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交通运输行业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的工作目标与绩效评估
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的工作目标与绩效评估交通运输部作为国家交通运输管理机构,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和使命。
工作人员的工作目标与绩效评估是确保部门高效运行和实现交通事业发展的重要指标。
本文将探讨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的工作目标的制定与绩效评估的重要性,并针对具体情况提出合理的评估方式。
一、工作目标的制定交通运输部工作目标的制定是为了推动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具体工作目标的制定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量化和衡量。
一般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制定工作目标。
1.1 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制定交通基础设施是保障交通运输顺畅、高效运行的重要支撑,需要确定合理的目标来促进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与实施。
这些目标可能包括新建、改建和维护交通道路、铁路、港口和机场等交通设施的数量和质量指标。
1.2 交通安全目标制定交通安全是交通运输部工作的首要任务,为了减少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需要制定科学且具有可操作性的目标。
这些目标可以包括事故数量、交通违法行为数量的减少,以及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的有效开展等方面。
1.3 交通运输服务目标制定提供良好的交通运输服务是交通运输部的重要使命之一。
为了提升服务质量,可以制定客观指标如运输效率、客户满意度等,并设立具体指标来定量衡量工作表现。
二、绩效评估的重要性绩效评估是验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重要手段,通过全面准确地评估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可以及时发现问题,确定合理的奖惩制度,进而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2.1 促进目标实现通过绩效评估,工作人员可以清晰了解自身工作表现与工作目标的契合度,及时发现偏差和不足之处,从而针对性地调整工作策略和方法,以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2.2 推动个人成长绩效评估不仅仅是对工作目标的全面评估,也是对个人能力和业务水平的评估。
通过绩效评估的反馈和指导,工作人员可以更好地了解自身的优势和不足,找到提升自己的方向和途径,促进个人成长和发展。
2.3 提高工作动力绩效评估可以将工作目标与工作人员的绩效挂钩,合理设定奖惩机制,激励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交办办〔2017〕181号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交办办〔2017〕181号部内各司局: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将新修订的《交通运输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2017年12月5日交通运输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17年12月第一部分概述一、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交办办〔2016〕189号)二、目录数据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应该公开以下内容:1.名称。
发布信息的具体名称,一般为政府信息文件名称全称。
2.文号。
发布信息的文件编号,如无正式文件编号可略去。
3.发布机构。
信息制作、持有或发布机构名称。
4.发文日期。
信息发布的日期。
5.索引号。
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索取政府公开信息的一组代码。
索引号的生成规则为:日期+发布顺序号。
索引号在发布信息时由内容发布系统自动生成。
6.主题分类。
按照主题分类目录(见第二部分(一)主题分类目录)对信息进行分类,该信息所属的主题类目名称。
7.行业分类。
按照行业分类目录(见第二部分(二)行业分类目录)对信息进行分类,该信息所属的行业类目名称。
交通运输部门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交通运输部门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本文件旨在制定交通运输部门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办法,以确保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1. 考核目的考核的目的是激励和奖励高绩效的工作人员,促进交通运输部门的发展和提高工作效率。
2. 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2.1 工作质量对工作人员的完成的任务进行质量评估,包括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等因素。
2.2 工作效率对工作人员的任务完成效率进行评估,包括任务完成时间、工作量等因素。
2.3 专业知识和技能对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行评估,包括相关学历、培训经历、专业技能等因素。
2.4 团队合作评估工作人员在团队合作中的表现,包括与同事间的协作、沟通能力等因素。
3. 考核标准根据不同的考核内容,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并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综合考核。
具体的考核标准和比例应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4. 考核周期考核周期为每年一次,具体的考核时间由交通运输部门确定并通知全体工作人员。
5. 考核结果与奖惩措施根据考核结果,对高绩效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如晋升、薪资调整、奖金等;对绩效低下的工作人员进行督促和培训,并在严重情况下考虑绩效考核降级、降薪等处罚措施。
6. 考核过程监督为确保考核的公正性和透明性,设立考核监督机构,对考核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工作人员的申诉。
监督机构由交通运输部门内部选择合适的人员担任。
