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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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标准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标准
甘肃省公安消防总队
二0一三年十一月
目次
前言.........................................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评估内容 (1)
5 评估程序和方法............................
6 消防安全评价报告..........................
7 评估的分级及运用.......................... 表1 单位检查评定标准 ........................ 附录A.1(资料性附录)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
估基本情况记录............................... 附录A.2(资料性附录)单位、场所合法性,消防
安全不良行为检查记录......................... 附录A.3(资料性附录)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检
查记录....................................... 附录A.4(资料性附录)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
操作规程检查记录............................. 附录A.5(资料性附录)单位防火巡查、检查,火
灾事故检查记录............................... 附录A.6(资料性附录)单位火灾隐患整改、宣传教育培训检查记录............................. 附录A.7(资料性附录)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检查记录..................................... 附录A.8(资料性附录)单位建筑防火基础检查记录........................................... 附录A.9(资料性附录)单位消防设施维保、检测
检查记录..................................... 附录B.1(规范性附录)消防安全疏散设施检查记录........................................... 附录B.2(规范性附录)防火分隔设施检查记录... 附录B.3(规范性附录)消防供水、供电设施检查
记录......................................... 附录B.4(资料性附录) 消防水灭火设施检查记录. 附录B.5(规范性附录)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检查记录........................................... 附录B.6(规范性附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查记
录........................................... 附录B.7(规范性附录) 防烟排烟系统检查记录... 附录B.8(规范性附录)灭火器检查记录......... 附录B.9(规范性附录)泡沫灭火系统检查记录... 附录B.10(规范性附录)气体灭火系统检查记录...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标准的术语和定义,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的内容、方法及评定结果的运用。

1.1 本标准适用于甘肃省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
1 建筑总面积2万平方米或者单层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2 建筑总面积1万5千平方米以上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
3 建筑总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4 建筑总面积5千平方米以上的影剧院、图书馆、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宗教活动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学校的教学楼和宿舍;
5 建筑总面积2千平方米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
6 建筑总面积1千5百平方米以上的歌舞厅、录像厅、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和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等休闲场所;
7 总储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甲、乙类易燃气体或者总储量3万立方米以上的甲、乙、丙类液体生产、储存、经营单位;
8 建筑总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生产、储存、经营甲、乙类可燃固体、可燃纤维的单位;
9 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1百米以上的高层公共建筑;
10 建筑面积5千平方米以上的地下公共建筑和人防工程;
11 储存可燃物资的大型储备仓库、基地。

12 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或者总装机容量100万千瓦以上的大型发电厂。

13 采用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4 其他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注: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按照火灾高危单位实施严格的消防安全措施。

1.2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1.3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做到合法合理、科学准确、安全适用。

1.4 其他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工作可参照执行,当有专门的国家、行业现行评估标准时,从其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公安部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
防安全管理规定》
公安部令《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公安部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公安部文件《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地方法规《甘肃省消防条例》
政府规章《甘肃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GB 4717 火灾报警控制器
GB 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 16806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6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6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63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81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444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
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
GA 95 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
GA 502 消防监督技术装备配备
GA 503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GA 588 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
GA 767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GA654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其它国家、地方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等
3 术语和定义
3.1 火灾高危单位
指具有一定规模的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及火灾危险较大的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或发生火灾有可能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单位。

3.2 人员密集场所
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3.3 公众聚集场所
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
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3.4 半地下室
指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1/3,且小于等于1/2者。

3.5 地下室
指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
该房间平均净高1/2者。

3.6 重要公共建筑
指人员密集、发生火灾后伤亡大、损失大、影响大的公共建筑。

3.7 安全出口
指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3.8 防火分区
指在建筑内部采用防火墙、耐火楼板及其它防火分隔设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

3.9 防火间距
指防止着火建筑的辐射热在一定时间内引燃相邻建筑,且便于消防扑救的间隔距离。

3.10消防产品
指专门用于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和火灾防护、避难、逃生的产品。

3.11 消防设施
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

3.12 封闭楼梯间
用建筑构配件分隔,能防止烟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

3.13防烟楼梯间
指在楼梯间入口处设有防烟前室,或设有专供排烟用的阳台、凹廊等,且通向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为乙级防火门的楼梯间。

3.14一懂三会
指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逃生自救(公众聚集场所会引导人员疏散)。

3.15四个能力
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3.16子项
是指组成建筑防火设施、灭火系统或使用性能、功能单一影响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的项目。

如火灾探测器、安全出口、防火门等。

3.17 单项
指由若干使用性质或功能相近的子项组成的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

如自动灭火系统;防火分隔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等。

3.18综合评定
指依据各单项评定结果做出的整体评价结果。

4 评估内容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4.1 建筑物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合法性情况;
4.2 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情况;
4.3 依法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情况,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以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4.4 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一懂三会”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情况;
4.5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配置以及完好有效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及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6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情况;
4.7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情况,防火分区、防火间距、防烟分区、避难层(间)及消防车登高作业区域保持有效情况;
4.8 室内外装修情况,建筑外保温材料使用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情况;
4.9 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及配备装备器材情况,扑救火灾能力情况;
4.10 受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处罚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情况,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4.11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确定、变更,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定期检查评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落实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情况;
4.12 单位结合实际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等火灾防范措施情况;
4.13 单位年内发生火灾情况。

