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
农林牧渔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农林牧渔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2012年统计年报和2013年定期报表)青海省统计局制定二○一二年十月目录一、总说明 (2)二、报表目录 (3)三、调查表式 (5)四、附录 (48)一、总说明一、为了解全省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基本情况,准确计算农林牧渔业产值、增加值等,客观反映农村经济发展成果,准确计算农业发展速度,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安排计划、实施宏观管理与宏观调控决策依据,向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的信息咨询服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报表制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三、本统计报表制度属于国家统计调查,是青海省统计局对各州、地、市县统计局的综合要求,统计内容包含地方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共同需要的基本统计指标,各地、各部门特殊需要的统计资料通过地方统计调查和部门统计调查收集,各地要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统计范围、统计口径、计算方法,认真组织实施。
四、本统计报表制度的统计范围,包括各州、地、市所属的各种经济组织类型、各个系统的全部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和非农业行业单位所属的农林牧业生产活动单位。
五、本统计报表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农村基本情况、农业生产条件、农林牧渔业生产情况、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和中间消耗乡、建制镇基本情况等。
六、有关林业、农机、水产等方面的统计年报,由各州、地(市)县统计部门与业务部门协商,统一布置,由有关业务部门统计调查收集。
对于农村集体和农户的资料,由乡镇统计站和乡镇综合统计员负责组织有关业务单位或人员进行调查统计,数字经审查盖章后,上报有关业务部门汇总。
对从全民所有制单位收集的资料,由县主管部门调查统计,并按时向统计部门提供。
统计部门也要及时向业务部门反馈资料。
2020年农村经济统计表模板

序号 XX村
2020年农村经济统计表(一)
一、家庭经营收入
单位:万元
2020年上半年
现金收 入
2020年 上半年
增加绝 对值
比上年 (+、-
)%
1、农业收入
种植业 收入
2、林业 收入
3、牧业 收入
4、渔业 5、第二产 6、第三产业
收入 业收入
收入
1
2
10890
3 10677
4 213
5 2
6 6300
三、家庭 经营纯收
入
2020年农村经济统计表(三)
单位:万元、万人
四、报酬性收入
八、人均纯收入(元) 附报:
在本乡 镇外获 得报酬 收入
在本乡 镇内获 得报酬 收入
五、财 产性收
入
六、转 移性收
入
七、纯收 入
2020 年上 半年
增加绝 对值
比上年 (+、-
)%
家庭人 口
家庭劳 动力
外出务 工劳动
力
24
2020年 上半年
增加绝对 值
比上年 (+、-
)%
13 5340
14 4996
15 344
16 7
1、农业支出
种植业 支出
17
18
2、林业 3、牧业 支出 支出
19
20
4、渔业 5、第二 6、第三 支出 产业支出 产业支出
21
22
23
2705 2705
55
440
110
530 1500
单位名称 合计
7 6300
8 450
9 710
10 260
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快报表(农林牧渔)2020版

自然灾害损失情况统计快报表(附表2农林牧渔)表号:应急统表1(附表2)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填报单位(盖章):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__省(自治区、直辖市)_市(自治州、地区、盟)_县(区、市、旗)批准文号: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 年月日填报说明:本表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组织填报、汇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厅(局)上报本表时应将分地市、分县、分乡镇报表一并上报。
主要指标说明:1.农作物受灾面积:因灾减产1成以上的农作物播种面积,如果同一地块的当季农作物多次受灾,或同一地块不同季农作物分别受灾,在快报中逐次分别统计。
农作物包括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其他作物,其中粮食作物是指稻谷、小麦、薯类、玉米、高粱、谷子、其他杂粮和豆类等粮食作物总称,经济作物是指蔬菜、棉花、油料、麻类、糖料、烟叶、蚕茧、茶叶、水果等经济作物总称,其他作物是指青饲料、绿肥等作物(下同)。
2.农作物绝收面积:因灾减产8成以上的农作物播种面积。
如果同一地块的当季农作物多次受灾,或同一地块不同季农作物分别受灾,在快报中逐次分别统计。
3.农业生产大棚:能种植蔬菜、瓜类、花卉苗木、食用菌等作物的温室、大棚。
4.大牲畜:体型较大,须饲养2-3年以上才发育成熟的牲畜,如马、牛、驴、骡、骆驼等。
5.小牲畜:为了经济或其他目的驯养的中小型哺乳动物,主要包括猪、山羊、绵羊、兔等。
6.家禽:为了经济或其他目的驯养的禽类,主要包括鸡、鸭、鹅等。
7.水产养殖受灾面积:指本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造成水产品产量损失在10%以上的养殖面积,其中,水产养殖面积包括淡水养殖面积和海水养殖面积。
8.受损村道长度:指本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损毁的村道里程。
其中村路指直接为农村生产、生活服务,不属于乡道及以上公路的建制村之间和建制村与乡镇联络的公路。
9.受损供水管网长度:指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地区因自然灾害造成集中建设的供水管网遭受损毁的里程数。
