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光伏电站事故调查规程
120704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试行)
新疆新特光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1 目的为了规范新疆新特光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伏公司)及其所属电站安全事故管理和调查程序,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电站安全信息,总结事故教训,研究事故规律,查找和分析不符合项,有针对性地采取纠正措施,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做好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维护企业的利益,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制度。
2 事故的分类和等级及适用范围2.1火灾事故:指因失火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火灾事故分为:重大火灾事故、特大火灾事故。
2.1.1重大火灾事故:一次死亡2人以上(含2人);重伤10人以上(含10人);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
2.1.2特大火灾事故:一次死亡5人以上(含5人);重伤20人以上(含20人);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2.2 因工伤亡事故: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等事故。
因工伤亡事故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重大伤亡事故、特大伤亡事故。
2.2.1 轻伤事故:受伤者损失一个工作日以内的伤害事故。
2.2.2重伤事故:按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执行。
2.2.3 死亡事故:一次死亡1人以上(含1人)的事故。
2.2.4重大伤亡事故:一次死亡、重伤5人以上(含5人)的事故。
2.2.5 特大伤亡事故:一次死亡、重伤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
2.3交通事故:指造成车辆损坏、人身伤亡或货物损失的事故。
交通事故分为:重大交通事故、特大交通事故。
2.3.1重大交通事故:一次造成死亡1-2人;重伤3-10人;财产损失3-6万元。
2.3.2特大交通事故: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含3人);重伤11人以上(含11人);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含8人);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含5人);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含6万元)的事故。
2.4 设备事故:生产装置、动力设备、电气、管道等发生故障、损坏造成经济损失或停产的事故。
光伏电站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光伏电站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一、事故概述2022年4月20日下午14:30,位于河北省的一座光伏电站发生火灾事故。
事故发生时,电站正常运行,没有异常情况。
当地消防部门接报后迅速赶往现场,经过近5个小时的紧急救援,火势得到控制。
但由于火灾造成的破坏严重,电站的部分光伏板和逆变器被严重烧毁,造成了损失。
经初步调查,火灾起因是光伏板组件发生故障引发的。
二、调查过程1、现场勘查我们调查组迅速赶到现场,对事故发生地点进行了详细的勘查。
经过现场勘查,我们发现火灾发生的位置在电站光伏板和逆变器的集中区域,而且火势蔓延迅速,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我们对烧毁的光伏板和逆变器进行了现场检测,并采集了样本进行进一步的化验。
2、询问相关人员我们对电站管理人员、维护人员和相关值班人员进行了询问,了解事故发生前的运行情况和可能的异常现象。
其中,一位维护人员提到在事发前几天,发现了一些光伏板组件出现了不正常的现象,但当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3、数据分析我们对电站的运行数据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发现在事发前一周,该光伏电站的发电量出现了波动,并且在火灾发生前一天出现了异常的波动。
这些数据为我们分析事故原因提供了重要的线索。
4、化验结果经过对火灾现场采集的样本进行化验,我们发现了一些异常的现象。
其中,烧毁的光伏板组件的外观发生了变化,而且在化验中检测出了一些有害气体的残留物。
这些化验结果为我们确定火灾原因提供了重要的证据。
三、事故原因分析通过以上调查工作,我们认为该光伏电站火灾事故的起因主要是光伏板组件的故障引发的。
具体分析如下:1、光伏板组件出现故障根据现场检测和化验结果,我们发现火灾发生地点的光伏板组件出现了故障。
在事发前一周,该光伏电站的发电量出现了波动,并且在火灾发生前一天出现了异常的波动。
而且在化验中检测出了一些有害气体的残留物,这些都表明光伏板组件出现了故障。
2、管理人员未及时发现和处理根据调查,维护人员在事发前几天发现了一些光伏板组件出现了不正常的现象,但当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17光伏电站事故调查规程完整
阜康市新风新能源光伏电站事故调查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中华人民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4号令《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的要求及集团公司的《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规公司电力生产事故管理和调查行为,总结经验教训,研究事故规律,有效防事故,结合阜康市新风新能源(以下简称“光伏电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及光伏电站。
第三条通过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和统计,总结经验教训,研究事故规律,开展反事故斗争,促进电力生产全过程安全管理,并通过反馈事故信息,为提高规划、设计、施工安装、调试、运行和检修水平以及设备制造质量的可靠性提高依据。
第四条发生事故应立即进行调查分析。
调查分析事故必须实事,尊重科学,严肃认真。
要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罚不放过。
(以下简称“四不放过”)。
第五条事故统计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
事故统计分析应当与可靠性分析相结合,全面评价安全水平。
第六条光伏电站应负责贯彻执行本规程,并积极支持各级安全监察(以下简称“安监”)部门和安监人员监督本规程的实施,不得擅自修改和违反。
有关部门应按本规程的规定,各自做好相应的工作。
各级安监人员应认真做好生产全过程的安全监督和监察,并有权利、有责任直接向上级部门反映本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和问题。
第七条发供电生产中发生的事故,凡涉及电力规划、设计、制造、施工安装、调试和集中检修等有关公司和个人,均应通过事故调查和原因分析,分清其事故责任。
第八条本规程所称员工是指由公司支付工资的各种形式的用工,包括合同制员工、临时用工、雇用、借用的人员,以及代培工和实习生等。
第九条本规程所称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系指发电、电力建设及围绕发电和电力建设的工作。
