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与知识产权.doc

合集下载

wto知识产权的范围

wto知识产权的范围

wto知识产权的范围
WTO(世界贸易组织)在知识产权方面涵盖了多个领域的范围,主要包括:
1. 版权:涉及文学作品、艺术作品和音乐作品等在版权保护下的权利,以确保作者在其作品的使用、复制和分发方面的权益。

2. 商标:涉及产品和服务标识的独占权,以保护商标所有人的品牌权益。

3. 工业设计:涉及商品外观设计的独占权,以保护创新的工业设计。

4. 发明专利:涉及新发明和创新的独占权,以保护发明家的创新成果。

5. 样品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涉及半导体芯片的原型或布局设计的独占权,以保护电子产品的设计。

6. 地理标志:涉及特定地理区域产出的产品的质量和特性,以保护地方特色和品质的产品。

WTO的知识产权框架旨在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和实施的国际标
准化,并为成员国提供一揽子解决争端的机制。

这些规则和标准有助于促进技术创新、文化交流和经济发展。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简称IP),是指人们的智力创造活动所创造的各种智力财富,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在全球化时代,贸易与知识产权之间的关系显得尤为密切。

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并促进贸易自由化,各国间制定了许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本文将对这些协定进行分析。

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简称WIPO)是一个专门负责国际知识产权事务的机构,成立于1967年。

WIPO的主要目标是促进世界上的创新和创作活动,并帮助各国就知识产权问题进行协商和合作。

WIPO的成员国达到了192个,几乎覆盖了世界上的所有国家。

二、世界贸易组织(WTO)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简称WTO)是一个负责管理全球贸易规则的国际组织。

WTO的目标是促进贸易自由化,解决贸易争端,并通过国际贸易规则维护成员国的利益。

WTO成立于1995年,目前拥有164个成员国。

三、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为了保护和推动知识产权的发展,WIPO和WTO同联合制定了一系列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这些协定的目标是确保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和有效执行,并促进贸易的自由流动。

1. 《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关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TRIPS协定)TRIPS协定是WTO最重要和最具影响力的协定之一。

它于1994年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通过,并于2005年与其他WTO协定一同生效。

TRIPS协定规定了关于知识产权的国际最低标准,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工业设计以及半导体制造等方面的保护。

这些标准必须在所有WTO成员国中得以实施,以保护知识产权并促进贸易的自由化。

2. 《巴黎公约》(Paris Convention)巴黎公约是针对工业产权的国际协定,于1883年签署。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促进技术和服务出口
限制外资进入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鼓励技术 创新和服务业发展,这有助于提高服 务质量和竞争力,促进服务出口。
协定可能对外资进入有一定的限制, 例如在某些领域要求本地化知识产权 或技术转移,这可能影响服务业的国 际竞争力和市场准入。
增加外资吸引力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可以吸引更多的外 国投资,尤其是对于技术密集型和服 务密集型企业,这有助于提高服务业 的水平和规模。
业的竞争优势。
限制仿制和假冒
协定要求成员国采取措施打击仿 制和假冒行为,这有助于减少市 场上劣质和假冒产品的流通,提
高产品质量和消费者信心。
增加进口成本
由于知识产权保护加强,进口产 品的成本可能会增加,包括专利 费、商标使用费等,这可能导致 进口商品价格上涨,影响消费者
的购买意愿。
对服务贸易的影响
磋商机制
当成员国之间出现争端时,首先应通过双边磋商解决。
争端解决机构
若磋商无法解决问题,可提交争端解决机构行仲裁或调解。
技术援助与能力建设
技术援助
提供给发展中国家成员的技术援助,帮助其 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和能力提升。
能力建设
通过培训、研讨会等方式,提高各成员国在 知识产权领域的执法能力和管理水平。
息共享。
02
CATALOGUE
协定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专利保护
总结词
为技术创新提供法律保护,鼓励创新和技术进步。
详细描述
专利保护允许发明人在一定时间内享有对其发明的专有权,防止他人未经授权 使用、制造、销售或进口该发明。这有助于激励创新者进行研究和开发新技术 ,促进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
商标保护
总结词
THANKS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介贸易与知识产权是当前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

为了促进贸易的公平与自由发展,维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国际社会在全球范围内达成了一系列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本文将重点介绍几个重要的协议,包括《世界贸易组织知识产权协议》,《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1. 世界贸易组织知识产权协议《世界贸易组织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是国际上最重要的知识产权协议之一,于1994年在世界贸易组织成立时签署。

该协议旨在规定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标准,鼓励创新与技术转让,并确保知识产权不被滥用。

TRIPS协议涵盖了多个领域,包括版权、商标、专利、工业设计等。

TRIPS协议的主要原则包括国民待遇、最恩惠待遇和国内程序保障。

国民待遇原则要求成员国在对外国人或外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上享有与本国人或本国企业同等的权利。

最恩惠待遇原则要求成员国对所有成员国的知识产权提供最优惠待遇。

国内程序保障原则要求成员国建立透明、公正、有效的知识产权审批与纠纷解决机制。

2. 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是一个包含关于贸易与知识产权的综合性自由贸易协定。

