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合同-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本(1997年版)

合集下载

建筑水电工程监理合同书

建筑水电工程监理合同书

建筑水电工程监理合同书合同范本内容:甲方,(监理单位名称)。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乙方,(施工单位名称)。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了保证建筑水电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监理合同:第一条监理范围。

1.1 甲方应当对乙方的建筑水电工程进行全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

1.2 乙方应当配合甲方的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

第二条监理费用。

2.1 甲方的监理费用为(具体金额),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监理费用。

2.2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监理范围发生变更或延长,监理费用将相应调整。

第三条监理报告。

3.1 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提交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客观。

3.2 乙方有权对监理报告提出质疑,甲方应当及时给予回复和解释。

第四条违约责任。

4.1 若甲方未能按照约定完成监理工作,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2 若乙方未能配合甲方的监理工作,导致工程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合同解释。

5.1 对于合同条款的解释和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其他事项。

6.1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终止。

6.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订日期:签订日期:以上为建筑水电工程监理合同书范本,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1997年版)实用版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1997年版)实用版

YF-ED-J3634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1997年版)实用版An Agreement Between Civil Subjects To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Civil Legal Relations. Please Sign After Consensu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Realize Common Interests.(示范文稿)二零XX年XX月XX日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1997年版)实用版提示:该合同文档适合使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请经过一致协商再签订,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

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目录说明建设监理合同书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附件附件A:监理工程项目简述附件B:监理服务的范围与内容附件C:提供设备与设施附件D:监理费用与支付附件E:监理机构及人员计划附件F:监理规划说明本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建设监理合同书,第二部分为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第三部分为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第四部分为建设监理合同附件。

合同双方应按示范文本统一格式编制建设监理合同文件。

第一部分由项目法人(业主)与监理方协商一致后签署。

第二部分合同标准条件是按照《水电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以保证合同双方合法权益、规定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编制。

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件是针对每个工程特定的条件要求和实施的环境,由合同双方为补充和具体说明标准条件协商一致后填写。

第四部分合同附件由六个附件组成,以进一步具体明确服务范围与内容、工作浓度、提供人员设备设施、监理费用与支付等监理的主要问题。

专用条件及附件应详明、具体、便于实施,其广度和深度由立约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合同中明确。

【合同范本】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1997年版)

【合同范本】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1997年版)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1997年版)目录说明建设监理合同书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附件附件A:监理工程项目简述附件B:监理服务的范围与内容附件C:提供设备与设施附件D:监理费用与支付附件E:监理机构及人员计划附件F:监理规划说明本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建设监理合同书,第二部分为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第三部分为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第四部分为建设监理合同附件。

合同双方应按示范文本统一格式编制建设监理合同文件。

第一部分由项目法人(业主)与监理方协商一致后签署。

第二部分合同标准条件是按照《水电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以保证合同双方合法权益、规定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编制。

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件是针对每个工程特定的条件要求和实施的环境,由合同双方为补充和具体说明标准条件协商一致后填写。

第四部分合同附件由六个附件组成,以进一步具体明确服务范围与内容、工作浓度、提供人员设备设施、监理费用与支付等监理的主要问题。

专用条件及附件应详明、具体、便于实施,其广度和深度由立约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合同中明确。

本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国内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监理。

建设监理合同书  (合同编号:  )本合同的宗旨是:通过监理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对业主(以下简称“甲方”)和第三方所签订合同的有效服务和管理,使甲方在承发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以合理的造价,获得符合规定质量标准的工程项目。

同时,甲方接受乙方通过高效的服务获得合理报酬的要求。

本合同书由项目法人(业主)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监理单位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签订。

一、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

1.1  建设监理范围与内容在合同附件中予以确定。

合同模板-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1997年版)

合同模板-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1997年版)

水电工程建造监理合同(演示文本1997年版)目录阐明建造监理合同书水电工程建造监理合同规范条件水电工程建造监理合同专用条件水电工程建造监理合同附件附件A:监理工程项目简述附件B:监理服务的规模与内容附件C:供给设备与设备附件D:监理费用与付出附件E:监理组织及人员方案附件F:监理规划阐明本合同演示文本内容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建造监理合同书,第二部分为建造监理合同规范条件,第三部分为建造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第四部分为建造监理合同附件。

