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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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0.14•【字号】宿政发〔2013〕139号•【施行日期】201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固定资产投资正文市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现将《宿迁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人民政府2013年10月14日宿迁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项目投资计划管理第三章项目审批管理第四章项目建设管理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责任追究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程序,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是指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计划、政府决策、部门审批、资金使用、建设实施、稽察监督、竣工验收、资产移交等进行全过程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下列资金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市级财政预算内安排的基本建设资金,市级财政预算内其他各项支出中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二)市级财政非税收入中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三)政府统借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由政府承诺还款的借款资金及利用国债资金;(四)转让、出售、拍卖国有资产及其经营权所得的国有资产权益收入,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其他财政性资金中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五)市本级政府融资性建设资金;(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

第四条政府投资可分别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等方式,主要用于以下领域的项目:(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公益性项目;(二)农业、水利、能源、交通、市政、城乡公用设施等基础性项目;(三)政府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四)科技进步、高新技术、农业产业化、重大工业结构调整、现代服务业等国家和省、市重点扶持的产业发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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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责任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责任实施细则一、总则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础,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要基础。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责任的实施,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制定本细则。

二、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1. 企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企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负责统筹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做好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定期检查和评估安全风险,提出改进建议。

2. 各级管理人员各级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之一,负责组织和协调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和落实工作计划,监督和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3. 员工员工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之一,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保养工作设备和防护装备,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及时上报安全隐患,积极参与改进安全措施,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三、安全生产责任的内容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企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责任和义务,规范安全操作流程,明确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计划,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2. 安全培训和教育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包括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安全责任教育、应急救援知识培训等。

培训和教育内容要实用、针对性强,通过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对安全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3. 安全检查和评估企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定期对生产设备和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设备和场所的安全性能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4.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企业应制定健全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在事故发生时的应急职责和措施。

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理能力,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措施控制和扑灭。

5. 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要积极参与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企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整改,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消除,杜绝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生产安全的管理,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社会团体等,均应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本要求第三条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与义务,实现上下联动和全员参与。

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本要求包括: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目标、范围和内容;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评价和追究制度。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和范围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包括企事业单位的法人、主要负责人、安全专职人员和从业人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责任的范围包括生产安全、劳动安全和环境安全,涵盖企业的全过程,包括规划、设计、采购、生产、运输、使用和废弃等各个环节。

第四章安全生产责任的目标和内容第七条安全生产责任的目标是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第八条安全生产责任的内容包括: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活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措施和控制措施;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

第五章安全生产责任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第九条安全生产责任的管理体系包括责任划定、权限划分、协调配合、信息流通等,各个环节紧密衔接,形成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

第十条安全生产责任的运行机制包括日常管理、定期检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旨在确保责任的履行和实施。

第六章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评价和追究制度第十一条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评价应定期进行,侧重对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绩效评估。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责任的追究制度应确保责任主体按照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履行职责,如有失职、渎职等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三条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国家安全监管部门所有,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补充。

2024年九月份的安全工作计划(4篇)

2024年九月份的安全工作计划(4篇)

九月份的安全工作计划“安全生产-我们永恒的旋律”。

根据____当地的天气特点,____月份大多是少雨多睛,正是施工的黄金季节,由此,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务必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安全的预防工作,现根据指挥部和监理组的要求,结合当前工程实际,特制定____月份安全生产计划如下:一、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和工程效益的关系,时刻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确保工程质量,推进施工进度,提高工程效益,项目部要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队,要求各队严格执行。

二、做好迎接宿迁市副市长莅临本标段视察指导的各项准备工作,其中安全工作要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三、各队要按照项目部____继续做好两节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两节期间安全无事故,两节结束后,各队要进行认真总结,并书面报项目部。

四、各队要严格执行《通车路段施工安全与交通安全方案》,切实做好____公里通车路段的安全管理,要适当增加安全标志标牌,增加交通指挥人员,施工机械尽量不到国道上,避免堵塞交通,引发事故。

五、针对前一阶段因施工矛盾纠纷出现的文明施工和综合治理方面的不正常苗头,项目部要制定并与各施工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加强工程的综合治理,防止一些小的问题引发大问题。

