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醇汽车试点技术数据采集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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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信和信息化部文件关于开展甲醇汽车试点工作的通知

公信和信息化部文件关于开展甲醇汽车试点工作的通知
(一 )试 点 准备 阶段
1。
总结
确定试 点地 区。试 点省 市应 按 照试 点总体 思路和基 本 原
-3—
则要求 ,选 择具有 甲醇资源 ,具 各较 强经济 、财政和 工 业发展 实 力 ,较 好 的配套基 础设施 ,对 甲醇 汽车发展 高度关注和重视的地 域作为试 点地 区,选 择 开展试 点工作 的运行路线 。
_ 9 ~
M85应 符合 GB/T23799— zO09《 车用 甲醇
汽油 (M85)》 要求 ;M100,应 符合 GB/T23510— zO09《 车用燃
料 甲醇》要 求 。 甲醇燃 料实行定 点调配、定 点供应 、定 点加注。考虑 到试 点 所需 甲醇量 不大 ,原 则 上 应利用 焦炉 富余废 弃煤 气 、高硫劣质 煤
所生产 的或 作为化肥联产 的 甲醇。需明确调配、供应和加注定 点 单位 ;对 甲醇及 甲醇燃 料 生产、输配及加注应严 格管理 。
(三 )甲 醇汽 车
甲醇汽 车 生产 企业应具 备相 应 的汽 车生产资质 ,试 点运行 所 用 的甲醇汽 车应满足 甲醇汽 车产 品技术要 求 (见 附件 1),并 列 入 工 业和信 息化部 《 车辆生产企 业及 产 品公 告 》 (以 下简称 《 公
1
附件
2
:
甲醇汽车产 品技术要求 甲醇汽车试点工作专家组名单
(联 系 电话 :010-68zO5365)
抄送 :发 展 改革 委 、科技部 、公 安部 、财政部 、环境 保 护 部 、交通运 输 部 、 卫 生 部 、质检 总局 、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能源局 ,有 关车辆 生产 企业。
工 业 和信 息化部 办 公 厅
3.试 点车型公 告 。试 点所 用 的 甲醇汽车 ,应 符合 甲醇 汽车

工信部.甲醇汽油试点0123

工信部.甲醇汽油试点0123

国家工信部沪、陕、晋试点甲醇汽车或将替代汽柴油一、工信部核心提示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2012年2月28日说,工信部决定在山西省、上海市和陕西省开展甲醇汽车试点工作。

工信部从2009年起启动了甲醇汽车相关研究工作,重点开展了高比例甲醇燃料替代汽油、柴油研究,组织专题研究组对甲醇汽车所涉及的能源、环保、安全等问题进行了综合研究。

经过2-3年试点,将对甲醇燃料和汽车安全性进行全面验证据新华社电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负责人28日说,工信部决定在山西省、上海市和陕西省开展甲醇汽车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将坚持积极稳妥、安全第一的总体要求,严格按照地域、燃料、用车的原则加快推进使用甲醇燃料。

这位负责人说,经过2-3年试点工作,要完成对高比例甲醇汽车适用性、可靠性、经济性、安全性、环保性评价;明确甲醇汽车产品相关技术规范,制定主要标准,建立甲醇汽车相关标准体系;提出高比例甲醇汽车替代燃料相关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和管理规范;研究提出甲醇汽车产业政策建议。

二、甲醇燃料背景与战略意义我国开展甲醇汽车研发和应用始于上世纪80年代,已形成了从技术到产业化以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条件。

“十一五”以来,《车用甲醇汽油(M85)》和《车用燃料甲醇》两项国家标准颁布实施,甲醇汽车开发、试验等取得积极成果,特别是在柴油机上实现了技术突破,为甲醇燃料代替柴油提供了可能。

工信部从2009年起启动了甲醇汽车相关研究工作,重点开展了高比例甲醇燃料替代汽油、柴油研究,组织专题研究组对甲醇汽车所涉及的能源、环保、安全等问题进行了综合研究。

发展替代能源是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举措。

2011年,我国累计进口原油2.54亿吨,同比上涨6.05%,石油对外依存度达56%。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能源安全问题更加突出。

发展替代能源,可以缓解化石能源供需矛盾,减轻石油进口压力,有利于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对保障能源安全、缓解资源环境约束、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甲醇燃料相关情况介绍20200410

甲醇燃料相关情况介绍20200410

甲醇燃料相关情况汇报发展替代能源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减轻石油进口压力、缓解资源环境约束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

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党和国家领导人曾多次做出重要批示。

按照科学发展观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加强替代能源科研开发,加快产业化步伐是为社会发展提供清洁、安全、经济、可持续供应的能源保障。

甲醇燃料作为一种调整传统能源结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新型替代能源,是以“降低消耗、减轻污染、低碳利用、循环发展”为特征的典型低碳能源。

甲醇燃料以其环保性好、性价比高、技术成熟、资源有保障等优越性能,成为石油替代的首选产品。

河南是我国的农业大省,经济发展后劲不足已初步显现,产业结构调整任务依然艰巨,但河南省地处中原,交通十分发达,辐射带动能力较强。

河南省是我国煤化工产业强省,由于受国际能源价格暴跌和世界甲醇产能快速增长释放的影响,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国内甲醇市场处于低迷态势,制约了相关行业的发展。