7. 其他事项对于特殊岗位或特殊情况下的绩效考核,可根据需要另行制定相应的补充办法,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以上为交通运输部门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的主要内容,具体的执行细则由交通运输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8.11.27•【文号】交办发〔2018〕164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办发〔2018〕1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中国远洋海运、招商局、中国交通建设集团,部管各社团,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现将《交通运输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2018年11月27日交通运输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要求,有效规范交通运输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结合交通运输部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交通运输部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除部门规章外,交通运输部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前款所称行政规范性文件,包括交通运输部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并由交通运输部主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以下不属于本办法所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内部执行的管理规范、工作制度;(二)人事调整、内部机构设置、奖惩决定;(三)请示、报告、技术标准规范、会议活动通知、会议纪要、领导讲话、情况通报、工作要点、工作总结、工作方案;(四)其他不具有普遍约束力、不可反复适用的公文。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批准、公布、清理、监督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标准
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标准概述:交通运输部作为负责国家交通事务的部门,对工作人员的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是确保部门高效运转和工作质量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介绍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的标准和方法。
一、工作目标的制定:1. 基本目标:根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任务,制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包括完成项目、推进政策措施等。
2. 量化目标:将目标具体化、可量化,明确任务的完成标准和要求。
二、工作质量的评估:1. 工作成果:根据完成的任务、项目进度、成果质量等进行评估,包括工作报告、项目汇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等。
2. 项目执行:评估工作人员在项目推进中的主动性、协调能力、问题解决能力等。
三、工作效率的考核:1. 项目完成时间:评估工作人员完成任务的时间效率,根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和要求进行评估。
2. 工作态度:评估工作人员对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包括工作纪律、主动性以及团队合作等方面。
四、专业能力的评估:1. 业务知识:评估工作人员对交通运输领域的法规政策、技术标准等的了解和掌握程度。
2. 专业技能:评估工作人员在所从事工作岗位上的技能水平,包括专业知识的应用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五、创新能力的考核:1. 创新意识:评估工作人员对新技术、新政策的认知和思考能力,包括工作中提出的创新理念和解决方案等。
2. 创新实践:评估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的创新实践能力,包括改进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等方面。
六、团队合作的评价:1. 团队协作:评估工作人员与团队成员的沟通与合作能力,包括参与团队项目、协调资源等方面。
2. 服务态度:评估工作人员对来访者和合作伙伴的耐心和服务精神,包括沟通能力、问题解决能力等。
总结:以上是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的标准和方法,通过对工作目标、工作质量、工作效率、专业能力、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的综合评估,可以客观地衡量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为部门的高效运转和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同时,绩效考核也可以激发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个人和团队的进步与成长。
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
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在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中,工作人员的表现和绩效对整个行业的运转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交通运输部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以激励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交通运输事业的顺利运行。
一、绩效考核标准为了确保绩效考核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交通运输部制定了一系列明确的考核标准。
这些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工作目标的实现情况:工作人员需要根据自己的岗位要求,完成相应的工作目标。
在绩效考核中,将对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定。
2. 工作质量和效率: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是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工作质量主要体现在工作成果的质量,效率则关注于工作完成的速度和效果。
3. 团队合作和协作精神:交通运输部强调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因此,在绩效考核中将考察工作人员的团队合作和协作精神,包括与同事之间的配合和合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4. 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应用:工作人员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工作中能够准确应用,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
二、奖励制度为了激励优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部设立了一套奖励制度。
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
具体的奖励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奖金和福利:优秀的工作人员可以获得相应的奖金和福利,作为对他们杰出表现的认可和鼓励。
2. 晋升晋级:对于在绩效考核中表现出色的工作人员,交通运输部将考虑给予晋升或晋级的机会,提供更多的职业发展空间。
3. 荣誉奖项:每年交通运输部将评选出一批优秀工作人员,并授予他们相应的荣誉奖项,以表彰他们的突出贡献。
