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章制度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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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章制度不合法

【篇一:单位规章制度不合理】

问:我想请问一下,我觉得单位对于工作人员的规章制度中有些不

太合理合法,我想在仲裁中一并主张无效,但是在我和单位签定的

劳动合同中有一条是说: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

这样的话我还能主张吗?答:我们首先要肯定地回答,你当然可以

要求裁决单位的规章制度是无效的。所谓企业规章制度,是指由企

业有权部门制定的以书面形式表达的并以一定方式公示的非针对个

别事务的处理的规范总称。企业规章制度是由企业自己制订的,但

又能够象法律一样约束企业内的所有员工,因此法律不得不对企业

规章制度的有效性作出限制,并不是说企业规章制度一制订出来就

是有效的。那怎么样的规章制度是无效呢,我们如何判断规章制度

是不是有效呢?由于法律并未对规章制度生效要件做出直接的明文

规定,专家们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及其体现的法律精神以及基本法理,归纳出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规章制度必须合

法所谓合法,包括内容合法和程序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

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就体现了规章制度必须内容合法。

程序合法指规章制度的制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

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

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这就决定了

对于法律规定必须经过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民主形

式通过的规章制度还必须按法定的民主程序制定。二、规章制度不

得违反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约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

劳动权利义务达成的协议,如果不违反法律、法规,已成立就具有

法律约束力。规章制度是用人单方单方面制定的,单位不能通过规

章制度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的设定,即使规章制度由职代会通过,

如果与劳动合同冲突不一致,或增加劳动者的义务,除非劳动者认可,否则无效。另外企业规章制度不得违反集体合同的约定,不能

通过规章制度违反集体合同的约定。三、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公序良

俗公序良俗是指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不得违反

公序良俗,否则职工可向劳动行政部门主张该规章制度无效,造成侵权的,可提起诉讼。四、向劳动者公示公示原则是现代法律法规生效的一个要件,作为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更应对其适用的人必须公示,未经公示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职工无所适从,对职工不具有约束力。如果企业规章制度不符合上述的条件,员工就完全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否定企业规章制度的效力。网友chiky6240还担心他的劳动合同中有一条“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的规定,是不是阻碍他的权利行使。其实按照法学理论来说,无效即是指自始无效,通俗地说就是从来就没有发生过效力。没有发生过效力的“规章制度”就不是规章制度了。因此劳动合同中的这条规定一点也不妨碍chiky6240的,尽可放心。

【篇二:单位规章制度规定违反制度扣工资是否合法】(徐律):单位规章制度,规定违反制度扣工资,到底是否合法?《工资支付暂行条例》规定,单位不得扣工资,但法律规定代扣的可以。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有一条:劳动者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但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因用人单位实行预付部分工资、分批支付工资的;

(三)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被用人单位扣除当月部分工资的;

(四)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及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需要从工资中扣除赔偿费的;

似乎给单位扣工资合法化了。

毅然律师: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的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前提是给单位造成损失。如果迟到,不开会,等,没造成损失的,就不宜扣工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由《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有效的劳动合同约定的,除此以外,用人单位没有特殊的处分或处罚权。

徐律师:

但是规章制度规定了,也民主表决了

郑州毅然律师:

1、不得超越规范任意处罚。

2、处罚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做出,否则处罚无效。

3、经济处罚必须遵守法定的限度。

员工过错给企业造成损失应当进行适当赔偿。

现在企业没有权利对员工进行罚款,因为政企分离以后,企业已经

没有行政管理权,所以也就不能对员工进行罚款,除非是员工的行

为给企业造成了损失。

目前我国境内无论何种类型的企业,都因为没有了行政管理权,而

没有权利对本企业的员工进行罚款。因此,目前所有企业的任何规

章制度中只要有罚款的处罚方式就是没有法律依据的,都是违法的,都因为违法而无效。既然企业关于罚款的规定是违法无效的,那么

企业从员工的工资里扣罚款的行为也是没有依据的,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因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其

赔偿经济损失,这个损失赔偿可以从工资里扣,但是最多不能超过

当月工资的20%。除此以外,除了法定的代扣工资情形以外,企业

不可以以任何理由扣减员工的工资。

【篇三:规章制度无效】

第四讲无效规章制度及无效内容的成因无效规章制度及规章制度

中无效内容的成因是什么样的原因导致企业规章制度无效呢?

(一)内容违法

内容违法就是违反法律的规定或违反了法律的原则。

1.违反法律原则

制定一部规章制度从原则上,从规章制度的目的上,如果和法律的

原则相违背的话,那

么这个规章制度也是无效的。

【案例】

1996年前后,企业和某个员工之间签订了一个停薪留职协议。

(《劳动合同法》颁布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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