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商务部、科技部关于批准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3个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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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名录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名录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名录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国家级开发区,是中国国家级经济管理区域的一种,是国家批准设立的特殊经济区域,旨在发展高新技术、促进经济增长和吸引外商投资。

国家级开发区多为跨行政区划设立,具有较高的自主权和较大的政策支持。

以下是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名录:1.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于1984年,位于北京市东南部,是我国首个国家级开发区,集中了很多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机构。

2.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成立于1992年,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是中国重要的科技创新基地,吸引了大量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机构。

3. 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成立于1996年,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是中国第一个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主导产业的国家级开发区。

4. 天津滨海新区:成立于2006年,位于天津市东北部,是中国政府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而设立的国家级开发区,目标是打造国家级经济中心和先进制造业基地。

5.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于1993年,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是中国首批国家级开发区之一,以互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为主导。

6.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成立于1993年,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是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和自主创新示范区,重点发展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高技术产业。

7.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立于1988年,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是中国西部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重点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等高新技术产业。

8.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于1992年,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是中国江苏省最大的国家级开发区之一,以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为主导产业。

9.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立于1984年,位于山东省青岛市,是中国第一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海洋科技等为主导产业。

10.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于1984年,位于辽宁省大连市,是中国第一批国家级开发区之一,重点发展港口物流、装备制造、海洋经济等产业。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开发区(园区)名单(2021年版)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开发区(园区)名单(2021年版)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开发区(园区)名单(2021年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5.07•【字号】浙政办发〔2021〕27号•【施行日期】2021.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技术开发区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开发区(园区)名单(2021年版)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国发〔2019〕11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整合提升全省各类开发区(园区)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在省级职责权限范围内,我省对各类开发区(园区)进行了整合提升,形成了《浙江省开发区(园区)名单(2021年版)》。

