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制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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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 1.0.1条为统一我院道路工程的制图方法,提高制图效率和制图质量,便于技术审查和技术交流,制定本规定。
第 1.0.2条本规定适用于我院道路工程各阶段设计和院标准图编制。
第 1.0.3条我院道路工程制图,除应遵守本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现行标准的规定。
第 1.0.4条对执行条文严格程度的用词采用以下写法:一、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时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二、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三、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第 1.0.5条条文中按指定的其它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其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
如非必须按指定的其它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其写法为“可参照……”。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一节设计文件第 2.1.1条设计文件第一册或每标段第一册由封面、扉页、图纸目录、说明、设计图及封底等组成,其余册由封面、图纸目录、说明、设计图及封底等组成。
第 2.1.2条设计文件每册封面上应列出一、公路建设项目名称(或工程代号)、里程全长及标段划分;二、设计阶段及设计文件名称;三、单列项目文件子名称;四、本标段号及工程范围;五、本册编号及册目划分;六、测设单位名称及英文名称;七、设计文件编制年月。
注:图中“[ ]”内的项为可选项。
第 2.1.3条设计文件封面上的字一律用实体字,不应用空心字体或阴影字体。
第 2.1.4条设计文件封面颜色为:初步设计淡豆绿色,技术设计为粉红色,施工图设计为奶油白色或象牙白色。
封面一律不开窗口,ISO质量体系认证标志可按有关规定放置于封面。
第 2.1.5条设计文件的扉页决定文件的有效性。
设计文件每册扉页上应包括:一、公路建设项目名称(或工程代号)、里程全长及标段划分;二、设计阶段及设计文件名称;三、单列项目文件子名称;四、本标段号及工程范围;五、文件目录(册篇组成)或本册编号及册目划分;六、各级负责人签署;七、参加设计人员(技术员以上)姓名、职称、职务及工作项目或内容;五、测设单位、勘察设计证书等级及编号;六、设计文件编制年月。
道路工程制图标准
道路工程制图标准来源:??????发布时间: 2004-5-23 16:15:02道路工程制图标准GB50162—9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3年5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道路工程制图标准》的通知建标[1992]664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9]30号文的要求,由交通部会同各有关部门共同编制的《道路工程制图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道路工程制图标准》GB50162—92为国家标准,自1993年5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交通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工作由交通部公路规划设计院负责。
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年9月29日编制说明本标准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9]30号文的要求,由交通部公路规划设计院会同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共同编制的。
在本标准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大量地搜集和查阅了国内外有关的标准,从章节的划分到标准条文的具体内容,都多次进行了重点走访、座谈、函调,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认真总结了我国高等级公路、弯坡斜桥涵及交通工程的设计制图经验,参考了有关国际标准,经多次反复讨论和修改,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鉴于本标准系初次编制,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交通部公路规划设计院(北京东四前炒面胡同33号,邮政编码10001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交通部1992年元月第一章总则第1.0.1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一节图幅及图框第2.1.1第2.1.2100mm标尺,其分格为10mm。
对中标志的线宽宜采用大于或等于0.5mm、标尺线的线宽宜采用0.25mm150mm的整倍数;图幅A1、A3应为210mm的整倍数。
???????????????????????????? 第二节图标及会签栏第2.2.10.7mm;图标内分格线线宽宜0.25mm0.5mm;内分格线线宽宜为0.2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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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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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涵、隧 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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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尺寸标注
附录
二、字体及书写方法