三、惩罚制度除了奖励制度,交通运输部还建立了一套严格的惩罚制度,对绩效不达标、工作不力的工作人员进行惩处。
主要的惩罚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警告和批评:对于一些轻微的失误或工作不当的情况,交通运输部将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批评。
2. 停止晋升:对于多次绩效不达标、工作不力的工作人员,交通运输部将停止其职务的晋升,限制其个人发展空间。
高考时事政治2019年5月下旬试题及答案
高考时事政治 2019 年 5 月下旬试题及答案不知道同学们最近有没有在关注着时事政治信息呢?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带来了 2019 年 5 月份的时事政治新闻热点以及试题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51. (单选题)2019 年 5 月 16 日出版的第 10 期《求是》杂志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深入理解( )》。
A. 道路自信B. 创新发展C. 社会新常态D. 新发展理念参考答案: D52. (单选题)2019 年 5 月 16 日电,日前,国家卫健委等五部门制定《关于开展促进( )的意见》。
2019 至 2020 年,我国将在北京等 10 个城市开展促进( )工作。
A. 医院网络支付B. 诊所发展试点C. 扶贫扶志行动D. 医院章程试点参考答案: B53. (单选题)欧美同学会国际智库论坛暨菖蒲河论坛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举办。
关于该论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本届系第三届B. 主题为“中国与世界:开放·合作·共赢”C. 本届论坛共设置了五个主题论坛D. 本届举办地点为中国上海参考答案: B54. (单选题)2019 年 5 月 17 日电,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亚洲文明对话大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深化() 共建( )》单行本,已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即日起在全国新华书店发行。
A. 文明对话协商美丽新亚洲B. 文明交流互鉴亚洲命运共同体C. 文明和谐共存亚洲文化自信D. 文明对话交流亚洲命运合营体参考答案: B55. (单选题)2019 年 5 月 15 日,2019 全球( )伙伴研讨会在罗马会展中心举行。
会议主题为“知识分享助力新型全球伙伴关系:技术创新如何促进()并实现零饥饿”。
A. 控贫B. 减贫C. 脱贫D. 去贫参考答案: B56. (单选题)2019 年 5 月 17 日,是第 50 个“世界电信和信息社会日” (简称“世界电信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的若干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3.05.14•【文号】交政法发[2013]308号•【施行日期】2013.05.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的若干意见(交政法发[2013]308号)党的十八大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
为在新形势下全面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制定本意见。
一、全面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推动交通运输转型升级为主题主线,以破解制约交通运输依法行政的体制机制障碍为突破口,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促进“三基三化”建设为着力点,培育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法,把法治要求贯穿到交通运输建设、运营、管理、安全生产的各个领域,为交通运输改革发展提供法治引领和保障。
2.基本原则。
--依法行政。
把法治建设贯穿到交通运输改革发展全过程,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决策水平、规范行业管理、严格依法办事,积极破解发展难题,使交通运输改革发展全面纳入法治的轨道。
--服务为先。
把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能,寓管理于服务,做到管理利民、服务便民、执法为民,使交通运输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监督制约。
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把交通运输部门的各项行政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做到行政权力依法取得,行政程序依法履行,行政行为依法作出,行政责任依法承担。
--夯实基础。
完善交通运输部门依法行政的基础管理制度,加强基层执法站所建设,改善基层法治环境,规范基层执法行为,提升基层执法队伍素质和形象。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4.03.06•【文号】交办发[2014]58号•【施行日期】2014.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交办发〔2014〕58号)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单位:现将《交通运输部公文处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2014年3月6日交通运输部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交通运输部公文处理工作,进一步精简公文、转变文风,推进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交通运输部公文是交通运输部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交通运输部门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工作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学习掌握公文处理工作有关规定,对公文处理业务知识和工作流程做到应知应会。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主管交通运输部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的交通运输部门(以下简称下级交通运输部门)和部属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七条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议。
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