经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5月7日浙江省开发区(园区)名单(2021年版)1.杭州钱塘新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萧山临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杭州综合保税区)2.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3.杭州钱塘智慧城信息智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筹)4.杭州智慧网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筹)5.杭州紫金港数字信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杭州紫金港科技城)6.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杭州高新区〔滨江〕富阳特别合作区)7.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萧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8.杭州临空经济示范区9.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余杭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余杭生物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10.浙江杭州未来科技城(浙江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园)11.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12.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富阳光机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筹〕)13.杭州青山湖高端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浙江临安经济开发区、浙江杭州青山湖科技城)14.浙江桐庐经济开发区15.浙江淳安经济开发区16.浙江建德经济开发区17.建德功能性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18.宁波前湾新区(中意宁波生态园、宁波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前湾综合保税区)19.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大榭开发区、宁波保税区、宁波北仑港综合保税区、宁波梅山综合保税区、宁波梅山先进制造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宁波片区)20.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宁波新材料科技城)21.宁波临空经济示范区22.宁波望春工业园区23.浙江前洋经济开发区24.宁波江北光电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25.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26.浙江镇海经济开发区27.浙江宁波明州经济开发区(筹)28.浙江鄞州经济开发区29.浙江奉化经济开发区30.浙江余姚经济开发区31.浙江余姚工业园区32.浙江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33.慈溪智能家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筹)34.浙江宁海经济开发区35.浙江宁波南部滨海经济开发区36.浙江象山经济开发区(浙江宁波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37.浙台(象山石浦)经贸合作区(象山渔港经济区、海峡两岸交流基地)38.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39.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温州综合保税区)40.浙江鹿城经济开发区(筹)(浙江温州鹿城轻工产业园区)41.浙江瓯海经济开发区42.浙江乐清湾临港经济开发区(筹)(浙江乐清工业园区)43.浙江乐清经济开发区(乐清智能电气高新技术产业园区)44.瑞安汽车零部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筹)45.浙江瑞安经济开发区(瑞安智能成套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46.浙江永嘉经济开发区(永嘉系统流程装备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47.浙江文成经济开发区(筹)48.浙江平阳经济开发区(平阳智能装备制造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49.浙江泰顺经济开发区(筹)50.浙江苍南经济开发区(浙江苍南工业园区、浙台〔苍南〕经贸合作区)51.浙江龙港经济开发区52.湖州南太湖新区(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53.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筹〕)54.浙江吴兴经济开发区(浙江中韩〔吴兴〕产业合作园)55.湖州现代物流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56.浙江南浔经济开发区57.南浔智能机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区58.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59.浙江德清经济开发区60.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兴新能源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61.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浙江澳门〔安吉〕经贸合作区、安吉绿色制造高新技术产业园区)62.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嘉兴国际商务区)63.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综合保税区)64.嘉兴南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浙江南湖经济开发区、嘉兴科技城)65.嘉兴秀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浙江秀洲经济开发区、嘉兴现代物流园)66.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新嘉善现代产业园)67.嘉善通信电子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嘉兴综合保税区B区)68.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平湖先进装备智造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张江长三角科技城平湖园)69.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70.浙江海盐经济开发区(海盐核电关联高新技术产业园区)71.浙江百步经济开发区72.浙江海宁经济开发区(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73.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74.桐乡经济开发区75.乌镇大数据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浙江桐乡濮院针织产业园区)76.绍兴滨海新区(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绍兴综合保税区)77.杭绍临空经济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绍兴片区(筹)78.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绍兴滨海工业园区、绍兴柯桥高新技术产业园区)79.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上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80.浙江上虞曹娥江经济开发区(筹)81.浙江诸暨经济开发区82.诸暨现代环保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83.浙江嵊州经济开发区(嵊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84.新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浙江新昌经济开发区)85.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86.金华金义新区(金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义综合保税区)87.浙江婺城经济开发区88.浙江兰溪经济开发区89.兰溪功能性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90.浙江东阳经济开发区(浙江东阳横店电子产业园区、东阳磁性电子高新技术产业园区)91.横店影视文化产业集聚区92.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义乌信息光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区)93.义乌自由贸易发展区(筹)(义乌综合保税区)94.浙江XXX经济开发区95.XXX现代农业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林草装备科技创新园)96.浙江浦江经济开发区97.浙江武义经济开发区98.浙江磐安经济开发区(筹)(浙江磐安工业园区、浙江金磐扶贫经济开发区)99.衢州智造新城(筹)(衢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浙江衢江经济开发区)100.浙江衢州智慧新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筹)101.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龙游精密高端装备制造高新技术产业园区)102.浙江江山经济开发区(江山智能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103.浙江常山经济开发区(浙江常山工业园区)104.浙江开化经济开发区(浙江开化工业园区)105.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舟山航空产业园)106.舟山绿色石化基地107.浙江定海工业园区(舟山船舶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108.浙江普陀经济开发区(浙台〔舟山普陀〕经贸合作区)109.浙江岱山经济开发区110.嵊泗县小洋山区块111.台州湾新区(台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112.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113.台州现代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浙江椒江经济开发区〔筹〕)114.浙江黄岩经济开发区115.浙江路桥经济开发区116.浙江临海经济开发区117.温岭高端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筹)(浙江温岭经济开发区)118.浙江温岭工业园区(浙江温岭新城经济开发区〔筹〕)119.浙台(玉环)经贸合作区120.浙江玉环经济开发区(玉环现代交通装备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121.浙江天台经济开发区(天台交通装备制造高新技术产业园区)122.浙江仙居经济开发区123.浙江三门经济开发区124.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宁民族工业园)125.浙江莲都经济开发区(筹)(浙江丽水工业园区)126.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127.浙江青田经济开发区128.浙江云和经济开发区(筹)(浙江云和工业园区)129.浙江庆元经济开发区(筹)(浙江庆元工业园区)130.浙江缙云经济开发区131.丽缙智能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132.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筹)(浙江遂昌工业园区)133.浙江松阳经济开发区(筹)(浙江松阳工业园区)134.浙江景宁经济开发区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开发区(园区)名单(2021年版)的通知。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B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B
•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园区内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以智能制造为主导方向 ,重点发展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智能仪表等领域。在集群内部,企业之间 加强合作与协同创新,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的快速发展,提高区域经济的核 心竞争力。
重点企业
• 重点企业: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B拥有一批重点企业,这些企业在区 域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引领作用。通过引进和培育重点企业,园区进一步 提升了主导产业的实力和影响力。
通讯设施、多元化的商业业态等,为投资者提供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04
园区建设与设施
基础设施建设
交通网络
01
建设完善的交通网络,包括高速公路、城市主干道和园区内部
道路,确保交通顺畅。
能源保障
02
建设稳定的能源供应系统,包括供电、供气和供热等设施,确
保园区内企业生产需求。
通讯设施
03
提供高速、稳定的通讯网络服务,满足园区内企业日常办公和
园区内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 产学研合作,培育了一批具有自主知 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提升了区域 创新能力。
产业结构优化
随着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园区逐步 形成了以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 和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产业体系,推 动了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未来发展方向
绿色发展
智能制造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推动产业绿色化和循环化发展,实现经济 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共生。
• 电子信息领域重点企业:园区引进了一批国内外知名的电子信息企业,如华为 、联想、京东方等。这些企业在园区内设立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为电子信息 产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 新能源新材料领域重点企业:在新能源新材料领域,园区培育了一批高新技术 企业,如晶科能源、天合光能等。这些企业在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以及新材 料领域取得了重要突破,为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温政办〔2016〕82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温政办〔2016〕82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正文:----------------------------------------------------------------------------------------------------------------------------------------------------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温政办〔2016〕8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温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8月17日温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全市水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6〕12号)等精神,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以提高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五水共治”为载体,以河长制为抓手,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防治并重、城乡统筹、陆海联动,实施全过程监管、全体系治理,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

