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期岗前培训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考点总结 (新)
高法规概论 整理 (高等学校岗前培训资料)
一、名词解释1、教师职务制度(教材199)2、《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的学生(大纲16)3、《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所称的高等学校(大纲46)4、考区(大纲15)5、学位(教材151)教育法:教育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教育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法律体系(教材53)教育行政关系(教材60)教育制度(教材74-75)学制(教材252)义务教育(教材144)国家教育考试(教材88)国家教育考试制度(教材149)教育评估(教材97)学业证书(教材150)教师的权利(教材161)教师的义务(教材365)教师资格制度(教材197)教师聘任制度(教材200/271(高校))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教材25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257)教师申诉制度(教材316)学生申诉制度(教材322)《高等教学法》中的高等教育(教材355)《高等教学法》中的高等学校(教材364)《高等教学法》中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教材364)考点(大纲15)考场(大纲15)《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中的独立学院(大纲7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的国家教育考试(大纲10)二、问答1、哪些情形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大纲17)2、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的哪些行为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大纲11)3、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的情形有哪些?(大纲26)4、教育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哪些?(大纲6)三、案例1. 考试中,学生考试作弊,被监察领导发现(1)根据2005年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学生的纪律处分有哪几种?答: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2)该高等学校在对该学生作出开除学籍规定的过程中有哪些违反2005年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行为?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4条规定:“(大纲26)”第52条规定“学校给予学生的纪律处分,应当与学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案例中的学生A不能充分符合第52条规定,使学生的违纪行为与开除的相关条例没达成相适应,该生的行为不能充分反应该生已达到第54条所规定的达到开除学籍的条件,所以学校违反了第52条与54条规定。
高校岗前培训《高等教育学》考试重点
1、高校教师学术职业特点有哪些?学术性强:高校教师需要具备深厚的学术背景和专业知识,以便在教学和研究方面给学生提供高水平的指导和帮助。
同时,他们还需要在自己的领域中不断进行研究和探索,以保持自己的学术水平和知识更新。
崇高自由的精神气质:教学、科研等特殊工作,使得高校教师具有崇高、自由、孤寂的精神气质。
承担社会责任:作为学术职业的承担者,高校教师需要承担社会责任。
他们不仅需要传授知识,还需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这些特点反映了高校教师学术职业的特殊性和重要性。
2、高等教育的历史发展意义推动经济发展:高等教育为国家培养高素质的人才,提供了专业知识和技能,推动创新和科技进步,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
高等教育培养的人才在各个领域中担任关键角色,推动着国家经济的繁荣和竞争力的提升。
促进社会进步:高等教育不仅仅是传授知识,也是培养思维能力、创新精神和批判性思维的地方。
通过高等教育,个体能够获得更广阔的视野、更深入的理解和更高级的思考能力,为社会问题的解决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推进民主政治:高等教育有助于推进民主政治的发展,培养人民的公民意识和参与政治的能力,促进社会的公正和稳定。
总之,高等教育的历史发展意义重大,对于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多个方面都有着深远的影响。
3、高校文化的特质及意义特质:(1)学术性:高校文化是一种学术性文化,注重知识创新、学术自由和批判性思维。
(2)创新性:高校是知识和创新的发源地,高校文化鼓励师生探索未知、创新思想和知识,推动社会进步。
(3)开放性:高校文化倡导开放、包容、多元的理念,鼓励学生和教师跨越学科、文化、国界的交流与合作。
(4)人文性:高校文化注重人文精神,关注人类文明、价值和社会责任,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
意义:(1)培养优秀人才:高校文化通过高质量的教育和培养,为社会输送各类优秀人才,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2)创新和发展:高校文化鼓励师生进行知识创新、思想创新和学术创新,推动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证教育法规概论考试复习重点
《教育法规概论》知识要点第一章教育法规的特征:教育政策的具体体现;教育民主化的必然要求;其内容与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相适应。
教育法规的功能:具有指引作用,具有评价作用,具有教育作用,具有保障作用。
ΔΔΔ教育法规的渊源教育法规的形式渊源即教育法律法规的表现形式,在法理学上,惯称教育“法律渊源”“或教育法规“形式渊源”。
我国教育法规的形式渊源主要有以下5种:(一)宪法(二)教育法律:(2种形式)1.教育基本法律:教育基本法律主要指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教育方面的母法。
我国的教育基本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于1995年3月18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教育基本法以外的其他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
(三)教育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
其名称有三种:即条例、规定和办法。
(四)教育行政规章:又可以具体分为1部门教育规章:由国务院教育厅行政部门制定(即教育部)2地方政府教育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教育规章(即政府)。
(五)地方性教育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制定。
教育法律规范三要素:法定条件、行为准则、法律后果。
教育法律规范要求人民行为的性质,可以分为义务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
义务性规范在表述形式上通常采用“必须”、“应当”、“义务”、“禁止”、“不准”、“不得”、等字样。
义务性规范的数量较多。
授权性规范在表述形式上通常采用:“可以”、“有权”、“不受...的干涉”、“有...的自由”。
按照法律规范表现的强制性程度,可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