TPP的参与方包括11个亚太经济体,协定签署于2016年。

TPP协定涵盖了知识产权保护、专利、版权、商标、地理标志等领域。

TPP协定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定相对较为严格,包括对涉嫌侵权商品的扣押与销毁、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责任规定等。

此外,TPP还规定了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提高了创新者的权益保护水平。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特朗普政府于2017年宣布退出TPP,使得该协定目前尚未生效。

相关国家间仍在进行新的贸易协商,以期达成新的协议。

3.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是由东盟十国与澳大利亚、中国、、韩国、新西兰等国家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

RCEP的签署是世界上最大的自贸区之一。

RCEP协定中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规定主要涉及版权、商标、专利等领域。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修正实施
2003年8月30日,世贸组织全体成员就修改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就发生公共健康危机时,发展中国家 和最不发达国家可对专利药品实行强制许可达成共识,作为临时性措施实施。2005年12月6日通过将该修正纳入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决定,以帮助发展中成员和最不发达成员解决公共健康问题。在世贸组织2/3 的成员批准这项修正后,它将正式生效。世贸组织成员将各自立法机构批准该修正的最后期限设为2007年12月1 日。
根据协定的规定,WTO成立了知识产权理事会,负责协定的实施。
2005年对TRIPS协议的修改
TRIPS协议强制性地规定各成员均必须对药品授予专利权,这给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民众以能够支付得起的价 格获得治疗各种流行疾病的药品带来了负面影响。在发展中国家的大力推动下,2001年在多哈召开的世界贸易组 织部长级会议通过了《关于知识产权协议与公共健康的宣言》。该宣言承认许多发展中国家所面临公共健康问题 的严重性,强调需要将TRIPS协议的相应修改作为国际社会解决公共健康问题举措中的一部分。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世界贸易组织管辖的一项多边贸易协定
01 制定目的
03 保护范围
目录
02 主要条款 04 修正实施
05 三大特点
07 协议内容
目录
06 有关介绍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缩写 TRIPs)简称《知识产权协定》,是世界贸易组织管辖的一项多边贸易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 权协定》有七个部分,共73条。
谢谢观看
制定目的
全体成员,期望着减少国际贸易中的扭曲与阻力,考虑到有必要促进对知识产权充分、有效的保护,保证知 识产权执法的措施与程序不至于变成合法贸易的障碍;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1. 世界贸易组织的贸易相关知识产权协议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简称WTO)制定了一系列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包括《专利权协议》、《商标权协议》和《版权与相关权利协议》。

这些协议为成员国提供了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法律框架,并规定了成员国之间的互相义务和权利。

2. TRIPS协定TRIPS协定是根据WTO贸易相关知识产权协议下的《知识产权协议》制定的。

TRIPS(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协定要求各成员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加强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打击盗版和假冒产品、提高知识产权的执行和保护等。

TRIPS协定的实施对于促进贸易和保护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3. 自由贸易协定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除了国际组织制定的协议外,许多自由贸易协定也包括了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

这些协定通常要求各成员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以提高贸易的公平性和竞争力。

自由贸易协定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定通常包括专利保护、商标保护、版权保护等内容。

4. 区域性贸易协定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除了自由贸易协定,一些区域性贸易协定也包括了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

例如,欧洲联盟的贸易协定通常要求成员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采取一致的措施。

这些区域性贸易协定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对于促进跨国贸易和技术转移具有重要意义。

5. 贸易争端解决机构对知识产权的裁决贸易争端解决机构(DSB)是世界贸易组织设立的专门机构,负责处理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争端。

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DSB对知识产权纠纷的裁决具有重要意义。

DSB的裁决可以促使各国遵守知识产权协议的规定,保护创新和知识产权。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在国际贸易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这些协议旨在保护创新和知识产权,促进贸易和经济发展。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1]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1]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简介贸易与知识产权之间的关系日益密切。

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国际贸易合作中的重要议题。

为了促进国际贸易的公平、公正和可持续发展,各国之间签署了许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本文将介绍一些重要的知识产权协定,并对其对国际贸易的影响进行分析。

世界贸易组织与知识产权协议世界贸易组织(WTO)是一个国际性组织,旨在促进全球贸易合作。

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是WTO下的一个重要协议,为成员国制定了统一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

TRIPS协议的目标是确保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从而推动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

该协议规定了知识产权的范围、保护期限、强制执行措施等方面的规定。

TRIPS协议对国际贸易有着重要的影响。

首先,它确保了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标准,使得不同国家之间能够更好地合作和交流。

其次,TRIPS协议规定了有关知识产权的纠纷解决机制,提供了国际争端解决的渠道。

此外,TRIPS协议还规定了知识产权的强制执行措施,确保了知识产权的有效实施。

区域贸易协定与知识产权除了世界贸易组织的知识产权协议外,许多国家和地区还签署了区域贸易协定,并在其中包含有关知识产权的规定。

这些区域贸易协定旨在加强成员国之间的经济合作,并促进知识产权的保护与转移。

例如,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是一个包括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的贸易协定。

该协定规定了知识产权的保护标准,包括专利、商标和版权等方面的规定。

NAFTA的签署对于加强北美地区的贸易合作和知识产权保护起到了重要作用。

另一个例子是亚太经合组织(APEC)的区域贸易协定。

APEC是一个由21个经济体组成的贸易组织。

该组织制定了一系列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政策和措施,旨在保护知识产权并促进创新。

