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是√否□上市公司控制权是否变更是□否√交易完成后是否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是□否√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杨劲松、唐田、陈永、李萍、吕文洁、于同波、林永帅、夏军、母玉平、刘庆、彭登、汪松林、黄绍清、杜尚勇、张贵容、王洪波、王甫、重庆诚瑞通鑫物联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台州泓石汇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广垦太证现代农业股权投方案简介资基金(有限合伙)、融鼎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国祥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等合计持有重庆伟岸87.9016%的股份;同时,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5名符合条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对应的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

序号核查事项核查意见是否备注与说明一、上市公司是否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是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1.1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是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是否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是1.2被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不适用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是否专项核查确认该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是否已经消除或者将通过本次交不适用易予以消除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是否为权属清1.3 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是属转移手续1.4 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是二、交易对方的情况2.1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的名称、企业性质、注册地、主要办公2.1.1 地点、法定代表人、税务登记证号码与实际情况是是否相符2.1.2 交易对方是否无影响其存续的因素是2.1.3 交易对方为自然人的,是否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或者护照是2.1.4 交易对方阐述的历史沿革是否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披露不适用,交易对方历史沿革将在重组报告书中披露2.2 交易对方的控制权结构- -2.2.1 交易对方披露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是否全面、完整、真实是如交易对方成立不足一年或没有开展实际业务,2.2.2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是的情况2.2.3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主要股东及其他管理人的基本情况是2.3 交易对方的实力- -2.3.1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从事的主要业务、行业经验、经营成果及在行业中的地位是2.3.2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主要业务发展状况是2.3.3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财务状况,包括资产负债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等是2.4 交易对方的资信情况- -交易对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的实际控制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内是否未受到过是行政处罚(不包括证券市场以外的处罚)、刑事处2.4.1 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交易对方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内是否未受到是 与证券市场无关的行政处罚2.4.2 交易对方是否未控制其他上市公司是如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的,该上市公司的合规运作情况,是否不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不适用等问题2.4.3 交易对方是否不存在其他不良记录是2.5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 -发行股份后交易对方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超过5%;上市公司董事、总2.5.1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不存在关联关系否经理周和华兼任伟岸测器的董事;上市公司董事叶立胜为交易对方诚瑞通鑫的实际控制人董小正提供担保。

梅安森: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梅安森: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2020-0882020年10月第一节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马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海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方雨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单位:元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单位:股第三节重要事项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单位:人民币元2、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单位:人民币元3、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单位:人民币元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1、曹家滩项目公司于2017年9月16日与陕西陕煤曹家滩矿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曹家滩矿井智能化项目建设平台总承包项目合同》(具体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已中标项目正式签订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5)。

关于深圳市乾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说明书

关于深圳市乾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说明书

关于深圳市乾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贵所于2020年12月19日出具的《关于深圳市乾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0〕010972号)(以下简称“《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已收悉。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乾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乾德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已会同发行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天健”)、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或“中伦”),就需要发行人及各相关中介机构做出书面说明和核查的有关问题逐项落实,并对招股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的修改、补充完善。

现将《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发行人、保荐机构保证回复真实、准确、完整。

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使用的简称与《深圳市乾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的释义相同。

涉及招股说明书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中以楷体加粗方式列示。

在本《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录目录 (3)1. 关于收入及毛利率下滑风险 (4)2.关于研发情况 (26)3.关于净利润变动趋势 (37)4.关于深圳君泽、启东乾朔 (53)1. 关于收入及毛利率下滑风险申报文件及问询回复显示:(1)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同行业水平,净利润呈爆发式增长。

(2)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三选三”卡座产品毛利率分别为29.45%、39.92%、54.89%、46.30%,高于发行人综合毛利率水平。

“三选三”卡座产品工艺较为简单。

300275梅安森2023年三季度财务风险分析详细报告

300275梅安森2023年三季度财务风险分析详细报告

梅安森2023年三季度风险分析详细报告一、负债规模测算1.短期资金需求该企业经营活动的短期资金需求为29,601.97万元,2023年三季度已经取得的短期带息负债为8,694.64万元。