按照法律规范的法律后果,可分为制裁性规范和奖励性规范。
教育法律关系的种类:1.教育内部的法律关系和教育外部的法律关系2.隶属型教育法律关系和平权型教育法律关系3.调整型教育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教育法律关系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实际参与者、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和组织)、客体(物、行为以及与人身相联系的精神财富)、内容(权利和义务)。
[笔试] 高等教育法规知识点总结
知识点总结第一章依法治教第一节法、法制、法治、依法治教的概念1、什么是法? P32、什么是法制? P53、什么是法治? P5 法治和法制区别※4、如何理解依法治教? 如何在依法治教中发挥作用? P75、什么是教育法制? 健全的教育法制应具备的条件? P7第二节治理教育的三种主要手段及她们的区别1、治理教育的三种手段是什么?2、什么是教育法规? P9 教育法规的治理教育的作用体现在哪些方面? P 7A、确保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B、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C、抵制违法行为,确保教育活动顺利开展D、规范人们的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使教育工作和谐有序3、什么是教育政策? 教育政策的治理教育作用体现在哪些方面? P10 导向作用,协调作用,控制作用※4、什么是教育道德? P11 对于教师来说,具备高尚的教育道德的教师怎样做? P125、教育法规和教育政策的联系.P 12--14※6、教育法规和教育道德的关系 . P14--157、教育政策和教育道德的关系.P15—178、如何正确发挥教育法规、教育政策、和教育道德的作用? P 17—18※9、如何理解依德治教? P18第三节依法治校※※1、依法治校和依法治教之间的关系.P182、依法治校的依据是什么? P18 教育法律依据,其他法律依据3、教育法律有哪些依据? P 19※4、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你如何在依法治校中发挥作用? P20—21第四节高校教师在依法治校中的地位和作用※※1、高校教师在依法治校中的地位是怎样的? P22(一)高校教师是重要的教育法规的守法者P22A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保证B是高校依法治校的重要标志, C是处理好学校法律关系的重要条件(二)高校教师是一定意义上的教育执行者,表现在5方面P 23※2、高校教师在依法治校中的作用?(你如何发挥在依法治校中的作用?) P24普法宣传员作用, 守法示范作用,依法治校骨干作用, 教育执法监督作用※※3高校教师如何实施依法治校? ※※P26学法,懂法25 遵法守法26 普法; 抵制违法教育法规的行为P 26第二章教育法与高等教育制度第一节教育法概述P301、什么是教育法? P30 教育法有哪些特征? P31--32教育法作为社会规范:国家意志,强制性,法律渊源性.教育法作为部门法:规范上的广泛性,效力上的多级性,形式上的分散性,追究法律责任上的特殊性※2、教育法有哪些作用? P32—33 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教育作用3、教育法的调整对象? P34对象: 教育行政关系, 教育民事关系.教育法调整方法? P35—37A确定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主体:行政关系主体,民事关系主体B确定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C确定法律制裁方式:行政制裁,民事制裁,刑事制裁P 364、教育法的基本原则:方向性原则,公共利益原则,平等性原则-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P38第二节教育法的渊源与体系P391、教育法的渊源:宪法,教育法律,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性教育法规,教育规章,教育国际条约和协议P39—412、教育法的体系P41—42第三节教育法的制定、实施与监督1、教育法立法P422、教育法的实施P 433、教育行政法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教育行政决定,教育行政检查,行政处分,行政强制执行P44※4、教育法的监督※※ P46--48(一)国家监督:权力机关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行政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二)政党的监督:执政党的监督和民主党派的监督(三)社会的监督:人民政协的监督,社会团体的监督,新闻舆论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大学自主办学,但必须接受社会监督,司法监督等等各方面的监督.第四节高等教育制度1、高等学校的学制P50(一)高等教育的类型及实施机构(二)高等学历教育的学业标准和基本修业年限(三)高等学历教育的如学条件2、高等教育学业证书制度与学位制度P52(一)学业证书制度(二)学位制度3、国家教育考试制度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P55(一)国家教育考试制度(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第三章高等教育法律制度第一节高等学校法律关系分析P621、高等学校与政府的关系P622、高等学校与社会的关系P63※3、高等学校与教师的关系P65※※A合同关系(eg:教师和学校部门吵架,学校辞退老师,这种行为不对,利用这段解释)B管理关系(eg:合同期规定发表论文)学校享有管理教师的权利P66上※4、高等学校与学生的关系P66※※※青年教师怎样建立师生关系?教育与被教育关系;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保护与被保护的关系第二节高等学校法人制度P681、建立高等学校法人制度的必要性P682、高等学校法人资格与特征: 学校取得法人资格的条件69 高校法人的特证P703、高校法人的权利和义务? P72---75 权利:民事方面的权利;公法方面的权利第三节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与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1、高等教育管理体制P752、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一)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法律法规 (二)高等学校党委与校长的职权划分(三)高等学校内部管理其他规定第四章高校教师法律制度第一节教师的法律概念与地位1、教师的定义P822、教师的地位83※第二节高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和义务87 权利和义务的分类88※2、高校教师的权利: 定义构成89※3、教师权利的具体内容:90--91※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教育教学权,学术研究权,学生管理权,报酬待遇权,参与管理权,进修培训权※4、如何理解和行使教师的权利※※91---96教育教学权91 学术研究权92 学生管理权93 报酬待遇权94 参与管理权95 进修培训权95※5、高校教师的义务※※96教师义务的定义及形式:三种形式:积极,消极义务;绝对和相对义务;第一义务和第二义务※教师义务的具体内容:97※如何理解和履行教师义务?98公民基本义务98; 教育教学义务;99 思想教育义务100 尊重学生人格义务101 保护学生权益义务102提高水平义务103第三节高校教师资格制度1041、教师资格的分类与适用范围1052、取得教师资格的条件1053、教师资格的认定1074、教师资格的丧失与撤销109第四节高校教师职务制度 1091、高校教师职务制度的含义,内容110第五节高校教师聘任制度114第六节高校教师的培训\考核与奖罚制度1211、教师的培训※2 教师的考核:考核的内容123 考核的原则124第五章高校学生法律制度第一节高校学生的权利128※1、高校学生有哪些权利?129※如何理解高校学生的权利?130--135※※※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权利131;获得奖学金权131 ;获得公正评价权;获得学业证书、学位证书权;申诉起诉权第二节高校学生的义务1351、高校学生的义务有哪些?136 如何理解高校学生的义务?136---140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遵守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交纳学费返还贷款;;参加军训;;社团活动守则第三节高校教师与学生的关系1401、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1402、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141※3、新型的师生关系※141—1424、高校教师的权利与学生义务的关系143A学生对教师教育教学权的维护143 B对教师的学生管理权的维护145 C高效学生对教师人身权的维护(泼老师硫酸)5、高校学生权利与教师义务的关系147A高校教师对学生受教育权的维护;B高校教师对学生人身权的维护第六章社会的教育法律制度第一节社会在教育方面的权利与义务1、社会在教育方面的权利1542、社会在教育方面的义务和责任156—1593、社会对教师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159—161第二节高校教师的社会服务1、高校教师为社会服务的途径和基本形式有哪些?162—164第三节高校教师与社会的有关法律纠纷问题1、合同纠纷164 聘用合同; 技术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核技术服务合同2、知识产权纠纷167—1693、人身权纠纷169--171第七章教育法律责任第一节法律责任概述1、什么是法律责任? 174 违法行为的概念1752、法律责任的种类: 刑事责任176, 民事责任177, 行政责任178 经济责任179 第二节教育法的法律责任1801、行政机关的教育法律责任:180(一)教育经费核拨、使用不当的法律责任有两种:181A不按预算核拨教育经费的法律责任;B挪用、克扣教育经费的法律责任(二)乱收费的法律责任182(三)在招生过程中的有关法律责任183(四)其他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185对于行政机关侵犯学校、教师、学生以上合法权益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高等学校的教育法律责任(一)违法招收学员的法律责任186 (二)向学员乱收费的法律责任187 (三)贩卖文凭的法律责任188(四)教育教学设施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189 (五)违反国家财务管理制度的法律责任1903、高校教师的教育法律责任192(一)违反教师法的法律责任:193 A 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B体罚学生,不该C品行不良辱骂学生(二)其他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195 A学术腐败 B 违反教育考试规定的法律责任196 C造成学生伤害4、高校学生的教育法律责任(一)考试作弊的法律责任197 (二)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法律责任1995、社会的教育法律责任200(一)非法举办学校的法律责任 (二)违法颁发证书的法律责任 (三)侵扰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法律责任第八章教育法律救济制度第一节法律救济概述1、什么是法律救济? 205 法律救济的特征207: 法定性,权利性,祢补性;与一定的法律责任联系2、法律救济的基本原则2073、法律救济的方式和意义209—211第二节教师与学生的申诉制度2111、教师的申诉制度212(一)什么是教师申诉制度? 212 法律依据? 212 教师申诉制度的特点? 213 教师申诉制度的适用范围214教师申诉的程序2142、学生申诉制度216第三节行政复议制度1、什么是行政复议? 216 -217 行政复议的特征2172、高校适用行政复议的范围2173、行政复议的程序219第四节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1、什么是行政诉讼? 221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联系221 行政诉讼的程序2232、民事诉讼定义? 225 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差别225课后题第一章依法治教P271、简述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的联系与区别。
68期岗前培训复习重点
北京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第68期(2014最新版)四门课程复习资料(包含67期开卷,闭卷全部内容)高等教育学第一章绪论一、高等教育:一切建立在普通教育基础上的专业教育。
二、高等教育学:是一门以研究高等教育规律为任务,以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所需的高级人才为直接目的的学科——它涉及研究并阐述高等教育的原则和方法及发展趋势等诸方面的理论问题。
三、中外高等教育发展概述。
中国的高等教育:(1)传说在虞夏之时已有了高等教育的萌芽,五代以后书院具有高等教育性质。
(2)中国近代的高等教育始于清末洋务运动和维新运动时期,1898年设京师大学堂,是近代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开端。
(3)新中国成立后,接管全国高等学校,进行高等教育改革,把高校分为综合大学、独立学院和专科学校两种。
外国的高等教育:(1)古代(奴隶社会时期出现高等教育,世俗与教会的高等教育学习七艺,至文艺复兴)(2)中世纪(现代大学是从欧洲中世纪大学开始。
中世纪大学是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雏型阶段的标志。
他已初步建立了较完整的教育目的、教育计划、教育内容、教育组织形式和教育管理体制)(3)近代和现代(洪堡建立柏林大学。
)四、高等教育在现代社会中的地位。
(1)高等教育为国家培养高级建设人才。
(2)高等教育为社会生产科学技术五、高等教育学的研究意义(66开)(1)研究高等教育学是高等教育工作者自身修养的需要(2)研究高等教育学是高等教育工作者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需要(3)研究高等教育学是高等教育工作者的知识结构与学识修养的需要第二章高等教育的功能与结构一、高等教育的结构及其概念。
(66闭)高等教育的结构是指高等教育内部各要素之间的构成状态和比例关系。
高等教育结构分为宏观结构和微观结构两大部分。
宏观结构包括:层次结构、体制结构、科类结构、形式结构、能级结构、地区结构微观结构包括:高等学校课程结构、高等学校的组织结构、高等学校的师资结构小技巧:下载需要10财富值,如果没有,注册一个新的百度文库的账号就送10财富二、高等教育的功能(66闭)(1)高等教育的个体功能:丰富和深化个人知识、提高个人能力、培养完整人格、加强个人素质以及改变个人地位。
《高等教育法规》考试重点
《高等教育法规》考试重点《高等教育法规》考试重点第一章1教育法规的特点:1是教育政策的具体体现2是教育民主化的必然要求3其内容是同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相适应的。
2教育法规的作用:1教育法规具有指引作用2评价作用3教育作用4保障作用。
√3教育法规的渊源:由不同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的各种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4教育法规的形式渊源即教育法律法规的表现形式,惯称“法律渊源”或教育法规“形式渊源”。
形式渊源有:1宪法(由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2教育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3教育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4教育行政规章。
5教育法律是教育法的最主要渊源。