APEC成员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来推动跨境贸易和科技创新。

这些区域贸易协定在促进贸易自由化的同时,也为知识产权的保护提供了更加具体和细化的规定。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主要内容》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主要内容》

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简称TRIPS),可以说是当前世界范围内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中涉及面广、保护水平高、保护力度大、制约力强的一个国际公约。

一、TRIPS的主要特点(1) 内容涉及面广,几乎涉及到了知识产权的各个领域;(2) 保护水平高,在多方面超过了现有的国际公约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3) 将关贸总协定(GATT)和世界贸易组织(WTO)中关于有形商品贸易的原则和规定延伸到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领域;(4) 强化了知识产权执法程序和保护措施;(5) 强化了协议的执行措施和争端解决机制,把履行协议保护产权与贸易制裁紧密结合在一起;(6) 设置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理事会”作为常设机构,监督本协议的实施。

二、TRIPS的主要内容1、重申的保护知识产权的基本原则主要有:(1) 国民待遇原则这是在巴黎公约中首先提出,在TRIPS中(第3条)再次强调,各个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

(2) 保护公共秩序、社会公德、公众健康原则这是立法、执法的一条基本原则,在TRIPS第8条第1款、第27条第2款等条款中又进一步作了明确和强调。

(3) 对权利合理限制原则知识产权如同其他权利一样,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应该有合理的、适当的限制。

TRIPS第8条第2款提出”可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权利持有人滥用知识产权”的权利限制原则。

在TRIPS第13条、第16条第1款、第17条、第24条第8款、第26条第2款、第30条中分别提出对版权、商标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和发明专利权给予一定的权利限制的前提条件:一是要保证第三方的合法利益,二是不能影响合理利用,三是不能损害权利所有人的合法利益。

(4 )权利的地域性独立原则知识产权局具有地域性,各国的知识产权法是相对独立的。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的解决机制。
跨国公司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具有丰 富的经验和资源,能够为其他企业提 供技术支持和培训,推动知识产权保
护水平的整体提升。
发展中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机遇与挑战
发展中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面 临着诸多挑战,如知识产权基础薄 弱、法律制度不完善等。同时,发 展中国家在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创 造方面也面临着较大的压力。
跨国公司对全球贸易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贸易活动 ,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确保自身利益,跨国公司往往要 求合作伙伴提供高质量的知识产权保
护。
跨国公司通过技术转移、许可等方式 进行知识产权的许可贸易,促进了技 术的传播和应用。但同时也可能出现 知识产权纠纷等问题,需要建立相应
第五部分:许可证 协议;
第七部分:透明度 ;
第六部分:对行政 终局决定的司法审 查;
主要内容与结构
第八部分:争端解决; 第九部分:最后条款。
02
知识产权保护范围
专利保护范围
发明专利
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方法、工 艺、用途等。
实用新型专利
主要是针对产品的实用新型设计 。
外观设计专利
针对产品的外观设计,如包装、图 案等。
专利权期限
专利权应规定一个确定的期限,期 满后即失效。
商标保护措施
01
02
03
注册要求
国家应规定商标注册的要 求,包括申请材料、审查 标准等。
商标权内容
商标权应包括使用权、禁 止权和转让权等。
商标异议与撤销
国家应规定商标异议和撤 销的程序,以确保公平竞 争。
著作权保护措施
著作权登记
国家应提供著作权登记服 务,保障作者权益。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引言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中起到重要的作用,对于保护创新和推动贸易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合理使用,各国之间不断进行协商和签订有关知识产权的协议。

本文将介绍一些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TRIPS协议TRIPS(即贸易相关知识产权协议)是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一个基础性协议,旨在在国际贸易中保护知识产权。

TRIPS协议的主要内容涵盖了版权、专利、商标、工业设计、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领域。

TRIPS协议旨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标准,并促进各国之间的合作和信息交流。

它还规定了各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义务,包括保护知识产权的范围、期限和程序。

同时,TRIPS协议也规定了强制执行知识产权的措施和补救措施。

TRIPS协议的意义和影响TRIPS协议的签订对于知识产权保护和国际贸易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首先,TRIPS协议为知识产权提供了国际法律保护,鼓励创新和技术转移。

其次,TRIPS协议规定了知识产权的最低保护标准,促进了知识产权的国际一致性,减少了知识产权侵权的风险。

此外,TRIPS协议还规定了知识产权的强制执行和补救措施,加强了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TRIPS协议的实施对不同国家的影响是不同的。

对于发达国家而言,TRIPS协议促进了其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并提供了更多的市场机会。

而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TRIPS协议的实施可能增加了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压力,但同时也为其提供了更多获取技术和创新的机会。

区域性贸易协定和知识产权保护除了TRIPS协议外,各国还可以通过区域性贸易协定来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

例如,美国与墨西哥和加拿大签订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中包含了关于知识产权的规定。

此外,欧洲联盟(EU)也在其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签订的贸易协定中加入了知识产权的保护条款。

区域性贸易协定可以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并在某些领域提供更高的保护标准。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百科名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缩写 TRIPs)简称《知识产权协定》,是世界贸易组织管辖的一项多边贸易协定。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有七个部分,共73条。

