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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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通知

关于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通知

关于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通知充分认识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重要性信息报告是应急管理运行机制的重要环节,信息报告畅通与否和传递效率高低,直接影响着各地、各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应急处置、善后恢复等各项工作。

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关于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通知,有兴趣的可以看一看。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提高信息报告的时效性、准确性和主动性,根据《**突发事件条例》《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政发〔2018〕1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意见》(**党办〔2013〕1号)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重要性信息报告是应急管理运行机制的重要环节,信息报告畅通与否和传递效率高低,直接影响着各地、各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应急处置、善后恢复等各项工作。

及时、全面、准确的信息报告,有利于掌握突发公共事件的动态和发展趋势,采取有力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和灾害的发生以及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在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方面总体情况是好的,为保证政令畅通和妥善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有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还存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不及时、内容不准确、要素不完整,报告渠道单一,党政报告不同步等问题,甚至存在迟报、漏报信息的现象。

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和纪律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提高捕捉研判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确保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渠道始终畅通有效,为积极有效应对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创造条件。

二、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范围、内容、时限和方式(一)责任主体。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统计〔2010〕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为适应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快速反应、运行有序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机制,及时、准确掌握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启动应急预案,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事故信息报告工作,全面提高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的时效性(一)严格安全调度值班制度。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必须设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调度值班机构,建立健全安全调度值班制度,严格实行24小时不间断岗位值班,确保及时接报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信息。

(二)严格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后,要严格按照事故报告的时限、内容和要求逐级上报:1.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信息,要在事故发生后3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较大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信息、煤矿一般事故信息,要在事故发生后7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事故具体情况一时难以核实清楚的,可先电话报告事故概况,随后及时报告文字材料;3.加强事故跟踪调度,及时续报事故抢救进展情况。

重特大事故和社会影响重大的事故要每天早、晚各续报1次;较大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要每天续报1次。

续报工作直至事故抢救工作结束。

必要时,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三)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情况通报制度。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决定从2010年开始,建立每月对各地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情况通报制度,对未按规定及时报告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进行通报。

各省(区、市)、市(地)安委会办公室也要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情况的通报制度,每月对各地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各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故报告工作,全面提高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的时效性。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一、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105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目的1、及时掌控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有效地协调社会各界救援力量,将突发事件的危害影响降至最低点,及时消除事故。

2、规范突发事件上报程序和报告文本。

三、根据突发事件的可控性、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4个级别。

企业负责向区政府应急办报告的突发信息有:1、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信息。

2、可能引起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

3、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的信息。

四、矿办公室主任为矿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员。

五、企业在突发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向市政府应急办报告突发事件信息书面报告,因特殊情况不能在30分钟内报书面报告的,应在事件发生15分钟内电话向区应急办报告并说明具体原因。

处置结束后,应在1天内向市应急办上报处置工作总结报告。

六、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分为首报、续报和终报1、首报信息内容:突发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事件、可能造成的伤亡和影响情况;抢险救援情况。

2、续报信息内容:事发单位基本情况,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请求事项和工作建议。

3、终报信息内容:事件基本情况,原因分析,处置过程,形成结果,责任划分与处理、教训与预防措施。

七、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现场指挥机构负责人应与市政府应急办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主动报告突发事件状况及处置进展情况,信息报送实行日报制,每天16:00前向市应急办报告。

八、突发事件报告程序由第一发现人立即报告所在班队负责人,之后由班队负责人立即上报矿调度室,调度室要在接报后立即向生产矿长报告,然后由生产部矿长向矿长报告,并经矿长批准同意后,由矿长向市政府应急办报告突发事件。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整治社会事务加重中小学师生负担问题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整治社会事务加重中小学师生负担问题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整治社会事务加重中小学师生负担问题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4.30•【字号】闽教综〔2024〕8号•【施行日期】2024.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整治社会事务加重中小学师生负担问题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综〔2024〕8号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属中小学:根据省纪委监委2024年“点题整治”有关工作要求,我厅制定了《关于整治社会事务加重中小学师生负担问题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的工作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工作落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严格清理规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事项,切实减轻中小学师生负担,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校园氛围。

福建省教育厅2024年4月30日关于整治社会事务加重中小学师生负担问题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的工作方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为中小学师生减负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省纪委监委2024年度“点题整治”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社会事务加重中小学师生负担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等文件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严格清理规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事项,切实减轻中小学师生负担,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校园氛围。