1995.3.18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6教育行政规章可分为:部门教育规章、地方政府教育规章、地方性教育规章。
部门教育规章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其效力低于宪法、教育法律和教育行政法规。
地方政府教育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
地方性教育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7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我国第一部教育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1980年颁布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颁布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颁布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1998年颁布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年颁布实施。
☆8教育法律规范由三个要素组成:法定条件、行为准则、法律后果。
行为准则是教育法律规范的核心部分。
☆9教育法律规范的类别:1按照教育法律规范要求人们行为的性质:义务性规范、授权性规范2按照法律规范表现的强制性程度:强制性规范、任意性规范3按法律后果:制裁性规范、奖励性规范。
√10教育法律关系是由教育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人们在从事有关教育法动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高校教师岗前培训——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难点分析
【多选题】我国行政机关有权进行的教育法制监督途径是( ) 【A】教育经费预算、决算制度 【B】教育执法检查制度 【C】教育督导 【D】教育行政监察 【E】部审计机构在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 法规和政策,以及上级部门和本部门、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 作,对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并报告工作。
【答案】D
除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外,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以教育行政部门名义作出。
有关行政许可的文书、证件,应当以实施行政许可的教育行政部门名义签发并对 外发布。
【单选题】哪些高等学校必须实行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 负责制?( ) 【A】中国境内所有的高等学校 【B】中国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 【C】中国境内除中外合作办学外的所有高等学校
【单选题】下列论述错误的是( ) 【A】责任人有教育违法行为是其承担教育法律责任的前提 【B】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是构成教育法律责任的前提条件 【C】行为人的主观过错是指行为人在主观上有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故意 【D】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 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 责任
【D】中国国家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
【答案】B
《高等教育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高等学 校基层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单选题】不属于教育行政管理的法律形式的是( ) 【A】法律形式 【B】准法律形式 【C】非法律形式 【D】强法律形式
【答案】D
【单选题】我国高等教育行政管理的基本体制是( ) 【A】中央统一领导 【B】地方各自领导 【C】分工负责、分级管理 【D】分级负责、分工管理
岗前培训《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应试总结试题和答案
岗前培训《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应试总结试题和答案1.选择题1.可以给予学业成绩、品行、身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创新精神。
答案:A。
2.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提出申诉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在接到申诉的20日内作出处理。
答案:A。
3.我国建国以来,由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第一部有关教育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答案:C。
4.在我国教育法系中,居于第一层次的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答案:C。
5.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或者修满相应的学分,准予毕业。
答案:A。
2.判断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都是我国的教育基本法律。
答案:√。
2.XXX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是我国的部门规章。
答案:√。
3.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
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教育。
答案:√。
3.改写后的文章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总复一、选择题1.下列哪些可以给予创新精神?A.学业成绩 B.品行 C.身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答案:A。
2.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提出申诉的,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在接到申诉的多少天内作出处理?A.20 B.30 C.45 D.60.答案:A。
3.我国建国以来,由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第一部有关教育的法律是哪个?A.《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B.《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答案:C。
4.在我国教育法系中,居于第一层次的法是哪个?A.《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答案:C。
5.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或者修满相应的学分,准予毕业。
答案:A。
二、判断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都是我国的教育基本法律。
答案:√。
2.XXX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是我国的部门规章。
《高等教育法规》知识点总结
《高等教育法规》考试内容与基本要求(一)依法治教理解依法治教1、依法治校21、教育管理法制化的含义6,法治与人治3、法制与教育法制的关系4;明确依法治校的目的22、基本要求23;充分认识高校教师在依法治校中的作用24及应当如何实施依法治校25。
