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测的检验依据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认证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认证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申办须知
• • • • • 申请单位(设备制造商<下同>)或代理申请单位须委派熟悉无线电技术基础知识的 经办人从事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申请事宜。 申请办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的设备必须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 无线电发射设备发射特性检测机构出具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验报告》 后,方能提交《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的申请材料。 凡需办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的单位均可到网站首页“表格 下载”栏下载《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申请表》;代理申请单位需同时下载《 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委托书》。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申请材料须提供中文或英文版本,其它语种的材料需翻 译成中文或英文(翻译单位/部门应加盖公章)。 申请单位或代理申请单位通过邮递方式递交的申请材料,经形式审查合格进入审 批流程;经形式审查不合格的,在五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单位或代理申请单位, 为保证申请单位能及时取得型号核准证,请申请单位或代理申请单位派人前来完 善申请材料。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认证
Radio Transmission Equipment Type Approval Certification
上海无委无线电检测实验室有限公司
议题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的相关法规、依据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的认证机构介绍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的认证范围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申办须知 办理、延续、变更《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 准证》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认证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的机构
• 关于SRRC 1996年,型号核准主管部门为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State Radio Regulating Committee),简称为SRRC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39号——关于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若干事项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39号——关于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若干事项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19.10.12•【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39号•【施行日期】2019.10.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39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我部对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事项作了进一步优化,现公告如下:一、自公告之日起,取得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书后,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按照变更申请材料要求(见附件1)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型号核准变更申请:(一)获证产品原申请人(申请企业)信息发生变化的;(二)获证产品的委托生产企业信息发生变化的;(三)委托生产企业的质量体系发生变化的(如生产能力、技术力量、质量保证体系、生产线、产地发生变化);(四)元器件发生变化的;(五)获证后,未实际投入生产和销售前,型号发生变化的;(六)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无线电管理政策发生变化而导致产品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
其中,上述第(一)、(五)或(六)项情形,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依法办理变更手续,不再委托型号核准测试,重新核发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第(一)(六)项情形型号及型号核准代码不变,第(五)项情形仅型号核准代码不变;第(二)、(三)或(四)项情形,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依法对相应申请材料进行变更,不再委托型号核准测试,原型号核准证继续有效。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非独立操作使用的无线电发射模块”型号核准管理的通知》(工信部无〔2014〕1号)中明确的嵌入“非独立操作使用的无线电发射模块”的“信息技术类设备和家用电器类设备”,具体适用名录见附件2。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验标准要求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验标准要求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验标准要求是指对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核准检验时需满足的相关标准要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核准检验标准要求。
1.电磁兼容性要求:无线电发射设备应满足电磁兼容性的要求,以确保设备在正常运行时不会对其他设备和系统造成干扰。
对于发射设备的电磁辐射和抗干扰能力进行测试,以确认其在预设场景下的工作稳定性。
2.无线电频带使用规范:无线电发射设备在进行核准检验时需要满足相关频带的使用规范。
这包括国家标准或者国际协议所规定的频率范围、带宽,以及功率等参数。
设备需要在特定频率范围内工作,并且不应超过允许的功率限制。
3.产品电气安全要求:无线电发射设备需要满足相应的电气安全要求,以保证使用时的安全性。
这包括对电源电压、绝缘阻抗、接地和设备外壳的测试,以确保设备在正常使用时不会对用户造成电击、火灾等危险。
4.辐射辐射危害和电磁辐射限值: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核准检验要求也包括对其辐射辐射危害和电磁辐射限值的测试。
这是为了保护用户和周围环境的安全和健康,避免超出国家或者国际规定的辐射限值。
5.设备技术参数要求: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技术参数也是核准检验的重要内容。
测试包括频率范围、工作模式(模拟信号或者数字信号)、传输速率、调制方式等。
设备需要满足相应的技术规范,以确保其在使用时的可靠性和性能。
6.产品标识和文档要求:无线电发射设备在核准检验时还需要符合相关的产品标识和文档要求。
这包括设备的型号标识、生产厂商标识、合规标志等。
另外,设备还应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用户手册、技术规格书和其它相关文档。
