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职称岗位评聘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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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聘任管理暂行办法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聘任管理暂行办法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聘任管理暂行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聘任制度,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的分类与设置(一)专业技术职称分为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四个级别,涵盖工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多个领域。

(二)技能等级分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电工、钳工、焊工、车工等多个工种。

三、聘任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二)具体条件1、初级职称和初级工:具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1 年。

参加过相关的培训和考试,成绩合格。

2、中级职称和中级工: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初级职称或初级工资格满 4 年。

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业绩,能够独立承担一般性的工作任务。

3、副高级职称和高级工:具有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职称或中级工资格满 5 年。

在本专业领域有突出的工作业绩和成果,能够解决复杂的技术问题或承担重要的工作任务。

4、正高级职称和高级技师: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历,取得副高级职称或高级工资格满 5 年。

在本专业领域有显著的工作成就和影响力,能够引领行业发展或做出重大贡献。

四、聘任程序(一)个人申请员工根据自身的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情况,向所在部门提出聘任申请,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工作业绩报告等。

(二)部门推荐所在部门对员工的申请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并将申请材料和推荐意见报送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三)资格审查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聘任条件的申请予以退回,并说明原因;对符合聘任条件的申请,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审。

职称评聘实施方案(5篇)

职称评聘实施方案(5篇)

职称评聘实施方案根据我市中小学岗位评聘一体要求,就今年我校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专业技术岗位竞聘要有利于启动活力、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要突出工作业绩,以绩取人;稳定教师队伍,激励竞争;注意向一线任课教师倾斜,照顾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层面。

二、职称评聘领导机构1、领导小组:组长:____副组长:____2、工作小组:组长:____成员:____三、人员范围____年底前取得中小学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尚未聘任的在岗教师,以及今年符合中小学中、高级评审条件的教师。

评审中、高级教师需符合任职资历等条件。

四、评聘一体实施办法今年施行职称评聘一体,评审通过即被聘任。

原中、高级待聘人员与参加评审人员一起进行量化考核,按上级给定名额推荐,待聘人员被推荐即被聘任,评审人员通过上级评审即被聘任。

五、评聘程序㈠形成方案阶段1、学校成立9—____人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我校教师职务评聘工作。

小组成员一般由校长、部分中层和教师代表组成,教师代表不少于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2、领导小组根据教育局下达的指标制定易于操作的实施方案。

评聘方案应对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综合考虑,要充分考虑到任现职以来德、能、勤、绩的各个方面。

打分构成要素中师德、工龄、各类荣誉、教育教学成绩等标准及权重设置应科学合理,要能较为准确、全面地反映教师工作的实际情况,反映教师敬业精神和真实业务水平。

评分标准和计分办法学校评聘中、高级职称评选办法拟定量化细则,按得分高低结合教育主管部门分配的指标,优中选优,依次确定推荐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

评分细则如下:(一)学历分研究生学历20分研究生结业17分本科学历15分专科学历10分注。

只记最高学历,以学历毕业证书原件为准。

取得学位另加1分。

(二)工龄分每年2分。

注。

交参工时的最初学历证书,工龄按____年工资套改的工龄计算方法计算。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对专业技术人才的管理和推动其职业发展,制定本《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拥有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

三、聘任条件1. 申请者应具备国家和行业规定的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标准所要求的学历和学术能力,并经过相应的评审和审批程序;2. 申请者应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始终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准则;3. 申请者应具备较长时间的工作经验,并能提供相关工作经历和业绩材料;4. 申请者应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能够在学术和技术领域做出突出的贡献;5. 申请者应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团队合作能力,能够有效协调各方利益和资源。

四、聘任程序1. 申请者向单位递交聘任申请,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和相关业绩材料;2. 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保符合聘任条件后,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者的学术成果和综合能力进行评审;3. 评审结果报单位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发给申请者聘任证书;4. 聘任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任期限1. 聘任期限根据职称级别和个人综合素质确定,一般为三到五年;2. 聘任期满后,申请者可重新评审,以延长聘任期限或提升职称级别。