积极推进甲醇燃料产业化是解决甲醇过剩产能的重要举措,带动甲醇相关产业发展,还可以使我省能源结构多元化,是开发低碳能源、发展循环经济最重要的举措之一。

一、甲醇燃料简介甲醇燃料主要是指在常规燃料如汽油、柴油中按一定比例掺烧甲醇的混合燃料。

燃料需要加入添加剂,形成不同标号的甲醇燃料产品,其掺入比例的不同可分为低比例、中比例和高比例。

低比例主要指甲醇与汽柴油掺烧比例不大于30%,如M5、M15、M30;中比例主要指甲醇掺烧比例不大于50%,如M50;高比例主要指甲醇比例大于85%,如M85、M100。

其中M15甲醇汽油是目前技术最成熟,产业化示范面最广,最能形成规模化替代的首选产品。

该产品可以借助中石化、中石油现有的储存、运输、加注设施,迅速地在全国大面积推广。

多年来,燃料甲醇的研发生产与推广使用虽几经起伏,目前已呈快速上升趋势。

实践证明,在多种车用替代燃料中,甲醇燃料技术成熟、经济可行、环境友好、安全可靠,势在必行、前景广阔。

甲醇汽车行业实施方案

甲醇汽车行业实施方案

甲醇汽车行业实施方案20xx年xx月甲醇汽车就是以甲醇作为主要燃料的汽车,也能以汽油或汽油-甲醇混合燃料为燃料,是一种甲醇-汽油燃料灵活转换的具有节能环保科技含量的新型汽车,也可以由普通汽车改装而成。

与普通汽车相比,甲醇汽车具有节能环保、经济性等优势。

我国相关产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原则,加快结构调整。

相关产业要持续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加强和改进投资管理,建立企业自我约束机制,完善有利于发展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避免投资盲目扩张,促进相关产业健康发展。

为加快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依据国家和xx省产业发展规划,结合区域产业xx年发展情况,制定该规划,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章指导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立足区域发展实际,坚持组织引导与市场主导并重,筑牢产业发展基础与强化科技进步并重。

第二章指导原则1、坚持协调发展。

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大需求,鼓励产学研用相结合、上下游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发展速度与质量、效益相统一,与资源、环境相协调。

2、开放融合。

树立全球视野,对标国际先进,把握“一带一路”重大战略契机,聚焦产业重点领域,探索发展合作新模式,在全球范围配置产业链、创新链和价值链,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参与产业竞争合作,走开放式创新和国际化发展的道路。

3、创新驱动,增强发展动力。

将技术创新作为产业革命的驱动力量。

改善创新科研体制机制,加强科技人才培养,鼓励企业科技创新,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4、加强引导,市场推动。

完善法规和标准,规范产业市场主体行为,建立公平的市场环境;综合运用价格、财税、金融等经济手段,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5、区域协同,部门联动。

深入推进区域产业发展协同发展,在更大区域范围内打造产业发展链条,形成错位发展、共同发展格局;加强部门间的统筹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合力。

国内外甲醇汽车发展和使用情况及对策建议

国内外甲醇汽车发展和使用情况及对策建议

国内外甲醇汽车发展和使用情况及对策建议摘 要:甲醇作为车用替代燃料使用,具有低碳、氧含量高、辛烷值高的特性,有利于充分燃烧,可有效提升发动机功率。

自201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山西、上海、陕西、贵州、甘肃5省市开展甲醇汽车试点工作,进一步对社会关注的甲醇汽车适用性、可靠性、经济性、安全性、环保性等性能进行了科学系统地验证,为甲醇汽车推广应用奠定了重要基础。

2019年3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8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甲醇汽车应用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19〕61号),提出要加快推动甲醇汽车应用,实现车用燃料多元化,保障能源安全,并部署重点在部分条件具备地区开展甲醇汽车应用工作。

本文主要介绍国内外甲醇汽车发展和使用的状况,分析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希望能为从事甲醇汽车设计、生产、使用、登记、检验的有关人员提供借鉴。

关键词:甲醇汽车;车辆安全周文辉(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北京100062,中国)1国内甲醇汽车发展和使用情况2012年以来,我国先后在山西、上海、陕西、贵州、甘肃5省市的晋中、长治、上海、西安、宝鸡、榆林、汉中、贵阳、兰州、平凉等10个城市,组织开展了甲醇汽车试点工作。

2018年试点工作全部结束,并通过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共同组织的验收,取得了积极成效。

试点共投入运营甲醇汽车1024辆,车辆总运行里程超过1.84亿公里,单车最高行驶超过35万公里,累计消耗甲醇燃料超过2.4万吨。

试点应用取得了以下成果:(1)提升了甲醇汽车技术水平。

共分17批公告发布9家甲醇汽车生产企业和32款甲醇汽车产品,形成了包括甲醇轿车、甲醇/柴油二元燃料重型商用车、微型车、城市客车等系列车型,基本形成了甲醇汽车整车及专用零部件制造体系。