2、字高:文字高度系列为2、2.5、3.5、5、7、10、14、20mm。A3图纸中“立面 图”“侧面图”“大样图”等视名称字高设置为5mm。若视图比例不同,其比例可 标注在视图图名的右侧,底部与试图底部平齐,比例字高为3mm。视图名下画双划 线,上线为粗实线,距图名底部1mm;下线为细实线,距上线1mm,线宽以颜色定 义。图中工程数量表及其他表格表名称字高为5mm,表中文字高度为3mm。表名称 下部双划线同视图名称双划线附注中“附注”二字为5mm,正文文字为4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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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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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图框内右下角应绘图纸标题栏,国标规定的格式有三种,如图2.2所示。
10-12
图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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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尺寸标注
4、尺寸数字及文字书写方向如图2.5.4所示
图
5、当用大样图表示较小且复杂的图形2.时5.4,其放大范围,应在原图中采用细实线
绘制园形或较规则的图形圈出,并用引出线标注,如图2.5.5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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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制图标准GB50162
道路工程制图标准GB50162道路工程制图标准GB50162—92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3年5月1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统一我国道路工程的制图方法,保证图面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便于技术交流,制订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公路、城市道路、林区道路、厂矿道路工程的设计、标准设计和竣工的制图。
第1.0.3条道路工程制图,除应遵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现行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一节图幅及图框图幅及图框尺寸应符合表2.1.1的规定(图2.1.1)。
第2.1.1条图帽及图框尺寸(mm) 表2.1.1图幅代号 A0 A1 A2 A3 A4 尺寸代号b×1 841×1189 594×841 420×594 297×420 210×297A 35 35 35 30 25C 10 10 10 10 10第2.1.2条需要缩微后存档或复制的图纸,图框四边均应具有位于图幅长边、短边中点的对中标志(图2.1.1),并应在下图框线的外侧,绘制一段长100mm 标尺,其分格为10mm。
对中标志的线宽宜采用大于或等于0.5mm、标尺线的线宽宜采用0.25mm的实线绘制(图2.1.2)。
第2.1.3条图幅的短边不得加长。
长边加长的长度,图幅A0、A2、A4应为150mm的整倍数;图幅A1、A3应为210mm的整倍数。
第二节图标及会签栏第2.2.1条图标应布置在图框内右下角(图2.1.1)。
图标外框线线宽宜为0.7mm;图标内分格线线宽宜0.25mm。
第2.2.2条图标应采用图2.2.2所示中的一种。
第2.2.3条会签栏宜布置在图框外左下角(图2.1.1),并应按图2.2.3绘制。
会签栏外框线线宽宜为0.5mm;内分格线线宽宜为0.25mm。
第2.2.4条当图纸需要绘制角标时,应布置在图框内的右上角,角标线线宽宜为0.25mm(图2.2.4)。
道路工程制图标准
道路工程制图标准来源:发布时间:2004-5-23 16:15:02道路工程制图标准GB50162—92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3年5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道路工程制图标准》的通知建标[1992]664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9]30号文的要求,由交通部会同各有关部门共同编制的《道路工程制图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道路工程制图标准》GB50162—92为国家标准,自1993年5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交通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工作由交通部公路规划设计院负责。
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年9月29日编制说明本标准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9]30号文的要求,由交通部公路规划设计院会同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共同编制的。
在本标准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大量地搜集和查阅了国内外有关的标准,从章节的划分到标准条文的具体内容,都多次进行了重点走访、座谈、函调,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认真总结了我国高等级公路、弯坡斜桥涵及交通工程的设计制图经验,参考了有关国际标准,经多次反复讨论和修改,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鉴于本标准系初次编制,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交通部公路规划设计院(北京东四前炒面胡同33号,邮政编码10001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交通部1992年元月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统一我国道路工程的制图方法,保证图面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便于技术交流,制订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公路、城市道路、林区道路、厂矿道路工程的设计、标准设计和竣工的制图。
第1.0.3条道路工程制图,除应遵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现行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一节图幅及图框第2.1.1条图幅及图框尺寸应符合表2.1.1的规定(图2.1.1)。
道路工程制图标准(QQC-1-2012)
