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开支标准
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
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加强预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珠海横琴柯力妙加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出国人员(以下简称出国人员)。
第三条各部门因公组派临时出国团组应当坚持强化预算约束、优化经费结构、厉行勤俭节约、讲求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规模,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1]
第二章预算管理和计划管理
第四条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公司各部门应当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的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经费总额,科学合理地安排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
(二)公司各部门应当加强预算硬约束,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在核定的年度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内,务实高效、精简节约地安排因公临时出国活动,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访团组。确有特殊需要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五条出访团组实行计划审批管理,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公司各部门应当认真贯彻中央有关外事管理规定,科学制订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认真履行因公临时出国计划报批制度,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团组人数、国家数和在外停留天数,正确执行限量管理规定。公司组团和派出人员要明确责任,谁派出、谁负责。
(二)因公临时出国应当坚持因事定人的原则,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
(三)各部门管理人应当加强因公临时出国计划的审核审批管理,严格把关,对违反规定、不适合成行的团组予以调整或者取消。公司高层管理审批人批复因公临时出国征求意见时,应当严格履行把关职责。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全文)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全文)
财行[2013]516号
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外事局:
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要求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我们对《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财行〔2001〕73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请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办法》基本原则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规定,并于2014年2月1日前报送财政部备案.边境地区有频繁出国任务的,由所在省、自治区财政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并于2014年4月1
日前报送财政部备案.
财政部
外交部
2013年12月20日附件: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加强预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党政军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因公组派临时代表团组的省部级以下(含省部级)出国人员(以下简称出国人员)。
第三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因公组派临时出国团组应当坚持强化预算约束、优化经费结构、厉行勤俭节约、讲求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规模,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
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行〔2013〕516号
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外事局:
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要求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我们对《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财行〔2001〕73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请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办法》基本原则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规定,并于2014年2月1日前报送财政部备案。边境地区有频繁出国任务的,由所在省、自治区财政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并于2014年4月1日前报送财政部备案。
财政部外交部
2013年12月20日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加强预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党政军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因公组派临时代表团组的省部级以下(含省部级)出国人员(以下简称出国人员)。
因公出国公杂费标准
因公出国公杂费标准
因公出国公杂费标准可能因国家、地区、任务和组织单位而异。一般来说,伙食费和公杂费可以按规定的标准发给个人包干使用,包干天数按离、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具体的标准可以参考因公临时出国(境)住宿、伙食、公杂费用标准,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另外,如果参加国际会议等的出国人员,原则上应当按照住宿费标准执行。如对方组织单位指定或推荐酒店,应当严格把关,通过询价方式从紧安排,超出费用标准的,须事先报经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批准。经批准,住宿费可据实报销。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生活成本、汇率和政策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在确定因公出国公杂费标准时需要考虑这些因素。同时,出国人员应当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合法合规地完成公务任务。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规定因公临时出国经费使用实用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规定因公临时出国经费使用
实用
一、背景介绍
二、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基本原则
1.经费使用实用原则:出国经费必须合理、经济、实用,仅限于与公
务任务相关的事宜。
2.经费使用安全原则:出国经费必须确保使用安全,遵守当地法律法
规和外交礼仪。
3.经费使用合规原则:出国经费必须符合财务制度和预算管理的规定,事前批准、事中审核、事后监督。
4.经费使用公开原则:出国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和相关
单位公开。
5.经费使用有序原则:出国经费的使用必须按照预算和计划,不得超
支或滥用。
三、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的使用范围
1.交通费用:包括机票、火车票、汽车租赁费用等。
2.住宿费用:包括酒店费用、公寓费用等。
3.餐饮费用:包括餐馆费用、伙食补助等。
5.活动费用:包括会议费用、培训费用等。
四、因公临时出国经费使用实用措施
1.提前预算:根据出国任务的需要,提前预算出国经费,包括交通、
住宿、餐饮等费用。
2.选择合适的交通方式:在保证出行安全和经济性的前提下,选择合
适的交通方式,如飞机、火车等。
3.合理安排住宿:根据任务需要和经费预算,选择合适的住宿方式,
如酒店、公寓等。
4.控制餐饮费用:根据任务需要,控制餐饮费用,包括合理安排餐馆、选择经济实惠的菜品等。
五、因公临时出国经费使用效果
总结起来,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的使用实用是一项重要的管理措施,不
仅能够保证出国任务的顺利进行,还能够提高公务人员的工作效率和财务
预算的合理利用。通过合理的预算、选择适当的交通方式、合理安排住宿
和控制餐饮费用等措施,能够提高公务形象,加强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透
财行号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
财政部
财行[2001]73号
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各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规范和加强临时出国人员经费开支的预算管理,简化核算手续,经与有关部门研究,我们对《关于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外字[1995]第250号)作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财政部。