总结起来,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验标准要求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测试过程,旨在确保无线电设备符合国家或者国际规定的相关标准和要求,以保证其在正常使用时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性能。
这些标准要求包括了电磁兼容性、频带使用规范、电气安全、辐射危害和电磁辐射限值、技术参数、产品标识和文档等方面的要求。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验标准要求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验标准要求无线电发射设备是指能够产生和辐射无线电频率的设备,如手机、广播电台、卫星通信设备等。
为了保障无线电领域的无线电频率的有序利用和电磁环境的保护,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和要求,对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分类和管理,并制定了相应的检验标准。
1.频率范围与输出功率无线电发射设备的频率范围和输出功率是核准检验的重要标准。
不同类型的设备对应不同的频率范围和输出功率要求。
例如,对于手机,通常需要检验其支持的GSM、CDMA、WCDMA等频段,并检验其输出功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2.辐射电磁波能力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辐射电磁波能力也是一个重要的检验要求。
辐射电磁波能力包括电磁波辐射范围、辐射功率、不同频段的辐射特性等。
检验机构会通过专业的测试仪器对设备的辐射电磁波能力进行检测,以确保其符合国家的辐射限值。
3.信号质量无线电发射设备的信号质量也是一个核准检验的重要指标。
信号质量包括信号的稳定性、带宽、误码率、调制解调能力等。
检验机构会通过特定的信号测试仪器对设备的信号质量进行测试,并对测试结果进行评估和比对,确保其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4.抗干扰能力无线电发射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面对各种干扰因素,抗干扰能力是一个重要的检验指标。
抗干扰能力包括设备对其他无线设备的干扰程度、设备在电磁环境复杂的情况下的工作稳定性等。
检验机构会通过专业的测试方法和测试仪器对设备的抗干扰能力进行评估和检验。
5.安全性能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安全性能是核准检验的重要内容之一。
安全性能包括设备的电源适配能力、电路短路保护、过电压保护、过流保护等。
检验机构会对设备的内部电路和外部接口进行测试,以确保设备在正常工作和异常情况下的安全性能。
6.电磁兼容性无线电发射设备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兼容性也是一个重要的检验要求。
电磁兼容性包括设备对其他无线设备和电磁辐射的兼容性,以及设备本身对外界电磁干扰的耐受能力。
检验机构会通过专业的测试方法和测试仪器对设备的电磁兼容性进行评估和检验。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验标准要求
一、引言无线电发射设备是指利用无线电波传输信息的设备,如手机、对讲机、广播发射机等。
在我国,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型号核准检验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其标准要求直接关系到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
本文将就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验的标准要求进行详细介绍。
二、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验的概念和意义1. 概念: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验是指对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型号进行检验,以确认其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法规的要求,保证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稳定。
2. 意义: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验的意义在于保障国家通信网络的安全稳定运行,保护用户的通信权益,同时也是实施无线电管理、促进通信技术发展的重要措施。
三、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验的标准要求1. 设备质量标准:包括设备的材料、制造工艺、外观质量等要求。
2. 无线电性能标准:包括设备的发射功率、频率稳定性、调制度、抗干扰能力等要求。
3. 电磁兼容标准:包括设备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干扰和耐受能力的要求。
4. 安全性标准:包括设备的电气安全、防雷击、防火灾等要求。
5. 法规符合标准:包括设备的型号核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要求。
四、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验的程序和内容1. 申请阶段:申请单位向国家相关部门提交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验申请。
2. 材料审核: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完整和准确性。
3. 检测检验:相关部门对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质量、性能、安全性等方面的检测和检验。
4. 报告评定:相关部门根据检测检验结果评定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的合格与否。
5. 核准发布:符合要求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验申请单位,将获得相应的核准证书和编号,方可在国家范围内生产,销售和使用。
五、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验的重要意义和意见建议1. 重要意义: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验的实施,可以有效保障通信网络安全、维护广大用户通信权益,保护公共利益,促进通信技术的合理有序发展。
2. 意见建议:提高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验的标准要求,更新和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和监管措施,提升检验评定的权威性和可信度,促进无线电发射设备行业的健康发展。
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
附件6: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测的检验依据(含参考标准)㈠调频收发信机1.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350 MHz频段移动通信设备主要技术指标的通知》(国无办频〔1996〕93号)使用频段:336-399.9MKz(1)360MHz:基站发射频段:361-368MHz移动台发射频段:351-358MHz同频单工频段:358-361MHz(2)380MHz:基站发射频段:382-389MHz移动台发射频段:372-379MHz同频单工频段:379-382MHz2.《关于重新调整336-399MHz频段移动通信频率配置及管理办法的通知》(信无函【2001】85号)频率配置: 频率配置分为12.5kHz信道间隔和25kHz信道间隔两种方式频率分配及审批管理:(1)部门规划使用频率: 1)351-356MHz/361-366MHz2)356-358MHz/366-389MHz3)376-379MHz/386-389MHz4)358-361MHz5)379-380.5MHz(2)共用组网频率: 1.372-376MHz/382-386MHz2.380.5-382MHz3.信息产业部《关于公众对讲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信部无【2001】869号)工作频率(单位:MHz):409.7500; 409.7625; 409.7750; 409.7875; 409.8000;409.8125; 409.8250; 409.8375; 409.8500; 409.8625;409.8750; 409.8875; 409.9000; 409.9125; 409.9250;409.9375; 409.9500; 409.9625 ;409.9750; 409.9875。