第十条本规程所称与电力生产有关工作过程是指发电、输变电、供电、电力调度、电力检修、电力试验、电力建设等生产性工作,如电力设备(设施)的运行、检修维护、施工安装、试验、生产性管理工作以及电力设备的更新改造、检修和试验等工作。
光伏电站事故调查报告
光伏电站事故调查报告
XX光伏电站接地变开关,集电Ⅱ开关跳闸事故
调查报告
分发(Distribution):华东区域、运维中⼼各区域
报告摘要
2017年XX⽉XX⽇XX时XX分#2进线PSL641UC 过流Ⅱ段动作,消弧线圈装置报稳定接地故障同时选线装置选择接地⽀路集电Ⅱ线,320开关跳闸,接地变动作跳闸,站⽤电源⾃动切换为市电。
运维⼈员⽴即对现场设备进⾏检查并汇报调度及领导。
当时为雷⾬天⽓,初步判断为雷电导致保护动作。
XX时XX分对接地变361开关和集电Ⅱ线320开关进⾏试送电。
XX时XX分接地变361开关合闸成功;集电Ⅱ线320开关再次跳闸,判断集电Ⅱ线320线路为永久接地故障。
本报告对事故的根本原因进⾏分析并制定预防措施。
⽬录
1.事件基本信息 (4)
2.事件描述 (4)
3.事件后果 (4)
3.1直接后果及损失 (4)
3.2潜在后果及风险 (4)
4.分析过程 (4)
4.1背景信息 (5)
4.2主要的失效/故障点确定 (5)
4.3原因分析 (5)
4.4重要原因分析 (6)
4.5分析结论 (6)
4.6原因因素图 (7)
5.纠正⾏动 (8)
6.经验教训 (10)
7.事故定性及处罚建议 (10)
8.需说明的其它问题 (10)
9.参考资料及附件 (11)。
光伏电站事故调查规程
光伏电站事故调查规程————————————————————————————————作者:————————————————————————————————日期:阜康市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电站事故调查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4号令《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的要求及集团公司的《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规范公司电力生产事故管理和调查行为,总结经验教训,研究事故规律,有效防范事故,结合阜康市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伏电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及光伏电站。
第三条通过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和统计,总结经验教训,研究事故规律,开展反事故斗争,促进电力生产全过程安全管理,并通过反馈事故信息,为提高规划、设计、施工安装、调试、运行和检修水平以及设备制造质量的可靠性提高依据。
第四条发生事故应立即进行调查分析。
调查分析事故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严肃认真。
要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罚不放过。
(以下简称“四不放过”)。
第五条事故统计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
事故统计分析应当与可靠性分析相结合,全面评价安全水平。
第六条光伏电站应负责贯彻执行本规程,并积极支持各级安全监察(以下简称“安监”)部门和安监人员监督本规程的实施,不得擅自修改和违反。
有关部门应按本规程的规定,各自做好相应的工作。
各级安监人员应认真做好生产全过程的安全监督和监察,并有权利、有责任直接向上级部门反映本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和问题。
第七条发供电生产中发生的事故,凡涉及电力规划、设计、制造、施工安装、调试和集中检修等有关公司和个人,均应通过事故调查和原因分析,分清其事故责任。
第八条本规程所称员工是指由公司支付工资的各种形式的用工,包括合同制员工、临时用工、雇用、借用的人员,以及代培工和实习生等。
光伏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光伏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目录一、事故概况1.1 事故发生时间1.2 事故地点1.3 事故原因二、事故调查过程2.1 前期调查2.2 现场勘查2.3 证据收集2.4 相关人员询问三、事故原因分析3.1 设备故障3.2 人为因素3.3 环境因素四、事故影响及救援措施4.1 事故影响4.2 救援措施五、防范措施建议5.1 设备安全5.2 人员培训5.3 规范管理六、结论一、事故概况1.1 事故发生时间本次光伏火灾事故发生于2021年5月15日下午3点,地点位于某光伏电站。
1.2 事故地点事故地点为某光伏电站,该电站位于当地工业园区内。
1.3 事故原因经初步调查,该起光伏火灾事故起因是由于光伏电池组件发生短路引发火灾,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环境污染。
二、事故调查过程2.1 前期调查对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了专业人员及时赶往现场进行调查,同时排除人员伤亡和救援工作。
2.2 现场勘查现场勘查后发现,火灾事故起源于电池组件的摆放位置,经检查发现电池组件存在损毁情况。
2.3 证据收集针对现场收集了大量火灾现场的照片、视频、物证及现场勘查记录等多种证据。
2.4 相关人员询问调查专员对电站管理人员、监控室值班人员进行了询问,了解了有关光伏发电运行情况。
三、事故原因分析3.1 设备故障经过初步断定,本次光伏火灾事故起因为电池组件短路引发火灾。
在调查中发现,该电池组件近期存在过载使用情况,导致设备损坏,进而引发火灾。
3.2 人为因素在事故发生前,电站管理人员未能及时发现电池组件的过载使用情况,也未能及时进行保养与维护,造成了设备故障。
3.3 环境因素火灾发生当日属于高温多风的天气,极大地影响了火灾的蔓延速度和救援效果。
同时,电池组件的摆放位置也存在一定的环境因素影响。
四、事故影响及救援措施4.1 事故影响由于火灾持续了较长时间所致,电站内的多个光伏电池组件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害。
由于火灾过程中所产生的大量毒烟,也对周围环境和居民造成了一定干扰。
光伏电站事故调查制度、事故、障碍、未遂、异常判定标准
事故调查制度、事故、障碍、未遂、异常判定标准1、范围1.1 本实施细则规定了光伏100MW光伏电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职责、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等要求。
1.2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光伏100MW光伏电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
2、术语2.1 事故隐患分级2.1.1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2.1.2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工作内容、要求与程序3.1 工作方式3.1.1 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1.2 定期检查:分为春季安全大检查、秋(冬)季安全大检查和节前(春节、国庆)安全大检查。
定期检查时间安排:春季安全大检查:3月至4月。
秋(冬)季安全大检查:10月11月。
节前安全大检查:春节前、国庆节前。
3.1.3 专项检查:根据上级要求、行业特点和当前安全生产具体情况,新能源发电部及时组织开展防汛、消防、交通安全以及其它各类专项安全检查。
3.1.4 日常检查:组织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包括设备的巡回检查方式。
3.2 检查内容按照新能源发电部及上级规定的检查内容和要求定期开展。
3.3 治理与防控3.3.1 事故隐患的治理应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和查处违章行为,积极消除事故的初期隐患,有效预防事故隐患危害升级。
3.3.2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光伏电站制定整改计划(整改计划表见附件1),并立即开展整改工作。
