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销售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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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购销台账管理制度

药品购销台账管理制度

药品购销台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药品购销台账管理,确保药品经营活动合法合规,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药品销售活动的单位,包括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药店等。

三、管理责任1.单位负责人应当负责本单位药品购销台账管理工作,确保台账书写真实、完整、准确。

2.药品销售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填写购销台账,真实记录每一笔交易信息。

3.企业内部设立药品购销台账管理部门,定期对台账进行检查核对。

四、购销台账内容1.购进药品: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厂家、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2.销售药品: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销售对象、销售时间等信息。

五、购销流程1.购进流程:药品采购人员应当向合法药品供应商购进药品,并在收货验收后填写购进药品信息,并保留购进单据。

2.销售流程:销售人员应当向消费者出售药品,并在销售时填写销售信息,包括销售对象姓名、电话、地址等信息。

六、台账填写1.购进台账与销售台账分开填写,购进时填写购进信息,销售时填写销售信息。

2.填写时应当认真、规范、准确,不得漏填、错填、错漏。

3.购销信息应当及时记录,不得随意涂改、擦写,如需更正应当在旁注明原因并经领导审核。

七、存档管理1.购销台账应当按照药品名称、批号、日期等进行整理归档。

2.购进单据应当与购进台账对应保存,至少保存三年。

3.销售单据应当与销售台账对应保存,至少保存五年。

八、检查监督1.药品购销台账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购销台账进行检查核对,确保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发现购销信息不符或存在问题时,应当立即向负责人汇报并进行整改。

3.对于存在严重问题的单位,药品监督部门将进行立案调查。

九、违规处理1.药品销售人员填写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真相的,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开除等处理。

2.企业领导对药品购销台账管理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作出相应处理,包括罚款、责令整改、停业整顿等。

十、附则本制度由单位负责人负责解释,并于实施前进行向全体员工宣传,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本制度。

17、食品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保健食品)

17、食品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保健食品)

17食品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保健食品)目的: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制定本制度。

适应范围:隶属于葫芦岛及龙港区周边所在地城市、乡镇、农村、城乡结合部从事食品超市、经营食品的商场和食品批发市场、食品集贸市场内的总代理商、批发商和食品经营入场销售者(以下统称食品销售者)都应当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概念:“一证一票”含义。

“一证”,是指执行索证索票制度的食品经营者为执行进货台账制度的食品零售经营者供货时,出具的具有“所供食品均已索证索票”意思表示并加盖印章的证明。

执行进货台账制度的食品零售经营者之间进行交易时,供货方应当提供加盖印章的与所售食品相符的索证索票证明复印件。

食品经营者之间长期固定供货的,在所供食品品质、品牌不变的情况下,索证索票证明可以每年提供一次。

“一票”,是指食品经营者之间每次交易时,由直接供货商出具的销货票据。

票据应当注明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单价、金额、销货日期、供货商的住所或联系方式。

一、依法引导和监督食品超市、食品市场销售者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经营资格,仔细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确保交易对象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品质量合格。

(二)食品销售者对购入的食品,应当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许可证或者卫生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002)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002)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保健食品)(门店)2018年1月1日一、进货查验及索票索证制度二、购销台账管理制度三、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四、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五、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七、卫生管理制度八、保健食品专区专柜销售和提示牌管理制度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十、不安全食品处置制度一、进货查验及索票索证制度(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法证明文件(保健食品注册证书、保健食品备案凭证),以及有效地进货凭证。

进口保健食品还应当有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我公司实行统一配送保健食品,所有门店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保健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通过信息化系统保存。

配送单随货同行分发到各门店。

(二)建立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三)购入保健食品时,索取销售凭证(配送单)应当记明保健食品名称、批准文号、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销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验收保健食品时应注意:1.验收人员对到货的保健食品进行逐批验收。

验收时应对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票据逐一检查。

2.验收保健食品包装的标签和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保健食品专用标识、产品名称、批准文号(备案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健功能、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3.验收时应对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票据注意检查。

4.对验收中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标示模糊或有其他问题的品种应拒收,并按规定的程序上报及退货等处理。

食品生产经营采购与进货验收台帐记录

食品生产经营采购与进货验收台帐记录

食品生产经营采购与进货验收台帐记录
备注:1保存条件可分为:(1)冷冻;(2)冷藏;(3)常温。

2、验收情况包括:(1)包装是否完整;(2)标识是否齐全;(3)色香味等感官性状是否正常;(4)处理情况(退货应注明)。

3、产品检验或检疫合格证明、购物凭证及其他有关食品安全证明按进货时间排序,一并粘贴于本表以备查。

说明:1餐饮业经营者应实施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制度的食品种类包括:食品及食品原料、调味品。

2、采购生猪肉的,应查验确认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及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