目录编辑本段主要条款主要条款有:一般规定和基本原则,关于知识产权的效力、范围及使用标准,知识产权的执法,知识产权的获得、维护及相关程序,争端的防止和解决,过渡安排,机构安排、最后条款等。

协定的主要内容是:提出和重申了保护知识产权的基本原则,确立了知识产权协定与其他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的基本关系。

编辑本段协议保护的范围协议保护的范围包括:版权及相关权、商标、地域标识、工业品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未公开的信息包括商业秘密等七种知识产权,规定了最低保护要求;并涉及对限制竞争行为的控制问题,规定和强化了知识产权执法程序,有条件地将不同类型的成员加以区别对待。

该协定宗旨是促进对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范围内更充分、有效的保护,以使权利人能够从其创造发明中获益,受到激励,继续在创造发明方面的努力;减少知识产权保护对国际贸易的扭曲与阻碍,确保知识产权协定的实施及程序不对合法贸易构成壁垒。

编辑本段修正与实施2003年8月30日,世贸组织全体成员就修改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就发生公共健康危机时,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可对专利药品实行强制许可达成共识,作为临时性措施实施。

2005年12月6日通过将该修正纳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决定,以帮助发展中成员和最不发达成员解决公共健康问题。

在世贸组织2/3的成员批准这项修正后,它将正式生效。

世贸组织成员将各自立法机构批准该修正的最后期限设为2007年12月1日。

根据该修正文件,发展中成员和最不发达成员可以在国内因艾滋病、疟疾、肺结核和其他流行疾病而发生公共健康危机时,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在国内实施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生产、使用、销售或从其他实施强制许可制度的成员进口有关治疗上述疾病的专利药品。

“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中《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中《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中《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中《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1994年) 全体成员,期望着减少国际贸易中的扭曲与阻力,考虑到有必要促进对知识产权充分、有效的保护,保证知识产权执法的措施与程序不至于变成合法贸易的障碍;认识到欲达此目的,有必要制定与下列内容有关的新规则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中《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1994年) 全体成员,期望着减少国际贸易中的扭曲与阻力,考虑到有必要促进对知识产权充分、有效的保护,保证知识产权执法的措施与程序不至于变成合法贸易的障碍;认识到欲达此目的,有必要制定与下列内容有关的新规则与制裁措施:(a)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原则及有关知识产权的国际协议或公约的基本原则的可适用程度;(b)涉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的效力、范围及利用的适当标准与原则的规定;(c)涉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执法的有效与恰当的措施规定,并顾及各国法律制度的差异;(d)以多边方式防止及解决政府间争端的有效及快速程序规定;(e)目的在于全面接受谈判结果的过渡安排。

承认为处理国际假冒商品贸易而在原则、规则、纪律上建立多边结构的必要性;承认知识产权为私权;承认保护知识产权的诸国内制度中被强调的保护公共利益的目的,包括发展目的与技术目的;也承认最不发达的国家成员在其域内的法律及条例的实施上享有最高灵活性的特殊需要,以使之能建立起健全、可行的技术基础;强调通过多边程序解决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争端,从而缓解紧张的重要性;期望着在世界贸易组织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及其他有关国际组织之间建立相互支持的关系;就此达成如下协议:第一部分总条款与基本原则第一条成员义务的性质与范围 1.成员均应使本协议的规定生效。

成员可在其域内法中,规定宽于本协议要求的保护,只要其不违反本协议,但成员亦无义务非作这类规定不可。

成员有自由确定以其域内法律制度及实践实施本协议的恰当方式。

2.对于本协议,“知识产权”术语,系指第二部分第一至第七节中所包括的所有类别的知识产权。

与贸易有关知识产权协议

与贸易有关知识产权协议

与贸易有关知识产权协议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贸易成为了国家之间合作的重要途径之一。

但是,不同国家之间的知识产权制度不同,这就给跨国贸易带来了一定的问题。

因此,出现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旨在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全球化。

TRIPS协议TRIPS(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是世界贸易组织(WTO)于1995年推出的一项协议。

该协议旨在在全球范围内推广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在TRIPS协议中,包括了几个重要的方面:知识产权的范围TRIPS协议中规定了知识产权的范围,包括了专利、商标、工业设计、版权、地理标志等。

这些知识产权可以在全球范围内被保护,以鼓励创新和发明。

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TRIPS协议要求各成员国必须通过法律和法规来保护知识产权,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来防止知识产权的侵犯。

此外,TRIPS协议还规定了对发明的专利保护期限、商标的注册和使用、版权的保护期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知识产权的国际化TRIPS协议规定各成员国必须采取措施,确保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的保护能够得到充分的实现和贯彻。

这不仅有助于鼓励创新和发明,也有利于推动全球化的发展。

争议解决机制TRIPS协议规定了一套有效的争议解决机制,用于处理知识产权和贸易之间的纠纷。

如果某个国家被认为没有遵守TRIPS协议的规定,WTO可以调解,并在必要时进行裁决,以保护知识产权的权益。

FTA协议FTA(Free Trade Agreement,自由贸易协议)是两个或多个国家之间签署的协议,目的是促进双方之间的贸易自由化。

FTA协议中也包括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条款。

在FTA协议中,包括了几个重要的方面:创新和发明FTA协议鼓励各成员国在创新和发明方面展开合作。

FTAA协议规定各成员国应共同支持和鼓励专利和版权的保护,增强知识产权的国际化。

知识产权的保护FTA协议规定各成员国必须通过法律和法规来保护知识产权,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来防止知识产权的侵犯。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2篇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2篇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2篇第一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概述知识产权是指人类创造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专属权利,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外观设计等。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是为了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公平贸易而签订的协定。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于1967年成立,旨在促进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为世界各国提供有关知识产权的服务和信息。