(二)教育法基础与我国教育基本制度理解法或法律27及教育法30、教育基本制度的含义51;掌握教育法的特征31,教育法的基本原则38、渊源41与体系43;明确我国教育法规定的主要教育基本制度,包括学校教育制度51、职业教育制度52、成人教育制度54和教育评估制度56。
(三)高等教育制度理解高等教育的任务61;掌握高等教育的性质60和原则63,高等教育的学业66和学位制度67,我国现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77以及政府在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中的权力与职责77。
(四)高等学校法律制度理解教育法律关系、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含义98;掌握高等学校与教师87、学生的法律关系89,设立高等学校法人制度的必要性及意义93,设立高等学校的基本原则91;了解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96、高等学校的具体内部管理体制99。
(五)高校教师法律制度理解高校教师101、高校教师资格制度105、高校教师权利109、高校教师义务116、高校教师职务制度121、高校教师聘任制度125、高校教师培训制度131、高校教师考核制度132 、高校教师奖惩制度等概念的基本含义133;掌握高校教师的基本权利111和义务117,有关高校教师的各项法律制度;正确行使和维护高校教师的法律权利110,模范履行法定义务116,积极参与和贯彻执行各项高校教师法律制度。
(六)高校学生法律制度理解高校学生入学与注册135、休学与退学137、毕业、结业与肄业138等学籍管理制度;掌握高校学生权利140与义务144,高校教师与学生的关系147,正确行使和维护高校学生的法律权利,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明确高校学生伤害事故中法律责任的认定标准及合理配置154。
岗前培训-《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应试总结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总复习一、选择题。
1.我国建国以来,由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第一部有关教育的法律是AA.《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B.《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教育行政法规是由---------制定和发布的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
C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D.教育部3.我国《教育法》规定,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BA.传统文化B.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C.知识与技能D.讲文明礼貌4.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属于-----------。
DA.企业法人B.社会团体法人C.机关法人D.事业单位法人5.我国《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CA.传授专业知识B.传授实验技能C.教书育人D.为人师表6.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DA.低于B.高于C.同等于D.不低于或者高于7.学校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教师,可以给予--------。
BA.行政处罚B.行政处分或解聘职务C.撤销教师资格D.追究民事法律责任8.在我国教育法系中,居于第一层次的法是---------。
CA.《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制定机关为--------。
B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10.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国家保障教育事业的优先发展。
DA.保障B.前提C.先锋D.基础11.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高等教育法律必背详细知识点
高等教育法律必背详细知识点
1. 高等教育法律概述
- 高等教育法律的定义和范围:高等教育法律是指涉及高等教育机构、学生和教职员工的法律规定和原则。
- 高等教育法律的重要性:高等教育法律为高等教育机构提供运营指导,保障学生和教职员工的权益。
- 高等教育法律的来源:高等教育法律主要来自宪法、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司法解释。
2. 高等教育机构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 成立和运营高等教育机构的法律规定:包括机构的注册、审批、设立、学科设置和运营等。
- 高等教育机构的学术自由与学术责任:高等教育机构应保障学术自由并承担学术责任。
- 高等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规范:包括教学质量保障、学术诚信、招生录取、学籍管理等规范。
3. 学生的权益和权利保护
- 学生权益的确立和保障:包括学生的教育权利、、人身权利
和财产权益。
- 学生的纪律处分和学术违规处理:高等教育机构有权对学生
进行纪律处分和学术违规处理。
- 学生的投诉和救济机制:高等教育机构应建立学生投诉和救
济机制,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4. 教职员工的权益和责任
- 教职员工的权益保障:包括教职员工的劳动权益、职业发展、学术自由和等。
- 教职员工的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职员工应遵守职业道德
和学术规范,为学生提供优质教育。
- 教职员工的法律责任和违规处理:教职员工应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应的违规处理。
以上是关于高等教育法律必背的详细知识点,透过了解高等教
育法律的概述、高等教育机构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学生的权益和权
利保护以及教职员工的权益和责任,您可以更好地了解高等教育领
域中的法律问题和规定。
岗前培训《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应试总结试题和答案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总复习一、选择题。
1.我国建国以来,由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第一部有关教育的法律是AA.《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B.《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教育行政法规是由---------制定和发布的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
C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D.教育部3.我国《教育法》规定,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BA.传统文化B.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C.知识与技能D.讲文明礼貌4.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属于-----------。
