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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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实施方案

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有效防范疫情输入和蔓延,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大规模奥密克戎疫情应对处置方案》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负责、行业推动,突出重点、高效灵敏,动态调整、科学精准”的原则,落实重点人群、物品和环境监测,并根据防控需要动态调整监测范围和频次,不断提高监测预警灵敏度。

二、监测对象及频次

(一)人员。

1.重点监测人群。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就诊人员及陪护、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出院患者等重点监测人群按有关规定开展核酸检测。纳入社区管理的新冠肺炎感染者及其同住人员在出院(舱)后第3、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区域协查人员、涉疫场所暴露人员、解除闭环管理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等,按照防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

2.风险职业人群监测。

对与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直接接触的人员(如渝新欧跨境物流中司乘、保洁、维修等人员,口岸进口物品搬运人员,海关、边检一线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和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医务人员,重点邮政快递人员等每天开展1次核

酸检测。

对从业环境人员密集、接触人员频繁、流动性强的从业人员(如快递、网约配送、餐饮住宿服务、装修装卸服务、交通运输服务、商场超市和农贸(集贸)市场工作人员等)、口岸管理服务人员以及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外的其他科室工作人员等每周开展2次核酸检测。辖区内出现1例及以上本土疫情后,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开展核酸检测。

3.重点机构和场所人员监测。

学校和托幼机构、民政服务机构、精神专科医院、培训机构等重点机构人员,监管场所、生产车间、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的人员,常态化下做好相关人员症状监测。辖区内出现1例及以上本土疫情后,应及时组织完成1次全员核酸检测,后续可根据检测结果及疫情扩散风险按照每天至少20%的抽样比例或辖区检测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二)物品。

1.进口物品及外包装。进口冷链食品及外包装做到批批全检,每批次每种进口冷链食品的数量总量小于30件的,全部检测;总量小于600件的,至少检测30件;总量高于600件的,至少抽检6%的样品。其他进口物品参照执行。

2.除进口外的其他冷链食品及外包装。每周开展1次抽样核酸检测,1个季度要覆盖辖区所有相关场所。具体采样数量由各区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拟定,每次采样数量不得少于30份。

3.农贸(集贸)市场的相关物品。以区县为单位,对具备区域辐射能力的重点大型集贸市场有关物品(由行业主管部门提供具体名单)每周开展1次抽样核酸检测,样本包括:市场内销售的肉禽类和海鲜水产类食品的病毒检测,样本数不少于5份;海鲜水产、肉禽类产品摊位来源的污水检测,样本数不少于3份。其他需要监测

的农贸(集贸)市场(由行业主管部门提供具体名单),每月开展1次抽样核酸检测,样本种类数量要求与重点大型市场一致。

(三)环境。

1.进口冷链食品各环节环境。进口冷链食品运输、仓储、加工、销售等相关环节的环境每周开展1次抽样核酸检测,每个环节单个采样场所每周样本总量不低于5件,每次抽检25%的场所,1个月要覆盖辖区所有相关场所。

4.其他冷链食品各环节环境。其他冷链食品生产、运输、仓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环境(货舱、货柜、车厢、集装箱和货物存放场所等接触频次较多部位)每周开展1次抽样核酸检测,原则上每次采集不同环节样本,每月抽检1/3场所,1个季度要覆盖辖区所有相关场所。具体采样数量由各区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拟定,但每次采样数量不得少于30份。

5.其他进口货品各环节环境。对陆路、海路和航空口岸中来自高风险国家和低温运输环境的进口货物的货舱、货柜、车厢、集装箱和货物存放场所开展抽样核酸检测。采样频次及数量参照进口冷链食品监测要求开展。

6.医疗机构环境。以区县为单位,对有发热门诊(含市级医院和部队医院)的医院开展环境检测,每周至少选择1家上述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呼吸科和感染科门诊病房、急诊、预检分诊、核酸检测实验室及新冠CT室的地面、墙壁、物品表面开展核酸检测,1个月内要实现辖区上述医疗机构全覆盖;每次采样,上述每个科室的门把手、接诊台面、检查设备、地面、墙壁和物品样本均不少于2份,合计不少于30份。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实际参照执行。

7.农贸(集贸)市场环境。以区县为单位,对具备区域辐射能力的重点大型集贸市场环境(由行业主管部门提供具体名单)每周开展1次抽样核酸检测,样本包

括:冷冻、冷藏的肉类和海鲜水产交易摊位的台面、面板、地面、把手,以及各种制

作和使用器具等表面,每类至少1份样本;市场内重点摊位存放食品的冰箱、冷藏柜

内部表面病毒检测,样本数不少于5份;市场内销售的肉禽类和海鲜水产类食品的病

毒检测,样本数不少于5份;场内电梯按钮、楼梯扶手、门把手表面,茶水间、卫生

间等公用设备设施表面,潮湿的公共通道和卫生间地面、墩布池等,每类至少1份

样;市场内经常性跨区域移动的工具或物品,包括垃圾车、垃圾桶、墩布等清洁工

具,转运物品的拖车等,每类至少1份样本;市场内工作人员聚集、通风不良的环

境,包括办公室、工具间、休息间、局部交易环境等环境拭子及气溶胶样本,每类场

所少于1份。其他需要监测的农贸(集贸)市场(由行业主管部门提供具体名单),

每月开展1次抽样核酸检测,样本种类数量要求与重点大型市场一致。

8.大型进口冷冻物品加工处理场所污水。每月开展1次污水抽样核酸检测,每次抽检1/3场所,3个月内此类场所全覆盖,重点对场所的污水管道、排水渠、污水

井等进行采样检测,每次采样重点环节不少于2份。

9.隔离场所环境。集中隔离场所重点环境(生活区、工作人员通道和隔离人员通道门把手、垃圾、台面、清洁工具等部位),每2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四)药品监测。出现本土疫情后,辖区所有零售药店应对购买退烧、抗病毒、抗生素、止咳感冒等药物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并将销售数据推送辖区乡镇(街道)管理,由社区负责督促用药者开展核酸检测,必要时可先开展1次抗原检测。

三、重大节假日期间监测

根据节假日期间人群聚集和人员流动特点,在常态化监测基础上,扩大核酸检测范围和频次。对跨省(区、市)客运一线服务人员、文博场馆和景区一线工作人员、住宿行业一线接待人员等加强核酸检测;加强农村地区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地面、墙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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