(共20个)4.信息产业部《关于400 MHz频段公众对讲机业务频率规划的通知》信部无【2001】793号工作频率同35.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450 MHz频段内增加农村无线接入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国无办频[1998]66号使用频率范围:基地台发射频率:460.500-461.975MHz用户终端发射频率:450.500-451.975MHz6.信部无〔2002〕10号《关于900 MHz频段无中心多信道选址移动通信系统关使用频率有关问题的通知》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5844.1—1995《移动通信调频无线电话机通用技术条件》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2192—1990《移动通信调频无线电话发射机测量方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2193—1990《移动通信调频无线电话接收机测量方法》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5160-94《无中心多信道选址移动通信系统体制》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5939-1995《无中心多信道选址移动通信系统设备通用规范》12. 信无函〔2005〕53号《关于进一步推广应用900MHz频段无中心多信道选址移动通信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说明: 400MHz频段公众对讲机的技术指标要同时参考文件“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关于400MHz频段公众对讲机业务频率规划的通知》(信部无 [2001] 793号)”以及三个参照标准。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测的检验依据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测的检验依据一、移动电话机(一)GSM移动电话机核准频率范围:Tx:885~915MHz/1710~1785MHzRx:930~960MHz/1805~1880MHz1. YD 1214-2006《900/1800MHz 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通用分组无线业务(GPRS)设备技术要求:移动台》2. YD 1215-2006《900/1800MHz 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通用分组无线业务(GPRS)设备测试方法:移动台》(二)CDMA 移动电话机核准频率范围:Tx:824~849MHzRx:869~894MHz1.YDC 015-2006《800MHz CDMA 1X 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设备技术要求:移动台》2.YDC 023-2006《800MHz CDMA 1X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设备测试方法:移动台第一部分基本无线指标、功能和性能》(三)WCDMA移动电话机核准频率范围:Tx:1920~1980MHzRx:2110~2170MHz1、YD/T 1548.1-2009《2GHz W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终端设备测试方法(第三阶段)第1部分:基本功能、业务和性能测试》(四)cdma2000移动电话机核准频率范围:Tx:824~849MHzRx:869~894MHz1、YD/T1576.1-2007《2GHz cdma2000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设备测试方法:移动台第1部分基本无线指标、功能和性能》2.YDC 023-2006《800MHz CDMA 1X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设备测试方法:移动台第一部分基本无线指标、功能和性能》(五)TD-SCDMA移动电话机核准频率范围:1880MHz~1920MHz2010MHz~2025MHz1、YD/T1367-2008《2GHz TD-S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终端设备技术要求》2、YD/1368.1-2008《2GHz TD-S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终端设备测试方法第一部分:基本功能、业务和性能测试》3、信部无[2002]479号《关于第三代公众移动通信系统频率规划问题的通知》4、信无函[2007]22号关于发布《2GHz频段TD-S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设备射频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五)LTE移动电话机二、直放机(一)GSM直放机1、YD/T1337-2005《900/1800MHz 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直放站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二)CDMA直放机1、YD/T1241-2002《800MHz 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直放站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三)WCDMA直放机1、YD/T1554-2007《2GHz W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直放站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四)cdma2000直放机1、YD/T1596-2011《800MHz/2GHz 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模拟直放站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三、无线局域网设备1、信部无[2002]277号《关于使用5.8GHz频段频率事宜的通知》使用频段:5725-5850MHz发射功率:≤500mW和≤27dBm2、信部无[2002]353号《关于调整2.4GHz频段发射功率限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使用频段:2.4-2.4835GHz说明:需提供天线增益。
型号核准检测标准及项目
型号核准检测标准及项目
一、检测标准
在型号核准过程中,需要依据一系列检测标准进行检测,以确保设备性能、安全、电磁兼容性等方面达到相关要求。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检测标准:
1. 2818-2014:涉及设备性能、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该标准包括对设备的电气性能、机械性能、安全防护、环境适应性等方面的检测要求。
2. YD/T 3025-2016:涉及电磁兼容性的要求。
该标准包括对设备的电磁辐射、电磁抗扰度、传导抗扰度等方面的检测要求。
二、检测项目
在型号核准检测中,需要对设备进行一系列项目的检测,以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检测项目:
1. 外观检测:对设备的外观进行检测,包括表面处理、结构完整性、标识等。
2. 性能检测:对设备的性能进行检测,包括电气性能、机械性能、功能测试等。
3. 安全检测:对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包括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漏电流等。
4. 电磁兼容性检测:对设备的电磁辐射、电磁抗扰度、传导抗扰度等进行检测。
5. 环境适应性检测:对设备在不同环境下的适应能力进行检测,包括温度、湿度、防尘等。
6. 可靠性和寿命检测:对设备的可靠性和寿命进行检测,包括循环寿命、失效率等。
7. 安装和维修检测:对设备的安装和维修性能进行检测,包括可维修性、可安装性等。
以上是型号核准检测的一些常见标准和项目,根据设备类型和用途的不同,具体的标准和项目可能会有所不同。
在型号核准过程中,需要根据设备的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选择和确定。
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规定