(2)完善了配套标准规范。

陕西省咸阳市甲醇汽车试点实施方案

陕西省咸阳市甲醇汽车试点实施方案

2018年陕西省咸阳市甲醇汽车试点实施方案陕西省咸阳市甲醇汽车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咸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目录一、开展甲醇汽车试点的条件分析 (1)二、试点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2)三、试点组织管理体系 (5)四、甲醇汽车运营体系 (8)五、甲醇燃料生产、调配和加注体系 (9)六、车辆维护保养服务体系 (10)七、健康体检保障体系 (11)八、安全运行保障方案 (12)九、技术数据采集方案 (12)十、支持开展甲醇汽车试点的配套政策 (15)十一、附件陕西省咸阳市甲醇汽车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全面科学评价甲醇燃料汽车技术现状,积累甲醇汽车运行管理经验,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甲醇汽车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节[2012]4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按照陕西省工信厅的总体安排,结合咸阳市实际情况,编制咸阳市甲醇汽车试点实施方案。

一、开展甲醇汽车试点的条件分析(一)政策规划。

我省是甲醇生产大省,咸阳市探明煤炭储量超过110亿吨,是陕西第二大能源化工基地和关中重要的能源接续地,能源化工产业已成为咸阳市主要支柱产业。

依托煤炭资源优势,咸阳的煤基醇醚产业快速发展,18年甲醇产量60万吨,预计到18年甲醇生产能力将达到410万吨,完全可以满足咸阳市及周边地市甲醇汽车燃料使用。

近年咸阳市政府出台多项措施推动甲醇汽车、甲醇燃料的技术研发工作,对甲醇汽车试点非常重视,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咸阳市甲醇汽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工信委,具体组织协调落实甲醇汽车试点工作。

(二)甲醇燃料。

咸阳市煤化工在“十一五”期间取得了长足发展,咸阳神化集团60万吨甲醇建成投产,平煤长安能源公司年产150万吨甲醇配套项目从18年开始动工,陕西彬长矿业集团180万吨煤制甲醇项目也在积极建设之中。

陕西宝姜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开始甲醇替代能源的研究与开发,成立了新能源技术课题组进行甲醇汽油技术的研究,攻克了甲醇汽油的相容技术、抗腐蚀、溶胀技术、低温冷启动技术、抗高温气阻等技术难关,具备年产40万吨甲醇汽油的能力,被认定为陕西省甲醇汽油定点生产调配企业。

八部门:加快推动甲醇汽车应用

八部门:加快推动甲醇汽车应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全力推进铁路油气电力垄断行业改革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宁吉喆近日 表 示,要 扩 大 改革 混 合所 有 制 改革试 点,全 力 推 进 铁 路油气电 力垄 断行业 改革。过去一 年国 家发展改革委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围绕 “破”“立”“降”这三个方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的重点任务,出台实施了一批重要措施,取得了明 显成效。下一步要着力畅通经济循环,加快建设现 代化经济体系,要落细、落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 展的制度安排,抓紧出台制造业、高技术产业、服 务业以及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的政策 文件,进一步加强政策统筹,大力支持实体经济 发展,形成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 展的合力。他还称,中国将在能源、交通、通讯等 基础设施领域促进有效投资,依法合规采用PPP 等多种方式调动社会资本投入补短板重大项目, 加快推进川藏铁路、沿江高铁等一批重大工程规 划建设。
六部委:推进水电开发利益向地方民生倾斜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6部委日前发布文件,推进水电开发的利益更多 向地方民生倾斜,包括完善补助补偿、加大产业扶植升级、促进就业等,并建立健 全移民、地方、企业等共享水电开发利益的长效机制。未来将统筹协调水电建设 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支持移民脱贫致富、移民搬迁安置与后续发展需要、龙头 水库电站与下游梯级电站补偿效益分配、水电综合效益与企业效益等关系。进一 步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完善水电开发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健全收益分配制度,建 立健全移民、地方、企业共享水电开发利益的长效机制,使移民在依法获得补偿 补助基础上,更多地分享水电开发收益。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未来将进一步探索 与多渠道安置、保障移民收益和共享水电开发利益相适应的新的水电工程用地政 策。并探索下游梯级电站补偿效益返还和综合效益投资分摊等方式,完善水电价 格形成机制。

《甲醇汽车非常规污染物排放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

《甲醇汽车非常规污染物排放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3《甲醇汽车非常规污染物排放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标准编制组2020年6月目录1项目背景 (1)1.1 任务来源 (1)1.2 工作过程 (1)2甲醇燃料汽车行业概况 (2)2.1 我国车用甲醇燃料的应用背景和行业现状 (2)2.2 我国甲醇汽车行业现状和历史回顾 (2)3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分析 (3)3.1国家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3)3.2 甲醇汽车发展带来的主要环境问题 (4)3.3标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5)4. 主要国家、地区及国际组织相关标准研究 (5)4.1 美国加州排放标准 (5)4.2 巴西排放标准 (7)5. 标准制定的技术路线 (8)5.1制定标准的技术路线 (8)5.2 制定标准的主要技术依据 (8)6.标准主要技术内容 (9)6.1 标准适用范围 (9)6.2 标准结构框架 (9)6.3 主要技术内容及其制定依据 (9)7. 标准的验证 (9)7.1甲醇分析方法的验证 (9)7.2 “61号文件”推荐限值的验证 (11)8. 标准实施的社会和环境效益分析 (12)8.1标准实施的社会效益 (12)8.2 标准实施的环境效益 (12)9. 标准实施的可行性分析 (12)9.1 排放控制技术可行性分析 (12)9.2 测试设备经济可行性分析 (12)参考文献 (13)1项目背景1.1 任务来源原环境保护部于2014年发布了“燃用甲醇汽油的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国家标准的编制计划,项目统一编号:2014—6。