2.长期资金需求该企业权益资金能够满足长期性投资活动的资金需求,并且还有27,799.66万元的权益资金可供经营活动之用。

3.总资金需求该企业的总资金需求为1,802.3万元。

4.短期负债规模根据企业当前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计算,企业有能力偿还的短期贷款规模为12,791.7万元,在持续经营一年之后,如果盈利能力不发生大的变化,企业有能力偿还的短期贷款规模是15,769.71万元,实际已经取得的短期带息负债为8,694.64万元。

5.长期负债规模按照企业当前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发展速度,企业有能力在2年内偿还的贷款总规模为14,280.71万元,企业有能力在3年之内偿还的贷款总规模为15,025.21万元,在5年之内偿还的贷款总规模为16,514.21万元,当前实际的带息负债合计为14,494.64万元。

二、资金链监控1.会不会发生资金链断裂从当前盈利水平和财务状况来看,该企业不存在资金缺口。

该企业偿还全部有息负债大概需要1.95个分析期。

负债率也不高,发生资金链断裂的风险较小。

资金链断裂风险等级为4级。

2.是否存在长期性资金缺口该企业不存在长期性资金缺口,并且长期性融资活动为企业提供33,699.03万元的营运资金。

3.是否存在经营性资金缺口该企业经营活动存在资金缺口,资金缺口为29,007.33万元。

这部分资金缺口已被长期性融资活动所满足。

其中:应收账款增加8,283.95万元,预付款项增加512.88万元,存货减少2,153.44万元,其他流动资产增加541.02万元,共计增加7,184.42万元。

应付账款减少13,919.03万元,预收款项增加7.37万元,应付职工薪酬增加285.03万元,应交税费增加1,021.9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增加305.84万元,其他流动负债增加1,126.59万元,共计减少11,172.3万元。

国内“数字矿山”领域主要企业情况一览

国内“数字矿山”领域主要企业情况一览

国内“数字矿山”领域主要企业情况一览(1)中国煤炭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隶属国资委所辖中央企业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是专门从事煤矿及工业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制造、销售和科技经营服务的国有独资企业。

公司属于行业龙头企业之一,相比其它企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一是产品线全,覆盖了煤矿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同时,在同行业企业中,拥有超过230余项安标证书,数量之多为行业之最;二是煤科院背景,依托煤科总院的行业背景,在煤炭行业积累了广泛的人脉关系;三是技术力量雄厚,重庆研究院建院近50年,投入了几代科研人员,在安全监测、瓦斯治理等技术装备方面,拥有极高的市场美誉度。

公司现有员工2300余人,资产总额超13亿元,2011年实现收入约15亿元。

(2)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常州自动化研究院、天地(常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同样隶属国资委所辖中央企业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专业从事工矿企业安全监测监控、生产过程自动化控制和通信技术的开发、产品的研制及推广经营。

该公司也属于行业龙头企业之一,拥有安标证书150余项,为行业内数量第二。

现有员工700余人,2011年实现净利润约4000万元。

(3)江苏三恒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三恒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是股份制形式的高新技术企业,已有二十余年的历史,是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监控领域的知名企业。

主要生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矿用人员管理系统、工业电视监视系统、矿用电力监测系统、煤矿无线通讯系统、无极绳牵引连续运输车、矿山压力监测系统、煤矿洗煤厂自动控制系统、煤矿用洒水降尘系统等产品。

公司是行业内民营企业的龙头企业之一,拥有安标证书100余项,为行业内数量第三。

现有员工600多人,2011年销售收入突破3亿元。

(4)中国煤炭科工集团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安全装备技术研究分院安全装备技术研究分院是由北京神州鼎天数码有限公司整体转制而来,起步于2002年左右,产品包括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矿用人员定位管理系统、矿用调度通信系统、工业电视系统、矿用救生舱、避难硐室、全矿井综合自动化系统、煤矿企业信息化软件、安全监控联网软件、产运销一体化管理系统、生产调度管理软件、风险预控管理软件、三维数字矿山平台等。