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防止和减少无线电干扰,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和保障良好的电磁环境,促进无线电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研制、生产、进口等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无线电发射设备是指为开展各类无线电业务而发射无线电波的设备。
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不适用本规定,但其产生的电磁辐射水平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研制无线电发射设备使用的无线电频率,应当符合国家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
第四条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和监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布和调整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目录,制定型号核准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
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依照本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线电发射设备的临时进关批准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第五条除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外,生产、进口在国内销售、使用的其他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当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型号核准。
第六条申请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人有相应的生产能力、技术力量、质量保证体系;(二)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工作频率、功率等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三)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失信名单。
第七条申请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应当向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签署的书面申请和承诺书;(二)加盖申请人签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境外申请人提供加盖申请人签章的组织机构说明材料;(三)与无线电发射设备生产相关的生产能力、技术力量和质量保证体系等说明材料;(四)设备使用说明书或者技术手册,说明书中应当列明型号核准代码显示方式,与无线电发射和接收功能相关的电路图、电路方框图或者原理图、关键射频元器件清单;(五)设备的彩色照片一套;(六)符合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要求的技术检测所需样品、必要附属设备和软件。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测检验依据》.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测检验依据和技术要求来源:信息产业部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工作是维护正常空中电波秩序、促进无线通信事业顺利发展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是无线电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为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加入WTO 的形势,为规范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和检测工作,为便于从事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研发、生产、进口和销售等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及时了解我国对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检测依据和主要技术要求,现决定在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的网站(和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的网站(公布《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测检验依据》(以下简称“检验依据”。
本“检验依据”汇集了与无线电发射设备有关的文件和标准,具体明确了每种产品的检验依据、参照标准和核准频率范围。
现就本“检验依据”中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1. 相关内容检验依据: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发布的文件,正式颁布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参照标准:国际标准(如:国际电信联盟(ITU、IEEE等国际组织通过的技术文件,区域标准(如:欧洲ETSI、美国FCC等区域组织或机构通过的技术文件。
核准频率范围: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对用于某种业务的相应设备所规定的工作频率范围。
说明:对用于某种业务的设备的特殊要求。
2. 检测依据的选择顺序依次为无线电管理文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区域标准、企业标准。
3. 技术指标的选择原则当同一类标准对某参数的技术指标不一致时,取较严格的限值作为核准指标。
本次公布的内容涉及了现有的大部分无线电发射设备,对尚未涉及的设备还有待补充和完善。
随着无线电新技术和新业务的发展,国家将陆续发布新的无线电管理文件和技术标准。
届时,我们将及时在网站上更新本“检验依据”的相关内容。
对于本“检验依据”的错误或不足之处,欢迎给予批评指正,以便我们及时纠正和完善。
联系人:阚润田王俊峰E-mail:kanrt@ wangjf@一、GSM900/1800 双频段数字蜂窝移动台(一检验依据:YD/T 884-1996《900MHz 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移动台设备技术指标及测试方法》(二参照标准:ETS 300 607-1《Digital cellular telecommunications system (Phase 2;Mobile Station (MS conformance specification;Part 1:Conformance specification (GSM 11.10-1 version 4.22.1 》(三核准频率范围:Tx:885~915MHz/1710~1785MHzRx:930~960MHz/1805~1880MHz(四说明:1800MHz移动台传导杂散发射值:1.710~1.755GHz≤-36dBm 1.755~12.75GHz≤-30dBm二、GSM900/1800 双频段数字蜂窝基站(一检验依据:YD/T 883-1999《900/1800MHz TDMA 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基站子系统设备技术要求及无线指标测试方法》(二参照标准:ETSI EN 301 087《Digital cellular telecommunications system (phase 2 &phase 2 ; Base Station System (BSS equipment specification;Radio aspects (GSM 11.21version 8.2.1 Release 1999》(三核准频率范围:Tx::930~960MHz/1805~1880MHzRx::885~915MHz/1710~1785MHz(四说明:1800MHz基站传导杂散发射限值:1805~1850MHz ≤-36dBm/30/100kHz1852~1855MHz ≤-30dBm/30kHz1855~1860MHz ≤-30dBm/100kHz1860~1870MHz ≤-30dBm/300kHz1870~1880MHz ≤-30dBm/1MHz1880~12.75GHz ≤-30dBm/3MHz1710~1755MHz ≤-98dBm/100kHz三、GSM直放机(一检验依据: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有关直放站设备管理的规定》(信无 [1999] 62号(二参照标准:ETSI 300 609-4《Digital cellular telecommunications system(Phase 2;Base station System(BSS equipment specification ;Part 4: Repeaters(GSM 11.26》(三核准频率范围:下行:930~960MHz/1805~1880MHz上行:885~915MHz/1710~1785MHz(四说明:根据移动通信运营商的要求,直放机必须具备仅适用于某运营商使用频段的功能。