本项目承担单位为:北京理工大学、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厦门环境保护机动车污染控制技术中心、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等。

1.2 工作过程标准立项后,承担单位成立了标准编制组。

标准编制组先后调研走访了工信部节能司、中国化工联合会醇醚燃料专委会、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吉利汽车集团、山西省新能源汽车办公室、山西和浙江等地甲醇汽油生产企业,以及相关管理部门,通过座谈、实地考察等方式了解我国甲醇汽车行业现状和发展规划、甲醇燃料车的排放状况等。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甲醇汽车试点运行期间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甲醇汽车试点运行期间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甲醇汽车试点运行期间数据
采集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13.08.06
【实施日期】2013.08.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甲醇汽车试点运行期间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试点市工信委(局),各有关单位:
目前,我省宝鸡市甲醇汽车试点运行已正式启动,做好甲醇汽车试点运行期间的数据采集已成为试点工作的重要任务。

根据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醇汽车试点技术数据采集管理办法》(工信厅节〔2013〕19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试点运行期间数据采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数据采集工作。

抓好甲醇汽车试点运行期间数据采集报送,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可靠,是关系试点成败和取得成效的关键。

各试点市和参与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数据采集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落实责任,认真做好试点数据的采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二、加强数据汇总和分析评估。

长安大学负责试点运行期间的数据汇总、各项检测、
数据库建立和阶段性评估等工作,各试点市和参与单位要给予全力配合和支持,主动与负责各市的数据采集联系人沟通衔接,按照规定的时间、路径和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数据。

对数据报送中遇到的技术问题,长安大学要及时给予指导解决,确保数据报送通道的顺畅。

三、及时建立数据采集报送制度。

根据工信部《甲醇汽车试点技术数据采集管理办法》,我省进一步制定了《甲醇汽车试点运行数据采集表1-16(包含工信部制定的12个附表,见附件2)》、《甲醇汽车试点运行数据采集表填写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等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甲醇汽车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家规范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等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甲醇汽车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家规范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等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甲醇汽车应用的指导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推动甲醇汽车应用,实现车用燃料多元化,保障能源安全,现就在部分条件具备地区开展甲醇汽车应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安全可控,在具备应用条件的地区发展甲醇汽车。

强化甲醇汽车产业合理布局,加快完善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和市场应用保障体系,提高市场应用水平,保持我国甲醇汽车及相关产业在产品、技术及专用装备领域的国际领先地位,加快能源多元化和清洁能源汽车发展,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二)基本原则因地制宜,统筹协调。

坚持从实际出发,立足资源禀赋,宜醇则醇,促进能源多元化。

做好甲醇汽车应用与煤炭等传统工业转型升级的统筹协调,培育新动能。

企业主体,政府引导。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调动企业积极性和创造性。

加强政策引导,完善配套服务体系,促进甲醇汽车制造、销售与甲醇燃料生产、输配、加注协同发展。

创新驱动,绿色发展。

立足科技创新,推动甲醇汽车及燃料技术研发与应用,加快甲醇汽车标准体系建设。

确保甲醇汽车全生命周期达标排放。

实现甲醇燃料生产过程清洁化、高效化,促进甲醇燃料绿色发展。

二、加快甲醇汽车制造体系建设(三)鼓励汽车及相关零部件生产企业在现有制造体系基础上,针对甲醇汽车特性,通过技术改造完善甲醇汽车制造体系,提升甲醇汽车制造技术水平,开发甲醇乘用车、商用车、非道路工程车等车辆及动力机械,满足市场需求。

完善甲醇汽车生产基地建设,合理布局甲醇汽车生产。

(四)强化甲醇汽车专用零部件制造能力,围绕甲醇燃料供应和电控喷射系统、专用后处理装置、专用滤清器、专用润滑油、耐醇材料和关键零部件等领域,构建规模化制造体系,提升专用零部件制造企业的自主研发与制造水平,满足甲醇汽车发展需求。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车用甲醇燃料加注站建设规范》和《车用甲醇燃料作业安全规范》的通知-国家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车用甲醇燃料加注站建设规范》和《车用甲醇燃料作业安全规范》的通知-国家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车用甲醇燃料加注站建设规范》和《车用甲醇燃料作业安全规范》的通知山西省、上海市、贵州省、陕西省、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推动甲醇燃料加注站规范化建设,指导和规范甲醇燃料加注作业安全操作,保证甲醇汽车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我部组织编制了《车用甲醇燃料加注站建设规范》和《车用甲醇燃料作业安全规范》。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电话:************)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15年10月13日附件1车用甲醇燃料加注站建设规范1 总则本规范规定了甲醇燃料加注站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站址选择、总平面布置、甲醇燃料加注工艺及设施、消防设施及给排水、电气、报警和紧急切断系统、暖通、建筑物及绿化、工程施工等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的甲醇燃料加注站,适用于甲醇燃料与汽油、柴油、液化石油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合建加注站,适用于甲醇燃料橇装式加注站,适用于汽车加油加气站改建增加甲醇燃料加注功能的设计与施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下述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说明)都适用于本规范,最新版本如与本规范有不同之处,按下述文件的最新规定执行。