现发布《道路工程制图标准》(Q/QC-1-2012),作为辽宁乾成工 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自 2012 年 8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原 《公路桥涵设计制图标准》(QCB-1-2)同时废止。
本制图标准适用于我公司承接的公路与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及施 工图设计制图,如项目有特殊要求或其它标准,应按特殊要求或其它 标准执行,其中未明确事项按本制图标准执行。其他专业科室配合公 路、市政项目出图时,宜参照执行本标准。
‐1‐
辽宁乾成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制图标准
4.5 预应力钢束构造图.................................................................................................... ‐ 20 ‐ 4.6 钢结构设计图............................................................................................................ ‐ 20 ‐ 附 1 公路工程文件组成..................................................................................................... ‐ 21 ‐ 序篇.................................................................................................................................. ‐ 21 ‐ 第一篇 总体设计.......................................................................................................... ‐ 21 ‐ 第二篇 路 线.............................................................................................................. ‐ 24 ‐ 第三篇 路基、路面及排水.......................................................................................... ‐ 24 ‐ 第四篇 桥梁、涵洞(大于 50 页单独成册)............................................................ ‐ 26 ‐ 第五篇 隧道(大于 50 页单独成册)........................................................................ ‐ 27 ‐ 第六篇 路线交叉.......................................................................................................... ‐ 28 ‐ 第七篇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省公路局管理项目单独成册).............................. ‐ 29 ‐ 第八篇 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 ‐ 30 ‐ 第九篇 其它工程.......................................................................................................... ‐ 30 ‐ 第十篇 筑路材料.......................................................................................................... ‐ 30 ‐ 第十一篇 施工组织计划.............................................................................................. ‐ 30 ‐ 第十二篇 施工图预算(单独成册).......................................................................... ‐ 31 ‐ 附 2 市政工程文件组成..................................................................................................... ‐ 32 ‐ 外封及扉页...................................................................................................................... ‐ 32 ‐ 道路交通工程..................................................................................................................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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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 1.0.1条为统一我院道路工程的制图方法,提高制图效率和制图质量,便于技术审查和技术交流,制定本规定。
第 1.0.2条本规定适用于我院道路工程各阶段设计和院标准图编制。
第 1.0.3条我院道路工程制图,除应遵守本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现行标准的规定。
第 1.0.4条对执行条文严格程度的用词采用以下写法:一、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时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二、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三、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第 1.0.5条条文中按指定的其它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其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
如非必须按指定的其它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其写法为“可参照……”。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一节设计文件第 2.1.1条设计文件第一册或每标段第一册由封面、扉页、图纸目录、说明、设计图及封底等组成,其余册由封面、图纸目录、说明、设计图及封底等组成。