六、权益保障1. 被聘任者享有相应的聘任待遇,包括薪酬和福利;2. 被聘任者享受职称带来的社会声誉和荣誉,有机会参加相关学术和技术交流活动;3. 被聘任者享有参与科研、项目管理和领导职务的机会。

七、责任与义务1. 被聘任者应当积极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保持亲和力,为单位的发展和创新作出贡献;2. 被聘任者应当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维护单位的声誉和形象;3. 被聘任者应当持续学习和研究,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4. 被聘任者应当履行聘期内的工作职责和业绩目标,定期向单位汇报工作进展。

八、违规处理对于违反聘任条件和职业道德的行为,单位有权取消被聘任者的聘任资格,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为建立适用的人才评价和使用机制,强化和完善我所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更好地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专长,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任原则和要求1、根据本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由行政领导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聘任,并实行聘约管理。

2、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3、单位所聘的专业技术职务只在本单位内有效。

二、组织机构本所成立职称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所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聘任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成员名单:XXX、XXX、XXX、XXX,由XXX任组长。

三、聘任形式及条件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形式分同级聘任、低职高聘、高职低聘、续聘和解聘。

(一)同级聘任同级聘任是指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与取得的任职资格一致。

同级聘任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2、具备与所聘职务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够履行岗位职责。

3、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并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4、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含)以上。

(二)低职高聘低职高聘是指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高于取得的任职资格。

低职高聘人员应为单位急需人才。

高聘为中级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及区职称办批准,高聘为高级的报市职称办批准,低职高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德才表现突出,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

2、具备所聘职务要求的专业技术知识和工作能力,能够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

3、有较优秀的专业业绩,工作有创新。

4、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三)高职低聘高职低聘是指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低于取得的任职资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单位审定可高职低聘:1、虽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不能履行同级岗位职责,不能承担相应工作量。

2、因水平能力或岗位数额所限,不能聘任同级专业技术职务的。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是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对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进行评聘的规程和步骤。

一、评聘标准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标准主要分为以下几方面:1.学历、学位和职称要求评聘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和职称,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例如,硕士研究生学位可评聘为高级工程师职务,博士研究生学位可评聘为研究员职务。

2.业绩和工作表现评聘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突出的业绩,且在工作中持续取得优异的成绩和表现。

例如,工作中参与的项目、获得的荣誉和奖项、发表的论文等。

3.职业技能和能力评聘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职业技能和能力,且在工作中能够熟练运用。

例如,具有一定的技术创新能力、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敬业精神等。

二、评聘流程评聘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提出申请评聘人员应按照规定填写申请表,附上个人简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工作证明、业绩材料等相关材料。

2.组织评审单位聘请专业鉴定机构或具有资质的专家对评聘人员进行鉴定,经过专家评审、领导审定,形成评审报告。

3.公示确认单位应将评审报告在单位内部公示一定时间,接受聘用人员和单位其他人员的意见反馈和确认。

4.决策聘用根据评审报告和公示结果,单位领导根据聘用条件和聘用需求做出决策,并将聘用结果通知聘用人员。

5.签订聘用合同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工作期限、薪酬待遇等事项,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实施细则为保证评聘办法的实施和管理,单位应建立相关的制度和管理机制,具体包括:1. 建立评聘委员会单位应设立由领导和专家组成的评聘委员会,负责对申请人员进行鉴定和审查,保证评聘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2. 完善评聘档案单位应建立评聘档案,将评审材料、公示情况、聘用合同等相关信息加以归档,为评聘后人员的管理和考核提供依据。

3. 建立激励机制单位应建立激励机制,通过职称评聘、薪酬待遇、晋升等方式,激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聘用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聘用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聘用管理办法一、目的为规范公司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管理,保证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公平、公正,充分调动和发挥技术团队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1.凡持有国家授权的主管部门审查认定的资质等级证书,直接从事本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本文所规定条件者,均可参加公司的评聘,评审结果仅在公司聘任的时间范围内有效。