GB5015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年版)GB/T23510车用燃料甲醇GB/T23799车用甲醇汽油(M85)GB/T3730.1 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SH/T3134采用橇装式加油装置的汽车加油站技术规范AQ3002 阻隔防爆橇装式加油(气)装置技术要求GB50316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TSG D0001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3 术语和定义3.1 甲醇燃料指符合《车用燃料甲醇》(GB/T23510-2009)、《车用甲醇汽油(M85)》(GB/T23799-2009)标准的车用甲醇燃料。

3.2 甲醇汽车符合《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B/T 3730.1-2001中的汽车定义,装用专门设计开发的适用车用甲醇(M85或M100)燃料或甲醇-柴油双燃料发动机。

工信部:甲醇柴油汽车试点已形成产业化应用

工信部:甲醇柴油汽车试点已形成产业化应用

工信部:甲醇柴油汽车试点已形成产业化应用
据工信部网站29日消息,2015年6月2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科技司在北京对天津大学研制的“柴油甲醇二元燃料燃烧技术”组织召开科技成果鉴定会。

会上,天津大学内燃机燃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姚春德教授汇报了“柴油甲醇二元燃料燃烧技术”相关研制、技术、效益和应用等情况。

原机械工业部部长何光远、中国工程院院士倪维斗等11名相关领域专家,经过资料审查、质询、答辩及讨论等环节,专家委员会一致通过了该技术科技成果鉴定。

专家委员会认为,该技术突破了在柴油机上燃用甲醇的技术障碍,实现了35%甲醇对柴油的高比例替代,结合废气后处理装置,满足国四、国五排放标准要求,建立了自主开发体系,引领了国内外甲醇在柴油机上高效、清洁应用,具有国际领先水平。

积极发展车用替代燃料,特别是柴油替代燃料,对于保障我国能源安全有重大意义。

“柴油甲醇二元燃料燃烧技术”实现了在柴油机上使用甲醇燃料的重大突破,并形成了产业化应用,中国重汽、陕汽集团生产的甲醇载重商用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甲醇汽车试点地区已投入运行。

5561962_甲醇汽车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

5561962_甲醇汽车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

0402热点聚焦版权所有,如需转载,请务必注甲醇汽车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效■ 本报记者 薛亚培 见习记者 杨孝坤为总结甲醇汽车试点工作经验,全面展示我国甲醇汽车产品与技术成果,研讨和交流甲醇汽车技术和政策, 2014年8月28日~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山西省晋中市召开了甲醇汽车试点工作座谈会。

试点工作稳步推进会上,山西、上海、陕西三地领导就甲醇汽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汇报。

据山西省经信委主任张华龙介绍,晋中、长治两市的甲醇汽车试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年来,从晋中市数据采集报告、车辆检测及整体推进情况看:甲醇汽车的燃料费用约是传统汽油汽车的55%左右;各项指标比国Ⅳ标准限额值低 40%~50%,完全符合国Ⅳ标准,部分指标达到国Ⅴ标准;没有发现对试点涉醇人员有影响,甲醛排放经检测最高为国家限额值的7%;最高车速、加速性能、爬坡性能均与设计指标相当,日常维修也与其他车辆基本相当。

长治一运试点运行的100辆宇通甲醇公交客车现已投入 5 条线路运营,目前单车运行最长里程约15万公里,甲醇与汽油经济性对比优势明显。

涉醇部件和发动机性能良好,冷启动和喷油嘴、甲醇泵工作正常,没有群体性故障发生,车辆技术状况正常。

据检测,甲醇公交车尾气常规排放物低于汽油燃料,其排放比使用汽油CO 降低50.75%、HC 降低79.37%,减排效果非常明显。

上海市经信委副主任马静表示,上海市的试点工作重点关注 M100甲醇车辆的适用性、可靠性、经济性等方面,经过半年多的实际运行,取得了一批数据,摸索并积累了相关经验,但也存在车辆性能仍需大幅提升、M100甲醇轿车与传统汽油车相比有优势但不够明显等问题。

但他们有信心,通过不懈努力不断化解难题、完成试点任务。

陕西省在西安、宝鸡、咸阳、榆林和汉中5市开展了试点,目前已于去年8月在宝鸡市启动了15辆甲醇微型车的试车运行,榆林市于今年 6月启动了5辆甲醇载重车的试运行,西安市将在9月初运行20辆甲醇小轿车。

14214430_重汽:天然气重卡出息了也许甲醇也有这一天

14214430_重汽:天然气重卡出息了也许甲醇也有这一天

03□邮箱:****************黄 博■ 本报记者 周 静重汽:天然气重卡出息了也许甲醇也有这一天今年1~4月,中国重汽生产天然气重卡2379辆,同比上涨565%。

其中关键因素无疑是油气价差屡创近年新高,拉动了整个天然气重卡市场需求。

同时,这也要归功于中国重汽在天然气重卡领域坚持多年不懈的努力。

技术、产品的成熟,让重汽实现了在细分市场上发力,抓住了这样的市场机会。

中国重汽技术中心副主任、动力设计院院长李红珍在接受《商用汽车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新技术产品的产业化需要一个过程,天然气重卡是一步步走过来的,甲醇燃料重卡也需要这样的市场化进程。