国标12572无线电发射设备参数通用要求和测量方法 检测
国标12572无线电发射设备参数通用要求和测量方法检测一、概述国标12572是针对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标准,旨在规范设备的发射功率、频率、调制方式等参数,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本文将介绍国标12572的通用要求和测量方法,帮助读者了解如何对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检测。
二、通用要求1. 发射功率限制:设备发射的功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不得超过规定的限值。
2. 频率准确度:设备应当在规定的频率范围内工作,并且频率准确度应当满足标准要求。
3. 调制方式:设备应当采用符合标准的调制方式,不得使用禁止的调制方式。
4. 杂散辐射:设备在工作频带以外的频率上产生的杂散辐射应当符合标准要求,不得对其他无线电设备造成干扰。
5. 安全性能:设备应当具备必要的安全性能,确保使用者的安全。
三、测量方法1. 测量发射功率:使用功率计对设备的发射功率进行测量,确保其不超过规定的限值。
2. 测试频率准确度:使用频率计和标准信号源配合使用,测试设备的频率准确度是否满足标准要求。
3. 检测调制方式:检查设备的说明书和型号标识,确保其采用符合标准的调制方式。
4. 测试杂散辐射:使用频谱分析仪测试设备在工作频带以外的频率上产生的杂散辐射,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
5. 安全性能检测:检查设备的安全警示标识、电源线材质和尺寸、外壳接地等方面,确保设备具备必要的安全性能。
四、检测流程1. 准备检测设备:包括功率计、频率计、频谱分析仪等必要的测量仪器。
2. 确认设备型号和规格:确保设备符合国标12572的要求,并检查设备的型号和规格是否与销售凭证上一致。
3. 检测发射功率:按照国标要求对设备的发射功率进行测量,并记录测量结果。
4. 测试频率准确度:按照上述方法测试设备的频率准确度,并记录测量结果。
5. 检查调制方式:检查设备的调制方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并记录检查结果。
6. 测试杂散辐射:使用频谱分析仪测试设备在工作频带以外的频率上产生的杂散辐射,并记录测量结果。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验标准依据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验标准依据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验标准依据(一)调频收发信机1. 工信部无[2009]66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150MHz400MHz频段专用对讲机频率规划和使用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2. 信部无[2001]793号《关于400MHz频段公众对讲机业务频率规划的通知》3. 信部无[2005]423号《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的技术要求》4. 国无办频[1996]93号《关于350MHz频段移动通信设备主要技术指标的通知》5. 使用频段:336 MHz~399.9MHz(1)360MHz:基站发射频段:361 MHz~368MHz移动台发射频段:351 MHz~358MHz同频单工频段:358 MHz~361MHz(2)380MHz:基站发射频段:382 MHz~389MHz移动台发射频段:372 MHz~379MHz同频单工频段:379 MHz~382MHz6. 信无函[2001]85号《关于重新调整336~399MHz频段移动通信频率配置及管理办法的通知》频率配置: 频率配置分为12.5kHz信道间隔和25kHz信道间隔两种方式频率分配及审批管理:(1)部门规划使用频率:1)351 MHz~356MHz/361 MHz~366MHz2)356 MHz~358MHz/366 MHz~389MHz3)376 MHz~379MHz/386 MHz~389MHz4)358 MHz~361MHz5)379 MHz~380.5MHz(2)共用组网频率:1)372 MHz~376MHz/382 MHz~386MHz2)380.5 MHz~382MHz7. GB/T 21646-2008《400MHz频段模拟公众无线对讲机技术规范和测量方法》8. 信息产业部《关于公众对讲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信部无【2001】869号)工作频率(单位:MHz):409.7500; 409.7625; 409.7750; 409.7875; 409.8000;409.8125; 409.8250; 409.8375; 409.8500; 409.8625;409.8750; 409.8875; 409.9000; 409.9125; 409.9250;409.9375; 409.9500; 409.9625 ;409.9750; 409.9875。
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办法(doc 9页)
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办法(doc 9页)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41 号《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办法》已经2006年9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二十三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
部长:王旭东二00六年十月十六日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的认定工作,加强对检测机构的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认定检测机构和实施对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以下简称“信息产业部”)负责检测机构的认定工作。
从事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工作,应当经信息产业部认定,取得《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证书》(以下简称“《认定证书》”)。
未经信息产业部认定,任何组织不得从事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工作。
第二章检测机构的认定条件第四条申请对检测机构进行认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认可和法定的计量认证;(二)能够独立承担并完成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工作;(三)具备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所需的测试场地(含开阔场及其替代场地、全电波暗室等)、测试仪器、仪表等设施。
申请单位检测所需的测试场地、仪器、仪表等设施属于租借的,租借期不得少于一年,且签订有正式的租借合同;租借期间,租借到的设施应当纳入申请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并由其独立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从事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具有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和本行业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国际、国内无线电频率划分和使用规划,熟悉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规定。
(五)具有详细的检测操作流程、完善的作业指导书和能够有效保护检测申请人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的规章制度。
无线电设备检测服务指南(完整版)