整改计划表按月,以电子版形式报安全生产室。
3.3.3 对于整改难度和危害较大的事故隐患及重大设备缺陷应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优先安排整改工程项目计划,做到隐患治理“五落实”。
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光伏电站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光伏电站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事故分类和分级、报告、调查、处理、汇报、上报及统计等事项。
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
二、引用标准和政策规定1、国务院34号令《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2、国务院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3、建设部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4、国家和建设部、上海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相关规定。
5、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三、事故报告与现场处置1、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项目安全人员或相应工地项目负责人,各项目安全人员或项目负责人应在8h内向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
(2)项目部应在事故发生的当天,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上报分公司质量安全管理部。
(3)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在2h 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形式报公司安全部门和主管经理。
公司安全部门在事故发生后24h内,以上述同样方式、报告内容,上报市(区)安全监督局、市(区)安监站、派出所。
外埠项目部发生上报公司级事故后,在向公司报告的同时,应报告当地主管部门。
(4)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恶性事件时,事故发生项目部安全部门应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报告。
四、事故现场处置1、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
3、保护好事故现场五、事故调查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提供一切便利。
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光伏电站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光伏电站触电事故应急预案一、事故概述光伏电站触电事故是指在光伏电站内发生电气触电事故,造成人员伤害或设备损坏的事件。
此类事故通常由于操作不当、设备故障等原因而导致。
二、事故应急预案1. 原则光伏电站触电事故应急预案的基本原则是确保人员安全、保护设备、快速有效地处置,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2. 应急响应流程(1) 发现事故,立即停止工作,确保现场安全。
(2) 拨打现场紧急救援电话,联系相关部门并报告事故情况。
(3) 在等待救援车辆到达的过程中,如果确实需要进行救援,应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受伤者接触电流的时间。
(4) 救援车辆到达现场后,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快速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置,并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抢救。
(5) 确认事故原因,调查事故责任人,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3. 应急准备工作(1) 确认光伏电站内通信方式,保证在紧急情况下与外界的联系畅通。
(2) 组织人员进行应急演练,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 确保现场灭火器、急救用品等设备齐备,保证现场应急处置能够快速有效地进行。
(4) 开展安全培训活动,增强安全意识与能力。
三、事故后处理(1) 对电站进行全面检查,进行相关设备检修检验,确保设备安全。
(2) 重视事故处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尽快进行改进,做好相关管理工作,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同时,对受害者进行相应的赔偿。
四、结论光伏电站触电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是减少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
同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和检查,提升员工应急能力,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地进行处置,减少损害。
光伏电站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总则为保障光伏电站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及时有效地处理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成立光伏电站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和调度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2.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小组:(1)现场指挥小组:负责现场事故处理、人员疏散、设备保护等工作。
(2)医疗救护小组:负责伤员救治、现场医疗救护等工作。
(3)通讯联络小组:负责事故信息收集、上报和发布等工作。
(4)后勤保障小组:负责事故现场物资保障、人员调配等工作。
三、事故应急处理程序1.事故报告(1)发现事故或险情,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2.现场处理(1)现场指挥小组负责现场事故处理,包括:①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②切断事故源,防止事故扩大;③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防止二次事故发生;④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查明事故原因。
(2)医疗救护小组负责伤员救治,包括:①对伤员进行现场急救;②将伤员迅速送往医院救治。
3.信息发布(1)通讯联络小组负责事故信息收集、上报和发布。
(2)事故信息发布内容:①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②事故影响范围及损失情况;③事故应急处理进展情况;④事故原因调查结果。
4.事故善后处理(1)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2)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3)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修复,恢复正常生产。
