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和BOT项目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BT BOT EPC PMC PPP经营方式
什么是BT BOT EPC PMC PPP经营方式“BT”是英文“Build”和“Transfer”的缩写,中文的解释是建设、移交,指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经过法定程序选择拟建的基础设施或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资人,并由投资人在工程建设期内组建BT项目公司进行投资、融资和建设;在工程竣工建成后按约定进行工程移交并从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的支付中收回投资。
BOT(Build-Operation-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经营-移交,指一国政府或其授权的政府部门经过一定程序并签订特许协议将专属国家的特定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或工业项目的筹资、投资、建设、营运、管理和使用的权利在一定时期内赋予给本国或/和外国民民间企业,政府保留该项目、设施以及其相关的自然资源永久所有权;由民间企业建立项目公司并按照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的特许协议投资、开发、建设、营运和管理特许项目,以营运所得清偿项目债务、收回投资、获得利润,在特许权期限届满时将该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有时 ,BOT 模式被称为“暂时私有化”过程 (Tempo- rary Privatization)。
而国家体育馆、国家会议中心、位于五棵松的北京奥林匹克篮球馆等项目实践了BOT模式,由政府对项目建设、经营提供特许权协议,投资者需全部承担项目的设计、投资、建设和运营,在有限时间内获得商业利润,期满后需将场馆交付政府。
BOO (Build - Own - Operate) 即建设一一拥有一一经营 ,承包商根据政府赋予的特许权 , 建设并经营某项产业项目 , 但是并不将此项基础产业项目移交给公共部门。
BOOT( Build - Own Operate - Transfer) 建设一一拥有一一经营一一转让 ,则是私人合伙或某国际财团融资建设基础产业项目 , 项目建成后 , 在规定的期限内拥有所有权并进行经营 , 期满后将项目移交给政府。
EPC是英文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采购)、Construction(施工)的缩写。
BT项目和BOT项目的联系和区别
BT项目和BOT项目的联系和区别BT投资是BOT的一种变换形式,是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管理公司总承包后,由承包方垫资进行建设,建设验收完毕再移交给项目业主。
BOT是对Build-Own-Transfer(建设—拥有—转让)和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经营—转让)形式的简称,现在通常指后一种含义。
而BT是BOT的一种历史演变,即Build-Transfer(建设—转让),政府通过特许协议,引入国外资金或民间资金进行专属于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完工后,该项目设施的有关权利按协议由政府赎回。
? ?? ?通俗地说,BT投资也是一种“交钥匙工程”,社会投资人投资、建设,建设完成以后“交钥匙”,政府再回购,回购时考虑投资人的合理收益。
除了BT演变方式外,BOT的演变形式还有BOOT方式,即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方式,即建设—拥有—运营;BLT方式,即建设—租赁—移交;BOOST方式,即建设—拥有—运营—补贴—移交;BTO方式,即建设—移交—运营等。
标准意义的BOT项目较多,但类似BOT项目的BT却并不多见。
BT投资模式的缺陷? ?? ?BT项目建设费用过大。
采用BT方式必须经过确定项目、项目准备、招标、谈判、签署与BT有关的合同,移交等阶段,涉及政府许可、审批以及外汇担保等诸多环节,牵扯的范围广,复杂性强,操作的难度大,障碍多,不易实施,最重要的是融资成本也因中间环节多而增高。
BT方式中的融资监管难度大。
由于BT法律性质的特殊性,法律关系的复杂性,而且是一种合同的组合,因此,融资监管难度大。
? ?? ?BT项目的分包情况严重。
由于BT方式中政府只与项目总承包人发生直接联系,建议由项目企业负责落实,因此,项目的落实可能被细化,建设项目的分包将愈显严重。
? ?? ?BT项目质量得不到应有的保证。
在BT项目中,政府虽规定督促和协助投资方建立三级质量保证体系,申请政府质量监督,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抓好安全生产。
bt项目和bot项目.doc
bt项目和bot项目
那么bt项目和bot项目之间的区别有哪些,bt项目和bot项目之间有哪些联系,bt项目和bot项目纳税情况怎样,在此下面为你带来bt项目和bot项目的相关介绍以供参考。
bt项目和bot项目之间的区别
1)BOT即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2)BT即建设—移交,是指政府经过法定程序选择拟建的基础设施或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资人,并由投资人在工程建设期内组建BT 项目公司进行投资、融资和建设;在工程竣工建成后按约定进行工程移交并从政府的支付中收回投资。
bt项目和bot项目之间的联系
1)BT属于BOT的一种演变形式,政府在项目建成后从民营机构中购回项目;与政府借贷不同,政府用于购买项目的资金往往是事后支付(可通过财政拨款,但。
BTBOTPPP模式
BTBOTPPP模式BT(Build-Transfer)模式BT模式是一种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合作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政府或公共机构与私营企业进行合作,通过招标或竞争等方式,选择一家或多家民营企业来建设和运营基础设施项目。
一般情况下,民营企业首先自筹资金进行基础设施的建设,并在一定时期内运营管理基础设施。
在约定的运营期限到期后,该基础设施将被转让给政府或公共机构,民营企业获得一定的回报。
BT模式的特点是政府或公共机构通过与民营企业的合作,快速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并充分利用民营企业的技术和资金优势。