农林牧渔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新

农林牧渔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2010年统计年报和2011年定期报表)湖北省统计局印制2010年10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湖北省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一、总说明 (3)二、报表目录 (5)三、调查表式 (7)(一)年报表表式…………………………………………………………………………………………(7)1、A301农村基层组织及户数、人口、从业人员情况 (7)2、A301-1农业生产条件…………………………………………………………………………………(8)3、A301-2农业机械化情况………………………………………………………………………………(9)4、鄂农年01表农村劳动力转移情况 (10)5、A302主要农作物生产情况 (11)6、A303蔬菜及特种作物生产情况 (12)7、A304设施农业生产情况 (13)8、A306茶叶、水果生产情况 (14)9、A307林业生产情况 (15)10、A308畜牧业生产情况………………………………………………………………………………(16)11、A310畜禽规模养殖情况……………………………………………………………………………(17)12、A311渔业生产情况 (18)13、M301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计算表 (19)14、M401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计算表 (21)15、U110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单位能源消费情况综合表……………………………………………(22)16、U110J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单位能源消费情况基层表…………………………………………(23)17、U110N农村住户能源消费情况表 (24)18、M303农村非农行业总产值 (25)19、U101乡镇基本情况卡片……………………………………………………………………………(26)20、U102村基本情况卡片………………………………………………………………………………(27)21、G301-2、G301-3县卡(另发)(二)定期报表表式…………………………………………………………………………………………(28)1、A402秋冬播种面积 (28)2、A402-1春播作物播种面积预计 (29)3、A402-2早稻面积核实、中稻面积预计 (30)4、A402-3春夏播种面积核实 (31)5、A403非农户农作物播种面积情况 (32)6、A404夏收作物产量预计、核实 (33)7、A404-1秋收粮食作物产量预计、核实………………………………………………………………(34)8、A404-2全年主要农林牧渔产品产量及产值预计…………………………………………………(35)9、A406畜禽水产蔬菜季节报 (36)10、M401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加值季节报 (37)11、M404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季度计算表 (38)12、第一、二、三季度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计算目录 (39)13、鄂农定01农村劳动力转移月报……………………………………………………………………(40)四、附录 (41)(一)有关规定 (41)(二)指标解释及要点 (41)(三)农业核算方法 (59)四)农产品参考目录 (65)(五)农林牧渔业中间消耗参考目录 (71)一、总说明一、目的:为了严格管理农村基层统计报表,克服报表多乱,消除指标重叠,减轻基层负提,避免数出多门,以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和数字质量,适应国家、部门、各地党政领导了解农村农林牧渔业及工、建、运、商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制定政策和计划,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的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特制定《农林牧渔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颁发实施。
(农业畜牧行业)农经统计报表制度及指标解释(农业部)

(农业畜牧行业)农经统计报表制度及指标解释(农业部)农村经营管理情况统计报表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2013年9月一、总说明(一)统计目的为真实反映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了解农村双层经营体制运行状况,为科学制定农村经济政策、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参考依据,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和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实际需要,特制定本报表制度。
(二)统计对象和范围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或所辖)经营单位、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经济情况和省以下各级农村经营管理机构的主要工作情况。
(三)统计内容农村集体组织及资源情况,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落实情况,农民负担情况,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家庭农场发展情况、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情况,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情况,农村经营管理主要工作和机构队伍状况、农村经营管理信息化发展情况等。