5 评估程序和方法
5.1 前期准备工作
5.1.1 受理单位委托,初步审查单位自我评估报告。

5.1.2 组建消防安全评估小组,了解被评估单位的情况,收集下列有关资料:
1)单位性质、火灾危险性等基本情况。

2)有关图纸:总平面图、建筑平面图、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工艺流程图等。

3)组织机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4)逐级和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已经公布执行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物品场所的防火防爆;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消防安全考评和奖惩;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5)各项记录: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防火检查、巡查记录;火灾隐患及其改正情况记录;有关燃气、电气等检测记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记录;灭火和疏散演练记录;火灾情况记录等与消防有关的记录。

6)消防行政法律文书。

7)其他有关资料。

5.1.3 确定评估对象适用的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
5.2. 编制消防安全检查测试表
5.2.1 根据单位的性质,辨识、分析火灾危险性,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部位,应当采取的防火措施等。

5.2.2 根据单位实际,按单体建筑划分评价单元。

评价单元一般可按下列方式划分:
1)按建筑物划分;
2)按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划分;
3)按消防系统划分;
4)按重点部位划分;
注:易燃易爆化工装置、厂房,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仓库、储罐(指单体独立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专用仓库、储罐)等应独立划分评价单元。

5)按其他方式划分。

5.2.3 按评价单元分别制作安全检查测试表
5.3 检查及测试
5.3.1 准备必要的检查、检测工具:点型感烟探测器试验仪、电吹风、接地电阻测试仪、压力表、消火栓接口、热球式电风速仪、数字式微压计、补偿式微压计、钢卷尺、秒表等。

5.3.2 应用各评价单元的检查表,对照评分细则,对现场设施、装置、防护措施和管理措施分项进行现场检查测试。

5.3.3 通过现场对单位员工进行书面测试、提问、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和掌握有关制度建设的落实情况。

5.4 评价及分析
5.4.1 火灾高危单位安全消防评估应按照先子项评定、后单项评定、再综合评定,最后进行汇总分析的程序进行。

5.4.2 评定以百分制量化分值评分。

5.4.3. 综合评定应分析并提出单位应当补充的消防安全对策措施:管理方面(制度、组织、人员)的对策措施,建筑与结构、装置、消防设施与电器设施方面的对策措施等。

6 消防安全评价报告
6.1.消防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
1)消防安全评价的依据。

2)被评价单位的基本情况。

3)评估的对象及内容。

4)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5)建议补充的消防安全对策措施。

6)评价结论。

注:应附该单位评估安全检查测试记录。

6.2 消防安全评价报告的要求
消防安全评价报告应当内容全面,条理清楚,数据完整,查出的问题准确,提出的整改措施具体可行,评价结论客观公正。

6.3 消防安全评价报告的格式
1)封面
2)目录
3)前言
4)消防安全评价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5)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基本情况记录表(附录表A)
6)正文
7 评估的分级及运用:
7.1 分项评分
7.1.1 各评定分项应按其在消防安全中的重要程度分为重点项(A)、一般项(B);不合格项分为不符合、重缺陷、轻缺陷三类,按照表1的规定分别进行扣分。

1)不符合:单位建立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及执行情况完全不能满足消防管理工作实际,或建筑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文具体条款的要求。

2)重缺陷:单位建立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及执行情况偏离消防管理工作实际,或建筑消防设施设置存在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规范具体条款的要求,不能保证单位的消防安全。

3)轻缺陷:单位建立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及执行情况基本符合消防管理工作实际,或建筑消防
设施设置基本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规范具体条款的要求,但没有完全达到标准的要求。

7.1.2 单项评分对应分类:符合(90分以上)、轻缺陷(90分,75分)、重缺陷(75分,60分)、不符合(60分以下)
7.1.3 各单项的名称、类别、评分细则详见附录表
A.2~A.9,各子项的名称、类别、评分细则详见附录表
B.1~B.10
7.2 评定结果
单位评定类别分为Ⅰ类(100分≥较好≥90分)、Ⅱ类(90分>一般≥75分)、Ⅲ类(75分>较差≥60分)、Ⅳ类(60分>差≥40分)、Ⅴ类(40分>非常差≥0分)。

各评定类别重点项不符合、重缺陷数,一般项不符合数,不得超过表1的规定数,任意一项超出,可直接判定为差(非常差)。

7.3 评估运用
评估结果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并抄告相关的主管部门,作为监管资料和依据,对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理跟进,有关情况将定期向社会公布。

评估结果可作为单位信用评级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的重要参考依据;
表1 单位检查评定标准
附录A.1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基本情况记录(资料性附录)
18
附录A.2 单位、场所合法性,消防安全不良行为检查记录(资料性附录)
19
20
21
附录A.3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检查记录(资料性附录)
22
23
24
附录A.4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检查记录(资料性附录)
25
附录A.5单位防火巡查、检查,火灾事故检查记录(资料性附录)
26
27
附录A.6单位火灾隐患整改、宣传教育培训检查记录(资料性附录)
28
29
30
31
附录A.7 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检查记录(资料性附录)
32
33
34
附录A.8 单位建筑防火基础检查记录(资料性附录)
35
36
37
附录A.9单位消防设施维保、检测检查记录(资料性附录)
38
39
附录B.1消防安全疏散设施检查记录(规范性附录)
40
附录B.2 防火分隔设施检查记录(规范性附录)
41
附录B.3 消防供水、供电设施检查记录(规范性附录)
42
附录B.4 消防水灭火设施检查记录(规范性附录)
43
附录B.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检查记录(规范性附录)
44
附录
B.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查记录(规范性附录)
45
附录B.7 防烟排烟系统检查记录(规范性附录)
46
附录B.8 灭火器检查记录(规范性附录)
47
附录B.9 泡沫灭火系统检查记录(规范性附录)
附录B.10 气体灭火系统检查记录(规范性附录)
48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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