坚持实行最严格环保制度;落实各方责任,严格考核问责,严格执法监管;坚持全民参与,推动节水治水人人有责,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为建设美丽温州、创造美好生活提供良好的水环境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17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纳入国家“水十条”考核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达到87.5%;市控以上地表水断面功能区达标率达到55%以上;基本消除市控以上劣Ⅴ类水质断面;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地下水和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区对内开放的若干规定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区对内开放的若干规定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区对内开放的若干规定
【法规类别】区域经济开发
【发文字号】温政发[1999]197号
【发布部门】温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1999.09.09
【实施日期】1999.09.09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07年12月26日实施日期:2008年1月1日)废止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区对内开放的若干规定
(温政发[1999]197号一九九九年九月九日)
为实现现代化新温州战略目标,加快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区(以下简称滨海新区)开发建设步伐,促进温州和全国各地的优势互补、联动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滨海新区北临机场,南接瑞安丁山,西靠永梅二路,东至沿海规划围垦大堤,规划总用地面积30平方公里。

二、鼓励各地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特别是各行业国家级重点骨干企业和外出创业的温州人到滨海新区落户、投资兴办的符合滨海新区产业导向的工业企业或设立分支机
构。

三、凡在滨海新区投资建设,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下同)的骨干企业,自开业之日起,其上缴的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实行头两年由财政全额列支补助,后3年减半由财政列支补助;其上缴的增值税地方所得部分,3年内由财政列支补助50%。

列支补助的资金专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

四、切实兑现滨海新区企业用地优惠政策。

凡注册资本在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地价下浮10%,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地价下浮5%。

滨海新区启动区内工业用地基准地价每亩12万元。

浙江省所有开发区名单

浙江省所有开发区名单

浙江省所有开发区名单浙江省是中国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之一,拥有众多的开发区。