合同两边应按演示文本共同格局编制建造监理合同文件。

第一部分由项目法人(业主)与监理方洽谈共同后签署。

第二部分合同规范条件是依照《水电工程建造监理规则》以确保合同两边合法权益、规则合同两边的权力和职责而编制。

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件是针对每个工程特定的条件要求和施行的环境,由合同两边为弥补和详细阐明规范条件洽谈共同后填写。

第四部分合同附件由六个附件组成,以进一步详细清晰服务规模与内容、作业浓度、供给人员设备设备、监理费用与付出等监理的首要问题。

专用条件及附件应详明、详细、便于施行,其广度和深度由立约两边洽谈共同后在合同中清晰。

本合同演示文本适用于国内水电工程项目建造监理。

建造监理合同书(合同编号:)本合同的主旨是:经过监理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对业主(以下简称“甲方”)和第三方所签定合同的有用服务和办理,使甲方在承发包合同规则的期限内,以合理的造价,取得契合规则质量规范的工程项目。

一起,甲方承受乙方经过高效的服务取得合理酬劳的要求。

本合同书由项目法人(业主)(以下简称“甲方”)与监理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洽谈共同签定。

一、甲方托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工程项目的建造监理。

1.1 建造监理规模与内容在合同附件中予以承认。

1.2 建造监理服务期限由年月日至年月日。

1.3 本工程项目建造监理费用金额(人民币)由甲方按附件规则向乙方结算付出。

二、本合同组成文件及其次序为:2.1 建造监理合同书;2.2 建造监理施行进程中甲乙两边一起签署的或按合同文件规则有用的弥补与修正文件;2.3 建造监理合同附件;2.4 建造监理合同专用条件;2.5 建造监理合同规范条件;2.6 建造监理招标书;2.7 建造监理招标书(或托付书)及其弄清文件。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1997年版)通用版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1997年版)通用版

合同编号:YTO-FS-PD388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1997年版)通用版In Order T o Protect Their Own Legal Righ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Negotiate And Reach An Agreement,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1997年版)通用版使用提示:本合同文件可用于合作多方为了保障各自的合法权利,经共同商议并达成协议,签署成为文件资料,实现纠纷解决和达到共同利益效果。

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目录说明建设监理合同书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附件附件A:监理工程项目简述附件B:监理服务的范围与内容附件C:提供设备与设施附件D:监理费用与支付附件E:监理机构及人员计划附件F:监理规划说明本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建设监理合同书,第二部分为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第三部分为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第四部分为建设监理合同附件。

合同双方应按示范文本统一格式编制建设监理合同文件。

第一部分由项目法人(业主)与监理方协商一致后签署。

第二部分合同标准条件是按照《水电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以保证合同双方合法权益、规定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编制。

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件是针对每个工程特定的条件要求和实施的环境,由合同双方为补充和具体说明标准条件协商一致后填写。

第四部分合同附件由六个附件组成,以进一步具体明确服务范围与内容、工作浓度、提供人员设备设施、监理费用与支付等监理的主要问题。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模板(1997年版)示范文本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模板(1997年版)示范文本

文件编号:RHD-QB-K2630 (合同范本系列)甲方:XXXXXX乙方:XXXXXX签订日期:XXXXXX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模板(1997年版)示范文本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模板(1997年版)示范文本操作指导:该合同文件为经过平等协商和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条款,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目录说明建设监理合同书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附件附件A:监理工程项目简述附件B:监理服务的范围与内容附件C:提供设备与设施附件D:监理费用与支付附件E:监理机构及人员计划附件F:监理规划说明本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建设监理合同书,第二部分为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第三部分为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第四部分为建设监理合同附件。

合同双方应按示范文本统一格式编制建设监理合同文件。

第一部分由项目法人(业主)与监理方协商一致后签署。

第二部分合同标准条件是按照《水电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以保证合同双方合法权益、规定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编制。

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件是针对每个工程特定的条件要求和实施的环境,由合同双方为补充和具体说明标准条件协商一致后填写。