附件: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
二OO一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
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
1. 为了规范和加强临时因公出国人员的费用开支管理,加强预算的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党政军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因公组派临时代表团组的出国人员(以下简称出国人员)。
3. 各单位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出国团组和人员的精神,加强出国团组的管理,压缩出国团组规模,控制出国人数。出国团组要根据出访的任务,认真编制出访计划。
4.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勤俭办外事”的方针,在核定的年度财政预算内组织安排出国活动,严格执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不得擅自突破。出国人员在出国前,要按规定的开支标准编制经费使用计划,送财务部门审定,并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后予以预付经费。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
一、背景介绍
随着全球化的推进和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和机构需要
派遣员工出国进行商务活动或学术交流。为了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
的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本文制定了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
二、申请和批准
1. 出国经费申请需提前至少一个月提交给财务部门。
2. 申请材料包括:出差报告、预算明细、行程安排、签证材料等。
3. 财务部门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审批,并最终决定是否批准经费使用。
三、经费预算
1. 经费预算应包括:机票费用、住宿费用、餐饮费用、交通费用、
通讯费用等。
2. 预算明细应详细列出各项费用的预算金额,并注明是否包含税费。
3. 预算金额应合理,不得超出必要范围。
四、经费审核
1. 出国经费报销需要提交相关费用的原始发票和报销申请。
2. 财务部门负责审核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并进行适当的审批。
3. 审核通过后,财务部门将按约定时间付款或报销费用。
五、经费使用
1. 出国期间的经费使用应符合预算安排,不得随意增加支出。
2. 若临时有额外费用需求,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交申请并经批准后再行使用。
六、费用限制
1. 在出差过程中产生的私人开支,不得申请报销。
2. 超出预算的费用需由出差人员自行承担。
3. 经费不得用于个人消费或旅游娱乐等非工作相关的支出。
七、违规处理
1. 未经批准擅自出国或超出批准范围使用经费的,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假借出国之名谋取私利或虚报费用的,将受到严肃处理。
八、附则
1.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制定和修改需要经财务部门主管领导批准。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作为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执行。
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
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
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加强预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珠海横琴柯力妙加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出国人员(以下简称出国人员)。
第三条各部门因公组派临时出国团组应当坚持强化预算约束、优化经费结构、厉行勤俭节约、讲求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规模,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1]
第二章预算管理和计划管理
第四条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公司各部门应当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的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经费总额,科学合理地安排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
(二)公司各部门应当加强预算硬约束,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在核定的年度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内,务实高效、精简节约地安排因公临时出国活动,不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应当建立因公临时出国计划与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出访团组应当事先填报《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见附1),由公司领导和财务部门分别出具审签意见,明确审核责任。出国任务、出国经费预算未通过审核的,不得安排出访团组。[1]
第三章经费管理
第八条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国际旅费,是指出境口岸至入境口岸旅费。
国外城市间交通费,是指为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发生的,在出访国家的城市与城市之间的交通费用。
因公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
因公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
为了规范因公临时出国人员的费用开支,保障国家和单位的财产安全,同时也
为出国人员提供合理的费用补偿,特制定本费用开支标准。
一、差旅费。
1. 交通费,根据出差地点不同,交通费用按照国家和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包括
机票、火车票、汽车票等。
2. 住宿费,出差期间的住宿费用按照国家和单位相关规定执行,需提供有效的
住宿发票。
3. 餐饮费,出差期间的餐饮费用按照国家和单位相关规定执行,需提供有效的
餐饮发票。
二、因公临时出国人员的补贴。
1. 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在境外的补贴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包括食宿补贴、交通补贴等。
2. 出国人员在境外的通讯费用由单位负责支付,需提供有效的通讯费用发票。
三、其他费用。
1. 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在境外的医疗保险费用由单位负责支付,需提供有效的医
疗保险费用发票。
2. 出国人员在境外的其他费用,如会议注册费、参观费等,由单位提前统一安
排支付。
四、费用报销。
1. 出差人员需按照单位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销费用,提供真实有效的费用发票和报销凭证。
2. 费用报销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超过规定时间的费用将不予报销。
五、违规处理。
对于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在费用开支方面存在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和单位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责任追究、停止补贴、处罚等。
六、附则。
1.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2. 对于特殊情况的费用开支,需提前向单位申请并经批准。
在因公临时出国人员的费用开支方面,我们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做到合理、规范、透明,确保国家和单位利益的最大化,也为出国人员提供合理的费用补偿,共同维护单位形象和员工权益。
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
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加强预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珠海横琴柯力妙加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出国人员(以下简称出国人员)。
第三条各部门因公组派临时出国团组应当坚持强化预算约束、优化经费结构、厉行勤俭节约、讲求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规模,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1]
第二章预算管理和计划管理
第四条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公司各部门应当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的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经费总额,科学合理地安排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
