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抽查细则烟花炮竹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06.11.15•【字号】皖安〔2006〕7号•【施行日期】2006.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各市按照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重大事故的通报》(皖安办〔2006〕23号)要求,认真研究制订本地区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要明确组织机构和政府的牵头负责人,明确联系单位和联系人,有方法、有措施、有计划、有检查。
请各市务必于2006年11月30日前将本地区工作方案报送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并于每月30日前将本地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工作情况以及烟花爆竹事故调查进展情况,书面报送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许桂芳,联系电话:0551-4664478。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十五日安徽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防范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安委〔2006〕3号)的要求,现就我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工作提出如下初步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安徽省第八次代表大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安委〔2006〕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皖政〔2004〕37号)和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不断深化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烟花爆竹等5类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结果
车用汽油 、车用柴油
主要 是结合 北京、上 海 以及江 苏省 内 8
.
2 5.
续 开展产 品质量监督 ,督促 企业落实主体责 任 ,维护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 以上 抽查结果 中涉及 的企业名称、产 品
外 部接线 和 内部接线 、防触 电保护、机 械强 度和耐热 , 主要质量 问题集 中在标 志、 互换性 、
电源端子骚扰电压方面 。
名称 、商标 、规 格型号 、生 产 日期、批号 、
机械压力机
共抽查了 6 0 家企业生产的 6 0 批次产品。
抽查发现 ,有 5 1 家企业 生产 的 5 1 批 次产 品
烟花爆竹
不符合 标准要求 ,不合格项 目涉及控制和监
共抽查 了 2 5 4 家企业生产的 3 6 0 批次产品。 控功 能、所 有人员 的防护、双手操纵装置 、 抽查 发现 ,有 6 2 家企 业生 产的 7 5 批次 产 品 防止离 合器重新结合 的装 置、控制装置、分 不符合标准 要求 ,不合格项 目涉及标志、引 转式离合器 压力机 的冗余和监控等 2 1 项 ,主 燃时 间、引燃装 置、包装、燃放缺 陷、结构 要 问题集 中在控制和监控功 能、所 有人 员的 与材质、药量 、计数 误差 ,主要质量 问题 集 防护、双手操纵装置方面。 中在标志、引燃 时间、引燃装置方面 。 针对本次 抽查中发现 的问题 ,质检 总局 已责成相 关省、 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 监 督部 门,依据法律 法规 的规定 ,对抽查 不合
格 产品生产企 业进行处理 。同时,向相关部
L ED照明产品
共抽查了 8 2 家企业生产的 1 0 8 批 次产 品。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公告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公告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6.06.01
•【字号】2016年第8号
•【施行日期】2016.06.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公告
根据依法行政有关要求,我局对2004年-2014年非煤矿山、烟花爆竹、职业健康和应急管理领域部分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并经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决定对《关于开展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临时)审批发放工作的通知》(皖安监化〔2004〕169号)等48份文件予以废止,自公告之日起不再作为安全生产行政工作依据。
特此公告。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1日
决定废止文件目录。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证单位名单的公告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证单位名单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公布日期】2005.06.24
•【字号】皖安监办〔2005〕107号
•【施行日期】2005.06.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
正文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证单位名单的公告
有关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规定,现将我省取得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格的单位(共355家)予以公告。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未取证或未提出申请的有关企业必须在2005年7月13日前按规定程序办理许可证申领相关手续。
对7月13日后仍未按照规定提出申请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或虽提出申请但因不具备颁证条件未被受理以及经审核不予颁证的企业,将依照有关规定下达停产整顿指令书,予以停产整顿;对今年底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将由当地政府实施关闭。
今后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证情况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定期在安徽省安全生产信息网予以公告,网址:()。
二〇〇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安徽省政府发文关停全省花炮企业 法院判其违法
安徽省政府发文关停全省花炮企业法院判其违法近日,合肥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确认省政府作出的要求烟花爆竹企业整体退出的行为违法。
安徽省政府一纸文件要求全省75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2014年底整体退出,其中的24家烟花爆竹企业不服该决定,将省政府告上法庭。
澎湃新闻(螺旋钢管厂家)从该案原告代理律师涂四益处获悉,近日,合肥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确认省政府作出的要求烟花爆竹企业整体退出的行为违法,并要求省政府于判决生效后60日内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但判决并没有要求撤销关停花炮企业的决定。
涂四益说,法院判决没有指出具体补救措施,内容空泛,缺乏可执行性,目前正在研究是否上诉。
要求整顿提升后又要求关停2013年12月27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等7部门署名的第45号文件——《关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体退出意见的通知》(下称“45号通知”),要求全省75家烟花爆竹企业在2014年12月31日前必须全部关闭。
省政府按每家企业80万元的标准安排专项补助,其余的则由市县适当补助。
安徽翔鹰花炮有限公司等24家烟花爆竹企业认为,省政府的这一“突然”决定与此前出台的文件及规划相矛盾。
2008年至2012年期间,安徽省安监等部门曾多次下发文件,要求烟花爆竹企业“整顿提升”、“规模化”。
2012年出台的安徽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中还提到“至2015年比2010年的147家减少35%以上”。
翔鹰花炮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喻本胜对澎湃新闻说,正是在上述众多文件的引导下,众多烟花爆竹企业经历了一个大量借贷、大规模建设的过程。