第四部分合同附件由六个附件组成,以进一步具体明确服务范围与内容、工作浓度、提供人员设备设施、监理费用与支付等监理的主要问题。

专用条件及附件应详明、具体、便于实施,其广度和深度由立约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合同中明确。

本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国内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监理。

建设监理合同书(合同编号:)本合同的宗旨是:通过监理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对业主(以下简称“甲方”)和第三方所签订合同的有效服务和管理,使甲方在承发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以合理的造价,获得符合规定质量标准的工程项目。

同时,甲方接受乙方通过高效的服务获得合理报酬的要求。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法人(业主)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监理单位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签订。 一、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 1.1 建设监理范围与内容在合同附件中予以确定。 1.2 建设监理服务期限由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1.3 本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费用金额(人民币)________由甲方按附件规定向乙方结算支付。 二、本合同组成文件及其顺序为: 2.1 建设监理合同书; 2.2 建设监理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或按合同文件规定有效的补充与修改文件; 2.3 建设监理合同附件; 2.4 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2.5 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2.6 建设监理投标书; 2.7 建设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及其澄清文件。 三、合同组成文件形成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其内容若有歧义,以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 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双方各持合同正本一份和副本若干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 本合同签于××年××月××日,签约地点:××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词语定义及解释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项目”是指业主委托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项目。 (2)“项目法人(业主)”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4)“监理机构”是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直接承担合同监理业务实施责任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组成。 (5)“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单位提名经项目法人(业主)同意后委派,代表监理单位负责监理合同履行的总负责人,也是监理机构的全面负责人。监理单位委托总监理工程师行使监理合同中业主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也同时承担其相应的合同责任。 (6)“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7)“日”:是指一个正常的日历日。 (8)“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本(1997年版)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本(1997年版)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本
(1997年版)
目录
说明
建设监理合同书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附件
附件A:监理工程项目简述
附件B:监理服务的范围与内容
附件C:提供设备与设施
附件D:监理费用与支付
附件E:监理机构及人员计划
附件F:监理规划
说明
专用条件及附件应详明、具体、便于实施,其广度和深度由立约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合同中明确。

建设监理合同书(合同编号:)
本合同的宗旨是:通过监理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对业主(以下简称“甲方”)和第三方所签订合同的有效服务和管理,使甲方在承发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以合理的造价,获得符合规定质量标准的工程项目。

同时,甲方接受乙方通过高效的服务获得合理报酬的要求。

本合同书由项目法人(业主)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监理单位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签订。

一、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

1.1建设监理范围与内容在合同附件中予以确定。

1.2建设监理服务期限由年月日至年中国大学网(http://)。

1997年施工合同范本

1997年施工合同范本

1997年施工合同范本1. 引言本文档为1997年施工合同的范本,目的是规范和明确施工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和细节。

本合同适用于在1997年签订的施工合同,并为双方提供了保障和权益。

2. 合同概述2.1 合同双方: - 甲方:承包商/施工公司的全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乙方:业主/委托方的全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2 项目描述: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项目规模和范围2.3 工期: - 开工日期 - 完工日期 - 变更工期的程序和约定3. 施工内容3.1 工程概述: - 工程的类型和性质 - 工程的规模和范围 - 工程的设计和图纸3.2 施工方法: - 施工的主要流程和方法- 施工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 施工过程中可能需要的变更和调整3.3 施工材料和设备: - 材料和设备的规格和品牌 - 材料和设备的供应方 - 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和验收标准4. 付款方式和条款4.1 总价款: - 总价款的金额 - 总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 总价款的币种和汇率约定(如有)4.2 进度付款: - 进度付款的比例和金额- 进度付款的支付时间和条件 - 进度付款的具体计算方式4.3 最终付款: - 最终付款的金额和时间- 最终付款的支付条件和验收标准4.4 其他费用: - 其他费用的详细说明 - 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5. 质量保证和验收标准5.1 质量保证: - 施工质量的保证期限 - 施工质量的具体要求和标准 - 质量问题的处理和解决方式5.2 验收标准: - 工程的验收标准和程序- 验收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纠纷解决方式- 验收标准的书面记录和确认6. 变更和解除合同6.1 变更合同: - 双方变更合同的程序和方式 - 变更合同的书面确认和记录6.2 解除合同: - 双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 解除合同的后果和赔偿责任7.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7.1 法律适用: - 合同的法律适用地和法院管辖地 - 合同中相关法律和法规的适用7.2 争议解决: - 对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和程序 - 争议解决的法院或仲裁机构的选择8. 合同生效和变更8.1 合同生效: - 合同生效的日期和方式- 合同生效前的准备事项和手续8.2 合同变更: - 双方变更合同的方式和程序 - 合同变更的书面确认和记录9. 其他条款9.1 通知方式: - 双方之间的通知方式和地址 - 通知方式的具体执行和效力9.2 保密条款: - 双方对于合同内容和商业机密的保密约定 - 泄露商业机密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10. 签署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合同范本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合同范本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合同范本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合同范本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词语涵义及适用语言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1)“工程项目”是指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2)“发包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监理人派驻本工程项目现场直接承担监理业务实施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5)“建设工程监理”是监理工程师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和额外的监理工作。