WIPO于1994年与世界贸易组织(WTO)合作,共同制定TRIPS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TRIPS协定的主要内容1.知识产权的范围:TRIPS协定涵盖了专利、商标、著作权、地理标志、专业秘密等各种知识产权。

2.知识产权的保护:TRIPS协定规定各国要对本国和外国人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协定还规定了知识产权的最低保护标准,包括时间期限、专利权要求等。

3.知识产权的使用:TRIPS协定规定,各国可以通过“合理使用”等方式来保护公共利益,比如允许政府使用特许专利制造药品等。

4.纠纷解决:TRIPS协定规定各国要互相尊重知识产权,如果存在纠纷,应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进行解决。

意义和影响TRIPS协定的签订对各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贸易自由化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它的推出促进了全球知识产权保护的标准化、加速了知识产权的国际化、提高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水平,从而促进了全球化经济的繁荣发展。

同时,TRIPS协定的影响也包括负面的效应。

协定中规定了最低保护标准,因此各国在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时可能会出现法律上的制约,尤其对一些发展中国家来说,可能会影响其通过知识产权促进经济发展的能力。

结论TRIPS协定的签订对全球知识产权保护和贸易自由化起到了推动作用。

然而,其在实施过程中,对各国的影响可能存在正反两面,需要在实践中寻找一种平衡,以实现知识产权保护与贸易自由化的和谐发展。

第二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概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成立于1967年,是联合国下属的一个机构,负责促进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为世界各国提供有关知识产权的服务和信息。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介贸易和知识产权之间的关系一直备受关注。

在全球化程度日益加深的今天,贸易和知识产权的保护被认为是促进创新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为了在国际贸易中保护知识产权,各国之间签署了许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本文将介绍几个重要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1. 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贸易相关知识产权协议》(TRIPS)世界贸易组织(WTO)下的《贸易相关知识产权协议》(TRIPS)是全球范围内最具影响力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之一。

TRIPS协议于1994年成立,旨在确保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强制执行在国际贸易中的有效性。

TRIPS协议规定了各国对各种知识产权,包括版权、商标、专利、工业设计等的保护和实施的最低标准。

它还要求各成员国提供知识产权的有效诉讼程序,以便制止侵权行为。

此外,TRIPS协议还规定了知识产权保护期限、技术转让和技术合作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TRIPS协议对保护知识产权作出了重要贡献,加强了全球知识产权体系的一体化。

它通过确立全球统一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促进了创新和技术转移,同时也提供了更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鼓励了更多的贸易和投资。

2. 区域性贸易协议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除了世界贸易组织的TRIPS协议,许多区域性贸易协议也包含了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定。

例如,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和欧盟与加拿大综合经济贸易协定(CETA)等协议中都包含了具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这些区域性贸易协议不仅扩大了TRIPS协议的保护范围,还增加了一些创新的规定。

它们强调知识产权的跨境保护和强制执行,加强了知识产权在贸易中的作用。

3. 双边贸易协定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除了多边和区域性贸易协议外,许多国家之间也签署了双边贸易协定,其中包含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规定。

这些双边贸易协定一般是由两个国家之间直接协商和签署的,旨在促进双方经济和贸易合作。

双边贸易协定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定与多边和区域性协议类似,强调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强制执行。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1. 引言贸易与知识产权有着密切的关系。

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并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许多国家之间达成了一系列的知识产权保护协定。

这些协定的目标是确保创新者和知识产权持有者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为国际贸易提供了公平竞争的环境。

本文将介绍一些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包括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起的国际协议以及其他一些区域性的协定。

同时也会探讨这些协定对于贸易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影响。

2.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协定作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致力于推动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发展。

WIPO发起并推动了一系列重要的国际协定,旨在促进国际贸易和知识产权的保护。

2.1 知识产权保护协定(TRIPS协定)为了促进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贸易的自由化,世界贸易组织(WTO)于1995年建立了知识产权保护协定(TRIPS协定)。

TRIPS协定是一个多边协定,旨在确保知识产权的全球保护标准,并将知识产权纳入国际贸易规则体系。

TRIPS协定中包括了对各种知识产权的保护要求,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工业设计等。

各成员国在加入WTO时都必须接受TRIPS协定,并承诺在其领土上实施和执行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TRIPS协定的实施对于国际贸易的发展和知识产权的保护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它为创新者提供了更好的创作和创新环境,同时也保护了知识产权持有者的权益。

2.2 物种保护协定(CBD协定)CBD协定是为了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合理利用遗传资源而设立的协定。

该协定旨在确保具有遗传资源的国家从其资源中获得合理和公平的经济利益,同时也为保护生态环境和保护传统知识提供了法律框架。

CBD协定对于贸易和知识产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遗传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上。