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6号——交通运输法规制定程序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6号——交通运输法规制定程序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6.09.02•【文号】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6号•【施行日期】2016.1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6号《交通运输法规制定程序规定》已于2016年8月31日经第19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2016年9月2日交通运输法规制定程序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交通运输法规制定程序,保证交通运输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交通运输法规的立项、起草、审核、审议、公布、备案、解释和废止,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交通运输法规,是指调整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事项的下列规范性文件:(一)交通运输部上报国务院审查后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法律送审稿;(二)交通运输部上报国务院审议的行政法规送审稿;(三)交通运输部制定及交通运输部与国务院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规章。
第四条制定交通运输法规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二)法律送审稿不得与宪法相违背;行政法规送审稿不得与宪法、法律相违背;规章不得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的决定及命令相违背;法律之间、行政法规之间、规章之间应当衔接、协调;(三)体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护交通运输从业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和保障交通运输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交通运输法规的名称应当准确、规范,符合下列规定:(一)法律称“法”;(二)行政法规称“条例”“规定”“办法”“实施细则”;(三)规章称“规定”“办法”“规则”“实施细则”“实施办法”,不得称“条例”。
第六条交通运输法规应当备而不繁,结构合理,逻辑严密,条文清晰,用语准确,文字简练,具有可操作性。
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标准
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标准交通运输部一直致力于推动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和提升服务水平。
为确保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能够高效、高质地完成任务,交通运输部制定了一套绩效考核标准。
本文将详细介绍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标准,以及其背后的考核指标和流程。
一、绩效考核标准概述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标准旨在评估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和贡献。
标准的制定依据是确保工作人员遵守交通运输法规、履行职责,同时也体现了对工作人员主动性、创新性和团队合作精神的要求。
二、考核指标及权重分配1. 任务完成情况(30%)任务完成情况是绩效考核的核心指标之一。
包括完成的工作任务数量、质量和准时程度等方面的考核。
评估重点关注工作任务的完成效率和质量,以及能否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2. 专业素养和能力发展(25%)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素养和能力,在实际工作中能够运用相关知识解决问题。
评估时将考察工作人员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沟通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3. 工作纪律和廉政建设(20%)工作纪律和廉政建设是衡量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和道德水准的重要标准。
评估时将考察工作人员是否遵守工作纪律、廉洁自律,以及是否有涉及腐败、利益冲突等不良记录。
4. 业务技能和运用(15%)业务技能和运用是评价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和业务素质的指标。
评估时将考察工作人员对相关业务的掌握程度和实际运用能力,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思维。
5. 团队合作与协调能力(10%)团队合作和协调能力是考核人员在集体协作中的表现情况。
评估时将考察工作人员的团队合作意识、沟通配合能力和解决问题的协作能力。
三、绩效考核流程1. 设定目标和绩效指标在考核周期开始时,根据工作人员的职责和阶段性工作计划,确定具体的目标和绩效指标。
目标和指标应与工作任务紧密相连,能够量化和评估。
2. 工作交流和记录考核周期内,工作人员需定期与直接上级进行工作交流,了解工作要求和反馈意见。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推进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推进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8.02.07•【文号】交办运〔2018〕21号•【施行日期】2018.02.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推进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8〕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质检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7〕207号,以下简称《通知》),推进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落地实施,提升道路货运企业和从业人员获得感,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落实检验检测结果互认合并道路货运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综合性能检测中涉及安全的检验检测项目,在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和安全技术检验标准整合前,综合性能检测中涉及安全项目的检验检测统一适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21861),待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和安全技术检验标准整合后,检验检测要求、项目和方法按照新标准执行。
在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和安全技术检验标准整合前,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根据货车从业人员提交的货车《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直接采信安全技术检验结论,涉及安全的项目不再作为道路货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项。
综合性能检测机构依据《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对货车其他检测项目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按照《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对所检测项目进行技术等级评定并出具评级结论。