(6)“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人提名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委派到监理机构履行本合同的现场负责人。

(7)“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施工人。

(8)“天”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之前的时间段。

(9)“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段。

(10)“本合同”是指经双方签署并生效的本监理合同。

(11)“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所签署并生效的有关本工程项目建设的合同。

(12)“进驻”是指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进入工地,开始实施或准备实施监理业务的行为。

(13)“现场”是指建设项目实施的场所。

(14)“地方法规和规章”是指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第三条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第四条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

通知和联系第五条发包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对工程建设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本专业版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本专业版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本专业版前言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是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合同中的一种,是监理人与建设工程施工人或建设单位之间的重要合同,其具有法律效力,旨在保障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并确保水电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符合国家法规和标准,达到预期效果。

本篇文档将基于我国现有的法规和标准,提供一份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示本,供相关从业人员参考。

甲方信息•甲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信息•乙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建设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建设规模:•工程建设内容:•工程约定交付时间:•工程监理服务时限:合同内容1.监理服务内容本合同约定甲乙双方之间乙方提供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服务的内容如下:1.乙方应当根据我国相关法规和行业标准,审查工程设计文件,并提出合法、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2.乙方应当根据工程设计、建设计划和工程实际情况,对施工单位和工程投资方不时提出合理完善方案。

3.乙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水电工程施工过程和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4.乙方应当协调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参与工程技术经济管理、合同管理、成本控制等方面的工作。

5.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报告、验收报告等监理报告和相关证明文件;6.乙方应当保证本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的质量、效益和实效,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监理服务期限本合同规定的监理服务期限如下:1.乙方应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及时提出合法、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2.工程建设完工后,在验收合格的前提下,乙方应当将监理报告和相关证明文件提交甲方。

3.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期限内完成提供监理服务的工作。

3.监理服务费用本合同规定的监理服务费用如下:1.监理服务费用:人民币【】元整。

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7日内向乙方支付监理服务费用。

2024年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版本(3篇)

2024年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版本(3篇)

2024年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版本建设监理合同书(合同编号:)本合同的宗旨是:通过监理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对业主(以下简称“甲方”)和第三方所签订合同的有效服务和管理,使甲方在承发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以合理的造价,获得符合规定质量标准的工程项目。

同时,甲方接受乙方通过高效的服务获得合理报酬的要求。

本合同书由项目法人(业主)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监理单位_____(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签订。

一、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_____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

1.1建设监理范围与内容在合同附件中予以确定。

1.2建设监理服务期限由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1.3本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费用金额(人民币)_____由甲方按附件规定向乙方结算支付。

二、本合同组成文件及其顺序为:2.1建设监理合同书;2.2建设监理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或按合同文件规定有效的补充与修改文件;2.3建设监理合同附件;2.4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2.5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2.6建设监理投标书;2.7建设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及其澄清文件。