以下是浙江省所有开发区名单:1、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3、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4、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5、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6、绍兴经济技术开发区7、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8、舟山经济技术开发区9、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0、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11、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12、宁波大榭开发区13、温州瓯海经济开发区14、嘉兴海盐经济开发区15、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16、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17、金华婺城经济开发区18、舟山普陀山经济开发区19、台州仙居经济开发区20、丽水莲都经济开发区以上是浙江省的部分开发区名单,这些开发区在促进浙江省经济发展、推动产业升级、加强区域合作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广东省国家和省级开发区名单一、国家级开发区1、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4、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5、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6、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7、中山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二、省级开发区1、韶关工业园区2、湛江东海岛工业园区3、肇庆金利高新区4、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5、茂名水东湾新城6、清远清城工业园7、潮州经济开发区8、河源龙川工业园9、阳江阳春工业园10、云浮新区综合产业园11、揭阳揭东经济开发区12、汕尾陆丰工业园13、茂名滨海新区石化产业基地14、江门银洲湖区域15、阳江阳西高新区16、肇庆四会工业园17、云浮都杨工业园。

江苏省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名单江苏省是中国的重要经济中心之一,拥有众多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

这些开发区在促进经济发展、推动产业升级、加强科技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以下是江苏省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的名单:一、国家级开发区1、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苏州工业园区3、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4、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5、镇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6、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7、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8、江阴经济技术开发区9、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10、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11、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12、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13、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4、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15、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6、常州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7、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8、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19、南京六合经济技术开发区20、宿迁市张江高科技园区21、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22、常熟虞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3、吴江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4、东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25、海门临江新区现代服务业综合体(筹)26、江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筹)27、如皋软件园(筹)28、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筹)29、张家港保税区(筹)30、常熟国家大学科技园(筹)31、盐城环保产业园(筹)32、泰州医药高新区医药城(筹)33、南通能达商务区(筹)34、太仓港港口开发区(筹)35、无锡新区梅村工业集中区(筹)36、昆山阳澄湖科技园(筹)37、南京海峡两岸科技工业园(筹)38、江苏常熟虞山高新技术产业园(筹)39、江苏张家港锦丰新材料产业园(筹)40、吴江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园(筹)东。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概况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概况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概况分析一、滨海园区概况经济技术开发区于1992年3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浙江南部唯一的国家级开发区。

1998年和2000年,省级的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相继设立。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区14年来,龙湾园区全部建成,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已建成起步区0.5平方千米和启动区0.7平方千米,使温州开发区形成了“一区三园”联动发展的格局和“三园合一”的管理体制,总规划面积将近40平方公里。

我市城市东部将划分为五大功能区,根据目标,五年后,这里将成为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现代化滨海新城区。

近日,市委办、市府办下发这五大功能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实施方案。

温州城市东部五大功能区由西向东依次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湾中心区、空港新区、瓯江口新区和滨海新区。

滨海新区包括滨海园区、民科基地和沙城镇、天河镇和海城街道,区域面积109平方公里,总人口14.6万。

滨海园区位于东海之滨、瓯江口南岸,离温州市行政管理中心21公里,温州铁路货运站13公里。

龙湾拥有大型港区2个,即龙湾作业区、灵昆作业区,温州港拥有大小泊位33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4个吨位达到6.2万吨。

滨海园区规划面积30平方公里,北邻温州机场,南接瑞安丁山,西邻滨海大道,东至沿海规划围垦大堤。

起步区6平方公里(五大道十六路)。

天成围垦吹填工程以于2011年11月24日开工。

滨海新区的开发建设坚持从实际出发,拟分三期用15年时间开发。

起步区创造了惊人的建设速度,计划5年建成结果仅用了3年多时间。

永强机场南侧滨海大道以东,北起滨海一路,南至纬十二路,西起滨海大道,东到滨海塘河,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4.99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面积为1353.83公顷。