DA.企业法人B.社会团体法人C.机关法人D.事业单位法人5.我国《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CA.传授专业知识B.传授实验技能C.教书育人D.为人师表6.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DA.低于B.高于C.同等于D.不低于或者高于7.学校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教师,可以给予--------。
BA.行政处罚B.行政处分或解聘职务C.撤销教师资格D.追究民事法律责任8.在我国教育法系中,居于第一层次的法是---------。
CA.《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制定机关为--------。
B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D.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10.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国家保障教育事业的优先发展。
DA.保障B.前提C.先锋D.基础11.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岗前培训-《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应试总结
二、判断题。
A.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D.《中华人民共和国职 Nhomakorabea教育法》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9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A. 美国 D. 英国
B. 日本 C. 德国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都是我
C. 国 务 院 的制定机关为 -------- 。 B
18. 学位证书的发放是一种国家
(× )
适用范围? 120\344 第二条
其由《教师法》 规定的合法权益的。
特许的权利。(√ )
32. 高等学校的教师的聘任,应
2. 高等学校学生的基本权利
6. 怎 样 理 解 我 国 的 教 育 方
19. 学位是国家或国家授权的教 当遵循双方平等自愿的原则,由高
和 基本义务 。166\170 高校学生的 针? 139 第三段
育机构授予个人的一种终生的学术
等学校的校长与受聘教师签订受聘
权利由两部分组成, 一、作为学生,
7.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何
性称号,表明学位获得者所达到的
合同。( √ )
他享有与其他层次学生一样的基本
异同? 153
学术或专业学力水平。 (√ )
33. 某教师受到学校的行政大过 权利,《教育法》第 42 条对此作出
和接班人, 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C B.由教师自己申请
A.
党 委 负 责 制 外,还必须是有四个以上国家规定
A. 传授专业知识 B. 传授实
C. 学 校 规 章 制 度 确 立 B. 校长负责制
的学科门类为主要学科。 (× )
验技能 C. 教书育人 D. 为人师 D.双方平等自愿
安徽省高校新进教师岗前培训复习要点
安徽省高校新进教师岗前培训复习要点《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总书记讲话(大学职能)教育规划纲要以《高等教育法》为核心,把握《教育法》《教师法》主要内容掌握高等教育法律关系(政府、社会、学校、学校教师)把握高教育管理体制及其改革趋势办学自主权及大学制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概论》1、教师职业劳动的特点是什么?2、为什么说教书育人是教师的根本的道德责任3、现实生活中教师的职业目的和动机有哪些?如何看待教师不同的职业目的。
4、你是怎样理解教师的人生价值和幸福的?《高等教育学》1 如何正确理解人的全面发展理论?2高校教师的劳动特点,任务和基本素质要求?3高校教师课程建设的意义和主要内容?4高校教学有哪些基本形式,如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高等教育心理学》1论学习高等教育心理学的意义?2 如何正确认识和对待一年级大学生心理问题?3问题解决?问题解决的影响因素?4品德,品德心理结构及相互关系?5心理健康的标准?心理健康教育及内容?《高等教育心理学》复习要点心理学及结构(个体心里系统)?(P3)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的对象,内容,特点,任务(P11)教师角色?(p24)现代教育条件下教师角色的作用?(P27)教育期望效应?(p29)学习高等教育心理学的意义?(P20)教师胜任力?(p43)教学效能感及其影响因素?(P31-33)教学反思?(p34)教学监控能力(P37)学习及作用?学生学习?大学生学习特点?(p87-89)动机及其基本结构?动机的功能?(p87-89)学习动机?如何激发大学生学习动机?(p90-99)学习迁移及类型?(p103)问题解决?问题情境?问题解决影响因素?(p173、99、180)耶克斯-多多德逊定律?(p181)创造力及实质?创造力影响因素?大学教育中如何培养大学生的创造性思维?(P189,194,196)品德、品德心理结构及相互关系?(P207,209)自我意识?(p225)自我意识结构?(p225)自我意识发展?自我意识功能?大学生自我意识发展?如何帮助大学生进行自我意识完善(p230)凯尔曼品德形成理论?(p218)人际关系的功能及其影响因素(p234)?心里健康标准?(p262)心理健康教育及内容(p277)大学生心理健康调试方法?(p232) 大学生心理健康?如何分析教师的心理健康的维护?。
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高等教育法规重点
一、名词解释1、教育法:是调整教育行政关系的法规的总称2、初等教育:又称小学教育。
其任务:对6-12岁得少年儿童进行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的教育3、教育法制:是现代社会对教育的一种新型的调控组织形势,是伴随着教育的普及发展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个法律调节领域。
4、义务教育:是国家根据法律规定对适龄儿童和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的、普及的、免费的学校教育。
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
小学6岁。
条件不足地区可推迟到7岁。
5、教育制度:广义指根据国家的性质所去人力的教育目的,方针和开展教育活动的各种机构(包括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及各类教育机构)的体系和运行规则的总和。
狭义指有组织的教育和教学机构体系及各级教育行政组织机构。
6、法律责任:指违反法律规定所应当承担的法律结果。
7、教育民事关系:在不具有行政隶属关系的学校为行政机关(包括事业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及个人之间)教育活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
8、教育法体系:以一国现行的教育法律法规为基础形成的门类齐全,协调一致的有机统一体。
9、法律的实施: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社会团体和广大公民在自己的实际活动中使法律规范得到实现。
10、法律体裁: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对应负法律责任的主题依法采取的强制措施,是法律责任承担的主要方式。
11、法律救济:依据法律对权力冲突的解决。
12、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13、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实行的一特定的职业许可制度。
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一方面有利于提高教师自身素质,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建立合格教师人才的选拔机制。
14、学业证书制度:《教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