“突然就被关停了,而且80万元补助与企业上千万元的投入差距太大。
”省政府称关停花炮企业出于公共利益需要24家烟花爆竹企业认为,省政府关停企业的行政决定缺乏法律依据,程序也不合法,遂于2014年6月24日向省政府提出行政复议,要求撤消相关行政决定。
不过,安徽省政府以文件属于内部行为为由,驳回了复议申请。
烟花爆竹抽样检查规则
烟花爆竹抽样检查规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以控制和验收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性能为目的的抽样检查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孤立批,亦适用于连续批的烟花爆竹的检查与验收。
本标准主要用于烟花爆竹成品性能的检查与验收。
也可用于半成品包装的性能检查。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0631—2004 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 19593—2004 烟花爆竹组合烟花3术语和定义3.1单位产品为了实施抽样检查,而将烟花爆竹产品划分的基本单位。
单位产品可以是单个产品、单件产品,基本单位可为箱、盒、包、挂、卷、根、个、发、粒等,它与生产、出售和运输所规定的单位产品可以一致,也可以不一致。
3.2检查批(简称批)实施抽样检查的批由相同原材料采用相同生产工艺生产出的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
3.3批量批中所含单位产品的总数,记作“N”。
3.4样品从批中随机抽取用于检查的单位产品。
3.5样本样品的全体。
3.6样本量样本中的样品量,记作“n”。
3.7随机抽样批中每一个单位产品抽到的可能性都相等的一种抽样方法。
3.8分层随机抽样把自然分层堆码的批,在不同层中随机抽取样本的一种抽样方法。
3.9分群随机抽取把批分成若干群,在不同群中随机抽取样品的一种抽样方法。
3.10缺陷单位产品任一安全与质量检查项目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即构成缺陷。
按照缺陷的严重程度,本标准规定了以下三类缺陷。
3.10.1致命缺陷对产品的生产、燃放、运输、储存等有关人员会造成危害或不安全的缺陷,记作a。
这种缺陷不允许存在。
致命缺陷可以分为以下两种:a)不可修复的致命缺陷,记作“a1”。
如烟花爆竹的装药量超过规定值,则属不可修复的致命缺陷;b)可修复的致命缺陷,记作“a2”。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0年第8号――2009年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质量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0年第8号――2009年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质量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01.25•【文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0年第8号•【施行日期】2010.01.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0年第8号)2009年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质量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09年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本次共抽查了河北、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重庆、陕西等八个烟花爆竹主产省区120家企业生产的130种烟花爆竹产品(不包括出口产品)。
本次抽查的重点:一是主要针对中小型生产企业。
在2008、2009年加大对烟花爆竹产品大型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力度的基础上,本次抽查侧重中小型生产企业,占抽查总数的93.3%;二是检验了涉及安全的重点项目。
依据GB10631-2004《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重点检验了禁用药物、含药量、燃放性能、主体平稳性、引火线、包装、标志等重点项目;三是加强了跟踪抽查。
对2008年专项抽查中涉及的49家企业进行了跟踪抽查,除8家企业已被依法关停或已停业外,本次实际跟踪抽查了41家企业。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质检总局已责成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处理。
各省局正在依法开展后处理工作,截止目前,对抽查不合格的48家企业全部下发了整改通知书,整改复查合格9家,正在整改38家,停产1家;责令收回不合格产品925箱(件),涉及金额12.22万元;没收不合格产品900箱(件),涉及金额14.06万元。
烟花爆竹检查 烟花爆竹检查方案(优秀10篇)
烟花爆竹检查烟花爆竹检查方案(优秀10篇)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
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作者整理了10篇烟花爆竹检查方案,希望您在阅读之后,能够更好的写作烟花爆竹检查。
烟花爆竹检查方案篇一按照天应急文〔20xx〕34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xx年下半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镇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小组为副组长,成员包括政法专班、派出所所长、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供电所所长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信息报送、联系、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沈佳豪同志兼任。
一、整治重点1.零售场所安全条件达标情况;2.零售场所现场安全管理情况;3.“下店上宅”、“前店后宅”、超量储存问题整治情况;4.销售超标违禁“假大空”产品问题整治情况;5.无证经营、未张贴相关管理制度和警示标语问题情况。
三、检查时间本次检查在20xx年10月至11月集中开展,分阶段开展企业自查、全覆盖执法检查。
四、工作要求1.提高思想站位。
各专班要强化监督管理,责任上肩,对我镇辖区内的所有经营烟花爆竹场所进行执法检查,排查要细,不留死角和漏洞。
2.提升执法效能。
各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合力,将整改任务细化落实到人,实行挂图作战。
严格执法,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罚。
3.强化整改落实。
总结执法检查情况,梳理解决共性问题,将执法检查与整改落实形成工作闭环,做好各环节工作记录,跟踪整改情况,督促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4.加强应急值守。
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守制度,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能力,坚决杜绝空岗、脱岗,如果发生事故边汇报、边处理,做到不瞒报、漏报。
烟花爆竹检查方案篇二为认真贯彻落实副省长、公安厅长许显辉关于严格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批示精神,纵深推进全县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及黑火药、引火线、单基火药的安全监管,县局决定,即日起至20xx年2月底在全县开展为期1年的烟花爆竹顽瘴痼疾集中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对生产、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进行质量监督抽查的活动。
第三条质量监督抽查是指按照一定的原则、方法和程序,对烟花爆竹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测试和评价,并根据检验结果对产品进行质量判定。
第四条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责。
抽查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检验实验能力和专业技术。
第二章抽查范围第五条质量监督抽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烟花爆竹产品的生产企业;2.烟花爆竹产品的销售企业;3.烟花爆竹产品的进口企业;4.烟花爆竹产品的批发和零售市场。
第六条依法设立的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机构有权对上述范围内的企业和市场进行抽查,并依法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进行处罚。