协定规定了遗传资源的准入和使用原则,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许可和权益分配等规定。

3. 区域性贸易协定及其知识产权条款除了WIPO协定之外,许多国家和地区也在贸易协定中加入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条款。

WTO与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

WTO与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
是 最 低 要 求 , 全体 成员 必 须 达 到 ;三 是 一 般 要 求 ,可 以 根
则 之 一 。加 人 世 界 贸 易 组 织 , 根 据 T P RIs在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的 要 求 ,我 国 将 履行 哪 些 义 务 ,特 别 是 对 知 识 产 权 法 律 机制应当作何种完善和调整是亟待研究解决 的问题。

据 各 成 员 的具 体 情 况 选 择 适 用 的 。这 里 所 讲 的我 国 知识 产 权 制 度 与 T I s 差 距 是 针 对 T I s的 基 本 原 则 和 最 低 RP 的 RP
要 求 而言 的 。

T Is 知识 产 权 保护 的 要 求 RP 对
wT 的 TR P ,是 当前 世 界 范 围 内 知 识 产 权 领 域 中 0 Is 涉 及 面 广 、保 护 水 平 高 、保 护 力 度 大 、制 约 力 强 的一 个 国
式以保 障实施 ,它把 cA T( 贸总协 定) T 关 中关于解决 贸易
争 端 的规 范程 序 ,直 接 引 入 解 决 知 识 产 权 争 端 ,可 以利 用 贸 易 手 段 ,甚 至 交 叉 报 复 手 段 确 保 知 识 产 权 得 以实 现 。
( ) 明 度 原 则 :T P 协议 第 6 3透 RI s 3条 规 定 了在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领 域 的 透 明 度 要 求 。该 条 第 1 规 定 了对 司法 判 决 款
际公 约 。
从 总 体 来 讲 ,差距 主 要 体 现 在 以下 5 方 面 : 个 () 部 分 有 关 知 识 产 权 的 行 政 终 局 决 定 ,缺 乏 必 要 1对 的 司法 审 查 和 监 督 ,这 主 要 体 现 在 专 利 法 和 商 标法 中 。 如

知识产权进入WTO的背景及在WTO中的地位

知识产权进入WTO的背景及在WTO中的地位

知识产权进入WTO的背景及在WTO中的地位1. 背景知识产权是指人们的智力创造成果所享有的法律权益,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工业设计等。

随着科技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的保护成为全球经济中的重要议题。

在国际社会中,为了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促进知识产权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确保创新和发明的合法权益,知识产权进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成为全球合作的重要一步。

1986年,GATT(关税和贸易总协定)成员国开始就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展开谈判,并于1994年在乌拉圭举行的多哈回合谈判中达成了《关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

TRIPS协议确立了知识产权在WTO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使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国际贸易规则的一部分。

自此,知识产权进入WTO 的背景得以形成。

2. WTO对知识产权的地位与意义WTO作为一个全球性的经济组织,旨在促进自由和公正的全球贸易体制,在世界范围内制定贸易规则,并为会员国解决贸易争端。

因此,WTO对知识产权的地位至关重要。

以下是WTO对知识产权的地位和意义的几个方面阐述:2.1 强调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WTO致力于保护知识产权,将其视为促进创新和技术进步的重要推动力。

通过确保知识产权的合理保护,WTO促进了创新和技术转移,为创新者和发明家提供了创造力和创新精神的奖励。

这种保护使得创新者能够充分享受其知识产权所带来的利益,从而鼓励他们持续进行创新和研发。

2.2 维护公平竞争环境知识产权的保护不仅有利于创新者本身,也有利于整个经济体系的健康发展。

通过保护知识产权,WTO维护了公平竞争的环境,防止了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保障了市场的公正。

这不仅有利于创新者和企业的发展,也有利于消费者和社会的整体利益。

2.3 促进知识产权国际交流与合作WTO提倡知识产权国际交流与合作,通过建立交流机制和合作平台,促进了知识产权的共享与创新成果的互通。

会员国之间的合作使得知识产权的保护更加全球化和协调,加强了国际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和重视,为全球经济合作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基础。

wto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主要内容

wto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主要内容

wto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主要内容WTO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主要内容引言:世界贸易组织(WTO)是一个全球性的国际组织,旨在促进全球贸易的自由和公平。

在WTO框架下,知识产权协定被视为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工具,旨在确保创新者和知识产权持有人的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

本文将介绍WTO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主要内容。

一、《贸易相关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协定)TRIPS协定是WTO的一个核心协定,于1995年生效,旨在为知识产权提供全球范围内的保护。

其主要内容包括:1. 知识产权的范围:TRIPS协定涵盖了包括版权、商标、专利、工业设计和地理标志等在内的各种知识产权。

2. 最低保护标准:各成员国必须提供基本的知识产权保护,包括版权保护期限、专利保护期限和专利保护要求等。

此外,TRIPS协定还规定了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制裁措施。

3. 知识产权的执行:TRIPS协定要求各成员国建立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执行机制,包括法院和行政机构,以便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进行调查、起诉和制裁。

4. 知识产权的国际合作:TRIPS协定鼓励各成员国进行知识产权的国际合作,特别是在技术转让、技术援助和技术交流方面。

二、TRIPS协定的争议解决机制TRIPS协定还设立了争议解决机制,用于处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争议。