四、预防措施1.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3.完善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4.加强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5.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事故信息及时上报。
五、附则1.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预案由光伏电站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3.本预案如有未尽事宜,由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太阳能光伏电站事故处理方案
太阳能光伏电站事故处理方案一事故处理的原则1事故处理要坚持保人身、保设备、保电网的原则。
2应迅速限制事故的发展,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威胁,并尽快恢复对已停电用户的供电。
3事故处理必须按照调度指令进行;4有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事故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1)及时检查并记录保护及自动装置的动作信号。
(2)迅速对故障范围内的一、二次设备进行外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调度汇报。
(3)根据调度指令采取措施,限制事故的发展,恢复对无故障部分的供电。
(4)隔离故障设备,排除故障,尽快恢复供电。
(5)将事故处理的全过程做好记录,并详细向调度汇报保护及自动装置的动作情况,电压及负荷变化情况,设备异常情况,运行方式、天气情况等。
二变压器的事故及异常处理1、运行中的变压器发生下列现象之一者,可不经调度批准,立即停止运行,若有备用变压器,应先将备用变压器投入:(1)变压器声音异常,有爆裂声。
(2)在正常负荷和冷却条件下,变压器温度异常并不断上升。
(3)套管严重破损和有放电现象。
2、变压器温度升高超过许可限度时,值班人员需进行下列工作:(1)检查负荷是否有突然增加。
(2)核对温度表指示是否正常。
(3)检查变压器冷却装置是否正常。
(4)检查完毕后,应立即汇报上级领导。
3、变压器过流保护动作的处理:(1)过流保护动作使变压器开关跳闸后,严禁强送。
(2)检查母线、开关及引线有无短路。
(3)检查变压器高、低压侧引线有无短路,(4)检查绝缘套管有无异常。
(5)检查线路保护动作情况和开关跳闸情况。
三高压断路器的事故处理1、断路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立即停电处理,并采取相应的防跳措施(1)套管有严重破损和放电现象。
(2)真空断路器突然出现真空损坏的现象。
2、注意事项(1)断路器动作跳闸后,应立即对断路器及本站设备进行外部检查,检查断路器本身有无故障。
(2)对故障跳闸线路强送后,无论成功与否,均应对断路器外观进行仔细检查。
光伏电站事故处理责任制度
光伏电站事故处理责任制度正确快速的处理光伏电站发生的事故,是保证光伏电站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为了提高值班人员在设备事故情况下的应急处理能力,不断提高人员业务素质,使事故处理正确有序,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处理总则1、应尽快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事故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威胁。
2、发生事故后,应首先应保证或恢复厂用电。
3、在不影响人身、设备和系统安全的情况下,事故处理人员及时改变运行方式,尽可能使设备恢复运行。
4、事故处理时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在值班长的统一指挥下,各值班人员各行其责,积极按照现场规程规定的原则进行事故处理,互通情况并汇报生产运行部领导。
5、事故处理要听从调度指挥,当调度命令有明显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时,应及时与调度员沟通,说明情况。
二、事故处理要求1、值班长作为生产现场运行指挥第一责任人,应对事故处理负全局责任,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事故发生后,监盘人员及时、准确记录事故现象、表计变化、声光信号。
3、事故处理中,值班员应对事故情况、处理结果立即汇报,便于值班长指挥处理。
4、事故情况下,应按照及时汇报制度规定内容汇报生产运行部领导。
5、事故处理中,值班长和监盘人员应对处理步骤和时间进行详细记录。
6、事故发生后,当值应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事故处理,并保护事故现场,在恢复故障,事故信号前,应记录齐全,未经调查记录的事故现场不得随意变动(危机人身和主设备安全的情况除外),保护动作信号应仔细记录并核对无误,得到值班长同意后,方可复归。
7、事故处理中,除值班长命令有明显威胁人身或设备安全的错误时,值班员可拒绝接受外,其他命令必须服从并立即执行。
8、事故处理中,值班长有权责令无关人员退出事故现场或阻止其进入中控室。
9、事故处理中,值班人员有权拒绝一切无关的电话联系或询问。
10、交接班时间中发生事故,由交班值处理,接班值协助。
11、重大事故时,除采取必要的措施外,应尽量保护事故现场。
12、发生人身事故时,有关班组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同时报告生产运行部领导。
光伏电站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一、前言为保障光伏电站交通安全,提高应对交通事故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和电站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光伏电站区域内发生的各类交通事故,包括车辆碰撞、翻车、火灾、爆炸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成立光伏电站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事故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2.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小组:(1)现场救援组:负责事故现场的人员搜救、伤员救治、现场保护等工作。
(2)交通管制组: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确保救援车辆和人员快速通行。
(3)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原因调查、责任认定和事故处理。
(4)信息宣传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5)后勤保障组:负责事故现场的物资供应、人员保障和后勤服务。
四、事故预警与报告1.事故预警:当发生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包括事故时间、地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
五、应急处置措施1.现场救援组:(1)迅速组织人员搜救,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2)对伤员进行初步急救,必要时联系专业医疗人员。
(3)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2.交通管制组:(1)设置警戒线,引导车辆和行人绕行。
(2)根据事故情况,采取相应的交通管制措施,确保救援车辆和人员快速通行。
3.事故调查组:(1)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收集相关证据。
(2)调查事故原因,认定事故责任。
4.信息宣传组:(1)及时收集、整理事故信息,发布事故通报。