第三章抽查程序第七条质量监督抽查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抽查机构根据监督计划,确定抽查的对象和时间;2.抽查机构通知被抽查企业,要求其配合抽查工作;3.抽查机构对被抽查企业的烟花爆竹产品进行检验、测试和评价;4.抽查机构根据抽查结果,对产品进行质量判定;5.确认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抽查机构应当依法对相关企业进行相应处罚,并责令企业进行整改;6.抽查机构应当将抽查结果向公众公开,并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四章抽查标准第八条质量监督抽查应当遵循以下标准:1.国家相关质量标准;2.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3.企业和市场上的质量检验和检测要求;4.监督检查法定要求。
第九条质量监督抽查应当综合运用抽样检验、实地检查、从业人员培训等方法,全面、系统地进行抽查工作。
抽样检验应当具有代表性,保证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五章抽查结果第十条质量监督抽查的结果应当及时向被抽查对象通报,并告知其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质量监督抽查的结果可以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判定:1.产品合格,无质量问题;2.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但存在质量缺陷的;3.产品不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存在质量风险的;4.产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威胁人身安全的。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判刑案例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判刑案例被告李某,男,29岁,安徽省xxx县人。
2015年2月,被告李某被控涉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罪,在安徽省xx法院第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个月,缓刑5年,并处罚金1000元,二审法院作出有关结论。
一、案情2015年2月19日,安徽省xxx县消防队接到报警,称某居民小区内发生火灾,前往处置,现场发现有可燃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在现场,经调查发现,该小区住民李某在其居住的住宅门口非法存放大量烟花爆竹,经鉴定,该烟花爆竹可能成为火灾的原因,于是,安徽省xxx县消防队向安徽省xxx县公安局提出申请,将涉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李某抓捕,安徽省xxx县公安局依法对此当场作出处理。
二、案件审理过程安徽省xxx县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李某有职务犯罪嫌疑,其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禁止在烟花爆竹非法就近,包括向销售或制造烟花爆竹的容易引起烟花爆竹过热,引发爆炸等危害。
”以致无一例外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最终引发火灾,构成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罪,罪成立。
根据安徽省《刑法修正案(九)》第八十六条规定,“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情节较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被告李某对其行为认罪、悔罪,本案查明的事实有争议,被告人李某受过重大心脏病手术,情节轻微,安徽省xx法院认为,将被告李某处以有期徒刑三个月,并处罚金1 000元,并决定缓刑五年。
三、法律效果安徽省xx法院作出的判决于2015年4月1日正式生效,被告李某自判决书生效之日起,立即执行有期徒刑三个月,并须缴纳罚金1000 元;缓刑期内,被告李某如遵守正当领导,遵守法律法规,文明淑德,不再犯罪,认真办理有关手续;缓刑期满,被告李某若仍未发生犯罪,可以申请减轻处罚。
本案的审判,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这类犯罪行为,表明警示作用,向社会传达清晰的法律信息,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安徽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安徽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88.12.20•【字号】劳护字[88]第1357号•【施行日期】1988.12.20•【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暂行规定(1988年12月20日劳护字〔88〕第1357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烟花爆竹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国家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烟花爆竹的生产、贮存、运输、销售中燃放,均应遵守本暂行规定。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领导。
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公安、工商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加强对烟花爆竹工作的管理、监督与监察。
第二章烟花爆竹的生产第四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必须按照隶属关系报经省级主管部门批准;季节性生产作坊,必须经所在地县、市主管部门批准,凭批准文件,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许可。
经审查,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的,发给《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然后向所在地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方准生产。
生产烟花爆竹企业进行改建、扩建,必须经县、市企业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审查同意后报省级企业主管部门批准。
未经审查批准,不准建设;无证生产的,应予取缔。
第五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必须配备合格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厂长要经省级企业主管部门组织培训,省劳动部门考核、发证。
副厂长、技术员、专职安全员要经县或县以上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培训考核,对生产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有药工序的操作工人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才能上岗。
外聘技术人员,应聘人应有常住地县或县以上劳动部门的考核证明。
未经考核的,不能受聘。
第六条童工以及盲、聋、哑等残疾人员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生产。
第七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厂房、库房建设应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
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023年版)
1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检验样品数量按GB/T10632-2014《烟花爆竹抽样检查规则》的规定执行,同时抽取同等数量的备用样品。
2检验依据
组合烟花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木细则。
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10631-2013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
GB19593-2015烟花爆竹组合烟花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
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
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
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