另外,BT模式还可以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机会,提高政府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然而,BT模式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风险主要由民营企业承担,一旦项目效益不如预期,企业可能面临巨大的经济风险。
此外,由于政府或公共机构通常从民营企业手中购买基础设施时会支付较高的价格,BT模式可能会造成较高的财政负担。
BOT(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BOT模式是一种非常常见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民营企业通过自筹资金或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建设和运营基础设施项目。
一般情况下,民营企业获得一定时期的建设和运营权,期满后将项目转让给政府或公共机构。
BOT模式的主要特点是民营企业承担了大部分的项目风险,包括资金风险、建设风险和运营风险。
政府或公共机构在这种模式下可以充分利用民营企业的技术和资金优势,快速完成基础设施的建设,而无需承担过多的财政压力。
然而,BOT模式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民营企业在投资和经营项目时追求利润最大化,可能会忽略一些公共利益,如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等。
其次,由于基础设施项目的回报周期较长,民营企业可能面临资金压力和运营风险。
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模式PPP模式是一种公私合作的模式,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与民营企业共同合作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合作模式。
BT,BOT,TOT项目的概念和区别
BT(Build Transfer)即建设移交,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领域中采用的一种投资建设模式,是指根据项目发起人通过与投资者签订合同,由投资者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并在规定时限内将竣工后的项目移交项目发起人,项目发起人根据事先签订的回购协议分期向投资者支付项目总投资及确定的回报。
大部分BT项目都是政府和大中型国企合作的项目。
BT投资是BOT的一种转换形式,是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管理公司总承包后,由承包方垫资进行建设,建设验收完毕再移交给项目业主。
BOT是对Build-Own-Transfer(建设—拥有—转让)和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经营—转让)形式的简称,现在通常指后一种含义。
而BT是BOT的一种历史演变,即Build-Transfer(建设—转让),政府通过特许协议,引入国外资金或民间资金进行专属于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完工后,该项目设施的有关权利按协议由政府赎回。
编辑本段BT模式介绍众所周知的金融危机给国际国内的固定资产投资,工程建设都带来了很大的冲击,许多企业资金链断裂,上下游产业链条不能有效衔接,一些想建设或正在建设的项目不能实施,同样作为建筑总承包企业也面临业务量的萎缩。
BT模式特点BT模式作为一种新兴的工程建设管理模式,近年来在国内得到了蓬勃发展,较好的解决了因为建设单位资金紧张而不能实施工程的难题,尤其是一些政府牵头开发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应用较多。
BT模式具体是指业主授权BT承包商对项目通过融资建设,建设后整体移交给业主,业主用建设期间以及工程完成以后所募集的资金,以偿付企业的融资本金及利息的一种新型的项目管理模式。
一些现金流充足的企业,业绩较好,有一定融资能力的总承包企业就可以采用BT模式,扩大企业的业务量,延伸企业经营的范围,扩大市场占有量。
采用BT模式的注意事项BT模式最大的风险仍然是资金,其次是市场价格。
总承包企业应有优良的企业信誉,在危机面前或者危机来临,信誉才是最好的护路神,有了好的信誉,企业在融资,在供应商、分包商等上下游产业链上才能寻求更多的合作伙伴,共同把蛋糕做大做好。
BOT和BT模式介绍
BOT即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伴随着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随着基础设施的建设需要,一种从BOT方式演变而来的BT方式正在我国被越来越多的工程项目所采用,例如:重庆的菜园坝长江大桥、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金渝大道(重庆中环快速干道经开园段)等建设工程已经或正在进行这种尝试。
本文拟就BT方式和与此密切相关的招标投标作一些初步的探讨。
BT方式的特点BT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承建某些基础设施项目的一种投资方式,BT是Build(建设)和Transfer(转让)两个英文单词的缩写,其含义是:政府通过合同约定,将拟建设的某个基础设施项目授予建筑商,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建筑商负责该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合同期满,建筑商将该项目有偿转让给政府。
不难看出,BT方式具有以下显著特点:第一,BT是一种投资方式,不是招标的方式,更不是直接发包的方式。
第二,只有政府的基础设施项目才能采用BT方式。
第三,政府利用的是非政府资金。
所谓非政府资金,是指不由政府直接投入而由建筑商自己筹集的资金(包括自有资金和出面借取的资金等)。
这种资金可以是外资也可以是内资,可以是国有的也可以是私营的。
第四,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者应是建筑商。
建筑商是国际通行提法,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施工单位。
如果不是把BT项目交给建筑商而是交给单一的投资商,那么投资商又将把项目转包给建筑商,而投资商是要追求投资利润的,建筑商是要谋取施工利润的,如此一来,项目的建设成本将会加大,政府的回购价将会更高。
并且,多一个环节就意味着建设周期将会更长,这对于政府来讲是极为不利的。
因此,要求承建BT项目的建筑商既要有较强的投融资能力又要有较强的施工能力,既是投资者又是施工者,才能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降低投资成本。
什么是BOTBOOBTTOT融资模式
什么是BOTBOOBTTOT融资模式BOT,BOO,BT,TOT是一种常见的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模式,主要用于国际工程承包和投资。