根据该机制,成员国可以向WTO争议解决机构提起诉讼,要求解决与TRIPS协定有关的争议。

这一机制的设立旨在确保TRIPS 协定的有效执行,并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

三、与TRIPS协定相关的其他协定除了TRIPS协定之外,WTO还与其他国际组织和协定进行合作,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创新。

其中包括:1.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WTO与WIPO合作,共同推动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合作。

两个组织之间的合作涉及技术援助、知识产权政策制定和信息交流等方面。

2. 《专利合作条约》(PCT):PCT是一项由WIPO管理的国际专利制度,旨在简化和加速专利申请和审查程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世界贸易组织与知识产权-世贸组织与的关系包括如下几个问题:一、TRIPS协议产生世界贸易组织的前身是关贸总协定。

关贸总协定自1947年缔结以来,共进行了八个回合的谈判。

在前七个回合的谈判中,都是以减免关税为谈判的主要内容,从来没有涉及过知识产权。

直到乌拉圭回合才把知识产权保护纳入谈判的内容,并就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形成了一份《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协议。

随着1995年1月世界贸易组织的成立,TRIPS 协议又成为世界贸易组织一揽子协议中的一个部分。

与此相应,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和作用也突现了出来。

这样,当今的国际贸易也就有了三大内容,即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贸易。

TRIPS协议所说的知识产权,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知识产权。

从贸易的角度出发,TRIPS协议主要强调了以下一些内容:将计算机软件作为文字作品予以保护,这反映了作为计算机软件大国的美国的利益,也反映了软件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性;强调了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强调了对于地理标志的保护,尤其是强调了对于酒类地理标志的保护;在专利保护上,强调了对几乎所有的发明都应当给予专利保护,统一了专利的保护期为自申请之日起的20年。

除以上之外,还突出了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保护和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其中,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是第一次纳入国际公约的范围。

在合法的贸易中,既有可能涉及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有可能不涉及知识产权的保护。

但在假冒商品的贸易中,则始终存在打击假冒和保护知识产权的问题。

不论是假冒他人的商标、厂商名称和商品包装等,还是盗版或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专有技术,都是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

所以,TRIPS协议的原有题目是“与贸易,包括假冒商品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其重点之一是强调打击假冒商品,从而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

二、TRIPS与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的关系在TRIPS协议产生以前,国际上已经有一大批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存在。

TRIPS协议在贸易的角度定义或强调知识产权的同时,还明确了它与其中的四个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的关系。

依据协议,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必须遵守《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的实体性条款,但不包括协议明确排除在外的条款,也不包括两个公约的程序性条款。

这实际上意味着,TRIPS协议关于工业产权(专利、商标和反不正当竞争等)和版权的保护要求,不仅仅局限于协议本身,还包含了巴黎公约和伯尔尼公约的实体性条款。

可以说,关于工业产权的保护标准是TRIPS协议加巴黎公约,关于版权保护的标准是TRIPS 协议加伯尔尼公约。

而且,TRIPS协议关于工业产权和版权的保护标准高于巴黎公约或伯尔尼公约的标准。

TRIPS协议还提到了《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与广播组织公约》(罗马公约,又称邻接权公约)、《集成电路知识产权条约。

在处理与这两个公约的关系上,TRIPS协议采取了另一种方式,即在相关条文中列举了或强调了两个公约中某些内容,并做出了适当的修订。

这样,就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来说,在关于邻接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保护上,可以只考虑TRIPS协议的要求,而不必考虑罗马公约和集成电路知识产权条约。

由此看来,TRIPS协议提供的关于邻接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保护标准,低于罗马公约和集成电路知识产权条约。

三、争端解决程序TRIPS协议明确规定,当成员之间就本协议的执行发生争端时,应当按照世界贸易组织《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进行协商和解决。

在世界贸易组织的一揽子协议中,《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协议,为成员解决各种贸易争端,包括知识产权保护上的争端提供了一整套程序,如争端的发起、磋商、争端解决小组的裁定、上诉和执行有关裁定的监督等。

根据规定,如果败诉方不执行或没有完全执行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定,争端解决机构可以授权胜诉方采取不同程度的贸易制裁措施,直到败诉方完全执行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协议。

这样,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在国际上第一次把知识产权的保护与国际贸易挂钩,使得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带有了某种贸易上的强制性。

在这方面,我们可以把TRIPS协议看作是实体性规定,把争端解决程序看作是程序性规定。

四、TRIPS协议与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世界贸易组织于1995年1月1日成立,对于世界贸易组织不同类别的成员来说,TRIPS协议生效的日期不一样。

根据TRIPS协议的过渡规定,在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后,美国、日本、加拿大和欧盟等发达国家有一年的过渡期,于1996年1月1日生效。

对于发展中国家和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国家,有一个目前一日期起的四年过渡期,也就是说从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之日起有五年的过渡,于2000年1月1日生效。

对于最不发达国家,享有自1996年1月1日起的10年过渡期,于2006年1月1日生效。

这样,从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之日起,实际上享有11年的过渡期。

中国无论是作为发展中国家还是作为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国家,都可以享有五年的过渡期。

