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课 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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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课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
一、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1.国家的含义及根本属性: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本质),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
2、我国的国家性质(国体)及其地位: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简言: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
其地位:它是是社会主义制度中最根本的制度。
(从政治生活的角度回答根本原因: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3.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与本质:
(1)特点: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分子实行专政。
(错误表述:全民民主、公民当家作主)
(2)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人民当家作主。
4.我国人民民主的特点: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
⑴ 人民民主的广泛性:表现在:人民享有民主权利的广泛性(如人民享有广泛的政治、经济、民主权利);②民主主体的广泛性。
(全体人民)
⑵ 人民民主的真实性:表现在:
①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
②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
③我国在尊重和保障人权方面取得的成就,充分反映了人民民主的真实性。
5.我国政府关于人权问题的观点:
⑴生存权和发展权是最重要的人权;
⑵实现人权的根本途径是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⑶主权高于人权,国家主权是一国人民充分享受人权的前提和保障。
6必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1)必要性:①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四项基本原则之一,是立国之本,是我国国家生存发展的政治基石。
②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政治保证。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
第一、只有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才能调动亿万人民群众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
第二、只有坚持国家的专政职能,打击一切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2)新要求: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依法治国;强化政府的服务职能;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与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基础和准则
1.我国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重点考点)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一、含义:公民依法享有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和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对象)。
第二、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第三、意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
②政治自由。
内容: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重要性: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
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体现。
(提示:任何自由都是相对的公民行使政治自由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③监督权。
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
它包括了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和检举权等。
我国公民在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和自由的同时,必须履行政治性义务。
2.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性义务(公民对国家和社会承担的责任)。
⑴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
也是公民实现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重要保证。
⑵遵守宪法和法律。
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是公民根本的行为准则。
⑶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保证。
⑷ 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3、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或者:公民如何正确处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重点考点
(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①含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就是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
②具体表现:第一、任何公民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第二、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并非一切权利)都受到保护;第三、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制裁;第四、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2)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①二者的关系: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不可分离的。
表现:
第一、权利与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
第二、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
第三、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②要求: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3)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①在我国,国家和公民个人利益在根本(不等于完全)上是一致的。
②如何正确处理二者的关系:第一、公民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把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结合起来。
第二、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发生矛盾时,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
1.我国选举方式的选择:
⑴采取什么样的选举方式,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地区,要根据社会经济制度、物质生活条件、选民文化水平等具体条件来确定。
⑵选举方式的选择要体现国家性质,并与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
(3)我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采用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选举方式(基本国情决定)
2.珍惜自己的选举权利
⑴重要性:①公民只有行使好自己的选举权利,才能更好地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②是否积极参加选举,是衡量公民参与感、责任感的重要尺度。
③公民行使好选举权利,是公民政治参与能力和政治素养高低的表现。
⑵怎么办:①使好选举权应出于公心,以人民利益为重。
②要了解候选人的品德和能力表现,在理性思考的基础上审慎投票。
二、民主决策(重要考点)公民参与决策的民主方式⑴社情民意反映制度:
含义:公民向决策机关反映意见、提出建议。
②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新闻媒体。
⑵专家咨询制度
含义:专家学者利用自己掌握的专业知识、相关信息等,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进行分析论证。
②方式:论证会、座谈会。
⑶社会公示制度
①含义:决策机关将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公示,公民在了解有关内容后,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②方式:公示。
⑷社会听证制度①含义:公民在听证会上充分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②方式:听证会公民直接参与民主决策的意义:(高频考点)
(1)必要性:公民参与民主决策是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环节。
(2)重要性:①有助于决策充分反映民意,体现决策的民主性。
②有利于决策者广泛集中民智,增强决策的科学性。
③有利于促进公民对决策的理解,推动决策的实施。
④有利于提高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和信心,增强公民的社会责任感。
(知识拓展: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一般是在决策成文前了解民意;社会公示制度一般是公布一个决策草稿,然后有针对性地征求意见;专家咨询制度征求的是专家的意见;社会听证制度征求的是各方面代表的意见)。
三、民主管理
(指农村和城市通过基层民主自治组织行使民主管理)
1、我国的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
(1)农村村民自治
①农村村民自治机构:村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含义(性质):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提示: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的性质是基层自治组织,不是国家机关,不是我国的基层政权组织)
②村民自治的内容:村民选举;村民决策;村民管理;村民监督
③村民自治的基础,也是村民参与民主管理的主要途径是村民直接投票选举村民委员会的成员。
④村民决策:村民可以通过村民会议参与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决策与管理。
凡是涉及全村村民利益的事,都由村民会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讨论决
(2)城市居民自治
①城市居民自治机构:居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含义(性质):是城市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②居民自治的内容:居民选举;居民决策;居民管理;居民监督
2.实行基层民主自治(或民主管理)的意义
(1)实行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以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的途径。
(2)实行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以扩大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为广泛而深刻的实践,我国正把它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
4.公民如何更好地行使监督权?