力争到2024年10月底,各市、县(区)建立社会事务进校园统筹规划制度,向社会公布准入清单,清理一批与教育教学无实质关联的任务,压减或合并一批面向中小学师生的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压减合并率力争达到20%,持续营造良好教书育人环境,着力打造民生治理品牌。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平顶山市东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10月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一、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0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豫政[2007]19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平政[2009]53号)和《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平龙政[2007]109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目的1、及时掌控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有效地协调社会各界救援力量,将突发事件的危害影响降至最低点,及时消除事故。

2、规范突发事件上报程序和报告文本。

三、根据突发事件的可控性、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4个级别。

企业负责向区政府应急办报告的突发信息有:1、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信息。

2、可能引起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

3、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的信息。

四、公司总办公室主任为公司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员。

五、企业在突发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向区政府应急办报告突发事件信息书面报告,因特殊情况不能在30分钟内报书面报告的,应在事件发生15分钟内电话向区应急办报告并说明具体原因。

处置结束后,应在1天内向区应急办上报处置工作总结报告。

六、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分为首报、续报和终报1、首报信息内容:突发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事件、可能造成的伤亡和影响情况;抢险救援情况。

2、续报信息内容:事发单位基本情况,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请求事项和工作建议。

3、终报信息内容:事件基本情况,原因分析,处置过程,形成结果,责任划分与处理、教训与预防措施。

七、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现场指挥机构负责人应与区政府应急办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主动报告突发事件状况及处置进展情况,信息报送实行日报制,每天16:00前向区应急办报告。

应急管理培训方案

应急管理培训方案

应急管理培训方案篇一:应急管理培训方案一、培训目的根据中央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和省市有关文件的指示精神,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中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培训的通知》(人社厅[20XX]36号)和市人事局《关于在全市公务员中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职业道德与政务礼仪培训的通知》的要求,使公务员深刻理解和把握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知识,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意识,提高有效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增强综合素质和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能力,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科学、规范、有效的管理和服务。

我中心将从20XX年起,用2年时间,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与考核工作。

二、培训对象培训对象为我市55周岁以下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时间安排20XX年6月起相应集中培训。

四、培训形式和考试培训采取集中面授的方式,为解决工学矛盾,在培训实施过程中,采取集中调训和送教上门的方式,时间安排上,可以根据单位的需求灵活掌握。

市人事局将组织统一闭卷考试。

五、培训内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的主要内容:应急管理法制法规体系建设及管理运行机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四类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应急处理及案例分析。

培训教材统一使用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专家编写,中国人事出版社出版的《应对突发事件读本》。

六、培训师资在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省委党校等院校中聘请相关老师担任教学工作,每门课程配备3—5名左右的老师。

七、培训方式集中培训时间四天,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

八、组织管理1.市人事局负责全市公务员应急管理培训考试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市国家公务员培训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市直单位公务员的培训、考试、验证工作。

2.参训人员考试合格后,将培训考试情况登记在公务员培训证书上,作为公务员调动、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统计〔2010〕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为适应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快速反应、运行有序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机制,及时、准确掌握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启动应急预案,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事故信息报告工作,全面提高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的时效性(一)严格安全调度值班制度。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必须设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调度值班机构,建立健全安全调度值班制度,严格实行24小时不间断岗位值班,确保及时接报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信息。

(二)严格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接到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后,要严格按照事故报告的时限、内容和要求逐级上报:1.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信息,要在事故发生后3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较大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信息、煤矿一般事故信息,要在事故发生后7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事故具体情况一时难以核实清楚的,可先电话报告事故概况,随后及时报告文字材料;3.加强事故跟踪调度,及时续报事故抢救进展情况。

重特大事故和社会影响重大的事故要每天早、晚各续报1次;较大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要每天续报1次。

续报工作直至事故抢救工作结束。

必要时,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三)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情况通报制度。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决定从2010年开始,建立每月对各地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情况通报制度,对未按规定及时报告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进行通报。

各省(区、市)、市(地)安委会办公室也要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情况的通报制度,每月对各地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各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故报告工作,全面提高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的时效性。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数据共享开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数据共享开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数据共享开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12.28•【字号】厦府办规〔2023〕15号•【施行日期】2023.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数据共享开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有关单位:《厦门市公共数据共享开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第5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12月2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数据资源第三章数据共享第四章数据开放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附则厦门市公共数据共享开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共数据共享、开放管理,推进公共数据应汇尽汇,提高公共数据共享效率,扩大公共数据有序开放,根据《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公共数据的汇聚、共享、开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应当遵循无偿提供、按需申请、统一平台、安全可控的原则。