园区就业人口9.78万人,居住人口7.6万,区内有大面积公园与道路水系配合形成绿化系统,分别延伸到东南面大罗山景区和西南面湿地风景旅游区,构成天然的绿化和生态系统,是一个先进加工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商贸服务、生活居住配套等协调发展,城市功能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人性化现代工业社区。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05]63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05]63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05〕6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温州市规划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五年五月十日温州市规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我市规划体系,规范规划管理,提高规划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促进规划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规划,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编制的经济和社会领域的发展规划。

第三条我市行政区域内的规划编制、管理等一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规划编制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遵循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

第五条规划编制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六条市规划协调委员会领导、协调、监督全市规划的管理工作。

市发展计划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规划的立项、衔接、协调、督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划体系第七条根据深化规划体制改革的要求,我市规划实行二级、三类的规划体系。

按行政层级,分为市级规划、县级规划;按对象和功能,分为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

总体规划是编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经济政策、年度计划的依据。

第八条总体规划是指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综合性、纲领性和指导性规划。

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五年,可以展望到十年及以上。

第九条编制总体规划之前,应组织进行下列前期工作:(一)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二)分析预测发展目标并测算相关指标;(三)区域规划和有关重要专项规划需要协调的重大问题及主要对策;(四)分析论证需要政府组织实施的重大工程;(五)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思路。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工业园区入园标准及评估办法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工业园区入园标准及评估办法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工业园区入园标准及评估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5.05.23•【字号】温政办〔2005〕83号•【施行日期】2005.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工业园区入园标准及评估办法的通知温政办〔2005〕8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温州市工业园区入园标准及评估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温州市各工业园区重点发展方向2.分行业容积率参照值表二〇〇五年五月二十三日温州市工业园区入园标准及评估办法为了进一步贯彻《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通知》(浙政发〔2004〕37号)精神,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工业园区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温政发〔2004〕33号)、《温州市工业产业布局导向规划》,规范全市工业园区工作流程,建立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机制,实现土地的集约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本办法的适用范畴。

本办法适用于全国开发区(园区)清理整顿后,省政府予以保留的我市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以及今后国务院、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

上述区域内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二产返还用地和全市范围内各工业功能区块的管理可参照本办法。

根据我市目前各工业园区现状,分为以下三类:一类: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温州鹿城轻工特色园区、浙江省瓯海经济开发区;二类: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乐清虹桥科技园区、瓯北泵阀工业园区、温州扶贫经济开发区;三类:浙江省平阳经济开发区、平阳昆阳服饰工业园区、苍南灵溪示范工业园区。

二、明确各工业园区产业导向。

各工业园区管委会要根据《温州市工业产业布局导向规划》,进一步明确本园区重点发展方向(见附件1)及严格限制的行业,并要严把准入关,加快园区主导产业及相关产业的集聚,提高园内企业的协作和配套程度。

温州市温瑞塘河保护管理办法(2014修改)-温政令[2014]145号

温州市温瑞塘河保护管理办法(2014修改)-温政令[2014]145号

温州市温瑞塘河保护管理办法(2014修改)正文:---------------------------------------------------------------------------------------------------------------------------------------------------- 温州市温瑞塘河保护管理办法(根据2014年8月21日以温政令[2014]145号发布的《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温州市温瑞塘河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温瑞塘河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根据《浙江省温瑞塘河保护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温瑞塘河保护区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活动以及温瑞塘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活动。

第三条温瑞塘河规划建设与保护管理,应当遵循以治水为中心、统一规划、综合整治、科学管理、合理利用、生态和谐的原则。

第四条温瑞塘河流域设立温瑞塘河保护区,保护区范围包括温瑞塘河骨干河道水域、温瑞塘河流域城市和镇建成区范围内温瑞塘河其他河道水域和骨干河道沿岸每侧一般不少于50米、重要河道沿岸每侧一般不少于15米、一般河道沿岸每侧一般不少于8米的陆地。

河道等级和保护管理范围由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温州市人民政府,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瑞安市人民政府和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温州生态园管委会应当设立温瑞塘河保护和建设专项资金。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积极参与温瑞塘河综合整治与保护管理活动。