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
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全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数量控制指标的通告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全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数量控制指标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09.12.28•【字号】皖安监化[2009]183号•【施行日期】2009.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全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数量控制指标的通告(皖安监化〔2009〕183号)为促进我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发展,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稳定,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省人民政府于2009年12月24日印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烟花爆竹生产和批发经营企业数量控制问题的批复》(皖政秘〔2009〕342号),同意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控制在196家以内,批发经营企业数量控制在114家以内,并逐年有所减少;同意全省控制指标的企业布点(见附表1、附表2);零售经营企业数量控制和控制方式、方法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
现通告全省监督执行。
省政府要求各级安全监管、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控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数量,督促企业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始终保持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压态势,杜绝非法、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保障生产安全。
附表:1.安徽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控制指标2.安徽省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数量控制指标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附表1:附表2:注: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指:制品的批发经营企业,不包括原辅材料的专营企业。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评价收费参考价格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评价收费参考价格有人形容高尔夫的18洞就好像人生,障碍重重,坎坷不断。
然而一旦踏上了球场,你就必须集中注意力,独立面对比赛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困难,并且承担一切后果。
也许,常常还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你刚刚还在为抓到一个小鸟球而欢呼雀跃,下一刻大风就把小白球吹跑了;或者你才在上一个洞吞了柏忌,下一个洞你就为抓了老鹰而兴奋不已。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评价收费参考价价格(二O O四年十一月二十日)表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收费价格300万元 300,1000 1000,5000 0.5,1亿元 1 ,10亿 10 亿元企业上年以下万元万元元以上度产值安全评价2,3万元 3,5万元 5-12万元 12,20万 20,40万40万元费用元元以上表2: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评价收费价格50万元 50,100 100,500 500,5000 0.5,1亿元 1 亿元企业上年以下万元万元万元以上度产值安全评价1万元 1,3万元 3,5万元 5,8万元 8,12万元 12万元费用以上表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零售商店安全评价收费价格危险化学品零售商店 800,1800元烟花爆竹零售商店 600,1200元只有凭借毅力,坚持到底,才有可能成为最后的赢家。
这些磨练与考验使成长中的青少年受益匪浅。
在种种历练之后,他们可以学会如何独立处理问题;如何调节情绪与心境,直面挫折,抵御压力;如何保持积极进取的心态去应对每一次挑战。
往往有着超越年龄的成熟与自信,独立性和处理问题的能力都比较强。
有人形容高尔夫的18洞就好像人生,障碍重重,坎坷不断。
然而一旦踏上了球场,你就必须集中注意力,独立面对比赛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困难,并且承担一切后果。
也许,常常还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你刚刚还在为抓到一个小鸟球而欢呼雀跃,下一刻大风就把小白球吹跑了;或者你才在上一个洞吞了柏忌,下一个洞你就为抓了老鹰而兴奋不已。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全监管局等部门关于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实施意见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全监管局等部门关于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7.10•【字号】皖政办[2006]50号•【施行日期】2006.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全监管局等部门关于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5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厅、省经委、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交通厅《关于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六年七月十日关于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经济委员会、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交通厅二○○六年七月)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特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安徽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
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的各项规定,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依法做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要对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出具体部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以组织知识竞赛、印发宣传手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条例》的宣传工作。
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以及社区组织、村委会和基层安全监督员的作用,通过他们向基层和企业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了解、掌握《条例》的规定,自觉遵守《条例》。