下面是对每种模式进行详细解释。
1. BOT (Build-Operate-Transfer):建、营、转让模式BOT模式是指由投资方(通常是大型企业或外资企业)建设和运营一个基础设施项目,如公路、电站、污水处理厂等,并在约定的特定期限后将其转让给政府或其他合资格的机构。
在BOT模式下,投资方通常负责项目的筹资、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并通过收取用户费用或政府补贴等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利润。
2. BOO (Build-Own-Operate):建、拥有、运营模式BOO模式与BOT模式相似,也是由投资方建设和运营一个基础设施项目,但在该模式下,投资方拥有项目的所有权,并在特定期限内负责项目的运营和管理。
与BOT模式不同的是,BOO模式中,项目的转让并非必须,而是由投资方自行决定是否在一些阶段将项目转让给政府或其他合资格的机构。
3. BT (Build-Transfer):建设-转让模式BT模式与BOT模式类似,也是由投资方负责项目的建设,但在建设完成后,项目的所有权不属于投资方,而是立即转让给政府或其他合资格的机构。
投资方主要负责项目的筹资和建设阶段,而运营和管理责任则由项目的转让方承担。
4. TOT (Transfer-Operate-Transfer):转让-运营-转让模式TOT模式与BOT模式非常相似,也是由投资方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但项目的所有权并不在政府或其他合资格的机构手中,而是在约定的一定期限后再次转让给政府或其他机构。
在TOT模式下,投资方在承担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责任期间,可以通过收取用户费用和政府补贴等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利润。
总结来说,这些融资模式都是为了吸引私人资本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而设计的。
它们允许投资方参与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并在一定期限内获取回报。
BT项目和BOT项目的联系和区别
BT项目和BOT项目的联系和区别BT投资是BOT的一种变换形式,是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管理公司总承包后,由承包方垫资进行建设,建设验收完毕再移交给项目业主。
BOT是对Build-Own-Transfer(建设—拥有—转让)和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经营—转让)形式的简称,现在通常指后一种含义。
而BT是BOT的一种历史演变,即Build-Transfer(建设—转让),政府通过特许协议,引入国外资金或民间资金进行专属于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完工后,该项目设施的有关权利按协议由政府赎回。
通俗地说,BT投资也是一种“交钥匙工程”,社会投资人投资、建设,建设完成以后“交钥匙”,政府再回购,回购时考虑投资人的合理收益。
除了BT演变方式外,BOT的演变形式还有BOOT方式,即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方式,即建设—拥有—运营;BLT方式,即建设—租赁—移交;BOOST方式,即建设—拥有—运营—补贴—移交;BTO方式,即建设—移交—运营等。
标准意义的BOT项目较多,但类似BOT 项目的BT却并不多见。
BT投资模式的缺陷BT项目建设费用过大。
采用BT方式必须经过确定项目、项目准备、招标、谈判、签署与BT有关的合同,移交等阶段,涉及政府许可、审批以及外汇担保等诸多环节,牵扯的范围广,复杂性强,操作的难度大,障碍多,不易实施,最重要的是融资成本也因中间环节多而增高。
BT方式中的融资监管难度大。
由于BT法律性质的特殊性,法律关系的复杂性,而且是一种合同的组合,因此,融资监管难度大。
BT项目的分包情况严重。
由于BT方式中政府只与项目总承包人发生直接联系,建议由项目企业负责落实,因此,项目的落实可能被细化,建设项目的分包将愈显严重。
BT项目质量得不到应有的保证。
在BT项目中,政府虽规定督促和协助投资方建立三级质量保证体系,申请政府质量监督,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抓好安全生产。
但是,投资方出于其利益考虑,在BT项目的建设标准、建设内容、施工进度等方面存在问题,建设质量得不到应有的保证。
BOT、BT、TOT、TBT和PPP详解
BOT、BT、TOT、TBT和PPP详解BOT模式一、什么是BOT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经营-转让”。
实质上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
政府对该机构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的数量和价格可以有所限制,但保证私人资本具有获取利润的机会。
整个过程中的风险由政府和私人机构分担。
当特许期限结束时,私人机构按约定将该设施移交给政府部门,转由政府指定部门经营和管理。
二、BOT的历史近些年来,BOT这种投资与建设方式被一些发展中国家用来进行其基础设施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引起了世界范围广泛的青睐,被当成一种新型的投资方式进行宣传,然而BOT远非一种新生事物,它自出现至今已有至少300年的历史。
17世纪英国的领港公会负责管理海上事务,包括建设和经营灯塔,并拥有建造灯塔和向船只收费的特权。
但是据专家调查,从1610年到1675年的65年当中,领港公会连一个灯塔也未建成,而同期私人建成的灯塔至少有十座。
这种私人建造灯塔的投资方式与现在所谓BOT如出一辙。
即:私人首先向政府提出准许建造和经营灯塔的申请,申请中必须包括许多船主的签名以证明将要建造的灯塔对他们有利并且表示愿意支付过路费;在申请获得政府的批准以后,私人向政府租用建造灯塔必须占用的土地,在特许期内管理灯塔并向过往船只收取过路费;特权期满以后由政府将灯塔收回并交给领港公会管理和继续收费。
到1820年,在全部46座灯塔中,有34座是私人投资建造的。
可见BOT模式在投资效率上远高于行政部门。
三、BOT的特点BOT具有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相结合的混合经济的特色。
一方面,BOT能够保持市场机制发挥作用。
BOT项目的大部分经济行为都在市场上进行,政府以招标方式确定项目公司的做法本身也包含了竞争机制。
BT项目和BOT项目的联系和区别
BT项目和BOT项目的联系和区别BT投资是BOT的一种变换形式,是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管理公司总承包后,由承包方垫资进行建设,建设验收完毕再移交给项目业主。