⑴要敢于同邪恶势力进行斗争,勇于使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监督权。
⑵要坚持权利和义务的统一。
公民在行驶监督权时,要在宪法和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
(3)必须采取合法方式,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干扰公务活动。
5.有序无序的政治参与
(1)政治参与的基本内容(公民怎样参与政治生活):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2)政治参与的基本原则: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3)政治参与的基本要求:有序的政治参与。
一.我国政府的职能:管理与服务
1.我国政府的性质:我国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
(提示国务院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最高行政机关。
②政府拥有行政权,公安机关属于行政机关,立法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司法权属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
四.民主监督
1、我国公民的民主监督权的内容:批评和建议的权利,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
2.公民行使监督权的多种合法渠道
⑴信访举报制度:①含义:通过给国家机关写信、打电话或当面向有关人员反映自己的意见,提出批评、建议。
②意义:这是我们行使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权利的重要途径之一,是我们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实行民主监督的有效方法。
⑵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①含义:我们将自己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反映给人大代表,形成人大代表的议案,上传到国家权力机关。
②意义:人大代表一头连着国家权力机关,一头连着人民群众。
这一制度能够使公民行使监督权、参与民主监督得以真正落实。
⑶舆论监督制度:①含义:我们可以依法在新闻媒体上公开发表意见,参与民主监督。
②意义:舆论监督以其透明度高、威力大、影响广、时效快的特点,在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中发挥独特的作用。
(4)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等,都是近年来出现的民主监督的新形式、新方法。
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各级政府在不断创造新形式、新方法,为公民行使监督权提供更有效的渠道。
3.公民实行民主监督的意义:
⑴有利于改进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
⑵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3)有助于激发公民关心国家大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谋划策的主人翁精神。
.
4.公民如何更好地行使监督权?
⑴要敢于同邪恶势力进行斗争,勇于使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监督权。
⑵要坚持权利和义务的统一。
公民在行驶监督权时,要在宪法和法律允许范围内进行。
(3)必须采取合法方式,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干扰公务活动。
5.有序无序的政治参与
(1)政治参与的基本内容(公民怎样参与政治生活):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2)政治参与的基本原则: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3)政治参与的基本要求:有序的政治参与。
一.我国政府的职能:管理与服务
1.我国政府的性质:我国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
(提示国务院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最高行政机关。
②政府拥有行政权,公安机关属于行政机关,立法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司法权属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
2.我国政府的主要职能。
(重点知识)
⑴ 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职能
(政治职能)
内容:①政府担负保卫国家的独立与主权。
②保护公民的生命安全及各种合法权益。
③保护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
④保障人民民主,协调人民内部矛盾,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等职能。
原因:这是由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决定的。
目的: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如严惩民族分裂分子破坏民族团结的犯罪活动。
⑵ 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职能(经济职能)。
内容:主要是进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督、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目的: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生产力水平和人民的生活水平。
⑶ 组织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职能
(文化职能)。
内容:①政府宣传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引导人民抵制各种错误和腐朽思想的影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②政府组织和发展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努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
⑷ 加强社会建设
政府要加强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证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5)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政府要加强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证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3.政府履行基本职能,并不意味着政府包办一切。
我国正在建设服务型政府,其根本目的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提示:政府该管的必须管好,既不是管得越多越是好政府,也不是管得越少越是好政府。
不能越位、缺位、错位)
4.政府的作用是便民利民的政府
⑴政府的作用(政府的基本职能:管理与服务)
一方面,人们的社会生活受到政府的管理。
另一方面,人们又享受着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
⑵公民正确处理与政府的关系:了解政府的性质和职能,相信我们的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支持政府的工作,寻求政府的帮助,监督政府的行为,是我们的公民意识和政治素养的体现。
1.我国政府要坚持依法行政
(1)含义: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是由法律授予,行使行政权力必须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
这就是依法行政。
(2)原因:
①根本原因: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②必要性:政府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基本要求,体现了对人民负责的原则。
③意义(重要性):“四个有利”:第一、(对人民)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自由。
第二、(对政府)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保证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不变质,增强政府的威信;有利于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第三、(对社会)有利于带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
(3)政府依法行政的具体要求(怎样做):
①合法行政:实施行政管理时,应该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②程序正当:公开行政管理内容,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③权责统一:政府依法履行职责时,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责任的统一。