温州市人民政府设立“母亲河”奖,对温瑞塘河综合整治与保护管理工作作出显著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瑞安市人民政府和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温州生态园管委会(以下简称区(市)人民政府和管委会),政府有关部门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七条温州市人民政府领导温瑞塘河综合整治和保护管理工作。

温州市温瑞塘河保护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温瑞塘河综合整治和保护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工作。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温州市“百项千亿”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和温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温州市“百项千亿”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和温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温州市“百项千亿”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和温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3.04•【字号】温政发〔2024〕8号•【施行日期】2024.03.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温州市“百项千亿”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和温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温政发〔2024〕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2024年温州市“百项千亿”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和《2024年温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已经温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3月4日2024年温州市“百项千亿”重大建设项目计划一、编制原则坚持“一切围着项目转、一切盯着项目干”,聚焦先进制造业基地、科技创新强基、交通强市、清洁能源保供、水网安澜提升、城镇有机更新、农业农村优先、文化旅游融合、民生设施九大领域,立足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安排,在全市范围内筛选一批具有战略意义、引领作用、支撑作用的“百项千亿”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清单化管理,强化对扩大有效投资、优化投资结构的支撑作用。

项目按进度分续建、开工、前期三大类,其中2023年已实施的项目列为续建类,2024年计划开工的项目为开工类,2024年开展前期研究的项目为前期类。

二、编制范围1.先进制造业基地领域项目包括: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子领域项目。

2.科技创新强基领域项目包括:高能级科创平台、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子领域项目。

3.交通强市领域项目包括:铁路、轨道交通、公路、沿海港口、机场等子领域项目。

4.清洁能源保供领域项目包括:清洁电源、电网、油气管线、LNG接收站、石油储运等子领域项目。

5.水网安澜提升领域项目包括:水资源配置、防洪排涝、水生态保护与治理等子领域项目。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意见-温政办〔2017〕89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意见-温政办〔2017〕89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意见正文:----------------------------------------------------------------------------------------------------------------------------------------------------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意见温政办〔2017〕8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浙江省林业厅浙江省旅游局关于加快森林休闲养生业发展的意见》(浙林产〔2014〕103号)以及《温州市委温州市政府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培育农业农村转型发展新动能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7〕1号)等文件精神,认真践行“两山”理论,充分发挥优质森林资源的多重功能,全力推进我市生态休闲产业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全市森林康养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重要意义森林康养是指把优质的森林资源与现代医学和中医等传统医学有机结合,开展森林康复、疗养、养生、休闲等一系列有益人类身心健康的活动。

森林康养产业是以林业为主体,农业、工业、旅游业、商业、医药、体育产业和健康服务业等相关产业相互交融延伸的新业态。

推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是促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林业经济转型升级的根本需要,是激发林业生产力、助推山区农民脱贫致富的有效措施,是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休闲健康需求、倡导绿色生活的必然要求,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途径。

二、目标原则(一)主要目标。

深化“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建设,加快发展森林康养产业,依托全市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等,发掘利用自然景观、森林环境、农林产品、休闲养生等资源,通过试点示范,开发建设集度假、游憩、疗养、保健、养老、健身、娱乐等于一体的森林康养产品。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发[2008]55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发[2008]55号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发〔2008〕5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温州市“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温州市人民政府二○○八年七月十七日温州市“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努力,我市完成了省下达的“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2004-2007)的各项目标,为全面推进生态市建设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设生态文明和省政府继续开展“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2008-2010年)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环境质量,加速推进生态市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总体目标和指导方针总体要求: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生态市建设为龙头,以污染减排和环境整治为重点,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加快形成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全面加强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环境支撑。