采购其他肉类也应查验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

3、从固定供货商或供货基地采购食品的,应索取并留存供货基地或供货商的资质及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

4、有进货清单的可粘贴清单,清单上缺项的必须在记录本上按照项目登记清楚。

5、记录本必须保存2年以上。

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20160129

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20160129

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
单位名称:住所:
经营场所:仓库地址:
核查人员:核查日期:
主体业态: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经营者(口含网络经营口含利用自动售货设备销售口含外设仓库)主体类别:
□药品批发企业口零售药店口药品连锁总部口药品连锁门店
口普通食品一级批发口普通食品其他批发口零售统一配送总部口零售统一配送门店口食杂店
口餐饮服务单位口单位食堂
直销企业:口省级分公司口市级分公司口县级分公司
专营商:口省级代理商口市级代理商口县级代理商
现场审查表现场检查项共45项,其中关键项项(*号表示),一般项项
自动售货设备
制度建设
注:1、关键项出现“不符合”情形,核查结论即判定为“不符合”;
2、一般项出现“不符合”情形,且项数>一般项总核查数30%的,核查结论判定为“不符合”
申请人签名(公章):
核查人员签名:
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报告。

保健食品安全购进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安全购进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消费者健康,加强保健食品安全管理,防止不合格保健食品流入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1. 采购原则(1)采购保健食品应遵循“合法、合规、安全、优质、价廉”的原则。

(2)采购的保健食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得销售无生产许可证、无批准文号、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

2. 供应商管理(1)供应商必须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2)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信誉,有稳定的货源,产品质量可靠。

(3)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供货质量。

3. 采购流程(1)采购部门根据市场调研、库存情况及消费者需求,制定采购计划。

(2)采购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考察,核实其资质,确认其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产品质量、数量、价格、交货时间等条款。

(4)采购部门对采购的保健食品进行验收,确保产品质量。

4. 验收标准(1)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保健食品的相关标准。

(2)验收时应检查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等是否齐全、清晰,是否符合规定。

(3)验收时应检查产品外观、气味、口感等是否符合要求。

(4)验收时应检查产品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

5. 质量追溯(1)建立保健食品进货台账,详细记录采购日期、供应商、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信息。

(2)建立保健食品销售台账,详细记录销售日期、购买者、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信息。

(3)建立保健食品质量追溯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溯。

6. 检测与不合格产品处理(1)对采购的保健食品进行抽样检测,确保产品质量。

(2)如发现不合格产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3)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防止流入市场。

三、责任与考核1. 采购部门负责采购、验收、质量追溯等工作。

2.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检测、不合格产品处理等工作。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货检查验收及记录制度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货检查验收及记录制度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货检查验收及记录制度一、前言现今社会,保健食品已经成为很多消费者重视的健康补充品,由于其成分含量不同,加工工艺不同,市场上存在肯定数量的假冒伪劣产品,对于保健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因此,建立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于人们饮食健康具有极大的意义。

本文重要讨论保健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及记录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保健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1、资质审查为保障保健食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我们需要在进货前先对供应商和生产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需要对资质证书等相关文件进行审核,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标准。

2、产品记录对于每一个供应商的每批次保健食品产品的购进,都要建立进货台账,记录每个批次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执行标准及批准文号等紧要资料,为后期保健食品调查及追溯供给条件。

3、检查商品信息在接到供应商供给的订单后,我们需要适时对订单信息进行核对,比较商品的价格、配送地址、数量、批号、保质期等要素,确保所购产品符合合同要求。

4、外观检查在保健食品的进货过程中,我们需要对保健食品的外观进行细致的检查,检查保健食品产品的货物是否完整,产品包装是否完好无损,保质期及生产日期是否合法规定,并记录外观检查结果。

5、质量检验在对保健食品进货验收过程中,我们需要对保健食品质量进行检测,以确保保健食品产品的安全性。

需要对样品进行分析化验,对保健食品样品进行微生物检测及检查,确保无不合格品,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达到安全、稳定等标准。

三、保健食品记录制度1、进货记录依据进货的规律,我们需要建立进货台账,记录每个批次的保健食品名称、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执行标准及批准文号等紧要资料,以便快速、精准地进行追溯和反向跟踪。

2、检查报告在对保健食品进行检查的过程中,需要记录检测报告,记录检测人员、检测时间、检测项目、检测结果等认真信息,以便后期对不合格产品的追踪和追责。

3、入库记录在对购进的保健食品进行入库时,需要建立相应的入库台账,认真记录每个保健食品产品的上架数量、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信息,确保每一件商品都有明确的记录。

保健食品销售规章制度

保健食品销售规章制度

保健食品销售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健食品销售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保健食品市场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国境内销售保健食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保健食品销售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守信,提供真实有效的产品信息,不得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