第 2.1.2条设计文件每册封面上应列出一、公路建设项目名称(或工程代号)、里程全长及标段划分;二、设计阶段及设计文件名称;三、单列项目文件子名称;四、本标段号及工程范围;五、本册编号及册目划分;六、测设单位名称及英文名称;七、设计文件编制年月。
注:图中“[ ]”内的项为可选项。
第 2.1.3条设计文件封面上的字一律用实体字,不应用空心字体或阴影字体。
第 2.1.4条设计文件封面颜色为:初步设计淡豆绿色,技术设计为粉红色,施工图设计为奶油白色或象牙白色。
封面一律不开窗口,ISO质量体系认证标志可按有关规定放置于封面。
第 2.1.5条设计文件的扉页决定文件的有效性。
设计文件每册扉页上应包括:一、公路建设项目名称(或工程代号)、里程全长及标段划分;二、设计阶段及设计文件名称;三、单列项目文件子名称;四、本标段号及工程范围;五、文件目录(册篇组成)或本册编号及册目划分;六、各级负责人签署;七、参加设计人员(技术员以上)姓名、职称、职务及工作项目或内容;五、测设单位、勘察设计证书等级及编号;六、设计文件编制年月。
道路制图标准
当道路分期修建、改建时,应在同一张图纸中示出规划、设计、原有道路横断面,并注明各道路中线之间的位置关系。规划道路中线应采用细双点划线表示。规划红线应采用粗双点划线表示。在设计横断面图上,应注明路侧方向。
横断面设计图,路拱大样图,土方横断面图的绘制内容
1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分隔带,绿化带布置及相应宽度,建筑界限,设计道路中心线,规划中心线,设计标高位置等。2分期施工的道路断面,要分别绘制近期横断面及远期横断面。3不同路段的不同横断面,应分别绘制。4特殊横断面及边沟设计,路拱大样图等。
单位
平面布置图、平面总体设计图、平面设计图、纵断面设计图、广场或交叉口设计图、横断面设计图、土方横断面设计图、交通标志标线设计图单位以米记,其他细部设计图单位以厘米记。图纸中的单位,标高以米计;里程以千米或公里计;百米桩以百米计;钢筋直径及钢结构尺寸以毫米计,其余均以厘米计。当不按以上采用时,应在图纸中予以说明。
常用线型及线宽
名 称
线 型
线 宽
用 途
粗实线
b
设计路线、路基边缘线、设计管线、道路纵断面图中道路设计线、横断面图中路面线、路肩线、边坡线、护坡线
中粗虚线
b
比较线
中粗实线
0.75b
横断面图中路面厚度
中粗点划线
0.75b
用地界线
中粗双点划线
0.5b
规划红线
中虚线
0.5b
道路专业制图标准
do
something
本图参考
城市道路施工图设计深度图样05MR101道路工程制图标准GB50162-92
总则
图幅的短边不得加长。长边加长的长度,图幅A0、A2、A4应为150mm的整倍数;图幅A1、A3应为210mm的整倍数。每张图上的图线线宽不宜超过3种。基本线宽(b)应根据图样比例和复杂程度确定。
1158道路工程制图标准GB5016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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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批准《道路工程制图标准》GB50162—92为国家标准,自1993年5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交通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工作由交通部公路规划设计院负责。
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年9月29日编制说明本标准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9]30号文的要求,由交通部公路规划设计院会同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共同编制的。
在本标准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大量地搜集和查阅了国内外有关的标准,从章节的划分到标准条文的具体内容,都多次进行了重点走访、座谈、函调,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认真总结了我国高等级公路、弯坡斜桥涵及交通工程的设计制图经验,参考了有关国际标准,经多次反复讨论和修改,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鉴于本标准系初次编制,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交通部公路规划设计院(北京东四前炒面胡同33号,邮政编码10001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交通部1992年元月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统一我国道路工程的制图方法,保证图面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便于技术交流,制订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公路、城市道路、林区道路、厂矿道路工程的设计、标准设计和竣工的制图。
第1.0.3条道路工程制图,除应遵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现行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一节图幅及图框第2.1.1条图幅及图框尺寸应符合表2.1.1的规定(图2.1.1)。
道路工程制图标准
道路制图手册道路工程制图标准第一章总则1、为了统一道路工程的制图方法,保证图面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便于技术交流,制定本标准。
2、为提高我队勘测设计水平和测设成果质量,完善队质量保证体系,规范道路制图标准,树立公司品牌形象,为用户提供优秀的勘察设计,特制定本办法,望我队技术人员遵照执行。
3、本办法系从有关标准中对常见部分的摘录,与有关规定的矛盾之处及未尽事宜,以其规定为准。
第二章一般规定1、图副及打印设置的统一规定,见附录1。
2、当图纸中有需要说明的事项时,宜在每张图的右下角、图标上方加以叙述。
该部分文字应采用“注”标明,字样“注”应写在叙述事项的左上角,每条注的结尾应标以句号“。
”。
说明事项需要划分层次时,第一、二、三层次的编号应分别用阿拉伯数字、带括号的阿拉伯数字及带圆圈的阿拉伯数字标注。
3、图纸中文字说明不宜用符号代替名称。
当表示数量时,应采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如三千零五十毫米应写成3050㎜,三十二小时应该写成32h。
分数不得用数字与汉字混合表示。
如:五分之一应写成1/5。
不够整数位的小数数字,小数点前应加0定位。
3、工程计量单位必须按法定计量单位标注。
在同一册图纸中,同一计量单位的名称与符号应一致。
4、当有同一计量单位的一系列数值时,可在最末一个数字后面列出计量单位,如:7.5、10.0、12.5、15.0、17.5m;17~23℃。
5、当附有尺寸单位的数值相乘时,应按下列方式书写,如外形尺寸L×b×hm3;40×20×30m3或40m×20m×30m。
6、当带有阿拉伯数字的计量单位在文字、表格或公式中出现时,必须采用符号,如:重量为150t,不应写成重量为150吨或一百五十吨。