”回首天然气重卡的不容易中国重汽是我国较早开发生产天然气发动机和整车的企业。

多年来,中国重汽一直没有停止在天然气领域的研发脚步,不断推出新技术、新产品,并以其成熟的整车产品线,将大量优秀的天然气车型投入市场。

现在重汽已经形成了新斯太尔、汕德卡、HOWO、豪瀚等覆盖各车型平台的天然气系列产品。

重汽的LNG 重卡不仅在国内销量大增,还在海外市场上实现了天然气产品的出口。

但是回顾过去,天然气重卡得到市场认可也不是一帆风顺的。

李红珍说,十几年前,刚开始做天然气发动机时,也曾经采取柴油/天然气双燃料形式。

那时候,关于天然气发动机的技术标准不完善,用户加气也不方便。

随着少数地区、部分用户尝试使用天然气重卡,发现其经济性突出、安全可靠性好等一系列优势。

慢慢地,配套设施建设逐步跟上以及天然气专用发动机的成功开发,用户对天然气重卡的看法也在逐渐改变,最终接纳这一新生事物。

这样的场景,与今天甲醇燃料汽车遇到的问题何其相似?李红珍认为,“甲醇燃料与天然气有相似之处,也有一定的区别。

在目前形势下,甲醇重卡推广难度还是客观存在的。

”要“吃”甲醇重卡这个“螃蟹”今年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高云虎在介绍甲醇汽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时提到:“工信部共分13批发布了8家甲醇汽车生产企业和23款甲醇汽车产品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上海市甲醇汽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备案的复函-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上海市甲醇汽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备案的复函-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上海市甲醇汽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备案的复函正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上海市甲醇汽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备案的复函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你委关于《上海市甲醇汽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的请示(沪经信装[2012]930号)收悉。

经甲醇汽车试点工作专家组评议论证,现函复如下:一、《上海市甲醇汽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符合甲醇汽车试点工作总体要求,请按专家组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方案》实施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按照限定地域、限定燃料、限定用车的原则,充分发挥专家及科研机构支撑作用,完成对高比例甲醇汽车适应性、可靠性、经济性、安全性、环保性评价,提出甲醇汽车发展的政策建议。

三、加强对《方案》实施的组织领导。

按照试点方案确定的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实施计划,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试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四、切实加强试点安全管理。

坚持积极稳妥、安全第一的原则,把《方案》提出的安全保障计划落实到各项具体措施中,确保安全运行。

五、加强技术数据管理。

坚持科学可信、规范管理的原则,加快建设试点技术数据库,做好技术数据采集、管理和评估工作,并定期上报我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13年1月18日——结束——。

甲醇汽车试点总体工作总结报告编写要点

甲醇汽车试点总体工作总结报告编写要点

附件2甲醇汽车试点总体工作总结报告编写要点一、工作概述按本地区甲醇汽车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规定内容和试点运营进程予以描述。

主要包括报告编制单位基本情况,试点运营实际承担的任务和运营工作;试点运营基本要素,选择的试点车辆及生产制造单位,投入的车辆数量和运营管理单位及人员等,加注站点的数量和运营单位,管理运营机制等基本要素。

二、主要工作甲醇汽车试点开展情况,包括工作过程描述、遇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与方法、取得的成果等。

重点对《甲醇汽车试点工作技术数据采集汇总管理办法》中涉及的条目及数据进行试点工作前后分析、对比、总结。

应将对应的检测报告和分析报告作为支撑文件附后。

三、任务完成情况对照实施方案阐述的目标任务、运行指标、工作进度安排等的实际完成情况。

对按照实施方案超出部分应说明理由和阐述效果。

对按照实施方案规定进行调整的部分,应说明理由并阐述效果。

对未达到实施方案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应说明理由以及试点地区主管部门批准的证明,同时说明对试点运营总体效果的影响。

四、取得的成效试点工作对推动甲醇汽车及甲醇燃料行业技术进步、产业培育、自主创新等方面的意义。

取得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形成的专利、著作权、技术标准、新技术、新产品、新装置等。

五、存在问题及建议报告编制单位所承担试点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试点工作体系中上下游产业链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甲醇汽车应用推广进一步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建议。

甲醇汽车制造、甲醇燃料制备和输配送及加注、甲醇汽车推广应用三个方面的政策建议。

支撑附件:——甲醇汽车试点工作有关文件。

——本地区甲醇汽车试点工作备案批复类有关文件。

——本地区甲醇汽车试点实施方案。

——按照《甲醇汽车试点技术数据采集管理办法》(工信厅节〔2013〕19号)规定要求的检测报告。

——具有环境保护监测资质的机构在试点期间对试点地区燃料生产企业、甲醇燃料加注站、甲醇汽车驾驶室、发动机及整车实验室、维修车间定期进行监测的检测报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启动验收 甲醇汽车试点4年成效待考

工业和信息化部启动验收 甲醇汽车试点4年成效待考

工业和信息化部启动验收甲醇汽车试点4年成效待考
佚名
【期刊名称】《新材料产业》
【年(卷),期】2017(0)3
【摘要】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甲醇汽车试点验收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已完成试点运营工作的上海、长治、西安、宝鸡、榆林等城市于今年3月底前向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正式提出验收申请;其他试点城市需在完成试点运营工作后1个月内,向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正式验收申请。