三、合同组成文件形成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

其内容若有歧义,以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

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合同双方各持合同正本一份和副本若干份。

甲方(章):_____乙方(章):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地址:_____ 地址:_____电话:_____ 电话:_____邮编:_____ 邮编:_____传真:_____ 传真:_____开户银行:_____开户银行:_____账号:_____ 账号:_____本合同签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地点:2024年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版本(2)密码**未提供**尊敬的甲方:XXX尊敬的乙方:X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愿,甲乙双方遵循平等互利、自愿协商的原则,就乙方担任甲方于____年水电工程建设的监理工作,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合同目的甲方通过本合同聘请乙方担任其在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监理工作,以确保工程按照甲方要求和合同约定进行顺利进行。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精编】.doc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精编】.doc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1997年版)目录说明建设监理合同书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附件附件A:监理工程项目简述附件B:监理服务的范围与内容附件C:提供设备与设施附件D:监理费用与支付附件E:监理机构及人员计划附件F:监理规划说明本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建设监理合同书,第二部分为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第三部分为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第四部分为建设监理合同附件。

合同双方应按示范文本统一格式编制建设监理合同文件。

第一部分由项目法人(业主)与监理方协商一致后签署。

第二部分合同标准条件是按照《水电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以保证合同双方合法权益、规定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编制。

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件是针对每个工程特定的条件要求和实施的环境,由合同双方为补充和具体说明标准条件协商一致后填写。

第四部分合同附件由六个附件组成,以进一步具体明确服务范围与内容、工作浓度、提供人员设备设施、监理费用与支付等监理的主要问题。

专用条件及附件应详明、具体、便于实施,其广度和深度由立约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合同中明确。

本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国内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监理。

建设监理合同书(合同编号:)本合同的宗旨是:通过监理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对业主(以下简称“甲方”)和第三方所签订合同的有效服务和管理,使甲方在承发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以合理的造价,获得符合规定质量标准的工程项目。

同时,甲方接受乙方通过高效的服务获得合理报酬的要求。

本合同书由项目法人(业主)(以下简称“甲方”)与监理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签订。

一、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

1.1 建设监理范围与内容在合同附件中予以确定。

1.2 建设监理服务期限由年月日至年月日。

1.3 本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费用金额(人民币)由甲方按附件规定向乙方结算支付。

二、本合同组成文件及其顺序为:2.1 建设监理合同书;2.2 建设监理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或按合同文件规定有效的补充与修改文件;2.3 建设监理合同附件;2.4 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2.5 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2.6 建设监理投标书;2.7 建设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及其澄清文件。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精编】.doc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精编】.doc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1997年版)目录说明建设监理合同书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附件附件A:监理工程项目简述附件B:监理服务的范围与内容附件C:提供设备与设施附件D:监理费用与支付附件E:监理机构及人员计划附件F:监理规划说明本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建设监理合同书,第二部分为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第三部分为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第四部分为建设监理合同附件。

合同双方应按示范文本统一格式编制建设监理合同文件。

第一部分由项目法人(业主)与监理方协商一致后签署。

第二部分合同标准条件是按照《水电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以保证合同双方合法权益、规定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编制。

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件是针对每个工程特定的条件要求和实施的环境,由合同双方为补充和具体说明标准条件协商一致后填写。

第四部分合同附件由六个附件组成,以进一步具体明确服务范围与内容、工作浓度、提供人员设备设施、监理费用与支付等监理的主要问题。

专用条件及附件应详明、具体、便于实施,其广度和深度由立约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合同中明确。

本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国内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监理。

建设监理合同书(合同编号:)本合同的宗旨是:通过监理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对业主(以下简称“甲方”)和第三方所签订合同的有效服务和管理,使甲方在承发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以合理的造价,获得符合规定质量标准的工程项目。

同时,甲方接受乙方通过高效的服务获得合理报酬的要求。

本合同书由项目法人(业主)(以下简称“甲方”)与监理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签订。

一、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

1.1 建设监理范围与内容在合同附件中予以确定。

1.2 建设监理服务期限由年月日至年月日。

1.3 本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费用金额(人民币)由甲方按附件规定向乙方结算支付。

