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实务:餐饮服务购入农产品的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最新知识]农产品的进项税怎么抵扣
农产品的进项税怎么抵扣
农产品的进项税怎么抵扣,会计们日常工作中一定会遇到进项税的各种问题,下面为大家整理了热门内容,一起来看下。
农产品的进项税怎么抵扣?
(一)从一般纳税人处取得专用发票
根据财税[2017]37号文件规定,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直接按票上的进项税额抵扣,不需要计算应抵扣的进项税。
例如:某公司从某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小麦一批,对方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万元,税额1万元,此时,该公司直接按正常取得专票认证抵扣,可抵扣进项税为1万元。
(二)从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专用发票
根据规定,购进农产品,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例如:某公司从某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购进小麦一批,取得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万元,税额0。
3万元,此时,该公司能抵扣的进项税=10×10%=1万元,计入原材料金额=10+0。
3-1=9.3万元。
农产品的进项税怎么抵扣?上文分为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的不同取得专用发票的会计处理,更多相关会计分录内容,敬请关注我们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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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行业购进农产品能否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餐饮行业购进农产品能否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答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26号公告)文件规定,餐饮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可以使用国税机关监制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按照现行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有条件的地区,应积极在餐饮行业推行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有关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允许使用收购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只限于收购农业生产者自产的农产品。
会计经验:收购农产品进项税抵扣分录
收购农产品进项税抵扣分录收购农产品进项税抵扣分录第一种情况1.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提醒: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例】2016年5月,某餐饮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肉鸡加工成香辣鸡丁进行销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专用发票列明的不含税金额为100000元,税率为13%,则纳税人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00000x13%=13000(元)。
会计处理(企业购进农产品时,按买价或收购价扣除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计算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买价或收购价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借:原材料1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000贷:银行存款113000第二种情况2.进口农产品,按照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提醒:(1)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2)申报时需要提供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复印件。
第三种情况3.购进农产品,按照取得的销售农产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免税农产品开具的农产品销售发票,可以按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免税农产品开具的农产品销售发票,可以按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3)纳税人批发零售蔬菜、鲜活肉蛋等免税农产品开具的农产品销售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4)对不享受免税政策的批发、零售纳税人,依照3%征收率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而自行开具或委托税务机关代开的农产品销售发票,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餐饮业“成本法”核定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餐饮业“成本法”核定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会计实务操作 教程】 2016年 7 月 15日,北京市国税局一纸公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 2016 年第 25号)公布了 32家生活服务业、建筑业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采取”成 本法”扣除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26号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餐饮行业推行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 扣除办法”的规定落实到了实处.那么作为生活服务业重中之重的:餐饮 业,若采取”成本法”核定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时,怎么处理相关会计事 项,也需引起注意.本文结合财税〔2012〕38号文及增值税核算相关原理, 做如下说明,供大家参考.许有不足,欢迎指正!谢谢! 相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 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年第 35 号)一、财税(2012)38号文对会计处理的特别要求
2、试点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准确计算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
税进项税额,并从相关科目转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 目.未能准确计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3、试点纳税人应自执行本办法之日起,将期初库存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成品、产成品耗用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二、会计处理的前后比较 1、营改增后,餐饮企业未试点核定扣除前 采购货物(比如大米)时,假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 11300元借:原 材料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00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11300 2、营改增后,餐饮企业试点核定扣除 接上例: (1)采购时: 借:原材料 11300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11300 (2)次月申报核定扣除的进项税额(假设金额 1000元)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00 贷:原材料 1000 小结: 企业试点核定扣除进项税额后,由购进抵扣改为了按照销售成本经计算 得出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因此餐饮企业购进农产品时无需分离进项税, 应将含税金额一律计入原材料成本,待核定进项税额后,再将核定的进项
会计经验:购进农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