第四条保健食品销售应注重产品质量和安全,严格遵守相关标准要求,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第五条保健食品销售应加强管理,建立健全销售档案,配备专业人员负责销售工作,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保健食品销售应定期组织培训,提高销售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服务水平,增强消费者信任度。

第七条保健食品销售应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和意见,保障消费者权益。

第二章保健食品销售管理第八条保健食品销售单位应具备相关资质和许可证,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

第九条保健食品销售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对销售产品进行严格检验,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保健食品销售单位应建立销售档案,包括产品来源、销售数量、销售日期等信息记录,做好销售台账。

第十一条保健食品销售单位应加强库存管理,定期检查产品保质期,及时处理过期产品,防止销售过期产品。

第十二条保健食品销售单位应保证销售产品的真实有效信息,不得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

第十三条保健食品销售单位应加强对销售人员的管理,规范销售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和素质。

第十四条保健食品销售单位应建立健全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意见。

第十五条保健食品销售单位应依法开展广告宣传活动,不得使用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

第三章保健食品销售行为第十六条保健食品销售单位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有效的产品信息,包括产品名称、功能、成分、生产厂家等。

第十七条保健食品销售单位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得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第十八条保健食品销售单位应明码标价,不得擅自涨价,不得进行欺诈销售。

第十九条保健食品销售单位应提供正规发票和购物凭证,保障消费者权益。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保健品管理制度一、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子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 2 年。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

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 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即将停顿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三、库房管理制度(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

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者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者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保健食品)(门店)2018年1月1日一、进货查验及索票索证制度二、购销台账管理制度三、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四、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五、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七、卫生管理制度八、保健食品专区专柜销售和提示牌管理制度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十、不安全食品处置制度一、进货查验及索票索证制度(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法证明文件(保健食品注册证书、保健食品备案凭证),以及有效地进货凭证。

进口保健食品还应当有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我公司实行统一配送保健食品,所有门店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保健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通过信息化系统保存。

配送单随货同行分发到各门店。

(二)建立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三)购入保健食品时,索取销售凭证(配送单)应当记明保健食品名称、批准文号、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销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验收保健食品时应注意:1.验收人员对到货的保健食品进行逐批验收。

验收时应对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票据逐一检查。

2.验收保健食品包装的标签和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保健食品专用标识、产品名称、批准文号(备案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健功能、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3.验收时应对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票据注意检查。

4.对验收中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标示模糊或有其他问题的品种应拒收,并按规定的程序上报及退货等处理。

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

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

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作者: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股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2266 更新时间:2013-05-20 16:17:3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做到产品质量可追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国境内从事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加强和规范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

第三条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索取并查验供应商资质及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证明文件,留存相关票证文件建档备查,同时加强台账管理,如实记录购销信息。

第四条生产经营企业应当设立相关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工作,及时整理有关档案文件,相关人员应当经过培训。

第五条应当按供应商、供货品种或供货时间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和购销台账档案,有关文件应当保存至产品保质期结束后1年,且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国家鼓励有条件的生产经营企业实行电子档案管理。

第六条涉及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经营企业的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章索证索票管理第七条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资质、产品批准证书(含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检验报告等信息应随货同行,与产品销售单据一并流转。

第八条生产企业索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供应商的营业执照;(二)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和流通许可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含技术要求)和产品质量标准;(四)保健食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进口保健食品还应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如提供复印件的,应逐页加盖(或首页加盖,其他页骑缝加盖)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或供应商的公章并存档备查。

第九条生产企业索票应当索取供应商出具的销售发票及相关凭证,凭证应至少注明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单价、金额、销售日期。

保健食品售卖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售卖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售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健食品的售卖,保护消费者权益,加强对保健食品售卖的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保健食品销售的商家,包括线下实体店和线上电商平台。

第三条保健食品是以调整生理功能为目的,满足特定膳食营养需要或者调节机体功能的食品。

第四条保健食品的售卖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商家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和欺骗消费者行为。

第六条商家应当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售卖记录和销售台账,确保销售过程的可追溯性。

第七条商家应当定期对保健食品的售卖情况进行自查和整改,确保售卖行为的合法合规。

第八条消费者有权了解保健食品的成分、功能、使用方法等信息,商家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

第九条消费者有权对购买的保健食品进行检验和鉴定,商家不得对此进行干扰或阻挠。

第十条商家应当严格按照保健食品的储存条件和有效期进行售卖,不得售卖已过期或者存储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产品。

第十一条商家应当配备符合要求的售卖设备和工具,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商家应当制定专门的保健食品售卖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职责和流程。

第十三条商家应当对从事保健食品售卖的员工进行专业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售卖能力和严谨性。

第十四条商家应当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客户投诉处理制度,及时、有效地处理消费者投诉。