(2)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回应社会关切。
5.后勤保障组:(1)确保事故现场物资供应,保障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2)为伤员提供必要的后勤服务。
六、事故善后处理1.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及时赔偿受害者。
3.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4.总结事故教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能力。
光伏电站紧急事故处理预案
一、前言为了提高光伏电站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电站设施和人员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紧急事故处理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光伏电站各类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事故分类及分级1. 事故分类:(1)自然灾害事故:如洪水、台风、地震等;(2)设备事故:如光伏组件、逆变器、变压器等设备故障;(3)电气事故:如线路短路、接地故障等;(4)火灾事故;(5)人身伤亡事故。
2. 事故分级:(1)一般事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或人员轻伤;(2)较大事故:造成较大财产损失或人员重伤;(3)重大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死亡。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负责电站紧急事故的总体指挥和协调,下设以下小组:(1)现场指挥小组:负责现场事故的初步判断、应急响应和事故处理;(2)救援小组:负责人员伤亡事故的救援和医疗救护;(3)物资保障小组:负责事故处理所需的物资供应;(4)信息联络小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5)后勤保障小组:负责事故处理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2. 各小组职责(1)现场指挥小组:负责现场事故的初步判断、应急响应和事故处理,确保事故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2)救援小组:负责人员伤亡事故的救援和医疗救护,确保人员生命安全;(3)物资保障小组:负责事故处理所需的物资供应,确保事故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4)信息联络小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确保事故信息的及时传递;(5)后勤保障小组:负责事故处理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确保事故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事故处理程序1. 事故报告(1)发现事故后,立即向现场指挥小组报告;(2)现场指挥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 事故判断(1)现场指挥小组对事故进行初步判断,确定事故类型和等级;(2)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判断结果,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3. 应急响应(1)现场指挥小组根据事故类型和等级,组织开展应急响应;(2)救援小组开展人员伤亡事故的救援和医疗救护;(3)物资保障小组提供事故处理所需的物资;(4)信息联络小组收集、整理和上报事故信息;(5)后勤保障小组提供事故处理期间的后勤保障。
光伏电站紧急事故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加强光伏电站安全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确保电站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生产安全规程》、《光伏发电站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电站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电站所有工作人员、设备、设施和在建工程,以及其他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电站紧急事故指挥部成立电站紧急事故指挥部,负责电站紧急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部由以下人员组成:(1)总指挥:电站总经理,负责全面协调、指挥电站紧急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副总指挥:电站副总经理,协助总指挥开展工作。
(3)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安全员、应急人员等。
2.2 电站紧急事故指挥部职责(1)负责组织电站紧急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制定、调整、完善电站紧急事故应急预案。
(3)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协调相关部门,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2.3 各部门职责(1)安全部门:负责电站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预案。
(2)设备部门:负责电站设备的安全运行,及时排除设备故障。
(3)运维部门:负责电站的日常运维工作,确保电站设备正常运行。
(4)保卫部门:负责电站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电站治安秩序。
(5)后勤部门:负责电站的后勤保障工作,确保事故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设备等。
三、事故分类及分级3.1 事故分类(1)火灾事故:包括设备火灾、建筑物火灾等。
(2)设备故障事故: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电缆等设备故障。
(3)环境污染事故: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
(4)人身伤害事故:包括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
3.2 事故分级(1)一般事故:对电站造成一定损失,不影响电站正常运行。
(2)较大事故:对电站造成较大损失,影响电站正常运行。
(3)重大事故:对电站造成重大损失,严重影响电站正常运行。
光伏电站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为确保光伏电站设备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障人员安全和电站设备正常运行,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光伏电站设备事故的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故类型:1. 设备故障:光伏组件、逆变器、电缆、支架等设备发生故障。
2. 火灾:电站设备发生火灾。
3. 漏电:电站设备发生漏电现象。
4. 爆炸:电站设备发生爆炸。
5. 其他:其他可能对电站设备和人员造成危害的事故。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小组:(1)现场指挥组:负责现场事故指挥、协调、调度。
(2)救援组:负责事故现场人员救助、设备抢修。