(四)调查时间和频率本报表制度各表表式是发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填报的综合表式。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本制度分为年报、半年报和年终预报,年报上报时间为次年的2月25日之前报送,半年报上报时间为当年7月15日前,年终预报上报时间为当年11月30日前。
(五)调查方法本报表制度采取全面统计与抽样调查(或典型调查)相结合的统计调查方法采集数据。
(六)本报表制度中的计量单位只用于省级汇总,以“万”为单位的指标保留一位小数,其他指标取整数。
(七)本报表由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二、报表目录表号, 表名, 报告期别, 填报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及方式农市(经)年综1表, 农村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表, 年报, 村集体经济组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 次年2月25日以前,网络在线填报农市(经)年综2表,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管理情况统计表, 年报, 村集体经济组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 次年2月25日以前,网络在线填报农市(经)年综3表, 家庭农场情况统计表, 年报, 各类型家庭农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 次年2月25日以前,网络在线填报农市(经)年综4表, 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统计表, 年报, 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 次年2月25日以前,网络在线填报农市(经)年综5表, 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统计表, 年报, 村集体经济组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 次年2月25以前,网络在线填报农市(经)年综6表, 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负债情况统计表, 年报, 村集体经济组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 次年2月25以前,网络在线填报农市(经)年综7表, 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情况统计表, 年报, 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业及有关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 次年2月25日以前,网络在线填报农市(经)年综8表, 农民负担情况统计表, 年报, 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 次年2月25日以前,网络在线填报农市(经)年综9表, 农经机构队伍情况统计表, 年报, 各级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和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 次年2月25日以前,网络在线填报农市(经)年综10表, 农村经营管理信息化情况统计表, 年报, 各级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和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 次年2月25日以前,网络在线填报农市(经)年综11表, 农村经营管理情况半年报年终预报, 半年报、年终预报, 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 半年报为当年7月15日前,年终预报为当年11月30日前,网络在线填报(一)农村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表表号:农市(经)年综1表制表机关:农业部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11]107号有效期至:2013年填报单位: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单位, 数量甲, 乙, 丙, 1一、基层组织, -, -,⒈汇总乡镇数, 1, 个,⒉汇总村数, 2, 个,(1)村集体经济组织数, 3, 个,(2)村委会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数, 4, 个,⒊汇总村民小组数, 5, 个,其中:组集体经济组织数, 6, 个,二、农户及人口情况, -, -,⒈汇总农户数, 7, 万户,(1)纯农户, 8, 万户,(2)农业兼业户, 9, 万户,(3)非农业兼业户, 10, 万户,(4)非农户, 11, 万户,⒉汇总人口数, 12, 万人,三、汇总劳动力数, 13, 万人,其中:⒈从事家庭经营, 14, 万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 15, 万人,⒉外出务工劳动力, 16, 万人,其中:常年外出务工劳动力, 17, 万人,(1)乡外县内, 18, 万人,(2)县外省内, 19, 万人,(3)省外, 20, 万人,(一)农村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表(续)填报单位: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单位, 数量甲, 乙, 丙, 1四、集体所有的农用地总面积, 21, 万亩,⒈耕地, 22, 万亩,其中:(1)归村所有的面积, 23, 万亩,(2)归组所有的面积, 24, 万亩,⒉园地, 25, 万亩,其中:家庭承包经营面积, 26, 万亩,⒊林地, 27, 万亩,其中:家庭承包经营面积, 28, 万亩,⒋草地, 29, 万亩,其中:家庭承包经营面积, 30, 万亩,⒌养殖水面, 31, 万亩,其中:家庭承包经营面积, 32, 万亩,⒍其他, 33, 万亩,五、农户经营耕地规模情况, -, -,⒈经营耕地10亩以下的农户数, 34, 万户,其中:未经营耕地的农户数, 35, 万户,2.经营耕地10-30亩的农户数, 36, 万户,3.经营耕地30-50亩的农户数, 37, 万户,4.经营耕地50-100亩的农户数, 38, 万户,5.经营耕地100-200亩的农户数, 39, 万户,6.经营耕地200亩以上的农户数, 40, 万户,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1年月日填报说明:指标平衡关系:2=3+4;7=8+9+10+11=34+36+37+38+39+40;17=18+19+20;21=22+25+27+29+31+33。