第四条市大数据主管部门设立公共数据资源平台,作为全市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开放的统一基础设施。

政务部门、公共服务组织不得新建其他跨部门的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平台或者系统。

第五条市大数据主管部门负责公共数据资源汇聚、共享、开放的统筹、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建立公共数据管理制度,拟定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市信息中心作为市公共数据资源管理机构在市大数据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负责建设、管理和维护本市公共数据资源平台,实施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开放管理和服务。

政务部门负责本单位以及所管理的公共服务组织的公共数据目录编制、质量管理、共享和开放申请处理等相关工作。

第二章数据资源第六条公共数据资源实行目录管理制度。

公共数据资源目录分为政务数据目录和公共服务数据目录(以下简称“数据目录”)。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79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79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79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4.11•【字号】厦思政办函〔2024〕68号•【施行日期】2024.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79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郑雅芬代表:《关于湖滨中学过渡校区未来用于思明区解决区域周边学位结构性矛盾的建议(议案转建议)》(第0279号)收悉。

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一、办理工作背景我区高度重视中小学教育规划建设,精准分析学位短板,针对思明区属学校学位结构性矛盾问题,优化区域教育空间布局,切实落实教育补短板,推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关于代表提出湖滨中学过渡校区未来用于思明区解决区域周边学位结构性矛盾的建议,我区充分了解推动过渡校保留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二、措施与成效(一)规划布局先行。

为加快推进教育建设项目,缓解学位供需矛盾,满足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区委区政府多轮专题研究协调解决教育用地问题;提前筹划片区改造配套学校项目,做到“片区改造,教育先行”,针对学位紧张片区,优先调整用地保障学校新建改扩建工作。

我区委托厦门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思明区中小学规划实施评估及近期建设计划》,多轮组织业务科室碰头讨论,动态更新学位需求,提前制定建设计划,通过新建百家村中学、扩建松柏中学等方式提前做好挖潜扩容增学位、缓解初中入学高峰期的准备。

(二)关于过渡校区使用。

2021年,市资源规划局与筼筜街道办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将思明区体育路与育秀东路交叉口东南侧宗地作为中小学用地,用于湖滨中学过渡校区使用,出租年期自2021年2月至2026年2月。

经与发改、资规等部门沟通,湖滨中学过渡校区在“一张蓝图”中的规划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无需进行规划调整。

应急办信息报送规则

应急办信息报送规则

应急办信息报送规则为了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的有关要求,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要求,现就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提出如下贯彻意见:一、进一步增强信息报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信息报送是应急管理运行机制的重要环节。

信息报告渠道畅通与否和传递效率高低,直接影响到州委、州政府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应急处置、善后恢复等各项工作。

及时、准确的信息报告,有利于掌握突发公共事件的动态和发展趋势,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和灾害的发生以及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为积极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创造条件。

二、信息报送内容和方式(一)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级别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和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级别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

(二)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级别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不受分级标准限制。

(三)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的内容要简明、准确,应包括以下要素: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

(四)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首先应通过州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值班电话和信息报送系统向州政府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有条件的同时报告图像(图片)信息。

紧急情况下,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再书面报告。

涉密信息的报送遵守相关规定。

(五)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现场指挥机构负责人或授权专人与州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保持密切联络,及时、主动报告有关情况。

其他级别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机构也应设专职信息报告人员,具体负责对信息进行收集、汇总、报告等。

三、信息报告责任主体(一)按照应急管理工作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负责向州政府报告一般级别以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平顶山市东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10月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一、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0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豫政[2007]19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平政[2009]53号)和《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平龙政[2007]109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目的1、及时掌控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有效地协调社会各界救援力量,将突发事件的危害影响降至最低点,及时消除事故。

2、规范突发事件上报程序和报告文本。

三、根据突发事件的可控性、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4个级别。

企业负责向区政府应急办报告的突发信息有:1、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信息。

2、可能引起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

3、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的信息。

四、公司总办公室主任为公司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员。

五、企业在突发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向区政府应急办报告突发事件信息书面报告,因特殊情况不能在30分钟内报书面报告的,应在事件发生15分钟内电话向区应急办报告并说明具体原因。

处置结束后,应在1天内向区应急办上报处置工作总结报告。

六、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分为首报、续报和终报1、首报信息内容:突发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事件、可能造成的伤亡和影响情况;抢险救援情况。

2、续报信息内容:事发单位基本情况,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请求事项和工作建议。