对于货车先开展综合性能检测、再开展安全技术检验的,应要求该货车从业人员在完成安全技术检验后向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再予以技术等级评定。
对于已经实现安全技术检验、综合性能检测“两检合一”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应按照“一次上线、一次检测、一次收费”的原则,同时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和综合性能检测两份报告,为营运货车年检和年审提供技术依据。
交通运输行业年度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人事治理
是否建设相关栏目并公布人事任免、公务员招录情况;
1
行政许可公开
是否建设相关栏目并公布省级交通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数量、提交材料;
1
应急治理
是否建设相关栏目并公布行业应急治理信息;
1
交通规费
是否建设相关栏目并公布以下交通规费信息:
1、交通运输行政事业性收费名目、依据、标准;
5
办理结果公示
考察是否提供办事事项相关办理结果的公示公告;考察办理结果公示公告的数量;
4
行业信息查询〔10〕
行业信息查询
是否与本部门相关业务系统有机结合,提供业务数据的网上查询侍候;考察业务数据查询的丰富程度和易用性情况;
10
公众互动〔一五〕
咨询投诉〔7〕
渠道功能
是否提供邮箱、等咨询投诉渠道;
1
是否实现网上提交、即时咨询等功能;是否提供咨询信息指南;
办事指南
1、考察网上公开的各类办事指南的丰富程度;2、考察办事指南的典型性,各项办事指南是否涵盖事项名称、依据、条件、提交的文件、程序、时限、收费、受理部门、办公地址、办公时刻、x等要素;
5
表格下载
1、考察网上提供的办事事项表格下载的丰富程度,办事指南中提及的申请表格是否全面;2、考察电子表格的典型情况,包括链接名称是否与实际办事表格相一致;表格内容是否与链接名称相一致;是否有填表讲明、下载表格是否可用;是否提供示范文本;
5
办理结果公示
考察是否提供办事事项相关办理结果的公示公告;考察办理结果公示公告的数量;
4
行业信息查询〔10〕
行业信息查询
是否与本部门相关业务系统有机结合,提供业务数据的网上查询侍候;考察业务数据查询的丰富程度和易用性情况;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表彰2011年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共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行业优秀政府网站的通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表彰2011年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共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行业优秀政府网站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2.03.14•【文号】厅科技字[2012]58号•【施行日期】2012.03.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机关工作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表彰2011年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共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行业优秀政府网站的通报(厅科技字[2012]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部属有关单位,部内各单位:2011年,在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部属有关单位和部机关各司局的共同努力下,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共建和交通运输行业网站建设管理工作扎实推进,网站服务能力和绩效水平不断提升,涌现出一批共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政府网站。
为鼓励各单位进一步做好部政府网站共建和行业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按照《交通部政府网站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据2011年部政府网站共建工作绩效考评结果、共建联络员工作开展情况和2011年行业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结果,评选出部搜救中心等18个部政府网站共建工作先进单位、李国静等26名部政府网站共建工作先进个人和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等15个交通运输行业优秀政府网站,特予以通报表彰。
此外,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广西省交通运输厅、云南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等4个单位的网站绩效较2010年有大幅提升,特提出表扬。
希望获奖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再创佳绩。
各单位要学习共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行业优秀政府网站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高对网站建设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贯彻以用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加大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增强网上办事服务功能,有效推动政民网络互动,不断提升政府网站的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促进服务型交通运输政府部门建设,推进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交通运输部作为国家的重要部门,负责督导和管理交通运输业务。
为了保障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益,交通运输部制定了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政策。
一、工资待遇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相关机关的规定执行,并参照行业的特殊性进行适当调整。
根据工作岗位的不同,工资待遇也有所区别。
一般来说,交通运输部的工作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等组成。
1.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工作人员的基本报酬,根据工作岗位和职务层级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通过评定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等指标,确定工资的具体数额。
2.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是根据个人的工作业绩和表现来发放的,主要目的是激励工作人员做出更出色的成绩。
绩效工资的发放根据一定的绩效考核标准,评估工作人员的个人能力、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等因素,从而确定奖励的额度。
3. 津贴: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还享受一定的津贴待遇,例如交通津贴、住房津贴、交通补贴、餐费补贴等。