农林牧渔业统计

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制度(2020年统计年报和2021年定期统计报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制走江苏省统计局补充、印制2020年11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江苏省统计局负责解释。
农林牧渔业统计调宜制度1目录一、总说明 (2)二、报表目录 (3)三、调査表式(-)综合年报表 (4)(二)综合定期报表 (15)四、附件(-)综合年泄报表指标解释 (19)(二)综合年泄报表逻辑审查关系(27)• 2・农林牧渔业统计调苣制度一、总说明一、为了解全省并地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制定本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是江苏省统计局对各省辖市统计局和有关业务部门报送综合统il•资料的要求。
调査内容包括:农村组织和从业人员情况、经济作物生产情况、农业用地情况、农业机械化情况、农业化学化和农田水利化情况、设施农业生产情况、茶叶水果生产情况、林业生产情况、渔业生产情况、公报指标(农业和农村部分)10张年报表:经济作物播种而积季肖报、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作物播种面积情况、经济作物播种而积与产疑季节报、蔬菜、瓜果生产情况4张综合定期报表。
三、本报表制度的统计范用包括:各市、县(市、区)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各种经济类型、各个系统的全部农林牧渔业生产以及各非农行业附属的农林牧漁业生产活动。
军委系统的农林牧渔业生产(除军马外)也应包括在内,但不包括农业科学试验机构进行的农林牧渔业生产。
农林牧渔产值统计报表制度

○M农林牧渔产值统计报表制度(2019年统计年报和2020年定期报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制定浙江省统计局补充、印制2019年11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浙江省统计局负责解释目录农林牧渔业产值统计报表制度一、说明 (2)二、报表目录 (3)三、调查表式 (4)(一)综合年报表式 (4)(二)综合定期报表表式 (14)四、附录 (17)(一)农林牧渔业产值核算方法 (17)(二) 农业发展速度计算方法 (22)农林牧渔业中间消耗统计制度一、说明 (23)二、报表目录 (23)三、综合年报表 (24)四、附录 (26)(一)农林牧渔业中间消耗核算 (26)(二)主要农产品中间消耗调查指标解释 (27)一、说明(一)为准确计算农林牧渔业产值、增加值,客观反映农业经济发展成果,准确计算农业发展速度,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实施宏观管理与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和国家统计局的要求,制定本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属于国家统计调查,是浙江省统计局对各市统计局的综合要求。
各地应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统计范围、统计口径、计算方法,认真组织实施。
(三)本统计报表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农林牧渔业增加值等。
(四)本统计报表制度的统计范围,包括各市所属的各种经济组织类型、各个系统的全部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和非农行业单位附属的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单位。
军委系统的农业生产(除军马外)也应包括在内,但不包括农业科学试验机构进行的农业生产。
农业农村统计报表制度

农业农村统计报表制度(2017年统计年报和2018年定期统计报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制定上海市统计局补充、印制2017年11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上海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一、总说明(一)统计目的为了解农林牧渔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满足各级党政部门制定农村政策与指导农村工作需要,以及编制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反映规划的执行情况,为社会公众和农村各种经济组织及广大农村居民提供经济信息,充分发挥农村社会经济统计特有的服务功能和监督作用,准确、及时地提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的统计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农林牧渔业统计调查制度》、《农业产值和价格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和《县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特制定本报表制度。
(二)统计范围和对象上海市,包括闵行区、宝山区、嘉定区、金山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崇明区和浦东新区(农村)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建制乡镇、行政村和涉农街道、居委会辖区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单位和农户;上海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地产集团、上海水产(集团)总公司、青东农场、前卫农场、上实现代农业园区以及其他中央属、市属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单位。
