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经验:关于印花税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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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花税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关于印花税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问: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有关凭证是否缴纳印花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有关凭证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号)规定,据有关地区和企业反映,一些企业集团内部在经销

和调拨商品物资时使用的各种形式的凭证(表、证、单、书、卡等),既有作为企业集团内部执行计划使用的,又有代替合同使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将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有关凭证如何界定征收印花税的问题通知如下:

 对于企业集团内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主体之间自愿订立、明确双方购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征收印花税。对于企业集团内部执行计划使用的、不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问:对办理借款展期业务使用的借款展期合同是否贴花?

 答:《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七条规定,对办理借款展期业务使用借款展期合同或其他凭证,按信贷制度规定,仅载明延期还款事项的,可暂不贴花。

 问:我公司在省外注册一家金融企业,核算在总部的SAP系统进行,无纸质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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