(3)医疗救护组: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救治、转运。
(4)物资保障组:负责事故应急物资的调配、供应。
(5)信息宣传组:负责事故信息收集、上报、发布。
四、应急响应程序1. 现场报告: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包括事故类型、地点、时间、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等情况。
2. 启动预案: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本预案,并通知各小组到位。
3. 现场处置:各小组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事故现场处置工作。
(1)现场指挥组:组织现场人员撤离危险区域,设立警戒线,确保现场安全。
(2)救援组:对事故设备进行抢修,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
(3)医疗救护组:对伤员进行救治、转运。
(4)物资保障组:调配应急物资,保障事故处置工作。
(5)信息宣传组:收集事故信息,及时上报、发布。
4. 事故结束: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恢复正常运行后,应急指挥部宣布结束应急响应。
五、后期处置1. 事故调查:事故结束后,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2. 责任追究: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3. 经验总结:总结事故应急处置经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光伏电站事故处理规程
光伏电站事故处理规程徒光伏电站事故处理规程2015年12月目录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3)二、事故处理一般原则 (3)三、各岗位人员间的相互关系 (4)四、事故处理细则 (6)4、1光伏组件故障处理 (6)4.2集电设备故障处理 (6)4.4箱式生涯变压器故障处理 (9)4.5SVG无功补偿装置故障处理 (10)4.6主系统故障处理 (12)4.7自动装置故障处理 (14)4.8直流故障处理 (16)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为了保证天堂抽水蓄能电站各生产岗位领导人员、地调值班人员及参与事故处理的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有章可循,以便尽快采取限制事故扩大,消除事故根源的措施。
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中的事故处理指导,仅供值长、值班员在事故处理中参考。
值长在指挥事故处理时,必须按当时的运行方式和事故征象等实际情况进行处理,不得仅以本规程指导的内容作为处理依据。
本规程规定了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及事故处理时各生产岗位人员间的相互配合关系,并提出了一些典型事故的处理技术指导。
本规程适用于天堂抽水蓄能电站的事故处理。
二、事故处理一般原则2.1事故处理的主要任务2.1.1迅速限制事故发展,消除事故根源,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威胁。
2.1.2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设备连续运行,以保证正常发电、抽水和设备的安全。
2.1.3尽快对已停电的用户和设备恢复供电。
2.1.4调整厂用电系统的运行方式,确保对重要厂用负荷(如直流浮充电源)的供电。
2.2值长与值班人员应严守岗位,发生事故时,首先应迅速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威胁,查找事故的原因,消除故障。
同时要注意维持非事故设备的正常运行。
2.3一般情况下,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值长应始终留守在中央控制室,以便控制全厂,指挥事故处理。
值长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离开控制室:a)解除了对人身和设备的危险;b)接到总工程师(站长)的命令,且发令人代为指挥事故处理或指定了事故处理的临时指挥人。
2.4有关领导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在听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赶到控制室或事故地点,并接受值长的指挥,参加事故处理。
光伏电站设备异常及事故处理规程
光伏电站设备异常及事故处理规程总则1.1 事故处理时值班人员的职责1.1.1 当值值长是本场设备运行事故处理的指挥者。
必要时电站站长临时解除当值值长职务,担任值长指挥事故处理。
如属110kV设备事故,则调度是最高事故处理指挥者。
1.1.2 当值值长应掌握事故的全面情况,属110kV 设备事故要及时向当班值长及时判断事件性质、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事件进行应急处理,防止事件的扩大,并及时汇报公司领导。
并组织全站人员协同配合处理事故。
1.1.3 值班员在值长的指挥下,进行各项事故处理的正确操作及检查,对操作及检查的正确性负责。
1.1.4 处理事故时,各级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集中精力加强监视,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方式,防止事故蔓延,并对事故处理的正确性和快速性负责。
1.2 事故处理时调度纪律:1.2.1 迅速无争辩的执行调度(110kV)和值长(35kV 及以下)的正确指令。
1.2.2 拖延时间或拒绝执行指令,则由未执行的值班人员和允许不执行该指令的领导对其造成的不良后果负责。
1.2.3 如受令人认为指令有误,应予提出并简要说明,但发令人确认指令正确并重复指令时,受令人应立即执行。
1.2.4 如发令人指令有明显错误,直接危及人身、电网、设备安全时,受令人应按国网安全规程规定予以拒绝执行,做好记录并向上级报告。
1.3 事故处理的基本原则及主要任务:1.3.1 尽快限制事故发展,解除对人身、电网和设备的威胁,并消除或隔离事故的根源。
1.3.2 设法保证站用电的电源正常。
1.3.3 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非故障设备继续运行。
1.3.4 尽快对已停电的设备恢复供电。
1.3.5 调整运行方式恢复系统的正常运行。
1.3.6为防止事故处理时间拖延而扩大事故,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值班人员可先执行,然后再将处理情况向调度和值长汇报:1 )将直接对人身和设备安全有威胁的设备停电;2) 将故障停运已损坏的设备隔离;3 )将运行中有受损坏、威胁的设备隔离;4)恢复已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站用电源。
光伏项目事故鉴定
光伏项目事故鉴定光伏项目事故鉴定是指在光伏发电项目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原因、经过、损失和责任进行调查、分析、评估和判断的过程。
以下是一个光伏项目事故鉴定的基本流程:1. 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和单位应立即启动事故调查程序。
调查内容包括现场勘察、收集证据、询问当事人、查阅相关资料等。
事故调查旨在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范围和损失。
2. 事故原因分析: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
分析内容包括技术原因、管理原因、人员操作原因等。
事故原因分析旨在找出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为后续的事故处理和预防提供依据。
3. 事故损失评估: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如设备损坏、生产中断、人员伤亡等)和间接经济损失(如停产整顿、合同违约、环境影响等)。