早在1997年,中国政府为了促进加入世贸谈判的进展,就已经宣布放弃过渡期的优惠。

现在,2000年1月1日已经过去,五年的过渡期已经毫无意义。

这实际意味着,中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伊始,就必须完全执行TRIPS协议。

中国全面执行TRIPS协议,主要是在两个方面,一是在知识产权的立法方面,-是在知识产权的实施方面。

这既包括有关的法律规定要符合协议的基本原则和最低要求,也包括在实践中有效地保护和实施知识产权,包括在有关的进出口贸易中有效地保护和实施知识产权。

在知识产权的立法方面,中国已经修订了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

其中,新修订的专利法已于2001年7月日起实施,新修订的著作权法已经于颁布之日起实施,新修订的商标法也将于2001年12月1日起实施。

此外,国务院还于1997年3月颁布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于2001年10月月1日起实施。

这样,在知识产权的立法方面,中国已经基本符合TRIPS协议的要求。

在知识产权的实施方面,如何切实而有效地保护本国和他国的知识产权,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不仅涉及立法、行政和司法,还涉及全民族的知识产权意识。

无庸讳言,在知识产权的实施方面,我们还存在着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

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世界贸易组织的一些成员,尤其是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可能会以中国没有认真完全地执行或实施TRIPS协议为由,发起针对中国的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程序,甚至以诉诸贸易制裁相威胁。

对此问题我们必须及早加以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

李明德世界贸易组织与中国知识产权法(上)-在1999年11月之前,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主要指执法)如何发展的问题,主要与数字技术(尤其是互联网络)的应用有关。

因为,尚不打算与解决数字技术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新发展(如1996年wipo的两个条约)接轨的中国权利人及司法机关,遇上了已经与数字技术环境下出现的侵权新方式接轨的侵权活动。

例如,在版权与商标保护方面,对实际结果如同盗版与假冒(乃至比传统盗版与假冒干得更容易、对权利人危害也更大)的“违法”活动,司法机关很难找到“违”了哪一条法。

于是,数字技术的应用,明显地推动着中国的知识产权研究、立法与司法。

自1999年11月之后。

另一个因素有可能取代这一主要影响,或与数字技术的应用一道,从另一角度对中国知识产权法的发展共同构成主要影响。

那就是中国将进入世界贸易组织这一事实。

世界贸易组织及其前身gatt在国际法领域中是十分特殊的。

例如,在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之前,所有世界性知识产权公约都只允许以国家为主体参加,而世界贸易组织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 协议)则允许以非国家出现的“特别关税区”参加。

原有的实体性知识产权公约都仅仅对成员国的实体法提出要求,trips 协议则除了实体法之外,还对执法内容乃至执法程序提出了要求。

由于这种特殊性,我们不能不在这里先讲一讲有关国际公法与国际私法的几个基本问题。

国际公法亦即人们所称的国际法,只有它才以国家间的关系为主要调整对象、才在两个以上国家发生法律效力。

国际私法实质是国内法,而不属于国际法所包括的内容。

它主要涉及涉外民事诉讼程序问题,它不可能在两个以上国家发生效力。

由于冠以“国际”二字,又由于“涉外”,故常常被误认为真的属于“国际”法。

当然,目的在于统一国家间涉外民事诉讼的某些程序的国际私法公约,则又属于国际法了。

因为它的调整对象又是国家这种主体了。

世界贸易组织既有对成员国实体法方面的最低要求,又有对成员国诉讼法方面的要求,此外还涉及非国家主体的“特别关税区”这方面的要求。

虽然早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中国的知识产权法的修订及制定,都或多或少参考了世贸组织成立前后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即trips)。

但在当时,达到trips的最低要求,并非中国应尽的义务。

现在,这却成了中国实实在在的应当履行的国际条约的义务。

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与trips最低要求是否有差距,如果有,有多大差距,是否需要缩小差距,怎样缩小有关差距,等等,成为中国知识产权立法研究与执法研究中不能不考虑的问题。

当新一轮世贸谈判将“电子商务”纳入世贸组织协定、将“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纳入trips之后,数字技术与trips协议,就必然共同成为影响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因素了。

在起草trips协议时,人们的共识是:“与贸易有关”中所说的“贸易”,也包括冒牌货的“贸易”;从知识产权保护角度看,还应当重点关注这种“贸易”。

同样,与电子商务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也包括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推销产品或直销盗版的文化、信息产品的“电子商务”。

从这点来看,在将来,即新一轮世贸谈判的结果开始实施之后,数字技术与世贸组织的规则,不可能不结合在一起,影响中国的知识产权制度。

一、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前景的两种选择1.第一种选择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trips协议之间的差距是显而易见的。

在工业产权领域,部分专利权与全部商标权的“确权”,不应由行政主管部门作终局栽决;在版权领域,权利限制不应与作品的正常利用相冲突;在商业秘密领域,合格的受保护信息并无“实用性”要求,等等,都是trips明文规定的,也均属于人们经常议论的“差距”。

虽然有差距,但早在1995年,中国对外经贸部参加“入世贸谈判”的人员曾申明:中国即使不修订其现有的知识产权法,也能够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的最低要求。

这话又并不错。

原因在于中国的《民法通则》把知识产权包括在了民法的大范围内,而《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等等法律在民事法律的适用或涉外民事特别条款中,都规定:“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注:见《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等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