购进农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
最近最火的新文件应该就是财税201737号《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啦。
关于这个文件的解读大家想必都看过了,文件内容不多,但信息量很大,特别是关于农产品扣除的。
所以今天咱们先撇开文件,来总结一下购进农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
一般情况
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按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口农产品的,按照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两点和一般的商品一样,没啥特殊点,提示一下,按37号文件的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的税率就由原来的13%调整为了11%。
特殊情况
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取得了税务机关代开的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扣除率13%或者11%计算的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注意这一点非常特殊。
收购农产品,取得或者自行开具了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按照发票上。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抵扣操作实例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抵扣操作实例在农业领域,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核定抵扣是一项重要的税收政策。
对于涉及农产品加工和销售的企业来说,正确理解和操作这一政策,不仅能够合理减轻税负,还能确保税务合规。
接下来,让我们通过一个具体的实例来详细了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抵扣的操作流程。
假设我们有一家名为“美味食品有限公司”的企业,主要从事水果罐头的生产和销售。
该企业在 2023 年 1 月开始采用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抵扣办法。
首先,企业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相关的表格并提交必要的资料,包括企业的生产经营范围、农产品采购情况、生产工艺流程等。
税务机关会对企业的申请进行审核,确认其是否符合核定抵扣的条件。
在审核通过后,税务机关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核定抵扣的方法。
常见的核定抵扣方法有投入产出法、成本法和参照法。
在这个实例中,我们假设美味食品有限公司采用的是投入产出法。
投入产出法的核心是根据企业生产的产品所耗用的农产品数量,来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假设生产 1 吨水果罐头需要耗用 12 吨的水果原料,而每吨水果的平均购买价格为 5000 元。
在 2023 年 3 月,美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了 500 吨水果罐头,那么其耗用的水果数量为 500 × 12 = 600 吨。
接下来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假设当月水果的增值税税率为9%,则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600 × 5000 × 9% = 270000 元。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要准确记录农产品的购进数量、价格和用途等信息,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台账登记。
同时,还需要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正确填写核定抵扣的相关数据。
需要注意的是,采用核定抵扣办法后,企业购进农产品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不能再用于抵扣进项税额。
另外,如果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比如生产工艺改进、产品结构调整等,导致农产品耗用数量发生变化,应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并重新核定抵扣税额。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的核定及备案流程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的核定及备案流程一、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政策概述批发、零售农产品或者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产品、提供餐饮服务、建筑服务,并且以农产品收购发票、销售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在申报前需核定或备案。
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的农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按照注明的金额及增值税额一并计入成本科目;自行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取得的农产品销售发票,按照注明的买价直接计入成本。
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方法(一)试点纳税人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按照以下方法核定:1、生产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豆制品、蜂产品、酿造产品、屠宰及肉类加工产品、和批发、零售农产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兼有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产品(如超市兼营主食厨房),采取投入产出法,参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包括行业公认标准和行业平均耗用值)确定销售单位数量货物耗用外购农产品的数量(以下称农产品单耗数量)。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依据农产品单耗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含税,下同)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率(以下简称“扣除率”)计算。
公式为: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不含采购除农产品以外的半成品生产的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对以单一农产品原料生产多种货物或者多种农产品原料生产多种货物的,在核算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和平均购买单价时,应依据合理的方法归集和分配。
平均购买单价是指购买农产品期末平均买价,不包括买价之外单独支付的运费和入库前的整理费用。
期末平均买价计算公式:期末平均买价=(期初库存农产品数量×期初平均买价+当期购进农产品数量×当期买价)/(期初库存农产品数量+当期购进农产品数量)2、除适用投入产出法之外的企业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或者提供餐饮服务、建筑服务的,采取成本法核定。
财税实务餐饮行业-成本法-核定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制度演变小结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学习财税会计定要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财税实务餐饮行业”成本法”核定扣除农产品进项
税额制度演变小结
2016年7月15日,北京市国税局一纸公告,将北京市32家生活服务业、建筑业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采取”成本法”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予以公布.餐饮企业纳税人也可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2〕38号,以下简称:38号文)的规定,依扣除标准中所适用的农产品耗用率,计算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财税(2016)36
号文的相关规定,由此得到进一步落实.据笔者了解,北京市国税局进项税核定扣除的”步子”迈的还是比较大的.为此,本人根
据国家税务局总局的规定结合北京市的做法,对餐饮行业”成本法”核定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制度做了些梳理,以飨读者.许有
不足,望不吝指出,以便以后进一步完善.谢谢!