2.公司全体工程技术人员,部门主管、部门负责人:2.1技术中心:开发和工艺开发人员;2.2质量部:质量技术人员,检测、理化、试验人员;2.3设备部:设备技术人员;2.4生产车间:现场技术人员;2.5其它人员:具有专业学历人员。

三.职责1评审组织:由公司高层领导、行政部、研发部、工程部、质量部、设备部、生产部负责人组成。

总经理任组长,常务副总,技术副总任副组长。

2.行政部:2.1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聘用工作组织及资格审核工作;2.2负责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相关档案文件的保存、更新、发布。

四、工作程序1.评审程序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者,由本人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提交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及学历、由行政部负责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核,通过任职资格审核的由评聘小组对申报人的技术水平、工作业绩、综合能力等全面审查,并提出评聘意见。

2.聘任经公司职称评聘小组评议通过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要有相应的任职资格且在本专业岗位上从事相关工作,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可高职(职称)低聘或低职(职称)高聘,公司统一下发职称聘任决定,聘期一年。

专业技术人员在担任技术职务的任职期限内,按照公司薪酬制度,发放相应的技术职务工资。

3.任职条件4、外聘技术人员的评定要求4.1外聘技术人员是由公司根据需要并按任职条件直接聘任的符合公司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4.2外聘技术人员服务期为两年及两年以上且剩余服务期超过一年的,符合公司内部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职称评定;5、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及考评:5.1专业技术职务设置: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原则、数额和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结构比按公司规定和部门任务的实际需要设定,并随着公司技术、生产发展的需要,适时进行合理的调整。

职称评聘办法职称评聘管理办法

职称评聘办法职称评聘管理办法

[职称评聘办法]职称评聘管理办法(总2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职称评聘办法] 职称评聘管理办法职称评聘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提高职称评聘质量和评聘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建立“聘任上岗,责权统一、能上能下、易岗易薪”的用人机制,充分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评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以技能为导向、兼重操守的原则,坚持达标即聘的原则。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

第二章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第四条评定范围:按部门职能划分为:技术、管理、营销三大系列。

a)技术系列:研发部、设计部、电控部、技术服务部、制造中心、质检部及其它部门中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员,由低到高分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主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五个级别。

b)管理系列: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各总监(总调度长)、各部门经理(主任、部长)、部门内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由低到高分为员、助理师、师、主任师、高级师五个级别。

c)营销系列:从事市场推广、销售业务的人员,由低到高分为助理师、师、主任师、高级师四个级别。

第五条具体评定条件及要求:a)技术系列:b)管理系列:c)营销系列:第六条对新参加工作的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大专院校毕业生,在公司本专业或接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年,经考核符合任职条件的,直接确定为相应的技术职称任职资格。

具体规定如下:1.大专毕业工作满半年的,可确定为员级任职资格,从事本专业技术职称满一年,可确定为助理级任职资格。

2.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一年的,可确定为助理师级任职资格。

3.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一年的,可确定为师级任职资格。

4.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工作满一年的,可确定为主任师级任职资格。

5.除上述规定后,其他情况的人员,即必须通过职称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

无锡市中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管理,逐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职称管理制度,使专业技术职务真正成为反映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水平、专业技能水平的标志,根据《无锡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业技术职务是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定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要求具备专门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包括卫生系列和旁系列岗位。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包含岗位设置、评审管理、资格管理、聘任程序、聘任管理等内容。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三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由医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院长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四条医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按上级规定,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合理设置岗位,审核评审材料。

2.根据市、局职称工作意见,布置本院职称工作。

3.负责本院高、中、初职称报评、报评人员资格审查和执业资格等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4.做好聘任工作,负责担任行政职务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的聘任,审核科主任对科内人员的聘任决定。

第五条医院成立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评委会每二年调整一次。

医院专家委员会成员为当然评委会成员。

评委会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业评审组。

第三章岗位设置第六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在明确并合理分解单位职能、逐层定编定员、兼顾本单位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确定专业技术职务的高、中、初结构比例,明确各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和专业技术职务档次,力求结构合理系列配置,职责分明。