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学业证书是颁发给受教育者的表明其受教育程度及其达到知识水平和能力的凭证,通常与国家学制系统相联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第一章教育法基本原理法律的概念:广义狭义。
广义上法与法律相同,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称。
狭义上是指具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按法定的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教育法的概念: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教育活动行为规范的总称。
教育法的基本原则:保证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原则;教育的公共性原则;公民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
教育法的体系结构:纵向五个层次,横向六个体系。
我国现行的基本教育制度:学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制度;成人教育制度;扫除文盲教育制度;教育考试制度;学业证书制度和学位制度;教育督导制度和教育评估制度。
第二章教育法制与教育管理教育法制的概念: 指国家制定的有关教育的法律和制度,是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制度的总合。
指有关教育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活动过程。
将其理解为依法治教,按照依法治理的原则和方式来管理和规范各种教育活动。
教育法制的特征:能保障国家教育权的有效行使;能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的实现;能保障学校自主办学;有完善的立法制度和法规体系;有明确的法律责任规定;有完善的法律监督制度;有与法治社会相适应的法律文化教育法与教育政策的关系:教育法与教育政策的可以从联系和区别两方面讨论。
二者联系:①一致的目的。
两者都是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其目的都是为了调整和规范教育活动和教育关系,规范和调整教育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为教育事业保驾护航,以使教育有效地发展,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使教育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②共同的意志。
教育政策和教育法律所体现的意志是相同的,都是国家和人民的意志。
教育政策和教育法规并不是针对某个个人而制定的,而是针对公共教育问题而制定的。
只有当社会上大多数人或相当一部分人遇到了共同的教育问题,且这些问题迫切需要解决时,政府才会制定相应的教育政策和教育法规。
我国作为工人阶级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教育政策和教育法规都是广大人民群众共同意志的体现。
③相互依存。
两者相互支持和补充,教育政策和教育法规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教育政策市制定教育法规的依据,教育法规是教育政策得到实施的保证,成熟的教育政策可以转化为教育法规。
二者区别:①制定机关和约束力不同。
国家的教育法规是由国家机关或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而教育政策既可以由国家机关制定,也可以由政党制定。
一般性法律以及教育法律是由特定的立法机关制定的。
我国的立法机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可以制定行政法规。
如《教育法》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
而政策的制定既可以是政党,也可以是国家机关和政府部门。
政党在教育政策制定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尤其是处在执政地位的政党。
在我国,从国务院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从中央教育部到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直接参与了教育政策的制定。
如《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是中共中央制定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是由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共同制定和发布的,这些政策文献成为指导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所以,教育法规的执行机关只能是国家机关,而教育政策除了国家机关,还有其他有关组织。
教育法规的作用主要表现为国家强制性,对全社会成员都有约束力,必须向全社会公布;而教育政策不具有国家强制性,只对某部分人有约束力,主要是指导性作用,只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教育法规是调整教育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国家机关制订与认可的一切有关教育方面的规范行文件,体现了法的本质属性,具有一般法的特征,如程序性、规范性、确定性、普遍约束性和强制性。
②表现形式不同。
教育政策通常是以决议、决定、纲要、通知、意见、指示等文件形式出现的,而法律则是法律条款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再现的。
③规范和稳定的程度不同。
法律表述严谨,逻辑性强,比较正规具体,但比较单调枯燥。
政策形式多样,表述丰富生动。
教育法规的稳定程度更高,而教育政策的灵活性更高。
教育政策是制定教育法律的依据,很多教育法律条款都是从较为稳定的、对全局有重大影响的,以及在实践中获得了巨大成功的那些教育政策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成为教育政策的具体化和条文化。
教育法规一旦确定下来又会对教育政策产生影响和制约,任何新的教育政策出台都不能与教育法律法规相抵触。
如果两者发生矛盾,应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办事。
④实施方式不同教育法规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其实施的保证。
除了具有一般法律的特征外,教育法规尚具有行政主导性、教育性和广泛性等特点。
而教育政策的实施主要通过人们的表率作用、组织约束、舆论引导等途径来实现,一般不具有直接的强制性。
但教育政策也不是一纸空文,它通过一定的宣传途径和行政措施,同样能发挥巨大的作用。
在实施过程中和对违反者的惩戒过程中,它主要依靠宣传教育的手段,而不依赖于国家的强制力。
因此,教育法规的实施方式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要求社会成员必须遵照执行,违反了会受到惩罚和制裁;而教育政策则主要靠组织与宣传教育,启发人们自觉遵循。
⑤要解决的问题不同教育法规与教育政策都是要解决比较重大的社会问题,但是它们也存在区别。
对于那些急于解决的、暂时的、尚未定型的教育问题,采用制定政策的方式去协调和解决为好。
比如我国现行的教育人事制度还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但有没有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模式来解决,这只能有赖与制定一些暂时性的政策来规范我国教育人事制度的改革,等到累积了相当成功的经验并找到一套有效的方法后,就可以通过立法的形式来确定我国的教育人事制度。
所以对于那些需要严格界定的、严肃对待的、比较稳定的教育关系,需要用教育法律来做出具体的、明确的、稳定的、可操作的规范和调整。
如对高等教育中学位问题要有严格的法律规范,这样才能保证学位授予的严肃性和质量。
教育法与教育道德的关系:一致性:指导思想相同。