一、财税〔2012〕38号文明确了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成本法”核定方法
38号文规定了三种进项税额核定方法:投入产出法、成本法、参照法.其中:”成本法”规定,依据试点纳税人年度会计核算资料,计算确定耗用农产品的外购金额占生产成本的比例(以下称农产品耗用率).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依据当期主营
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以及扣除率计算.公式为: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
农产品耗用率=上年投入生产的农产品外购金额/上年生产成本
并规定,农产品耗用率由试点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定.。
简要总结农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
简要总结农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农产品作为重要的农业资源,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而对于农产品生产和销售过程中产生的进项税,农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成为了农民和相关农业企业关注的重点问题。
本文将对农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进行简要总结。
一、农产品抵扣进项税的基本概念及原则进项税是指企业购买生产资料、劳务和服务过程中支付的增值税,因此在农产品生产中产生的进项税可以通过抵扣方式减免农民或农业企业的税负。
农产品抵扣进项税通常遵循以下原则:1. 抵扣性:农产品企业可以通过购买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设备、服务等产生的进项税进行抵扣,降低企业的纳税负担。
2. 依法依规:农产品抵扣进项税的具体操作、标准和程序需要严格依照国家税务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和法规执行。
3. 实质性依据:农产品企业要通过真实、合法的交易活动来获得进项税发票,只有在符合税收政策和税收管理的前提下,才能获得合法的进项税抵扣权利。
二、农产品抵扣进项税的相关政策为了支持农业发展,中国政府对农产品抵扣进项税采取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农产品进项税率优惠:针对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环节,国家税务部门对其适用的税率进行了优惠。
一般情况下,农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1%,相比其他行业的税率有所减少。
2. 具体农产品类别的税收优惠:针对特定农产品,政府给予了进一步的税收优惠政策。
比如,对于优质粮食、畜禽养殖业、果菜类产品等,可以享受更低的税率,甚至免税。
3. 农产品进项税抵扣政策:农产品企业可以通过购买原材料、设备、服务等消耗性采购所产生的进项税进行抵扣。
这些进项税可以用于抵扣销售环节所产生的销项税,以减轻农产品企业的税负。
三、农产品抵扣进项税的操作流程农产品企业在申请抵扣进项税前,需要进行一系列操作流程,确保符合相关政策和要求。
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农产品企业需要首先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才能享受进项税抵扣政策。
餐饮企业一般纳税人农产品及完税凭证抵扣操作指南
餐饮企业一般纳税人农产品及完税凭证抵扣操作指南一、农产品抵扣(一)如果餐饮企业购买农产品所取得的抵扣凭证全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则可按照农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增值税额进行抵扣。
例子:2016年9月,某餐饮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肉鸡加工成辣子鸡丁进行销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专用发票列明的不含税金额为100000元,税率为13%,则纳税人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00000×13%=13000(元)(二)如果餐饮企业购买农产品所取得的抵扣凭证是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则需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此方法现仅限北京地区。
1、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其中:农产品耗用率=上年投入生产的农产品外购金额÷上年生产成本①农产品外购金额指含税金额,不包括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农产品(包括包装物、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和在购进农产品之外单独支付的运费、入库前的整理费用。
②主营业务成本、生产成本中不包括其未耗用农产品的产品的成本。
③扣除率是指行业的适用税率。
④农产品耗用率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定。
例:2016年9月,某餐饮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业生产者处购入肉鸡,加工成香辣鸡丁进行销售。
该试点纳税人按照成本法核定的农产品耗用率是0.6215,当月的销售成本是200000元,则纳税人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为:200000×0.6215×6%÷(1+6%)=7036(元)二、完税凭证抵扣餐饮企业一般纳税人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以申报抵扣。
餐饮行业农产品成本法抵扣进项税账务处理流程
餐饮行业农产品成本法抵扣进项税账务处理
流程
《餐饮行业农产品成本法抵扣进项税账务处理流程》
在餐饮行业,农产品成本法是指将从农民手中采购的农产品作为生产成本进行抵扣,从而减少企业的进项税额。
而农产品成本法抵扣进项税的账务处理流程,需要根据法律法规和税务政策进行合规操作,确保企业能够合理减少税负,提高经营效益。
首先,餐饮企业在采购农产品时,需要确保所购买的农产品符合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包括农产品名称、产地、税率等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在与农民签订采购合同的同时,需明确农产品的购买价格,并留存好相关购销合同和进项发票。