无线电设备检测协议书 ………………………………………19 页 附件 6: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测的检验依据(含参考标准)20-34 页 附件 7: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国家无线电频谱监测和检验中心)
频率范围 Frequency Range
占用带宽 Occupied Bandwidth
发射功率 Transmitting Power
省级无线电管理部门(盖章) Provincial Radio Management Department ( Seal )
年月日 Year Month Day
附件 2:
㈣ 客户在签订《国家无线电频谱监测和检验中心无线电设备检测协议书》 时,可选择正常或加急(快)检测服务,具体事项可与我方协商。
㈤ 符合以上条款仍不具备型号核准检验(测试)条件的和不可抗力的特殊 情况除外。
㈥ 检测业务对外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6:30
① 整体照; ② 正面照; ③ 侧面照 (含发射口、接口等部位); ④ 背面照 (含发射口、接口等部位); ⑤ 受检设备内部电路板照。 ⑥ 受检设备的铭牌(标贴);铭牌(标贴)上要清晰显示出设备型号、
申请单位(设备制造商)、设备序列号及核准代码 CMIIT ID:,照片 外观的下部还需标明受检设备的结构尺寸。 ㈥ 以上资料由申办单位经办人递交到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无线电业务受 理大厅设备检测受理窗口。
否 检验工程师检验样品 是否符合型号核准要求
送检方修改补 充资料或样品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无线电发射设备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无线电发射设备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24.05.20•【文号】工信部无〔2024〕95号•【施行日期】2024.09.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关于印发《无线电发射设备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工信部无〔2024〕95号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青海、宁夏无线电管理机构,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现将《无线电发射设备监督检查办法》印发给你们,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2024年5月20日(联系电话:************)无线电发射设备监督检查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对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监督检查,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有害干扰,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保证各项无线电业务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无线电管理机构)对无线电发射设备研制、生产、进口、销售和维修环节实施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开展无线电发射设备监督检查工作,并对各地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督查和考核评价。
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依据职责或根据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要求,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监督检查工作。
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监测站作为无线电管理技术机构,依据职责承担无线电发射设备监督检查的技术支撑工作。
第四条无线电管理机构开展无线电发射设备监督检查,可以依据职责和工作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开展。
第五条无线电发射设备监督检查工作应当遵循依法依规、权责清晰、分类实施、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六条无线电发射设备监督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日常检查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方式。
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办法
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办法一、引言随着无线电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无线电设备的种类和数量不断增加。
为了确保无线电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不干扰其他设备,保证频谱资源的有效利用,各国都设立了相应的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对无线电设备的发射特性进行认定。
二、核准检测机构的定义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是指经国家无线电管理部门认可,并具备相应实验室和设备的机构,负责对无线电设备的发射特性进行核准评估和测试的机构。
三、核准检测机构的认定办法3.1 认可审核核准检测机构的认定办法以认可审核为核心,主要包括以下步骤:1.整理核准检测机构的认定申请材料,包括机构介绍、实验室设备和人员情况等。
2.核准检测机构申请认定后,由国家无线电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其进行现场审核。
3.专家组根据现场审核结果,对核准检测机构的实验室设备和人员情况进行评估和审核。
4.审核通过后,核准检测机构将获得认可证书,并被纳入国家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名录。
3.2 实验室设备要求核准检测机构的实验室设备是评估其能力和可靠性的重要标准,应满足以下要求:•实验室设备的数量和类型应符合国家无线电管理部门的规定;•设备应具备先进的技术能力,能够对不同类型的无线电设备进行准确的发射特性测试;•实验设备应经过定期的校准和维护,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3 人员要求核准检测机构的人员是保证测试过程准确性和可靠性的关键。
人员要求应满足以下条件:•核准检测机构应有一支专业的技术人员队伍,包括工程师和技术员;•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接受过相关培训;•技术人员应熟悉国家无线电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测试。
3.4 审核结果和期限对于申请认定的核准检测机构,审核结果将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的监督和意见。
•若审核结果通过,核准检测机构将获得认可证书,并被纳入国家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名录。
•若审核结果未通过,核准检测机构可以整改后重新申请认定,也可以选择放弃认定。
(设备管理)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41 号《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办法》已经2006年9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二十三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
部长:王旭东二00六年十月十六日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的认定工作,加强对检测机构的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认定检测机构和实施对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以下简称“信息产业部”)负责检测机构的认定工作。
从事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工作,应当经信息产业部认定,取得《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机构认定证书》(以下简称“《认定证书》”)。