BOT是对Build-Own-Transfer(建设—拥有—转让)和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经营—转让)形式的简称,现在通常指后一种含义。
而BT是BOT的一种历史演变,即Build-Transfer(建设—转让),政府通过特许协议,引入国外资金或民间资金进行专属于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完工后,该项目设施的有关权利按协议由政府赎回。
通俗地说,BT投资也是一种“交钥匙工程”,社会投资人投资、建设,建设完成以后“交钥匙”,政府再回购,回购时考虑投资人的合理收益。
除了BT演变方式外,BOT的演变形式还有BOOT方式,即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方式,即建设—拥有—运营;BLT方式,即建设—租赁—移交;BOOST方式,即建设—拥有—运营—补贴—移交;BTO方式,即建设—移交—运营等。
标准意义的BOT项目较多,但类似BOT 项目的BT却并不多见。
BT投资模式的缺陷BT项目建设费用过大。
采用BT方式必须经过确定项目、项目准备、招标、谈判、签署与BT有关的合同,移交等阶段,涉及政府许可、审批以及外汇担保等诸多环节,牵扯的范围广,复杂性强,操作的难度大,障碍多,不易实施,最重要的是融资成本也因中间环节多而增高。
BT方式中的融资监管难度大。
由于BT法律性质的特殊性,法律关系的复杂性,而且是一种合同的组合,因此,融资监管难度大。
BT项目的分包情况严重。
由于BT方式中政府只与项目总承包人发生直接联系,建议由项目企业负责落实,因此,项目的落实可能被细化,建设项目的分包将愈显严重。
BT项目质量得不到应有的保证。
在BT项目中,政府虽规定督促和协助投资方建立三级质量保证体系,申请政府质量监督,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抓好安全生产。
但是,投资方出于其利益考虑,在BT项目的建设标准、建设内容、施工进度等方面存在问题,建设质量得不到应有的保证。
BTBOTBOO等承包模式
BTBOTBOO等承包模式承包模式是一种将工作任务分配给外包公司或个人来完成的商业模式。
这种模式可以有效地利用外部资源,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
在承包模式中,BT(Built-Transfer)、BOT(Built-Operate-Transfer)和BOO(Built-Own-Operate)是最常见的几种类型。
下面将对这些承包模式进行详细描述。
1.BT(建造-移交)BT模式是一种基础设施建设的合同形式。
在BT模式中,项目的所有权在建设阶段仍然由承包商拥有,一旦项目完工,所有权将转移给业主。
承包商在建设期间负责设计、建造和测试项目,并确保一切按照合同要求进行。
该模式适用于需要大量资金和专业知识的基础设施项目,如公路、桥梁、管道等。
BT模式可以降低业主的风险,使其能够将建设和管理项目的责任转移给专业的承包商。
2.BOT(建造-运营-移交)BOT模式是承包商在建设项目后负责运营和管理一段时间,然后将项目所有权移交给业主的模式。
承包商在BOT模式下负责设计、建造、运营和维护项目,直到合同规定的运营期结束。
一旦运营期结束,项目所有权将转移到业主名下。
这种模式适用于需要长期运营和维护的项目,如水处理厂、发电厂等。
BOT模式可以减轻业主的负担,并确保项目在交付后继续有效运营。
3.BOO(建造-拥有-运营)BOO模式是承包商在建设项目后拥有并负责项目的运营和管理的模式。
承包商在BOO模式下负责设计、建造、拥有、运营和维护项目,通常会通过出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来获得回报。
该模式适用于具有明确盈利模式的项目,如水、电、天然气供应等。
BOO模式可以使承包商能够从项目中获得稳定的现金流,并在运营期结束后将项目转让给业主。
这些承包模式都有自己的优势和适用范围。
BT模式适用于需要建设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业主,能够获得专业知识和减少风险。
BOT模式适用于需要长期运营和维护的项目,可以确保项目在运营期内正常运行。
BOO模式适用于需要稳定现金流和明确盈利模式的项目,可以为承包商提供投资回报。
建设项目BT、BOT模式概念及缺陷
建设项目BT 、BOT 模式概念及缺陷T 投资是BOT 的一种变换形式,是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管理公司总承包后,由承包方垫资进行建设,建设验收完毕再移交给项目业主。
BOT 是对Build-Own-Transfer (建设—拥有—转让)和Build-Operate-Transfer (建设—经营—转让)形式的简称,现在通常指后一种含义。
而BT 是BOT 的一种历史演变,即Build-Transfer (建设—转让),政府通过特许协议,引入国外资金或民间资金进行专属于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完工后,该项目设施的有关权利按协议由政府赎回。
通俗地说,BT 投资也是一种“交钥匙工程”,社会投资人投资、建设,建设完成以后“交钥匙”,政府再回购,回购时考虑投资人的合理收益。
除了BT 演变方式外,BOT 的演变形式还有BOOT 方式,即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 方式,即建设—拥有—运营;BLT 方式,即建设—租赁—移交;BOOST 方式,即建设—拥有—运营—补贴—移交;BTO 方式,即建设—移交—运营等。
标准意义的BOT 项目较多,但类似BOT 项目的BT 却并不多见。
T 投资模式的缺陷BT 项目建设费用过大。
采用BT 方式必须经过确定项目、项目准备、招标、谈判、签署与BT 有关的合同,移交等阶段,涉及政府许可、审批以及外汇担保等诸多环节,牵扯的范围广,复杂性强,操作的难度大,障碍多,不易实施,最重要的是融资成本也因中间环节多而增高。
BT 方式中的融资监管难度大。
由于BT 法律性质的特殊性,法律关系的复杂性,而且是一种合同的组合,因此,融资监管难度大。
BT 项目的分包情况严重。
由于BT 方式中政府只与项目总承包人发生直接联系,建议由项目企业负责落实,因此,项目的落实可能被细化,建设项目的分包将愈显严重。
BT 项目质量得不到应有的保证。
在BT 项目中,政府虽规定督促和协助投资方建立三级质量保证体系,申请政府质量监督,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抓好安全生产。
什么是BT模式和BOT模式
什么是BT模式和BOT模式来源:中国•万年更新时间:2008-12-15 点击次数:17808什么是BT模式BT模式的概念1. BT是英文Build(建设)和Transfer(移交)缩写形式,意即“建设--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基础非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