这些津贴的目的是为了提供额外的保障,以应对工作人员的特殊需求。
二、福利待遇除了工资待遇外,交通运输部的工作人员还享受多种福利待遇,以提高工作人员的生活质量和工作满意度。
1. 医疗保险:交通运输部为工作人员提供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以应对工作人员在生病或意外事故中的医疗费用。
2. 养老保险:工作人员可以享受养老保险政策,确保退休后有一定的经济来源,以维持基本生活需求。
3. 住房补贴:交通运输部为工作人员提供住房补贴,用于解决工作人员的住房问题。
该补贴可以帮助工作人员解决租房或购房的费用。
4. 奖金和福利金:除了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外,交通运输部还通过奖金和福利金的形式,奖励在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工作人员。
这些奖金和福利金可以作为工作人员的额外激励,也可以视为对工作人员的认可和鼓励。
综上所述,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丰厚,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补贴、奖金和福利金等。
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交通运输部作为国家的重要部门,负责着我国交通运输事业的规划、管理和监督工作。
作为该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负责国家交通运输事务的同时,也享受着一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本文将从工资待遇和福利两方面进行探讨。
一、工资待遇工资待遇是衡量一个部门对员工工作投入的直观体现,也是员工们最为关注的话题之一。
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和补贴,并根据职务级别的不同进行差别化设置。
1. 基本工资: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即使不考虑绩效因素,也能享受到一定的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的发放根据国家制定的工资指导线以及员工的职务级别来决定,一般随着职务级别的提升而递增。
2.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是交通运输部对工作人员绩效表现的一种奖励机制。
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质量和工作态度等因素进行评估,并据此给予一定的奖励。
绩效工资的额度会在每年的绩效评估后进行调整,以激励员工的工作动力。
3. 津贴和补贴:为了更好地调动员工积极性,交通运输部还会给予员工一些津贴和补贴。
比如,根据工作地点的不同,会提供住房补贴;根据工作情况,会提供交通补贴;同时还有节日福利、通讯补贴等。
二、福利待遇除了工资待遇,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还享受着丰厚的福利待遇。
这些福利涵盖了职工的各个方面,包括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1. 社会保险:交通运输部为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这些保险可以为员工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保障员工的权益。
2. 医疗保险:交通运输部为工作人员提供医疗保险,可以在员工生病或发生意外时享受到一定的医疗补助。
这样可以减轻员工的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
3. 住房公积金:交通运输部为工作人员提供住房公积金,员工每月缴纳一定比例的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并可在购买住房、装修或还贷等方面享受到相关的政策支持。
除了上述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外,交通运输部还会不定期地组织员工旅游、培训和文体活动等,增强员工的团队合作能力和个人素质。
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的薪酬福利制度
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的薪酬福利制度交通运输部是我国负责交通运输相关工作的政府部门,为了吸引和激励优秀人才,保障员工的切身利益,交通运输部制定了一套完善的薪酬福利制度。
本文将从薪酬构成、福利待遇和绩效考核等方面,详细介绍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的薪酬福利制度。
一、薪酬构成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的薪酬构成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和绩效工资。
1.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工作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和岗位等级所享有的固定薪资待遇,根据员工的岗位和工作年限等因素进行核算,确保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
2. 津贴:交通运输部根据工作人员的特殊工作环境和工作要求,设立了一系列津贴,如交通津贴、高温津贴、户外工作津贴等。
这些津贴可根据员工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保障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工作积极性。
3. 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是交通运输部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成果,通过绩效考核后给予的额外奖励。
绩效工资的发放既能激励员工的工作动力,又能提高整体工作效益,实现员工和部门之间的共赢。
二、福利待遇除了薪酬构成,交通运输部还为工作人员提供了丰厚的福利待遇,以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和福利保障。
1. 医疗保险:交通运输部为工作人员提供全面的医疗保险,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这项福利可以有效降低员工就医费用的负担,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2. 养老保险:交通运输部为工作人员建立了健全的养老保险制度,员工在退休后能够享受到相应的养老金待遇,确保老年生活的质量。
3. 住房公积金:交通运输部为工作人员提供住房公积金制度,员工可按月缴纳一定比例的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以便在购房或租房时提供资金支持。
4. 带薪休假:交通运输部实行带薪休假制度,员工在满足工作要求的前提下,可享受一定数量的带薪休假,增加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满意度。
5. 子女教育:为员工解决子女教育问题,交通运输部为员工提供子女教育补贴和相关政策支持,帮助员工解决教育方面的困扰。
三、绩效考核为了保证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交通运输部实行绩效考核制度。
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的薪酬福利制度