梅安森:重大事项复牌公告

梅安森:重大事项复牌公告

证券代码:300275 证券简称:梅安森公告编号:2013-038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复牌公告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13 年6 月18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3年6月13日开市起停牌。

2013年6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并已与本复牌公告同时披露。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3年6月18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6月18日
1。

爱尔眼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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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场竞争风险 不断扩大的市场规模和国家鼓励性的政策导向,将会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进 入眼科医疗服务行业,加之现有眼科医疗机构的竞争意识和竞争能力也在逐步增 强,这些因素都将使我国眼科医疗服务市场的竞争趋于激烈。虽然本公司经过多 年的快速发展,在品牌形象、人才梯队、医疗技术、网点规模、管理水平等方面 都具备了较强的竞争优势,但若不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继续保持或提升原 有优势,公司未来的发展仍将面临一定的风险。 4、租赁物业的风险 由于公司实行“三级连锁”商业模式,截至目前,除株洲爱尔外,发行人及 其下属连锁医院的经营场所均系租赁取得,这样发行人可以将更多的资金用于购 置先进的诊疗设备和引进优秀的人才,有利于加快网点的布局和提高医疗服务质 量。发行人及其下属连锁医院在承租经营场所时,承租期限较长,除沈阳爱尔外, 租赁期一般都在 8 年以上(含 8 年),截至招股书签署之日,绝大多数连锁医院 的剩余租赁期限也都在 5 年以上,而且部分租赁合同还包含了在同等条件下发行 人具有优先续租权的条款,而沈阳爱尔经营场所的租赁期限虽为 3 年(2008 年 8 月 1 日至 2011 年 8 月 1 日),但其租赁合同赋予了承租人明确的续租权。尽管如 此,若部分医院经营场所租赁到期后不能续租,可能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一 定的风险。
尽管如此,公司及其下属医院仍不可能杜绝所有的医疗事故和差错,仍将面 临一定的医疗风险。
2、民营医疗机构的社会认知风险 我国民营医疗机构群体是在公立医疗机构处于垄断地位的背景下产生和发 展起来的,起步晚、积累少,各民营医疗机构之间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也参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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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
齐。一小部分民营医院诚信度低、缺乏自律,损害了民营医疗机构在社会上的整 体形象。
眼科医疗风险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方面是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 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导 致医疗过失所致;另一方面并非诊疗行为本身存在过失,而是由于其它不可抗、 不可预测原因(如药物过敏)所致,或在诊疗后患者出现目前行业技术条件下难 以避免的并发症,其中以手术后并发症为主。

梅安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

梅安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以下简称“股权激励备忘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核了《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规定的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和解锁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期、授予条件、解锁日期、解锁条件、授予价格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和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五、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可以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优化薪酬与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稳定和吸引人才,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业绩,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供应商版)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供应商版)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187.4
2023-07-19
公告时间 2023-06-30 2023-07-17 2022-10-08 2023-05-05 2023-01-16 2022-12-05 2023-03-06 2022-12-15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13 日 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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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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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限公司坪 山西晋煤集团沁秀煤业有 上煤业瓦斯抽放泵站智能化建设 限公司
1.2 业绩趋势
近 3 月(2023-06~2023-08):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13 日 生成
1 / 22
近 1 年(2022-09~2023-08): 近 3 年(2020-09~2023-08):
1.3 项目规模
1.3.1 规模结构 近 1 年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中标项目规模主要分布于小于 10 万元区间,占总中标数量的 46.1%。500 万以上大额项目 6 个。
高平市科兴能源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云玺科技有限公 司
*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544.0 500.2 495.6 467.0 465.7 439.0
公告时间 2023-05-16 2023-06-30 2022-11-23 2023-07-17 2023-06-05 2023-01-29 2022-10-08 2022-09-27 2023-05-05
责任公司供销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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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景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井 智能无人值守系统建设采购重新 (第二标段)中标结果公示
山西新景矿煤业有限责任 公司