二、明确职责,理顺监管体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协调、督促负有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履行其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2.21•【字号】皖政办明电[2007]62号•【施行日期】2007.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07〕62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今年以来,我省一些地方连续发生多起烟花爆竹非法生产事故,暴露出一些地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力度不够、安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为认真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有效遏制烟花爆竹事故上升的势头,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打击的重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产品;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等易燃易爆物品;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产品;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产品;违规购销含氯酸钾的烟花爆竹产品;非法伪造烟花爆竹产地、伪造或者假冒其他厂名、厂址、商标或者认证标志;非法印制烟花爆竹商标标识或提供侵权或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标识;非法将批发经营仓库出租给零售经营者。
二、工作分工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各级政府特别是县、乡(镇)两级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打非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打非工作合力。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和沟通,强化对有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严厉查处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以及经营含氯酸钾烟花爆竹产品的行为,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
对查出的无证非法生产经营单位要报请同级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取缔,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印发《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评价资质认定管理意见》的通知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印发《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评价资质认定管理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04.08.11•【字号】皖安监规〔2004〕116号•【施行日期】2004.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印发《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评价资质认定管理意见》的通知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现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评价资质认定管理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抓紧组织有关单位申报省级安全评价资质。
二OO四年八月十一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评价资质认定管理意见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局)有关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保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局《关于认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评价临时资质的通知》精神,现就全省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评价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认定(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对省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评价机构(已取得国家局认定资质的除外;以下简称评价机构)及其安全评价人员(已取得国家局安全评价人员资格证书的除外;以下简称评价人员)实施资质认可和资格注册。
社会中介机构和人员从事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评价应通过资质认可和统一的资格考试并进行注册。
(二)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评价机构,由省局颁发相关行业生产企业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三)安全评价人员须取得国家级或省级注册资格。
(四)省局定期对获得资质的评价机构和取得注册资格证书的安全评价人员予以公告。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礼花弹专项治理工作实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礼花弹专项治
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消防管理
【发文字号】皖安监化[2010]115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0.07.09
【实施日期】2010.07.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礼花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安监化〔2010〕115号)
各市安全监管局:
现将《安徽省礼花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九日
安徽省礼花弹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加强礼花弹生产和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各类涉及礼花弹的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礼花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0〕9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提高礼花弹安全生产准入门槛,严格控制礼花弹生产企业数量,完善产品流向登记制度,严格控制市场销售渠道,建立统一的流向监管信息系统,对礼花弹从生产到燃放(或出口)进行严格监管,有效预防各类涉及礼花弹的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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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产品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 品种规格
单筒内径不大于68mm的非A级各种规格、型号烟花爆竹。
2 检验依据
2.1GB10631-2004 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
2.2GB19593-2004 烟花爆竹组合烟花
2.3GB/T10632-2004 烟花爆竹抽样检查规则
3 抽样
3.1 抽样方法
采用一次随机抽样方法在流通领域抽取样品。
3.2 抽样数量
抽取八只样品,其中四只用于检验,四只作为备样。
3.3抽样要求
抽样时需至少两人同行,要主动出示工作文件或抽查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
抽样时要认真填写抽样单,抽样单须由被检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字认可或加盖公章, 样品须当场贴上加盖抽样单位公章的封条。
样品由抽样人员带回,备样可封存在现场。
4 检验项目
4.1 标志4.2 包装4.3 外观4.4 引火线4.5 筒体4.6 平稳性检查
4.7 药种(氯酸盐) 4.8 药量4.9 燃放性能
组合烟花检验项目详见附表1,其他烟花爆竹检验项目详见附表2。
5 判定原则
5.1各项判定数组见附表。
5.2所检项目中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为不合格。
5.3 所检项目全部合格,判为合格。
6 异议处理
被抽查单位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检验报告或检验结果通知书之十五日内,书面向组织单位提出,由组织单位负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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