未经信息产业部认定,任何组织不得从事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工作。
第二章检测机构的认定条件第四条申请对检测机构进行认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认可和法定的计量认证;(二)能够独立承担并完成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工作;(三)具备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所需的测试场地(含开阔场及其替代场地、全电波暗室等)、测试仪器、仪表等设施。
申请单位检测所需的测试场地、仪器、仪表等设施属于租借的,租借期不得少于一年,且签订有正式的租借合同;租借期间,租借到的设施应当纳入申请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并由其独立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从事无线电设备发射特性核准检测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具有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和本行业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国际、国内无线电频率划分和使用规划,熟悉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规定。
(五)具有详细的检测操作流程、完善的作业指导书和能够有效保护检测申请人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的规章制度。
(六)对检测范围内的各项检测项目,具备五次以上的试检测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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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测的检验依据(含参考标准)㈠调频收发信机.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频段移动通信设备主要技术指标的通知》(国无办频〔〕号)使用频段:():基站发射频段:移动台发射频段:同频单工频段:():基站发射频段:移动台发射频段:同频单工频段:.《关于重新调整-频段移动通信频率配置及管理办法的通知》(信无函【】号)频率配置: 频率配置分为信道间隔和信道间隔两种方式频率分配及审批管理:()部门规划使用频率: )))))()共用组网频率:.信息产业部《关于公众对讲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信部无【】号)工作频率(单位); ; ; ; ;; ; ; ; ;; ; ; ; ;; ; ; 。
(共个).信息产业部《关于频段公众对讲机业务频率规划的通知》信部无【】号工作频率同.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频段内增加农村无线接入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国无办频[]号使用频率范围:基地台发射频率:用户终端发射频率.信部无〔〕号《关于频段无中心多信道选址移动通信系统关使用频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移动通信调频无线电话机通用技术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移动通信调频无线电话发射机测量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移动通信调频无线电话接收机测量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无中心多信道选址移动通信系统体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无中心多信道选址移动通信系统设备通用规范》. 信无函〔〕号《关于进一步推广应用频段无中心多信道选址移动通信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说明:频段公众对讲机的技术指标要同时参考文件“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关于频段公众对讲机业务频率规划的通知》(信部无 [] 号)”以及三个参照标准。
㈡无线寻呼发射机.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关于发布《无线寻呼发射机技术指标》的通知信无〔〕号频率容限: 频段*频段(单基站)*(多基站)频段*频段(单基站)*(多基站)发射功率:≤(±).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关于下发《寻呼发射机加装的单向器合路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信无〔〕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无线寻呼系统设备总规范》㈢集群基站和移动台.信息产业部《关于集群频率使用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信部无〔〕号频率范围:基站::~:~移动台::~:~.信无函【】号《关于频段数字集群通信设备技术指标的通知》频率范围: 段:上行下行段:上行下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标准《数字集群移动通信系统体制》.(英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集群移动通信系统设备通用规范》.信无函[]号《数字集群通信频率台(站)管理规定》.《基于技术的数字集群系统总体技术要求》.《基于技术的数字集群系统总体技术要求》说明:)模拟集群基站及移动台在测试时要脱网测试。
)模拟集群基站及移动台要参照标准《集群移动通信系统设备通用规范》。
其余频段的模拟集群基站及移动台要参照标准《移动通信调频无线电话机通用技术调件》。
)频段要参照检验依据中的两个文件。
)模拟集群到2005年12月31日停止型号核准。
)数字集群包括,,,四种体制。
)数字集群基站及移动台在测试时要由生产厂商提供专门的测试软件来配合测试,控制被测设备进入测试状态。
如不能提供测试软件的要提供被测设备的控制代码以进行测试。
㈣数传电台.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重新修订的《无线数据通信系统频率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无管〔〕号)使用频段及其分组:()将作为无线电数据通信业务的使用频段, 接收和发射频率间隔为。
其中,用于基地台(或中心站)发射,用于无线(固定或移动)终端发射。
()将分成()和()两个频段。
.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民用超短波遥测、遥控、数据传输业务频段规划的通知》(国无管〔〕号)使用频段:,其中频段在北京地区用于射电天文业务,其他业务不得对其产生有害干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数传电台通用规范》说明:)设备测试时须能够发出单载波以及调制波。
)设备申请表中须表明设备调制方式及传输速率。
)在标准与文件中的技术指标相冲突时要以严格的指标为准。
㈤扩频通信设备.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扩频通信有关技术指标规定的通知》(国无办频[]号)使用频段:.信息产业部《关于使用频段频率事宜的通知》(信部无〔〕号)使用频段:发射功率:≤和≤.信部无【】号,《关于调整频段发射功率限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使用频段:.(英文)()说明:需提供天线方向图和天线增益。
㈥无线接入系统通信设备.信息产业部《关于—频段无线接入系统使用频率的通知》(信无〔〕号)使用频段:(终端站),(中心站).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接入网技术要求——固定无线接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接入网测试方法——固定无线接入》说明:中心站与外围站按两个型号进行测试,需分别提供样品。
㈦本地多点分配业务()宽带无线接入系统设备.信息产业部《关于发布频段方式频率规划(试行)的通知》(信部无〔2001〕652号)工作频段: 中心站发射频段远端站发射频段.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接入网技术要求——本地多点分配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接入网测试方法——本地多点分配系统》说明:中心站与外围站按两个型号进行测试,需分别提供样品。