2. BT模式是BOT模式的一种变换形式,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公司总承包,融资、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业主向投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的过程。
3. 目前采用BT模式筹集建设资金成了项目融资的一种新模式。
BT模式产生的背景1.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基础设施投资的银根压缩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如何筹集建设资金成了制约基础设施建设的关键。
2. 原有的投资融资格局存在重大的缺陷,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建设企业及其关联市场在很大程度上被人为阻隔,资金缺乏有效的封闭管理,风险和收益分担不对称,金融机构、开发商、建设企业不能形成以项目为核心的有机循环闭合体,优势不能相补,资源没有得到合理流动与运用。
BT模式的运作1. 政府根据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对项目进行立项,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筹划报批等前期工作,将项目融资和建设的特许权转让给投资方(依法注册成立的国有或私有建筑企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根据项目未来的收益情况对投资方的经济等实力情况为项目提供融资贷款,政府与投资方签订BT投资合同,投资方组建BT项目公司,投资方在建设期间行使业主职能,对项目进行融资、建设、并承担建设期间的风险。
2. 项目竣工后,按BT合同,投资方将完工验收合格的项目移交给政府,政府按约定总价(或计量总价加上合理回报)按比例分期偿还投资方的融资和建设费用。
3. 政府在BT投资全过程中行使监管,保证BT投资项目的顺利融资、建设、移交。
投资方是否具有与项目规模相适应的实力,是BT项目能否顺利建设和移交的关键实施BT模式的依据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BOT、BT方式在工程项目建设的运用
BOT、BT方式在工程项目建设的运用一、BOT、BT方式的含义和特点(一)BOT、BT的含义BOT是“建设—经营—转让”的英文缩写,指的是政府或政府授权项目业主,将拟建设的某个基础设施项目,通过合同约定并授权另一投资企业来融资、投资、建设、经营、维护该项目,该投资企业在协议规定的时期内通过经营来获取收益,并承担风险。
政府或授权项目业主在此期间保留对该项目的监督调控权。
协议期满根据协议由授权的投资企业将该项目转交给政府或政府授权项目业主的一种模式。
适用于对现在不能盈利而未来却有较好或一定的盈利潜力的项目。
BT(建设—转让)是BOT的一种演化模式,其特点是协议授权的投资者只负责该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即由政府或授权项目业主按合同规定赎回。
适用于建设资金来源计划比较明确,而短期资金短缺经营收益小或完全没有收益的基础设施项目。
(二)BOT、BT的共同特点从BOT、BT的含义可见,两种方式具有以下的共同特点:BOT、BT都是一种投资方式(对BOT/BT投资者而言)或融资方式(对政府或政府授权业主),不是招标的方式,更不是直接发包的方式。
项目建设资金利用的是投资企业或建筑商自己筹集的资金(包括自有资金和出面借取的资金等)。
这种资金可以是外资也可以是内资,可以是国有的也可以是私营的。
(三)BOT与BT的主要区别:BT即是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建成后立即有偿转让;只需要投资者将项目建成而不需要经营,投资者的收入来源主要是合同收入。
BOT既要投资者将项目建成又要投资者进行经营,其收入来源有合同收入又有经营收入(主要是经营收入)。
因此,BT项目建成后(是指按法定建设程序竣工验收备案后),投资者要将项目有偿转让给政府或政府授权的项目业主,以尽快收回投资并赚取一定的利润;而BOT项目建成后,投资者要通过一个固定的期限进行经营,收回投资并赚取一定的利润,一旦特许期满,便将项目无偿转让给政府。
鉴于BT 项目在规定时间建成后立即由项目业主按协议赎回。
BT与BOT模式解析三篇
BT与BOT模式解析三篇篇一:BT与BOT模式解析时下,我们常常会听到BT、BOT合作这样的词,这些词究竟是什么意思呢?BT 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承建某些基础设施项目的一种投资方式。
BT是Build(建设)和Transfer(转让)两个英文单词的缩写,其含义是:政府通过合同约定,将拟建设的某个基础设施项目授予企业法人投资,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企业法人负责该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建设期满,政府按照等价有偿的原则向企业法人协议收购的商业活动。
BOT 是英文Build -Operate -Transfer(建设、经营、转让)的缩写。
从内容上看,BOT 是一种适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融资方式。
BOT 投融资模式的典型形式是:项目所在地政府授予一家或几家私人企业所组成的项目公司特许权利——就某项特定基础设施项目进行筹资建设,在约定的期限内经营管理,并通过项目经营收入偿还债务和获取投资回报;约定期满后,项目设施无偿转让给所在地政府。
简而言之,BOT一词是对一个项目投融资建设、经营回报、无偿转让的经济活动全过程典型特征的简要概括。
BOT投融资模式适应了现代社会工业化的城市化进程中对基础设施规模化、系统化发展的需要,是政府职能与私人机构功能互补的历史产物。
它作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私人资本的特殊结合方式已引起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但迄今为止,我们对BOT的演进过程仍知之甚少。
关于世界上第一个BOT项目的归属仍是一个有较大争议、悬而未决的问题。
对BOT投融资模式的起源与发展的研究不仅有助于揭示其内在的合理性,而且具有重要的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的理论价值。
在BOT投融资模式的实际运用中,由于基础设施种类、投融资回报方式、项目财产权利形态的不同等因素,已经出现了不少变异模式:1、BOOT (Build-Own-Operate-Transfer) 形式这一模式在内容和形式上与BOT没有不同,仅在项目财产权属关系上强调:项目设施建成后归项目公司所有。
BT、BOT、PPP
BOT 1、什么是BOT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经营-转让”。
实质上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
政府对该机构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的数量和价格可以有所限制,但保证私人资本具有获取利润的机会。