二、本合同组成文件及其顺序为:2.1 建设监理合同书;2.2 建设监理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或按合同文件规定有效的补充与修改文件;2.3 建设监理合同附件;2.4 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2.5 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2.6 建设监理投标书;2.7 建设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及其澄清文件。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本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本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本为了保障水电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监理合同示本,以确保监督合同的合法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一、监理范围1.项目名称:2.建设地点:3.建设单位:4.监理单位:5.工程内容:6.工程规模:7.工程周期:8.工程造价:二、监理职责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本合同的内容,履行以下职责:1.全程监理工程,在现场监督现场施工;2.按照工程计划对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和检查;3.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在质量问题出现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4.监督工程资金使用情况;5.负责工程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6.协助建设单位处理工程纠纷;7.提供监理建议;8.其他监理职责。

监理单位承诺执行以上监理职责,并在任何时候不得放弃所保障的监理职责。

三、监理费用1.监理费用包括人工、材料、交通、住宿等费用;2.工程造价的百分之三,作为监理费用支付给监理单位;3.定期结算监理费用,不得拖欠;4.如监理单位未能履行监理职责,工程建设单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监理单位退还已经支付的监理费用。

四、违约责任1.若建设单位违约,未能如期支付监理费用,每次逾期应支付违约金;2.在监理工程过程中,如果建设单位未能履行相关条款及监理单位提出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照约定支付违约金;3.若监理单位违约,将承担所有因违约而造成的一切费用;4.若因监理单位违约导致工程建设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将严格追究监理单位的违约责任。

五、争端解决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如果出现了纠纷,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在三十日内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如无法解决,双方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1.本合同一式两份,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未经双方协商,本合同不得修改;3.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以上是本监理合同的具体内容,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职责,保障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以达到共同的目标。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其它合同: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本(1997年版)目录说明建设监理合同书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附件附件A:监理工程项目简述附件B:监理服务的范围与内容附件C:提供设备与设施附件D:监理费用与支付附件E:监理机构及人员计划附件F:监理规划说明本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分四个部分。

部分为建设监理合同书,第二部分为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第三部分为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第四部分为建设监理合同附件。

合同双方应按示范文本统一格式编制建设监理合同文件。

部分由项目法人与监理方协商一致后签署。

第二部分合同标准条件是按照《水电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以保证合同双方合法权益、规定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编制。

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件是针对每个工程特定的条件要求和实施的环境,由合同双方为补充和具体说明标准条件协商一致后填写。

第四部分合同附件由六个附件组成,以进一步具体明确服务范围与内容、工作浓度、提供人员设备设施、监理费用与支付等监理的主要问题。

专用条件及附件应详明、具体、便于实施,其广度和深度由立约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合同中明确。

本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国内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监理。

建设监理合同书本合同的宗旨是:通过监理单位对业主和第三方所签订合同的有效服务和管理,使甲方在承发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以合理的造价,获得符合规定质量标准的工程项目。

同时,甲方接受乙方通过高效的服务获得合理报酬的要求。

本合同书由项目法人____与监理单位______协商一致签订。

一、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

建设监理范围与内容在合同附件中予以确定。

建设监理服务期限由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费用金额________由甲方按附件规定向乙方结算支付。

二、本合同组成文件及其顺序为:建设监理合同书;建设监理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或按合同文件规定有效的补充与修改文件;建设监理合同附件;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建设监理投标书;建设监理招标书及其澄清文件。

三、合同组成文件形成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

其内容若有歧义,以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

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合同双方各持合同正本一份和副本若干份。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邮编:邮编: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本合同签于年月日,签约地点: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词语定义及解释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工程项目”是指业主委托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项目。

“项目法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监理机构”是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直接承担合同监理业务实施责任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组成。

“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单位提名经项目法人同意后委派,代表监理单位负责监理合同履行的总负责人,也是监理机构的全面负责人。

监理单位位委托总监理工程师行使监理合同中业主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也同时承担其相应的合同责任。

“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日”:是指一个正常的日历日。

“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适用法规和监理依据第二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包括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及水电建设的部门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有关法规。

第三条开展建设监理的主要依据是国家或国家授权部门与机构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合同文件。