损失评估有助于准确反映事故对项目和社会产生的影响。
4. 事故责任认定:根据事故原因分析和损失评估结果,认定事故责任。
责任认定包括事故责任人、责任单位和相关监管部门的过错。
事故责任认定有助于明确事故责任人,为后续的处罚和追责提供依据。
5. 事故处理和预防:根据事故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制定事故处理和预防措施。
处理措施包括事故救援、善后处理、责任追究等。
预防措施包括整改事故隐患、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人员素质等。
6. 事故鉴定报告:事故调查组根据调查、分析、判断等过程,编写事故鉴定报告。
事故鉴定报告应包括事故概况、事故原因、责任认定、处理和预防措施等内容。
事故鉴定报告为事故处理和预防提供依据,同时也可为类似项目的安全管理提供借鉴。
总之,光伏项目事故鉴定是一个严肃、严谨的过程,旨在查明事故原因、认定责任、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事故鉴定有利于提高光伏发电项目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项目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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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光伏电站事故调查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4号令《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的要求及集团公司的《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规范公司电力生产事故管理和调查行为,总结经验教训,研究事故规律,有效防范事故,结合阜康市新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伏电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新疆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及光伏电站。
第三条通过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和统计,总结经验教训,研究事故规律,开展反事故斗争,促进电力生产全过程安全管理,并通过反馈事故信息,为提高规划、设计、施工安装、调试、运行和检修水平以及设备制造质量的可靠性提高依据。
第四条发生事故应立即进行调查分析。
调查分析事故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严肃认真。
要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罚不放过。
(以下简称“四不放过”)。
第五条事故统计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
事故统计分析应当与可靠性分析相结合,全面评价安全水平。
第六条光伏电站应负责贯彻执行本规程,并积极支持各级安全监察(以下简称“安监”)部门和安监人员监督本规程的实施,不得擅自修改和违反。
有关部门应按本规程的规定,各自做好相应的工作。
各级安监人员应认真做好生产全过程的安全监督和监察,并有权利、有责任直接向上级部门反映本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和问题。
第七条发供电生产中发生的事故,凡涉及电力规划、设计、制造、施工安装、调试和集中检修等有关公司和个人,均应通过事故调查和原因分析,分清其事故责任。
第八条本规程所称员工是指由公司支付工资的各种形式的用工,包括合同制员工、临时用工、雇用、借用的人员,以及代培工和实习生等。
第九条本规程所称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系指发电、电力建设及围绕发电和电力建设的工作。
第十条本规程所称与电力生产有关工作过程是指发电、输变电、供电、电力调度、电力检修、电力试验、电力建设等生产性工作,如电力设备(设施)的运行、检修维护、施工安装、试验、生产性管理工作以及电力设备的更新改造、检修和试验等工作。
第十一条本规程所称与电力生产有关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包括劳动过程中违反劳动纪律而发生的人身伤亡。
第十二条本规程所称电力生产区域系指与电力生产有关的运行、检修、施工安装、试验、修配场所,以及生产仓库、汽车库、线路及电力通信设施的走廊等。
第二章事故(障碍)第一节人身事故第十三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定为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一)员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含生产性急性中毒造成的伤亡,下同)。
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因病导致伤亡,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和劳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调查,确认系员工本人疾病造成的,不按员工伤亡事故统计。
生产性急性中毒系指生产性毒物中毒。
食物中毒和职业病不属于本规程统计范围。
(二)本公司聘用人员、本公司雇用或借用外公司员工、民工和代培工、实习生、短期参加劳动的其他人员,在本公司的车间、班组及作业现场,从事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
(三)员工在电力生产区域内,由于公司的劳动条件或作业环境不良,公司管理不善,设备或设施不安全,导致设备爆炸、火灾、生产建(构)筑物倒塌等造成的人身伤亡。
(四)员工在电力生产区域内,由于他人(指本公司的其他员工以及参加本公司工作的非本公司人员)从事电力生产工作中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人身伤亡。
(五)员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时,发生由本公司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而造成的人身伤亡。
(六)员工或非本公司的人员在事故抢险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
(七)两个及以上公司在同一生产区域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工作时,发生由本公司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的“本公司”或“非本公司”人员的人身伤亡。
(八)非本公司领导的具备法人资格公司(不论其经济形式如何)承包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中,发生本公司负以下之一责任的人身伤亡:1.资质审查不严,承包方不符合要求;2.开工前未对承包方进行全面安全技术交底;3.对危险性生产区域内作业未事先进行专门的安全交底,未对承包方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核以及审查合格后未监督实施。
(九)政府机关、上级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或劳动时,在生产区域内发生本公司负有责任的上述人员的人身伤亡。
第十四条人身事故等级划分按国务院颁发的《公司员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及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现行的有关规定,在电力生产中构成的人身伤亡事故,根据伤害的严重程度分为特大人身事故、重大人身事故、一般人身事故。
(一)特大人身事故一次事故死亡达10人及以上者。