教育法对提高教育道德水平有着积极作用,教育道德水平的提高固然要依靠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
区别:表现形式、调整范围、实现方式、发展前景。
结合实际谈如何依法治教:依照法律管理教育事业。
具体而言,是指国家机关以及有关机构依照有关教育的法律规定,在其职权范围内从事有关教育的治理活动,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社会组织和公民依照有关教育的法律规定,从事办学活动、教育教学活动以及其他有关教育的活动。
(依法治交,现有校规,按校规管理)第三章教育法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立法的概念:国家机关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和法规的活动。
教育立法的程序,教育法律议案的提出;教育法律草案的审议;教育法律的通过;教育法律的公布。
法律适用的概念: 一种特殊的国家管理活动,广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将法律运用于具体的人或组织的专门活动。
狭义:专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
遵守法律的概念:指公民、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都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去行为。
教育立法的程序:教育法律议案的提出、教育法律草案的审议、教育法律的通过、教育法律的公布教育法律实施的主要方式:法律的适用, 法律的适用:一种特殊的国家管理活动l广义: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将法律运用于具体的人或组织的专门活动。
l 狭义:专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
;法律的遵守:指公民、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都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去行为。
教育法律监督的方式和种类:方式:自上而下;自下而上;每一层级的横向监督种类: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及教育督导制度;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社会力量的监督。
第四章中国高等教育行政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概念:是指国家对教育进行领导管理的组织结构和工作制度的总称。
主要包括教育行政组织机构的设置、各级教育行政机构的隶属关系,以及相互之间的职权划分。
高等教育行政行为的概念:是指教育行政主体在对高等教育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或行使职权过程中所做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高等教育行政管理的基本体制;1、人民代表大会对教育行政管理负有最高、最终的决定权和监督责任2、国务院和省级政府分工负责、分级管理3、教育部是全国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负有统筹规划、协调管理的职责。
高等教育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主体合法:指做出行为的主体必须依法成立,并且具有教育行政主体资格;行政权限合法:教育行政主体必须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管理行为。
;内容合法:行为所涉及的权利义务以及对这些权利义务的影响或处理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程序合法:行为符合一定的顺序、步骤、期限和方式。
第五章高等教育基本制度高等教育学制:主要包括各类高等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学习年限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与联系。
高等教育的类型: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
学历教育分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学校、科研机构)教育。
年限(专科2-3年,本科4-5年,硕士2-3年,博士3-4年)。
高等教育学业证书:是指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高等学校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对在该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正式注册并完成了规定的学业的受教育者颁发的证书。
高等教育的方针:高等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使受教育者成为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高等教育的基本原则:积极发展高等教育的原则;确保公民依法接受高等教育权利的原则;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效益的原则;保障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自由的原则;高等学校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的原则;鼓励高等学校开展交流与协作的原则;扶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高等教育的原则。
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的种类:高等教育学业证书包括学历证书和非学历性的其他证书。
学历证书包括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和肄业证书三种。
第六章高等学校和其它高等教育机构设立高等学校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基本条件:组织机构和章程;合格的教师;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高等学校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基本权利:制定招生方案和调节系科招生比例;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对外科技文化交流与合作;校内人事高等学校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基本义务: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它职工的合法权益;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它有关情况提供便利;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依法接受监督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Page115高等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公办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为法人代表;民办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由举办者决定,但1、应设立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2、理(董)事会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组成;1/3以上成员应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