7、工程数量或主要材料数量的计算均应根据四舍五入的原则处理,其位数按下表采用。
数量的取用位数注:总表取用位数均采用整数位,但是表中的重量单位均以吨计。
8、图纸中的单位,标高以米计;里程以千米或公里计;百米桩以百米计;钢筋直径及钢结构尺寸以毫米计,其余均以厘米计。
GB50162-92道路工程制图标准
道路工程制图标准GB50162—92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3年5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道路工程制图标准》的通知:建标[1992]664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9]30号文的要求,由交通部会同各有关部门共同编制的《道路工程制图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道路工程制图标准》GB50162—92为国家标准,自1993年5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交通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工作由交通部公路规划设计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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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年9月29日编制说明本标准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9]30号文的要求,由交通部公路规划设计院会同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共同编制的。
在本标准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大量地搜集和查阅了国内外有关的标准,从章节的划分到标准条文的具体内容,都多次进行了重点走访、座谈、函调,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认真总结了我国高等级公路、弯坡斜桥涵及交通工程的设计制图经验,参考了有关国际标准,经多次反复讨论和修改,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鉴于本标准系初次编制,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交通部公路规划设计院(北京东四前炒面胡同33号,邮政编码10001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交通部1992年元月筑龙论坛路桥工程2004年度资料光盘1.路桥资料精华篇:全年度论坛内发布的精华资料。
2.年度奉献篇:个人特别资料。
3.路桥软件篇:路桥施工、检测、造价等软件。
4.项目管理篇:路桥企业管理(建设、施工、监理企业适用)5.更多详情,请登陆筑龙论坛路桥工程:/forum/detail614426_1.html版权所有@拓普路桥联系我们:Topo67@…………………………………………………………………………………………………………………+事业是生命的源泉;创新是发展的开端,壮大是我们的号角,追求卓越是我们的跋涉的帆+ +拓普路桥工程网络咨询体系+ …………………………………………………………………………………………………………………提 供 网 络 咨 询 内 容项目网络咨询类别※工程投标※A※整标段造价B※单独项目造价C※商务标评估※工程招标※※甲级招标代理机构。
道路工程制图标准(QQC-1-XXXX)
Q 企业标准Q/QC-1-2012道路工程制图标准Drawing Standards of Road Engineering(第二版)2012-07-20发布2012-08-01实施辽宁乾成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发布辽宁乾成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文件技术质量管理中心发[2012]17号关于发布《道路工程制图标准》的通知各科室:现发布《道路工程制图标准》(Q/QC-1-2012),作为辽宁乾成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自2012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原《公路桥涵设计制图标准》(QCB-1-2)同时废止。
本制图标准适用于我公司承接的公路与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制图,如项目有特殊要求或其它标准,应按特殊要求或其它标准执行,其中未明确事项按本制图标准执行。
其他专业科室配合公路、市政项目出图时,宜参照执行本标准。
特此通知董事长:辽宁乾成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2012年7月20日主题词:道路工程制图标准公告抄送:公司各职能部门打字:王积鑫校核:赵立哲共打印1份前言为统一规范辽宁乾成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CAD制图,使我公司CAD制图达到标准统一、快捷方便,制定本标准。
本制图标准适用于我公司承接的公路与市政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制图,如项目有特殊要求或其它标准,应按特殊要求或其它标准执行,其中未明确事项按本制图标准执行。
其他专业科室配合公路、市政项目出图时,宜参照执行本标准。
本制图标准由结构设计室负责解释工作,鉴于目前公路、市政工程的一些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正处于修编改版阶段,设计人员在执行本标准时如发现与现行国标、行标有冲突矛盾时,应按国标、行标执行,并将问题与建议反馈给结构设计室,以便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技术质量管理中心参编单位:道桥结构设计室、道桥设计室、市政设计室主要起草人:王积鑫、宋武生、程宁、耿鑫、聂春婧、邵楠楠、王延军、喻正吾主要审查人:于德林、鲍朝晖、赵立哲目录目录 (1)1一般规定 (3)1.1图幅、图框及会签 (3)1.2文字 (3)1.3图线 (5)1.4比例 (6)1.5尺寸标注 (6)1.6图纸打印 (8)1.7电子版图纸文件名 (8)1.8电子文件的存档及传递 (8)1.9工程计量单位 (8)2公路工程 (10)2.1索引及说明 (10)2.2路线 (10)2.3路基、路面、排水及防护、路线交叉、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其他工程、筑路材料 (12)2.4表格 (13)2.5其它 (13)3市政工程 (14)3.1平面图部分 (14)3.2纵断面图部分 (16)3.3横断面图部分 (17)3.4辅助设计的大样图、细部图 (17)4桥梁工程 (18)4.1桥位平面图 (18)4.2桥型布置图 (18)4.3结构一般构造图 (19)4.4钢筋构造图 (20)4.5预应力钢束构造图 (20)4.6钢结构设计图 (20)附1公路工程文件组成 (21)序篇 (21)第一篇总体设计 (21)第二篇路线 (24)第三篇路基、路面及排水 (24)第四篇桥梁、涵洞(大于50页单独成册) (26)第五篇隧道(大于50页单独成册) (27)第六篇路线交叉 (28)第七篇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省公路局管理项目单独成册) (29)第八篇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 (30)第九篇其它工程 (30)第十篇筑路材料 (30)第十一篇施工组织计划 (30)第十二篇施工图预算(单独成册) (31)附2市政工程文件组成 (32)外封及扉页 (32)道路交通工程 (33)一、道路部分 (33)二、交通部分 (34)三、涵洞部分 (35)排水工程 (36)桥梁工程 (36)附3制图标准图样 (38)附4标准图框 (40)1一般规定1.1图幅、图框及会签1.1.1设计文件图幅应采用297mm×420mm(A3横式)。