六、随着大干____天活动不断深入,各队要预防疲劳作战,注意妥善安排,轮换作业,加强机械设备的管理,防止疲劳引发事故。

七、继续加强安全检查力度,勤检查、勤巡视、勤观察,及时发现事故苗头,及时予以解决,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不断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八、加强安全生产内业资料的管理,及时收集、整理。

九、通车路段若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或人员伤亡事故,各队要及时汇报,及时组织抢救,并保护好事故现场,特别是与施工无关的事故,更要保护好现场,留人看守,并留下音像资料,防止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九月份的安全工作计划(二)本着“安全是最大的节约,事故是最大的浪费”的管理理念,把安全预防时刻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

周生产工作计划(10篇)

周生产工作计划(10篇)

周生产工作计划(10篇)周生产工作计划1__年是我们公司谋求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我们公司的效益年、质量年。

__年,在公司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通过分公司上下不懈的努力,在质量、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改观。

预计__年焊接行业形势将逐渐转暖,我们将抓住这个有利时机,加强技术创新,加强质量、生产和设备管理,杜绝浪费、杜绝安全事故,开源节流、降本增效,力争在生产管理上取得新的突破,争取全年产量超过8000吨,达到吨。

为实现这些目标,我们将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不断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我们将在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的基础上,把安全生产作为公司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安全生产无事故。

一是坚持开展安全培训工作。

将安全用电、各工种及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应急抢救知识作为培训重点,不断强化意识安全。

二是突出安全重点,抓好安全薄弱环节的有效监控。

加强中夜班现场管理,坚持车间管理人员跟班作业;重点抓好预处理酸洗,镀铜酸洗碱洗,行车吊运等要害部位的管理工作。

三是坚持安全常规管理,对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健全车间安全生产会议、巡回检查、设备检修、交______等记录,将整个生产过程记录在案,便于分析查找问题。

二、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加大质量管理力度,提高成品一次合格率应对__实芯焊丝在质量管理上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我们将在__年采取以下措施来保证产品质量,提高成品一次合格率。

一是加强生产操作人员质量培训,强化员工质量意识。

我们将与质检部门合作,对操作员进行定期的培训,使员工了解质量工作的重要性,并对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有初步的认识,且在平时生产现场中对员工的质量意识不断强化,使其熟知本工位可能产生的质量问题和避免方法。

二是加强检验员的质量巡检工作,避免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并要求其对当班质量情况记录在案,使我们有迹可循,便于质量管理与研究。

三是建立合理的奖惩制度,在考核机制中加入质量考核,与员工的收入挂钩,奖优罚劣。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的通知-宿政发[2011]12号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的通知-宿政发[2011]12号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的通知正文:----------------------------------------------------------------------------------------------------------------------------------------------------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的通知(宿政发〔2011〕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宿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已经2011年4月12日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对照规定要求,进一步细化责任,强化措施,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有序,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宿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人民政府全面领导本市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实施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制定和发布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二)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定期研究、分析本市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四)安排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对国家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加强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并安排相应配套资金;(五)组织制定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保障应急救援投入,组织对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六)组织、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对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对事故调查报告作出批复;(七)组织实施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关闭工作和对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取缔工作;(八)对在安全生产工作和事故抢救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对在生产安全事故中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8.08•【字号】宿政办发〔2022〕47号•【施行日期】2022.08.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现将《宿迁市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8月8日宿迁市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市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建立市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系列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全灾种、大应急”抢险救援的实际需要,充分发挥好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建立健全协调一致、运转良好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实现平时联演联勤、战时协调联动、应急联动保障等方面协调联动快捷高效,确保顺利完成应急救援任务,不断提高我市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能力和水平。

二、目标要求市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坚持平战结合,立足党委政府统筹推进、行业部门主体实施,调动各类应急资源,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各方应急救援力量密切协同的联动工作机制,构建“梯次搭配、协同响应、无缝衔接”的立体化应急救援大格局,形成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体、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社会应急救援队伍为补充的应急救援体系,确保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及时、有序、高效。

宿迁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

宿迁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

宿迁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一、引言宿迁市作为江苏省的一个重要城市,积极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实施,旨在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障社会稳定。

为此,制定本实施细则,以确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顺利实施。

二、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宿迁市所有企事业单位,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以及所有从事危险性较大的行业和领域的企事业单位。

三、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义务1.企事业单位应根据所属行业的特点和风险状况,购买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并按时缴纳保险费用。