其次,在企业进行进项税额抵扣时,需要按照税法规定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相关信息,包括认证信息、税务登记号、购买方信息等。
同时,应将农产品的进项税额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进行合理抵扣,确保符合税收政策和规定。
然后,在纳税申报时,餐饮企业需将农产品的成本通过凭证和发票等形式合理地纳入到企业的成本费用中,同时在纳税申报表上如实地反映农产品成本抵扣的金额,确保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最后,在税务部门进行税务检查和审计时,企业应当如实向税务部门提交农产品成本抵扣的相关资料和证明文件,保留好相关的企业会计凭证、发票、合同等会计凭证,并做好相应的档案管理和资料保存工作,以便及时对企业的税务处理情况进行核查和查证。
总之,餐饮行业农产品成本法抵扣进项税的账务处理流程涉及多个方面,需要企业严格依法合规操作,确保农产品成本抵扣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同时合理降低税负,提高企业经营效益。
餐饮服务购入农产品的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餐饮服务购入农产品的进项税额如何抵扣随着人们对健康饮食的重视,消费者对于优质农产品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餐饮服务行业作为提供食品服务的行业,为了满足顾客对农产品的需求,常常需要购入大量的农产品作为食材。
在购入农产品时,餐饮服务商有一个重要的问题需要解决,那就是如何对购入的农产品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根据中国税法的相关规定,餐饮服务商购入农产品属于可抵扣进项的范畴。
下面我将为您详细介绍餐饮服务购入农产品的进项税额如何抵扣的相关内容。
首先,餐饮服务商需要保留购入农产品的发票。
根据税法规定,餐饮服务商作为一般纳税人,必须开具和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购入农产品时,餐饮服务商应要求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购买后及时核对发票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只有购入农产品的发票真实有效,餐饮服务商才能进行后续的进项税额抵扣。
其次,餐饮服务商需要对购入的农产品进行合规登记。
根据税法规定,餐饮服务商需要将购入的农产品进行登记,包括农产品的名称、购买日期、规格、数量等信息,并将登记记录存档备查。
这样,税务部门在进行进项税额核对和抵扣时,可以通过这些记录对购入的农产品进行核实。
接下来,餐饮服务商可以通过纳税申报进行进项税额抵扣。
根据税法规定,餐饮服务商应每月进行纳税申报,申报期为每月的固定日期。
在纳税申报时,餐饮服务商可以在增值税申报表中填报购买农产品的进项税附加表,以便享受相应的进项税额抵扣。
具体的填报要求和抵扣比例,可以参考税务部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通知。
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进项税额抵扣时,餐饮服务商应遵守税法规定的相关条件和限制。
首先,餐饮服务商购入的农产品必须用于经营活动,不能用于非经营性用途。
其次,购入的农产品必须是合规的,即符合国家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标准的要求。
如果发现购入的农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不合规问题,餐饮服务商将无法享受进项税额抵扣。
此外,餐饮服务商还可以通过与农产品生产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来提高进项税额抵扣的效果。
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的7种情况
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的7种情况一、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七种情况1.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进口农产品,按照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3.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4.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5.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6.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2〕38号)等文件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不再凭扣税凭证直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而是根据购进农产品所生产的商品或服务的销售情况,按照一定扣除标准,核定出当期农产品可抵扣的进项税额;7.加计扣除。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
二、政策依据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9号)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5号)三、实务问题1.2017年7月1日后,凭票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时,扣税种类有哪些?答: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农产品收购发票。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抵扣操作实例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抵扣操作实例本文档涉及附件:无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1.增值税:增值税是指在生产和流通环节中按照货物和劳务的
增值额度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进项税额:企业购进货物和劳务支付的增值税额称为进项税额。
3.抵扣:指企业凭借购进货物和劳务支付的增值税额,在销售
货物和劳务过程中与销项税额相抵扣的行为。
4.核定抵扣:根据国家税务部门的规定,对农产品增值税进项
税额进行核定,并进行抵扣操作。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抵扣操作实例