道路工程制图标准最新
道路工程制图标准最新道路工程制图标准是指在道路工程设计中,规定的图纸编制、图样标注、符号使用、图幅尺寸等方面的规范和要求。
其目的是为了保证道路工程设计图纸的准确性、规范性和统一性,为施工、监理、验收提供可靠的依据,保障道路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随着道路工程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完善,道路工程制图标准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之中。
一、图纸编制。
道路工程设计图纸的编制是道路工程制图标准的核心内容之一。
在图纸编制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包括图幅尺寸、图样标注、线型符号、填充符号等方面的要求。
此外,还应当根据实际工程情况,合理确定图纸的比例尺,保证图纸的清晰、准确和完整。
二、图样标注。
图样标注是道路工程设计图纸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它直接关系到图纸的可读性和准确性。
在图样标注中,应当明确标注道路等级、道路宽度、路基类型、路面材料、边坡坡度、排水设施等关键信息,同时应当合理布局,清晰易懂。
三、符号使用。
在道路工程设计图纸中,符号的使用是非常重要的。
符号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保证符号的统一和规范。
同时,应当根据实际工程情况,合理选择符号类型和大小,保证图纸的清晰和美观。
四、图幅尺寸。
图幅尺寸是指道路工程设计图纸的大小。
在图幅尺寸的确定中,应当兼顾图纸的完整性和便于携带性,保证图纸的使用和传递的便利性。
同时,应当根据实际工程情况,合理确定图纸的比例尺和图幅尺寸,保证图纸的清晰和准确。
综上所述,道路工程制图标准的最新要求包括图纸编制、图样标注、符号使用、图幅尺寸等方面的规范和要求。
这些要求的实施,将有力地推动道路工程设计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统一化,为道路工程的施工、监理、验收提供可靠的依据,促进道路工程质量的提升和安全的保障。
因此,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严格遵守道路工程制图标准的最新要求,确保道路工程设计图纸的准确性、规范性和统一性。
道路制图标准(GB50162-92)
道路工程制图标准GB50162—92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3年5月1日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道路工程制图标准》的通知:建标[1992]664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9]30号文的要求,由交通部会同各有关部门共同编制的《道路工程制图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道路工程制图标准》GB50162—92为国家标准,自1993年5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交通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工作由交通部公路规划设计院负责。
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2年9月29日编制说明本标准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9]30号文的要求,由交通部公路规划设计院会同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共同编制的。
在本标准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大量地搜集和查阅了国内外有关的标准,从章节的划分到标准条文的具体内容,都多次进行了重点走访、座谈、函调,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认真总结了我国高等级公路、弯坡斜桥涵及交通工程的设计制图经验,参考了有关国际标准,经多次反复讨论和修改,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鉴于本标准系初次编制,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交通部公路规划设计院(北京东四前炒面胡同33号,邮政编码10001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交通部1992年元月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统一我国道路工程的制图方法,保证图面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便于技术交流,制订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公路、城市道路、林区道路、厂矿道路工程的设计、标准设计和竣工的制图。
第1.0.3条道路工程制图,除应遵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现行标准的规定。
第一节图幅及图框第2.1.1条图幅及图框尺寸应符合表2.1.1的规定(图2.1.1)。
图帽及图框尺寸(mm) 表2.1.1第2.1.2条需要缩微后存档或复制的图纸,图框四边均应具有位于图幅长边、短边中点的对中标志(图2.1.1),并应在下图框线的外侧,绘制一段长100mm标尺,其分格为10mm。
道路工程制图标准
道路工程制图标准道路工程制图是道路工程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规范性直接影响着道路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程效果。
因此,制图标准的制定和遵守对于保障道路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道路工程制图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参考。