整个过程中的风险由政府和私人机构分担。
当特许期限结束时,私人机构按约定将该设施移交给政府部门,转由政府指定部门经营和管理。
2、BOT的历史近些年来,BOT这种投资与建设方式被一些发展中国家用来进行其基础设施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引起了世界范围广泛的青睐,被当成一种新型的投资方式进行宣传,然而BOT远非一种新生事物,它自出现至今已有至少300年的历史。
17世纪英国的领港公会负责管理海上事务,包括建设和经营灯塔,并拥有建造灯塔和向船只收费的特权。
但是据专家调查,从1610年到1675年的65年当中,领港公会连一个灯塔也未建成,而同期私人建成的灯塔至少有十座。
这种私人建造灯塔的投资方式与现在所谓BOT如出一辙。
即:私人首先向政府提出准许建造和经营灯塔的申请,申请中必须包括许多船主的签名以证明将要建造的灯塔对他们有利并且表示愿意支付过路费;在申请获得政府的批准以后,私人向政府租用建造灯塔必须占用的土地,在特许期内管理灯塔并向过往船只收取过路费;特权期满以后由政府将灯塔收回并交给领港公会管理和继续收费。
到1820年,在全部46座灯塔中,有34座是私人投资建造的。
可见BOT模式在投资效率上远高于行政部门。
3、BOT的特点BOT具有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相结合的混合经济的特色。
一方面,BOT能够保持市场机制发挥作用。
BOT项目的大部分经济行为都在市场上进行,政府以招标方式确定项目公司的做法本身也包含了竞争机制。
作为可靠的市场主体的私人机构是BOT模式的行为主体,在特许期内对所建工程项目具有完备的产权。
BT和BOT项目是什么意思
BT和BOT项目是什么意思BT和BOT项目是什么意思BT投资是BOT的一种变换形式,是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管理公司总承包后,由承包方垫资进行建设,建设验收完毕再移交给项目业主。
BOT是对Build-Own-Transfer(建设—拥有—转让)和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经营—转让)形式的简称,现在通常指后一种含义。
而BT是BOT的一种历史演变,即Build-Transfer(建设—转让),政府通过特许协议,引入国外资金或民间资金进行专属于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完工后,该项目设施的有关权利按协议由政府赎回。
通俗地说,BT投资也是一种“交钥匙工程”,社会投资人投资、建设,建设完成以后“交钥匙”,政府再回购,回购时考虑投资人的合理收益。
除了BT演变方式外,BOT的演变形式还有BOOT方式,即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方式,即建设—拥有—运营;BLT 方式,即建设—租赁—移交;BOOST方式,即建设—拥有—运营—补贴—移交;BTO方式,即建设—移交—运营等。
标准意义的BOT 项目较多,但类似BOT项目的BT却并不多见。
BT投资模式的缺陷BT项目建设费用过大。
采用BT方式必须经过确定项目、项目准备、招标、谈判、签署与BT有关的合同,移交等阶段,涉及政府许可、审批以及外汇担保等诸多环节,牵扯的范围广,复杂性强,操作的难度大,障碍多,不易实施,最重要的是融资成本也因中间环节多而增高。
BT方式中的融资监管难度大。
由于BT法律性质的特殊性,法律关系的复杂性,而且是一种合同的组合,因此,融资监管难度大。
BT项目的分包情况严重。
由于BT方式中政府只与项目总承包人发生直接联系,建议由项目企业负责落实,因此,项目的落实可能被细化,建设项目的分包将愈显严重。
BT项目质量得不到应有的保证。
在BT项目中,政府虽规定督促和协助投资方建立三级质量保证体系,申请政府质量监督,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抓好安全生产。
BT,BOT,TOT项目的概念和区别
BT,BOT,TOT项目的概念和区别BT(Build Transfer)即建设移交,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领域中采用的一种投资建设模式,是指根据项目发起人通过与投资者签订合同,由投资者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并在规定时限内将竣工后的项目移交项目发起人,项目发起人根据事先签订的回购协议分期向投资者支付项目总投资及确定的回报。
大部分BT项目都是政府和大中型国企合作的项目。
BT投资是BOT的一种转换形式,是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管理公司总承包后,由承包方垫资进行建设,建设验收完毕再移交给项目业主。
BOT是对Build-Own-Transfer(建设—拥有—转让)和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经营—转让)形式的简称,现在通常指后一种含义。
而BT是BOT的一种历史演变,即Build-Transfer (建设—转让),政府通过特许协议,引入国外资金或民间资金进行专属于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完工后,该项目设施的有关权利按协议由政府赎回。
编辑本段BT模式介绍众所周知的金融危机给国际国内的固定资产投资,工程建设都带来了很大的冲击,许多企业资金链断裂,上下游产业链条不能有效衔接,一些想建设或正在建设的项目不能实施,同样作为建筑总承包企业也面临业务量的萎缩。
BT模式特点BT模式作为一种新兴的工程建设管理模式,近年来在国内得到了蓬勃发展,较好的解决了因为建设单位资金紧张而不能实施工程的难题,尤其是一些政府牵头开发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应用较多。
BT模式具体是指业主授权BT承包商对项目通过融资建设,建设后整体移交给业主,业主用建设期间以及工程完成以后所募集的资金,以偿付企业的融资本金及利息的一种新型的项目管理模式。
一些现金流充足的企业,业绩较好,有一定融资能力的总承包企业就可以采用BT模式,扩大企业的业务量,延伸企业经营的范围,扩大市场占有量。
采用BT模式的注意事项BT模式最大的风险仍然是资金,其次是市场价格。
建设项目BTBOT模式概念及缺陷
建设项目BT、BOT模式概念及缺陷T投资是BOT的一种变换形式,是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管理公司总承包后,由承包方垫资进行建设,建设验收完毕再移交给项目业主。
BOT是对Build-Own-Transfer(建设―拥有―转让)和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经营―转让)形式的简称,现在通常指后一种含义。
而BT是BOT的一种历史演变,即Build-Transfer(建设―转让),政府通过特许协议,引入国外资金或民间资金进行专属于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完工后,该项目设施的有关权利按协议由政府赎回。