一、申报流程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在申报系统中选择增值税申报项目。
2.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农产品经销企业”身份进行申报。
3.在进项税额栏目中,填写相应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包
括购进农产品时支付的增值税额。
二、核定抵扣方式
1.核定比例:根据最新的税务规定,农产品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核定抵扣比例为80%。
2.核定计算:将购进农产品时支付的增值税额乘以80%计算得
出核定抵扣的金额。
三、核定抵扣操作实例
假设某农产品经销企业购进农产品并支付的增值税额为10000元,按照80%的抵扣比例进行核定抵扣操作。
核定抵扣金额 = 10000元 80% = 8000元
四、申报抵扣
1.在申报系统中,填写核定抵扣金额8000元。
2.根据申报系统的提示,按照流程完成申报抵扣的相关操作。
五、注意事项
1.核定抵扣比例根据国家税务部门的规定可能会有所调整,请
注意关注最新的政策法规。
2.报送的相关凭证和账务记录需妥善保存,以备税务部门核查。
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如何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农副产品的进项税额抵扣问题,按照采购渠道的不同以及供应商的身份不同,导致购进的原辅材料进项税额抵扣可分为几种情况。
1.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企业可以按规定进行抵扣,即可以按照票面注明的税额抵扣。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企业购进进口原辅材料的,可以按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税额进行抵扣。
3.向农业生产者购进的自产农产品,可以凭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或自产农副产品销售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企业经常向农业生产者个人购进自产农产品的,可以向主管税务局申请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在购进时自行据实开具;或者,可以由农业生产者去税务局申请代开免税销售发票。
无论是企业自开的农副产品收购发票,还是税务局代开的免税农产品销售发票,均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销售自产的农产品时,可以开具免税的农副产品销售发票。
因此,购进企业向这类农业生产的组织和企业采购农产品,应积极索取合规的发票,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凭据。
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或自产自销农副产品销售发票,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票面金额×9%,用于生产13%税率深加工产品按照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4.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分两种情况:(1)生产农业初级产品(税率9%):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比如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金额1000.00元,税额30.00元。
该张发票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000.00×9%=90.00元,而不是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30.00元。
(2)深加工产品(税率13%):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5.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1)流通环节开具免税农产品销售发票目前可以开具农产品免税发票的情形有六种:一是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三是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四是制种企业在定点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五是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六是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
竹木餐饮行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政策执行要点
竹木加工、餐饮服务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政策执行要点一、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财务处理试点纳税人自执行核定扣除办法之日起,购进农产品计算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应按规定取得(或开具)合法有效凭证,按合法有效凭证(即收购发票或免税农产品发票)的买价计入原材料。
(一)原材料构成货物实体1.进项税额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农产品耗用率=当期投入生产的农产品外购金额÷(直接材料+燃料动力+直接人工+制造费用)×100%a、竹木加工业:主营业务成本=销售产品生产成本=直接材料+燃料动力+直接人工+制造费用b、餐饮业:主营业务成本=生产成本=提供餐饮服务的成本,包括租金、水及能源(水、电、燃气、其他能源)、原材料(农产品、其他原材料)。
注:①今年计算口径已改变,改与财务口径一致,按全口径计算。
②构成货物实体的,扣除率为试点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的适用税率。
2.农产品耗用率农产品耗用率=上年投入生产的农产品外购金额÷上年生产成本(生产成本取值范围同上)采用成本法计算农产品耗用率时,农产品外购金额不包括委托加工产品支付的委托加工费用。