2.企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保障员工安全。

3.企事业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企事业单位应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积极配合保险公司的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责任范围1.人身伤亡保险:对企事业单位员工在工作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提供赔偿,包括医疗费用、伤残赔偿金等。

2.财产损失保险:对企事业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导致财产损失提供赔偿,包括设备损失、停工损失等。

3.公众责任保险:对企事业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提供赔偿。

五、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申请和审核流程1.企事业单位在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前,需要填写保险申请书,并提供相关的企业信息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2.保险公司对企事业单位的申请进行审核,包括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进行评估。

3.审核通过后,企事业单位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缴纳保险费用。

4.保险公司定期对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如果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要求企事业单位立即整改。

六、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赔付流程1.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企事业单位应立即报告保险公司,并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明和损失清单。

2.保险公司收到报案后,将派出理赔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并核实损失情况。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强化事故预防,切实保障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指保险机构对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有关经济损失等予以赔偿,并且为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服务的商业保险。

第三条按照本办法请求的经济赔偿,不影响参保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下同依法请求工伤保险赔偿的权利。

第四条坚持风险防控、费率合理、理赔及时的原则,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方式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费由生产经营单位缴纳,不得以任何方式摊派给从业人员个人。

第六条煤矿、非煤矿山、危(wei)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造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鼓励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各地区可针对本地区安全生产特点, 明确应当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

对存在高危粉尘作业、高毒作业或者其他严重职业病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投保职业病相关保险。

对生产经营单位已投保的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其他险种,应当增加或者将其调整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增强事故预防功能。

第二章承保与投保第七条承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机构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和能力,主要包含以下方面:〔一商业信誉情况;〔二偿付能力水平;〔三开展责任保险的业绩和规模;〔四拥有风险管理专业人员的数量和相应专业资格情况;〔五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事故预防服务情况。

第八条根据实际需要,鼓励保险机构采取共保方式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

第九条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人身伤亡赔偿,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等费用。

保险机构可以开辟适应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需求的个性化保险产品。

地方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地方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地方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地方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指各个地方政府为了促进本地区企业安全生产、减少事故发生,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目的而设立的一种保险制度。

它是指要求企业购买责任保险,以保障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责任事故时,能够及时承担赔偿责任,减少事故发生时对企业和劳动者的损失。

地方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它是严格的法定责任。

地方政府通过立法等方式规定企业必须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违反规定的企业将被处以相应的法律制裁,以此来促进企业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重视。

其次,它实现了保险受益人多样化。

地方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现了保险受益人的多样化,除了企业本身,还包括企业员工、消费者、环境等多方面的受益人。

这种多样化的受益人设置,使得保险责任更加全面,减少了事故发生时对受害人的损失。

再次,它确保了保险金额的合理性和足额性。

地方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要求企业购买的保险金额必须合理,以能够覆盖企业在发生责任事故时需要承担的全部赔偿责任。

这样一来,在事故发生时,企业能够及时向受害人支付赔偿金,减少了事故带来的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最后,它促进了安全生产管理的透明化和监督机制的形成。

通过要求企业购买地方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企业在购买保险时需要提供一定的安全生产信息,以便保险机构能够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评估。

这样一来,企业就需要加强自身的安全生产管理,以避免事故发生。

同时,保险机构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可以及时发现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

总之,地方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作为一种新型的责任保险制度,对于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减少事故发生,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各个地方政府应当积极推动该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并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以确保该制度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8.10•【字号】宿政办发〔2021〕28号•【施行日期】2021.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相关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市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全过程管理,压紧压实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推动行业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21〕32号)文件精神,深刻汲取危险货物运输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总结“一年小灶”期间我市在危险货物运输领域的安全治理经验,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危险货物运输行业发展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聚焦企业管理、运输工具、重要设备、从业人员、运输环境五个要素,构建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全链条全过程安全监管机制,强化协同监管、信用管理、数字化管控等重点举措,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全力提高危险货物运输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为全市“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提供更加安全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主要任务(一)强化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管理。

宿迁市小微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承诺书

宿迁市小微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承诺书

宿迁市小微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承诺书宿迁市小微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承诺书背景介绍•针对宿迁市小微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企业理解并重视工伤保险制度对员工权益的保障作用。

•企业决定参加工伤保险,履行相关义务和承诺。

承诺内容1.我司将按照宿迁市有关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全面履行企业参保和缴费义务。