第七条设岗原则岗位设置的原则是以事定岗、因事设岗、岗职对应,以工作任务、业务职责的要求确定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设岗应按如下基本原则进行:1.最低岗位原则:较低层次的岗位,聘任较低职务人员就能满足需要的,不设较高职务的岗位。

2.最少岗位原则:设少量岗位就可以满足需要的,不多设岗位。

3.最优结构原则:根据单位特点保持最合理、最优化的职务(岗位)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一、引言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是企业组织中的重要环节,对于确保企业的技术能力和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管理,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制定本办法。

二、聘任程序1.聘任程序包括申报、评审、审批和公示等环节。

2.申报阶段:申报人需提交个人简历、学历、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经过初步审核后,进入评审阶段。

3.评审阶段:评审由专业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标准包括专业能力、工作经验、学术成就等。

评审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评审不合格者可申请复审。

4.审批阶段:经过评审合格者,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确认聘任结果。

5.公示阶段:聘任结果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期内如无异议,聘任结果生效。

三、聘任条件1.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2.工作经验要求:具备一定年限的相关工作经验。

3.专业能力要求: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承担相应的专业工作。

4.学术成果要求:具备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学术成果。

5.其他条件:如有其他特殊条件,按照具体岗位要求确定。

四、聘任职务1.聘任职务根据不同岗位的职责和要求进行分类,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总监、研发工程师、项目经理等。

2.职务的聘任标准和职责由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并进行公示。

五、聘任权责1.聘任权:聘任权由上级主管部门行使,依据评审结果和实际情况进行决策。

2.聘任责:被聘任人需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如完成工作任务、提高专业技能等。

六、聘任结果管理1.聘任结果管理包括聘任合同签订和聘任职务变更等环节。

2.聘任合同:聘任合同是聘任结果的正式文件,需由被聘任人和企业主管部门签订,明确聘任期限、薪酬待遇等内容。

3.职务变更:如有必要,聘任职务可以进行变更,变更程序和条件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聘任管理监督1.监督机构:聘任管理的监督由人力资源部门和纪检部门共同负责,确保聘任程序的公正和规范。

2.监督内容:监督内容包括聘任程序的合规性、评审的公正性和聘任结果的合理性等。

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的中级岗位 条件与考核方法

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的中级岗位 条件与考核方法

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的中级岗位条件与考核方法专业技术职称是评价职工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能力的一种重要标准,而中级岗位是职位发展的中间阶段。

本文将分别从条件和考核方法两个方面,对中级岗位的专业技术职称聘任进行详细论述。

一、中级岗位的条件1.学历要求:通常要求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学科专业与所任职位相关。

2.工作经验:通常要求在相关领域拥有一定的工作经验,以证明在实际工作中具备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论文或著作数量和质量:需要具备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论文或著作,以体现在专业领域的学术研究水平。

4.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要求在岗位职责履行方面表现出色,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技术能力,为单位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5.继续教育:要求具备一定的继续教育情况,包括参加相关专业培训、学术会议等,并能够与领先的学术研究保持紧密联系。

二、中级岗位的考核方法1.岗位实绩考核:通过对职工在中级岗位上的工作实际表现进行综合评估,包括工作内容的复杂程度、解决问题的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

可以通过领导评价、同事评价、客户评价等多种途径进行考核,并采取定量化的评分方式。

2.学术研究考核:通过对职工在专业领域的学术研究成果的质量和数量进行评估。

这包括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专利等,以及参与的项目研究、科研成果应用等。

评价过程中可以参考同行专家的评审和学术界的认可程度。

3.学术交流与社会影响考核:通过对职工参与学术交流活动的情况进行评估,包括学术会议演讲、学术研讨会组织等。

同时要考察职工在学术界的影响力和社会声誉,可以通过同行专家评价、单位对外发布的职工荣誉等途径进行评估。

4.继续教育情况考核:通过对职工参加培训、学习的情况进行评估,包括参加的培训课程、证书取得情况等。

还可以考察职工对新技术、新理论的接受程度和应用情况,如是否应用新技术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5.自评与同行评议:要求职工进行自评,总结自己在中级岗位及专业技术职称聘任条件上的表现和成绩。