首先,道路工程制图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例如《公路工程建设质量验收规范》、《公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文件的要求。
在进行道路工程制图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确保图纸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其次,道路工程制图标准应当包括道路平面图、纵断面图、横断面图等内容。
在绘制道路平面图时,应当标注道路的等级、道路名称、里程桩号、道路宽度、车行道数量、车行道宽度、人行道宽度、绿化带宽度等信息,以保证图纸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在绘制纵断面图和横断面图时,应当标注道路的纵断面和横断面的地形、道路等级、边坡、桥梁、涵洞等信息,以保证图纸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另外,道路工程制图标准还应当包括道路标线、交通标志、排水设施等内容。
在绘制道路标线和交通标志时,应当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相关规定,确保标线和交通标志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在绘制排水设施时,应当标注雨水口、排水管、排水沟等信息,以保证图纸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最后,道路工程制图标准还应当包括图纸的规范要求。
在绘制道路工程图纸时,应当符合《建筑工程图样制图规范》的相关规定,包括图纸的编号、图幅、比例、注释、图例等内容,以保证图纸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综上所述,道路工程制图标准对于保障道路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在进行道路工程制图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确保图纸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只有如此,才能保证道路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程效果,为社会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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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视图名称应注在视图上方中部。并在图名底部绘制与图名等长的粗实线和细实线(间
距为净1mm)。
图2.6.1
总则
一般规定
桥涵、隧道
附录
六、视 图 2、当采用阶梯剖切图形时,不应画剖切面转折处产生的交线,即在 A—A剖面中,O1—O线段 不应画为实线。(图2.6.2)
60
55
55
30
60
10
图2.5
10
10
总则
一般规定
桥涵、隧道
附录
第二节 பைடு நூலகம்体及书写方法 1、字体:设计室计算机统一设置字体,所以图纸一律采用 Fsdb-e.shx字体,Big Font选用Hzt xt.shx。每张图纸中尽量用同一种字体,一般不超过两种字体。
总则
一般规定
桥涵、隧道
附录
二、字体及书写方法 2、字高:文字高度系列为2、2.5、3.5、5、7、10、14、20mm。A3图纸中“立面图”“侧面图” “大样图”等视名称字高设置为5mm。若视图比例不同,其比例可标注在视图图名的右侧,底 部与试图底部平齐,比例字高为3mm。视图名下画双划线,上线为粗实线,距图名底部 1mm;下
A”、“B--B”等大写英文字母,不得使用阿拉伯数字。
4、图中汉字应采用国家公布使用的简化汉字,除有特殊要求外,不得采用繁体字。 5、表示数量时,应采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如 120mm。(不得为壹佰贰拾毫米)
总则
一般规定
桥涵、隧道
附录
第三节 图层及图线 1、绘图前应统一设置图层,一般设置以下几 个图层:中心线(红Center)、虚线(绿Dash ed)、粗实线(黑Draw)、细实线(粉红Flin
e)、文字(绿Text)、阴影(绿shade),尺
寸标注层(尺寸线、尺寸界线、尺寸起止符、 尺寸数字均为粉红色Dim)、轮廓线(青Outli
ne)。
总则
一般规定
桥涵、隧道
附录
三、图层及图线 2、每张图上线宽一般不超过三 种:即粗实线 0.35mm、0.25mm 与细实线0.18mm。图中除构造图
的轮廓线、钢筋线用粗线外,其
第二章
一般规定
总则
一般规定
桥涵、隧道
附录
第一节
图幅及图框
1、图幅是指图纸的幅面大小。国家标准对图纸幅面进行了规定,见表 2.1.1。
总则
一般规定
桥涵、隧道
附录
一、图幅及图框
图幅是指图纸的幅面大小。
总则
一般规定
桥涵、隧道
附录
表2-1中尺寸代号如图2-1所示。
2、图幅短边不得加长,长边加长时,
A0、A2、A4应为150mm的整数倍,A1、
图2.3
总则
一般规定
桥涵、隧道
附录
如图2.4所示为某道路工程中的路线
纵断面图,在该道路工程中共有6张 路线纵断面图,这是第6张,位于K3+
500~K3+966.385段。
图2.4
总则
一般规定
桥涵、隧道
附录
5、图标及会签栏:按国家有关
标准,设计师每个项目统一绘制 图框。如无特别要求则采用图2.
5图框。
形式表示。工程数量或主要材料数量的计算均应根据四舍五入的原则处理。其位数应按 2.7.1采 用。
总则
一般规定
桥涵、隧道
附录
七、工程计量单位 数量的取用位数表
工程材料项目 混凝土、砖石 石方、土方 钢筋长度 钢筋重量 型钢、铁件等重量 预应力筋长度 预应力筋重量 木材 模板 防水层 勾缝面积 石灰土、砂 生石灰 石油沥青 单位 m3 m3 m kg kg m kg m3 m2 m2 m2 m3 t t
2.5、15.0、17.5、20.0m;17~23℃。
3、当附有尺寸单位的数值相乘时应按下列方式书写,如外形尺寸L×B×hm³;40×20×30m³或
40m×20m×30m。
4、当带有阿拉伯数字的计量单位在文字、表格或公式中出现时,必须采用符号,如:重量为 15
0t,不应写作重量为150吨或一百五十吨。当表中上下栏目的数值或文字相同时,不得使用省略
尺寸起止符。
图2.5.1
图2.5.2
总则
一般规定
桥涵、隧道
附录
五、尺寸标注 3、标注界线与标注实体的最小间距为 1mm,尺寸界线外端长1.5mm,内端长3mm,尺寸线距实 体为6mm。如图2.5.3。
标注时应避免尺寸线之间及尺寸线与其他指示线交叉。任何情况下图线不得穿过尺寸数字。
尺寸线必须与标注长度平行,且不应超出尺寸界线。相互平行的尺寸线之间距应为 5~6mm,分 尺寸线应离轮廓线近,总尺寸线应离轮廓线远。
他一律用细线。在 钢筋图中钢 筋线用粗线0.35mm,轮廓线用粗
线0.25mm。
中心线/点划线及折断线应注
意设置比例。
总则
一般规定
桥涵、隧道
附录
三、图层及图线 每张图上线宽一般不超过三种: 即粗实线 0.35mm、0.25mm与细 实线0.18mm。图中除构造图的轮
廓线、钢筋线用粗线外,其他一
律用细线。在 钢筋图中钢筋线 用粗线0.35mm,轮廓线用粗线0.