3、终报信息内容:事件基本情况,原因分析,处置过程,形成结果,责任划分与处理、教训与预防措施。

七、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现场指挥机构负责人应与区政府应急办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主动报告突发事件状况及处置进展情况,信息报送实行日报制,每天16:00前向区应急办报告。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4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4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4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4.03.27•【字号】厦教发〔2024〕19号•【施行日期】2024.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24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各区教育局、各直属中小学:现将《厦门市2024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教育局2024年3月27日厦门市2024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根据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招生入学有关精神,制定我市2024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招生片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坚持“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组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派位入学。

二、招生对象本市户籍或居住在本市符合政策、条件的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报名时间(一)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政策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以及享受政策性照顾的人才、军人、公安、消防救援等人员子女的报名时间为7月7日(星期日)至7月8日(星期一)。

各区要认真落实《福建省“教育入学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落实小学入学申请“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次提交”。

(二)符合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实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4月15日(星期一)至4月25日(星期四)。

未进行网络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在厦积分入学资格。

四、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办法(一)公办小学实行划片招生,优先招收片区内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积极稳妥推进多校划片招生改革。

招生片区由学校所在地的区教育局划定(市属小学报市教育局核准),并由区教育局提前向社会公布。

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机制研究

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机制研究

管部 门报告 ,必要 时可 以越级报 告 。 ”
另外 。国务院 《 关于 全面 加强应 急管 理 约有 10吨的污 染物混 杂在 消防灭 火的废 水 0 工作 的 意见 》 中对于 特别 重 大 、重 大 突发 事 中通过 排雨 管线 流入 了松花 江 ,造成 水体 严
件发 生后 的信息 报送 ,明确 要 求事发 地省 级 重 污染 。吉林 省松 原市 和黑 龙江 省哈 尔滨 市 二 、信息报送 的范 围、内容及要素 人 民政 府 、 国务 院有 关部 门要 按规 定 及 时 、 相 继发 生停 水事件 ,其 中哈 尔滨 全市停 水 四
级 以上地 方各 级人 民政府 及其 有关 主管部 门 应 当按 照规定 向上 一级人 民政 府及 其有 关主
吉林 石化公 司双 苯 厂发生特 大 爆炸 事故 。双 的结 论 ,便 启 动应 急 预 案 ,动 员村 民搬 迁。 0 4年 5月 1 6日凌 晨 ,特 大 山 体 滑 坡 发 苯厂距 离松花 江只 有 5 0米 ,还有 排污管 道 2 0 0 与之联 通。 爆炸 产生 的苯 、苯胺 、硝 基苯 等 生 ,浦 江县成 功地 避免 了这 次特 大 山体 滑坡 灾害 。
此 外 , 国 务 院 办公 斤 关 于加 强 和 改 进 《 突发 公 共 事 件信 息 报 告 工 作 的意 见 》 规定 :
盾 和事态 扩大 ;对本 单位 可能 发生 的突发 事 感 ,在 突发 事件信 息报 送过 程 中应该 充分 发 在 特 别 重大 、重 大 突发 事 件 的处 置 过 程 中 , 件和 采取 安全 防范 的情况 ,应 当按照 规定 及 挥 其收 集、传 递和报 告 的作 用 。例 如 ,2 0 现 场指挥 机构 负责 人或 授权 专人要 与上 级政 03

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厦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厦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厦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4.27•【字号】厦财社〔2024〕5号•【施行日期】2024.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厦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厦财社〔2024〕5号各区财政局、卫健局,各有关卫生健康单位:为规范和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厦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4月27日厦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关于修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2〕31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4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2〕26号)以及市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是指各级财政通过共同财政事权安排,用于支持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以及其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

主要包括:(一)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理、卫生监督协管等。

(二)其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1.疾病预防控制。

氟骨症、饮水型氟中毒、碘缺乏病克汀病、二度及以上甲状腺肿大等地方病防治;人禽流感和SARS防控;鼠疫防治;丝虫病、血吸虫病、痢疾、军团病、伤寒、感染性腹泻、出血热、钩体热、乙脑、病媒生物、消毒质量等重点疾病防控;疫苗异常反应补偿及冷链设备更新维护,登革热、霍乱等输入性传染病突发疫情处置等重大疾病防治。

通报机制完善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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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机制完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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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信息通报机制,加强和改进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确保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应急处置及时,根据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通报内容
(一)自然灾害信息,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森林火灾等。

(二)事故灾难信息,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等。

(四)公共安全事件信息,包括民族宗教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恐怖事件、群体性事件等。