通知与联系第四条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并通知监理机构。

更换常驻代表,需提前通知监理机构。

第五条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

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

第六条一般情况下,监理机构是受监项目代表业主的现场施工管理者,业主对有关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实施。

监理单位的义务第七条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和分项目监理细则。

第八条按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设备和人员计划,调集设备和派出专业配套、资质合格人员进驻工程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机构并开展工作,完成监理合同文件中约定的监理任务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九条在监理服务期限内,监理单位可根据工程进展和监理业务需要对监理机构人员作出合理调整。

若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以相当资质与技能人员。

其中,由专用条件约定属于主要监理人员的,其调整与更换应事先报经业主同意。

监理机构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条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遵循监理职业准则和行为规范,应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单位资质水平相适应的服务,通过科学、认真、勤奋与高效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工程建设合同预定的目标。

第十一条监理机构应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公正地维护业主和被监理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监理机构应及时将其授予现场主要监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书面通知业主及被监理方。

在监理过程中,监理机构可以通过书面文件发出或变更这种授权。

现场监理人员在有效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令、指示、签证均被认为是监理机构所发出的。

第十三条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备、设施和物品除有特殊的规定外,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业务完成或合同终止后,应将其设备、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不得参与与监理合同规定相违背的任何活动。

除业主同意外,监理机构及其人员也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目及监理业务有关的报酬。

第十五条在本合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注明保密的资料。

业主的义务第十六条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所在地的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合同中规定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第十七条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承建合同文本、技术报告、图纸等工程资料。

上述工程资料的提供方式、份数、保存、回收及保密要求,应在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第十八条业主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就监理单位或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业主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送达监理方。

若超过约定期限监理方未收到业主的决定意见,可理解为业主对监理方的明确建议意见无异议,并将该建议意见视为业主的决定。

第十九条监理业务开展之前,业主应当将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以及委托监理单位的职责与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方及有关的第三方。

其赋予监理单位或监理机构的职责与权限应在与被监理方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二十条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二十一条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本合同附件约定的设备和设施。

第二十二条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有偿或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明确。

这些人员应被视同为监理机构的成员接受监理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并对监理机构负责。

监理单位的权利第二十三条业主通过与被监理方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单位以下基本监理权限:选择工程设计、施工和供货单位的建议权;用于工程实施的设计文件的核查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机构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图纸及文件才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解释权;对设计和工程承建单位选择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认权;就工程建设中有关事项向业主提出优化建议权;工程施工措施、计划和技术方案的审批权;工程项目承建各方现场协调的主持权;按合同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质量否决权、安全生产与施工环境保护监督权;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合同工期的签认权;有独立处理在专用条件中约定金额以下的工程变更的处置权;按工程承建合同有关规定,行使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凭证的审核和签认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业主不应支付工程款;有权要求承建单位撤换不称职的现场人员。

第二十四条监理机构收到业主或被监理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应及时核实并评价,再与双方协商。

当业主与被监理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提出书面处置意见。

业主的权利第二十五条业主有权依据监理合同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业务进行检查和监督。

业主对工程建设中质量、进度、造价方面的重大问题有最终决定权。

第二十六条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主要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第二十七条业主对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有批准权和否决权。

第二十八条业主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按合同附件的约定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监理单位的责任第二十九条监理单位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条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应承担履行本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如果违约,应向业主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比例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第三十一条如果因监理单位过错而造成了业主直接经济损失,应当向业主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费用总数,具体条款在专用条款中商定。

第三十二条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时限,不承担责任。

但应承担监理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

业主的责任第三十四条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违约,应向监理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比例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如果给监理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应向监理单位进行赔偿。

合同变更与终止第三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完成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服务期满终止。

在监理过程中,如果业主要求延长监理服务期限,双方应进一步商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服务期,并续签合同服务期延长协议。

第三十六条由于业主、或第三方、或不可抗力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单位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业主,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三十七条如果因情况发生变化致使监理合同需进行变更时,提出变更要求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监理合同变更或补充协议后,合同变更成立。

为此,一方提出的变更要求需至少提前42天将书面要求送达对方,以便对方有必要的考虑时间。

第三十八条业主如果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