㈧无线接入系统.信息产业部《关于和无线接入系统共用频段频率台站管理规定的通知》(信部〔〕号)频率分配无线系统使用无线系统使用.《》说明:无线接入系统(目前只对手机和终端设备进行型号核准检测)在测试时被测设备一定要设置为测试模式。
㈨无线接入系统. 信息产业部《关于和无线接入系统共用频段频率台站管理规定的通知》信部〔〕号频率分配无线系统使用无线系统使用.(英文)() ()《 () ; 》说明:无线接入系统在测试时要设置为测试模式,其中手机要提供较验码以便与测试仪表能够相互通信(型号核准检测现在只做手机和终端设备)。
㈩无绳电话机.信息产业部《关于数字无绳电话机使用—频段有关问题的通知》(信无〔〕号)临时使用频率: —.信无函[]号《关于调整频段数字无绳电话机部分技术指标的通知》信部无[]号文件“关于发布《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的技术要求》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无线电话系统设备总规范》说明:~频带的数字无绳电话机在年月日后停止型号核准。
(十一)数字微波接力通信机.信息产业部《关于调整—数字微波接力通信系统容量系列及射频波道配置的通知》信部无[]号核准频率范围: . 频段:~. 频段:~. 频段:~. 频段:~()~(). 频段:~()~(). 频段:~()~(). 频段:~. 频段:~. 频段:~. 频段:~. 频段:~. 频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接力通信系统的容量系列波道配置及设备的主要技术要求》.《 ;;();, 》.《 ;;();》.《 ;;》.《 ;;》.《 ;×说明:~数字微波通信机设备的工作频段范围、信道划分、设备容量及射频波道配置要严格按照信部无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设备申请时要注明其调制方式、工作频段、输出功率、设备容量等信息。
(十二)短波单边带设备核准频率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短波单边带接收机电性能测量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短波单边带通信设备通用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短波单边带发射机电性能测量方法》(十三)海事卫星地球站核准频率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际海事卫星船舶地球站技术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际海事卫星船舶地球站技术要求》.国际海事卫星组织《》说明:)一般测试室外单元功率放大器,测试时应提供室内单元,即基带信号单元配合测试。
)设备申请书中应注明整个系统(包括基带信号、变频器及功率放大器)的调制方式、最大信息速率、开销及纠错编码方式等信息。
(十四)模拟广播发射机核准频率范围:调频广播:调幅广播:中波:短波:《调频广播发射机技术参数和测量方法单声和立体声》《调频广播发射机技术参数和测量方法立体声带附加信道》. 《米波调频广播发射机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中波和短波调幅广播发射机基本参数》. 《中波和短波调幅广播发射机测量方法》(十五)模拟电视发射设备核准频率范围:频段:~~~频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电视发射机技术要求和测量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标准-《电视发射机通用技术条件》(十六)多路微波分配系统.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关于有线电视系统微波传输频段几项规定的通知》(国无管【】号)频率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多路微波分配系统技术要求》(十七)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设备核准频率范围::~~:~~. 《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通用分组无线业务()设备技术要求:移动台》. 《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通用分组无线业务()设备测试方法:移动台》.《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基站子系统设备技术要求及无线指标测试方法》.(英文);( );() ;: ( ).(英文) 8.8.0()《 ( ); () ; ( 8.8.0 )》(十八)数字蜂窝移动通信设备核准频率范围::~:~.信部无〔〕号信息产业部关于频段系统基站和直放机杂散发射限值及与频段系统邻频共用设台要求的通知. -98F《》.通信标准参考性技术文件《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设备技术要求:移动台》.通信标准参考性技术文件《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设备测试方法:移动台第一部分基本无线指标、功能和性能》.《基站最小性能指标》.通信标准参考性技术文件《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设备技术要求:基站子系统》. 通信标准参考性技术文件《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设备测试方法:基站子系统》.《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电磁兼容性要求和测量方法第二部分:基站及其辅助设备》.《》(十九)无线接入系统工作在频段的的无线设备工作频段为~。
工作在频段的的无线设备工作频段为~。
.信部无函[]号文件《关于扩展无线接入系统使用频段的通知》.信部无[]号《关于频段无线接入系统使用频率的通知》《无线接入系统频率间隔为的系统技术要求》《无线接入系统频率间隔为的系统测试方法》(二十)直放机.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关于加强直放站管理的通知》信无〔〕号直放站工作频带:基本工作频带: 上行下行扩展工作频带: 上行下行.信息产业部文件《关于频段系统基站和直放机杂散发射限值及与频段系统邻频共用设台要求的通知》信无〔〕号关于系统基站和直放机在带外各频段杂散发射的核准限值:.信息产业部司局关于发布《移动通信直放机技术指标》的通知信无函〔〕号移动通信直放机工作频带:基本工作频带: 上行下行核准工作频带: 上行下行关于频段系统直放机在带外各频段杂散发射的核准限值:.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直放站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直放站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英文) (8.0.2)(二十一)微功率设备.信息产业部《关于发布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的技术要求的通知》信部无[]号.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关于无线汽车防盗报警设备使用频率的通知》信无函[] 号.关于发布《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的技术要求》的通知信部无[]号()通用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类设备:使用频率为:类设备:使用频率为: ;;;类设备:使用频率为: ;类设备:使用频率为:范围内排除上述类设备外的频率类设备:使用频率为:类设备:使用频率为:类设备:使用频率为:() 通用无线遥控器设备:使用频率:,() 无线传声器和民用无线电计量仪表等类型设备:) 使用频率:发射功率限值:) 使用频率: , 发射功率限值:) 使用频率:发射功率限值:) 使用频率: , 发射功率限值:() 生物医学遥测设备:使用频率: , ,发射功率限值:() 模拟无绳电话机:使用频率:座机发射频率:,手机发射频率:,发射功率限值:() 频段数字无绳电话机:使用频率:平均等效全向发射功率限值:()起重机或传送机械专用无线遥控设备:使用频率:, ,, ,, , , , ,发射功率:()工业用无线遥控设备:使用频率: ,发射功率限值:()无线数据传送设备:为保护北京天文台射电天文业务和贵州省平塘射电天文业务,在这两个地区的行政辖区内不得使用下列频率范围内的设备使用频率:发射功率限值:()电子吊秤无线传输专用设备:)使用频率: , , ,,占用带宽:不大于)使用频率: , ,,占用带宽:不大于()各类民用设备的无线控制装置:)使用频率:, ,发射功率限值:)使用功率:发射功率限值:()模型, 玩具无线电遥控设备:使用频率:, , ,发射功率限值:()公众对讲机:使用频率:发射功率限值:()车辆测距雷达:使用频率:峰值等效全向辐射功率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