2.我司将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确保员工工伤保险的正常参保和权益的保障。

3.我司将严格执行工伤保险事故的申报程序,保证员工在发生工伤时及时享受医疗和工伤待遇。

4.我司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提高员工的工作安全环境和条件。

5.我司将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工作技能。

6.我司将积极参与工伤保险制度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对工伤保险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7.我司将配合相关政府部门和工伤保险机构的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企业和员工信息。

8.我司将及时处理工伤保险事故的理赔申请,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及时和充分的保障。

9.我司将积极参与和支持与工伤保险相关的评选活动和研讨会等,促进工伤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

10.我司将不得擅自停缴工伤保险费用,并保证提供完整、真实的工资和用工等相关信息。

承诺期限•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长期有效。

承诺人签字(企业负责人姓名及签字)日期:____年_月_日宿迁市小微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承诺书背景介绍•针对宿迁市小微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企业理解并重视工伤保险制度对员工权益的保障作用。

•企业决定参加工伤保险,履行相关义务和承诺。

承诺内容1.我司将按照宿迁市有关工伤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全面履行企业参保和缴费义务。

2.我司将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确保员工工伤保险的正常参保和权益的保障。

3.我司将严格执行工伤保险事故的申报程序,保证员工在发生工伤时及时享受医疗和工伤待遇。

4.我司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提高员工的工作安全环境和条件。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1.11•【字号】宿政办发〔2015〕123号•【施行日期】2015.1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宿政办发〔2015〕12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景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宿迁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1月11日宿迁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切实提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质量和效益,营造诚信经营、诚信履约的市场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辖区内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标后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指各单位利用政府预算管理资金、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政府融资资金、国有企业自有资金和融资资金,以及其他政府性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标后活动应当遵循依法、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财政、审计、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水利、农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等部门以及监察机关按照以下职责分工,对建设项目标后履约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一)财政及审计部门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加强对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款拨付和决(结)算编制质量等环节的监督检查。

(二)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水利、农开等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行业主管部门”)分别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农业开发工程标后监督检查与执法,加强对中标单位的信用考核管理和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工程质量、造价及验收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保险在安全生产中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有效分散安全生产事故责任风险,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保障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2年〕23号)以及国家安监总局、中国保监会《关于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意见》(安监总政法〔2022年〕20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过失而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从业人员、第三者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法应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企业赔偿责任确定依据及方式确定赔偿责任额,在保险赔偿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的一系列责任保险险种,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险、团体意外伤害险和公众责任险等三个险种。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企业包括:(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非煤矿山企业,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储存企业;(二)船舶修造企业、电力企业、冶金企业、建材企业、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化工生产企业以及具有严重职业危害的企业;(三)建筑施工企业(含市政工程和拆除工程施工企业);(四)市场、商场、宾馆、饭店、医院、网吧、歌(影)剧院、娱乐和休闲等在公众聚集场所经营的企业;(五)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危险性较大的企业。

鼓励上述范围以外的企业,根据实际需要自愿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但上一年度连续发生二起以上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或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企业,应当按照政府安全监管部门要求参加本年度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第四条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应当遵循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突出公益的基本原则,充分尊重保险公司与投保单位的意愿,运用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机制,逐步实现互利共盈。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政府推动、政策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充分利用保险的风险控制和社会管理功能,加强事故预防和安全管理,在全县建立责任保险与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的良性机制,健全完善安全发展保障制度,最大限度地防范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目标。

建立和完善事故预防及善后处理的资金保障,提高事故防控处置能力;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体系,完善相关扶持政策;逐步建立多层次的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机制,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实施范围鼓励全县范围内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民爆器材、建筑施工、燃气、交通运输、公共聚集场所等危险性较大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自愿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

三、承保选择按照“实力强、信誉好、络全、服务佳、理赔快” 的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1家保险公司负责全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承保工作。

公开招标方案由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县招标米购中心负责实施,每3年招投标1次。

生产经营单位也可自行选择承保公司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

四、参保方式参保工作本着广覆盖及满足不同经营状况的企业需求设定参保标准,按循序渐进的方式进行。

参保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参保率不得低于75%其中必须包括所有的安全管理和一线操作人员,且每人投保死亡责任赔偿限额不低于50万元的主险,并可自主选择伤残责任赔偿等其他附加险。