适用不同扣除标准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扣除标准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同行业、不同扣除率的分开申请审定3.原材料构成货物实体的会计分录采用成本法的业务,销售收入实现后产成品结转到主营业务成本,依据主营业务成本数据等计算当月核定扣除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该产品“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1)原材料采购入库时借:原材料(农产品无应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2)原材料生产领用时借:生产成本贷:原材料(一般不长于1个月归集记录一次)(3)商品生产入库时借:库存商品贷:生产成本(4)商品销售时借:主营业务收入贷: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借: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贷:主营业务成本(二)原材料不构成货物实体的进项税额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包括包装物、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以下方法核定扣除: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耗用农产品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1.2019年3月31日前: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包装物、燃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扣除率为10%,产品适用税率为16%的,加计扣除2%。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抵扣操作实例范文精简版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抵扣操作实例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抵扣操作实例1. 背景介绍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抵扣是指农业生产者购买农产品生产资料或接受农业生产服务而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抵扣农业生产销售的增值税税额的操作。
这一政策旨在减轻农业生产者的税收负担,鼓励农民从事农产品生产,促进农业发展。
2. 操作实例2.1 确定抵扣比例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抵扣操作的第一步是确定抵扣比例。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不同地区的抵扣比例可能有所不同,一般在13%至17%之间。
具体的抵扣比例可以通过查询相关政策文件或咨询税务机关来确认。
2.2 准备材料进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抵扣操作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农产品进项发票:包括购买农产品生产资料、接受农业生产服务等相关费用的发票。
需要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 农产品销售发票:包括农产品销售收入的发票,用于核定抵扣的计算。
2.3 进项税额核定抵扣计算按照确定的抵扣比例,进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抵扣的计算。
计算公式为:核定抵扣金额 = 农产品进项发票金额×抵扣比例其中,农产品进项发票金额为农产品购买或接受农业生产服务的发票金额。
2.4 抵扣操作申报将计算得到的核定抵扣金额填写在适当的税务申报表格中,如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还需提供相应的购销发票原件和其他相关材料,如购销合同、农产品交易清单等。
这些申报材料需要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整理和归档。
2.5 税务审核和批复税务机关会对核定抵扣申报进行审核,核实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审核通过后,税务机关将向农业生产者发出核定抵扣批复。
农业生产者可以凭此批复进行农产品增值税的抵扣操作。
2.6 抵扣操作纳税申报在按照核定抵扣批复进行抵扣操作后,农业生产者需要在每期的税务申报中填写相应的纳税申报表格,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的购销发票和其他申报材料。
纳税申报表格和申报材料要按时、准确地提交给税务机关,以确保税务处理和抵扣操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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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购入农产品的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问:提供餐饮服务购入农产品的进项税额如何进行抵扣?
答:餐饮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以下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1)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应向对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或按照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可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按照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3)向农业生产者个人购进自产农产品,餐饮企业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系统在发票左上角自动打印“收购”字样),并按照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其中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初级农产品,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上“税额栏”有数据的,可以按照农产品买价和13%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税额栏”数据为“免税”或“*”的,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