【总页数】2页(P74-75)
【关键词】甲醇汽车;信息化;工业;运营工作;主管部门;试点城市;省级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U469.7
【相关文献】
1.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能源局关于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r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J],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能源局
2.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符合《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四批)及符合《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三批)/关于拟通过验收的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单位名单(第一批)的公示/工信部公示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首批试点名单 [J],
3.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召开油气管道行业"工业互联网+
安全生产"试点启动会 [J],
4.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甲醇汽车应用的指导意见 [J], 无
5.应急管理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召开油气管道行业“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试点启动会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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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征求《甲醇汽车非常规污染物排放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征求《甲醇汽车非常规污染物排放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征求《甲醇汽车非常规污染物排放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生态环境部
•【公布日期】2020.06.15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关于征求《甲醇汽车非常规污染物排放测量方法(征求意见
稿)》意见的函
环办标征函〔2020〕3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我部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甲醇汽车非常规污染物排放测量方法》。

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上述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20年7月15日前反馈我部,电子版同时请发
送至*************.cn,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谷雪景
电话:(010)84616281-8014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伊飞
电话:(010)65645584
传真:(010)65645587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甲醇汽车非常规污染物排放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
3.《甲醇汽车非常规污染物排放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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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醇汽车试点技术数据采
集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技术市场管理
【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日期】2013.01.25
【实施日期】2013.01.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甲醇汽车试点技术数据采集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为全面科学评价甲醇汽车试点运行情况,规范试点技术数据采集工作,确保技术数据科学可信,我部组织制定了《甲醇汽车试点技术数据采集管理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3年1月25日
甲醇汽车试点技术数据采集管理办法
根据《关于开展甲醇汽车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节[2012]42号),为全面科学评价甲醇汽车试点运行情况,规范试点工作技术数据采集工作,确保技术数据科学可信,特编制本办法。

本办法规范了甲醇汽车试点工作技术数据采集的类别、条目及具体要求,数据将作为甲醇汽车试点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

甲醇汽车的定义、标准及技术规范、专项检验项目按照《关于开展甲醇汽车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节[2012]42号)中附件《甲醇汽车技术要求》规定执行。

(一)甲醇汽车整车
1. 甲醇汽车整车技术数据采集分为装用点燃式甲醇发动机的甲醇汽车整车和装用压燃式甲醇发动机的甲醇汽车整车两类。

根据甲醇汽车整车的特殊性,结合甲醇汽车整车使用的特殊要求,采集如下内容和数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文号(含批次)、车辆产品型号、车辆号牌号码、制造厂商、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码、行驶里程、排放等级、燃料类型、甲醇燃料箱容积、汽柴油箱容积、起动性能、冷起动性能、限定条件下百公里油耗、加速性能、最高车速、最大爬坡度、车外加速噪声等参数。

通过数据分析和对比,评价甲醇汽车整车在使用过程中的性能变化及使用情况。

2. 采集甲醇汽车整车技术数据应依据制造企业提供的出厂技术数据,按规定(见附表1、2)的内容建立技术档案。

3. 试点用甲醇汽车每半年由试点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机动车检验检测单位进行检验,检验方法按机动车检验相关规定,检验数据由试点车辆运营单位负责收集汇总。

4. 试点工作结束后,在试点运行车辆中抽取不少于3辆乘用车、不少于1辆商用车,由试点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具有国家级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负责对甲醇汽车整车起动性能、百公里油耗、加速性能、最高车速、最大爬坡度、车外加速噪声、常规排
放检测、甲醛进行测试并提出检测报告。

(二)甲醇发动机
1. 甲醇发动机技术数据采集分为点燃式甲醇发动机和压燃式甲醇发动机两类,根据发动机的固有特性和使用特性,结合发动机燃用甲醇燃料的特殊要求,采集如下数据和参数:发动机制造厂商、所配车型、发动机号、发动机型式、缸径、冲程、排量、压缩比、最大功率、最大转矩、最低燃油消耗率等参数。

通过数据分析和对比,评价甲醇发动机在使用过程中的性能变化及使用情况。

2. 发动机技术数据采集共进行两次,第一次对所有参与试点工作的甲醇汽车发动机按照要求(见附表3或附表4)进行数据采集并建立档案,采集的技术数据为汽车厂商或发动机制造商提供的数据;第二次采集为试点工作结束后,在试点运行车辆中抽取不少于3台乘用车、不少于1台商用车所装配发动机,由试点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具有国家级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负责测试并提出检测报告。

商用车用发动机甲醛检测采用台架测试。

3. 甲醇发动机性能试验按照《汽车发动机性能试验方法》(GB18297)进行。

(三)甲醛排放和常规排放
1. 甲醇汽车甲醛排放是技术数据采集的重要内容。

通过数据分析和对比,评价甲醇汽车甲醛排放情况。

2. 甲醛排放检测由试点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具有国家级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按照《关于开展甲
醇汽车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节[2012]42号)提出的轻型及重型发动机甲醛排放的要求和分析方法,在试点运行车辆中抽取不少于3辆乘用车每年进行一次检测。