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的薪酬福利制度随着交通运输业的发展以及人们对出行需求的增加,交通运输部在维护交通秩序、提高运输效率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证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以及促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交通运输部制定了一套合理的薪酬福利制度。
一、薪酬制度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的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等多个方面。
1. 基本工资:根据员工的岗位等级、工作性质和工作年限等因素确定基本工资水平,确保员工薪酬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2. 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果确定,重点评估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
3. 津贴:根据员工的工作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规定发放不同类型的津贴,如交通津贴、通讯津贴和住房津贴等。
二、福利待遇交通运输部为工作人员提供了丰富的福利待遇,旨在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和工作满意度。
1. 医疗保险:交通运输部向员工提供全面的医疗保险,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确保员工在生病就医时能够得到及时和充分的保障。
2. 养老保险:交通运输部为工作人员提供养老保险制度,确保员工在退休后能够获得稳定的经济来源。
3. 住房公积金:交通运输部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员工按照个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将一部分工资存入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便购房、租房或者其他住房相关支出。
4. 带薪休假:交通运输部为员工提供带薪年假、病假和产假等,保障员工在需要休假时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和补偿。
5. 培训和职业发展:交通运输部为员工提供各类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以及派遣到相关单位或高校深造等,帮助员工提升能力和素质,实现个人职业发展。
三、奖惩制度交通运输部建立了严格的奖惩制度,旨在激励员工取得优异成绩,同时也对失职失责的行为进行惩罚。
1. 奖励:交通运输部设立了多个奖励项目,如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和优秀团队等,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和表彰。
2. 惩罚:对于违反工作纪律、工作失误或其他不当行为的员工,交通运输部将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如扣减绩效工资、责令停职或者解雇等。
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的工作目标与绩效考核
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的工作目标与绩效考核交通运输部是国家层面的重要组织,承担着促进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提高运输效能的重要责任。
为了确保工作人员的工作目标能够顺利实现,并对其工作绩效进行科学评估,交通运输部采取了一系列的目标设定和绩效考核措施。
一、工作目标的设定1.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交通运输部工作人员的核心目标是推动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为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可靠的交通保障。
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各个部门紧密合作,以全面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输组织管理、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水平。
2.保障交通运输安全:交通安全是交通运输部工作的重中之重。
工作人员需要通过加强监管、制定安全规范和标准、优化交通运输组织等手段,确保道路、水路、铁路、航空等各类交通方式的安全运营。
工作目标包括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提高突发事件处理能力等。
3.提升运输效能:提升运输效能是交通运输部的一项重要工作。
工作人员需要通过优化运输资源配置、推动信息化技术应用、改善服务质量等手段,提高运输能力和效率,实现运输成本的降低,进而促进物流发展,推动经济增长。
二、绩效考核的机制1.指标体系的建立:交通运输部根据工作目标,建立了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确保对工作人员的绩效进行全面评估。
指标体系包括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率、行政效能等方面的指标。
这些指标涵盖了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能够全面客观地评价工作人员的绩效。
2.量化考核方法的应用:交通运输部采用了量化考核方法,将绩效评价转化为具体的分数和等级。
工作人员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根据重要程度和完成情况分配不同的权重,经过计算和组合,得出最终的绩效评价结果。
这样的考核方法可以客观、公正地衡量工作人员的工作成绩,有效激励他们提高工作质量。
3.激励机制的建立:为了鼓励工作人员积极主动地为实现工作目标而努力,交通运输部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激励机制。
绩效优秀的人员可以获得晋升、加薪、奖金等激励措施,激发他们的工作动力和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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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交通运输行业政府网站绩
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交办科技函[2018]1038号
【发布部门】交通运输部
【发布日期】2018.07.05
【实施日期】2018.07.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交通运输行业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交办科技函〔2018〕10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各直属海事机构,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部海事局: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业政府网站管理,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政府网站服务能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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