二、通报时限
落实第一时间通报制度,市应急办接到突发事件信息后,及时通报市政府有关部门;市政府有关部门接到突发事件信息以及敏感性信息后,及时告知市应
1。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2.20•【字号】厦府办〔2021〕10号•【施行日期】2021.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厦府办〔2021〕1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厦门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6月17日印发的《厦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厦府办〔2017〕105号)同时废止。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2月20日厦门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1 总则1.1编制目的与依据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福建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厦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辖区内发生下列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1)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灾难。

(2)超出区级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或跨区、跨领域(部门和行业)的生产安全事故灾难。

(3)市政府认为有必要直接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灾难。

(4)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的先期处置。

本预案中“以上”包含本数。

1.3预案体系本预案系《厦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的专项预案。

全市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市有关部门(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各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事故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应急预案、重大活动事故应急预案等组成。

关于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协助处置工作流程的通知

关于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协助处置工作流程的通知

关于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协助处置工作流程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0(000)021
【摘要】甬政办发[2010]23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根据国务院应急办《重特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协助处置工作流程》的有关规定,为
进一步规范我市信息接报和处置工作,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效率和质量,
【总页数】2页(P30-3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30
【相关文献】
1.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五条措施》的通知 [J], ;
2.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重特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协助处置工作流程》的通知 [J], ;
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人民政府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流程的通知 [J], 无
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J],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5.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J],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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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厦门市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获奖名单的通知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厦门市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获奖名单的通知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厦门市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获奖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4.04.17
•【字号】厦教办〔2024〕29号
•【施行日期】2024.04.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
正文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厦门市学生信息素养提
升实践活动获奖名单的通知
厦教办〔2024〕29号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中小学校:
2024年厦门市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已顺利结束。

各中小学、各相关单位积极参与,本次活动共收到作品674件。

经评委评审、公示,共确认403件作品获奖,其中一等奖作品69件,二等奖作品136件、三等奖作品198件。

现将获奖名单予以公布。

希望各区教育局、各学校将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作为做好科学教育加法的重要载体,切实强化活动的组织与指导,加强学校信息科技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学生数字素养与技能。

希望获奖师生再接再厉,继续投身各类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争取更大成绩。

附件:2024年厦门市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获奖名单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2024年4月17日。

应急管理培训方案

应急管理培训方案

应急管理培训方案篇一:应急管理培训方案一、培训目的根据中央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和省市有关文件的指示精神,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中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培训的通知》(人社厅[20XX]36号)和市人事局《关于在全市公务员中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职业道德与政务礼仪培训的通知》的要求,使公务员深刻理解和把握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知识,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意识,提高有效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增强综合素质和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能力,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科学、规范、有效的管理和服务。

我中心将从20XX年起,用2年时间,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与考核工作。

二、培训对象培训对象为我市55周岁以下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时间安排20XX年6月起相应集中培训。

四、培训形式和考试培训采取集中面授的方式,为解决工学矛盾,在培训实施过程中,采取集中调训和送教上门的方式,时间安排上,可以根据单位的需求灵活掌握。

市人事局将组织统一闭卷考试。

五、培训内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的主要内容:应急管理法制法规体系建设及管理运行机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四类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应急处理及案例分析。

培训教材统一使用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专家编写,中国人事出版社出版的《应对突发事件读本》。

六、培训师资在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省委党校等院校中聘请相关老师担任教学工作,每门课程配备35名左右的老师。

七、培训方式集中培训时间四天,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试。

八、组织管理1.市人事局负责全市公务员应急管理培训考试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市国家公务员培训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市直单位公务员的培训、考试、验证工作。

2.参训人员考试合格后,将培训考试情况登记在公务员培训证书上,作为公务员调动、定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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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
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厦教局办[2007]41号
【发布部门】厦门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07.03.30
【实施日期】2007.03.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
(厦教局办〔2007〕41号)
各区教育局、市局各直属学校(单位)、各民办高校: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根据《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07〕24号)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重要性
信息报告是应急管理运行机制的重要环节,及时、准确的信息报告,有利于掌握突发公共事件的动态和发展趋势,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和灾害的发生
以及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亲自抓;要结合实际,依据应急预案,研究制定加快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工作程序,把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值班干部要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

二、规范信息报告的内容、方式和要求
(一)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内容要简明、准确,应包括以下要素: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格式统一按照市政府制订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表》填报。

对突发公共事件及处置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要及时续报;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要进行终报。

(二)各单位在接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时,应立即通过电话口头报告简况,再书面报告。

(三)突发公共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公共安全事件四大类。

在本系统范围内,凡发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均应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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