④政府还应该合理行政、高效便民、诚实守信。
二、政府权力的行使需要监督
1.对政府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的原因(为什么)
⑴根本原因: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⑵必要性:权力是把双刃剑,政府权力运用得好,可以造福人民,权力一旦被少数人滥用,就可能滋生腐败,贻害无穷,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需要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
⑶意义(重要性):政府接受监督是坚持依法行政、做好工作的必要保证。
政府只有接受监督,①才能更好地合民意、集民智、聚民心,作出正确的决策;②才能提高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③才能防止滥用权力,防止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④才能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造福于人民,建立起一个具有威信的政府。
2.怎样实现对政府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⑴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关键,是要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
这个体系,一靠民主,二靠法制,两者缺一不可。
①一靠民主,发挥人民民主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要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使人民能够有效监督政府权力的运行。
②二靠法制,加强法制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
(2)要建立我国全面的行政监督体系。
①国家机关: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司法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监督、行政系统内部(上级政府、监察、审计、法制等部门)的监督。
②非国家机关:中国共产党的监督(中央纪委)、人民政协的监督、社会与公民的监督
③行政系统内部:上级政府、监察、审计、法制等部门:行政系统外部: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中国共产党的监督、人民政协的监督、社会与公民的监督。
(3)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①我国各级政府建立了信息公开制度和办事公开制度。
②政务公开,有助于规范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便于公民监督政府工作,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政府的威信
⑴决定因素:从根本上讲,一个政府能否具有威信是由国家性质决定的。
⑵标志:政府的管理和服务是否被人民认可和接受,这是区别政府有无威信的标志。
2.如何树立政府的威信?
①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审慎用权、完善社会管理、优化公共服务、要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与人民群众保持和谐关系。
②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有良好的业绩。
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利益。
③政府工作人员要重品行、作表率,牢记权为民所赋,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3.政府的威信来自人民的信任。
(能力提升)怎样打造服务型政府。
⑴(政府的职能)政府必须切实履行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职能,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职能,组织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职能,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
⑵(政府工作原则)政府必须贯彻对人民负责的工作原则,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
⑶(政府权力运行)审慎行使权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监督。
⑷(政府工作人员)政府工作人员要重品行、作表率,牢记权为民所赋,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1.我国的政治制度:
包括: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2.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重要的内容。
3.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第五课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一、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
1、我国人民如何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即通过什么方式)?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广大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各级人大代表,由他们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并由权力机关产生行政、审判、检察等机关,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
2.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提示: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既是权力机关,又是立法机关,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只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不是立法机关)。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⑴性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⑵职权及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中央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说明:①立法权:制定法律的权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是我国的立法机关。
②决定权: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
依法决定国家和本行政区内重大事项的权力。
③任免权: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进行选举、任命、罢免的权力。
④监督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的权力。
)
⑶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全国人大的部分职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以便更好的发挥最高权力机关的作用。
二、人大代表
1、产生方式及任期:人大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
两种方式(间接选举和直接选举):(详见课P56相关链接);各级人大代表任期五年。
2、地位: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3、人大代表的义务(职责):
⑴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2)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3)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人大代表与人民的关系上)
4、人大代表的职权(权利):审议权(审议各项议案)、表决权(表决各项决定)、提案权,即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质询权,即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政府等机关的工作提出质问并要求答复(人大代表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上)
(提示:人大代表的权利: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
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公民的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
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地位)
1.国体与政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