通俗地说,BT投资也是一种“交钥匙工程”,社会投资人投资、建设,建设完成以后“交钥匙”,政府再回购,回购时考虑投资人的合理收益。
除了BT演变方式外,BOT的演变形式还有BOOT方式,即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方式,即建设―拥有―运营;BLT方式,即建设―租赁―移交;BOOST方式,即建设―拥有―运营―补贴―移交;BTO方式,即建设―移交―运营等。
标准意义的BOT项目较多,但类似BOT项目的BT却并不多见。
T投资模式的缺陷BT项目建设费用过大。
采用BT方式必须经过确定项目、项目准备、招标、谈判、签署与BT有关的合同,移交等阶段,涉及政府许可、审批以及外汇担保等诸多环节,牵扯的范围广,复杂性强,操作的难度大,障碍多,不易实施,最重要的是融资成本也因中间环节多而增高。
BT方式中的融资监管难度大。
由于BT法律性质的特殊性,法律关系的复杂性,而且是一种合同的组合,因此,融资监管难度大。
BT项目的分包情况严重。
由于BT方式中政府只与项目总承包人发生直接联系,建议由项目企业负责落实,因此,项目的落实可能被细化,建设项目的分包将愈显严重。
BT项目质量得不到应有的保证。
在BT项目中,政府虽规定督促和协助投资方建立三级质量保证体系,申请政府质量监督,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抓好安全生产。
但是,投资方出于其利益考虑,在BT项目的建设标准、建设内容、施工进度等方面存在问题,建设质量得不到应有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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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和BOT项目是什么意思BT和BOT项目是什么意思BT投资是BOT的一种变换形式,是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管理公司总承包后,由承包方垫资进行建设,建设验收完毕再移交给项目业主。
BOT是对Build-Own-Transfer(建设—拥有—转让)和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经营—转让)形式的简称,现在通常指后一种含义。
而BT是BOT的一种历史演变,即Build-Transfer(建设—转让),政府通过特许协议,引入国外资金或民间资金进行专属于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完工后,该项目设施的有关权利按协议由政府赎回。
通俗地说,BT投资也是一种“交钥匙工程”,社会投资人投资、建设,建设完成以后“交钥匙”,政府再回购,回购时考虑投资人的合理收益。
除了BT演变方式外,BOT的演变形式还有BOOT方式,即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方式,即建设—拥有—运营;BLT 方式,即建设—租赁—移交;BOOST方式,即建设—拥有—运营—补贴—移交;BTO方式,即建设—移交—运营等。
标准意义的BOT 项目较多,但类似BOT项目的BT却并不多见。
BT投资模式的缺陷BT项目建设费用过大。
采用BT方式必须经过确定项目、项目准备、招标、谈判、签署与BT有关的合同,移交等阶段,涉及政府许可、审批以及外汇担保等诸多环节,牵扯的范围广,复杂性强,操作的难度大,障碍多,不易实施,最重要的是融资成本也因中间环节多而增高。
BT方式中的融资监管难度大。
由于BT法律性质的特殊性,法律关系的复杂性,而且是一种合同的组合,因此,融资监管难度大。
BT项目的分包情况严重。
由于BT方式中政府只与项目总承包人发生直接联系,建议由项目企业负责落实,因此,项目的落实可能被细化,建设项目的分包将愈显严重。
BT项目质量得不到应有的保证。
在BT项目中,政府虽规定督促和协助投资方建立三级质量保证体系,申请政府质量监督,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抓好安全生产。
但是,投资方出于其利益考虑,在BT项目的建设标准、建设内容、施工进度等方面存在问题,建设质量得不到应有的保证。
如何解决BT投资模式缺陷面对这些缺陷,各地政府的掌控能力是比较差的,政府BT投资建设项目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的过程中,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部分项目管理在政府有关部门内封闭运作,有时甚至出现违反建设程序的操作。
在具体项目的建设实施过程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对项目功能与方案审核不力、政企不分、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管理粗放、地方垄断和地方保护、缺乏竞争,甚至出现“寻租”腐败等问题。
实际上,人们很容易发现,一些地方政府的BT项目,明显没有按照已有的招投标和政府特许经营的有关法规和政策办理。
完善BT投资已是当务之急除了完善BT运行机制,强化政府对BT项目的监督之外,建立BT应对风险机制,确定风险种类,拟定相应的风险回避对策也显得非常重要。
另外,政府运作BT应考虑引入独立第三方的中介服务。
目前,国内外著名投资工程咨询和设计单位都有很强的BT 投资专业知识和技能,如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等。
在融资和资本运作上可以聘请证券公司或著名投资咨询公司为其服务。
由于我国BT诞生的时间短、经验少,是新生事物,因此,最基本、最重要的是要有明确的合同法律保护,同时,在管理上,对项目的投资概算、设计方案的确定,工程质量的检验以及财务审计都应从法律上确定政府权力。
但目前,我国尚没有关于BT的专门立法,所以更应加快立法步伐。
什么是BT模式BT模式的概念1. BT是英文Build(建设)和Transfer(移交)缩写形式,意即“建设--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基础非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
2. BT模式是BOT模式的一种变换形式,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公司总承包,融资、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业主向投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的过程。
3. 目前采用BT模式筹集建设资金成了项目融资的一种新模式。
BT模式产生的背景1.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基础设施投资的银根压缩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如何筹集建设资金成了制约基础设施建设的关键。