(三)统计内容1. 农林牧渔业统计调查2017年年报和2018年定期报表。
2. 农业产值和价格综合统计2017年年报和2018年定期报表。
3. 县域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2017年年报和2018年定期报表。
(四)调查方法全面统计报表采用条块结合调查方法搜集资料,由乡镇逐级汇总上报;抽样调查、专项调查报表是将报表直接发至调查单位填报,采用超级汇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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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农业产值统计报表(2017年统计年报和2018年定期报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制定辽宁省统计局补充、印制2017年12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辽宁省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制度一、总说明 (2)二、报表目录 (3)三、调查表式(一)综合年报表式1.农村基层组织、从业人员及基础设施情况(A301-1表) (4)2.农业主要能源及物耗情况(A301-2表) (7)3.乡镇粮食作物生产情况(LA302表) (8)4.经济作物生产情况(A303表) (10)5.设施农业生产情况(A304表) (12)6.水果及食用坚果生产情况(A306表) (14)7.非主要畜禽生产情况(A308表) (16)(二)综合定报表式1.乡镇夏粮作物生产情况(LA402-1表) (18)2.乡镇粮食作物播种面积情况(LA402-2表) (18)3.乡镇粮食作物第一次预计产量(LA402-3) (19)4.乡镇粮食作物第二次预计产量(LA402-4表) (19)5.经济作物播种面积(A403-1表) (20)6.经济作物第一次预计产量(A403-2) (20)7.经济作物第二次预计产量(A403-3表) (21)8.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作物播种面积情况(A404表) (22)9.农作物成灾情况(LA401表) (23)10.蔬菜、瓜果生产情况(A412表) (24)农林牧渔业产值统计报表制度一、说明 (26)二、报表目录 (27)三、调查表式(一)综合年报表式1.农林牧渔业总产值(M301表) (28)2.林牧渔业总产值年度计算表(M304) (30)(二)综合定期报表表式1.农林牧渔业总产值(M401表) (33)2.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季度计算表(M404表) (34)四、附录1.农林牧渔业产值核算方法 (35)2.农林牧渔业增加值核算方法 (40)3.农业发展速度计算方法 (43)农林牧渔中间消耗统计调查制度一、说明 (44)二、报表目录 (44)三、调查表式1.农林牧渔业中间消耗(M302表) (45)2.农林牧渔业中间消耗计算表(M302表附表) (46)四、附录主要农产品中间消耗调查指标解释 (47)一、总说明(一)为及时准确反映全省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活动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进行宏观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辽宁省统计管理条例》,制定本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属于国家统计调查,是辽宁省统计局对各市统计局和有关业务部门报送统计调查资料的要求。
统计调查内容包含各级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共同需要的主要农业统计指标。
地方、部门特殊需要的统计资料可以通过地方统计调查和部门统计调查收集,但应避免与国家统计调查重复。
(三)本报表制度的调查统计范围,包括全部农业生产经营户,各市所属的各种经济组织类型、各个系统的全部农业生产单位和非农行业单位附属的农业生产活动单位。
军委系统的农业生产(除军马外)也应包括在内,但不包括农业科学试验机构进行的农业生产。
(四)种植业的粮食、棉花等主要农作物,国家实行以省为总体的抽样调查。
但为了满足省本级及地方政府、农业核算等工作需要,仍然采取全面调查。
农业生产条件、园林作物、设施农业等生产统计报表为全面统计报表制度,调查方法由各市统计局自行确定。
(五)本报表制度中的计量单位只用于省、市级汇总,市级以下视具体情况而定。
除在制度中特殊注明外,其他指标一律取整数。
(六)本报表制度中各项指标解释、计算方法,应严格按照各表的填表说明及指标解释执行。
填表说明及指标解释中未列入的,以农林牧渔业统计《主要指标解释》为准。
(七)本报表制度实行全国统计分类标准和统一编码,各级统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必须严格贯彻执行。
各级统计局和省直业务主管部门可在本报表制度中增加个别指标和在统计目录中补充个别品种,但报省统计局时不得打乱指标的排列顺序和改变统一编码。
(八)本报表制度由辽宁省统计局负责解释。
二、报表目录(一)综合年报表式(二)综合定报表式三、调查表式(一)综合年报表式农村基层组织、从业人员及基础设施情况表号:A301-1表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文号:国统字(2017)157号综合机关名称:20年有效期至:2018年6月说明:1.表上类别按合计、乡(镇)和国营农林牧渔场三个类型分别填列。
2.本表由各市统计局报送;统计范围是辖区内全部农业生产经营户和经营单位。
3.报送时间为次年1月20日前。
农村基层组织、从业人员及基础设施情况填报说明乡镇个数指农村中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乡一级行政区划的数量。
不包括城关镇、城市街道办事处、工矿区。
村委会个数指农村中经上级政府批准,按居住地区设立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个数。
含城关镇中的村。