(二)公司各部门应当加强预算硬约束,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在核定的年度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内,务实高效、精简节约地安排因公临时出国活动,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访团组。确有特殊需要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五条出访团组实行计划审批管理,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公司各部门应当认真贯彻中央有关外事管理规定,科学制订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认真履行因公临时出国计划报批制度,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团组人数、国家数和在外停留天数,正确执行限量管理规定。公司组团和派出人员要明确责任,谁派出、谁负责。
(二)因公临时出国应当坚持因事定人的原则,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
(三)各部门管理人应当加强因公临时出国计划的审核审批管理,严格把关,对违反规定、不适合成行的团组予以调整或者取消。公司高层管理审批人批复因公临时出国征求意见时,应当严格履行把关职责。
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2013年修订)
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
法》的通知(2013年修订)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外交部
•【公布日期】2013.12.20
•【文号】财行[2013]516号
•【施行日期】2014.01.2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务制度,外交其他规定
正文
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行[2013]516号)
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外事局:
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要求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我们对《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财行〔2001〕73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请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办法》基本原则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规定,并于2014年2月1日前报送财政部备案。边境地区有频繁出国任务的,由所
在省(自治区)财政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并于2014年4月1日前报送财政部备案。
财政部
外交部
2013年12月20日附件: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加强预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加强预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法律法规,参照财政部、外交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区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因公组派临时代表团组的出国人员(以下简称出国人员)。
第三条各市县各单位因公组派临时出国团组应当坚持强化预算约束、优化经费结构、厉行勤俭节约、讲求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规模,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
第二章预算管理和计划管理
第四条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的预算
管理,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经费总额,科学合理地安排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
(二)各市县各单位应当加强预算硬约束,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要求,在核定的年度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内,务实高效、精简节约地安排因公临时出国活动,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访团组。确有特殊需要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五条出访团组实行计划审批管理,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各市县各单位应当认真贯彻中央、****有关外事管理规定,科学制订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认真履行因公临时出国计划报批制度,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团组人数、国家数和在外停留天数,正确执行限量管理规定。组团单位和派出单位要明确责任,谁派出、谁负责。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标准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标准
一、出国经费的范围。
出国经费是指因公临时出国所需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通讯费、保险费等。
二、交通费用。
1. 机票,根据出差地点和时间确定机票费用,建议提前预订以获取更优惠的价格。
2. 火车票,若出差地点可通过火车到达,可根据实际情况购买火车票,费用应以火车票实际价格为准。
三、住宿费用。
1. 酒店住宿,根据出差地点确定合适的酒店,费用以实际住宿费用为准,可适当选择符合公司标准的经济型酒店。
2. 公寓出租,若出差时间较长,可考虑租用公寓,费用以实际租金为准,需提供租房合同和相关发票。
四、餐饮费用。
1. 早餐,根据出差地点的早餐消费水平,可报销合理范围内的早餐费用。
2. 午餐、晚餐,根据出差地点的午晚餐消费水平,可报销合理范围内的午晚餐费用,需提供餐厅发票或餐费凭证。
五、通讯费用。
1. 手机费用,因出差需使用手机通讯的,可报销合理范围内的通讯费用,包括国际漫游费用。
2. 上网费用,出差期间因需要上网使用,可报销合理范围内的上网费用,需提
供相关发票或凭证。
六、保险费用。
因公出国需购买相应的意外险和医疗险,保障出差人员的安全和健康,费用以
实际保险费用为准。
七、其他费用。
1. 签证费用,若出差地需要办理签证,可报销签证费用,费用以实际签证费用
为准。
2. 差旅杂费,包括但不限于行李托运费、机场接送费等其他因公出国产生的合
理费用。
八、费用报销标准。
1. 出差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费用报销标准报销费用,不得超出标准范围。
2. 出差人员应及时准备完整的费用报销材料,包括发票、凭证等,以便公司财
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
美元 美元 日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美元 港元 美元
70 90 9000 80 55 55 65 65 65 55 70 55 50 600 90
85 埃及 88 南非 92 佛得角 93 科摩罗 三、
欧洲
美元
65
美元
65
美元
50
美元
40
102 俄罗斯联邦 118 德国 119 荷兰 120 意大利
美元
70
欧元
105
欧元
80
欧元
85
每人每天 伙食费标准
30 40 6000 37 20 20 22 22 22 22 25 20 20 200 40
25 25 25 25
20 35 35 40
每人每天 公杂费标准
15 15 2500 15 10 10 10 10 10 13 13 10 13 100 18
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方法
财行〔2001〕73 号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临时因公出国人员的费用开支管理,加强预算的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保证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党政军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因公组派临时代表团组的出 国人员(以下简称出国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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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开支标准
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包括:境外旅费(含国际旅费、国(境)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国际旅费是指出境口岸至入境口岸旅费。国(境)外城市间交通费,是指为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发生的,在出访国家(地区)的城市与城市之间的交通费用。上述费用依照相关规定据实报销。
住宿费是指出国人员在国(境)外发生的住宿费用。伙食费是指出国(境)人员在国(境)外期间的日常伙食费用。公杂费是指出国(境)人员在国(境)外期间的市内交通、邮电、办公用品、必要的小费等费用。其他费用主要是指办理出国(境)的签证(注)费用、必需的保险费用、防疫费用、国际会议注册费用等。具体标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