同时,可以安排同行专家进行评议,从外部视角评估职工的能力和绩效。

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办法公司各部门: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为提高公司员工专业水平,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通道,鼓励员工向着专业化、技术化方向发展,形成以业绩评价、能力评估为基础的价值分配体系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集团所有正式在职职工,含借调人员。

二、基本原则1.职务资格取得与职称聘任分开,工资福利待遇按实际聘任职称确定。

2.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主要标准。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竞争上岗、择优选择。

三、评审组织公司成立“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小组”,负责对专业技术职称的聘用进行评审、考核,聘用评定由公司总经理最终裁决。

四、聘任岗位设置专业技术职称岗位包括会计系列、工程系列、政工系列、经济系列、档案系列,计算机及软件系列等岗位,分别聘任初级(助理)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岗位。

其中会计系列适用于财务相关岗位,政工系列和经济系列适用于办公室综合管理岗位,工程系列适用于工程相关岗位,档案系列适用于档案管理岗位,计算机及软件系列适用于信息中心管理岗位。

五、职称聘用的条件1.职称聘任的基本条件(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具备应聘职称规定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 (含执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及相应职称外语等级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合格证书。

(3)晋升中级职务的,应在单位工作满1年;晋升高级以上职务的,应在单位工作满2年。

(4)一年度年度考核连续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6)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六、不予聘任。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任。

1.完不成工作任务。

2.不能坚持正常工作。

3.年度和聘期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4.聘任单位认为应该缓聘和不聘的。

七、聘用程序1.个人填写《专业技术职称个人申请表》,由专业技术人员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个人总结,并提出竞聘意向。

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聘用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聘用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聘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及聘任工作,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二条岗位设置原则按照精简高效、因事设岗、按需设岗、结构优化原则,科学合理设置。

各单位、各部门必须遵照岗位职责和设置范围要求,坚持岗职相符。

第三条岗位设置范围(一)工程系列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专业技术岗位。

(二)政工系列政工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单位党群、职教、政工专业技术岗位。

(三)经济系列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单位经营管理、人力资源专业技术岗位。

(四)会计系列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单位财务、资金管理、审计等专业技术岗位。

(五)统计系列统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单位计划、统计专业技术岗位。

(六)审计系列审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单位审计专业技术岗位。

(七)教育系列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单位培训教育专业技术岗位。

(八)档案系列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单位档案管理专业技术岗位。

第四条有关部门及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补充说明:(一)财务部门只设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二)人事部门、办公室设置政工、经济专业技术职务;(三)信息中心设工程、计算机专业技术职务。

第三章职称评定申报程序第五条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职员工,由个人向各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第六条单位初审: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者的材料和评审资格进行初审。

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材料及资格的审查把关,准确、客观的评价申报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专业技术(学术)水平及工作表现。

考试作弊或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当事人2年内不准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单位将对相关人员和责任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第七条报送材料:初审合格人员的申报材料由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报送单位人力资源部。

职称评聘管理暂行办法

职称评聘管理暂行办法

职称评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称评聘工作,提高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根据国家有关职称评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内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职称评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岗位管理、竞争择优、注重实绩。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成立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职称评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职称评聘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六条申报职称评聘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 在本专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业绩和贡献。

第四章评审程序第七条职称评聘工作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的程序进行。

第八条个人申报应提交以下材料:1. 职称评审申请表。

2.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 职称证书复印件。

4. 工作业绩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单位推荐应对申报人员的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能力等进行全面审核。

第十条专家评审应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审专家应具备高级职称,且与申报人员无利害关系。

第十一条评审结果应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评审标准第十二条职称评审标准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专业理论知识水平。

2. 专业技术工作能力。

3. 工作业绩和创新成果。

4. 继续教育和业务学习情况。

第六章监督管理第十三条职称评聘工作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关人员的评审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确保其符合具体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专业技术职称岗位评聘办法

专业技术职称岗位评聘办法

专业技术职称岗位评聘办法第一条为规范专业技术职称岗位评审(考试)、聘任,充分调动和发挥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鼓励工作人员刻苦学习、钻研业务,通过实践,积极获取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工作水平和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聘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二)重品行、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重群众公认原则。