乡村户数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农村住户。
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及以上的住户也包括在本地农村住户内;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都不包括在本地农村住户范围内。
不包括乡村地区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的集体户。
乡村人口指乡村地区常住居民户数中的常住人口数,即经常在家或在家居住6个月以上,而且经济和生活与本户连成一体的人口。
外出从业人员在外居住时间虽然在6个月以上,但收入主要带回家中,经济与本户连为一体,仍视为家庭常住人口;在家居住,生活和本户连成一体的国家职工、退休人员也为家庭常住人口。
但是现役军人、中专及以上(走读生除外)的在校学生、以及常年在外(不包括探亲、看病等)且已有稳定的职业与居住场所的外出从业人员,不应当作家庭常住人口。
乡村劳动力资源数指乡村人口中劳动年龄以上(16周岁)能够参加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
劳动年龄内指男性16-59周岁(含),女性16-54周岁(含)。
乡村从业人员指乡村人口中16岁以上实际参加生产经营活动并取得实物或货币收入的人员,既包括劳动年龄内经常参加劳动的人员,也包括超过劳动年龄但经常参加劳动的人员。
但不包括户口在家的在外学生、现役军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也不包括待业人员和家务劳动者。
从业人员年龄为16岁以上。
从业人员按从事主业时间最长(时间相同按收入)分为农业从业人员、工业从业人员、建筑业从业人员、交运仓储及邮政从业人员、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从业人员、批发与零售业从业人员、住宿和餐饮业从业人员、其他行业从业人员。
农业从业人员指在本乡(镇、场)直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活动的从业人员。
种植业从业人员是指主要从事农作物栽培的从业人员。
包括从事各种粮食作物(包括大豆)、棉、油、麻、糖、烟、蔬菜、瓜类、饲料、绿肥等各种农作物,以及桑果等生产的从业人员等。
工业从业人员指在本乡(镇、场)主要从事工业生产、服务、管理的从业人员。
工业生产活动包括下列两个方面:(1)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如采矿、晒盐、森林采伐等;但不包括禽兽捕猎和水产捕捞。
(2)对农副产品、工业产品的加工和对工业品的修理。
对农产品的加工,如碾米、磨粉、酿酒、榨油、轧花、缫丝、屠宰、药材加工等;对工业品的加工,如炼铁、炼钢、轧钢、炼焦、制碱、机械制造、木材加工、纺织、印染、服装加工等;对工业品的修理,如修理机械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但不包括对生活用品的修理。
工业包括手工业。
手工业是指依靠手工劳动,使用简单工具从事工业性生产活动。
手工业生产主要是脱离农业形成为独立的个体手工业,或者进一步发展为手工业作坊和工场手工业。
包括各种制作、刺绣、编织、雕刻、加工等工业。
仍以农业生产为主,利用空闲时间兼营的家庭手工业则应计算在农业从业人员种。
建筑业从业人员指在本乡(镇、场)经常从事房屋或建筑物的新建、维修以及安装设备工程的从业人员。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从业人员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是指在本乡(镇、场)经常从事货物与旅客运送及货物装卸、搬运的从业人员。
邮政业从业人员是指在本乡(镇、场)领取邮政部门的补贴、从事邮政业务的从业人员。
包括邮件的收寄和传递,报刊、汇总等邮政业务。
仓储业从业人员是指在本乡(镇、场)从事仓储系统物资的集中、整理、保管、分发生产第一线劳动和管理工作的从业人员。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从业人员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是指在本乡(镇、场)从事固定电信服务、移动电信服务和其他电信服务、有线和无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卫星传输服务的从业人员。
计算机服务业从业人员是指在本乡(镇、场)从事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计算机维修和其他计算机服务的从业人员。
软件业从业人员是指在本乡(镇、场)专门从事计算机软件的设计、程序编制、分析、测试、修改、咨询;为互联网和数据库提供软件设计与技术规范;为软件所支持的系统及环境提供咨询、协调和指导;为硬件嵌入式软件及系统提供咨询、设计、鉴定工作的人员。
批发与零售业从业人员指在本乡(镇、场)从事商品批发贸易和零售贸易(包括经纪商和代理商)的从业人员。
包括从事商品(包括生产资料)收购、销售、储存、调拨和供应的从业人员。
住宿和餐饮业从业人员住宿业从业人员是指在本乡(镇、场)有偿为顾客提供临时住宿的服务活动。
包括:各种旅馆、旅社、客栈;城镇、乡村的家庭旅馆等。
不包括:提供长期住宿场所的活动(如出租房、公寓等)。
餐饮业从业人员是指在本乡(镇、场)从事出售加工烹制的饮食业,并提供就地消费服务的从业人员,他们经常从事烹饪、调制、出售和就地消费服务,包括在饭店、酒店、菜馆、茶馆、小吃铺等生产和管理的从业人员,但不包括在不对外营业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附属食堂劳动的从业人员。
其他行业从业人员指本乡(镇、场)内以上各专业从业人员之外的从业人员。
包括房地产管理、公共事业、居民服务业、咨询服务业、文教、卫生、体育、社会福利、金融保险、科学研究等业及外出的从业人员。
外出从业人员指在其他行业从业人员中,在本乡(镇、场)以外且劳动时间累计6个月以上的从业人员。
自来水受益村包括取水、净水、输配水三部分组成的自来水供给,或由取水和输配水两部分组成的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简易自来水,年末实际受益的村委会个数。
农业主要能源及物耗情况表号:A301-2表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文号:国统字(2017)157号说明:1.本表由各市统计局报送;统计范围是辖区内全部农业生产经营户和经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