第十五条商家应当加强与生产企业和监管部门的沟通合作,及时了解和掌握保健食品行业的最新动态和政策。

第十六条各级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保健食品售卖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保健食品的售卖流程第一条商家应当在销售区域内设立专门的保健食品销售区域,明显标识保健食品的售卖位置。

第二条商家应当对保健食品的售卖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了解产品信息、使用方法和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条售卖人员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不得进行夸大宣传和虚假宣传。

第四条售卖人员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或者标签提供给消费者相关咨询服务,解答消费者的问题。

保健食品经营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制度

保健食品制度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2、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3、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4、保健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5、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6、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7、保健食品贮存管理制度8、不合格保健食品处置制度9、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10、保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11、保健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保健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渗出性皮肤病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保健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保健食品的工作。

二、从事接触直接入口保健食品工作的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从事接触直接入口保健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四、从事接触直接入口保健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日健康晨检,出现咳嗽、发热、皮肤伤口或感染等有碍于保健食品安全的病症时,应当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岗位的卫生管理要求,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手部清洁,不得在保健食品经营场所或贮存场所内从事可能污染保健食品的行为。

六、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健康检查和处置以及日常卫生检查等应当记录并建立档案,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涂改、污损,保管期限最低不得少于2年。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一、保健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每年制定保健食品安全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健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保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从业人员应当熟悉与岗位相关的保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掌握必备的岗位卫生操作技能,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未通过保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考核的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不得上岗。

四、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一年内2次以上(含两次)考核不合格的,应当提出整改措施,完善培训、考核的方式。

保健食品台账管理制度模版

保健食品台账管理制度模版

保健食品台账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公司的保健食品台账,确保食品生产和销售的合规性。

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内所有从事保健食品生产、销售、仓储等相关工作的人员。

二、定义1. 保健食品:指通过食用的方式提供营养物质、调节生理功能、改善健康状况的食品。

2. 保健食品台账:指记录保健食品生产、销售、仓储等环节要素和信息的文件或电子记录。

三、保健食品台账的建立与管理1. 台账的建立:公司应建立统一的保健食品台账,包括保健食品生产台账、保健食品销售台账、保健食品仓储台账等。

2. 台账的管理:保健食品台账应妥善保管,确保记录完整、真实、准确,并定期进行核对和审查。

3. 台账的归档:保健食品台账应依据规定的保存期限进行分类归档,确保易于查阅,并按要求进行保存。

四、保健食品生产台账管理1. 记录要素:保健食品生产台账应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生产数量、生产线别、生产工艺、原辅材料使用情况、生产负责人等要素。

2. 记录要求:记录应详细、准确,不得随意篡改或遗漏。

3. 核对审查:生产台账应由生产部门负责人进行核对和审查,确保生产过程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五、保健食品销售台账管理1. 记录要素:保健食品销售台账应包括产品名称、销售日期、销售数量、销售价格、销售地点、销售对象等要素。

2. 记录要求:记录应真实、准确,不得虚假宣传或误导消费者。

3. 核对审查:销售台账应由销售部门负责人进行核对和审查,确保销售过程合法合规。

六、保健食品仓储台账管理1. 记录要素:保健食品仓储台账应包括收货日期、进货数量、存放地点、保质期、退货情况等要素。

2. 记录要求:记录应准确、详细,包括仓库管理员的签字确认。

3. 核对审查:仓储台账应由仓库管理员进行核对和审查,确保仓储过程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七、台账的监督与检查1. 监督机构:公司应指定专人或专门机构,负责对保健食品台账进行监督与检查。

2. 检查内容: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台账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台账管理的规范性。

保健品质量管理制度

保健品质量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经营卫生和质量管理制度目录一、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二、人员教育培训制度三、进货验收、储存、销售制度四、索证索票制度五、进销货台账制度六、不合格保健食品处理制度保健食品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1企业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2保健食品应设专柜,并与其他商品分开摆放,标志醒目。

3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4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5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6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7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企业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8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9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保健食品人员教育培训制度1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2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实施。

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3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

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企业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4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

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6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门与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7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卫生管理制度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三、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四、保健食品销售制度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六、保健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七、保健食品购进验收管理制度八、保健食品储存制度九、保健食品台账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一)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二)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三)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四)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五)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六)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七)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八)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一)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在区以上医院体检一次,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肠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三)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

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四)公司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五)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六)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七)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一)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经营环节工作检查整改情况台账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经营环节工作检查整改情况台账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经营环节工作检查整改情况台账
(统计时间段:年月日—年月日)
填报单位(公章):填报人::报送日期:年月日
备注:一、企业类型(填写编号):1.食品;2.保健食品。

二、问题类型(填写编号):1.未经许可生产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2.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3.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4.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行
为;5.其他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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