试点工作结束后,抽取1辆商用车进行甲醛排放检测。

检测单位负责提出检测报告(数据采集表见附表5)。

3. 对甲醇汽车试点车辆常规排放物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烟度、颗粒物(含PM2.5)进行数据采集,通过数据分析和对比,评价甲醇汽车常规有害气体排放。

在试点运行车辆中抽取不少于3辆乘用车每年进行一次检测,商用车随甲醛排放检测同步进行常规排放检测。

轻型车按GB18352.3-2005《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重型车按GB20890-2007《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系统耐久性要求及试验方法》进行检测,检测单位负责提出检测报告(数据采集表见附表5)。

(四)环境影响
1. 根据甲醇汽车整车及其甲醇燃料加注的特性,对甲醇燃料生产企业和甲醇燃料加注站大气环境中甲醇含量进行监测,通过对监测数据分析和对比,评估甲醇燃料在制备、加注和使用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

2. 甲醇在大气环境中含量的监测,由试点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具有环境保护监测资质的机构,按照相关规范,每季度在试点地区甲醇燃料生产企业、甲醇燃料加注站、甲醇汽车驾驶室、发动机及整车实验室、维修车间定期进行监测,采集的数据由试点地区主管部门负责汇总整理(具体数据采集表见附表6)。

(五)人体健康
1. 人体健康数据采集主要是对甲醇燃料生产人员、甲醇燃料加注站工作人员、甲醇汽车司乘人员、甲醇汽车维修人员的人体健康数据进行分类采集。

通过数据分析,对甲醇燃料和甲醇汽车试点运营涉醇工作人员职业健康进行评价。

2. 根据甲醇汽车及甲醇燃料的特殊性,采集内容和数据如下: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常规检查,眼科检查(晶体、眼底、视力),内科检查,皮肤黏膜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心电图,B超,呼吸系统,胸部X线检查。

3. 对参加试点工作的主要涉醇人员每年进行不低于2次职业健康检查,由试点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指定涉醇人员所属单位组织在具有省级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院进
行。

健康检查报告由试点运行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具体数据采集表见附表7)。

(六)车辆保养、故障及维修
1. 根据甲醇汽车的使用特性和试点工作的要求,规定对试点车辆保养、维修及故障排除等相关数据进行采集。

通过数据分析,评价甲醇汽车可靠性。

2. 甲醇汽车维修和保养按汽车制造厂商指定的机构进行,相关记录由试点车辆运营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具体数据采集表见附表8)。

(七)甲醇燃料
1. 甲醇汽车试点使用M100和M85两种甲醇燃料。

数据采集由甲醇燃料供应商、甲醇加注站、甲醇汽车运营单位负责。

通过数据分析,评价甲醇燃料的适应性和经济性。

2. 甲醇燃料供应商负责按每季度向试点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供销售的甲醇燃料种类、购货单位、购货量、销售价格以及添加剂使用情况(具体数据表见附表9)。

3. 甲醇燃料加注站负责按每季度向试点地区主管部门提供甲醇燃料进货量、销售量、销售价格(具体数据采集表见附表10)。

4. 甲醇汽车运营单位负责按每季度向试点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供每辆车甲醇燃料加注日期、加注量、行驶里程(具体数据采集表见附表11)。

(八)甲醇燃料加注站
1. 甲醇燃料加注站应根据甲醇汽车试点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规划核准设立,采集如下数据:加注站名称、所处位置,储醇罐结构、容积、材料、型式(地上、地下、撬装站),加注机制造商、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密封系统材料、更换零部件及时间、使用寿命、维护保养周期,过滤器制造商、精度,加注机有无蒸发排放控制措施;计量仪器仪表制造商、精度、公安消防部门核准的证书号、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

通过数据分析和对比,评价甲醇燃料加注站实际运营过程中的变化情况。

2. 甲醇燃料加注站数据采集每季度由加注站自行负责进行数据采集,试点地区工业和信
息化主管部门随机对采集数据进行抽查校验(具体数据采集表见附表12)。

3. 试点工作结束后,由试点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具有燃料加注装备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负责对甲醇燃料加注站及所用加注设备、装置进行评定,并提出评定报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设立甲醇汽车试点技术数据中心(依托中国内燃机协会),数据中心开通与试点地区主管部门的网络传输系统,负责对试点地区上传的技术数据进行归类建档,建立甲醇汽车试点工作技术数据库,并组织提出甲醇汽车试点技术数据阶段评估报告。

试点地区主管部门,应建立本地区甲醇汽车试点数据库,按规定的时间、路径和要求上传技术数据,并定期开展技术数据评估工作。

附表:
附表1装用点燃式发动机的甲醇汽车整车性能数据采集表
附表2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甲醇汽车整车性能数据采集表
附表3点燃式甲醇发动机数据采集表
附表4压燃式甲醇发动机数据采集表
附表5甲醇汽车排放数据采集表
附表6大气环境中甲醇含量数据采集表
附表7人体健康数据采集表
附表8甲醇汽车故障维修数据采集表
附表9试点地区甲醇燃料供应商销售数据采集表
附表10试点地区加注站甲醇燃料购销数据采集表
附表11甲醇汽车燃料加注数据采集表
附表12加注站数据采集表
附表1:装用点燃式发动机的甲醇汽车整车性能数据采集表
备注
附表2: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甲醇汽车整车性能数据采集表
备注
附表3:点燃式甲醇发动机数据采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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