2. 原有的投资融资格局存在重大的缺陷,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建设企业及其关联市场在很大程度上被人为阻隔,资金缺乏有效的封闭管理,风险和收益分担不对称,金融机构、开发商、建设企业不能形成以项目为核心的有机循环闭合体,优势不能相补,资源没有得到合理流动与运用。
BT模式的运作1. 政府根据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对项目进行立项,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筹划报批等前期工作,将项目融资和建设的特许权转让给投资方(依法注册成立的国有或私有建筑企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根据项目未来的收益情况对投资方的经济等实力情况为项目提供融资贷款,政府与投资方签订BT投资合同,投资方组建BT项目公司,投资方在建设期间行使业主职能,对项目进行融资、建设、并承担建设期间的风险。
2. 项目竣工后,按BT合同,投资方将完工验收合格的项目移交给政府,政府按约定总价(或计量总价加上合理回报)按比例分期偿还投资方的融资和建设费用。
3. 政府在BT投资全过程中行使监管,保证BT投资项目的顺利融资、建设、移交。
投资方是否具有与项目规模相适应的实力,是BT项目能否顺利建设和移交的关键实施BT模式的依据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3]30号《关于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第四章第七条“鼓励有投融资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对具备条件的工程项目,根据业主的要求按照建设—转让(BT) 、建设--经营--转让(BOT) 、建设—拥有--经营(BOO) 、建设--拥有--经营--转让(BOOT)等方式组织实施。
”BT模式的运作过程1. 项目的确定阶段:政府对项目立项,完成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筹划报批等工作;2. 项目的前期准备阶段:政府确定融资模式、贷款金额的时间及数量上的要求、偿还资金的计划安排等工作;3. 项目的合同确定阶段:政府确定投资方,谈判商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工作;4. 项目的建设阶段:参与各方按BT合同要求,行使权利,履行义务;5. 项目的移交阶段:竣工验收合格、合同期满,投资方有偿移交给政府,政府按约定总价,按比例分期偿还投资方的融资和建设费用。
BT模式的特点1. BT模式仅适用于政府基础设施非经营性项目建设;2. 政府利用的资金是非政府资金,是通过投资方融资的资金,融资的资金可以是银行的,也可以是其他金融机构或私有的,可以是外资的也可以是国内的;3. BT模式仅是一种新的投资融资模式,BT模式的重点是B 阶段;4. 投资方在移交时不存在投资方在建成后进行经营,获取经营收入;5. 政府按比例分期向投资方支付合同的约定总价。
什么是BOT模式BOT的模式概念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通常直译为“建设-经营-转让”。
BOT实质上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
政府对该机构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的数量和价格可以有所限制,但保证私人资本具有获取利润的机会。
整个过程中的风险由政府和私人机构分担。
当特许期限结束时,私人机构按约定将该设施移交给政府部门,转由政府指定部门经营和管理。
所以,BOT一词意译为“基础设施特许权”更为合适。
BOT经历了数百年的发展,为了适应不同的条件,衍生出许多变种,例如BOOT(Build-Own-Operate-Transfer),BOO(Build -Own-Operate),BLT(Build-Lease-Operate)和TOT(Transfer -Operate-Transfer)等等。
广义的BOT概念包括这些衍生品种在内。
人们通常所说的BOT应该是广义的BOT概念。
“建设-经营-转让”一词不能概括BOT模式的发展。
BOT的特点当代资本主义国家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之上引入了强有力的国家干预。
同时经济学在理论上也肯定了“看得见的手”的作用,市场经济逐渐演变成市场和计划相结合的混合经济。
BOT恰恰具有这种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相结合的混合经济的特色。
一方面,BOT能够保持市场机制发挥作用。
BOT项目的大部分经济行为都在市场上进行,政府以招标方式确定项目公司的做法本身也包含了竞争机制。
作为可靠的市场主体的私人机构是BOT 模式的行为主体,在特许期内对所建工程项目具有完备的产权。
这样,承担BOT项目的私人机构在BOT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的行为完全符合经济人假设。
另一方面,BOT为政府干预提供了有效的途径,这就是和私人机构达成的有关BOT的协议。
尽管BOT协议的执行全部由项目公司负责,但政府自始至终都拥有对该项目的控制权。
在立项、招标、谈判三个阶段,政府的意愿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在履约阶段,政府又具有监督检查的权力,项目经营中价格的制订也受到政府的约束,政府还可以通过通用的BOT法来约束BOT项目公司的行为。
BOT模式的参与者1.项目发起人。
作为项目发起人,首先应作为股东,分担一定的项目开发费用。
在BOT项目方案确定时,就应明确债务和股本的比例,项目发起人应作出一定的股本承诺。
同时,应在特许协议中列出专门的备用资金条款,当建设资金不足时,由股东们自己垫付不足资金,以避免项目建设中途停工或工期延误。
项目发起人拥有股东大会的投票权,以及特许协议中列出的资产转让条款所表明的权力,即当政府有意转让资产时,股东拥有除债权人之外的第二优先权,从而保证项目公司不被怀有敌意的人控制,保护项目发起人的利益。
2.产品购买商或接受服务者。
在项目规划阶段,项目发起人或项目公司就应与产品购买商签订长期的产品购买合同。
产品购买商必须有长期的盈利历史和良好的信誉保证,并且其购买产品的期限至少与BOT项目的贷款期限相同,产品的价格也应保证使项目公司足以回收股本、支付贷款本息和股息,并有利润可赚。
3.债权人。
债权人应提供项目公司所需的所有贷款,并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方式支付。
当政府计划转让资产或进行资产抵押时,债权人拥有获取资产和抵押权的第一优先权;项目公司若想举新债必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债权人应获得合理的利息。
4.建筑发起人。
BOT项目的建筑发起人必须拥有很强的建设队伍和先进的技术,按照协议规定的期限完成建设任务。
为了充分保证建设进度,要求总发起人必须具有较好的工作业绩,并应有强有力的担保人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