(三)学以致用原则,注重通过评聘提升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工作业绩和素质。

(四)评聘岗位与自身工作岗位相结合原则。

(五)岗位级别聘任按照由低到高递升原则。

第三条评聘范围(一)根据我中心的工作性质和专业特点,主体岗位为会计类,辅助岗位为经济类、计算机类。

辅助岗位的等级设置低于主体岗位等级。

(二)根据我中心申报、市人社局审批,我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共24个,其中,初级岗位12个,中级岗位10个,高级岗位2个。

第四条评审申报条件和程序(一)评审申报条件1、申报人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能胜任本职工作;2、符合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聘任期满,方可申报。

(二)评审申报程序1、个人申请;2、科室推荐;3、主任办公会议研究。

第五条聘任程序专业技术职务申请初聘的,或聘任期满,续聘及获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申请晋级聘任的,按以下程序聘任:(一)个人申请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符合聘任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个人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应准确、客观的概述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专业技术水平及工作表现,并提交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二)科室评价对申请人工作业绩、技术能力、工作表现给予评价认可。

(三)述职测评1、有空缺岗位时,申请人在全体人员会议上述职,经民主测评,参评人员的2/3评价为“称职”者方可聘任;2、空缺岗位不足时,申请人在全体人员会议上述职,按中心领导与职工4:6权重比例,进行民主测评打分,得分高者为聘任候选人。

(四)聘任公示对聘任候选人公示。

(五)集体决策公示无违法违纪行为反映的,由主任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聘任。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实施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实施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实施办法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文件精神,坚持以人事制度改革的政策为指导,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为目标,在合理设置各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基础上,完善评聘制度,规范评审程序,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对我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做如下规定:(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对象我院在职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对新调入医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岗位上试用五个月考核合格,才能具备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任职年限和要求卫生技术专业职务申报条件参见卫人发〔2001〕164号《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卫人发(2000)462号《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74号《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琼人劳保专(2007)51号《海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

其它说明:1、取得后继学历拟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在取得后续学历后继续从事该专业工作1年以上方可申报,申报初中级职称人员后续学历确认以当年度12月31日前截止。

2、公派出国人员(包括国家公派和单位公派),计算任职年限;到期不归因公申请延期者,可计算任职年限;因私申请延期者,不计算任职年限;延期期满仍滞留不归者,视为自动离职,不计算任职年限;3、自费出国人员一律不计算任职年限;4、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者,不计算任职年限;5、在职攻读定向、委培研究生及在职申请学位人员,计算任职年限;统招研究生上学期间不计算任职年限;6、根据《海南省城市医师晋升中、高级职称前下基层工作实施办法》(琼卫人[2014]14号)完成下基层服务工作;7、按照《海南省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完成继续医学教育,并取得各年度《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年度合格证书》。

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办法

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办法

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方法
适应范和对象(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从事临床医、药、护、技岗位、符合医院相应任职条件。

2、符合医院相应任职条件中聘任高一级职务规定及初级任职资格的在职在岗人员。

3、新入职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工作满1年。

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职称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审和聘任考核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负责专业技术职称晋升的推荐及聘任管理工作。

卫生专业技术职称晋升申报条件:
(一)符合武汉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上一级职称申报条件及相关文件要求。

(二)能履行本岗位职责,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近一年来出勤率为全勤、工作中无过失事故发生、无处分通报处分
(四)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在同等条件下、任期内有援外、援疆、援藏经历者, 年度考核评价优秀等次的按顺序依次优先考虑。

(六)竞聘者如在任期内积极开展新技术、新工程,并获各种创新奖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任。

(七)如竞聘者在任期内执业过程中有责任性过失或过失
出现四级及以上医疗事故者作为一票否决,1年内不得参与
竞聘, 下年度再根据具体情况由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
确定是否参与竞聘。