因生产安全事故伤残的人员,按照国家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执行,并在合同中约定赔偿金额;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的费用在合同中按约定的金额支付。

附录1

附录1

附录1:管理制度汇编质量管理制度汇编宿迁市双湖蟹业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岗位责任制度1、总经理职责2、副总经理职责3、财会负责人职责4、质量检验负责人职责5、总帐会计职责6、现金会计职责7、销售门市职责8、收购门市职责9、销售人员职责10、五金保管员职责11、质检办公室主任职责12、市场营销部负责人职责13、生产技术开发部负责人职责14、车间生产人员职责15、质量监督员职责16、保管员职责17、机械维修工职责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经理、副经理安全责任制2、财务制度3、设备维修管理制度4、安全检查制度5、质检计量工作制度6、防火制度7、安全教育制度8、事故报告制度9、车间交班制度10、值班电工安全工作制度第三章安全卫生管理制度1、厂区环境卫生制度2、车间安全卫生制度3、仓库安全卫生制度第四章业务学习培训制度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六章质量管理制度1 、特殊情况造成生产中断产品处理制度2、废品处理管理制度3、浓汁鲜香蟹作业指导书4、质量管理考核办法5、原材料选购质量验收制度6、设备管理制度7、人员培训制度8、成品堆放、出厂管理制度第一章岗位责任制度一、总经理职责1、依照法律和有关政策,负责公司全面工作。

2、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

3、按公司章程和企业生产经营“六大要素”决定公司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

4、提前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和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

5、提出工资分配方案,奖金及红利分配方案和各项规章制度,提请股东大会审查通过,提出福利基金使用方案及重要事项的建议,并提请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决定。

6、依法和公司章程奖惩员工,有权决定奖惩副总经理及其他行政管理人员。

7、依据市场需求状况,有权决定公司生产经营和促销计划安排,有权决定公司的新产品开发计划及招工培训计划。

8、依据公司的发展目标,有权决定审批公司的投资计划,技术改造计划、工资计划、资金筹措计划及其它调整计划。

9、股东大会授权负责公司全权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三会”及其它员工组织在公司管理中的作用,重大决策,需经各团体组织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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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宿迁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宿政办发〔2011〕117号)等文件精神,推进全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稳步实施,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推行责任保险的企业范围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生产企业;
(二)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包括货运、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和水上交通运输企业(包括货运、危险化学品运输);
(三)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建筑拆除工程施工企业、道路桥梁建筑工程施工企业;
(四)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
(五)电力生产企业;
(六)冶金(有冶炼工艺)生产企业,涉铅生产加工企业;
(七)机械制造企业;
(八)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危险性较大的企业及其他有参保需求的企业。

二、共保体的组成
经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公开招标,报经市政府同意,决定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市中心支公司、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
市中心支公司联合承保和运作宿迁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其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为首席保险人。

三、保险费缴纳标准
(一)投保企业应按照全市招标统一的中标费率进行足额投保(基本费率见附件1),安全生产责任险每人每次事故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不得低于30万元,第三者伤亡责任保险赔偿限额不得低于200万元;
(二)投保企业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不同的保障标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职工摊派保险费用。

(三)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企业,至所在地中标的保险公司办理投保和缴纳保险费手续。

(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行费率浮动制度(费率浮动基本标准见附件2),投保企业享受下浮费率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实施时间及要求
(一)时间安排
全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从2012年3月1日正式实施。

(二)工作要求
1、全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后,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江苏保监局关于在全省高危行业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30号)要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与风险抵押金为选择关系,原则上任选其一。

选择存储风险抵押金的必须足额存储,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降低存储数额;
选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如已存储风险抵押金可申请将风险抵押金转换为责任保险。

2、安监、住建、交运、消防等有关主管部门要严格安全生产行业准入条件,在实施行政许可或监督检查时,对相关行业企业有无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或存储风险抵押金进行审查,对未按规定参保或存储的企业依法作出处理。

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纳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行范围,逐步实现替代,提高保险保障水平。

3、各有关部门和保险机构要大力宣传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和高危行业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认知度和认同感,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宿迁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各行业保险价格表
2.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基本费率调整系数
3.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浮动费率
附件1:
宿迁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各行业保险价格表
附件2: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基本费率调整系数
附件3: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浮动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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