300275梅安森: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00275梅安森: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75 证券简称:梅安森公告编号:2021-041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各项议案时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1、会议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7日(星期五)下午14: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7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福园路2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2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0,774,2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669%。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3,558,5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35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215,6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10%。

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215,6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1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1、审议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0,765,91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3%;反对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梅安森(300275)2015-2019年二季度财务报表数据-原点参数

梅安森(300275)2015-2019年二季度财务报表数据-原点参数

公司基本信息表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HONGQING MAS SCI.&TECH.CO.,LTD. 梅安森 300275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03-05-21 2011-11-02 重庆市九龙坡区二郞创业路105号高科创业园C2区6层 387
公司简介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监测监控预警成 套技术与装备及整体解决方案的研发、设计、生产、检测检验 和营销业务并提供运维服务的中国公司。该公司的主要产品包 括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瓦斯抽采自动控制系统、瓦 斯突出预警系统和数字化矿山综合管理系统等。该公司产品主 要应用于矿山安全监测监控与预警领域。该公司在中国国内市 场销售其产品。
报表期间: 2015-2019
内容
说明 — 原始财报,可登陆原点参数"全球上市企业数据库"查看。 — 文件格式为EXCEL,按表分开存放,详见附表。 — 所有科目为中文 — 所有货币换算为报告期当期汇率
— 本币为公司财报ຫໍສະໝຸດ 始的货币公司名称 公司英文名称 公司简称 股票代码 交易所 成立时间 上市时间 注册地址 员工数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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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安森(300275)2015-2019年二季度财务报表数据-原点参数
目录
公司基本信息 资产负债表-BS(本币) 资产负债表-BS(人民币) 资产负债表-BS(美元) 利润表-IS(本币) 利润表-IS(人民币) 利润表-IS(美元) 现金流量表-CF(本币) 现金流量表-CF(人民币) 现金流量表-CF(美元) 报表货币换算汇率表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详细报表,见EXCEL附表。

矿山六大系统行业解析

矿山六大系统行业解析

一、行业概述系统概述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包括: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矿井压风自救系统、矿井供水施救系统和矿井通信联络系统。

通过指挥调度系统平台,可以实现矿山的井上和井下的语音通讯、人员、设备跟踪定位、井下关键设备(如风机、水泵等)的远程监控、井下关键位置的图像视频监测监控、以及各种环境参数(如CO、NO2等)的监测监控等。

并在此基础上实现统一生产指挥调度。

即:管理和指挥调度人员可以无需下井,根据井下反馈到主控室的实时数据,统一进行生产调度指挥,提高生产效率,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政策支持近几个月来,国务院、国家安全监察总局及国家煤矿安监局针对频繁发生的矿难,接连出台政策加强煤矿、非煤矿安全监控,并以会议、通知等形式三令五申加强贯彻,政策摘要如下:◆2010-5-19全国煤矿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广井下救生舱等避险设施现场会在潞安召开赵铁锤:要深刻认识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重要意义,加快建设完善推进“六大系统”,全面推广井下人员管理定位系统、加快推进建立健全井下紧急避险系统、进一步完善压风自救系统、进一步完善供水施救系统、进一步完善通信联络系统。

◆2010-7-19 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

煤矿、非煤矿山要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装备标准,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并于3年之内完成。

◆2010-8-24 安监总煤监〔2010〕146号《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1.2010年底前,中央企业和国有重点煤矿企业的所有煤矿要完成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2011年底前,其他所有煤矿要完成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2.要积极推广使用井下无线通讯系统、井下广播系统。

发生险情时,要及时通知井下人员撤离。

2010年底前,全国所有煤矿要完成通信联络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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