卫生专业技术职称晋升申报程序:
个人申请一提交申报资料一资格审查一领导小组考核评价(量化评分)确定申报人选一张榜公示一医院聘任。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是指对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进行评聘和晋升的一套规范性措施和制度,它对于保证人才选拔的公平公正、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推动科技创新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对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进行探讨。

一、基本原则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的制定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首先是公平公正,确保评聘过程中不存在任何非正当干预和不合理的因素。

其次是科学合理,评聘办法应当基于客观、全面的评估标准,充分考虑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贡献和能力水平。

还有是激励导向,评聘办法应当鼓励专业技术人员不断自我提升,积极参与科研和技术创新。

二、评聘标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的核心是评聘标准的制定。

评聘标准应当包括学历、工作经验、科研成果、业绩贡献等方面的内容。

其中,学历是评聘的基本要求,只有具备相应学历才有资格参与评聘。

工作经验是评聘的重要参考,工作经验的丰富程度和工作成果的质量对于评聘具有重要影响。

科研成果是评聘的重要指标,包括论文发表、专利授权、科研项目等方面的成果。

业绩贡献是评聘的重要参考,包括技术创新、技术转化、教育培训等方面的贡献。

三、评聘程序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应当明确评聘的具体程序和要求。

评聘程序一般包括材料申报、评审专家评审、考核面试等环节。

在材料申报环节,申请人应当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术论文、证书等。

评审专家评审环节是核心环节,评审专家应当根据评聘标准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评审,并做出评分和评议。

考核面试环节是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估的环节,通过面试可以更加全面地了解申请人的能力和素质。

四、异议处理在评聘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异议的情况,评聘办法应当设立相应的异议处理程序,确保对异议申请进行及时处理和回应。

异议处理程序应当公开透明、客观公正,确保申请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异议处理程序一般包括异议申请的受理、调查核实、裁决决定等环节。

五、考核周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通常有一个较长的考核周期,可以是每三年、五年或更长一些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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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称岗位评聘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专业技术职称岗位评审(考试)、聘任,充分调动和发挥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鼓励工作人员刻苦学习、钻研业务,通过实践,积极获取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工作水平和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二)重品行、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重群众公认原则。

(三)学以致用原则,注重通过评聘提升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工作业绩和素质。

(四)评聘岗位与自身工作岗位相结合原则。

(五)岗位级别聘任按照由低到高递升原则。

第三条评聘范围
(一)根据我中心的工作性质和专业特点,主体岗位为会计类,辅助岗位为经济类、计算机类。

辅助岗位的等级设置低于主体岗位等级。

(二)根据我中心申报、市人社局审批,我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共24 个,其中,初级岗位12 个,中级岗位10 个,高级岗位2 个。

第四条评审申报条件和程序
(一)评审申报条件
1、申报人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能胜任本职工作;
2、符合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聘任期满,方可申报。

(二)评审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
2、科室推荐;
3、主任办公会议研究。

第五条聘任程序
专业技术职务申请初聘的,或聘任期满,续聘及获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申请晋级聘任的,按以下程序聘任:
(一)个人申请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符合聘任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个人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应准确、客观的概述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专业技术水平及工作表现,并提交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二)科室评价
对申请人工作业绩、技术能力、工作表现给予评价认可
(三)述职测评1、有空缺岗位时,申请人在全体人员会议上述职,经民主测评,参评人员的2/3 评价为“称职”者方可聘任;
2、空缺岗位不足时,申请人在全体人员会议上述职,按中心领导与职工4:6 权重比例,进行民主测评打分,得分高者为聘任候选人。

(四)聘任公示
对聘任候选人公示。

(五)集体决策公示无违法违纪行为反映的,由主任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聘任。

(六)聘前谈话单位领导与被聘任人员进行任前谈话,指出其工作成绩、存在不足及努力方向。

其中,聘任高级职称由主要领导谈话;聘任中级职称由分管领导谈话;聘任初级职称由科室负责人谈话。

(七)完善手续
综合科完成聘任手续。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解除聘约: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者;
(二)民主测评中, 参评人员的2/3 评价为“不称职” 者;
(三)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安排者;
(四)玩忽职守,造成恶劣影响或经济损失者。

第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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