总体目标:通过今后三年的努力,基本解决各地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不断提高全市的环境质量,生态市建设初现成效,确保完成“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指导方针:一是坚持以人为本、讲求实效;二是坚持协调共赢、优化发展;三是坚持统筹城乡、突出重点;四是坚持治旧控新、监建并举;五是坚持强化法治、综合治理;六是坚持依靠科技、创新机制;七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行使安全生产等行政管理职权的决定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行使安全生产等行政管理职权的决定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行使安全生产等行政管理职权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28•【字号】温政发[2012]108号•【施行日期】2012.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行使安全生产等行政管理职权的决定(温政发〔2012〕10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完善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行政管理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第十一条等规定,经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市人民政府决定:一、授权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安全生产行政管理职权。

二、授权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统计行政管理职权。

三、授权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价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物价行政管理职权。

四、授权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经贸行政管理职权。

五、授权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行使《宗教事务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民族宗教行政管理职权。

六、授权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建设行政管理职权。

七、授权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除交通运输管理职权以外的交通行政管理职权。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高质量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高质量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高质量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1.22•【字号】温政办〔2018〕123号•【施行日期】2018.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区域经济开发正文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高质量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温政办〔2018〕12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关于高质量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1月22日关于高质量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试行)为高质量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自创区)建设,积极构建“产学研用金、才政介美云”十联动创业创新生态系统,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生命健康和智能装备产业(以下简称两大主导产业)创新中心,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宁波温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18〕52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8〕60号)精神,结合实际,我市在五年内统筹安排、引导各级各类资金250亿元以上投入自创区“一区五园”建设,其中各级财政资金要发挥引导杠杆作用。

在整合《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产业政策的基础上,现制定如下具体政策。

一、深入实施引进大院名校共建载体战略,提升两大主导产业创新能力中央直属企业、“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境内外上市企业、“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科研机构等在“一区五园”内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两大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引入核心技术并配置核心科研团队的研发机构或研发总部,由市政府“一事一议”确定支持方式和额度,并每年按照其上年度非财政经费支持的研发经费支出10%的比例给予补助。

环境保护部、商务部、科学技术部关于批准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3个园区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商务部、科学技术部关于批准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3个园区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商务部、科学技术部关于批准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3个园区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商务部,科学技术部
•【公布日期】2016.08.22
•【文号】环科技[2016]114号
•【施行日期】2016.08.2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科技
正文
关于批准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3个园区为国家生态工业示
范园区的通知
环科技[2016]114号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根据《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环发〔2015〕167号)的有关规定,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和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等3个园区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工作进行了验收。

经审查,上述3个园区完成了规划设定的目标和任务,基本条件和主要指标均达到了《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的要求。

根据专家验收意见和公示情况,经环境保护部、商务部、科学技术部研究,决定批准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和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请上述园区在未来发展和建设中,继续组织区内企业在废物和能量利用方面开展合作,共同构建和完善园区内的生态工业链网,在完成规划设定的阶段目标和任
务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创新,进一步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量。

同时积极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凝练先进经验,做好交流与宣传,深入推动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绿色发展。

环境保护部
商务部
科技部
2016年8月22日。

国务院关于设立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批复-国函[1992]28号

国务院关于设立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批复-国函[1992]28号

国务院关于设立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批复
正文:
---------------------------------------------------------------------------------------------------------------------------------------------------- 国务院关于设立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批复
国函〔1992〕28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要求批准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动工建设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温州市龙湾区,北以温强公路,西以汤家桥路,南以车站大道,东以坦河为界,总面积为五点一一平方公里,首期开发一点八平方公里(含已开发的零点二六平方公里的工业区)。

二、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执行沿海开放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各项政策规定。

国务院
一九九二年三月十六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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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商务部、科技部关于批准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3个园区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环科技[2016]114号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科学技术部
【发布日期】2016.08.22
【实施日期】2016.08.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环境保护部、商务部、科技部关于批准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3个园区为国家生态工业
示范园区的通知
(环科技[2016]114号)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州维扬经济开发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根据《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环发〔2015〕167号)的有关规定,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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