(二)重大人身事故一次事故死亡3至9人,或一次事故死亡和重伤10人及以上,未构成特大人身事故者。
(三)一般人身事故未构成特、重大人身事故的轻伤、重伤及死亡事故。
第二节设备事故第十五条电力企业发生设备、设施、施工机械、运输工具损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规定数额的,为电力生产设备事故。
根据事故性质的严重程度及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特大设备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和一般设备事故。
第十六条特大设备事故(一)电力设备(包括设施,下同)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2000万元者;直接经济损失包括更换的备品配件、材料、人工和运输费用。
如设备损坏不能再修复,则按同类型设备重置金额计算损失费用。
保险公司赔偿费不能冲减直接经济损失费用。
(二)生产设备、厂区建筑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0万元者;(三)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事故,经京能集团公司认定为特大事故者。
第十七条重大设备事故未构成特大设备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定为重大设备事故:(一)电力设备、施工机械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者;(二)风力发电机的机舱坠落或塔筒、塔架倒塌,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万元以下者;(三)装机容量在50MW及以上的光伏电站,发生全场停电事故超过24小时,若送出线路故障时断路器跳闸者除外;(四)生产设备、场区建筑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达到30万元者;(五)本电站设备或人为原因引发的重大电网事故;(六)其他性质严重事故,经集团公司或新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认定的重大事故。
第十八条一般设备事故未构成特、重大设备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定为一般设备事故:(一)35kV母线及35kV以上输变电主设备由于场内原因或由于人员的过失误操作(包括人员误动、误碰)被迫停运,时间超过24小时。
(二)35kV及以上输变电主设备(包括35kV汇流线、母线)非计划检修、计划检修延期或停止备用,虽然提前提出申请并得到调度或公司批准,停运时间超过168小时。
(三)发供电设备发生下列情况之一:1.120MW及以上变压器绝缘损坏;2.110kV及以上断路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避雷器爆炸;3.110kV及以上线路倒杆塔。
(四)由于自然灾害,如覆冰、暴风、水灾、火灾、雷击等原因,光伏电站单元汇流线路倒杆塔、断线、电缆头爆炸引起停运,停运时间超过10天。
(五)发生下列恶性误操作:带负荷误拉(合)隔离开关,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隔离开关)。
(六)光伏电站发生设备、设施等损坏,经济损失达到下列情况之一者:1.因故障造成发变电设备、公用系统设备及施工机械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到50万元及以上;2.设备、运输工具损坏,燃油、润滑油、绝缘油泄露等,经济损失达到10万及以上;3.生产设备、场区建筑发生火灾,经济损失达到1万元。
(十)其他经新能源公司认定为事故者。
第十九条设备一类障碍未构成设备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定为设备一类障碍:(一)光伏电站35kV母线及35kV以上输变电主设备被迫停运、非计划检修或停止备用;(二)光伏电站35~110kV断路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避雷器爆炸,未造成少送电;(三)单台逆变器故障停运,时间超过15天;(四)逆变器由于本身内部同类故障引起多台(三台及以上)同时停运,并且持续时间超过7天;(五)由于人员的过失误操作(包括人员误动、误碰)引起35kV单元汇流线路被迫停止运行;(六)非人员过失引起的光伏电站单元汇流线路故障停运,停运时间超过72小时;(七)由箱变故障引起逆变器停运,时间超过72小时;(八)升压站监控系统失灵24小时内未恢复者;(九)逆变器集中监控系统失灵72小时内未恢复者;(十)光伏电站发生设备、设施等损坏,经济损失达到下列情况之一者:1.因故障造成发供电设备、公用系统设备及施工机械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2.设备、运输工具损坏,燃油、润滑油、绝缘油泄露等,经济损失达到2万及以上;3.生产设备、场区建筑发生火灾,经济损失达到5千元。
(十一)其它经上级公司认定为设备一类障碍的。
第三章事故调查第一节即时报告第二十条光伏电站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应立即用电话、电传等方式向新能源公司和本单位所在地的政府安全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同时以事故快报上报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第二十一条发生设备事故应立即用电话、电传等方式向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报告,同时以事故快报形式上报集团公司。
其中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接到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向新能源集团报告。
第二十二条即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二)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设备损坏和电网停电影响的初步情况;(三)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四)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五)报告事故单位。
第二节调查组织第二十三条人身事故(一)特大人身事故特大人身事故的调查,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重大人身事故重大人身事故的调查,执行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及其它相关规定。
(三)一般人身事故死亡事故的调查执行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
重伤事故由公司领导或其指定人员组织安监、生产(基建)、劳资(社保)等有关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事故报告由安监人员填写。
轻伤事故由上级公司或光伏电站的站长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进行调查。
性质严重的,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安监、生产(基建)、劳资(社保)等部门派人参加。
事故报告由安监人员或光伏电站安全员填写。
第二十四条设备事故(一)特大设备事故特大设备事故的调查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
新疆新能源新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认定的特大设备事故,由集团公司或其授权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
调查组由事故调查单位的领导组织,安监、生产(基建)、调度等部门人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