线为细实线,距上线1mm,线宽以颜色定义。图中工程数量表及其他表格表名称字高为 5mm,表
中文字高度为3mm。表名称下部双划线同视图名称双划线附注中“附注”二字为 5mm,正文文字 为4mm。
总则
一般规定
桥涵、隧道
附录
二、字体及书写方法 3、图框中文字高度为5mm。(设计单位名称字高为5mm;日期、比、图号中文字字高为5mm,数 字及英文字母为5mm,签署栏中字高为5mm。)图中尺寸数字高度为2.5mm。同一列或行中的尺 寸标注应严格对齐,不得参差不齐。视图中用于说明的文字高度为 3mm,剖面符号一律用“A--
图2.5.6
总则
一般规定
桥涵、隧道
附录
五、尺寸标注 7、半径与直径标注如图2.5.7a所示。直径较小时,按2.5.7b标注:直径较大时,半径尺寸的 起点可以不从圆心开始,如图2.5.7c所示。
a
b 图2.5.7
c
总则
一般规定
桥涵、隧道
附录
五、尺寸标注 8、圆弧尺寸应按图2.15标注。当弧长分为数段标注时,尺寸界线也可沿径向引出。 弦长的尺寸界线应垂直该圆弧的弦。
明。
图2.5.10
总则
一般规定
桥涵、隧道
附录
五、尺寸标注 11、标高符号应采用的细实线绘制的等腰三角形表 示,高2.0~3.0mm,底角为45°,顶角
指至被注的高度,顶角向上、向下均可,标高数字宜在三角形的右边。图形复杂时,可用引 出线形式标准如图2.5.11。标高数字一律以米为单位,一般至小数点后三位,零点高注± 0.0
25mm。
中心线、点划线及折断线应注
意设置比例。
总则
一般规定
桥涵、隧道
附录
三、图层及图线 每张图上线宽一般不超过三种: 即粗实线 0.35mm、0.25mm与细 实线0.18mm。图中除构造图的轮
廓线、钢筋线用粗线外,其他一
律用细线。在 钢筋图中钢筋线 用粗线0.35mm,轮廓线用粗线0.
25mm。
图2.6.2阶梯剖的标注
总则
一般规定
桥涵、隧道
附录
六、视 图 3、在断面图上可再进行剖切。被剖切图形认为仍是原完整图形,也可在两个对应的断面上相 互切取。(图2.6.3)
图2.6.3对应断面的相互切取
总则
一般规定
桥涵、隧道
附录
六、视 图 4、视图的简略画法 1).对称图形可绘制一半或1/4图形的方法表示。
10.579
15-30mm
图2.5.12
图2.5.13
1mm
总则
一般规定
桥涵、隧道
附录
第六节 视 图 1、当表示物体内部某一不可见断面时,应采用剖切法。 物体被切的面称为断面。被切物体断面的位置及编号应采用一组标有大写英文字母的粗短
线表示。剖切后留下来的部分物体,按垂直于剖切平面方向的投影所得出的投影图,称为剖
2017
道路工程制图标准
主讲人:李安富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章 桥涵、隧道等结构图 附录一 钢筋弯钩增长表
附录二 本标准规范用词
第一章
总则
总则
一般规定
桥涵、隧道
附录
1、为了统一我们的制图习惯,保证图面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便于技术交流,特制定本标准。 2、本规定中的要求均以A3图纸为基准;字体高宽比一律为:0.7;所规定高度、长度、宽度等均为输出 尺寸,实际作图时乘以相应比例即可。
中心线、点划线及折断线应注
意设置比例。
总则
一般规定
桥涵、隧道
附录
三、图层及图线 3、虚线、长虚线、点划线、双点划线和折断线应按图 2.3.1绘制。
图2.3.1
总则
一般规定
桥涵、隧道
附录
三、图层及图线 4、折断线大小应符合规定
图2.3.2
1)当虚线与虚线或虚线与实线相交时,不应 留空隙,如图2.3.3a所示 2)当实线的延长线为虚线时,应留空隙如图 2.3.3b所示 3)当点划线与点划线或点划线与其他图线相 交时,交点应设在线段处。如图2.3.3c所示
A3图应为210mm的整数倍。
总则
一般规定
桥涵、隧道
附录
3、图框内右下角应绘图纸标题栏,国标规定的格式有三种,如图 2.2所示。
10-12
图2.2
总则
一般规定
桥涵、隧道
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